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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孑與2 -【漢鄉】《全文完》 [打印本頁]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0 PM     標題: 孑與2 -【漢鄉】《全文完》

本帖最後由 劍離 於 2019-10-15 02:43 PM 編輯

【書名】:漢鄉

【作者】:孑與2

【內容簡介】:

    我們接受了祖先的遺產,這讓中華輝煌了數千年,我們是如此的心安理得,

    從未想過要回歸那個在刀耕火種中苦苦尋找出路的時代。

    反哺我們苦難的祖先,並從中找到故鄉的真正意義,將是本書要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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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4 02:34 PM 編輯

第一卷龍圖騰 第一章 預言

    除了沒用的肉體自殺和精神逃避,第三種自殺的態度是堅持奮鬥,對抗人生的荒謬。這是加繆,一個存在主義大師說的,雲琅非常的認同這句話。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從已經存在的哲學領域裡找到共鳴之處。英雄卻不會這樣,他們存在的意義就在於反抗或者拯救。走別人不走的路這是英雄的特點。

    反抗與鎮壓永遠都是人類歷史上最燦爛的篇章,在這些篇章裡,人性的美麗以及陰暗都赤裸裸的擺在桌面上,就像是一道道供饕餮飽食的大餐,美不勝收之外,還滋味雋永。

    統治這個世界的永遠是壞人,好人就只配反抗,反抗成功的好人也很快就會變成壞人,千萬年以來莫不如是。

    國家如此,群體如此,家庭自然也是如此,他們之間是如此的相似……且不可逆轉。

    據說,人類有一種叫做盲從性的病,也就是別人的行為或者思維會影響到另外一群人。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應揭竿而起的起義者就是被這種病症所控制之後的結果。壓迫與反抗從來都是對立的,也是亙古存在的,只是這兩種行為都只是針對一小部分人。

    具有偉大或者邪惡情操的人終究是少數,就像你我一樣庸庸碌碌,在經歷出生,成長,交配,繁衍,然後衰老的人,很少有機會參與這種偉大的進程。

    這是一個脫胎換骨的過程,也是一個自我完善的過程。越是激烈的社會環境,往往就能產生很多偉大的蠱惑者,比如劉邦。

    他們用自己的思維影響了一群人,然後利用這群人去影響更多的人。這是病毒式的傳播方式,偉大的思想與邪惡的思想在傳播方式上別無二致。

    以上,就是雲琅對於世界本質的看法,很透徹,也非常的深邃,不過,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沒有太大的關係。只是在無聊的時候表現一下自己還有思想,還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爛的木頭。

    身體與思想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東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體限於現實,往往會走一條孑然不同的道路,這是一個非常無奈的事情。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對將要承受的後果預估不足。後果顯現的時候,已經沒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價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堅強。

    此時,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經消失不見了,此時的反抗只是想讓自己的付出與收穫相等。

    尋求付出與得到之間的平衡,對於人類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不過,堅定的意志將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恆的幹一件事情,總能做出一些成績來的,這是事物發展的本質所決定的。

    門開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卡噠聲蘊含著怒氣。

    雲琅微微歎口氣,戀戀不捨的放下手裡的《史記》,從歷史的迷幻中清醒過來,換上一張燦爛的笑臉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雲琅現在的生活過的不錯,沒有什麼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為是孤兒的原因,自從雲婆婆長眠之後,他的親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兩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對他的滿意度也越來越差。認為他除了滿世界亂跑之外,剩下的時間就是看書,修破飛機。

    這在兩人初戀的時候是優點,然而,到了現在,準備成家立業的時候,全部變成了缺點,畢竟什麼都要錢說話。

    昨日就因為雲琅寧願看書也不去參加上司的上司舉辦的陞遷宴,兩人弄得不歡而散。

    雲琅沒辦法讓她明白,一個修飛機的工程師,靠的是手藝吃飯,不是交際,再說,他討厭那個該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雲琅做的一手飯菜實在是難以割捨,女朋友早就跑了。能透過迷霧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質是雲琅為數不多的優點。

    很小的時候在孤兒院裡,雲琅就是這裡最乖的一個孩子,聽話,聰明,乾淨,自律,上進,總之,所有別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當孤兒院裡的孩子陸陸續續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領走之後。

    這裡就只剩下雲琅跟一些智力有殘疾的夥伴,在這裡,一臉微笑好像從來都沒有什麼憂慮心思的雲琅就如同陽光底下最茁壯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時候,雲琅總是想,是不是那個慈祥的雲婆婆刻意做了什麼手腳,不許別人領養他。這個念頭才生出來,他就有一種濃烈的罪惡感,雲婆婆幾乎是在用生命來愛護他……

    雲婆婆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時候沒有什麼遺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撫摸雲琅的面龐捨不得離開。

    一遍一遍的告訴雲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將來注定不會平凡,我看見你的時候,你身上有光……」

    這個可憐的一生都沒有婚嫁的老婦人在無限的期望中離開了人世,被雲琅親手埋進了黑暗潮濕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輩子的上帝,沒有把她的身體跟靈魂一起帶去天堂,而是腐爛在泥土裡。雲婆婆一輩子幹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訴雲琅他將有一個偉大的未來。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樣,在英雄的懵懂期總有一個光輝的引導者。

    他們一般負責將英雄領到他即將要走的崎嶇小路上,然後就死去……這已經是很老的套路了。

    雲琅是一個很聽話的孩子,從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雲婆婆已經做了這麼多,加上女朋友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估計分手已經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會在三天之內發生。

    他覺得該到反抗自己沉悶,無聊,痛苦生活的時候了。於是,他向自己年輕的上司請了年假,二十天的時間足夠他去尋找或者完成他的偉大。

    時間再長,就會丟工作,再找很麻煩。在女友『你不用再回來了』這種殷切的囑咐聲中,雲琅離開了,去找屬於他自己的偉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將來注定不會平凡,我看見你的時候,你身上有光……」

    雲婆婆慈祥的臉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牆上。雲琅笑了,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開端。

    上帝用了七天製造了世界,女媧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製造了世界,卻把製造人類的任務交給了亞當與夏娃。

    女媧就不同了,世界是盤古製造的,她不管,讓世界自由的生長,她只是專心的造人,用手捏出來的注定是貴族,用柳條枝子甩出來的注定是平民。

    雲琅很堅定的認為,既然製造世界以及人類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尋找偉大,二十天應該綽綽有餘。

    既然想到了人類的起源,雲琅自然是要去拜謁一下人祖女媧。

    驪山的後山上就有一座人種廟。華清池畔,楊貴妃豐腴的白玉像很美,只是豐滿的胸口被無良的遊人撫摸的黑乎乎的。

    如果李隆基權勢依舊,應該會五馬分屍很多人。
    避開大道,秋日蒼涼的山脊上,蜿蜒著一條灰黑的路,有的劈山開取,有的順勢而上。猶如蟒蛇匍匐,彎彎曲曲,漸升漸高。山上就是伏羲女媧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7:29 PM 編輯

第二章 被燒焦了

    雲琅躺在草叢裡,想了整整一天一夜,還是沒有想通他為什麼會沒有死。

    如果偉大就是被旱雷燒焦,他寧願不要這樣的偉大。

    的確,他現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樣,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眼睛沒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個合適的形容詞來,他覺得烤豬這個詞很符合他現在的模樣,還是一隻沒有烤透的豬。

    這不符合常理……他覺得自己更像是一個被包裹在蠶繭裡的蠶,而不像是一個被烤熟的人。

    這種感覺很奇妙,身體依舊很痛,卻不是那種讓人發瘋的灼傷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經歷最初的生長痛。

    蝴蝶就是這麼從繭子裡出生的?

    被旱雷擊中是這種感覺?

    在這一天一夜中,總共有四隻狼,一隻豹子,一頭狗熊,一群野豬來看望過他,其中一頭野豬還調皮的將他的身體拱了一下,得以讓他由趴著變成仰面朝天。

    雲琅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悲劇,明明已經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獸的鄰居們也不願意吃他一口,好早點結束他悲慘的命運。

    天色湛藍,柔柔的飄著幾朵白雲,其中有一朵還特意幫雲琅遮住了太陽。

    松樹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躍著,一頭肥大的猴王在雲朗的眼前臨幸了他其中的一個妃子,志得意滿之後,就從一顆李子樹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斷地往雲琅身上丟,算是一種事後的遊戲吧。

    身子動不了,雲琅那顆聰明的腦袋很快就根據太陽以及植物的狀況給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錢柳,就長在山腳處,這兩個植物很容易辨認,尤其是穗花杉長而光滑長著兩條白色氣孔的葉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認,至於青錢柳,對雲琅來說實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沒少給婆婆找青錢柳樹葉子泡茶喝。

    至於緯度用太陽的晨昏線來確定,對雲琅來說不存在什麼難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輕易地得出結論。

    都說人生識字糊塗始,這話一點都不假。

    穗花杉與青錢柳都告訴雲琅他身在秦嶺餘脈,而計算出來的大致經緯度告訴他,他此刻就在驪山附近。

    這一點他非常的確定,唯一讓他糊塗的是穗花杉,青錢柳什麼時候多到隨意長在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為旅遊狂人兼兇猛的肉食動物的關中人,太白山無人區都當做踏青地了,怎麼可能會放過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裡會有什麼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場面?

    即便是關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為了經濟繁榮早就瘋狂的恨不能把祖墳都刨出來當景點的政府官員如何會放過這片世外桃源?

    一顆野三七就生長在雲琅的腦袋邊上,頂上的一簇小紅花開的正艷。

    這東西有多珍貴,雲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參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產地雲南都見不到幾顆真正的野三七,這裡卻長著好大一片。

    當學問與現實相牴觸的時候,具有時限性的學問就變得很可笑。

    這是一個很大的發現雲琅暗自揣摩。

    做學問的心思起來了,雲琅暫時就不想死了,畢竟,霍金都輕鬆愉快的活著,自己雖然焦了點,只要有大發現,活著也不錯,只要有點食物,活過來的問題不是很大。

    燒焦也有燒焦的好處,那就是溫度高,再加上渾身漆黑比較吸熱,一條三尺長的菜花蛇試探了幾次之後,見雲琅一動不動,就把身體懶洋洋的盤在他的臉上,開始曬太陽。

    很久以後,雲琅見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盤在脖子上的感覺能讓他瘋狂。

    好在冰涼的蛇血為他補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給他補充了一些蛋白質,讓他得以熬過又一個難熬的夜晚。

    希望總在第二天早上,這是婆婆說的話,每當雲琅失望灰心的時候婆婆就這樣安慰他。

    婆婆的話總是對的,至少被旱雷擊中的那一刻他確實在發光,焦炭的餘味幫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連蚊子都沒有光顧他。

    手腳依舊不能動彈,這讓雲琅想要弄一點野三七塊莖補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裡匆匆離去的狼群又來了,其中有一頭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又紅又漲,看樣子,這是一匹帶著崽子的母狼。

    經過昨日的接觸,雲琅知道這些狼對自己燒焦的肉不感興趣,這時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臉上,好讓他有機會喝兩口狼奶。

    這自然是一種奢望,等了足足一個小時,那匹母狼卻沒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體隱藏在不遠處的蒿草從中。

    雲琅苦笑起來,這些狼的目標是昨日出現的那些野豬,自己充當了人家狩獵的誘餌。

    太陽很快就偏西了,那群歡樂的野豬帶著滿身的泥漿從樹林子裡鑽出來,珍貴的野三七被他們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塊莖。

    一頭滿是傷痕且瞎了一隻眼睛的野豬只是負責把野三七的塊莖翻出來,那群小野豬就跟在父親屁股後面搶著吃野三七塊莖。

    雲琅也很想吃……大野豬似乎感受到了雲琅的渴望,一鼻子就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雲琅拱到了一邊,繼續用嘴巴給自己的孩子弄吃的。

    雲琅本來想要警告大野豬一下,告訴他這是一個陷阱,可是這一鼻子拱的他全身痛如刀割,自然就放棄了做什麼好人的意願。

    一條白色的閃電從雲琅的眼前掠過,那幾對紅艷艷的**告訴雲琅,那匹母狼開始進攻了。

    從高處被拱到低處,雲琅翻了幾個圈,聽到旁邊傳來淒厲的豬叫聲,眼前卻被蒿草遮的嚴嚴實實什麼都看不見。

    不斷地有狼從他的身上越過,矯健而迅捷,就像是騎兵發起了最兇猛的衝鋒。

    一聲慘厲的豬叫聲在雲琅的耳邊響起,只見那頭碩大的野豬背上背著一匹狼衝開蒿草,還用獠牙劃開了另外一匹狼的腰背,而後,沉重的蹄子就狠狠地踩在來不及站起來的狼脖子上,然後凌空轉了一個圈,把背上的那匹狼也狠狠地甩了出去,雖然脖子上被撕掉了巴掌大的一塊皮肉,依舊威風凜凜與那匹白色的母狼對峙。

    三隻帶著白色條紋的小野豬坦克一般的從雲琅的臉上,身上踩過,緊緊的跟隨著他們勇猛的父親。

    雲琅再一次仰面朝天,他很擔心被野豬踩破的地方,因為那裡正在往外冒血,就在他的頭頂上,那頭金錢豹正瞪著綠瑩瑩的眼睛,如同一個陰謀家一般俯視著樹下的戰況。

    雲琅竭力避開豹子陰險的眼神,事實上豹子並沒有關注他,當母狼與野豬重新廝殺在一起的時候,他悄無聲息的跳下了樹,尖利的爪子在半空中就已經完全打開,雲琅眼睜睜的看著豹子鋒利的爪子如同鋼針一般刺進了野豬厚實的脊背,正在衝鋒的野豬摔倒在地,脖頸才露出來,就被豹子的嘴一口咬住,濃烈的腥味,即便是距離戰場兩米遠的雲琅也幾欲作嘔。

    大野豬沒了聲息,其餘大小野豬立刻星散,白色的母狼僅僅一個縱越,嘴上就多了一頭絕望嘶鳴的小野豬。

    然後回頭看了一眼金錢豹,然後就迅速的離開了戰場。

    大野豬連最後的咕嚕聲也吐不出來了,金錢豹依舊死死的咬著他的喉管,直到大野豬再也不動彈了,他才猛烈的甩動一下腦袋徹底撕開了野豬的喉管。

    他的嘴裡叼著半截血紅色的喉管,用他陰鬱的眼神四處瞅一眼,草叢中的悉娑聲立刻變得激烈,兩匹灰色的狼迅速遠遁。

    雲琅顧不得滿身的疼痛,竭力屏住呼吸,昨日他被這些野獸當成了一塊燒焦的肉,今天,他希望這些傢伙們依舊能這樣看他。

    那頭野豬很重,比豹子重的多,他想把食物拖上大樹的舉動明顯是徒勞的。

    豹子試驗了很多次,每次都徒勞無功,看的出來,這傢伙非常的焦急。

    雲琅自然沒有心思去理睬豹子幹什麼,被野豬踩踏不是沒有好處,至少有一顆野三七的根莖被野豬不小心拖過來了,他需要非常努力的移動自己的牙齒,好把那塊根莖小心的移動過來。

    不論是豹子還是雲琅都非常的努力,差別之處就在於雲琅的努力非常的見成效,那塊野三七根莖終於被他移動到了嘴邊,咬了一口。

    「好硬,好苦……」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7:30 PM 編輯

第三章 虎外婆

    一陣山風刮過,金錢豹忽然丟下了野豬的屍體箭一般竄上大樹,三縱兩躍就上了大樹的高處。

    雲琅咬在嘴上的野三七塊莖從嘴上滑落,他呆滯的看著浮在他腦袋頂上的那顆巨大的虎頭。

    他第一次注意到老虎的眼睛是黃色的,或許是這裡陽光充足的緣故,兩隻黑色的瞳孔變成了兩條豎著的細線。

    這雙眼睛裡看不到任何情緒,只有無盡的淡漠。

    廢了很大勁才弄到的野三七塊莖掉在了耳邊,雲琅覺得有些可惜……

    這種情緒非常的奇怪,老虎的嘴巴就在腦袋上方,自己卻在為一塊沒吃到嘴裡的補血良藥感到惋惜。

    聽說老虎嘴邊的長鬚對他非常的重要,是他重要的寬窄測量器,現在,這傢伙正在肆無忌憚的用鬍鬚在雲琅黑漆漆的臉上來回的蹭。

    莫非,這傢伙在測量雲琅的腦袋大小,看看是否能一口吞下?

    「人?活的?」

    聲音很難聽,如同勺子刮鍋底。

    老虎的腦袋被粗暴的踹到一邊,一張老婦人皺巴巴的臉出現在雲琅的頭頂。

    雲琅先是瞅瞅臥在一邊的老虎,再看看那個因為沒了牙齒而顯得沒有下巴的皺巴巴的臉。

    忽然想起婆婆小時候講的那個恐怖的故事,眼睛一翻昏了過去。

    「虎外婆啊」

    老虎不可怕,可怕的是虎外婆……老虎不一定吃人,虎外婆一定會。

    雲琅一直是這麼認為的,虎外婆的故事雲婆婆足足給年幼的雲琅講述了十年,伴隨他度過一個有一個不眠之夜。

    小時候的恐懼在真實範例出現之後就變成了絕望。

    自認身體不輕,虎外婆卻很容易的一隻手就把他抓起來丟到老虎背上。

    老虎看起來很大,實際上很矮,雲琅的兩隻手垂在地上,兩隻腳也拖在地上,刮起了很多的枯葉。

    虎外婆朝隱藏在樹上的金錢豹詭異的笑了一下,樹上的豹子就嗷的叫了一聲竄到另外一棵樹上,三竄兩竄之後就消失在密林中。

    「嘎嘎,跑的快啊!」虎外婆乾笑一聲,用一隻腳挑起地上的那頭死野豬,野豬在空中翻了一個身,然後準確的落在老虎背上,與雲琅同一個姿勢。

    直到這個時候雲琅才看清楚,虎外婆頭上的高高的髮髻根本就不是髮髻,而是一頂黑色的紗冠,只是被一條骯髒的帶子繫在下頜,紗冠很破舊,粗看之下以為是一襲高髻。

    一件破舊的裘衣鬆鬆垮垮的掛在身上,腰裡束著一條黑色革帶,一塊瑩白潤澤的白玉鑲嵌在革帶上,即便是雲琅這種不怎麼懂玉的人也能看出這條玉帶價值不菲。

    玉革帶上還懸掛著一柄寶劍,劍鞘是鱷魚皮製成,式樣古樸,配上寶劍特有的劍鍔兩者配合的嚴絲合縫。

    如果不看那張古怪的臉,這絕對是一身屬於人的裝飾,他的影子在日光下也是人的模樣。

    加入一隻鳥叫起來像鴨子,看起來像鴨子,走動的樣子也像鴨子,那麼,他就是一隻鴨子。

    同理,這位虎外婆一樣的傢伙也該是一個人才對。

    思慮至此,雲琅的恐懼之意慢慢的消退。

    老虎很聽話,走在一條羊腸小路上不疾不徐,偶爾咆哮一聲,山林裡就會慌亂一陣。

    雲琅很想說話,可惜喉嚨裡像是塞了一塊火炭,一絲聲音都發不出來。

    虎外婆對雲琅的身體非常的好奇,一邊吱吱喳喳的用極快的語速說著雲琅聽不明白的話語,一邊不斷地用手指觸碰他焦黑的身體,看樣子他也很奇怪,一個人都快被燒熟了為什麼還有一雙靈動的眼睛。

    穿過狹窄的山道,眼前豁然開朗,山下是一望無際的平原,放眼望去一片蔥蘢,密集的植被從山頂一直蔓延到山腳下,一條飛瀑掛在前川,巨大水流衝擊在堅硬的岩石上水花四濺,水霧蒸騰,一條七彩的長虹橫跨兩山宛如一道美麗的拱橋。

    沿山路向下沉降,老虎起伏的肩骨給了雲琅極大的折磨,這一刻他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被扒了皮的人,風一吹都痛不可當。

    虎外婆在崎嶇的山路上行走如飛,雲琅親眼看到他的身體平地拔起一丈來高,探手就摘到了一顆野樹上的梨子。

    不等雲琅讚歎,虎外婆就抬起雲琅的腦袋,五指稍微一用力,那顆梨子就四分五裂最後在他的掌中變成了一灘梨漿。

    搾出來的梨子水滴進雲琅焦黑的嘴唇,剛才還為生死擔憂的雲琅立刻就貪婪的吸允梨子水,這汁水是他從未品嚐過的甘甜。

    直到天黑老虎一直在走路,雲琅也不知道昏死過去多少次了,等他再一次醒來的時候,彎月如鉤冷冷清清的掛在西天。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土山。

    土山上黑漆漆的,好像長著樹,不過樹木都不是很高大,至少在朦朧的月光下,雲琅沒有看到驪山上古木參天的模樣。

    虎外婆面朝土山跪拜,暗啞的哭聲在夜色中顯得極為淒慘。

    也不知道虎外婆哭了多久,雲琅趴在老虎的背上很暖和,他非常希望這傢伙能多表露一點人性好加深他對自己判斷的信任度。

    事實上雲琅對那座山包覺得很眼熟,月光下看不清楚全貌,只好把疑惑壓在心底。

    虎外婆哭了很久,雲琅都睡一覺了,他依舊在哭泣。

    等到啟明星出現在天邊的時候,虎外婆才直起腰身,衝著老虎低聲咆哮一下,然後繼續趕路。

    老虎就不適合騎乘,顛簸的厲害,尤其是它起伏不定的腿骨,不斷地摩擦著雲琅脆弱的身體,明明馬更好一些,雲琅不明白像虎外婆這樣的高手為什麼會選擇騎老虎。

    身邊的野豬經過一天半的折騰已經有味道了,很多時候雲琅都在想,在虎外婆的眼中,自己是否跟野豬一樣都是他跟老虎的食物。

    對於眼前的一切,雲琅早就麻木了,自從發現自己被火快燒熟了依舊沒有死之後,眼前就算出現再詭異的事情,他也不覺得沒什麼不能接受的。

    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把這裡當做亡靈世界。

    一道山崖突兀的出現在山道上,老虎一個縱越就上了岩石,然後就沿著一條石道走進了一條黑暗的山洞裡。

    老虎抖動一下身體,雲琅就掉下虎背,他能感覺到野豬如同鋼針一般的鬃毛已經刺進了他的肉裡。

    虎外婆用兩塊石頭不斷地敲擊著,火花四濺,火光轉瞬即逝,他的神情非常的安詳,面容卻醜陋至極。

    一簇小小的火光在虎外婆的手心亮起,他小心地鼓氣吹著,很快一小簇火光最終變成了一個火光熊熊的火塘。

    雲琅側身躺在火塘邊上,眼看著老虎在撕扯著那頭野豬的屍體,他還是選擇閉上了眼睛。

    老虎吃東西的模樣絕對談不到賞心悅目。

    虎外婆用寶劍砍下一條豬腿,寶劍非常的鋒利,豬腿掉在地上,虎外婆很隨意的放在火上燒烤。

    一張不知道是什麼野獸的皮子被虎外婆丟在雲琅的身上,雲琅不由得睜開眼睛看了他一眼。

    山洞裡充滿了燒豬毛的味道,即便雲琅身上的味道也好聞不到那裡去,他依舊煩惡欲嘔。

    豬腿裡的油脂被火焰給逼了出來,掉在火塘裡不時閃亮一朵火光。

    虎外婆用來烤豬腿的時間比雲琅想像的要少,應該沒有烤熟。

    虎外婆吃東西很不講究,跟老虎差不多,只是一個用牙齒撕咬,一個用寶劍切削。

    吃東西的速度倒是一樣的快。

    雲琅的嘴被虎外婆粗暴的捏開,一大團帶著說不上來味道的白色油脂塞進了嘴裡。

    油脂入口即化,這應該是這條豬腿上最精華的部位。

    吃飽了的老虎臥在火塘邊上,發出老貓酣睡一般的呼嚕聲,虎外婆也同樣靠在山洞的牆壁上,不斷地打著盹。

    而雲琅早就被虎外婆丟在牆邊的柴火堆上。

    事實上此時天光已經大亮,借助朝陽漏進山洞裡的餘光,雲琅重新打量了一遍這個山洞。

    經過昨晚的煎熬,他已經非常確定,虎外婆跟老虎都沒有吃掉他的打算。

    如果幸運,他就能在這個山洞裡度過一段非常難以忘懷的時光。

    山洞裡其實很整齊,方方正正的,石壁上滿是鑿子開鑿的痕跡,即便已經被煙火熏得看不清本來面目,卻依舊能看清楚這裡的每一處陳設。

    石桌,石凳,石床一樣不缺,石壁上的凹槽裡面甚至還有一盞油燈。

    油燈的造型樸拙,甚至可以說是精美,仙鶴模樣的造型大巧不工,看似簡單的幾處點綴,卻把一個活靈活現的仙鶴展現無遺。

    雲琅想要從這裡找到熟悉的東西,很可惜,他一樣都沒有找到,哪怕是掛在牆壁上的蓑衣,也與他所知道的蓑衣模樣大不相同。

    直到中午太陽最猛烈的時候,虎外婆才慢慢的站起來,他就這一個裝滿水的石槽認真的洗了臉,然後重新戴好他的烏紗冠,重新束好玉革帶,挎上那柄寶劍,給雲琅灌了很多水之後就帶著老虎出發了。

    這一過程雲琅甚至覺得有些肅穆,怎麼說呢?就像是一個大將軍正在做廝殺前的最後準備。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43 PM 編輯

第四章 始皇帝的太宰

    他走在那一束陽光裡,雲琅第一次看清楚了他的臉。

    如果忽視他乾癟的嘴巴,他的天庭還是很飽滿的,一雙細細的丹鳳眼其實也很耐看,當然,如果不是顯得很陰鷙的話,是一雙漂亮的眼睛。

    老虎的背上馱著一柄粗大的木弓,以及一隻裝滿羽箭的箭囊。

    他感受到了雲琅的目光,就轉過頭用一種古怪的語音道:「別死,死了,就成虎糧了。」

    說完話,就跟著老虎走出了石屋。

    雲琅陷入了沉思。

    他也算是走南闖北過來的人,不論是西域漢話,還是苗家,傣家漢話,哪怕是蒙古人拖著長音的漢話他都聽過,從未聽過虎外婆說的這種腔調。

    更何況,這傢伙總共就說了兩句話,兩句話都不是雲琅直接感受到的意思,而是經過他翻譯之後得來的消息。

    或者說,這傢伙還是一個說古言的人。

    雲琅知道,年代越是接近後世,他們的語言就與後世越接近,聽起來也越少阻礙。

    他之所以肯定虎外婆說的是古言,純粹是因為他看到了一堆的竹簡。

    昨夜屋子裡漆黑一片,竹簡胡亂的堆在牆角,還以為是柴火,而他身體下面的竹簡更多,最上面還鋪著一層厚厚的寫滿字的木牘,可以說他是躺在學問上面的。

    這個發現讓雲琅哭笑不得,這是什麼地方,怎麼可能落後到這種地步,或者說能原始到這個地步。

    只有蔡倫之前的人才用竹簡木牘啊……

    被火燒焦的外皮如同鎧甲一般正在變硬,這讓他想要彎曲一下胳膊都成了妄想。

    好在脖子似乎有了很大的活動餘地,於是,他的腦袋可以微微的向左轉或者向右轉,比昨日的視野要寬闊許多。

    竹簡上的字體雲琅認識,是大名鼎鼎的小篆,這非常符合木牘的身份。

    至於內容,那些如同花紋一般的字跡實在是太陌生,瞅了半天,看到的竹簡上就沒有一個他能認識的字。

    倒是上面一層新木牘上的字跡他大概能認出一些來。

    「五月初五重五日,星在天南,帝塚無恙。」這竟然是一片新寫的簡牘。

    這讓雲琅緊張起來了,因為他忽然發現,自己引以為傲的學識在這裡似乎沒有半分優勢。

    這些竹簡都不是很舊,其中還有一些堪稱簇新,這說明這裡的人還是在大量的使用竹簡木牘。

    隨著石屋裡的光線越來越充足,雲琅用一個考古者的眼光巡視完畢了整座石屋。

    每看到一樣東西,他的心就下沉一分,直到一座只可能出現在博物館的青銅罍被隨意地丟在門口,他就已經有些絕望了。

    「初極狹,才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阡陌交通,雞犬相聞。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黃發垂髫,並怡然自樂。

    見漁人,乃大驚,問所從來。具答之。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村中聞有此人,鹹來問訊。自雲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遂與外人間隔。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雲琅嘴裡唸唸有詞,雖然喉嚨裡並無聲音發出,並不妨礙他在心裡表達自己最後的希望。

    古老相傳,虎乃是山神爺的巡山獸。

    因為虎外婆表達出來的冰冷的善意,雲琅更喜歡把他稱作山神,而不是邪惡的虎外婆。

    傍晚的時候,山神帶著老虎回來了,這一次老虎的背上不僅僅馱著一隻鹿,身體兩邊還掛著兩大串水果。

    那隻鹿竟然是活的,只是被老虎給嚇傻了,被山神爺爺或者山神奶奶從虎背上丟下來的時候,竟然被嚇的腿軟,臥在地上呦呦的叫喚,卻不敢起身逃遁。

    山神爺爺從石桌上取過一個灰陶大碗,掀翻了那隻鹿,就在它的肚腹下揉捏起來。

    有白色的鹿奶濺射出來,很快就裝了半碗,山神爺爺丟下那隻鹿,再一次掰開雲琅的嘴巴,把半碗鹿奶灌了進去。

    鹿奶有些微微的奶腥味,不過,溫熱的奶水經過喉嚨,就像是一場春雨滋潤著乾旱的大地。

    看到雲琅在貪婪的喝奶水,山神爺爺那張沒有男女特徵的臉終於有了一絲笑意。

    他的聲音很難聽,類似被人捏著嗓子在說話,如果他能說的慢一些,雲琅或許還能聽明白,可惜他說的太快了,以至於雲琅什麼都不明白。

    「匈奴人?」

    山神爺爺也似乎覺察到了這個問題,他特意放慢了語速,一字一句的問道?

    雲琅看到了山神爺爺握在劍柄上並且逐漸用力的手,連忙艱難的搖搖頭。

    「庶人?」

    見山神爺爺眼中明顯的不屑之色,雲琅再次搖頭,他可不願意充當一個社會最底層的角色。

    「良家子?」

    雲琅很詫異,良家子是要當兵的,漢將軍李廣跟漢家國賊董卓都是良家子出身,聽起來好像不錯,良家子之上就是官員跟貴族了,難道說這裡還分貧賤不成?

    山神爺爺見雲琅確認,似乎鬆了一口氣,手底下也越發的溫柔起來,不像先前那樣粗暴。

    一碗鹿奶讓雲琅確認自己不再是老虎的口糧了,這讓他非常的欣慰。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的檻要過,往往,眼前的這個檻是最重要的。

    來到石屋第十天,雲琅乾澀的嗓音已經能發出一些簡單的聲音,雖然很嘶啞,卻讓他非常的高興,至於由虎外婆升級到了山神爺爺的那個傢伙,也似乎非常的興奮。

    最讓雲琅開心的不是嗓子在恢復中,而是他身上的烤肉味道逐漸散去了。

    老虎總是有事沒事往他跟前湊,用碩大的鼻子嗅烤肉味的舉動給了他非常大的壓力。

    身體癢得厲害,燒焦的外殼裡的水分正在逐漸被蒸發,漸漸地失去了彈性,變得硬邦邦的。

    雲琅能感覺到身體正在跟外殼脫離,皮膚癢的厲害……這是一個很好地現象,證明他的身體正在痊癒中。

    石屋子外面有一個樹籐編織的兜子,兜子距離地面很高,掛在兩棵巨大的松樹上,松樹斜斜地向外延伸,下面就是一道深澗,一道不算大的溪流從山澗裡奔騰而過。

    雲琅現在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這個帶著頂棚的兜子裡渡過的,這讓雲琅覺得無比輕鬆,在這裡他可以自由的完成身體所需的所有消化排泄過程,而不至於勞動山神爺爺。

    喜歡跟人說話的山神爺爺先是一字一句的教雲琅說話,雖然雲琅嘴裡發出的聲音還沒有任何意義,他依舊樂此不疲。

    很快,雲琅就知道了山神爺爺的身份,這是他一直自以為傲的,並且願意讓雲琅知道的。

    山神爺爺是始皇帝門下的太宰,這個官職很高,在周朝的時候太宰執掌著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六部典籍,堪堪與宰相的官職相等。

    只是到了始皇帝之後,太宰就變成了家臣,專門負責始皇帝的衣食住行,這是無上的榮耀。

    到他這一代已經是第四代了,因為每一代都是太宰,所以他的名字也就叫做太宰。

    這明顯不符合雲琅對於桃花源的嚮往……

    桃花源僅僅是隱秘偏僻而已,而始皇帝往後數一個家族的四代……也不過西漢中期而已……

    雲琅總覺得這是自己的耳誤,或者是太宰爺爺沒說清楚,應該是四十代吧?即便是四十代,一代也應該是五十幾年才合適。

    這是一個簡單的算術題,且很好計算。

    不過,很快他就把這個疑惑丟到腦後去了,他的一隻胳膊掉了……

    準確的說是他右胳膊外面的焦殼子爛掉了。

    嘴邊的梨子掉了,他習慣性的探手去撈,結果粗糙的兜子掛住了胳膊上的一塊硬皮,然後在他突然用力之後,那塊硬皮就像一隻長手套一般從胳膊上被扯掉了。

    一條白皙的耀眼的小手臂出現在雲琅的面前……

    雲琅仔細看了看那條手臂,來回活動兩下,就歎口氣繼續做捏拳動作。

    這條手臂單看是一條毫無瑕疵的美人臂,皮膚像是透明的,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膚下湧動,暴露在天光下僅僅片刻,就由白色轉變成了粉紅色。

    只是太小了,比起他以前的手臂小了足足一圈。

    隨著手臂可以自由活動,雖然依舊虛弱無力,雲琅卻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從一團焦炭變成這個人的模樣,已經是質的飛越了。

    就算是最後四肢變得大小不一,他也認了,了不起跟著太宰爺爺在這個深山老林裡過一輩子就是了。

    太宰爺爺回來之後看到這條手臂,笑的眼睛都看不見了,一腳就把同樣探腦袋過來看的老虎踹到一邊,嚇得那只只要老虎在,就從不敢離開雲琅兩步遠的梅花鹿一個勁的往雲琅的身邊湊。

    太宰爺爺捧著雲琅的那條手臂竟然有口水流下來了,這讓雲琅非常的擔心。

    他看著這條手臂都有食慾,更不要像太宰爺爺這種常年吃半生不熟肉食的人。

    太宰不知道想起了什麼,掰開雲琅的嘴巴就把他骯髒的手指塞了進去,滿是老繭的手指在他的喉嚨裡來回攪動,取出來的時候,他的手指上竟然多了一團青灰色的肉皮。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8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7:34 PM 編輯

第五章 大人為上,禮為尊

    於是,雲琅再一次被太宰爺爺搬了出去,嘴巴對著夕陽,張的大大的,一隻用細細的金絲編織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進了雲琅的喉嚨深處。

    小耙子每次出來的時候細密的小齒上就會掛著一片肉皮,直到雲琅的嘴巴開始流血之後,太宰才放棄了這個莫名其妙的行為。

    歎口氣道:「還需自己跌落才好。」

    這樣的治療實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雲琅根本就來不及反應,更加無力抵抗。

    看著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連忙快速的擺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體還有很多部位依舊跟這個燒焦的殼子是連著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勢,沒有再給他做進一步的治療,如果繼續下去,雲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藝其實不錯,看見了沒有,這隻老虎的腿斷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雲琅的另一邊,看的出來,只要可能,老虎就不願意跟太宰在一起。

    擁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層皮被太宰給扒掉了,嚥口水都痛,好在雲琅這些天總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療他的慾望,雲琅竭力比劃著希望太宰能帶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療,他更加喜歡跟著太宰學習他說的那種話。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類兩人都沒吃幾口,大部分給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頭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雲琅連忙用那只能動的手攬住梅花鹿的脖子,儘管梅花鹿已經沒有奶水了,他一樣不喜歡把這個救命恩人烤熟之後裝進肚子裡。

    雲琅的舉動讓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裡的火焰撥的明亮一些,就盡量選擇用最簡單的話繼續說自己家族的歷史。

    他似乎對此非常的執著,並且希望在最短的時間裡把自家的歷史講完,講透,讓雲琅更快的進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遷怒去上邽祖地牧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陽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陽之後,家裡的財貨房屋,奴僕全部都被別人侵佔了,家父想要奪回,卻被祖父給阻攔了,說一點財貨無足輕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邊,就萬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屬於王,在上邽地養馬是為王效力,在咸陽任職家宰同樣是為王效力,兩者沒有什麼區別。

    且不可咸陽繁盛就趾高氣揚,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頭喪氣,只要做有益於王的事情,就是我輩家臣最大的榮幸。

    六月,王臨幸鹿苑,命左右驅逐鹿苑裡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殺之,一連射殺了兩鹿,猶未盡興。

    時有妖人盧生進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陰神過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陰胎為血食敬獻陰神,將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發生。

    王欣然從之,命家祖驅趕懷孕之母鹿供王射殺。

    家祖以六月射殺懷胎之母鹿有違祖制不肯從命……王怒,隨之以利箭射殺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臨終時告誡子孫,不可因此事對王稍有怨憤。

    王聽到家祖臨終遺言,命家父繼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對母鹿多加護佑,頗有家祖遺風……今後當長持此心。」

    說實話,太宰講的這個故事有違雲琅的是非觀。

    明知會死依舊直言進諫更是與雲琅的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衝突。

    他覺得沒有什麼東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從雲婆婆過世之後,他連一個想用生命去保護的人都沒有了,更別說用生命去糾正別人的錯誤了。

    他沒心思去考慮這些遠不可及的東西,只是擔心自己的身體能否康復,如果不能,他準備真正的自殺一次。

    單手摟著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覺之後,太宰說的那個故事對他來說就真的成了一個故事,而且是一個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後,用一隻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當一個人的手失而復得之後,更是對這個世界充滿了感激。

    雲琅再一次被太宰丟上了吊床一樣的軟兜,同時丟上來的還有一張厚實的熊皮。

    他眼看著太宰帶著老虎又離開了石屋,依舊是那副大將軍出征的模樣。

    雲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歸的在幹什麼,卻多了一個心眼從不多問。

    莫說他現在還說不了話,即便是能說,他也不會問的,這個世界上死於多嘴的人如同過江之鯽。

    那隻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嚇傻了,還是有了動物斯德哥爾摩症狀,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雲琅在高高的軟兜上,它就在軟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雲琅用折斷的樹枝丟它,它也只是抖摟一下落在身上的樹枝,繼續低頭吃草。

    鑒於此,雲琅也沒有辦法,這傢伙遲早是進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裡雲海蒸騰,朝陽一出雲蒸霞蔚的瑰麗無常,這樣的景致雲琅第一次見的時候連眼睛都捨不得眨。

    一連看了十幾天之後,就沒有什麼興致了。

    人如果閒著就會幹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來。

    恰好,雲琅有一隻寶貴的手可以用,於是,在好奇心的慫恿下,他開始用手剝身上的焦殼子。

    首先照顧的是脖子,這個部位有一個厚厚的硬殼子讓他每一次轉動腦袋都經歷一場折磨。

    殼子很硬,剝開一小塊之後,就很容易順著死去肌肉的紋理一條一條的撕下來。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會立刻停手,他只想獲得一部分自由沒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這一部分的硬殼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經脫離開了,這個活計他幹的得心應手,且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暢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殼子還沒有完全脫離,雲琅就放棄了繼續剝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膚光潔細膩且沒有任何疤痕已經讓他欣喜若狂,轉而開始把主意打在另一隻胳膊上。

    剝除左臂硬殼子的過程就是一個賭徒開篩盅的過程,不但激動而且刺激。

    先是一隻完美無缺的小手出現在眼前,雲琅特意把兩隻手放在一起比劃了一下,謝天謝地,兩隻手的大小差不多,雖然小了一些,卻沒有變的更加怪異。

    手腕的粗細也大致相當,這樣一來,剝除硬殼子就成了一種樂趣,每天剝除一點,他生命裡就會多一點快樂,這是以前生命中從未享受過的快樂,他甚至不準備把這個樂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幹的是如此的細心忘我,以至於太宰都回來了,他依舊在跟膈肢窪裡的一小塊硬殼子做最後的鬥爭。

    太宰跳上大樹,眼看著雲琅從黑漆漆的一團逐漸長出兩根潔白的肉芽,也非常的為他高興。

    以前的時候,硬殼子就是雲琅的衣衫,現在隨著身體逐漸好轉,硬殼子將逐漸變成碎片,雲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從老虎背上的革囊裡取出一套衣裳放在雲琅的身邊。

    衣衫很明顯是舊的,衣縫中間爬滿的虱子證明衣衫原來的主人並不是什麼高貴的人。

    衣衫下擺處還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紅色更加證明這衣衫的來路詭異。

    太宰笑道:「有人誤入禁地,被我殺了。」

    雲琅不由自主的避開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還散發著的血腥味告訴他,太宰為了一件衣衫真的殺人了。

    在雲琅的意識裡,殺人是思想上的一個禁區,在他的世界裡,殺人大多只掛在嘴上,只有極個別的人才會將憤怒轉化為行動。

    殺人這種事歷來是國家機器的專利,與個人意願相距甚遠。

    腦袋掉了就接不上去,雲琅是這樣想的,顯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說一條人命比不上為雲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雲琅並沒有因為不滿就把這件骯髒的衣服丟進火塘裡去,既然太宰能為一件衣裳殺一個人,那麼,也就能為另外一件衣裳殺另一個人。

    已經能夠坐住的雲朗將衣裳放在火塘裡烤,不斷地有虱子從衣裳裡掉進火塘,發出辟里啪啦的聲響。

    太宰很滿意雲琅的表現,用低啞的聲音道:「大人為上,禮為尊!」

    這個道理太宰昨晚教過雲琅,他的祖父就因為遵守這一條道理,站在那裡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類推,那個死去的庶人因為一件衣裳被高貴的太宰殺掉並無不妥。

    有了雙臂,一個人基本上就能移動,雲琅的雙臂拖著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經被烤的很熱的衣衫被他放進了一個灰陶罐子,然後在太宰的幫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掛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缽子麥飯,把麥子放在罐子裡放一點鹽然後煮熟的吃法,雲琅還是第一次遇見。

    他吃過的麥飯與面前一粒粒的麥子不同,而是精選上好的野菜,用麵粉攪拌了,然後添加各種調料,最後放在蒸籠上蒸二十分鐘之後的產物,非常的美味。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4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09:03 PM 編輯

第六章 破繭

    麥子並不飽滿,即便是煮熟之後,麩皮也遠比裡面的麵粉多,吃了幾口之後,雲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過雲琅手裡的灰陶碗,把一塊烤的油脂吱吱作響的野雞腿塞給了雲琅。

    「麥飯粗糲,難以下嚥,黍稷一時難找,且將忍些時日,待我去遠處尋來。」

    雲琅不明白太宰為什麼會對她這麼好,他絕對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發的結果,其中一定有緣由。

    這時候問什麼都不合適,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麼都重要。

    太宰見雲琅撕扯著雞腿,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

    接下來的日子裡,雲琅心安理得的接受著太宰無微不至的關懷。

    雖然這些關懷非常的原始,有時候是一塊烤熟的黃精,有時候是一串已經泛著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時候他會變戲法一般的從懷裡掏出一顆黃澄澄的梨子。

    當一大碗黃米飯出現在雲琅面前的時候,他堅信,太宰真的是已經盡最大能力在照顧他。

    雲琅整天樂此不疲的撕扯著身上的硬殼子,這是他最喜歡幹的事情。

    當他忍著無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塊最堅固的硬殼,禁錮他的外殼終於全部脫落了。

    陶盆中蕩漾的水波裡出現了一個光滑的蛋頭。

    隨著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發的清晰,一張俊秀的小臉浮現在水面上,即便是因為沒有眉毛跟頭髮,僅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無比的告訴雲琅,他現在是一個長相很不錯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層硬殼去掉之後,他的身體也整體小了足足一圈。

    就這張稚嫩的臉,最多只有十二三歲,沒人會認為他的實際年齡早就過三十了。

    脫殼的過程對雲琅來說也是一個新生的過程,喜悅就像光明一樣慢慢展現,夢想伴隨著希望一起起飛,以最好的形勢把最好的一面展現給了這個新的世界。

    雲琅對自己的表現極為滿意,至於過程雖然噁心一些,難堪一些,結果是好的,這就是最好的結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時分掙開繭子,在美麗的朝陽下第一次開始呼扇翅膀……

    赤條條的站在陽光下,雲琅張開了雙臂,像是在擁抱整個個世界,也像是在跟這個世界宣告,自己來了。

    太宰看著雲琅就像是在看一個絕世瑰寶,眼中不僅僅只有歡喜,更有淚光浮動。

    雲琅收回目光,雖然這一幕已經出現過無數次了,他依舊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啞的聲音問太宰:「我是誰?」

    這個問題太宰最喜歡回答了,張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這樣的問答對兩人來說其實就是一個遊戲,兩人都有些樂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這一刻,雲琅才明白太宰為什麼會對他這麼好。

    他需要一個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寢宮,遊獵,並有校正大王不當言行職責。

    自從嫪毐與秦太后私通生兩子陰謀叛亂,為始皇帝剿滅,長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遠的痛。

    面對母親生下的孽種,始皇帝狂性大發,下令誅除了雍城中的每一個人,並且一把火將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堅城燒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並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為了以後不再出現嫪毐這種假宦官,他親自對趙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宮的內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脈想要依靠血脈來繼承就成了泡影,於是,每一代太宰都會尋找一個優秀少年,以父子相稱,最終完成接替。

    毫無疑問,太宰看中了雲琅。

    這一幕對雲琅來說並不算陌生,當初雲婆婆就是從一堆孤兒中間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裡都會熠熠生輝,對於自己很優秀這一點,雲琅有著充分的認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監在尋找繼承人的時候,如果沒有子侄,就會找另外一個看中的人來繼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監尋找的一般都是太監,太宰是一個宦官,而雲琅非常的不願意做什麼宦官。

    更何況太宰也沒有什麼東西好繼承的,付出比收穫更大的時候,傻子都知道該怎麼做選擇。

    雲琅不明白太宰是怎麼從一團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個優秀少年的,每回問他,太宰都笑而不答,雲琅總是覺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裡的日子過的沒心沒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場北風吹來,山腰處的闊葉林就立刻變得稀疏起來,漫天的黃葉幾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乾巴巴的樹枝矗立在那裡,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腳回來了,身體獲得了極大的解脫,雲琅就無所畏懼,即便是死,也是進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後死掉的。

    一連兩天,雲琅都是在劇烈的咳嗽中度過的,每一次劇烈的咳嗽之後,總有大團的青灰色粘液從喉嚨裡噴湧而出,粘液最終由清灰轉為淡白。

    神醫太宰以為這是一個排毒過程,是雲琅將要痊癒的好現象。

    因為雲琅可以說話了,他每日出去的時間越來越短,放在雲琅身上的時間更多了,他甚至給雲琅做了一個沙盤,手把手的教他認字。

    秦書有八體,凡我士人雖不一定全習卻一定要知曉。

    秦書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大篆乃益伯觀世間萬物,測天下玄機,以飛鳥魚蟲外形取其意而創,古樸典雅,最是優美,只是字體繁複,刻於簡牘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詔「車同軌,書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異士經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為人奸險,小篆通行天下,有利於我大秦,李斯死無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萬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觀,字跡鐵鉤銀劃,乃是匠人用於銅器上的字體,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習。

    蟲書通行於吳、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諸國,王一統天下之後,此書已經式微,兼之「書同文」經行天下,漸不為人所知。

    署書,殳書大同小異,一書於殿宇,館閣門楣之上,一槧刻於兵刃之上。

    唯有隸書老夫對此深惡痛絕,你卻不得不習之,世人往往畏難趨易,隸書就是如此。

    雲陽奴程邈,初為縣之獄吏,獲罪始皇帝,系雲陽獄中覃思十年,損益大小篆方圓筆法,成隸書三千字。

    始皇稱善,釋其罪而用為御史,以其便於官獄隸人佐書,故名曰『隸』。

    此書大損篆書之美景,除卻便宜之外再無半點好處……唉,你亦當習之。

    太宰說話的功夫,雲琅已經用非常正確的握筆姿勢用樹枝在沙盤裡分別用,大篆,小篆,隸書分別書寫了雲琅二字。

    這讓太宰一臉的驚喜。

    如果讓雲琅用隸書,大篆,小篆這樣的字體寫別的,他自然不會,至於說到名字……他以前練過。

    「雲琅?你識字?」

    雲琅羞澀的笑了一下道:「僅限於名字。」

    太宰正色道:「會書寫名字,已經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書寫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萬中無一。爾雲姓出自於縉雲氏,是黃帝時夏官之後,以官名為姓氏,比老夫的烏姓要高出不止一籌啊。看你握筆嫻熟,雖然怪異,卻運轉自如,看來老夫撿到寶貝了。」

    說完話,太宰就提起樹枝在沙盤上用分別用大篆,小篆,隸書書寫了始皇帝三個字,並一字一句的教雲琅念誦,直到發音確認無誤,這才帶著老虎走出石屋,繼續去巡視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雲琅就牽著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陽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涼,尤其是雲琅身上只有一襲薄薄的單衣,更是顯得侷促。

    身體遭受了大難,才知珍惜身體髮膚,雲琅不想讓自己這具新得來的身體再遭罪,決定把那張熊皮改成一件合適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雙合適的鞋子,當初太宰拿來衣服的時候是沒有鞋子的,估計這不是他忘記了,而是因為被他弄死的那個人腳上根本就沒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終於找到了一根針,看著這枚比錐子小不到那裡去的鐵針,雲琅不屑的撇撇嘴,這東西用來縫製麻袋自然是極好的,用來製作衣衫,實在是……

    不過,既然是身處漢代,這沒有什麼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鐵杵磨針,這根非常鋒利的錐子應該是一個很不錯的縫製衣服的工具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50 PM

第七章 穿衣為禮?

    牆上掛著一大團麻,雲琅低低的呻吟一聲,就從牆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練地劈開粗麻,然後分成細細的十幾股,把它們放在一塊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線變得綿軟,他才找來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綁上一塊石頭,開始搓麻繩。

    僅僅是這個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個小時的時間,握著纏繞在棍子上的一大團細麻線,感慨萬千。

    太宰弄來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銼刀似的,這讓雲琅嬌嫩的皮膚吃了很大的苦頭。

    即便是這樣這件衣衫已經被那個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損的千瘡百孔了。

    再加上雲琅出於潔癖的關係,又把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裡煮了足足三天。

    那張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輕輕一吹,濃厚的皮毛層就會起漩渦,是最上等的皮子。

    雲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說法,只要是秦人,都應該有一把刀子,沒事的時候用來吃肉,有事的時候用來殺人。

    這句話將老秦人的進攻心態表露無疑,他們從來都沒有過防禦概念。

    在剛剛結束的大秦帝國時期,他們總是處在進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來開疆拓土的,否則開刃幹什麼。

    事實上雲琅的小刀子一點都不鋒利,青銅製造的刀子能鋒利到哪裡去?

    即便是再鋒利,只要切割一會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會變成鈍圓,雲琅不得不切割幾下,然後再把刀子在石頭上狠狠地摩擦幾下,好讓刀子一直保持在鋒利狀態。

    雲琅從未想過縫製一件衣裳會是如此的艱難。

    在以前的時候,這種小手工活計,身為孤兒的他曾經幹過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時候,幹活的效率也比現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雲琅奮力與獸皮衣裳作戰的時候,老虎習慣性的帶著一陣風從大石頭後面竄了出來,蹲在高高的石頭上,張大了嘴巴不斷地噴著熱氣。

    沒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喚一聲就一頭扎進了雲琅的懷裡,打攪的雲琅沒法子安心縫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雲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願意光著屁股爬石頭。

    可是,等了好一陣子,那只傻老虎依舊蹲在石頭上喘氣,不見太宰從石頭後面過來,這讓他有些擔心。

    沒有了太宰,雲琅不是很確定自己能在這片荒僻的地方獨自活下來。

    要知道,他現在粉嫩粉嫩的,吃起來一定非常的可口,遠不是剛來時那副焦炭模樣。

    將半成品的熊皮褲子綁在腰間,雲琅奮力爬上大石頭,抱著老虎的腦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蕩蕩的,老虎剛剛經過,連調皮的松鼠都沒有一隻。

    「他不會有事吧?」雲琅下意識的問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聞,依舊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頭找雲琅庇護的母鹿身上。

    大石頭對雲琅來說就是一道分界嶺,大石頭的外面是洪荒,大石頭裡面則是暫時安身的家。

    他沒有衝動到跑到大石頭外面去,至少,在他沒有確定外面確實安全之前他是不會去的,哪怕是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藝高強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雲琅沒難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頭上等太宰回來。

    大石頭上陽光充足,老虎攤開身子懶洋洋的躺在上面曬太陽,看到老虎都不緊張,雲琅緊繃著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這裡好像更適合幹活。

    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候,雲琅的一條褲子終於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種深衣,爬個破石頭,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褲子的感覺很好,只是太宰依舊沒有回來。

    黃米飯蒸熟了,老虎吃的醃肉也準備好了,野菜用野豬油潑過了,筷子也用開水煮過了。

    太宰還是沒有回來。

    等人的感覺非常討厭,雲琅以前就不喜歡等人,時間稍微一長,整個人都會變得煩躁起來。

    天擦黑的時候,外面淅淅瀝瀝的下起雨來,雲琅瞅著已經冰涼的飯菜,盤著腿坐在門前看雨。

    一陣涼風吹過,太宰終於回來了。

    他的模樣很狼狽,破爛的深衣上滿是泥水,精美的劍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來面目。

    雲琅上前要攙扶,太宰推開雲琅,踉踉蹌蹌的倒在竹簡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風箱。

    這是脫力的症狀。

    以前是太宰照顧他現在輪到他照顧太宰,事情就是這樣輪流轉的厲害。

    扒掉太宰濕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烏青,看樣子像是被人用拳頭打的。

    雲琅沒有問是誰打的,只知道太宰這條船似乎不是很安穩。

    緩過氣來的太宰默默地接過雲琅拿來的黃米飯,上面澆了一些肉湯,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黃米飯之後就倒頭睡在竹簡堆上,轉瞬間就鼾聲如雷。

    雲琅吃過飯之後,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邊上,用那一根大針縫製上衣。

    這樣做出來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實就是熊皮裡面縫製了一層麻布,然後再用麻繩挽幾個中國結當扣子。

    如果有絲綢或者綵緞,雲琅能盤出更加漂亮的扣子,這一手可是跟雲婆婆一起給人家製作旗袍的時候學來的本事。

    睡覺前,雲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縫補妥當了。

    他伸了一個懶腰,再一次掃視了一遍石頭屋子,不由得歎口氣。

    實際上,這間屋子裡什麼東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豬窩一般。

    生活的要義就在勤快兩字,一個人的居住環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表現一個人的精神風貌。

    雲琅認為,太宰這個傢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剛剛開始,是萬萬不能養成邋遢的習慣的,時間久了,假邋遢就會變成真的懶惰。

    雲琅因為工作的關係曾經見過幾個非常厲害的人。

    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從不在人前顯擺。

    本事這東西就像是已經吃進肚子裡的飯,自己知道有多飽就成,沒必要吐出來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環境裡要小心,這句話永遠都是對的。

    雲琅現在就是這麼幹的。

    太宰認為他只認識名字,喜歡教他認字,他就仔細的跟著太宰認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錯,反正他對隸書的認知也僅僅是認識而已。

    太宰醒過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偏西了,穿著一身奇怪衣衫的雲琅給他送來了飯,他一邊吃一邊看著雲琅收拾這個散亂的石屋。

    「你為何不問我昨日因何遲遲歸來?」太宰放下手裡的飯碗,若有所思的道。

    雲琅將沙盤端過來,當著他的面將始皇帝三個字分別用三種字體寫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剛剛問的話,仔細的檢查了雲琅的作業,挑出來兩處不合適的地方,然後就繼續教他認字。

    慣例是一天兩頓飯,到了天黑的時候,太宰才停止教學,咳嗽著站起來,來到石屋外面,瞅著天邊殘存的一片晚霞發呆。

    「您在這裡多久了?」

    太宰回過頭看著雲琅笑道:「一輩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漢國的天下,沒有我這個秦人的立錐之地。」

    「不感到遺憾嗎?」

    「秦人一諾千金,死不旋踵……」

    雲琅想了一下道:「留在這裡其實也不錯,只要快活,哪裡都是樂土。」

    「不可通便,不擇手段非好漢,不改初衷大丈夫!雲琅你要記住,人一旦通權達變了,就沒了堅持。」

    雲琅點點頭,他不想問太宰用一輩子為一個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沒有資格在死掉之後,依舊牢牢地控制著一群人為他所用。

    當然,這是他的想法,太宰卻會把自己的堅持當成一種榮譽。

    這非常的符合這個時代人們的價值觀,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齊,就像是枯守孤島,最後自戕而死的田橫五百壯士,至於趙氏孤兒這種殘忍的忠貞,正是太宰這樣的人所嚮往的。

    在這些不能動彈的日子裡,雲琅想了很多,從太宰暴露出來的身份,以及石屋對面那座蔥蘢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對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畢竟,南面背山,東西兩側和北面形成三面環水之勢。「依山環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徵。

    他在測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測度他,雲琅不相信一個剛剛認識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會過於相信他。

    直到現在,雲琅都在懷疑,從自己出現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應該發現了自己的存在。

    否則無法解釋自己一個無法動彈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獨自存活三天。

    這一輩子,雲琅從來就沒有過什麼好運氣,因此,他從不相信什麼巧合。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51 PM

第八章 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夠毫無心理負擔的為一件破衣裳就殺掉一個人,這說明,這周邊還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應該不缺少一個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場的過程非常的驚艷,驚艷到太宰根本就無法解釋的地步。

    在這個時代,沒有辦法解釋的事情一般都被稱為神跡!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著對面草木蔥蘢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雲琅沒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實沒有那麼堅硬,反而軟綿綿的,尤其是腳掌上的那幾塊肉墊子,只要輕輕地一按,老虎爪子裡面的尖爪子就會冒出來。

    老虎碩大的嘴巴就在雲琅的頭頂,偶爾會張著嘴打個哈欠,似乎要吞掉雲琅的腦袋。

    老虎的嘴巴很乾淨,沒有什麼怪味道,雲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鹽水幫它清洗過,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隻母鹿就臥在老虎的肚皮旁邊,如果繼續這樣下去,雲琅覺得她們能發展出一段跨種族的愛情。

    太宰的咳嗽聲在夜色中傳的很遠……非常的悲壯,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壯感覺的估計就太宰一個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嗎?」雲琅到底年輕,還是忍不住先開口了。

    太宰回過頭,一雙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麼,搖著頭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麼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雲琅把一塊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來了,無論如何有我在,也能給你選一塊好的墓地,埋葬你,這裡的野獸太多了。」

    太宰認真的看著雲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時候,會把巡山的重任交給你,現在還不用。

    生死,小事耳。」

    雲琅點點頭,繼續把身體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麼馴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嗎?」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麼名字,它是我撿回來的幼崽,長大之後就跟著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額頭有一個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嗎?」

    太宰的眼神變得有些凌厲,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獸中之王,稱為大王也沒有什麼不妥。」

    雲琅像是沒有看見太宰的眼神變化,親暱的把腦袋在老虎的頭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沒有反應,太宰的拳頭卻握的緊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鐵刀,您能幫我弄一把嗎?」

    「鐵刀柔軟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銅刀嗎?」

    雲琅笑道:「你之所以覺得鐵刀軟,純粹是因為你們不會煉製,在我的故鄉,人們都用鐵刀,鋒利無比。

    如果您能給我一個鐵砧,一柄鐵錘,我就能煉製出那種鋒利的鐵刀。」

    太宰的面容隱入了黑暗,雲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聲音傳來:「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沒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嵐緩緩地升起,眼看著就要淹沒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雲琅又不敢勸說他回去休息,只好帶著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雲琅能感覺到太宰盯在自己後背上的灼熱目光,不過,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現出點神奇之處,他不敢保證太宰還能繼續這樣的對他好。

    一串串的竹簡木牘被平平的鋪開,變成了兩張床,床上放著雲琅今天曬過的各色獸皮,一半鋪床,一半蓋身,這樣的床鋪應該非常的舒適。

    自從來到這裡,今夜是雲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張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這一晚,他瞪著眼睛看了雲琅整整一夜。

    早晨雲琅醒來的時候,太宰已經不見了蹤影,老虎卻還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裝撲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腦袋,卻從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著老虎玩的不亦樂乎。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即便是有,雲琅也不信!環境詭異的變了,甚至時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唯一沒有變化的是雲琅那顆近乎冷酷的心。

    離開了工程師的工作,也同時離開了那個喜歡指責他不上進的女人,那個女人曾經咬著牙打電話說他的心是石頭做的……

    她以為雲琅只是出走幾天,最後還是會回家的,沒想到他一去不復返,對那個家沒有半分的留戀。

    最後,那個女人還祝願他早點去死……所以,雲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氣很好,雲琅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想起那個女人,她已經很久沒有進入過他的夢鄉了。

    「或許,那個女人說的是對的。」雲琅抓著老虎耳朵,自言自語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時間建立起最親密的關係,是雲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現在看來,進展還不錯。

    老虎很喜歡用鹽巴水刷牙,或者說它只是單純的喜歡鹽,雲琅觀察過了,太宰對老虎一點都不好,呼來喝去,稍有不順心就拳打腳踢。

    這或許是太宰與老虎用來構築主僕關係的辦法,對一頭野獸來說,幼年時期臣服的王,將是它一輩子的王。

    雲琅今天的工作是製作一雙鞋子,他有足夠多的獸皮,其中,一張堅固的老狼皮將是他今天製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顏色是他非常喜歡的青灰色,不過,在製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將五層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繩釘在一起,最後用一張厚實的狼皮把這些狼皮包裹起來,最後形成一個漂亮的鞋底子。

    過程說起來簡單,製作起來非常的難。

    狼皮又厚又韌,他的那根大針又非常的不爭氣,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會把針弄彎。

    中午的時候,雲琅看著自己佈滿水泡的雙手,只好暫時停止了鞋子的製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給他弄來一套鐵匠工具,好讓他用最簡單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來。

    整個下午,雲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裡轉悠,這裡的山林物產極為豐富。

    僅僅是附近的山林,就讓他獲得了兩種野生香料,一種是花椒,另一種則是八角。

    有了這兩種香料跟鹽巴,雲琅覺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鍋極為鮮美的兔肉湯。

    前途未卜,雲琅決定過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負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燉在陶罐子裡面味道沒有想像中的好,這種動物的肉非常的寡淡,還有非常濃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過啊,如果給裡面添加一兩塊肥膩膩的野豬肉之後,再被調料的氣味烘托一下,立刻就變得噴香撲鼻。

    沒人單獨吃野兔肉的,這應該是一個常識,雲琅自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不過,一連三天頓頓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東西也會變成垃圾。

    可是,太宰這傢伙卻每天都吃的非常開心,不論雲琅做多少食物,他都會把剩餘的吃光,即便是湯汁也不會剩下。

    雲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東西的模樣,一定會對食物這種存在保持極高的敬意。

    於是,太宰每天回來的時候都非常的準時,因為他發現,雲琅做的食物,一旦放涼之後味道就差了好多。

    雲琅顧不得繼續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鐵砧,鐵錘,火鉗子,鐵刀子都被太宰陸陸續續的弄來了。

    雖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層鐵銹,依然讓雲琅非常的開心。

    壘一個簡易的爐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邊山根上就有一層紅膠泥,這個材料很適合弄出一個簡易的爐子來。

    於是雲琅開始用最細的麻線編織孔洞非常小的篩子,好用來篩選泥料。

    那些被細細磨碎篩選出來的泥料被雲琅泡在水甕裡面,為此,還用腳丫子踩了成千上萬遍。

    泥料在水甕裡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澱的日子裡,雲琅在山根處挖掘了一個爐子,把太宰儲備的粗大柴火全部丟進去燒,在濃煙將要散盡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爐子的排煙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後就開始整理他生銹的鐵錘跟鐵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雲琅的爐子剛剛成型之後終於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鐵嗎?做這些事情幹什麼?」太宰有些憐憫的看著雲琅,打鐵需要燒炭這事他還是明白的,至於雲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頭霧水了。

    「我是要打鐵,主要是因為我需要一柄鋒利的刀子跟一把堅硬的錐子好給我做一雙合適的靴子。」

    雲琅的話說的很拗口,不過,太宰還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個真正的貴人是不幹這些事情的。

    雲琅不等太宰提起讀書的事情,張嘴道:「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溯洄從之,道阻且躋。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溯洄從之,道阻且右。溯游從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風十五篇我已經會背了。」

    太宰聞言歎了口氣,就背著手離去了,《秦風》是他在發現雲琅學習能力很強之後,特意找出來難為他的,只是沒有為難住。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5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46 PM 編輯

第九章 努力成為一個賤人

    雲琅瞅瞅自己滿是泥巴的手笑了起來,經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預料的事情對兩人以後長時間相處好處很大。

    爐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後再保溫,要不然爐子會炸掉的。

    太宰眼看著雲琅用膠泥條一圈圈的盤繞弄出一個奇怪的爐子很是驚訝,他的手藝非常的嫻熟,就像是經常幹這些活計一般。

    雲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無數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簡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來的很早,坐在火塘邊上用刀子削木牘,最近因為雲琅來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記錄。

    赤著腳站在冰冷的石頭上,會讓人發瘋,雲琅用兩塊狼皮包裹著腳丫子,依舊凍得瑟瑟發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蓋的爐子被他扒拉出來之後,心情才變得好一些。

    爐子燒製的很好,沒有裂紋,內腔不大,對雲琅來說足夠了。

    畢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幾柄錐子,如果可能,他還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幫助下,雲琅將砧鐵安放在一個粗大的木頭墩子上,高低很合適他現在的身材。

    燒炭的窯冷卻的時間已經足夠,打開之後裡面依舊有熱浪噴出來。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這幾天都喜歡趴在炭窯上方過夜。

    眼看著雲琅燒成了木炭,太宰長歎一聲,取出一塊成型的木炭對雲琅道:「百工精妙,於國家大有裨益,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當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於國,大良造以十六級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說不看重百工。

    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為家奴,爾一旦接替我太宰,將躋身爵位第九級五大夫,再擺弄這些賤業,將獲罪於左庶長,更會招來他人恥笑。」

    雲琅一面開始往爐子裡添加木炭,一邊笑道:「我現在需要一雙鞋子,在製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適的錐子。

    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在您面前,我無所顧忌,只要過的舒服,幹什麼都成。」

    太宰再次歎口氣道:「老夫擔心的就是你這種得過且過的性子。

    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飲一簞食,也當恪守風範,雖死不改初衷。

    沒有這樣的決心,即便是位列徹侯也不過是沐猴而冠罷了。」

    雲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著破爛的太宰,他沒有看出兩者有什麼差別。

    「餓死也不能丟棄士大夫的尊嚴嗎?」

    「首陽山上有先賢。」

    「渴不飲盜泉止水?」

    「胡說,我大秦以法立國,從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個炕上直到全國使用統一的尺寸升、斗、斤、兩。再到十家編一組,相互監督一家犯法,隱匿不報九戶連坐。再到從事墾荒者,九年不收田賦,耕田織布特別好的,積存糧食多的免除稅務和勞役。人際間爭執,訴諸官府,禁止私人決鬥,對敵作戰,以斬首多少論等賞賜;必須作戰有功才能陞遷,貴族商人,若是沒有戰功,不能擔任政府官員。每一樣,每一種都有法可依,人人遵從律法行事,奴隸以百工餬口,士大夫以為國諫言,統御牧民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孔丘之言,不過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雲琅的嘴巴張的很大,吃驚的道:「咱們是法家?」

    太宰習慣性的瞅著天上漂浮的白雲道:「有商君變法才有我秦國成為天下七雄。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統天下的機遇,我們自稱法家也沒有什麼不妥。」

    「可是,這兩位死的都好慘啊。」

    「豹死留皮,雁過留聲,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業,生死小事耳。」

    雲琅痛苦的轉過頭,他決定不再跟這種把自己性命當成一回事的人說話。

    兩人相處才短短一個月,這傢伙就兩次為了功名利祿把性命不當一回事了。

    以後如果有可能一定要遠離這種人,跟他們站在一起,比被雷劈還要慘,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為跟他離得近,被他的理想株連,最後被某一個強力人士五馬分屍。

    這個世上的壞人一個個都活的風生水起,好人只能靠賣慘留名,傻子都知道取捨。

    雲琅覺得自己就是一個俗人,不是俗人也不會因為受不了老婆的嘮叨最終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歡一些俗事情就對了,不論是跟小販討價還價省了一文錢,還是地裡多產出了一斗麥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於後人讀著自己慘烈的歷史,生出雄心壯志這種事情,他是一點都驕傲不起來的。

    死掉了,肉體就腐爛了,什麼都沒有了,留名有個屁用。

    雲琅沒有第一時間毀掉爐子,丟掉錘子,這讓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認雲琅是一個非常聰慧的學生,一定能夠在學問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時也承認,想要把雲琅教化成一個真正的士族,前路依舊漫長。

    打鐵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鉗子,太宰拿來的火鉗子充滿了秦漢風格,古樸而笨拙。

    在經過皮囊鼓風之後,爐子非常的給雲琅面子,火焰熊熊,顏色也從橘紅轉變成了青色,高溫之下,不一會就把一柄破鐵劍燒的通紅。

    大錘子需要很大的力氣才能掄起來,雲琅沒有這個本事,只好用小錘子一錘錘的將破鐵劍折疊成兩層,然後趁著鐵料依舊高溫,猛力的揮動錘子,軟鐵裡的碳砸出去。

    沒有焦炭,在鼓風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會就燒沒了,眼看著木炭一點點的變少,雲琅幾乎要放棄自己的雄偉計劃了。

    一整天的時間,木炭用了不少,雲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號的火鉗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樣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雲琅收拾的非常乾淨的石屋裡悠哉悠哉的喝著水。

    不論雲琅製作出了什麼東西,都打動不了太宰的那顆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著雲琅打造出來的火鉗子,夾著雲琅燒好的木炭往火塘裡丟。

    這傢伙不喜歡幹活,卻非常的喜歡享受雲琅給他帶來的便利。

    比如,他現在一天不換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儘管他只有兩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於天,雲琅自然不會計較這些,被老虎拖回來之後,還要掙扎著起身,為大家熬製雞湯。

    自從上一次雲琅用灰陶盆子熬製了一鍋野雞湯之後,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飯了。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是雲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經過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對食物都沒有一點期待,生活就再無質量可言。

    風乾的野豬肉被熱水逼出油脂,油脂再與八角,花椒,山姜,野蔥充分混合之後,濃郁的香氣就瀰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豬腿骨帶著一大塊肥厚的豬肉不用煮熟,被雲琅晾涼之後,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現在已經喜歡上吃煮過的食物,雖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這頓帶著鹽巴味道的熟食,依舊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豬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邊吃一邊抱怨:「如此美食餵給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獸都是護食的,這無關馴服與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聲,不等撲過去搶奪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頭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麼敲的。

    剛才還悲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搖搖晃晃的在地上走了兩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丟掉手裡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後看著雲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學會了規矩才能繼續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弒主之心,就該剝皮煎骨。」

    雲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與畜生爭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進食的豬腿骨道:「奴隸與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隸與野獸同列。老夫奪野獸奴隸之食飽腹乃是天道。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並起,列國征戰不休,奇謀妙計層出不窮,奇人異士如雨後春筍更是屢見不鮮。爭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士人馭百姓如馭牛馬,驅平民,奴隸上鬥場如觀兒戲,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賜。雲琅你當謹記,爾為士人,惻隱之心可有,卻不能濫施。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裡茹毛飲血習慣了,你貿然給它熟食,一旦吃慣了熟食,就會懶於狩獵,我等也沒了食物的來源。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貿然改變,否則必遭嚙臍之禍。」

    雲琅覺得太宰這是對自己進行洗腦大業。

    什麼大道理在特定的時間裡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個更大的道理給滅掉。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4:5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47 PM 編輯

第十章 徐夫人的手藝

    雲琅自然有無數的大道理可以說,不過,他不準備跟太宰說,說到了會死人的。

    就像一個員工想要跟自己的老闆講道理,道理講贏了,他的倒霉時刻也就自然來臨了。

    黃米飯其實很好吃,如果再澆上蘑菇肉湯之後就變得非常完美。

    一連吃上三碗,不論是士人還是奴隸都會心滿意足。

    物質才是決定人心向背的決定因素。

    就像此時的老虎大王,憂傷的啃了一根沒肉的骨頭之後,就滿足的趴在火塘邊上,跟那頭母鹿耳鬢廝磨。

    現在,睡覺對雲琅來說真正變成了一種享受,一整晚不用在夢裡跟那個女人吵架,身體得到了徹底的休息,每一個早晨對雲琅來說都是一個新的旅程。

    鍛造一塊頑鐵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塊鐵在雲琅的鐵錘下被折疊了三十幾次,那些漂亮的人折疊花紋已經慢慢的出現,現在剩下的就是造型與淬火了。

    雲琅的手藝不好,他只是見過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鍛造過程,也僅僅知道鍛造需要的一點小小的知識。

    上手之後才發現,工藝什麼的並不是很難做到,唯一難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個模樣醜陋的短刀出現在了太宰的面前,對於這個結果太宰並不感到吃驚,畢竟,對於雲琅瘦弱的身體來說,能做到這個程度,已經比一般的工匠強大了很多。

    讓他吃驚的是雲琅在有意識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還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沒有往罐子裡撒尿的習慣,太宰瞅著雲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樣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燒紅的錐子被塞進了尿液裡面,一股難聞的蒸汽散盡之後,六把黑乎乎的錐子就出現在了雲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後,被雲琅安上木柄之後就已經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鋒利,往日裡用那根大針費勁力氣才能刺穿的狼皮,現在,在新做的錐子面前如同一張紙,即便是六層的狼皮鞋底子,在錐子面前,也不再是雲琅製作鞋子的障礙。

    興奮的雲琅一整天都在用錐子刺東西,且無所不刺。

    淬火之後的錐子果然是一件人間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長的三個,他準備當兵刃使喚。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來淬火了,雖然說也沒有什麼問題,可是,這柄短刀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將是雲琅的吃飯工具,用尿液淬火雖然不錯,用尿液淬火後的刀子吃起飯來卻十分的噁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雲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裡的碳是否合適用水淬火,雖然有很大的幾率出現裂紋,他最終還是用陶罐取來了山泉水。

    將燒紅的刀刃部慢慢的放進水裡……

    刀子變得有些彎,這是熱脹冷縮的結果,而刀子的刃部還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熱脹冷縮刀背向後彎曲刀刃經不起拉扯出現了十餘道細細的裂紋。

    看著雲琅晦氣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見雲琅的臉上已經出現怒容之後,才從石屋裡拿出一柄用鯊魚皮包裹的短刀丟給雲琅。

    淡漠的道:「這是徐夫人製作的短劍,想必比你的打製的破匕首強一些。」

    雲琅雙手死死的攥著鯊魚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著太宰。

    太宰莞爾一笑,指著雲琅手裡的匕首道:「早就準備給你了,只是見你想要親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強人所難,現在給你也不遲。」

    太宰給的匕首自然不是荊軻刺殺秦王時使用的那柄毒劍。

    從太宰的口中得知,荊軻刺殺秦王失敗之後,遠在趙國的徐夫人並未逃脫罪責。

    此時的趙國已經於一年前為秦將王剪所破,惶惶如喪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縛入咸陽,願意終生為匠奴,換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宮多利器。

    太宰丟給雲琅的那柄匕首雙面開鋒,寒光閃閃一看就不是什麼吉祥的東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給匕首裡面添加了什麼材料,能跟銅產生反應,最終變成了硬質合金。

    雲琅製作的刀子跟徐夫人製作的匕首碰撞了幾次之後就變成了一把短鋸。

    事實上,雲琅最後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鋸子,用來鋸木頭非常的合適。

    冬天就要到來了,只要看看紅葉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這個冬天將會有多冷了。

    雲琅的鞋子已經製作完畢,難看,醜陋,彆扭,這些話都可以用在這雙鞋子上面。

    同樣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為二的看,這雙鞋子除過難以忍受的醜陋之外,還有溫暖,舒適,結實這些可以讚美的地方。

    尤其是繫上帶子之後,就與雲琅曾經見過的勞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層狼皮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後被密密的麻繩牢牢地釘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層燙掉豬毛的野豬皮,腳跟與前掌部位各自訂上一塊硬木,即便是踩在水裡,裡面依舊能夠保持乾燥。

    每回雲琅穿著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變得非常難看。

    看的出來,他也非常想要一雙。

    顯擺夠了之後,雲琅就開始給太宰做過冬的衣衫跟鞋子。

    這是一個懂事的孩子必須掌握的技能,滿足顯擺的慾望之後就要懂得分享,否則就會招來很多人的怨恨。

    對於穿褲子這事太宰開始的時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過雲琅的堅持之後,勉為其難的試著穿了一次,結果穿上之後就再也沒有脫下來過。

    按照他的說法,胡服騎射是趙武靈王跟野人學來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著要求,好在大秦的騎兵也是這麼穿褲子的,所以,他覺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軍中擔任偏將的職位,穿這樣的衣裳也不算是違例。

    雲琅自然不會跟太宰爭論,主要是他實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凍得發青的光屁股。

    關於鞋子,他一個字都沒說,就在雲琅的指揮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嶺的,他知道一雙好鞋子能給他帶來多少好處。

    雲琅把褲子做的很長,這樣,太宰就能把褲腳塞進鞋子裡,綁緊鞋帶之後,褲子跟鞋子就成了一個整體,再大的寒風也吹不進去。

    穿著雲琅給他製作的衣衫在山林裡對著野獸顯擺了一天之後,歸來的太宰就對這套衣裳讚不絕口。

    「若是蒙恬大將軍有這樣的一套衣衫,驅逐匈奴野人於萬里之外有何難哉。王上何至於遣發天下百姓修築長城,弄得天下儘是纍纍白骨,以至於漁陽狐鳴天下皆反。」

    太宰這樣的忠臣這個世上可能不多了,始皇帝躺在前面不遠處的陵墓裡,不知道有沒有感應,如果他真的有靈,聞聽還有人在他死後猶自為逝去的大秦帝國盡忠,雲琅覺得他足矣驕傲一萬年。

    一提到大秦,太宰就會倜然淚下,並傷心難過整整一夜。

    老虎現在根本就不往太宰身邊湊,總喜歡膩在雲琅的身邊,除非不得已,它是萬萬不會靠近太宰的。

    即將入冬的時候,雲琅在樹林子裡發現了一些苦楝,剝皮曬乾之後熬成了湯藥,將老虎全身上下用苦楝皮藥汁洗涮了七八遍,最終除掉了它身上的寄生蟲。

    寒冷的冬天,可以跟老虎睡在一張床上,不但安全,還非常的溫暖。

    冬天的老虎皮如同緞子一般閃耀著金燦燦的光輝,就是雲琅還要教會這傢伙不要隨便用舌頭去舔他,這傢伙的舌頭上滿是倒刺,舔一口像是被砂紙摩擦過一般難受。

    母鹿自然不能繼續留在乾淨的石屋裡,隨地大便這種事調教了它無數次都沒有學會。

    進入冬天之後,雲琅的每一天都過得無比充實,石屋子也在一點點的發生著變化。

    先是有了兩張大床,床腳是粗大的木料,即便是雲琅與老虎同睡一床,也不擔心會把床壓塌。

    後來又多了一個巨大的木頭架子,雲琅用了一整天的時間把所有的竹簡,木牘堆放在上面,想要把這些竹簡木牘按照時間整理整齊,不是一時半會能做到的。

    石屋的外牆上,掛著滿滿一牆的臘肉,這都是老虎辛勤捕捉來的,被雲琅用鹽醃製之後,就成了他們過冬的口糧。

    太宰有一種奇怪的本事,那就是只要雲琅提出要求,他總能辦到,而且顯得非常輕鬆。

    比如鹽巴就是一例。

    鹽巴在沒有工業化生產以前,從來都是金貴的貨物,更別說這個原始的時代了。

    可是,太宰一次性就給雲琅扛來了滿滿一皮口袋鹽巴,還是最好的精鹽,雪白如霜。

    秋日的獵物很肥,雲琅熬製了很多葷油,其中以野豬油最多。

    儲存在一個半人高的罐子裡,足夠兩人吃大半年的。

    石屋外面飄著雪花,雲琅正在非常認真地從一堆發霉的白米中間挑選可以食用的部分。

    這是一堆陳米,放置的時間應該很久了,旁邊還有一些沒有脫殼的谷子,只是沒了金燦燦的顏色,變得有些暗黃,雲琅搓開之後裡面的米粒要比外面的這些陳米好的太多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0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48 PM 編輯

第十一章 反漢復秦?

    對雲琅來說,太宰就是一個類似多拉愛蒙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點不太好,這傢伙拿來的東西都是舊的,全部都是舊的好東西。

    雲琅盡量不去想這些東西的來路,他擔心一旦自己弄明白了,太宰可能會殺人滅口。

    山裡的生活是富足的,這中間離不開雲琅不懈的努力。

    干蘑菇,干野菜,臘肉,香料,他們的餐桌上甚至多了一個半瓷的盤子,這是雲琅無意中找到了一點高嶺土,試驗著在柴窯裡面燒出來的。

    當初找來高嶺土的時候,太宰還說這種土可以吃……

    雲琅當然知道這種土可以吃,只是吃過這種土的人最後都會死,他另外有一個慘烈的名字叫做觀音土。

    太宰還興致勃勃的跟雲琅介紹了一些高人靠吃觀音土最後成仙的經過,看得出來,他非常的羨慕。

    雲琅覺得自己以後要是想弄死太宰,不用下毒,只要把高嶺土磨成粉末給他吃就足夠了。

    直到現在,太宰在雲琅面前暴露的秘密實在是太多了,以至於雲琅只需要做一點簡單的歸納總結,就能判斷出大部分的事實。

    不過,他現在沒有做好出山與別人見面的準備,這是一個不同於他過往的世界,這裡有這裡的規則,對於這裡的生存規則,雲琅還太陌生了,一個與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人,在這個時代,被殺死是一個非常糟糕的結果。

    大雪封山的日子裡,整理簡牘,其實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

    這裡有堆積如山的簡牘,每一片簡牘上正反面都寫滿了文字。

    雲琅辨識的非常困難,小篆的字體一個個非常的相似,稍微不注意,就會看錯,看錯一個字的後果就是整部簡牘的閱讀順序就亂了。

    沒有什麼比整天泡在簡牘中學習小篆文字更快的方法了。

    其實,整個屋子裡的簡牘上記錄的內容,並不比一本半寸厚的書本多。

    裡面的信息內容卻廣博的太多了。

    簡牘上寫字很難,聽太宰說,以前都是用刀子刻字的,更難。

    於是,為了少費點製作簡牘的時間,簡牘上的文字就盡量的簡化,有時候簡化的連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

    尤其是一字多用,這就要見仁見智了,後人為什麼會對古代流傳下來的學問有無數種解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窮。

    太宰對雲琅嚴謹的治學精神還是非常滿意的,尤其是翻看了雲琅按照圖書館分類法整理歸類出來的簡牘,覺得非常方便找尋需要的記錄。

    身為大秦的太宰,他甚至要求雲琅把這種方便的歸類法書寫在簡牘上,好流傳於世。

    「就這個分類的法門,如果始皇帝還在,老夫就會諫言讓你來充當陛下的值更官。」

    「這是一個多少擔的官職?」

    「六百擔!」

    「能養活一家人不?」

    「大秦的縣令爵位大夫,一米一斗,醬半升,菜羹各一,肉食一盤,另有食邑百戶,各色雜絲五匹,你如果就任陛下值更官,食料俸祿加倍,由於是陛下近臣,獲得賞賜的機會要比旁人多得多。運氣好,甚至有各國敬獻的女子可以婚配。」

    「如果大秦尚在,您呢?」

    太宰臉上洋溢著光芒,一字一句的道:「若是始皇帝尚在,太宰的家門,等閒人不得入。」

    很明顯,太宰說的等閒人,指的就是雲琅這種可能擔任值更官的小吏。

    明顯被太宰鄙視了,不過啊,破落戶都是這樣,總拿祖上的榮光說事。

    「現在外面的皇帝是誰?」

    「偽帝劉徹!」

    「我們要反漢復秦?」雲琅覺得太宰想要推翻漢武帝的統治難度很大,如果是漢獻帝他可能還會參加,至於漢武帝還是算了。

    太宰並沒有瘋狂到忘乎所以的地步,長歎一聲道:「劉徹承父祖餘蔭府庫餘糧堆積如山,舊米未盡,新糧又到,聽說他的錢庫裡串銅錢的繩子都腐爛了,只好堆在露天裡。加之此人自幼聰慧,又懂得輕徭薄賦惠及萬民,天時地利與人和他佔全了,現在起事沒有成功的可能。時機不好,我們只能繼續蟄伏,靜待天時,一旦風雲變幻,我們就揭竿而起,重塑我大秦江山。」

    雲琅認真的點點頭,表示非常同意太宰的見解。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人一般都是烈士,他對充當烈士沒有任何興趣。

    認慫有時候是睿智行為的具體表現,尤其是在漢武帝面前認慫,雲琅以為這是一種驕傲跟榮譽。

    在漢武帝時期談反漢復秦這種話很沒意思,兩人很自然的將注意力放在快要熟的飯菜上。

    雲琅今天做的晚飯是大米飯跟蒸臘肉,配以乾菜,跟蒜瓣,陳米總有一股子嗖味,這東西雲琅在孤兒院沒少吃,特意在蒸飯的時候放了一點鹽巴跟豬油,米飯蒸熟之後,米粒晶瑩,飯香撲鼻。

    一指厚的肥豬肉蒸的酥爛,咬一口油脂四濺,唇齒留香,清亮發青的豬油往熱騰騰的米飯上一澆配上柔津津有嚼頭的蒸乾菜,雖然只有兩個人,卻吃出了千軍萬馬的氣勢。

    「呼……」兩人同時丟下飯碗,不是因為吃飽了,而是因為陶罐裡的米飯沒有了,裝在碗裡,盤子裡的菜也沒有了。

    「老夫錯了,你更應該就任陛下的庖廚,而不是值更官。」

    「這才是一道家常菜而已!」

    「一道菜就足夠,老夫來到世上的時候,大秦雖然已經沒落了,自幼在父親的庇護下過得卻是錦衣玉食般的日子。像今日這般痛快的食肉,卻還是平生第一遭。唉,可憐的。如果不是因為那場內訌,這樣的日子你也能過。」

    雲琅攤開雙手笑道:「我習慣了靠自己的雙手吃飯,至少,在我被天火劈中之前,我從來都是獨自求生的。」

    「如果不是看你身高八尺,有我老秦人之像,你早就被老虎吃掉了。」

    「現在變小了。」

    「知道什麼,這是異人之像!」

    雲琅苦笑道:「我自幼孤苦,隨著商隊在大地上流浪,別人都說我是秦人,這還是第一次回到咸陽……」

    太宰用極度諷刺的目光看了雲琅一眼道:「不用編造了。」

    「我說的都是真的。」

    「且當你說的都是真的,這裡是荒山野地,外面狼蟲虎豹極多,反正你也走不出去,是不是真的有什麼打緊。」

    「你不信我還收留我?」

    太宰幽幽的歎口氣道:「這是天意……你是從晴空裡掉下來的,是仙人嗎?」

    雲琅搖搖頭。

    「鬼怪?」

    雲琅快速的搖搖頭。

    「那就是人了,一個從天上掉下來的人。」太宰說完話,就出去了,沒給雲琅任何解釋的機會。

    雲琅想了半天,也沒有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說真話,比假話更像假話。

    「喂,我是秦人,這一點絲毫不假!」雲琅朝門外高聲叫道。

    「這就足夠了!」太宰低沉的聲音從外面傳來,同時也帶進來一股子寒風,將火塘裡的炭火吹得明滅不定。

    關中的大雪下的很大,雲琅還從來沒在關中見過這麼大的雪。

    都說燕山雪花大如席,這裡的雪下的也不小,雪一層層的下,一層層的向上累積,等到積雪快要與窗戶平齊的時候,雲琅與太宰就不得不出去鏟雪。

    鏟雪的過程很簡單,只要把厚厚的積雪用木板推到旁邊的懸崖底下就算是成功了。

    鏟雪的過程中,雲琅還撿到了三隻凍僵的野雞。

    最後一堆雪被雲琅推下懸崖之後,太宰就站在懸崖邊上,望著咸陽方向發愣。

    「那裡應該是咸陽吧?」雲琅幫著老虎撣掉腦袋上的白雪,剛才推雪的時候它非常的賣力。

    「被楚人一炬焚燬了。」

    「項羽?」

    「就是他,雲琅,今後如果遇到項羽後裔,記得殺掉。」

    「早就被劉邦幹掉了吧?」

    「一個諾大的家族如何會如此輕易地覆滅,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在蟄伏。 從今後,項氏子弟就是你的仇敵,能答應嗎?」

    雲琅瞅瞅懸崖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覺得自己遇見項氏子弟的可能性不大,遂點頭道:「見到他們就弄死,在茅廁遇見就溺死在糞桶裡,在街道上遇見就弄死在大街上。」

    太宰嘿嘿笑道:「也好,反正你不殺他,他們就一定會殺死你,你看著辦就好。」

    大雪連續下了三天,在這個過程中雲琅跟老虎一起推雪推了三次。

    雪下的太大了,不遠處的松林總能傳來樹幹被積雪壓斷的吱嘎聲。

    自從太宰發現老虎能幫著雲琅推雪之後,他就沒有動過一根指頭,而是每日裡興奮地站在積雪被清除之後的院子望著咸陽,長安方向像是在看最吸引人的大戲,即便快要被大雪埋掉了依舊舍不得進屋子。

    只可惜,這場大戲並沒有看多久,三天之後,大雪停了,天空中再無一絲雲彩,紅艷艷的太陽掛在高空,照耀著這個潔白的世界。

    太宰是如此的失望,以至於站在高大的石頭上,揮拳向天空怒吼:「賊老天,你因何如此偏愛國賊?」

    他怒吼的聲音很大,夾帶著無盡的怨恨,聲音在山谷裡迴盪,驚起一片雪崩,在白氣瀰漫中,雲琅看到了太宰那對血紅的眼睛,幾欲擇人而噬。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0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50 PM 編輯

第十二章《太宰錄》

    直到現在雲琅才確認,自己真的是來到了西漢年間。

    沒有錐骨之痛的人是不可能發出這樣痛苦的哀叫聲的。

    如果不是對大漢朝痛恨到骨子裡的人,是不可能如此渴盼這個國家倒霉的。

    三天三夜的大雪,對向來乾旱的關中來說,是一個福音。

    就這點積雪,撐不過冬天就會被黃土地完全吸收,並成為來年滋養禾苗的水分。

    當然,再下三天三夜,積雪就會阻絕交通,壓塌房屋。

    大漢遭災估計是太宰這個秦國的老臣最喜歡看到的美景。

    雪停了,太宰的精氣神似乎也被抽掉了,已經躺在床上一整天了,連吃飯這種最享受的事情也沒有了興趣。

    雲琅跟老虎很開心,少了一個吃飯的主力,一人一虎依舊沒有剩下什麼東西。

    母鹿這幾天眼睛水汪汪的,總是早出晚歸,應該是發情期到了。

    山裡的梅花鹿很多,據太宰說,以前修築阿房宮的時候,不論是仙鶴還是梅花鹿,乃至虎豹狼熊,巨蟒,大象,豬婆龍,園子裡都有,數量之多,遠不是現在漢國的上林苑所能比擬的。

    這裡的野獸,獵物的祖先大部分都是被獵夫馴服過,因此對人不是很畏懼。

    這話雲琅自然是不信的。

    他相信阿旁宮輝煌無比,裡面的飛鳥蟲魚一定多的數不勝數。

    始皇帝窮搜六國珍玩,美人,珍禽異獸,征發數十萬人修建阿房宮,裡面一定窮奢極欲至極。

    但是野獸的祖先被馴服過,以後的野獸就會跟人親近?這也太唯心論了吧?

    就他接觸到的那幾匹狼,豹子,野豬,好像沒有一個是善類。

    提到大秦,提起始皇帝,太宰的智慧一般就會消失,和野獸相比,他才是被始皇帝馴化的那個。

    石屋裡面的簡牘,其實就是大秦滅亡之後三代太宰記錄的秦陵維護記錄。

    從記載中雲琅得知,最初的時候,負責維護秦陵的人手有兩千人之多。

    後來劉邦進咸陽之後,其中一千五百人戰死在了咸陽,剩下的五百人繼續維護秦陵。

    然而,項羽後來進入關中之後,一把大火燒了阿房宮,咸陽,並派人窮搜關中,尋找秦陵的所在地。

    這是太宰記錄上最慘烈的一幕,五百秦陵衛士在與楚國密諜的交鋒中逐日凋零。

    其中有一百五十七人是在將要被俘的時候自戕身亡的。

    有一個叫做彭駒子的傢伙,四肢被楚衛斬斷,然後用烙鐵把他創口封閉,最後被人家從屁股位置插在削尖的木槓子上,哀嚎了兩天,直到木槓子從嘴裡冒出來才氣絕身亡。

    這個爭鬥直到項羽被劉邦在垓下擊敗,自刎烏江之後才慢慢的停止。

    劉邦是一個真正做好當皇帝準備的人,他對秦陵沒有什麼興趣。

    而且開國的時候建都櫟陽,秦陵這才逐漸退出了野心家們的視野。

    一部《太宰錄》就是一部守陵衛士的血淚史。

    而後,漢高祖五年關中置長安縣,在渭河南岸、阿房宮北側、秦興樂宮的基礎上興建長樂宮,高祖七年,營建未央宮,同年國都由櫟陽遷移至長安縣,因地處長安鄉,故名長安城,取意「長治久安」。

    八年前,危機重現。

    十八歲的漢皇劉徹下令修建上林苑,諾大的一個上林苑基本上繼承了阿旁宮的舊址,地跨三百里,轄長安、咸陽、周至、戶縣、藍田五縣縣境,有灞、滻、涇、渭、灃、鎬、澇、潏八水出入其中。

    很不幸,秦陵又被囊括其中。

    上林苑乃是皇家禁苑,又被雄心勃勃的劉徹當做訓練羽林軍的地方,於是,又有大批巡山獵夫,軍卒出入其中,給秦陵帶來了新的危機。

    跟太宰一起守衛秦陵的本來還有十六個秦陵衛士的後代。

    在這八年中,也逐漸消耗殆盡,僅剩下太宰一人孤獨的守衛著沉睡在地下的始皇帝。

    在遇見雲琅之前的一個月,太宰最後的一個夥伴也被獵夫設下的陷阱殺死。

    雲琅放下最後一片簡牘,長歎一聲,心中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

    太宰不是太相信他這個突兀的來到驪山的人,而是沒有任何選擇,如果沒有新人加入,秦陵衛士將會徹底的滅亡。

    雲琅能想得到,在太宰最絕望的時候,天空中憑空掉下一個黑乎乎的人來。

    這是神跡啊,是始皇帝派來幫助他這個孤獨絕望的臣子的援兵。

    即便是這樣,小心謹慎的太宰同樣守在一邊觀察了雲琅一天一夜,直到他發現再不出現,雲琅就會被野獸吃掉的時候才現身。

    太宰不在乎雲琅是誰,只要不是漢國奸細就好,這幾乎已經是他要求的極限了。

    太宰眼看著雲琅整理完畢了最後一根簡牘,沉聲道:「看完了?」

    雲琅點點頭道:「明白了,我是第五代太宰是吧?」

    「我死之後你才是。」

    「我明白,我現在沒有別的路能走了,要是不當太宰五代,你的寶劍就會砍掉我的腦袋。你放心,我會留在這裡守衛王陵的,不是因為我還怕你砍我腦袋。而是因為我現在沒事做,給自己找點事情做才能保證我不發瘋。」

    「你不來,我說不定已經瘋了。」

    太宰紅著眼睛沉默了良久又道:「即便你以後守不住寂寞想要離開,也請你莫要將王陵的所在告訴他人。否則,我等即便成了陰魂也會取你性命。」

    陰魂索命是最無奈,最沒有威脅性的恐嚇。

    雲琅不想讓太宰失望,認真的點頭道:「我以婆婆的在天之靈起誓,王陵之密只會藏在心中,沒有找到合適的繼承人之前,永不對他人洩露,否則,萬箭穿心而死。」

    太宰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隨即皺眉問道:「婆婆是誰?」

    雲琅翻著眼睛道:「一個比我性命還要重要的人,已經故去了。」

    太宰歉疚的朝雲琅施了一禮,他覺得自己剛才的問話非常的無禮。

    「明日開始跟老夫學搏鬥之術。」

    「沒問題,我也不想一出現就被獵夫們給幹掉,同時,你也給我弄點書回來看啊,不論什麼書都成,我現在認識很多字。」

    「你本來就認識很多字!」

    太宰哼了一聲之後就重新躺在了床上。

    大雪封山,外面天寒地凍,雲琅想要給自己打幾樣合用的小工具都不成,就只好待在屋子裡教老虎識字……

    老虎今年只有三歲,非常的聰明,在肉乾的誘惑下,不到二十天的時間就能從一數到八了。

    雲琅極度懷疑,這傢伙其實能數更多的數,只是懶得張嘴嚎叫那麼多聲而已。

    老虎識字,數數這種事情已經超乎了太宰的認知範圍。

    不過,老虎能通過雲琅的話語去做相應的動作,這些太宰還是能理解的。

    雲琅很聰明,非常的聰明,不論是讀書,還是做事情,沒有他拿不下來的,唯一,到了練劍術的時候,他就成了蠢貨。

    好好地殺人劍術,到了他的手中比舞蹈還要好看些,唯獨不能殺人。

    就在太宰擔心雲琅在獵夫們的手中活不過一口氣的功夫時。

    雲琅用外面的打鐵爐子,給他打造了一柄小巧的鋼弩。

    這柄鋼弩只有一尺寬,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過一尺長。

    不過,當雲琅將一枚無尾鐵刺裝進滑槽,扣動了機括,嗡的一聲鋼鐵振鳴聲剛剛響起,三丈遠的大樹幹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鐵刺,入木三寸。

    眼見雲琅將弩弓指向了他,太宰遍體生寒,他沒有任何能夠躲過鐵刺的把握。

    直到雲琅將弩弓交到他手上的時候,太宰背後的冷汗才涔涔的冒出來。

    勉強收攝心神,太宰學著雲琅的樣子扣動了機括,同樣的一聲嗡鳴過後,樹幹上又多了一根鐵刺。

    「這是近戰之利器!」

    雲琅接過鋼弩敲敲弩臂遺憾的道:「本來應該是軟鋼製作,只可惜沒有合用的物料,軟鋼做不出來,只能用硬鋼,弓弦也不好,熊腿上的大筋多少有彈性,以至於不能發揮最大的力量。」

    「足夠了!」太宰肯定的斬釘截鐵。

    「你最好給我多找些金鐵來,我試驗的多了說不定能找到最合適的物料。」

    太宰從雲琅那裡取走了十二枚弩刺,立刻就踩著厚厚的積雪走了。

    從頭到尾都沒有再提交還弩弓的事情。

    雲琅被老虎追殺的很慘。

    跑步這種事情,一定是要有動力的,太宰在雲琅的臉上塗滿了豬油,一個作用是防凍,另一個作用就是用來引誘老虎舔舐。

    老虎的舌頭上有一層白絨絨的倒刺,平時是用來清理毛髮跟骨頭上的殘渣的。

    任何人被老虎舔了一次之後絕對不願意再被舔第二下。

    別人家的老虎越養越凶悍,雲琅養的老虎越來越像狗。

    被三百斤重的老虎撲倒並且把上半身的重量全部壓在身上,那種窒息的感覺,讓雲琅忘記了老虎舔臉的痛苦。

    臉上的豬油沒有了之後,老虎一個虎躍就從雲琅的身上跳走了。

    留下癱在雪地裡並呈大字型的雲琅。

    好久,勉強起身,一頭鑽進了松林,剛才老虎那一下,讓他的便意非常的強烈。

    武藝練不好,雲琅覺得跑步一定要練好,打不過別人,一定要跑贏別人,這東西應該很管用,緊急的時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裡跑贏老虎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賽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慘,雲琅依舊樂此不疲。

    老虎也是這麼想的,只要雲琅給臉上塗抹了豬油,它就非常興奮的在一邊走來走去,就等著雲琅跑遠之後他再追上去。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0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51 PM 編輯

第十三章 做一個博學的人

  打鐵,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誇讚,被母鹿當為依靠,就是雲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過的非常充實,根本就沒時間去感受什麼孤獨。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從哪裏找來的簡牘,更是把雲琅最後的空閑時間都給壓搾幹淨了。

  唯一的苦惱就是簡牘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寫成,比小篆更加的複雜難懂。

  不是因為他有多麼的複雜,而是這東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體繁複,稍微一走神就會看錯形象,不像後世的文字順序的對錯並不怎麼影響閱讀體驗。

  靠字形來判斷含義,閱讀的速度如何能夠快的起來?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總能給出答案,求教的次數多了,雲琅就發現,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為沒有字典一類的東西可以作對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雲琅。

  靠猜想來認字的最大缺點就是得出來的結論大多數為胡說八道。

  雲琅相信,在李斯他們沒有弄出小篆之前,認識大篆的人應該很多。

  學問從來都是一種昂貴的高級貨,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曆朝曆代都層出不群。

  聰明的雲琅拿出幾篇不同的文章,然後對照裏面相同的字,先一個個的對照確認,最後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後才莊重的寫在新的木牘上,並標注了對應的隸書。

  這相當於編纂字典,是一個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長的時間。

  冬日裏的山林是安靜而且祥和的,殘雪變成冰層之後,青色的霧嵐就籠罩著山林。

  一個蒙面皮衣少年突然從一條小路上竄出來,不等站穩,踩地的那只腳又開始發力,踏碎薄冰身體前傾,隨著腿彎伸直他的身體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緊跟著,一頭斑斕猛虎悄無聲息的從他身後出現,龐大的身軀淩空飛起,抖落了樹枝上殘留的落葉。

  前伸的兩只大爪子幾乎要碰到少年的後背。

  少年不驚不慌,本來向前狂奔的身體,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讓老虎撲了一個空。

  眼看著老虎重重的撲進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聲,沿著崎嶇的小路向盡頭狂奔。

  老虎把腦袋從亂草堆裏拔出來,一巴掌就把站在一邊看熱鬧的梅花鹿拍翻,繼續盯著少年的背影緊追不捨。

  石屋就在眼前,雲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無論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讓大王的舌頭再落在他的臉上,這家夥昨日裏弄死了一頭野豬,吃掉了整掛內臟,包括野豬還沒有排泄幹淨的大便。

  虎嘯山林,絕對不是誇張,身後的傳來的虎嘯有攝人魂魄嚇破人膽的效果,雲琅明知道這是大王在耍賴,腳底下依舊不由自主的停頓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發力,一股淩厲的風壓推著他向前邁出了一步,重心沒了,被向前的力道推著摔在了地上。

  剛剛做完蜷身動作,一只沾滿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腦袋上。

  老虎熟練地把他翻過來,一個巨大的虎頭就貼在他的臉上,紅裏泛著黃白色的舌頭刺啦刺啦的開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豬油。

  吃完了豬油的老虎就對雲琅沒了什麼興趣,懶懶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剛才這一段劇烈的運動,對它這個山中之王來說也不輕鬆。

  「你他娘的居然耍賴抄近路!」

  雲琅憤憤的從地上爬起來衝著老虎大吼。

  老虎張嘴嗷的叫了一聲。

  雲琅怒道:「只有那麼一點糖,我還做個屁的紅燒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虧,用大腦袋蹭蹭雲琅的肋下,雲琅沒好氣的用力推開,打一聲呼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噠噠噠的跑了過來。

  淡青色的薄霧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膚上,針刺一般的疼痛。

  雲琅快步奔跑起來,想快點進入溫暖的石屋。這鬼天氣,如果不是被太宰丟出來,他無論如何都不會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丟出去了,回來之後,石屋子裏面非常的詭異。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邊上,頭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係葛帶,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嚴如天上的神祇。

  見雲琅帶著老虎梅花鹿回來了,就指著床上的一身屎黃色的衣衫要雲琅穿上。

  「今日蠟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著民服。」

  雲琅點點頭,沒有半分猶豫就穿好了那身難看的衣衫,戴好了鬥笠,這兩樣東西都像征著秋季之後草木的顏色。

  草民一說就有這個因素。

  大秦帝國沒有過年這一說,每一年的開始是從十月開始的,九月為一年的終結。

  本來大秦之前的曆法不是這樣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終始說》之後才變成現在的模樣。

  這是標準的隨著農作物的生長週期製定的曆法。

  雲琅認為入鄉隨俗很重要,沒必要非要在這個時代過什麼年。

  這裏只有兩個人,太宰要扮演皇帝,雲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於另一個重要的角色屍,就只好交給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亂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水歸其壑(水都要回到溝裏,不要漫出來),蟲崇勿作(害蟲都去死),草木歸其澤(雜草、荊棘,請長到水裏,不要來田裏)。


  儀式非常的簡單,太宰唱一句,雲琅跟著唱一句,最後兩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結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雖然腦袋上戴著荊冠,腦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卻堆滿了雲琅昨日就備好的冷豬肉。

  屍是蠟祭中最重要的一環。

  這是因為鬼神們「聽之無形,視之無形」,當他們回到生前的家裏後,抬頭看椽子,低頭看几案,那些用過的器皿還在,自己人卻沒了,就會感到各種空虛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屍」代替他們吃飽喝好。

  總之,這個大型的蠟祭活動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憂傷的說法,等到祭祀結束,鐘鼓等音樂暫停,「祝」宣佈祭禮完成,神靈都喝醉了,就該回到天上了。

  這時樂隊再次敲起鐘鼓,送「屍」和祖先的靈魂踏上歸程;庖廚、侍女們撤下祭品,大家開始準備宴飲。

  為此,他還憂傷的唱了一首《詩經·小雅·楚茨》

  禮儀既備,鐘鼓既戒,

  孝孫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屍載起,

  鐘鼓送屍,神保聿歸。

  諸宰君婦,廢徹不遲,

  諸父兄弟,備言燕私。

  享受過好日子之後,就很難再吃糠咽菜,雲琅陪著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謂的酒之後,就埋頭吃飯,聽太宰講那過去的事情。

  「老夫總角之年,祖父未亡,童僕尚有百二,每逢蠟祭,家中熙熙攘攘。蠟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慘狀……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頓足,滿座賓客無不痛恨趙高,李斯之流……斷我大秦基業者趙高也,害我百二秦關盡落敵手,章邯也,此二人皆為國賊,當斷子絕孫以儆傚尤……雲琅,切記,他日一旦相逢二賊後裔,誅之,誅之!」

  太宰說一句,雲琅就答應一句,總之,項羽,趙高,章邯的子孫不是死在茅廁裏,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雲琅非常的有經驗,他們這時候說的話基本上都是屁話,只要點頭,他們就會在酒精的作用下興致更高,能講出更多的埋在內心的秘密。

  雲琅不敢借酒套話。

  天知道這種比醪糟還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這家夥耍酒瘋反過來套話,這就麻煩大了。

  事實證明,太宰的酒量一點都不好,一連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後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來,一個勁的說林子裏有屍,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雲琅費了很大勁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著鼾聲如雷的太宰,思緒萬千。

  媽的,這個老家夥終於放下了防備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這麼喝的。

  尤其是這個時候的酒裏面滿是酒糟,這東西進到嘴裏又酸又澀,必須用篩子過濾一遍之後燒熱了喝。

  篩子雲琅有,他細心地篩出漂浮在酒漿裏面的酒糟,然後倒進罐子裏,掛在火塘上燒煮。

  又往裏面添加了一點糖霜,這才用雙手抱著膝蓋坐在火塘邊上瞅著暗紅色的炭火發愣。

  喝酒的時候,情緒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興的時候就能飲酒三升並且豪邁異常,懷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時候也能痛飲八鬥,而後見著什麼悲什麼,最後吟誦出千古悲劇。

  最沒意思的飲酒方式就是情緒不好不壞的時候,喝著喝著就覺得酒好難喝……

  雲琅現在的情緒就不好不壞,他準備醞釀一下,總要高興起來,或者悲傷起來。

  白日高懸,還不到下午,雲琅就醉倒了,沒什麼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臉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覺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著酣睡的雲琅,良久,歎了口氣,就重新睡倒。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0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53 PM 編輯

第十四章 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來的酒根本就不是什麼好酒。

    除了味道難以下嚥之外,後遺症還非常的猛烈。

    口乾,頭痛,身體僵硬,嘴裡的氣味難聞。

    老虎剛剛把鼻子湊近雲琅的臉,就被一個長長的隔夜酒嗝熏得搖頭晃腦,用爪子撓了很長時間的鼻子,才安穩下來。

    「哆,哆,哆……」

    雲琅被極有節奏的劈柴聲給驚醒了。

    掀開身上的獸皮,趴在窗戶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樣子非常的貴族。

    身體坐的筆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擺在木樁子中心。

    而後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樹幹就被均勻的從中間劈開,松香瀰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頭,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邊已經堆積了一大摞木柴,看樣子已經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頭上的紗冠雖然破舊,卻一塵不染,兩條被汗水浸染的發亮的帶子依舊緊緊的束在他的下顎上,一絲不苟。

    雲琅悄悄地縮回腦袋,沒有打攪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開,最近他喜歡燒東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後的人就該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現在有些無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麼一點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著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雲琅心知肚明。

    其實無所謂,人跟人相處的時候總有一段磨合期。

    雲琅是太宰最後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親子關係的最重要的一個人,小心一點,謹慎一些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雲浪可沒有期望自己從一開始就成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個人。

    如果這種事發生了,那麼,兩個人中間,總有一個是蠢貨。

    外面很冷,裘皮裡面很暖和,雲琅哪怕是睡不著也不想到冰天雪地裡面去。

    今天空氣清冽,視線極遠,雲琅躺在床上透過洞開的窗戶就能看見遠處的秦陵。

    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現在平原上。

    驪山是秦嶺北麓的一個支脈,傳說因此山山體像一匹驪色(黑色)的駿馬,因而得名。

    山巒與溝壑相間,構成了一條條南北走向的山谷,並由此發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驪山,北臨渭水,始皇陵就在驪山南山腳下,高大的封土與驪山南部懸崖緊緊連接,最終將驪山與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體。

    這在後代也是極為浩大的工程,雲琅很難想像秦人是怎麼用簡陋的工具將一座懸崖變成山巒的。

    雲琅參觀過兵馬俑,卻沒有見過秦陵,或者說世上就沒有人見過秦陵。

    在雲琅來這裡之前,秦陵上依舊草木蔥蘢,封閉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還有別的巢穴。

    兩千人跟兩個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區別的,也無法解釋太宰總能弄來雲琅想要的所有東西,包括糖。

    據雲琅所知,在秦漢時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於麥芽糖一類的東西,估計妲己都在把它當零嘴。

    這東西在這個時代只有皇帝才有資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沒有這東西的。

    所以啊,太宰這傢伙其實對他的始皇帝沒有他所表現出來的那麼尊敬,至少,這傢伙敢從陵墓裡拿東西就是一個明證。

    這個問題同時也說明了一點,始皇陵至今還留有進出口……

    聽說始皇陵的頂上佈滿了寶石鑲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佈滿了用水銀製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勝收,雲琅很想去看看……

    雲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舊在砍柴的太宰,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霧全部都散盡了。

    一個人是經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經不起一個身邊人琢磨的。

    最偉大的騙子也沒有辦法蒙騙所有人,這是一個定律,且堅不可破。

    喜歡吃白米飯的老虎很麻煩。

    他一頓吃的很多,在偶爾品嚐了白米飯之後就愛上了這個東西。

    只要有白飯吃,吃不吃肉對他來說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當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飯簡直就是殺雞用牛刀。

    只是這傢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雲琅跟太宰開始吃飯了,就丟下自己嘴邊的肉食不吃,專門跑過來蹭雲琅的米飯吃。

    太宰那裡老虎從來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內,就會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還沒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嗎?」

    雲琅竭力護著自己的飯碗,把老虎的腦袋向外推。

    太宰抬頭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沒有吃完的生肉。

    「寵溺不可過甚!」

    雲琅點點頭,快速的將碗裡的白米飯吃完,還衝著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頭,有一口沒一口的吃著自己的飯。

    「端月過後,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雲琅愣住了,抬起頭瞅著太宰道:「您前些日子還說不到時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時候了,開春就會有獵夫上山,我一個人應付不來。」

    「獵夫們的目標是始皇陵?」

    太宰搖搖頭道:「他們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這山上有野人?」雲琅驚訝的站了起來,他對這個東西太有興趣了。

    太宰依舊冷冰冰的看著他,眼睛一眨不眨。

    雲琅抓抓長出來不到兩寸的頭髮,難堪的道:「我們?我們是野人?」

    太宰面無表情道:「上林苑是偽帝劉徹遊獵,練兵之所,更是劉氏皇族飲宴聚會之地,原有百姓全部遷往他處,剩餘流民之屬編纂在冊,成為了宮奴。其餘不在皇冊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難道不是以禮為衡,來確定一個人是不是野人的嗎?」

    太宰冷哼一聲道:「這話是孔丘說的,可不是偽帝劉徹說的。劉徹認為我們是野人,我們就一定是野人!他雖是偽帝,一樣出口成憲。」

    「我不想當野人。」雲琅的臉色很難看。」

    「成啊,你就告訴那些獵夫,你是流民,然後等他們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監領了賞錢之後,你就成上林苑宮奴,勞作至死。」

    「宮奴不納錢糧,不服勞役……如果不是壓搾的太厲害的話,似乎比農夫好。」

    太宰歎息一聲道:「這話還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護下,確實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為奴,便代代為奴,兒女皆操賤業,再無出頭之日。」

    雲琅笑道:「當了農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沒有什麼出頭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著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丟,一旦丟了,將成糞土。」

    「咱們是大秦的士,在漢國估計會被砍頭吧?」

    太宰鄙視的看了雲琅一眼道:「被斬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貴一萬倍。」

    這就是抬槓了,話就沒法子說了,一個說生命,一個說階級,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過,跟隨太宰巡山這事已經敲定了,雲琅必須做很多的準備,要不然把性命丟了那就太慘了。

    雲琅最近有絲綢內褲穿,同樣的,太宰也有了同樣的東西。

    絲綢雖然照例是舊的,是一面巨大的絲綢帷幕,厚重的暗紅色已經褪色很多了,卻依舊結實,大紅色四角內褲跟內衣,終於讓雲琅丟棄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實雲琅心中是有疑問的,既然太宰能弄來舊的絲綢,當初幹嘛要砍死一個人搶一件髒衣服回來?

    這個問題不好問太宰,雲琅最後還是把這樣的悲劇歸結於人類的不信任感。

    絲綢可能會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沒打算給。

    絲綢這東西織造的非常細密,如果把七八層絲綢縫在一起應該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東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減輕傷害。

    太宰有一件很厲害的軟甲,聽說是夔龍皮製成的,刀槍不入,水火不侵,這傢伙從不脫這件皮甲,因此,雲琅也沒有見過。

    夔龍長得什麼樣子?

    雲琅只見過夔龍紋。

    太宰拿來的簡牘版《山海經》是這樣描述的「狀如牛,蒼身而無角,一足,出入水則必有風雨,其光如日月,其聲如雷,其名曰夔」。

    雲琅知道這個時候劍齒虎跟猛犸象都已經滅絕了,沒道理還有長相這麼奇特的傢伙還能存活。

    雲琅沒有夔龍皮的軟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燈下匆匆的為自己趕製絲綢背心跟絲綢護腿。

    為了保證這東西有效,雲琅特意多加了一層,這樣他的絲綢護甲就足足有七層。

    冬天的驪山寒氣逼人,即便是開春也暖和不到那裡去,雖然穿上這兩樣東西之後雲琅的整個人都不好了,他還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驪山陽面的殘雪全部化盡了,雲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來了。

    鋼弩,掛在胳膊上,抬手就能發射,徐夫人製造的匕首插在綁腿上,伸手就能夠到,一柄青銅長劍死沉死沉的,太宰卻一定要雲琅背上。

    豹皮的雷鋒式樣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裝備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褲子,他覺得被那些獵夫當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當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著雲琅把一些類似鉤索一類的東西掛在肩上,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默許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0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7:53 PM 編輯

第十五章 羽林郎

    「你這樣的人能活很久!」

    走過了兩個山頭,雲琅摔倒了七八次,每次摔倒看似很重,可是他總能在第一時間站起來,他身上的衣服給了他非常好的保護。

    見證了裝備的重要性之後,太宰由衷的感歎。

    「您趕緊向咱們歷代太宰祈福吧,讓我活的越長越好,只有這樣,才能長久的保護好始皇帝的陵墓不受外人侵犯。」

    褲子穿太厚的結果就是兩條腿總是打磕絆,這同樣需要適應。

    只是衣服太厚而且密不透風還有另外一個壞處,那就是非常的保暖。

    雲琅的一張小臉變得紅撲撲的如同一隻紅蘋果。把雷鋒帽子卸掉之後,腦袋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熱氣遇到冷氣,他的腦袋就像是一座將要爆發的火山,正冒出裊裊的蒸汽。

    一路走,一路拆卸裝備,老虎是一個無怨無悔的好幫手,走過第三個山頭的時候,雲琅身上就剩下弩弓,短匕首跟一把長劍,至於皮衣也早就脫下來放在老虎的背上。

    絲綢是一個好東西,不但透氣還保暖,最重要的是他能快速的將身體產生的水汽散發出去。

    即便是七層絲綢疊在一起,也沒有一件皮衣厚。

    翻過第四個山頭,樹林就逐漸變得稀疏起來,山坡上是大片大片一人高的茅草。

    雲琅跟在太宰的身後前行,而老虎早就不見了蹤影,只要色彩斑斕的老虎走進枯黃的茅草叢,如果他不動彈,你即便是從他身邊走過也發現不了。

    太宰分開一叢茅草臉色凝重,雲琅上前一看,一串清晰地腳印出現在早春剛剛化凍的土地上。

    腳印明顯不屬於雲琅或者太宰,他們兩人的腳印都非常的奇特,幾乎與所有漢人的腳印不同,畢竟,那樣的鞋子只屬於他們兩人。

    「這是誘餌……」

    太宰緩緩地後退。

    腳印盡頭就是一處低矮的松林,松林黑越越的,看不清裡面的動靜。

    「至少三個!」

    太宰凝重的表情讓雲琅變得緊張起來,畢竟,這是一場真正的殊死搏鬥,不是雲琅在後世玩的那些對戰遊戲。

    跟著太宰繞著松林走了半圈,太宰單膝跪在地上,回首看一眼高大的秦陵,然後就把目光盯在前面不遠處的一條小路上。

    看樣子要打伏擊戰了,雲琅卸下掛在胳膊上鋼弩,學著太宰的樣子單膝跪地,這樣的姿勢最方便弩弓射擊。

    雲琅藏身茅草地,非常的感慨。

    這片土地他一樣非常的熟悉,在他們的腳下就該是聲名赫赫的兵馬俑陵墓坑。

    再之前的兩千年多年,該是一望無垠的田野……

    自從始皇帝的陵墓開始在這裡挖掘之後,方圓五十里之內就不得再有人煙與農田。

    七十年未曾耕作,這片肥沃的土地已經回歸了亙古的模樣。

    對面的草叢裡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響,太宰的眼神變得凌厲起來,身形卻緩緩地下壓。

    一個滿是草芥的亂蓬蓬的髒腦袋慢慢的出現在草叢裡。

    他先是靜靜的聽了一會,沒有發現異動,就拖著一柄短木叉,走出草叢。

    他的腰上掛著兩隻死兔子,春寒料峭的日子,腳上僅僅穿著一雙草鞋。

    不知為什麼,他故意站直了身形,來回走動,還咳嗽兩聲。

    等了一會,沒有發現危險,草叢裡又陸陸續續的冒出七八顆腦袋。

    為首的大漢笑道:「趁著沒被獵夫們發現,早點回去,這裡的兔子正是又大又肥。」

    其餘的漢子也都跟著哄笑,每個人身上都掛滿了獵物,其中以野雞跟兔子最多。

    太宰眼中的殺氣非常的濃重,手卻非常的穩當,眼看著這群人說說笑笑的將要離開弩箭射程,他依舊一動不動。

    直到這些人走遠了,雲琅輕聲問道:「這些人也是野人?」

    太宰收好弩弓坐在茅草上道:「是野人,可能是附近的強盜,冬天的存糧吃完了,就來這裡打兔子跟野雞果腹。

    你有沒有發現什麼?」

    雲琅笑道:「他們中間只有最早出來的那個大漢腳上穿著一雙破草鞋,我們發現的那個腳印不是他們留下來的。除過我們,這裡還有人。」

    太宰笑了,指著雲琅道:「你如果永遠這樣聰慧機智,你真的會活很久。」

    太宰的話音剛落,就聽到前面不遠處傳來一聲慘呼。

    太宰臉色一變,迅速的將雲琅的身形壓低,兩人匍匐在地上。

    慘呼聲接二連三的傳來,雲琅透過茅草的間隙赫然發現剛剛走過去的那個大漢正沿著小路狂奔,兩邊的茅草叢裡偶爾傳來一聲戰馬的嘶鳴聲,高大的茅草波浪一般的向兩邊分開,一匹高大的戰馬突兀的出現,在馬上騎士的催促下沿著小路狂奔。

    雲琅看到馬上的騎士揚起了手裡的長矛,在戰馬快速的奔跑下,並沒有做多餘的動作,只是單手握著長矛,在戰馬超過那個大漢的時候,長矛輕鬆地破開他的脊背,從前胸穿了出來。

    騎士甚至還有時間探手從大漢的前胸拽出血乎乎的長矛前部,等戰馬跑遠之後,長矛也被騎士完整的抽了出來。

    大漢的身體踉蹌著向前狂奔幾步,然後就頹然倒地。

    騎士兜轉馬頭,緩緩來到死去的大漢身邊,用長矛扒拉一下死去的大漢,騎著馬站在一邊,似乎在等候什麼人。

    馬蹄特特,一匹更加高大健壯的戰馬緩緩地從小路上走過來,雲琅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叢足足有一尺多高的紅色羽毛。

    「羽林郎!」太宰痛苦的呻吟一聲。

    頭盔上插著羽毛的騎士看了一眼倒地的大漢,對站在路邊的騎士吼道:「王煉,區區一介蟊賊,你竟然用了十二息才將之斬殺,日後陛下要我等鷹犬為之效命之時,你可堪用?」

    馬上騎士抱拳大聲道:「王煉知錯,今後當勇猛奮進,不辱羽林之名,請郎官責罰。」

    羽林郎滿意的點頭道:「陣前躊躇,貽誤戰機,赤背三鞭以儆傚尤。」

    「喏!」

    羽林郎見騎士領命,這才換上一張笑臉道:「這是你第一次殺人,難免會有些緊張,好在你過了這一關,以後就不會踟躕不前。」

    說著話還在與他並轡而行的騎士肩膀上重重拍一下,說說笑笑的離開了。

    至於地上的屍體,他們連多看一眼的興趣都沒有。

    不等雲琅開口問,太宰的身體卻再一次伏地,拖著雲琅一起趴在地上。

    雲琅連忙四處觀望,只見先前寂靜一片的黑松林慢慢走出四個穿著裘皮的大漢來。

    為首的一個大漢踢一腳地上的屍體哈哈大笑道:「羽林郎不稀罕的東西,沒想到被我們兄弟輕易地撿了便宜。

    早知道羽林郎會來,我們費那麼多的心思做什麼?」

    另一個雄壯大漢道:「周慶,小心些,羽林郎不要的東西,也不是我們能撿便宜的,莫要為了一點賞錢就丟了腦袋。」

    周慶鄙夷的哈了一聲道:「誰不知道羽林郎高貴無匹,豈會與我等腌臢人計較。

    我等埋伏在林中捉野人,羽林郎豈能不知,定是看我等勤於公事,留下屍體讓我等領賞。」

    雲琅與太宰二人靜悄悄的待在原地,看著這些獵夫們割下了屍體的腦袋,屍體腰上的兔子,也被卸下來,掛在腰間。

    獵夫們走了,那具屍體少了腦袋,如果雲琅想去前面看看的話,那裡還會有幾具沒有腦袋的屍體。

    中午的時候,雲琅與太宰坐在茅草叢裡吃久違的午飯,雲琅煮熟的肉塊很大,味道也好,只是這時候吃起來,讓雲琅有一種如同嚼蠟的感覺。

    很長時間不見的老虎,吃飯的時候準時來到他們的身邊。

    背上的革囊卻不見了,爪子上隱隱有血跡,還有一些碎布條。

    雲琅掰開老虎的嘴巴,沒看見牙齒上掛著肉絲,這才把手裡的肉塊塞進了老虎嘴裡充當獎勵。

    他知道太宰今天帶他來的目的。

    這是老師帶學生實習的辦法,先看清楚身處的環境有多麼惡劣,然後才會放手讓學生自己去歷練。

    「羽林郎看樣子是訓練的目的多於殺人的目的,那些獵夫是怎麼回事?他們怎麼可以把人當野獸一般追捕?」

    太宰把最後一點肉放進嘴裡慢慢的嚼,等到完全享受完吃肉的快樂之後,才擦擦嘴道:「流民不是人,這一點你要記住,流民就是不被官府認可的人,這一點你要記住。見到流民的那一刻你最好先動手,否則,就輪到他們朝你下手了,知道嗎?」

    雲琅搖搖頭表示不解。

    太宰皺眉道:「老夫不知道你以前生活在一個什麼環境裡,讓你養成了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壞習慣。

    按理說,就你表現出來的聰慧以及教養,老夫真是看不懂。

    你的長輩,你的先生,教會你讀書識字,教會你打鐵,縫衣,治器,甚至還教會了你高超庖廚本事。

    你每樣都做的很好,教你這些本事的人都是真正的高人。

    他們為什麼唯獨沒有教會你人心險惡這件事?」

    「孟子說人本善,荀子說人本惡,我們覺得人性在最初沒有善惡之分,善惡只是後天行為造就的結果。所以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善人,也可能是惡人,要靠律法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從而保護善人,抑制惡人。」

    太宰奇怪的看著雲琅道:『你們把儒家想法與法家手段齊頭並進的使用沒有問題嗎?」

    雲琅搖搖頭道:「沒有,儒家育人,法家管束人,兩者各有千秋難分上下。」

    太宰笑道:「你們倒是一團和氣。」說完話就搖搖頭,似乎覺得不可思議。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18 PM

第十六章 人俑的骨架

    剛剛吃完肉的人,看到被野獸撕咬的亂七八糟的殘屍多少都有些反胃。

    當然,反胃的人只有雲琅一個,太宰面無表情,看這些殘屍跟看一堆木頭沒區別。

    老虎總是想靠近去嗅嗅,濃烈的血腥氣有點激發他的野性了。

    好在,這傢伙還是忍住了,蹲坐在雲琅跟太宰之間左顧右盼。

    羽林郎不見了,獵夫們也不見了,雲琅太宰兩人穿過諾大的荒原,一個外人都沒有看見。

    太陽西斜,掛在山巔上。

    早春的白日很短,再過半個時辰太陽落山之後,大地將一片昏暗。

    這裡距離秦陵已經很近了,可以說兩人已經站在厚重的封土之上了。

    圍繞秦陵一周的時間半個時辰正好。

    秦陵完好無損,沒有盜洞,連大一點的老鼠洞都沒有。

    太宰一腳跺在一個細細的孔洞上,用力的把這個孔洞徹底踩瓷實,最後還小心的用腳碾上一碾。

    常年累月的走這條路,原本沒有路的荒原上就多了一條小路。

    不過,這條小路掩映在茅草中,不仔細看,很難發現。

    或許是天將要黑的緣故,太宰的步伐很快,沿著小路向驪山的跟腳處走去。

    再向前走,就是一條不算大的溪流,春日消融的冰水散發出透骨的寒意。

    小路在溪水邊徹底的消失了,雲琅隨著太宰踩在鵝卵石上溯流而上。

    越往上走,鵝卵石就越是密集,腳踩在鵝卵石上最後的行走痕跡也消失的無影無蹤。

    水邊有一道不高的石壁,太宰猿猴一般輕盈的攀上石壁,從高處扯著一塊岩石飛身落下,他的身體降落的很慢,雲琅看的清楚,他的手上連接著一條細細的鏈子。

    等太宰落在地上,諾大的巖壁似乎抖動了一下,卻沒有多大的聲響傳出來。

    太宰丟開手裡的鎖鏈,不等鎖鏈收回去,雙手按在石壁上,用力的一推,巨大的石壁竟然緩緩地向後退去,一道三尺寬的黑暗縫隙出現在兩人的面前。

    老虎熟門熟路的率先走進縫隙。

    太宰神色難明的看著雲琅道:「這裡是神衛軍營所在地,在鎖鏈收回原地之前,可以推開這道石門,一旦鎖鏈回到原位,石門就鎖死了,你記住,這道石門一日只能打開一次。」

    雲琅點點頭,仰頭看看鎖鏈的位置,然後走進了縫隙。

    剛剛走進門,雲琅就跟老虎撞在了一起,這傢伙似乎是故意的,兩隻綠瑩瑩的眼珠子在黑暗中顯得極為明亮。

    「抓著老虎尾巴走。」

    太宰沒有點火的意思,雲琅就只好找到老虎尾巴被它拖著向前走。

    這座山洞很大,因為雲琅足足走了一柱香的時間,可是,這裡的氣味非常的渾濁,有一種濃烈的腐臭氣息,卻偏偏沒有到讓人難以呼吸的地步。

    太宰摸黑推開了一扇門,等雲琅跟老虎走進來了,又把門關上。

    一豆暗紅色的火光出現,雲琅聽見太宰吹火折子的聲音,很快一豆星火變成了一團明亮的火焰。

    最後,一座燈山被點燃之後,整個屋子就變得亮堂堂的。

    這是一間武械庫,粗大的木頭架子上擺滿了戈、矛、戟、劍,還有一些具有少數民族氣息的彎刀,牆上掛滿了弓弩,其中,秦弩佔據了大多數。

    這是一種優美的殺人工具,即便落滿了灰塵,黑色的包漆外殼依舊在燈光下閃爍著光芒。

    雲琅站在架子上從牆壁上卸下一具秦弩放在燈火下仔細的觀摩。

    這東西結構合理,上面的青銅組件製作精良,充滿了金屬感,它天生就是為殺人而出世的……

    「不用太沉迷,你以後有的是時間看這些東西,大部分的東西都是出自《考工記,秦工篇》看圖樣就是了,難道說你真的打算做一個卑微的匠人不成?」

    雲琅不斷地翻看著木架上的兵刃,興奮地對太宰道:「我想住在這裡成不?」

    太宰搖搖頭道:「這裡是陰地,你不適合居住在這裡。」

    「十天半月不見陽光不成問題吧?」

    太宰一聲不吭,只是拿起一根柴火,在燈山上沾點油點燃之後就打開門丟了出去。

    柴火在半空中飛舞,劃出一條明亮的火線,照亮了屋子外面的空地……

    雲琅看清楚了外面的景象,只覺得頭皮發麻,短髮都快要豎起來了。

    直到現在,他才明白太宰為什麼能帶他進來,卻一定要摸黑走,不讓他打量周圍環境的原因了。

    只因為,外面堆滿了屍骨……人的屍骨,一座座,一堆堆,即便是地上也橫七豎八的佈滿了骸骨。

    「咯咯咯……」

    雲琅的牙齒不由自主的響個不停。

    太宰帶著滿是惡趣味的笑容瞅著雲琅的眼睛道:「你還要住在這裡嗎?」

    「不了,我們回山上吧。」

    「不行,從今天起,每隔十天,你必須在這裡居住一晚上,我可以陪你三次,三次之後你自己留在這裡,我回山上住。」

    「全是死人骸骨,會傳播瘟疫的,我會死在這裡的。」

    太宰幽幽的瞅著雲琅道:「沒有疫毒,每一具屍骨都是被開水煮過的,這裡只有骨頭,骨頭上沒有一絲肉,何來的疫毒?」

    「煮過?吃人?」雲琅的牙齒響得更加厲害了。

    「沒什麼好害怕的,這裡的屍骨都是你的父祖兄弟,戰死之後,能收回來的屍骨就帶到這裡,等皮肉銷盡之後,就放在大鍋裡面煮,去掉最後殘存的皮肉,將屍骨放在這裡,等待有人用我們父祖兄弟的骨架,製作俑人,生生世世護衛陛下,等待陛下自九幽歸來……」

    當一個人用一本正經的態度講述一個瘋狂故事,並付諸實施以後,這個人即便是很清醒,他其實已經瘋了。

    「我已經很老了,等我死掉之後,你也要如法施為,將我的骸骨跟他們堆在一起。

    假如,老夫說假如,假如你有能力尋找製作俑人的工匠,記得把我的樣子塑造的勇猛一些,也不要忘記把我恢復到受腐刑前的模樣。」

    「您今年高壽?」雲琅強行壓下心頭的驚駭顫聲問道。

    「已經虛度三十七個春秋。」

    「您三十七歲?」雲琅即便是已經非常鎮定了,還是忍不住驚叫起來。

    說太宰七十三歲他信,說他三十七歲這毫無可能。

    「宦官總是老的快一些……好了,該說的都說了,快點找地方睡覺吧,明日還要早起,趁著天黑出山。」

    雲琅腦子裡如同滾開的開水,行屍走肉一般的執行著太宰的吩咐,極為自然地來到老虎的身邊,搬開它的大爪子,在地上鋪一張裘皮躺進老虎溫暖的懷裡。

    躺了一會,覺得不妥,又把老虎的大爪子捉過來搭在身上,才閉上眼睛假寐。

    每一個兵馬俑裡面都有一具骸骨?

    這個念頭如同八爪魚緊緊的纏在他腦子裡,怎麼都揮之不去。

    可是,沒聽說兵馬俑博物館的研究公報中說起過這件事啊。

    那些斷開的兵馬俑裡面全是泥土,沒看見有骸骨的存在啊?

    老虎的呼嚕聲帶著一種奇妙的韻律,讓雲琅帶著滿腦子的疑問進入了夢鄉。

    在夢裡,雲琅與殭屍怪整整戰鬥了一個晚上,被雲琅驚醒的太宰看到雲琅猙獰恐怖的面孔,以及胡亂揮動的手臂,非常的滿意。

    這才是少年人嘛。

    在一個幽閉的空間裡睡覺,基本上是沒有時間概念的,加上雲琅做了一夜的噩夢,被太宰喚醒的時候,依舊睏倦非常,且全身酸痛。

    太宰沒有帶著雲琅從山壁位置出門,而是從一個凹槽裡面抽出一根繩梯,緊緊的綁在一根木頭樁子上。

    老虎走上繩梯,走的很穩,四條腿不斷地交替,很快就隱入對面的黑暗中了。

    雲琅戰戰兢兢的踩上繩梯,腳下黑乎乎的什麼都看不見,他吐了一口口水,好半天都沒有聽見迴響,這讓他更加害怕了。

    乾脆學老虎的樣子四腳落地,撅著屁股手腳並用的一步步向對面攀爬。

    繩梯比他預料的要短,攀爬到對面之後就摸到了老虎光滑的皮毛,這讓他的心神大定。

    雲琅剛剛過來,太宰也就過來了,弄亮了火折子,就走在前面,雲琅趕緊搶在老虎前面走。

    走在這樣的黑暗裡,他總有一種後面有東西退拽他的感覺。還是讓老虎在後面跟著放心。

    這是一條緊貼著崖壁的小路,借助微弱的火光,能看到崖壁上滿是鑿子開鑿的痕跡。

    小路似乎一直向上延伸,只是黑乎乎的看不清左右的模樣。

    黑暗像是有了實質一般,從四面八方向雲琅壓迫過來,以至於雲琅不得不一手抓著太宰的衣服,一手抓著老虎的耳朵,才能感到一絲絲的安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束天光從頭頂落下,這讓雲琅差點歡呼起來。

    快步越過太宰,沿著小路狂奔。

    小路的盡頭是一道裂隙,雲琅搶先把腦袋從裂隙上探了出去。

    山風凜冽,雲琅貪婪的呼吸著,雖然冷冽的空氣讓他的胸口發痛,他依舊大口的呼吸。

    裂隙很小,只容一人通過,太宰推著雲琅爬出裂隙,稍微打量一下周圍的環境,不由得愣住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19 PM

第十七章 活人的尊嚴

    「是不是覺得很熟悉?」

    雲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顆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舊飽滿的根莖道:「您那一天就是從這裡出來的?」

    太宰笑道:「晴天裡響了一聲炸雷,就在老夫的頭頂,炸雷響過之後你就從半空掉下來了,如果不是老夫大驚之下踢了你一腳,你早就掉在石頭上摔死了。」

    雲琅瞅瞅長滿野草的軟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長舒了一口氣道:「運氣啊。」

    「因此,你以後必須對老夫好點……你挖的是什麼?」

    「了不起的活絡補血佳品。」

    雲琅確認自己還活著,就開始動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鏟子很好用,不一會就挖了好大一堆。

    幹完活,雲琅發現太宰坐在山頂俯視腳下的始皇陵。

    他幾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點注意力會放在雲琅的身上,至於別的,他基本上不關心。

    雲琅總覺得這傢伙已經死了,即便是沒有死,他的靈魂也被始皇帝裝進陵墓裡去了。

    太宰對活著似乎沒有什麼期望。

    能把死人喚回來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僅僅露出一點綠星,如果用鏟子往下挖,就會挖出一條肥厚的根莖,根莖是淡黃色的,如同韭黃。

    韭黃豬肉餡的餃子向來都是雲琅的最愛,就太宰目前這幅死樣子,非韭黃豬肉餡餃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這東西實在是太少,雲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夠一個人吃的。

    「你在挖什麼?」

    「好吃的。」

    太宰看了雲琅手裡的葉韭菜根,指著一個小小的向陽坡道:「這東西那裡更多。」

    雲琅大喜,揚揚手裡的野韭菜笑道:「別看他不起眼,等你吃過之後,就會發現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還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對皇陵沒有興致嗎?」

    雲琅笑道:「本來是有的,經過昨晚的事情之後,就沒有什麼興致了,那裡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嚴。

    即便是皇陵裡堆滿了黃金,如果每一塊黃金上都附著著冤魂,我覺得還是不要碰為妙。

    再說了,你覺得我以後會缺錢?」

    太宰臉上的皺紋如同菊花一般燦爛綻放,拿起雲琅放在地上的鏟子道:「我們一起去挖,晚上嘗嘗你說的比皇陵還重要的絕世美食。」

    雲琅大笑起來,率先奔向向陽坡,太宰也笑了起來,幾個縱躍就超過雲琅領頭先行。

    孤兒院長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個見風使舵討好大人的高手。

    別的孩子討好大人是為了要東西,在孤兒院裡這是孩子們的生存本領。

    尤其是雲琅這種號稱孤兒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這個本事發揮的淋漓盡致。

    給老虎看了一張小野豬皮,告訴他晚餐需要一頭小野豬來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條香腸之後,就興致勃勃的鑽進了山林。

    向陽坡上已經生機勃勃,無數淡綠或者嫩黃的植物已經冒頭,遠遠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後才會發現,這裡依舊是一片被寒冬統治的大地。

    這裡不但有野韭菜,還有剛剛發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對雲琅來說都是難得的珍饈。

    雜木林子裡能挖出春筍,實屬運氣,十幾顆長勢竹子長勢不好,其中最大的幾顆竹子全部都攔腰折斷,應該是冬天那場大雪干的壞事。

    太宰難得的將目光從始皇陵上收回來,關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開心。

    走進山林,就意味著安全了,老夫叼著一頭半大的野豬回來了,只可惜沒有咬死,雲琅只好用繩子拴著,一路拖著前行。

    太宰殺豬的時候,母鹿被嚇壞了,因為豬叫的聲音大極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雲琅不忍心讓一個孕婦遭罪,就把它關進了屋子。

    太宰也不會殺豬,因此,被弄得亂糟糟的豬內臟除了豬肝,豬心之外,腸肚一類的東西只好遺憾的丟棄。

    雲琅切割下來豬身上最好的部位,鮮嫩的裡脊肉配上一點肥肉是包餃子最好的材料。

    家裡最珍貴的就是一小袋麥面,這是太宰弄來一架小小的磨藥石磨後,雲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紋,用手搖磨一點點磨出來的。

    在這個時代想吃一點麵食非常的困難,秦國人不喜歡麩皮的味道,認為麥子是糧食中最難吃的一種,以至於現在的大秦,種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豬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雲琅討厭任何糊糊狀讓他難以辨識的食物。

    太宰今日難得有興趣,就站在雲琅的身邊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餃子。

    順便幫雲琅照顧灰陶罐子裡面煮著的竹筍排骨湯。

    餃子下鍋了,煮餃子的工具是一個不算小的青銅鼎,架在炭火上,燒開一鍋水用了雲琅很長的時間。

    不過,當一個個白白胖胖的餃子浮在水面上,被雲琅用笊籬拍打的時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樣。

    沒有醋,雖然這裡的酒跟醋區別不大,雲琅還是不想用,一人一頭蒜,就足夠了。

    春天的頭茬嫩韭本就鮮美無比,再加上毫無腥膻味道的小豬肉,除過鹽之外根本就無需添加別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濺,鮮香滿口,人生的意義一瞬間就得到了完美的詮釋。

    鬱悶傷心的人明顯不是一盤子餃子就能打發的,於是,太宰一口氣吃了三盤子,老秦人的盤子跟碗都出奇的大,雲琅雖然早就饞瘋了,也不過吃了一盤子罷了。

    太宰捂著肚子,遺憾的指著剛剛煮好的竹筍排骨湯道:「味道剛剛好。」

    雲琅撈出來兩碗排骨湯遞給太宰一碗道:「溜溜縫,吃飽了溜溜縫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飽了。」

    幾千年來,雲琅認為華夏歷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進化史。

    只有這東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賞口味,至於王侯將相的興衰史,跟老百姓的關係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為了政治家,不論是被砍頭,還是五馬分屍,乃至於抄家滅族都是他們應該收穫的後果。

    沒有人在進行了窮奢極欲的享受之後不付出代價的。

    所以說,歷史上那些悲慘或者殘忍的事件,如果不牽涉老百姓,雲琅都能坦然面對。

    所以說,誰要是同情太宰這一類人,他就是傻瓜,他會趁你同情他的時候掏出刀子刺進你的肚皮。

    這是一種哪怕被五馬分屍都不要別人憐憫的人,或者說,他們最恨的就是憐憫他們的人。

    關中的春來的猛烈而迅速,昨日還是陰冷的讓人發抖的嚴冬,第二天,太陽曬一天之後,就立刻變得風和日麗鳥語花香。

    這段時間裡,雲琅跟隨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驚險,卻沒有什麼事情發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兩個落單的獵夫,本想突襲,只是看到一臉緊張的雲琅才放棄了這個念頭。

    雲琅什麼都好,就是不願意一個人住進神衛軍營,無論太宰怎麼威逼利誘他都不為所動。

    跟那麼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雲琅也會把自己當成死人的。

    皮襖是穿不成了,雲琅換上了輕薄的春衫,半尺長的頭髮被他梳了一個沖天小辮,唇紅齒白的樣子,不論是誰看,都會覺得這是一個富家子弟。

    當然,是一個沒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華貴,卻很舊。

    這樣的衣裳不適合在山林裡奔走,更不適合跟老虎賽跑。

    之所以穿成這樣,純粹是因為清明節到來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過清明節的,原因就是,這個節日是韓趙魏三個國家的節日。

    是晉文公為了紀念功臣介子推而設定的一個節日,與老秦人無關。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雲琅穿成這個樣子,是因為只有這三天,上林苑裡才允許有祖墳在這裡的百姓進來祭奠。

    也只有這三天,上林苑裡才沒有羽林郎跟獵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過了清明節,這裡又會重新變得殺氣漫天。

    這一天,也是野人們出來交易鹽巴的時間,是他們唯一能趁機逃離上林苑的機會。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這樣,追殺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後給你三天的時間來喘息。

    雲琅覺得這根本就不是什麼皇家的恩典,而是一個非常陰險的計謀。

    就像養兔子的人總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隻兔子,於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讓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動,好讓養兔子的人制定一個合理的宰殺方案。

    看著太宰幫他往要帶上挎劍,雲琅笑道:「這合適嗎?」

    太宰迷醉的瞅著雲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現世,不知世人忘懷了沒有。」

    雲琅見自己收拾停當,就背上自製的雙肩包準備離開。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來,老虎也想去,卻被太宰一腳踢到門後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拚命地撓牆。

    「去看看,去宜春宮那裡看看,漢國所有的文告都會貼在那裡。

    我很擔心他們今年會進駐更多的羽林。」

    「這種事他們不會提前說,並且廣而告之的吧?」

    太宰搖搖頭道:「你有所不知,偽漢皇帝的日子並不好過,他的上面還有太后,下面還有外戚,舊臣,他還做不到一呼百應,只有實力強大了,才能大權一統。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開闢上林苑的目的就在於羽林,今年已經是第九個年頭了。

    羽翼應該已經豐滿了,該到大規模訓練羽林郎的時候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0 05:24 PM 編輯

第十八章 釣到了一個督郵

    雲琅不知道國人是什麼時候開始通過祭奠來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來這個時間段應該非常的長。

    站在他來到這個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雲琅想像的多,甚至有車馬行駛在道路上。

    這些人都是來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帶著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卻讓雲琅感到很溫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雲琅的神經依舊是繃緊的。

    頭上那束沖天小辮,多少有些無害的意思,不過啊,這是他的想法,估計盜匪跟獵夫們可能不這麼想。

    同樣驚恐的還有他身邊的梅花鹿,好幾次它都扭頭往回跑,不久之後,雲琅發現它又跟在他身邊,估計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對它來說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險。

    兩個驚恐的動物戰戰兢兢的上了大路。

    雲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堅硬的大路的時候,他有一種宇航員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覺。

    好在路上的行人對他並不關注,即便他拖著一隻懷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後他驚恐的心就慢慢落下來了,這裡的人最多說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這些話都是從馬車裡傳來的,大部分都是女聲。

    至於那些拖著爬犁,或者拖著大車的平民黔首來說,雲琅一身士人裝扮,與他們有天地之別,即便是有一兩個年輕的少女多看了雲琅一眼,也會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溫拉到身後。

    沒人拿著刀子衝過來亂砍,雲琅已經很滿意了,一隻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頸上,臉上帶著和煦的微笑沿著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漸變少,開始有農田出現,一些精赤著身體的人在田地裡勞作,準備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絲毫不理睬。

    雲琅瞅了一眼,發現男的精瘦,女的乾癟,沒有什麼看頭。

    勞動的美麗這個詞雲琅以前聽過,只是無法把勞動跟這裡的美麗聯繫在一起。

    午飯時間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邊,吃一點黑黑的雲琅認不出來的東西。

    從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後捏緊然後曬乾成的乾糧,就是裡面有很多淡綠色的絮狀物。

    相比之下,雲琅的午餐就豐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個不大的革囊,出發前,他就給裡面裝了很多食物。

    一份涼拌的野菜,一塊切成片的冷豬肉,兩張雪白的麵餅,再加上一壺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個低調的貴族小郎君的模樣就活脫脫的出現了。

    事實上這麼裝的人絕對不止雲琅一個人。

    能進入路邊茅草亭吃飯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這副樣子。

    旁邊有一個身形碩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遠比雲琅拿出來的誇張,最顯眼的就是這傢伙把半隻烤羊擺在桌子上大嚼。

    雲琅其實很想在這裡交際一下,且不論是誰,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說話的對象只有太宰一個人,他很想另外結實一些純正的漢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斷一下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後跟他們愉快的交往。

    雲琅的飯菜是放在一張麻布上的,他面前沒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東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聲,嚼不露齒。

    這樣的場面就變得很有趣,一個穿金戴銀的胖子,一個乾淨漂亮的少年人,一個吃飯粗俗不堪,一個吃飯充滿了貴族儀式般的優雅。

    立刻,看到這一幕的人齊齊的對胖子投去了厭惡的目光,卻對雲琅充滿了善意。

    這就是雲琅想要的效果,一個人在一邊吃的再好看也沒有人會注意,如果身邊有一個參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個層次。

    雲琅從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裝在一個小木盒裡,放在茅草亭子外面,還衝著一個努力幫父親推車的五六歲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來吃飯。

    雲琅快要被自己的行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這樣做,估計會被無數人用腳踹的連雲婆婆都認不出來他。

    但是啊,在這裡,就不一樣了,一個英俊的小後生見到一個孝順的孩子,給一點小小的獎勵,這是士必須做的。

    渴不飲盜泉之水,這句話自然不適用於黔首,小孩子在父親的推搡下終於拿走了木盒,當他抱著木盒給雲琅磕頭的時候,雲琅的一張臉頓時漲的通紅,卻強忍著一動不動。

    他的模樣引來其餘士人的哄堂大笑,這笑聲卻沒有什麼惡意,只是單純覺得這個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懷著愧疚之心的雲琅又在孩子手裡的木盒上加了一塊肉,然後指指母鹿道:「能否幫我給母鹿採些嫩草來,這些飯食就是酬謝。」

    小孩子看著肉激動地眼睛發亮,聽雲琅這樣說,連連點頭,然後就快速的抱著木盒回到了父親身邊,高舉著木盒要父親吃肉。

    父親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餘的肉片放在兒子的嘴裡,讓兒子吃。

    他在邊上的山坡採來了母鹿最喜歡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邊,朝雲琅拱手道:「多謝郎君賜食。」

    雲琅搖頭道:「這不是賞賜,是交換,你幫我餵養母鹿,我給你飯食,非常的公道。」

    父親很木訥,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雲琅的話。

    倒是旁邊一個留著三綹長鬚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門不算白來,父慈子孝,肉食者頒獎,當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見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願意與老夫共飲一杯無?」

    雲琅起身施禮道:「長者有邀,雲琅敢不從命。」

    中年人捋著鬍鬚大笑道:「果然是名門之後,只是你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聚斂積實,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

    汝當戒之。」

    縉雲氏不才子實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讀過《人本紀》的讀書人沒有不知道的。

    這也是縉雲氏最大的遺憾,無論是誰都能拿他來訓誡縉雲氏子弟。

    雲琅恭敬地獻上自己的食物,請中年人品嚐,中年人皺著眉頭吃了一片冷豬肉,眉頭散開,瞅著雲琅道:「精於美食,果然不負饕餮之名。」

    雲琅施禮道:「祖上遺禍人間,兒孫輩勉力回報天下就是,總有一天我縉雲氏依舊會名揚天下。」

    三綹鬍鬚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潛龍騰淵,自有鱗爪飛揚之態。

    只是要多做,少說,而後才能名揚天下,老夫靜候雲琅之名再入我耳。」

    說完話就遞給了雲琅一杯酒,雲琅雙手接過一飲而盡,交還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問長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稱鐵面督郵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雲琅拱手後退,這是一名大漢的官員,不好再繼續攀談。

    吃完飯後,雲琅請辭,方城擺擺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著雲琅牽著梅花鹿離開了茅草亭子,一個戴著面紗的錦衣女子來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緣何對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無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誨一聲沒有錯,只是次子秉性孤傲,並未向我求索什麼,且看他日後的造化吧。」

    「一介貧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於刺繡,難道就沒有看出此子的衣著嗎?」

    婦人噗嗤一聲笑了,輕聲道:「自然是看了,綢緞料子不錯,卻是西蜀織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著黑最是不妥,這套衣裳應該是用長輩的衣衫修改過來的。

    不過,製衣的針腳倒是新穎,尚未得見。」

    方城飲了一杯酒道:「大漢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會遭受滅頂之災,搖尾乞憐者方能存活,然,此類人沒了士人節操,最是不能重用。

    餘者,有不願食大漢祿米遁入深山的,也有離開故土四處流浪的。

    然,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潔的真士人,他們的子弟也不會差到那裡去。

    僅僅是一頓飯,少君當看出兩者之雲泥之別。」

    婦人瞅了一眼吃東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著嘴巴笑道:「夫郎高見。」

    與督郵方城一杯酒,就省了雲琅非常多的麻煩。

    這一番禮遇不過是發生在路邊的茅舍內,看到的人卻不少。

    黔首百姓距離他更遠了,那些混雜在人群中的獵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們在等雲琅落單,好捉回去之後賣與喜好男色的貴人,大漢貴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當今陛下也與韓嫣朝夕相處,不忍分離,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樣的美女值錢的太多了。

    雲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點被人綁架,屁股遭災,離開茅草亭子之後還在仔細的回味方城這個人。

    這是他見到並有交流的第一個大漢官員,從他的言談舉止上來看,這些傢伙的素質很高。

    這樣的人僅僅擔任督郵這種小官,看來劉徹手下確實有點人才濟濟的樣子。

    「不好弄啊。」雲琅哀歎一聲。

    那個治軍非常嚴格的羽林郎已經讓他對大漢的軍隊充滿了期待,沒想到,今天釣魚又釣到了一個督郵,這傢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談下去,這傢伙就該追問自己的家在何方。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03 PM 編輯

第十九章 飛揚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著雲琅寸步不離,它現在已經不害怕了,甩著短小的白色尾巴,邊走邊吃很是愜意。

    雲琅的身後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這已經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騎士了。

    不過論起威儀,前兩波騎士根本就無法與這一波騎士相媲美。

    因為他們是羽林。

    大紅色羽毛插在鐵盔上隨風抖動,再加上他們身上披著紅黑兩色的大披風,風吹斗篷,會露出披風下的鐵甲跟長劍,顯得格外威風。

    最重要的是這群傢伙騎馬根本就沒有剎車裝置,在行人不絕的地方縱馬狂奔,他們愉快了,卻給行人留下一股濃濃的灰塵。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著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這群無法無天的傢伙們經過。

    羽林縱馬跑起來就是一片紅雲,不過這片紅雲在經過雲琅身邊的時候,有人「咦」的叫了一聲,然後雲琅就聽見戰馬急促的馬蹄聲在快速的變緩。

    雲琅苦笑一聲,自己還沒有那麼大的魅力能讓這群羽林停下馬蹄,那只有一個可能了,這幫傢伙中的某一個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雲琅站在陽光裡就如同一束最純淨的陽光。

    羽林雖然威風,論起擺姿勢製造形象,他們那裡比得過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後世人。

    跑出去很遠的羽林控馬來到了雲琅面前,雲琅這才看清楚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現在的身體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個長著一對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丟給雲琅一個錢袋道:「你的鹿我買了。」

    雲琅點點頭,從地上撿起錢袋,打開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夠啊!」

    「不夠?」那個臥蠶眉小子的一張臉頓時漲的通紅。

    「你看清楚!這裡有好銀三兩可換錢……多少來著?」臥蠶眉少年轉頭問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說出答案,雲琅不耐煩的道:「六百二十五錢,我說了,這點錢不夠!」

    旁邊一個微胖的少年回頭對臥蠶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騙子了,陛下準備售賣上林苑周邊的土地,一畝才一千錢。」

    雲琅聽到霍去病三個字腦袋裡面如同響了一聲炸雷……他很快就站穩了身體,看著眼前這個長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隱隱生出一股戰意來。

    霍去病顯然是一個比較講道理的孩子,皺眉道:「你知道三兩好銀可以買多少東西嗎?」

    雲琅一隻手摟著梅花鹿的脖子一邊道:「如今谷價一石五十錢,三兩好銀可買新谷十三石,地價一畝一千三百錢,可買好地半畝,可買上品齊繡半匹,蜀繡半匹,還能買豬肉一百六十斤。可是要買我的梅花鹿差的遠。」

    少年人被雲琅飛快的語速驚呆了,他們沒想到雲琅能這麼快的就說出三兩好銀能買到的東西,而且聽起來似乎很對。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還是不信三兩好銀買不到你的鹿,舅父當年獵虎才賣了四兩好銀。」

    雲琅嗤的笑了一聲道:「這山裡老虎很多,你找幾個獵夫就能弄來。可是我的梅花鹿豈能與山澗的野獸相提並論,真是活活氣死我了。」

    「你的鹿怎麼個珍貴法,你倒是說出來,如果說不出來,小心耶耶們打斷你的腿。」

    雲琅看著發話的胖少年笑著問道:「你是誰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孫,如果你想去告狀,就去陵縣昌樂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個准。」

    雲琅點點頭,從梅花鹿後背上的革囊裡掏出一塊白麵餅子一小塊,一小塊的餵給了梅花鹿,歎息道:「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窮嗎?主要是我的好東西跟錢都用來餵養這頭梅花鹿了。

    它每日食用精白面兩斤,白米一斗,還要喝酒一斗……「說著話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野三七塊莖,一併餵給了梅花鹿。

    你們知道這是什麼藥嗎?人稱血參,你們這群沒見識的一定沒見過,看你們都是羽林,告訴你們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還有消腫定痛之功效。

    用於跌打損傷,風濕痛,咳血,外傷出血,吐血,病後虛弱有奇效。

    這用這樣的寶藥已經餵養這隻鹿三年了,看到了沒有,它如今終於懷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這頭母鹿就會死去,而剛剛降生的小鹿就會成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飲一口它的血,再重的傷勢也會復原。

    你說,你給三兩好銀跟搶有什麼區別?

    「你是術士?」

    雲琅搖搖頭道:「不是,今日帶著這頭母鹿來到集市上,就是為了讓它吸收人身上的陽氣,好助他產崽。」

    見朋友都被雲琅說的那頭神奇的梅花鹿給吸引了,霍去病卻把目光放在雲琅手上那塊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樣子他並不信梅花鹿有那樣的功效。

    「這血參真的如同你說的那麼神奇?」

    雲朗大笑道:「找一個受傷的人試驗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從高大的戰馬上跳下來,捏著拳頭道:「我不知道為什麼,只要看到你的笑臉就想打一拳,不如我們用你來試藥,只要你說的血參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鎰黃金買你的寶藥。」

    雲琅笑道:「我們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馬上飛揚跋扈的樣子心頭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錯,挨一頓揍之後再治好你,讓你切身感受一下寶藥的厲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這人怎麼看怎麼討厭,沒想到說出來的話倒是很合胃口。」

    話剛剛說完就捏著拳頭衝了上來。

    「停,停,停,先脫掉甲冑!」

    霍去病愣了一下,還是慢慢脫掉甲冑,對同伴道:「我們今天一對一絕對,你們莫要插手,誰插手誰就是我的敵人。」

    雲琅對於這一場決鬥還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來自於跟老虎嬉戲了大半年,體質增強的很快,就他現在的身高,已經比剛來的時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擺出一個叉手姿勢,雙手呈環抱狀一頭衝向還在擺高人姿勢的雲琅。

    雲琅縱身一閃,避開霍去病的身體,卻環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懷裡拖,霍去病去勢很急,被雲琅勾住了一條胳膊,身體不由自主的向右轉過來,同樣轉過身體的雲琅已經抬高了左手,一記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與此同時,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樣重重的砸在雲琅的左肋上,一股鑽心的疼痛讓雲琅差點慘叫出來,沒想到有心算無心還是沒有佔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裡經得起雲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頓時眼冒金星,兩股鼻血沖天而起,引來一片驚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氣都喘不上來的雲琅強行忍著疼痛,雙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驚呼聲中挪到發暈的霍去病身邊,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陽穴上。

    霍去病的身體搖晃的更加厲害了,雲琅縱身一撲就把霍去病撲倒,騎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後腦,沒兩下,霍去病就癱在地上不動彈了,只是鼻子裡流出來的血把沙地弄濕了一大片。

    見霍去病不動了,雲琅就站起身,臉色煞白卻依舊把腰板挺得筆直。

    回過氣來之後從革囊裡掏出兩塊野三七根莖丟給一臉震驚的褚少孫道:「內服,煎湯,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從震驚中清醒過來的諸位羽林少年,紛紛從馬上跳下來,圍著雲琅不讓他離開。

    「讓他走!」昏過去短短時間的霍去病拒絕了朋友的幫助,自己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不顧流淌的鼻血大聲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計還沒死,可還敢比過?」

    雲琅嗤的一聲道:「先止血吧,沒被我打死,卻流血而死。你舅舅會找我麻煩的。」

    提起衛青,霍去病頓時如同一個爆發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衛去病,我們再來過。」

    說著話,霍去病不顧長流的鼻血推開褚少孫準備再撲上來。

    雲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輸了,想要再打,選個時間。」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厲害,腦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狀況不好,雲琅的那一拳將他的鼻子打的錯位了,確實不宜再戰。

    「明天!」

    雲琅笑道:「誰有空陪你們玩小孩子的遊戲,我有讀不完的書等著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見不散!」

    雲琅說完,就從地上撿起霍去病的錢袋,在手上顛顛然後揣進懷裡大笑道:「果然是一隻肥羊。」

    霍去病這時候顯得很平靜,安靜的接受夥伴們的救治,見雲琅走出十幾步了,張嘴問道:「你是誰?」

    「老秦人縉雲氏,雲琅是也!」

    褚少孫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該我們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裡拿著兩塊野三七搖搖頭道:「他是我的,不許你們搶。老秦人?縉雲氏?雲琅?耶耶記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08 PM 編輯

第二十章 打悶棍

    霍去病的拳頭力量大極了……

    雲琅用胳膊夾著肋部在草地上來回翻滾妄圖釋放疼痛。

    對於忍痛,他的經驗實在是太豐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夠打贏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藝有多麼得高強,完全是因為自己能忍住鑽心的痛苦並發起反擊。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與他想當,雲琅如果不跑的話,後果難料。

    說起來,雲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腳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雲琅解開衣衫,只見肋部好大一片紅暈,相信到了明天,紅暈就會成熟,變成一大片紫青。

    忍著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頭沒有什麼問題,只是現在,喘一口氣都會痛。

    取出一顆野三七,雲琅忍著苦澀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陽,準備去太宰所說的宮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個龐大身影重重的將他壓在地上,同一時間,他聽到梅花鹿也發出了驚恐的呦呦聲。

    惡臭充滿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個男人壓在肋下。

    那個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剛剛遭受了重創的雲琅根本就無力抵抗。

    於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掙扎,放緩呼吸,假裝昏了過去。

    壓在他身上的男子見雲琅不再掙扎,就嘿嘿笑著從身上掏出一截麻繩,將雲琅的手腳捆綁的結結實實。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兩個粗壯的男子小心的束縛著母鹿的四條腿,比對付雲琅溫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輕一些,這可是絕世寶貝,我們就指望它下崽子賺錢呢。」

    捆綁完雲琅的漢子擦一把額頭上的汗水,高聲道。

    雲琅幽幽的醒來,看著眼前的漢子道:「諸位好漢,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產,如果諸位好漢放過我,小子將家產雙手奉上。」

    為首的壯漢笑道:「這就不勞小郎君費心了,看你穿著,你家裡能有幾個錢?倒是你跟這頭神鹿能賣大錢。小郎君,咱們打一個商量,我們兄弟出手就是為了錢糧,只要你不掙扎,讓我們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風館,我們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雲琅一臉的驚惶,連聲道:「我懷裡還有一個錢袋,裡面有三兩好銀,我把銀子給你們,你們放了我如何?」

    大漢大笑一聲,探出黑乎乎的髒手伸進雲琅的懷裡,取出霍去病的那個錢袋道:「我們知道啊,小郎君還有沒有錢?如果還有,我們說不定就會放了你。」

    大漢嬉戲雲琅的話讓其餘兩個大漢笑了起來,雲琅只好痛苦的閉上眼睛。

    「周慶,梁甲,快把鹿抬走,這裡離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發現我們壞規矩,砍腦袋都是小事,快走。小郎君我來扛,仔細些,千萬不敢傷了母鹿,它肚子裡面的崽子比你們的命值錢。」

    雲琅被為首的壯漢粗暴的扛上肩膀,雲琅瞅著壯漢的爬滿虱子的後腦勺,歎了口氣,就屈伸一下胳膊,從袖口裡拽出一根三寸長的錐子。

    出門的時候,太宰不允許雲琅拿走弩弓,只給了一把普通長劍,徐夫人的匕首也沒有讓雲琅帶走,一旦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誰何(西漢的諜報)查到就沒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雲琅就知道人的後腦其實是非常脆弱的。這裡的頭骨很薄,卻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體的腦幹就在這一帶,這個區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雲琅的中指上帶著一枚頂針,這是他為縫衣服特意製作的,由薄鐵皮製成,中間有一個小小的凹坑。

    殺死這個扛自己的大漢很簡單,只要用頂針頂著錐刺快速按進他的後腦即可,鐵刺進入後腦再被頭髮掩蓋,雲琅相信其餘兩個獵夫匆忙間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這麼一來,另外兩人怎麼處理?

    眼看他們一行人就要走進一片松林,一旦歇息,這麼好的殺人機會不一定會再有。

    雲琅不再猶豫,雙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鐵刺刺進了大漢的後腦。

    堅硬而鋒利的三稜鐵刺,如同刺穿一層熊皮一般刺進了大漢的後腦,

    大漢的身體猛地頓住了,雲琅趁機將後半截鐵刺全部按進他的後腦,這個過程中,雲琅看的很仔細,只冒出了一粒晶瑩的血珠。

    大漢的身體軟軟的倒地,雲琅也跟著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漢摔倒的動靜驚動了周慶與梁甲,他們不約而同的轉過頭,見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著的梅花鹿,來到彭毒身邊,大聲的叫喚,希望彭毒能夠醒過來。

    周慶疑惑的看著手腳都被捆死的雲琅,又檢查了一遍彭毒的身體,沒有找到任何外傷。

    「羊角風!快點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葷八素的雲琅連忙對周慶道。

    周慶把目光從雲琅身上收回來,看著大小便已經完全失禁的彭毒對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開彭毒哀求的目光點點頭道:「羊角風,沒法子救啊。」

    周慶,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裡,臨走時還對繼續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場也算是對得起你。」

    然後他就抱起梅花鹿,讓梁甲繼續扛著雲琅走進了樹林。

    這兩人走路的樣子很有意思,自從彭毒死掉之後他們相互之間就在相互戒備。

    誰都不願意走在前面,所以,他們兩人只能並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誰都喜歡,被人抬著走的時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個不停。

    現在,被人抱著,它反而安靜了下來,只要經過它喜歡的嫩枝條,還會撕扯兩口。

    雲琅的鐵刺還有十幾根呢,在這種狀況下沒有使用的空間,同時,這也不適合繼續用這一手殺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風死掉了,周慶在極度恐懼之下,恐怕會對雲琅下殺手。

    一座木屋出現在小路的盡頭,這座木屋是用松樹做框架,輔以竹子建造起來的。

    看起來非常的簡陋。

    此時,天色已經昏暗了下來,梁甲將雲琅丟在一堆乾草上,周慶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裡,放開它的四腳,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繩子,另一頭拴在柱子上。

    兩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兩邊,用樹枝子穿著一些獸肉挑著在火塘上烤。

    「周慶,你說這隻鹿能賣多少錢?」

    梁甲壓低了聲音小心的問道。

    「一鎰黃金,是那個小郎君說的,咱們就不作那個夢了,能賣一斤黃金,我們就賣了。」

    雲琅慘笑一聲道:「暴殄天物啊,這東西只要獻給大富之家,區區一鎰黃金算得了什麼。 這可是我縉雲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間耗費的錢糧就不止一鎰黃金了,你們卻要一斤黃金就把它賣掉……」

    梁甲瞅瞅雲琅,再看看縮在雲琅身邊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慶,我們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門大家。」

    周慶苦笑一聲道:「這種東西只有豪門大家才會買,你我二人哪一個能擺上檯面跟人家談生意?恐怕還沒開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給轟出來了,就算貴人們知曉了這隻鹿的寶貴,你能保證人家會給我們一鎰黃金,雇遊俠兒殺了我們也用不了幾個大錢。 梁甲,別做夢了,這世上的好東西都是貴人們的,與我們腌臢人沒什麼關係。我說能賣一斤黃金,還是因為我小舅是陽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門路。」

    周慶把話說完,可能這些話勾起了他心頭的一些痛苦,憤憤的將烤肉丟進火塘,一把抓過雲琅的寶劍,將它跟霍去病的錢袋子放在一起,對梁甲道:「這才是我們看得見,摸得著的錢財,錢袋,寶劍選一樣。」

    在周慶的注視下,梁甲的手不斷地在寶劍跟錢袋上方晃悠,他很難衡量這兩個東西那個更加值錢一些。

    「選寶劍吧,這是一把好劍,即便是最苛刻的質所(西漢當鋪)也能質錢兩千。」

    聽了雲琅的話,梁甲立刻將寶劍抓在手裡,匆匆道:「我要寶劍。」

    周慶起身,重重的一腳踹在雲琅的腹部,將他踹的快要飛起來了,悶哼一聲,抱著肚子縮成了一團。

    「你打他做什麼,要是臉花了,還能賣出大價錢嗎?」梁甲對周慶破壞貨物的行為非常的不滿。

    周慶冷哼了一聲,又指著縮成一團的雲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話都說清楚了,人只要賣到男風館就有錢拿,鹿卻要費一番功夫,你要人還是要鹿?」

    梁甲皺眉道:「我們難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賣掉最後平分錢財嗎?」

    周慶搖頭道:「這個小郎君已經落在鐵面督郵的眼裡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過照面,他是士人,我們戕害士族一旦事發,是滅三族的罪,這一筆生意做完之後,長安我是不打算待了。快點決定,要人還是要鹿?我打算連夜走。」

    梁甲猶豫良久,終於開口道:「人只能賣兩千錢,鹿卻能賣一斤黃金,也就是一萬錢,我還是要鹿,人歸你了。」

    周慶哈哈一笑道:「不吃虧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這麼定了,人歸我,鹿歸你,來幫我一個忙,把人丟在我肩上……」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6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10 PM 編輯

第二十一章 古人誠,不能欺

    雲琅覺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聽聞周慶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開心,一點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幫。

    當雲琅被梁甲丟麻袋一樣的丟上周慶肩膀的時候,他手上的繩子已經被他用小鋸片給鋸開了,右手握著一根鐵刺,就等周慶把刀子捅進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沒有任何的變化,被好處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歡喜中忘記了提防周慶,兩隻手還搭在雲琅的身上,一柄一尺餘長的短刀已經狠狠地刺進了兩家的胸口。

    梁甲慘叫一聲,踉踉蹌蹌的向後退,望著周慶手中沾滿血的短刀吼道:「你殺我?」

    周慶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佔了,我不殺你殺誰?」

    話音剛落,周慶的身體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異的眼神中軟軟的倒地。

    有周慶的身體當墊子,雲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從周慶身上坐起來,一邊用鋸片切割腳上的繩子,一邊對嘴裡不斷往外噴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風病發作了。」

    梁甲瞅著周慶不斷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來,艱難的道:「你殺了彭毒?」

    雲琅站起身,來到梅花鹿邊上,把它脖子上的繩子解開,這才回答道:「都說了他是死於羊角風。」

    梁甲似乎對這個答案很滿意,吐了兩個血泡泡之後就軟軟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腳還無意識的抽搐兩下。

    被折騰了半天,雲琅也很餓了,梁甲是一個細心的人,他給自己烤的肉塊放在一塊石板上,肉塊裡的油脂被滾燙的石板煎的滋滋作響,外面已經焦黃,裡面則非常的細嫩。

    雲琅向烤肉上撒調料,只是手抖得厲害,好幾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長吸一口氣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這才完成了平日裡做過無數遍的動作。

    一頭老虎輕捷的越過木柵欄,用腦袋拱開木門,然後就蹲坐在雲琅的身邊,伸出舌頭瞅著他手上的肉塊。

    一山不容二虎,整個驪山上就只有大王這一頭老虎,來的自然是大王。

    雲琅把烤肉放在一邊,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變涼。

    帶著黑色紗冠的太宰從外面走進來,肩上扛著一具面目猙獰的屍體,如同索命的黑無常。

    走進屋子,他就丟下肩上的屍體,蹲在火塘邊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著你?」

    「當然知道,你不許我拿弩弓,也不許我拿匕首,就這麼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確實不放心。」

    雲琅笑道:「再說了,梅花鹿對大王的氣味非常的熟悉,剛開始的時候它還非常的驚慌,進了林子它反倒安靜了,被人抱著還有心情去撕咬路邊的嫩樹枝。

    看到這些,我要是還不知道你跟大王來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從牆上切割下兩塊肉穿在樹枝上遞給雲琅一塊,兩人就圍著火塘繼續烤肉。

    「第一次殺人能這麼鎮定,還一口氣殺三個,你比我想的要強大。」

    「兩個,梁甲是周慶殺的。」

    太宰皺皺眉頭道:「你很在意殺人這種事?」

    雲琅愣了片刻喟歎一聲道:「還是少殺些人比較好。」

    太宰看看雲琅被火光尹紅的臉笑道:「人殺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萬,你就是雄中雄,偽帝劉徹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雲琅翻轉著肉塊沉聲道:「您知道我將來準備怎麼處置這裡的事情嗎?」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說我死之後?」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歲,如果你能活到七十歲,說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搖搖頭道:「我曾經受傷太重,流血太多,沒可能活不到七十歲,你說說你打算怎麼保住皇陵?」

    雲琅抱著膝蓋,前後搖晃了很久才道:「現在最重要的是保證皇陵的安全,不讓他被偽帝劉徹發現是不是?」

    太宰認真的點點頭道:「盜墓賊不可怕,可怕的是劉徹當盜墓賊。」

    雲琅又道:「不管我們願意不願意,反漢復秦已經成了泡影對不對?至少在偽漢經歷了文景大治之後。」

    太宰喟歎一聲道:「我何嘗不知道反漢復秦只是徒然撈月,無奈祖宗遺囑如此,我們身為後輩只能繼續下去。」

    「祖宗沒說什麼時候成功對不對?如今敵人空前的強大,我們選擇蟄伏這沒有違背祖宗的遺訓吧?」

    太宰明知這不過是雲琅的托詞,卻無言反駁,只好重重的點點頭。

    「既然如此,我們兩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鐵,也打不了幾根釘子,再這樣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遲早保不住,就算無人得知,沒人祭祀,沒人懷念,皇陵也只會成為一座荒塚是不是?」

    「你要幹什麼?」太宰有些跟不上雲琅的想法。

    雲琅拿起剛剛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懶懶的道:「按照漢國的規矩來保護皇陵,同時也給我們自己一個寬鬆的生活環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著雲琅道:「怎麼說?」

    雲琅咬了一口肉塊,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聽一個勳貴子弟說,偽帝劉徹,準備售賣上林苑的一部分無主之地,我準備把皇陵以及皇陵周邊的地買下來。」

    「這不可能!」太宰大驚,身體卻不受控制的顫抖起來。

    如果雲琅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他們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僕,收攏黔首,哪怕修建圍牆將秦陵圍起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來,皇陵將會成為家產,只要不被劉徹抄家滅族,皇陵的秘密將永遠不會被人得知。

    「有什麼不可能的,衛青跟匈奴人在雲中打了兩仗,耗費的錢糧數之不盡,即便是有文景兩代的積蓄,劉徹想要繼續與匈奴作戰,他的國庫也支撐不了多久。

    你看著吧,他現在是崽賣爺田不心疼,再打幾仗,他就該向百姓徵收重稅了,到了最後,整個國家都會他綁在戰車上縱橫四方。」

    「國雖大,好戰必亡?」太宰眼中跳躍著灼人的火焰。

    「我們只要等到偽帝劉徹倒行逆施之時,再聯絡我大秦故舊,振臂一呼定能將偽帝推翻。雲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為主!」

    雲琅驚訝極了,他沒想到只給太宰畫了一個大餅,太宰居然認真到了這種程度。

    古人正是太認真了……

    怪不得蘇秦,張儀公孫龍這些傢伙僅僅靠著一張嘴就能混的風生水起,蘇秦一個破落戶居然能夠身配六國相印。

    天啊,雲琅覺得非常幸運,還好是自己過來了,如果來的是硅谷旁邊咖啡館裡的那些張嘴十幾億幾百億融資的傢伙們,這個世界估計距離毀滅就不遠了。

    「你是我的長輩,此事萬萬不可行,長幼尊卑聽起來沒什麼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會關係的基礎,所有的倫理關係都是構建在長幼尊卑這個基礎之上的。輕易毀壞,國運不久,我們還是談談購買皇陵的事情吧,對了,你有多少錢……」

    跟三具屍體睡了一夜的雲琅萎靡不振,臉色蠟黃,還有些氣急敗壞。

    太宰則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麼敢看雲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來,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過每一天,沒想到會在某一天,他面臨的所有困難,都被人清醒的理出來一個清晰地脈絡,只要沿著這個脈絡走,最終事情將會得到解決。

    最重要的是身邊有一個可以依靠的聰明人,實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雲琅的鼻孔中噴出灼熱的氣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嚇了一跳,雲琅鼻子噴出來的氣息比它鼻子裡的氣息還要灼熱。

    雲琅不滿的瞅了太宰一眼,一個口袋裡只有三十斤金子還想買一萬畝土地的人有什麼資格得到他的好臉色。

    一斤金子作價一萬錢,三十斤金子也不過三十萬錢,而一萬畝土地最基礎的價格是一千萬錢……雲琅很想罵人。

    不論在那個時代買地,費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遠都不是土地的價格。

    始皇陵裡面的好東西很多,裡面的東西如果換成錢,估計能把整個關中買下來。

    可是啊,這件事不能提,連想都不能想,如果說出來,第一個找雲琅拚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悶棍,今天就沒法子去宜春宮了,雲琅搜檢了三個獵夫的遺物,基本上沒有什麼好東西。

    就是那個叫做彭毒的傢伙身上有一塊古玉樣子還不錯,雲琅順手解了下來,這東西將來穿文山衣的時候用來壓袍子還是不錯的。

    太宰看著路上絡繹不絕的行人有些意動,對雲琅道:「我們擄掠些黔首回來如何?」

    雲琅絕望的搖頭道:「我們要的每一個人都必須是心甘情願跟我們在一起隱居深山的人,否則,每多一個心懷叵測的傢伙,我們就會倒霉一次,說不定就會因為用人不當最後產生毀滅性的結果,那樣,還不如我們兩個人守山呢。」

    太宰遺憾的道:「以前倒是發現了兩個逃奴,結果,被我給殺了,要不然至少有兩個可用的人了。」

    雲琅笑道:「會有的,不著急,劉徹既然放出售賣上林苑土地的風聲,就會有跟進的策略,因為土地這東西要有人經營才能有產出,否則花一大堆的錢買一些荒地來做什麼?」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8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17 PM 編輯

第二十二章 衛青?衛青!

    清明過後,上林苑又恢復了往日的寂靜,山林裡野獸繼續橫行,獵夫依舊在這個春和景明的好日子裡狩獵。

    遠處農田里的黔首繼續光著屁股在農田里勞作,除了除了麥苗,谷子苗糜子苗長高了一些在沒有什麼變化。

    雲琅依舊在山裡啃晦澀難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認識了很對字。

    只是太宰滿懷期望的拿來的《連山易》《歸藏易》雲琅一個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號,更是讓他如墜雲霧。

    這東西不知道是誰家的秘藏,簡牘的第一行就寫著「非我族裔,讀者必死!」的惡毒話。

    後面還有一連串詭秘的符號,還是用硃砂寫成,紅的如同血,最後還用硃砂畫了一個鬼臉,非常的具有楚地圖騰的古樸美感。

    自從上會談話之後,太宰就把雲琅歸類於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雲琅能夠解開這兩本上古絕學,好窺探一下未來的模樣。

    「學問可通神!」

    見雲琅隨手把兩本看不懂的《易經》丟出窗戶,連忙一個虎撲凌空接住了竹簡。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裡最鬱悶的就是老虎,因為家裡忽然多了兩隻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豐沛的五月產下了小崽子,因為整個冬天母鹿就沒有餓過肚子,乳汁豐盛。

    因此,兩個小鹿都健壯的活下來了,它們生下來就對老虎沒有什麼畏懼感,還總是喜歡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這給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擾,好幾次把小鹿的腦袋含在嘴裡,最終還是沒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歡上了這個遊戲,沒事幹就把腦袋往老虎的嘴邊送。

    大王為了保持自己獸中之王的威嚴,曾經把這座山裡的另外兩隻老虎打跑了,以至於,他現在想要找一個夥伴都沒辦法。

    別的老虎只要聞到大王帶有強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動遠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劇烈燃燒冒出一股濃煙之後就變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適,硫磺不合適,硝石不合適,什麼都不合適,雲琅的經典火藥配方就不准,屁用沒有。

    身體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攝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狀況讓他非常的滿意,為了消耗多餘的精力,他與老虎大王幾乎走遍了驪山後山。

    一座山的珍貴與否在於他的產出,就像一個男人英俊與否跟頭髮有很大的關係。

    此時的驪山遠不是後世那座驪山所能比擬的,僅僅是隨處可見的溪流,瀑布,就讓雲琅欣喜若狂。

    在這裡吟誦飛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應景,卻也非常的無恥。

    狗熊打不過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著腦袋把肥碩的屁股露出來,希望老虎從他屁股上咬一塊肉吃莫要傷害它的性命。

    雲琅趕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進山林,臨走的那一瞥,滿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裡的猛獸都要挑逗一遍,用來樹立他獸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卻很有效。

    看看狗熊傷痕纍纍的屁股就知道在過去的幾年中,它的遭遇有多麼的淒慘。

    「篤!」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氣,瞬間就釘在一根側立的木樁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開,像是一朵被風撕碎的蒲公英。

    一個多月過去了,霍去病的鼻子還是有些歪,雲琅那一拳徹底砸塌了他的鼻樑骨,這個地方的軟骨想要完全長好,需要很長的時間。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鏡子,他的怒火就爆發一回。

    衛青穿著一襲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帶子沒有繫上,被晨風吹得獵獵作響。

    他站在後花園看霍去病射箭已經很久了,見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釘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揚聲道:「弓開八分!」

    霍去病不但沒聽,反而將手裡的弓箭重重的丟在地上,還狠狠地踩了一腳。

    衛青面無表情的走過去,霍然抬腳,一腳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這一腳是如此之重,霍去病騰空飛行了一丈遠,屁股落地之後還在花園的草地上滑行了很遠。

    衛青彎腰撿起弓箭,撣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這才將弓箭一一歸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衛青淡淡的說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潑打滾的霍去病,逕直去了涼亭。

    長平公主是一個很恬淡的女人,父親要她嫁給長平侯曹壽,她就嫁給曹壽,曹壽死後,父親要她嫁給汝陰侯夏侯頗,她就下嫁夏侯頗,夏侯頗死後,弟弟覺得夫人去世後單身帶著三個孩子的衛青人不錯,她就很聽話的嫁給了大將軍衛青。

    雖然嫁了三次,長平公主依舊風姿綽約,最重要的是,長平公主嫁給衛青算是皇帝對衛青的最大獎賞。

    如果有人問大漢權勢最大的女人是誰,眾人一定會說是皇太后王娡,如果問全大漢最有錢的女人是誰,那麼,只有兩個人選,一個是大長公主劉嫖,另一個就是長平公主。

    一個是因為收受了太多的賄賂從而巨富,另一個卻是依靠不斷地嫁人積累了大量的財貨。

    如今,大將軍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長平公主的福氣。

    鬢角微微有幾絲白髮的衛青剛剛坐定,長平公主就給衛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為難去病兒?」

    衛青哼了一聲道:「少年人本性跳撻,相互毆鬥乃是常事,因一場鬥毆失敗就心緒難平,將來如何擔當大任?」

    長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堅韌不拔的性子自奴隸到將軍,吃過苦,受過罪,自然知曉人間冷暖。

    去病兒與你不同,他母親私通平陽縣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這讓他自幼就有極強的自卑之心,將每一場勝利當做對過去的反擊,突然被一個同齡的鄉野少年擊敗,自然氣憤難平。」

    衛青皺眉道:「未曾找到!」

    長平公主呀了一聲道:「縉雲氏乃是名門大族,雲琅之名也頗有古意,血鹿一說不過是少年胡謅,然血參之名卻名副其實。

    本宮將去病兒拿來的血參找侍醫試驗過,確實是補血,生血,通經舒絡的上好藥材,如果能夠配伍成方,會成為最好的金瘡藥。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學識的人怎麼可能會找不到?」

    衛青搖頭道:「確實沒有找到,三輔之內雲姓不過三戶,兩為黔首,一為行商,左奴查詢過,這三家都沒有一個叫做雲琅的子侄。而且,這三家也沒有培育出雲琅這種人才的環境。」

    長平公主有些失望……

    衛青探手握住長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兒與雲琅有約還要撕鬥一場,到時候他會現身的。」

    「何以見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給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戰。」

    「他敢不來,我翻遍三輔也要找他出來,然後將他碎屍萬段!」

    霍去病來到衛青,長平面前,咬牙切齒的道。

    長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將要面對的是一個狡猾之輩,從頭到尾,你們一群人就沒有佔到任何便宜。你確定明年清明能夠擊敗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個經過,發現這傢伙不過是在裝腔作勢,如果我當時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著鼻子再挨兩拳,即便是一拳換一拳,我也能打贏他。」

    衛青笑道:「男子漢大丈夫,輸了就是輸了,下一次打回來就是,這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若是勉強給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輸了。」

    霍去病高聲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傢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長得也不錯,可就是,這三樣東西長在一張臉上,就讓人有一種要打一拳的衝動。」

    長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著軟塌笑道:「哎喲喲,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見,明年清明你們比試的時候記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張臉長成什麼模樣才會讓人生出毆打之心來。」

    衛青看著臉上逐漸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隱隱覺得那裡似乎不對。

    這種感覺只是短短的一瞬間,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他不由得搖搖頭,覺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沒有多餘的心思可以用在家裡,明年,大軍就要出定襄。

    漢皇一句「騎兵逐遠,賊人能在大漠稱雄,朕同樣可往」的話,也不知道明年又會有多少袍澤血染黃沙。

    兩次雲中大戰,僅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騎兵就讓不擅騎射的漢軍吃了大虧。

    雖然將左谷蠡王驅逐出雲中,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漢軍北逐,匈奴王就帶著部族牛羊遠遁,漢軍歸塞,匈奴王就重新帶著部族牛羊再回來。

    遠征對大漢軍隊來說,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錢糧,對匈奴人來說,不過是秋日的一場遠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驅逐匈奴,如何以最簡單的方式為大漢解除匈奴的威脅,這讓衛青大將軍愁白了青絲。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2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19 PM 編輯

第二十三章 大丈夫當如是?

    家裡有三隻鹿,因為有一隻母鹿,很快就變成了四隻。

    因為那只公鹿不是好東西,沒事幹跑出去兩天,回來之後又帶了兩隻母鹿……然後就來了好大一群。

    於是,雲琅就不得不開始修鹿圈……

    翻過大石頭,石頭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個緩緩地山坡地。

    鹿群喜歡圍繞著大石頭居住,它們對老虎的威嚴已經視而不見了。

    直到一隻野外的公鹿聞著母鹿的味道闖到大石頭前面的時候,被忍無可忍的老虎分屍之後,鹿群才意識到老虎並不像它們平日裡認為的那樣無害。

    種群的自然擴大,當然會有一個優勝劣汰的問題,除過給他鹿乳喝的那頭母鹿之外,雲琅並不在意老虎吃掉一兩隻鹿。

    養鹿其實是個不錯的營生,身體虛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飲用一杯鹿血。

    雲琅也需要鹿群為他提供一張張完整的鹿皮,來製作各種各樣的東西。

    直到兩個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現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裡面裝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裝多少,因為是雙肩背包,都能極大的減輕你的負擔。等以後,我再給你弄一個更大的,可以把帳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裝進去,天下雖大,我們那裡不能去?」

    「這個背包是作戰的時候用的?」

    「對啊,你不覺得我這樣的人怎麼可能無所事事的幹這些小事?你看啊,如果我再給背包訂上一個漂亮的老虎模樣的銘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雲琅開始籌劃反漢復秦大計,即便是不能立刻執行,也需要處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問題。

    山下無聊的人越來越多,他們裝備整齊,隊伍嚴整,聲勢極為浩大。

    八千名騎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馳,驅趕野獸,中間還夾雜著披著紅色斗篷的羽林。

    無數的獵犬被放入荒原,無數只獵鷹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龍背日旗嘩啦啦在風中招展,旗下的文儀,武衛一樣不缺。

    各色旗幟幾乎鋪滿了驪山下的平原。僅僅是皇帝中軍大帳,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雲琅趴在樹梢上羨慕的看著驪山下的軍陣,覺得皇帝與其說是狩獵,不如說是屠殺。

    一隊騎兵來回馳騁,將野獸從山谷裡驅趕出來,一群群野豬,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結隊的倉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雜在一起,誰也顧不上誰,最可憐的是那兩條肥碩的野蟒蛇也混在隊伍裡,時不時地被野獸踩上幾腳,淒慘至極。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許還有活命的機會,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條。

    平原上的騎兵縱橫交錯,圍追堵截,逼著發瘋的野獸沿著規定好的路線狂奔。

    然後,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車上,彎弓搭箭,射腳底下的野獸。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圍的群臣就轟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衝進獸潮大軍裡,能把皇帝獵殺的獵物拿回來的就是真猛士,會有豐厚的賞賜。

    不小心被獸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會招來無窮的羞辱。

    這當然沒有射中射不中的問題,距離皇帝不到十步遠的地方,就是獸潮大軍,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當然了,萬一皇帝的運氣不好,真的沒有射到,也有太宰一類的官員偷偷地拿著皇帝的金紕箭插在騎兵打來的野獸身上,騎兵要是敢說出去,就會被滿門抄斬。

    雲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軍大帳,也看到了洶湧的獸潮,至於別的,當然是太宰這個狩獵專門人士講給他聽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軍三里之內,立刻就會被驅趕進獸潮大軍裡,跟無數的野獸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檢閱。

    羨慕不?想不想也有這樣一天?」太宰被皇帝無聊的屠殺弄得熱血沸騰。

    「你是指當野獸還是當皇帝?」

    「當然是當皇帝,當初始皇帝出巡的時候,項羽,劉邦都發出感慨大丈夫當如是,然後一人壞我大秦江山,一人斷我大秦宗廟,此赫赫之功也。」

    雲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複雜,忍不住道:「這兩個都是大秦的國賊。」

    太宰一手枹樹,一手指著平原上的軍陣感慨的道:「就是因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強大,才明白項羽,劉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偉略。」

    雲琅抱著樹慢慢的爬下來,準備去看看老虎,山下的號角,金鼓,吶喊之聲飄蕩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憶,這傢伙今天待在屋子裡一天都沒有出去。

    回到屋子裡,老虎大王正試圖用兩隻肥厚的爪子摀住耳朵,因為構造的緣故,它總是不能成功。

    胡亂咆哮,到處亂抓,石頭牆壁上滿是老虎爪印。

    雲琅歎息一聲,找出兩塊柔軟的麻布條,揉成疙瘩塞進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腦袋這才讓它安靜下來。

    「皇帝狩獵要多少天啊?」雲琅煩躁的問道,好好地平靜生活被強行打斷這讓他非常的不高興。

    「長則一月,短則十八天。」

    「他們這麼幹,那裡還有野獸的活路!」

    「不會啊,一般來說,天子狩獵,自有仁慈之心,網開一面是必須的,另外,不殺懷孕母獸,不殺幼崽,不過多撲殺猛獸,這些規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記得我們家老祖宗就是為了保護懷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你覺得漢皇會遵守這些獵人的規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並不悲傷,淡淡的道:「取捨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賜,即便有負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雲琅認真的看著太宰道:「如果讓我親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殺一隻雞一樣的殺掉,我即便是不能殺掉皇帝為你復仇,也一定會找到皇帝最大的敵人投靠與他,與皇帝做一世敵。」

    太宰的眼神變得凌厲看著雲琅的眼睛道:「你對皇權沒有半分的敬意。」

    雲琅拍拍趴在他懷裡瑟瑟發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會發誓言保衛始皇陵,完全是因為你的緣故,而不是始皇帝。始皇帝對我無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這才是我留在這座荒山上過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澀的道:「看來大秦恩澤已絕。」說完話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雲琅皺著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歎了口氣,自己的話很重,對一個把生命都獻給了始皇帝的人這些話來的尤其殘酷。

    老虎需要一個更加安全,更加安靜的空間來躲過皇帝狩獵時產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顯,只要計算一下太宰收養老虎的時間就該知道,老虎的母親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場皇家狩獵行動中。

    可憐的小老虎在洶湧的獸群中不知道經歷了怎樣的磨難才堅持到被太宰收養。

    因此,雲琅決定帶著老虎去後山。

    後山多溝壑,騎兵是沒有辦法找到這裡來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獵的影響,這裡的野獸也遠遁秦嶺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的高台,這裡早就被荒草淹沒了。

    只有周邊殘存的一點灰白色的夯土還能依稀分辨出這是一座人造景觀。

    這裡距離狩獵場很遠,自然就安靜多了,老虎也徹底安靜下來了,依舊不允許雲琅掏走它耳朵裡的布條。

    背囊裡裝了很多的鹹肉,老虎這幾天沒怎麼進食,全是給它準備的。

    可憐的……

    雲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頭,雲琅整個塞進老虎嘴裡,老虎上下頜一用力,粗大的豬腿骨,就斷成兩節,裡面的骨髓依舊新鮮,用棍子捅出來之後,被老虎連棍子一起吃的乾乾淨淨。

    很奇怪的感覺,山外越是熱鬧,雲琅就越發的感到孤獨。

    今天跟太宰無緣無故的發脾氣,就是被這種非常不好的情緒所控制造成的。

    還以為自己已經適應了孤獨的生活,現在看起來,不是那麼一回事。

    人間的城市,站在山頂就能看見,他曾無數次的猜想,那些城市裡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麼快活的。

    那裡的青樓果真只需要才學就能暢行無阻?那裡的賭場裡總有一些拎著棒子的彪形大漢看守場子,最終被英雄好漢砸掉嗎?

    那裡的紈褲子弟真的可以橫行無忌不用顧忌後果嗎?

    如果可能,雲琅真的很想體驗一下強搶民女是個什麼感覺,當然,最後還是要把人家閨女還回去的,可能還需要給點補償……

    生活在一個法律不健全的社會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個強者才行。

    真正算起來,山的另一邊,那個站在珞車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強人意吧。

    諾大的世界裡,可能只有他一個人是一個真正的自由人吧。

    雲琅一個躍身,從老虎身邊跳起來,吐掉嘴裡的青狗尾巴草,站在檯子的最邊緣處,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瑩的水珠順山而下,掉進了一道小溪中。

    或許皇帝的晚飯就是用這道泉水煮的吧!

    雲琅快意非常!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21 PM 編輯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在山上溜躂了半天,下山的時候已經是一身的臭汗。

    該死的天氣一絲風都沒有,只剩下一個明晃晃的太陽禍害人。

    沿著野獸踩出來的羊腸小徑下山,雲琅記得不遠處就有一股子溫泉。

    不過啊,溫泉口子上可不是一個好的洗澡地,那裡的水能把人燙熟,雲琅跟太宰兩人冬天給野豬燙毛的時候一般才選溫泉口。

    順著溫泉向下走兩三里地,這裡才是最好的洗浴地點。

    雲琅自己就有一個很好的溫泉池子,他特意往溫泉裡面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鵝卵石,池子裡見不到一點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爾會佔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屬於雲琅一個人。

    最喜歡在大雪紛飛的日子裡泡溫泉,外面天寒地凍,池子周圍溫暖如春。

    如果不是擔心會被獵夫發現,雲琅早就在這裡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簡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來鼻子裡全是黑灰,還往往頭暈目眩,這是氧氣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徵兆。

    還沒有走到溫泉池子,老虎就開始低聲咆哮,這時發現外人的徵兆。

    拔掉老虎耳朵裡的布條,老虎耳朵左右動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過雲琅跟太宰之外他討厭所有的人。

    雲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裡,跟隨皇帝來上林苑狩獵的人,沒有一個簡單的,非富即貴,這樣的人從不缺少護衛。

    不過,這裡距離他們居住的石屋已經不遠了,雲琅很擔心被人發現太宰的蹤跡。

    他一個少年,很好糊弄過去,太宰特殊的樣貌,有見識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沒人會以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會認為他是皇宮裡的逃奴。

    為了巴結皇帝,雲琅相信會有無數的人前赴後繼的捉拿太宰的。

    溫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亂石灘,這裡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熱泉汩汩的在亂石中間流淌。

    雲琅壓低了身形,蛇一樣的緩緩向亂石灘爬過去。

    兩個灰衣男子背靠在樹上呼呼大睡,他們前面的樹幹上亂七八糟的拴著十餘匹馬。

    這些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戰馬,不過,裝飾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銀製馬鞍,綁著紅絲絛的小巧馬鞭,以及黃銅馬轡頭上精巧的花紋都證明能騎這種馬的人應該是皇家的隨從。

    從一道高聳的土崖上爬過去,雲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間,兩隻眼睛瞪得比銅鈴還要大。

    池子裡全是白花花的肉體,玲瓏飽滿的身體,銀鈴般的笑鬧聲,潑起的水花擊打在肉體上的聲響,如同海浪一般拍擊著他的耳膜。

    很快,這種感覺就平息下來,雲琅換了一個舒服的姿勢,開始認真的觀察漢代女子與後世女子的不同之處來。

    看了很久之後,他得出一個精闢的論斷,兩千年來,人類外形的進化基本上沒有變化……

    老虎毛絨絨的腦袋也湊過來了,跟雲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無忌憚,

    兩隻圓潤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個正在嬉戲的少女無意中抬頭看見了一個可疑的東西。

    大膽的少女從水裡撈出一塊鵝卵石,丟上土崖,準確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驚,騰地站立了起來,一個吊睛白額猛虎的模樣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聲高亢如雲的驚叫聲讓雲琅膽戰心驚,連滾帶爬的沿著來路往回爬,一頭鑽進低矮的灌木叢,而後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遠了的雲琅,又瞅瞅池子裡的抱成一團大喊大叫的女子,一個虎撲跳下土崖,衝著水池裡的女子咆哮一聲,然後轉身就跑。

    被少女包圍在中間的女子倒是顯得很是有些從容,自從侍女發現老虎的第一瞬間,她就扯過一條紗衣圍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來到水池邊衝她們咆哮的時候,女子並未如其餘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著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聽得不遠處傳來僕役們的腳步聲,女子朗聲道:「不准過來!」

    聲音清冽,僕役們雖然憂心忡忡,卻立刻停下腳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蟲已經走了,找幾個年長的僕婦過來,小朵兒她們被大蟲嚇昏了。」

    僕婦們趕過來的時候,女子已經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著僕役首領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現了猛虎,你該當何罪?」

    滿頭大汗的僕役首領跪在地上連連叩首,一句求饒的話都不敢說。

    女子長吸了一口氣緩緩吐出,低聲道:「仔細搜檢周圍,看看還有沒有猛獸出沒。

    另外,仔細檢查,我總覺得剛才似乎有人在偷窺。」

    僕役首領領命,立刻飛奔而去,很快,百多名僕役就揮舞著棍子敲打著灌木叢,大聲吆喝著沿著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著丫鬟侍女們在僕婦們相繼灌下一杯淡酒之後慢慢醒來,就走進了一座紗帳,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一身獵裝,手持一柄獵弓,後背背負一壺羽箭,豐胸細腰美艷不可方物,又英氣勃勃。

    卓蒙連滾帶爬的從土崖上滾下來,來到女子面前單膝跪地捧上一枚玉珮道:「回稟卓姬,土崖上發現人蹤,還發現了一枚玉珮,是賊人匆忙間留下的。」

    卓姬取過玉珮,瞄了一眼道:「這枚崑崙玉珮價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書,字跡是新刻的刀法卻嫻熟,非名家不可,拿著這面玉珮去四處打聽,看看是誰家的無賴子!」

    卓蒙低頭道:「土崖上有人撲虎臥的痕跡,那頭老虎應該是此人豢養的。」

    卓姬露出一絲冷笑,養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顯的特徵,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個帶著老虎一起偷窺的無恥之輩。

    雲琅跟老虎一起垂頭喪氣的向山上走,他一邊走一邊用力的把拳頭往腦袋上招呼,天知道剛才為什麼會看的如此忘我,以至於連起碼的危機感都沒了。

    不過,那個長髮披肩個子最高,身材最豐滿的女子確實有看頭……

    太宰的眼睛紅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睜著眼睛睡覺的人云琅還是第一次見。

    幫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濕了布條覆蓋在他的眼睛上,又找來一片木條塞進他嘴裡,免得他無意識的咬傷了舌頭。

    太宰這樣的症狀雲琅也不是第一次見了,每隔兩個月太宰的昏睡症狀就會發作一次。

    只是不會在昏睡的時候睜著眼睛。

    時間也不對,距離上次發作才過了一個半月,這次是提前發作了。

    太宰說是屍毒發作,雲琅以為這純屬胡說八道,沒聽說細菌感染會導致人每兩個月就昏睡一次的。

    這應該是受創應激症的一種,出問題的可能是腦子而不是什麼中毒。

    一般情況下,太宰昏睡兩天之後就會醒來,雲琅覺得他這一次發病跟自己對他說的那些話有很大的關係。

    山下的狩獵,不過進行了一天,其餘兩天都是看歌舞飲酒。

    卓姬在營地中到處搜尋豢養老虎的人,沒有任何線索。

    合騎侯公孫敖家裡倒是豢養著一頭老虎,只不過這頭老虎一向被關在虎坑之中,莫說帶出來,就算是餵養老虎的僕役都已經被咬死兩個了。

    那塊崑崙玉倒是難得一見的好玉,玉珮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訪遍營地中的篆刻高手,也無人認識篆刻這兩個字的人。

    兩個線索全部都戛然而止,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佔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齒的。

    只是一想到來長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棄追查那個無恥之人,把心思開始用在正事上。

    自從陛下任命桑弘羊擔任大農丞儘管天下鹽鐵酒糧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鐵富商卓王孫就徹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開始插手冶鐵事宜,世上再無卓氏冶鐵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緊,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選,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孫想盡了辦法,依舊說動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兒千里迢迢的進京,希望通過賄賂皇太后來達到讓卓家逃脫滅頂之災的目的。

    營地裡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來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於中軍大營,等閒不得見。

    蜀中與關中歷來一體,這裡也是高祖發跡之地,高祖出川之時,蜀中富戶捐獻錢糧有從龍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後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戶也與皇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只是,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見,並且派黃門把卓氏敬獻的禮物一併發還,事情就非常的嚴重了。

    無奈之下,卓姬準備了一份厚禮送到了長平公主門下來碰碰運氣。

    長平公主慵懶的坐在錦榻上,笑瞇瞇的看著進來的卓姬笑道:「快來說說,聽說你沐浴遇見了猛虎?難道說卓姬的美麗,連猛虎都已經曉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來的顏色可以娛人,卓姬沒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沒有招來,卻招來一個牽著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24 PM 編輯

第二十五章 求不得是一種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樣?」長平掩嘴嗤嗤笑道。

    「登徒子沒有看到,卻把老虎看了一個清楚,另外,他還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真是世風日下,一個戴著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來頂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說著話,把撿到的那枚玉珮遞給了長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敵愾之心,再進行下面的話。

    長平接過玉珮,瞅了一眼噗嗤一聲又笑了,把玉珮還給卓姬道:「一塊好玉。前些時候,有人給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卻無人問津,到你這裡就變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鹽鐵令》施行,卓姬也只有這樣一條路好走了,但願生意興隆。」

    長平笑道:「卓王孫富比王侯,即便是沒了冶鐵祖業,就憑卓王孫治下的萬頃良田,百十座山林,難道會沒了卓姬一口飯吃嗎?嘗聽人言,蜀郡臨邛半屬皇家,半屬卓,富貴三代難道還不滿足?」

    卓姬色變,起身盈盈下拜:「請公主可憐卓氏,如今的卓氏多為膏粱子弟,窮其一生只會冶鐵,若沒了祖業,立時就有饑饉之憂。若是能夠逃脫傾覆之憂,卓氏願意唯公主馬首是瞻。」

    長平歎息一聲道:「卓姬,你怎麼還不明白,我大漢自開國以來,就與民休息,輕徭薄賦,開關梁,馳山澤之禁,以富百姓。爾殷實之家,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遠去多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或伐木,或采金鐵,或東海煮鹽。區區百年就聚集財貨無數,而更為可慮者乃是爾等門下成千上萬童僕之屬。稍有風吹草動,就嘯聚山林,對抗朝廷,視王法如無物。僅僅昨年,就有山僕作亂一十九起,這如何能讓陛下容忍?桑弘羊作《鹽鐵令》,一為籌北征之資,二來,平國內之禍亂,三為控鹽鐵為國用。如此大政,誰人可以動搖?」

    卓姬哀泣道:「果無卓氏生存之道也。」

    長平淡然一笑,指著帳外的驪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獵夫捕殺,內有野獸荼蘼,然近十年以來,依舊捕殺不盡,反有愈演愈烈之勢。有道是鋼刀斬草,草猶生,而卓氏富貴百餘年,難道連這裡的野民都不如嗎?天下百業只禁鹽鐵,卓氏就不知通權達變嗎?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轍,重頭再來,難道你卓氏準備讓國朝容忍你們萬年嗎?」

    卓姬心中歎息,從長平一改平日說話模樣,改用奏對之言,就知道事不可為。

    此時的長平是長平公主,而非平日裡可以嬉笑言歡的長平。

    多說無益,卓姬黯然告退。

    雲琅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從晚上開始,渾身滾燙,蓋了三層裘皮依舊在夢中喊冷。

    雲琅一夜未睡給他換了一夜的冰水布條降溫,就連腋下,大腿根部,腳心也沒有放過。

    直到太陽初升,太宰的高燒才退去,睏倦至極的雲琅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著了。

    「水,水……」

    聽到太宰的囈語,雲琅猛地跳起來,匆匆的倒了一碗淡鹽水,給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復了安靜,漸漸地鼾聲大作。

    雲琅揉揉眼睛,瞅著太宰那張老太婆一般的醜臉低聲道:「要活下去啊,我答應你,我們一起反漢復秦,我們一起重現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聽到了他的話,呼吸變得更加平穩,摸摸他的脈搏,也似乎跳動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雲琅面對朝陽伸了一個懶腰,一夜沒睡,眼睛一看太陽就流淚。

    哄騙的招數都用了,太宰再不醒過來,雲琅也就黔驢技窮了。

    這個時代的人生病,不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對付病患的招數只有一個字,那就是扛!

    扛過去了,萬事大吉,扛不過去,那就只好嗚呼哀哉。

    自從在這個時代弄清楚了這個道理之後,雲琅就對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萬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殺豬的法子再治療一次。

    在這個瘟疫橫行的時代裡,受涼會死人,受熱會死人,拉肚子會死人,闌尾炎會死人,傷口發炎會死人。

    總之,病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說,誰家還沒有幾個病死的年輕人。

    被太宰認為是貴族風範的潔癖,對雲琅來說不過是一種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從有了鹿群,雲琅就有了一些鹿奶,這是從那些小鹿嘴底下搶來的。

    這些奶對雲琅來說還是太多了,而太宰這個老秦人根本就對奶這種東西不屑一顧,認為只有婦人孺子才會吃。

    於是雲琅就把鹿奶放在一個乾淨的灰陶罐子裡靜置兩天之後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後,他又用兩層絲綢過濾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雲琅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熱,塗抹上蜂蜜,就一點點的給太宰餵了下去。

    本來他還做了一些麥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歡吃,只可惜現在他昏迷著,沒法吃。

    吃東西是一種本能,即便是太宰依舊沒有醒來,身體的習慣依舊驅使著他吞嚥……

    已經三天了,太宰依舊沒有醒來,好在他的呼吸越來越有力,看樣子正在不斷地痊癒之中。

    一個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說即便是病了也沒法子對外人說,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時候,生病不生病的沒有什麼分別。

    老虎這些天非常的給力,除了忍不住會偶爾吃一隻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來的。

    代價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蟄傷了,紅腫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卻是雲琅。

    自此之後,老虎見到蒼蠅都害怕。

    太宰醒來的時候,雲琅已經裝束停當,昨日的時候,皇帝的狩獵隊伍終於離開了驪山,去了別的地方。

    這個時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沒有被人侵犯。

    虛弱的太宰一臉的欣慰,指著自己的長劍道:「用這一把吧。」

    雲琅沒好氣的道:「你不是說那是你的陪葬物嗎?」

    「你昨日就該下山的,每年這個時候是最危險的。」

    「昨日你還沒有醒來,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緊,皇陵重要。」

    雲琅咆哮一聲,就帶著老虎走了,臨走之前,特意讓老虎吼了兩嗓子,嚇跑了周圍所有可能傷害到太宰的野獸。

    事實上,雲琅這樣做是白費功夫,走了一路別說野獸了,連松鼠都不見一隻。

    路過溫泉池子的時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圖像是在腦子裡生根了,怎麼都揮之不去。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原本一個十三歲的小正太是沒有他腦子裡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

    現在他的身體變年輕了,腦子裡卻裝滿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

    這讓他剛剛開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難過。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點一點的大樹他都不放過。

    一方面是在宣示領土,一方面是在告訴路過的母老虎,這裡有一隻精壯的公老虎。

    繞著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經長得很高大的樹木給了陵墓很好地偽裝。

    當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僅僅知道一個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經被始皇帝殺死了。

    負責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斷龍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衛知道陵墓在那裡,他們卻不說,死都不說,最後死的就剩下太宰一個人了,如今又多了雲琅。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衛營雲琅已經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沒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說的沒錯,這裡全是袍澤,就算是有陰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敵,不會害自己人的。

    這是一個強大的心理安慰藥劑……

    拉開了鎖鏈之後,雲琅推開了石壁大門,鑽進去之後等大門關上,在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綢布口罩。

    進來後就把手裡早就備好的火把丟進一個石槽裡,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裡沾滿油脂的繩子,火焰漸漸向前方延伸,最後將空蕩蕩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晝。

    雲琅爬上一個高大的青銅鼎,往一個巨大的葫蘆裡面裝鯨油,點燃之後煙氣很小,大鼎裡面都是這東西,鯨油上面有一層水,防止這東西硬化。

    每一次拉動鎖鏈,就是給繩子上油的時候,繩子穿過青銅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鎖鏈動,繩子就會穿過鯨油一次,同時也自動塗抹一遍鯨油供這次照明使用。

    機關很巧妙,這一青銅鼎鯨油在不計損耗的情況下估計能用兩百年。

    從青銅鼎上爬下來的時候,不小心踩在一顆骷髏上,雲琅連忙移開腳,歎息一聲就對有著一對黑眼洞的骷髏道:「亂跑什麼啊,你的身子在那邊。」

    說完就抱起骷髏頭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髏頭自然不會亂跑,這裡有鯨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髏頭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裝繩子的水槽裡,是雲琅最不喜歡看的地方,槽子裡總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時候老鼠自然不敢來碰著火的繩子,雲琅出去的時候只要搬動機括,繩子就會沉進水裡,水裡有毒,想要吃繩子上油脂的老鼠也會被毒死在水槽裡。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27 PM 編輯

第二十六章 新發現

    骨骼標本的儲存是一門大學問,可惜雲琅不懂,他僅僅知道將這麼多骨骼堆放在潮濕的環境裡很容易引發火災。

    淡藍色又帶著一點黃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虛無的燃燒著,偶爾會有一兩點磷火離開骨骼的束縛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間就熄滅了。

    剛才開了大門,有新鮮的空氣湧進來,所以,磷火就越發的密集,如果雲琅不明白氧氣助燃這個道理的話,很可能會認為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夾道歡迎他。

    太宰就是這麼認為的,每一次來到這裡看到磷火滿天飛舞的樣子,他就悲傷地不能自抑,他甚至會向每一朵磷火問好,並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後擁抱他……

    而那些磷火總是會避開……這讓太宰更加的悲傷,認為這是他昔日的長輩與兄弟不想傷害他,不想讓他沾染陰氣從而減短壽命。

    對於這件事,雲琅是不解釋的,也沒有必要解釋,一個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種好事。

    太宰有這樣的感覺讓他對死亡沒有半分的恐懼,甚至覺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歸宿。

    雲琅大聲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問好,還點燃了從外面撿來的松枝當做香燭,慰藉這些死魂靈,他以前不相信這些,現在因為自身變化的緣故,他變得不那麼肯定了。

    對於一個從小就養成事事井井有條的人,他不能容忍這裡雜亂無章的模樣。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兩顆骷髏,這是常識!

    只要他來一次,他就重新安排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間可能會有一些亂,比如把張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體上面,不過,這不要緊,他們是過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別人的腿問題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絕了他與骨骼的直接接觸,看著今日重新擺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讓他對人體骨骼的認識上了一個新台階。

    每一次來到神衛營,他都會重新搜檢一遍,每一次搜檢都會有新的發現。

    比如這一次,他就在一個不起眼的小房子裡發現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顏色雖然褪色了一點,依舊能判斷的出來,這是一位身份高貴的女人,掉了滿地的頭飾,每一件都出乎雲琅意外的美麗。

    皮肉被年月侵蝕銷盡了,只有一頭的烏髮蓋在淡黃色的顱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亂的倒在她坐著的木頭箱子之下,透過脊椎骨,能夠看到一柄發綠的青銅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與第三根肋骨中間,看的出來,下手非常的狠,只要從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斃命。

    刀柄上還殘存著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雲琅緩緩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後在匕首上發現了兩個梅花篆字。

    遠看為花,近看為字,花中有字,字裡藏花,花字融為一體,字體剛勁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點。

    這是在篆字的基礎上,將梅花鑲嵌字內,使之天然成為一體,遠看像篆字飛舞,近看似梅花盛開,篆體本來就很難令人讀懂,加上梅花的點綴,便顯得更為生澀難懂。

    這讓雲琅大為光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別出上面似乎是「紅玉」二字。

    匕首上的銅銹是被屍體浸染所致,輕輕擦拭,綠色的銅銹就消失了,這柄匕首雖然在這裡很久了,刃口部位依舊寒氣森森。

    同樣制式的匕首雲琅也有一把,應該都是出於徐夫人之手,只是兩柄匕首在質量上卻有雲泥之別。

    不論是鋒利程度還是做工,裝飾上,雲琅的那柄匕首跟這柄紅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這間房子很小,牆角還堆著大量的鋤頭,柳條筐一類的農具,應該是雜物間才對。

    只是那個木頭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龍紋出現在箱子的每一個邊角上,中間的黃銅掛扣雖然失去了光澤,卻古樸大方。

    雲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開箱子的衝動。

    古人最是小氣,天知道一個能對自己下狠手的女子會不會在箱子裡放什麼機關消息。

    萬一箱子一打開,裡面噴出火焰,或者毒針弩箭就不太好了。

    還是留著讓太宰打開,他對這方面比較有經驗。

    戴著口罩的老虎樣子很滑稽,這是雲琅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點小小的防備。

    貓科動物,不論是老虎還是小貓,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動物。

    說服老虎戴口罩費了他很大的力氣。

    雲琅不好過久的打擾這個婦人的安寧,就走出來這座小房間。

    走出房門之後,他總覺得哪裡不對,思索了很久也沒有發現蹊蹺之處,就繼續沿著每一間房間搜尋。

    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繩子上的火焰漸漸變小了,雲琅也就要離開了。

    繩子上的油脂燃燒完畢,火焰就會損傷到繩子,即便繩子裡面繞著粗大的銅絲。

    臨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婦人自殺的房間,他就熄滅了燈火,挑著一個可以折疊的氣死風燈沿著台階攀援而上。

    出口處的機關很討厭,只能從裡面打開,卻沒有法子從外面打開,每打開一次機關,雲琅就會被折騰的滿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起點,每一次從山洞出來,站在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地方,就像是獲得了新生。

    柔柔的風從遠處的河谷地帶吹來,帶著草木青香,風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給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經沾滿了他的口水濕噠噠的。

    一個少年帶著一頭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遠方,這個場景一定非常的有看頭。

    回到住處之後,雲琅告訴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對目前的狀況非常的滿意。

    只是他的目光總是會避開雲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紅玉的匕首,還下意識的遠離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著惡魔的靈魂。

    當雲琅第三次將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時候,太宰不得正視它了。

    「唉喜歡這把匕首就留著,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來龍去脈呢。」

    聽了太宰的話,原本一臉肅穆的雲琅離開就笑開了花。

    一把將匕首抄在懷裡,第一時間丟進早就燒開的開水裡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誰想知道匕首後面的故事了,你嘴裡所有的故事沒一個是歡喜的。聽你講故事,我遲早會變成一個殺人魔王。」

    雲琅識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賞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將是我們太宰一門中官職最高,權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寵愛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為什麼一定要當太宰?不說別的,光是腐刑這一關,我寧願去要飯也不干自毀身體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為我願意,到我這一代已經無所謂腐刑了,因為,最後一個宮人去世了。」

    「紅玉?」

    「是啊,華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兒玉滋翁主。你手裡的紅玉匕,就是她最心愛之物。」

    「我看她的裝束及頭髮看起來很年輕啊,幹嘛要自殺,我相信你們一定把她照顧的很好。」

    「不見天日二十年,你也會自殺的。」

    雲琅想想也是,就把這個念頭拋開了,始皇帝死的時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個兒子之外,還有十個女兒,更有成千上萬從六國弄來的美女。

    雖然都是胡亥干的壞事,不過啊,事情的源頭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們家族滅亡,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卻也殘毒,不論是秦漢,還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殘殺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麼不吃?」太宰的碗裡堆滿了烤好的乳酪,晶瑩的野蜂蜜帶著蜂蛹塗滿了奶酪,酸香撲鼻。

    雲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歡吃麥麵,精米留給我吃是一個道理。」

    「這裡有很多。」

    「還是算了,我吃了一塊就想吃兩塊,吃了兩塊就想吃三塊,最後,你要是不把碗裡的都給我,就會成我的仇人。我們還是從一開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啞然失笑,卻不再說讓雲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說啊,我準備走一趟陽陵,看看大漢的世界是個什麼樣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衛基本上都跟隨皇帝去了龍首原,這時候驪山反而無人注意,也沒有獵夫禍患,正是出去的好時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著雲琅道:「你年紀太小……」

    「拉倒吧,你會不知是怎麼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漢,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後掉了很多肉才成這樣子的。放心,沒什麼事情不是我不能解決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說的是不是實話,我看見你的時候只看見一團焦炭從天而降。好吧,你總是很有主意,不過,一定要小心,事不可為就不為,也要保住性命。」

    雲琅苦笑著指指外面道:「其實外面的世界還是被劉姓皇帝治理的不錯,至少城市裡,就沒有荒原上這麼黑暗。」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31 PM 編輯

第二十七章 冤家路窄

    靜謐的夜晚,石屋子裡面亮堂堂的,鯨油蠟燭要比豬油燈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燭焰不斷地將撲火的飛蛾燒死,太宰就這樣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著飛蛾找死的過程。

    雲琅受不了飛蛾燒焦的味道,恨恨的將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間頓時就黑暗了很多。

    自從太宰發現雲琅是一個可靠地繼承人之後,他的智商就在不斷地降低中……

    沉默,發愣的時間比雲琅初來的時候還要多,現在,已經是雲琅在決定兩人一天要幹什麼事情,不幹什麼事情,他已經非常習慣的接受了。

    或許,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來就習慣於接受命令而不習慣於發號施令。

    用徐夫人製作的匕首來削簡牘自然是一種浪費,不過,雲琅已經有了那柄叫做「紅玉」的匕首之後,無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雲琅習慣性用最好的,這也是後世人的一個特點,他們早就被層出不群的新的發明,新的創新弄得眼花繚亂,永遠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這非常的了不起。

    「你該睡覺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記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舊不睡覺,沒了飛蛾可看,他就無聊的盯著雲琅看,看的雲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邊上溫熱的鹿奶,一口喝乾之後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雲琅想去陽陵縣去看看,來到大漢這麼久,他還對大漢這個國家沒有任何的現實感覺。

    他所知道的都是從簡牘記錄與太宰的訴說中得來的,這可能很不客觀,至少,太宰的話就帶有強烈的大秦視角。

    長安城是宮城,其中皇宮就佔據了三分之二的面積,其餘如駐軍以及中樞的各種衙門又佔去了剩餘的三分之二的面積,剩下的則是各種各樣的店舖與客棧,民居很少,所謂冠蓋滿京華指的就是大朝會時候的壯觀場面。

    在長安城的周邊零星的散落著四五座衛星城,陽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華的一座。

    陽陵之所以最繁華,主要原因就在於這裡是劉徹父親劉啟的墓地。

    劉啟的墳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後變成了一座最繁華的縣城。

    這是經濟規律的必然產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縣城實在是不算什麼。

    雲琅說要走,實際上還不能立刻出發,無論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體恢復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兩天,告別了太宰與老虎,就獨自背上背包出發了。

    這一次,他攜帶著自己全副裝備,從弩弓到長劍,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鉤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製作成的藍色深衣,挽起來之後用簪子插起來的髮髻,就是頭髮很短,不用布條紮住就會散開。

    太宰最後用一塊藍色的綢布裁了一個頭巾,這才遮掩住他頭髮短這個事實。

    「萬事小心!」

    雲琅點點頭就帶著老虎走了。

    雲琅沒有馬,從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帶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見,羽林會發瘋的,皇帝行在,居然還有不被控制的猛獸,是羽林的失職更是大罪。

    驅趕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趕走,看著老虎像個被拋棄的孩子一樣嗚嗚的低鳴著向山腳走,雲琅的眼睛竟然有點濕,說著的,在這個世界上,他最親的人並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陽陵在驪山東面,更靠近咸陽,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這對雲琅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走上大路之後,他就裝作一副無害的模樣,背著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夠碰見像督郵方城這樣的人能夠捎他一程。

    地裡的禾苗已經有一尺來高了,長得稀稀疏疏的,低窪的地方水足,麥苗就長得高些,高處的澆不上水,麥苗就長得發黃。

    數量最多的卻是谷子跟糜子,這太浪費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夠跟上,關中夏日長,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麥子之後再種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經抽穗,現在正是灌漿的時候。

    雲琅來到地頭仔細的觀察莊稼長勢,原本在地裡勞作的婦人就羞恥的蹲在田地裡她沒有穿衣服。

    雲琅大方的跟婦人揮揮手,再丟給她一小袋鹽巴,指指糜子地裡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來,這東西很奇怪,長得跟糜子一樣,卻不結黃米,葉苞裡面是一根外皮發白,裡面發黑筷子粗細的一寸來長的東西。

    很好吃,有點吃饅頭的感覺。

    婦人接過口袋瞅了一眼裡面的鹽巴,驚叫一聲,然後就繼續蹲在地裡看這個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裡拔火穗吃。

    見少年吃的滿嘴發黑,婦人也不由得笑了起來,這麼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歡吃這東西。

    就把籮筐裡面的火穗捆成一把,遠遠地丟給雲琅。

    雲琅撿起火穗朝農婦揮揮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剛才糜子地裡的火穗極多,這說明,糜子的收成不會很好。

    路上一連遇見了三波羽林,因為雲琅的衣著與氣度一點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宮奴,再加上年紀幼小,人畜無害的樣子,他們連盤問的過程都省略掉了,以為他是哪一個隨皇帝狩獵的勳貴之家的童僕。

    其中一群人還非常無禮的拒絕了雲琅要求把他帶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顧自的打馬飛奔而去。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你也是毫無顧忌,別人就越是對你尊重,要是唯唯諾諾的跟一個賊一樣,即便是不偷,人家也會多問你幾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雲琅很發愁,不知道今晚應該睡在那裡。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農田,後面也是大片的農田,旁邊是波濤滾滾的渭水。

    看起來壯觀,卻沒有什麼人煙居住。

    僅有的幾個三角形窩棚,雲琅一點都不想去,跟宮奴們在窩棚裡擠一晚上,他第二天就會被滿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後面出現了一長列車隊,最前面的馬上騎士手裡擎著一面旗子,雲琅仔細看了,才發現上面寫著一個碩大的「卓」字。

    這就很讓雲琅歡喜了,如果是飛虎旗一類的旗子他會立刻跑遠,平民在山野見了王侯車隊,必須站在路邊施禮,等王侯車駕走遠了才能繼續前進。

    但凡是有任何異動會被認為是圖謀不軌,就算是被砍掉了腦袋,也是白砍。

    雲琅笑的如同一隻招財貓一樣拱手站立在路邊等候車隊主人的到來。

    求人的時候不妨把姿勢放低一點沒壞處。

    一輛馬車停在雲琅身邊,一個頭髮灰白的老人掀開車簾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雲琅施禮道:「小子預備去陽陵,只是路途遙遠,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貴主人車駕一角去陽陵,小子在這裡感激不盡。」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來,正要去陽陵,我家主人仁慈,不會介懷,老夫也正好一人悶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談天正好稍解寂寞。」

    雲琅謝過老者,爬上騾車,趕車的馬伕輕輕地揮揮鞭子,騾車就重新匯入到了車隊之中。

    騾車很寬大,裡面鋪著厚厚的氈墊子,還有一個小小的案幾擺在車上,案几上擺著筆墨,墨盅卻是鑲嵌進了案幾,最妙的是案幾上還鐫刻著一副圍棋棋盤,只是比雲琅熟悉的圍棋棋盤少了兩道,為縱橫十七行。

    老者見雲琅的目光盯在圍棋上,不由得驚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雲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長大之後再無敵手。」

    這句話只要說出來,在圍棋界,如果不遭到毆打的話,那就一定是要分出個勝負來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無禮,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縱橫之機,又有陰陽五行之妙,爾乳臭未乾何敢大言炎炎?」

    雲琅整衣淨手然後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準備以向小目開局。

    沒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將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還冷哼一聲道:「第一手不知搶佔中原,反而去經營蠻夷之地落於下流。」

    雲琅聞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見了傳說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線上佈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會無視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勢,至於這個口口聲聲上流下流的老頭,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馬車窗戶上愁容滿面。

    在驪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窺一事已經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鐵面無私,身後又獲得皇家的鼎力支持,《鹽鐵令》頒行天下已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鐵為業,確實如長平所說,山野之中,卓氏還有上萬童僕在挖礦煉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貴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萬的僕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沒日沒夜的為卓氏採礦的奴僕。

    《鹽鐵令》一旦頒行,官府勒令奴僕下山,如此一來,卓家大勢已去也。

    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夢半醒之中,忽然聽到一陣怒吼,不由得眉頭一皺,揚聲問道:「何人喧嘩?」

    守在馬車外的僕役連忙回答道:「平叟正在與一少年爭執。」

    卓氏雖然不是王侯,卻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來長安遊說,能見到長平公主正是平叟從中牽線搭橋,雖然沒有成功,也居功甚偉。

    此人歷來以思慮縝密,行事穩重頗受卓王孫看重,卓姬怎麼都想不通他怎麼會跟一個少年爭執,車隊之中又有哪一個少年敢與平叟爭執。

    眼看太陽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邊紮營,明日再走。」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38 PM 編輯

第二十八章 陰陽家

    平叟在棋局上力求美輪美奐,雲琅在棋局上力求勇冠三軍。

    然後……平叟在棋局上製造的古典主義美感,被一頭縱橫無敵的野豬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丟下手裡的棋子長歎一聲。

    「博弈圍棋怎能如此下手,圍而不殺方為上策,不戰而屈人之兵方為正道,少年人,你的殺伐氣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雲琅得意洋洋的撿拾著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著自己黑棋中間出現的一大片空白滿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圍而不殺?昔日宋襄公遇楚軍不趁人之危,結果一敗塗地。昔日白起長平對趙用兵,若是圍而不殺,哪來強秦日後一統六國之榮耀?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爭,寸土不讓,如此才能博出一個勝負,博出一個結果。」

    平叟皺眉道:「汝非童僕?」

    雲琅驚訝道:「小子乃是縉雲氏子弟,良家子之屬,如何能是童僕一流?」

    平叟點頭道:「看你風度也非童僕,只是你縉雲氏遠在蔡地,為何你一人出現在上林苑?」

    雲琅笑道:「家中管教甚嚴,小子不喜約束,遂一劍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啞然失笑道:「呀呀呀,你能活到現在實屬不易,難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賊人的膏粱嗎?」

    雲琅笑道:「路遇三個賊人皆被我為民除害,能走到關中,也多虧三個賊人腰囊豐厚。」

    平叟豁然變色,坐直了身體道:「你斬殺了三個賊人?」

    雲琅聳聳肩膀道:「他們要把我買進男風館,小子自然送他們去地獄。」

    平叟老於世故,看的出來雲琅並非作偽,拱手問道:「尊師何人?」

    雲琅煩躁的一把拂亂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門牆,又被親族欺我年幼霸佔田產,本欲以掌中劍討還公道,卻不忍背負弒親之名,只好遠走他鄉,終有一日,我當衣錦還鄉羞煞那些目光短淺之輩。」

    雲琅寥寥兩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悲憤的少年英雄模樣,他覺得這樣的少年人,只要這些大戶人家眼睛不瞎,應該會起招攬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為雲琅憤憤不平幾句之後,立刻道:「前路盜匪如麻,你雖自持勇力,到底年幼,這鄉野之賊狡計百出,害人手段層出不群,爾只要有一次閃失,就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我主卓王孫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義之名遠播天下,你可願意暫時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錦還鄉?」

    雲琅笑道:「我若願為童僕,也就不會與大將軍衛青的外甥做生死之鬥,並訂下一年之約。大丈夫前路崎嶇,死則死爾,先生萬萬不可以賤事羞辱與我。」

    平叟心中一凜,前些時日,就是他負責促成門路讓卓姬與長平公主結識,自然是時時刻刻關注大將軍衛青府邸的所有動靜。

    衛青外甥霍去病與一少年爭鬥落敗憤憤不平之事他豈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個少年以血鹿為引售賣血參這個聰明的事實。

    而血參這味新藥就連長平公主都起了覬覦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動?

    「縉雲氏乃是高門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賤業輕薄少年英雄?」平叟轉瞬間就變成了雲琅初見時的那個和藹老叟。

    雲琅還是搖搖頭道:「我嘗聽聞蜀道難,難於上青天。 進出一次不易,我並非畏難蜀道,卻是擔心與霍去病的一年之約,在下已經沒了宗族與師門榮名,卻不能再失去承諾。請先生恕我不能從命遠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這有何難,我卓氏產業遍佈大漢,即便是偏遠的吳越之地也有店舖,更莫說這京師要害之地。少年郎不願毀諾,乃是高風亮節之舉,老夫如何能讓你英名盡喪?」

    雲琅似乎鬆了一口氣拱手道:「既然如此,請先生為雲琅引薦,日後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著鬍鬚道:這有何難,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為你說頰。」

    雲琅跳下早就停止的馬車,將平叟攙扶下來,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華的那輛馬車走去,臉上就浮現出詭異的笑容,雙手後背,雙腿叉開,腰身挺得筆直,以最好的賣相等待卓家長女的到來。

    「先生說此子就是與大將軍府羽林霍去病鬥毆並獲勝的那個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驚訝,大將軍府窮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撿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僅僅如此,也不足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絕的虎狼之士數不勝數,即便是招攬他,也不過一看家的護院而已。還不值得老夫大動干戈親自為他說頰。此子身懷寶物卻不自知,這才是老夫看重他,並且要求卓姬給他豐厚報酬的原因。

    「什麼寶物?」卓姬站了起來,能讓平叟這等見多識廣之人稱為寶物的東西恐怕不凡。

    「血參!」

    「此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惱,老夫之所以確定此物是寶貝,乃是相信長平公主的眼光。霍去病以三兩好銀僅僅購買了兩顆血參,這原本可以認定此子是在訛詐霍去病。

    然,大將軍府只惱怒雲琅擊敗霍去病,卻對他用三兩好銀購買血參一事沉默不言,這至少可以說明,那兩顆血參的價值絕對在三兩好銀之上。

    我卓氏遭遇《鹽鐵令》,如今看來已經不可抗拒。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鐵,就必須另外開發財路,才能維持卓氏不敗,以老夫之見,這血參不可放過。

    雲琅站在夕陽底下,身影拖得好長,在遠處無數的僕婦,侍女朝他指指點點,雲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時間長了,也覺得很無聊,遂來到河邊,蹲在一塊倒塌的石碑上瞅著滾滾的渭水出神。

    太宰當初判斷他只有十二三歲,可是這一年就要過去了,他的身高竄了很多,他自己估計,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現在說他有十五歲也不會有人懷疑。

    這個身高,放在大漢成年人中間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張漂亮的臉蛋,非常具有誘惑美女的本錢。

    「此子桀騖不馴,卓姬可晾他一晾,現在過去未免會讓他覺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過紗帳的窗戶看了雲琅一眼,咬牙道:「不知為何,我看他那張臉就感到不適,能否強求?」

    平叟一張和藹的臉頓時就拉下來了,莊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經在我們預料之中進行,成功已經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節外生枝?僅僅因為看不順眼就改弦易轍,智者所不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權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禮敬有加,見平叟發怒,斂身施禮道:「卓姬知錯,請先生莫要惱火。」

    平叟歎口氣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數十人,為何老夫偏偏對你這個孀婦格外親厚?」

    卓姬落淚道:「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著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長大的,還是老夫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開蒙。

    因此,你們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時就聰慧無比,讀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兒身,否則,卓氏基業傳承非你莫屬。

    你如今還有父親可以垂憐與你,一旦你父親去世,落於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場必定慘不堪言,老夫年邁,還能在你卓氏操勞五年,五年之後我將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總想用這五年時間幫你一把。五年之後,你還能依靠誰?

    雲琅此子一諾千金大有古人風範,兼之文武雙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參為其一,雲琅為其二。

    血參可以肥你卓氏,雲琅若能收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這才是老夫借重雲琅的所在。

    雲琅在外面站了很久,遲遲不見卓氏長女過來收攬,慢慢的心裡就很不高興。

    不過,他並沒有將喜怒現於顏色,覺得肚中飢餓,恰好侍女端著滿滿一木盤的食物經過他面前。

    他隨手從木盤上撈過一隻煮熟的雞,在侍女憤怒的叫聲中凶狠的扭斷了雞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雞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個粗俗的人。」卓姬歎口氣道。

    平叟滿意的瞅著吃雞的雲琅笑道:「這是一頭乳虎,他天生就該高高在上。」

    「先生,您說卓姬以後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這種感覺的就是司馬相如,而此人給我的感覺更加的強烈。」

    「什麼樣的感覺?」

    「說不清楚,老夫出身陰陽,歷來以平衡陰陽五行自傲,爾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為老夫可為門下走狗,而是因為老夫這雙眼睛從無差錯。

    此人來自東方,木性溫暖,而火隱伏其中,若鑽木而生火,則呈燎原之勢。」

    「如此,卓姬這就前去好言招攬。」

    一隻肥雞,飢餓的雲琅三兩口就吞入肚中,吃相雖然粗魯,飯後淨手的程序卻萬萬馬虎不得,需要徹底的清潔。

    他一邊在水邊淨手,一邊瞅著走過來的面紗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樣子,自己來大漢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著落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41 PM 編輯

第二十九章 考教

    「君有何長處意欲入我卓氏為僕?」

    直到很久以後,卓姬都清晰地記得自己站在渭水邊上問出的這句話。

    雲琅輕輕地撩撥著有些渾濁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長處可令我雲琅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兩好銀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問我下等事一次!」

    「難道說君為主上分憂還要挑揀一番不成?」

    雲琅大笑道:「君王講平衡,則萬事皆可調理。將相講平衡,則百變不失身,士人論平衡,則處事得先機,農人行平衡,則稼穡興旺。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這世間的大道理,女公子緣何不知?」

    卓姬強壓怒火問道:「既然如此,多少代價可問君中等問題?」

    「一斤黃金!且三月一問!」

    「若上等問題不知君作價幾何?」卓姬的聲音不由自主的變得尖利起來。

    雲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著手上的水漬道:「你可能問不起!」

    卓姬渾身顫抖,轉身就走,雲琅輕笑一聲道:「你不試試,怎麼知道我要的價格是高了還是低了?」

    卓姬豁然轉身,雙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著面紗也似乎能將雲琅點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鑿鑿,卓姬決計不會容忍雲琅如此羞辱於她。

    隨著卓姬一聲令下,她身邊的丫鬟就在地上丟了一錠雪白的銀子,銀光燦爛,一看就是好銀。

    雲琅並不計較卓姬的態度,俯身撿拾起銀錠,拿在手上仔細觀瞧,確認這錠銀子沒有任何問題,就對冷笑著的卓姬道:「你可以問一個下等問題了。」

    卓姬指著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長几何!」

    雲琅皺著眉頭道:「你確定要問這種無聊的問題嗎?」

    卓姬怒道:「現在就想知道!」

    雲琅將銀錠在手上拋一拋滿意的笑道:「也好,銀子是你的,怎麼花是是你的事情。聽好了,渭水源於隴西郡首陽縣烏鼠山,經上邽縣而入內史地,過咸陽、長安、驪邑、下邽等地,最終於桃林塞匯入大河。此河全長共計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驪邑決口,出動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餘,損耗錢糧七十六萬錢,方堵住缺口。景帝六年,隴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決口於驪邑……出動……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視下,雲琅匆匆的來到剛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會腳下的石頭,重新跑過來道:「驪邑倉官韓大鐘率領河工一千三百餘,民夫一萬三千人,耗錢五百萬……」

    卓姬眼中儘是迷茫之色,她不信雲琅可以博覽群書到了這種地步。

    聽他言之鑿鑿又不似胡說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想起雲朗剛才詭異的動作,就來到河邊雲琅剛才去的地方。

    低頭一看,差點被活活氣死……

    水邊赫然倒著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雲琅見卓姬臉色鐵青,吶吶的道:「我勸過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從今,你就是我卓氏長安鐵坊的客卿,月俸五兩好銀,屬平叟先生麾下。」

    雲琅笑道:「其實你還可以問我驪山之高的,我在驪山腳下還發現了一座……」

    話沒說完,卓姬就走的不見蹤影。

    平叟安靜的坐在紗帳裡看書,見卓姬氣沖沖的回來了,就放下一片簡牘笑道:「我且問你,你問渭水之長,可是早先準備好的?」

    卓姬搖頭道:「一時起意。」

    「那座寫滿答案的石碑可是雲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搖頭道:「絕無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為什麼會生氣?」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負重寶,還有大氣運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後定當事半功倍。老夫對這個少年越發的感興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著出去找雲琅,卓姬坐在紗帳裡冰冷的臉上也逐漸浮出笑意。

    想起剛才發生的事情,最後不由自主的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天色完全黑了下來,頭頂烏雲籠罩,一顆星星都看不見,大河嗚咽倒映著火光,頗有半河殘血半河黑的意境。

    雲琅不斷地打飽嗝,傍晚的時候吃的太快,以至於胃口還來不及發出已經吃飽的訊號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發現雲琅不停地打嗝,現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從包裹裡取出一塊黑乎乎的東西,衝著雲琅擠擠眼睛笑道:「老夫這裡有止嗝良藥。」

    雲琅藉著火光仔細看了一眼,又拿過來聞聞,最後掰了一小塊放嘴裡才確定,平叟手裡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確定這東西是茶之前,雲琅對漢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這個曼陀羅都能泡水喝的時代裡,天知道什麼是能吃的,什麼不東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這種古怪的老頭子,有什麼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隨便吃他給的東西,風險很大。

    看到茶,雲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漢遇到的最好的東西。

    在平叟驚訝的目光中,雲琅又掰下來一塊茶餅,熟練地拿過平叟還沒有從包裹裡掏出來的青銅小罐子,熟練地將茶餅丟進罐子裡,然後放在火上烤。

    一邊烤,一邊輕輕地搖晃著罐子,看見包裹裡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丟了進去,當美味的焦香味道傳來之後,他就往罐子裡倒了沸水,刺啦一聲脆響,茶香四溢。

    當雲琅將自己僅剩的一點麥芽糖丟進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變得閃閃發光。

    不是因為那點麥芽糖,而是吃驚於雲琅對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漢,茶還只是蜀中一個非常小眾的飲料,在關中,他只是藥,不是每天喝的東西,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對偏門的茶葉習性如此熟悉?

    當雲琅將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時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專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發現雲琅在做與他同樣的動作,先聞,然後小口品嚐,最後一飲而盡。

    雲琅給茶水裡添加了一點麥芽糖,麥芽糖並未化盡,喝一口茶水,就有一絲麥芽糖入口,苦澀中有甜,只是苦味佔據了大半。

    一連喝了三遍,雲琅就把罐子裡的茶葉倒掉,洗乾淨了罐子重新裝進平叟的包裹裡,見平叟意猶未盡,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難入眠。」

    「為何?」

    「什麼為何?」

    「汝為何知曉茶葉之妙?」

    「不奇怪吧?神農嘗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這南方嘉木解毒。」

    「神農氏自然如雷貫耳,只是何來嘗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說?至於茶葉解毒,老夫也是首次聽聞,不知書於何典?」

    聽平叟這麼問,雲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後世的歷史給忽悠了。

    故事當歷史果然是不靠譜的。

    見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鄉野傳說而已不足為信。」

    「令師定是一位奇人。」

    交淺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雖然好奇卻不能逼迫雲琅將所有的事情都說出來。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祇,無所不知,又神通廣大,脾氣爆烈,喜怒無常,明明胸懷經世幹才卻不願出山一步。他是我極為尊敬又極度痛恨的人,不說了,今日飲了先生的好茶,雲琅身無長物,見先生脖頸似乎不便,有兩塊得自深山的良藥奉上。此藥補血活絡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將這野三七與桂肉粳米同煮,時日久了,自然能夠收到奇效。」

    平叟接過野三七看了一眼,記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難道不是叫做血參?」

    雲琅尷尬一笑道:「囊中羞澀,只好行此下策,不過,霍去病以三兩好銀,換我兩塊野三七也不算虧。」

    「僅僅是熬粥食用嗎?」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夠找到君臣佐輔的配藥,此物當成世間奇藥。」

    「雲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師手中就有這樣一種治療金瘡的奇藥,主藥就是這野三七,其餘配藥一無所知。」

    「這就是了,好東西總該有個好用處的,否則就浪費了上蒼的好意。

    雲琅,你不會真的一個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問題吧?」

    雲琅點點頭道:「人無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說好了的,那自然要尊從。否則,不但對我不好,也是對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這樣也好,至少讓主家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每一個問你的問題都作價五兩好銀。
也只有知道了問題的價值,主家才會重視你給出的回答。畢竟,不花一文錢得來的消息跟花用五兩好銀得來的消息在重視程度上差別好大。看樣子老夫以後也要訂立這樣一個規矩,免得很多人總拿老夫的話的那個放屁。」

    從正規的談話轉變到平日閒談,平叟轉化的幾乎天衣無縫。

    公事,私事,寒暄問候,探討問題,追溯過去這些都在短短的幾句話中全部完成,老賊很有效率。

    這就是一個老狐狸,從見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8:54 PM 編輯

第三十章 封建社會中的商業行為

    車隊是在第二天下午走進了陽陵邑境內的。

    這裡已經是大漢國人煙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稱帝建立大漢以來,關中作為太祖夢寐以求的國都之所從未停止過建設。

    之所以選擇長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當初始皇帝統一六國之後,遷徙六國富戶於關中,蜀中,雖然經歷了殘酷的戰亂,造成了財富的毀滅,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戰後,他恰恰是最先甦醒,復興的土地之一,相比其餘地方,這裡的明智也是最開化的地方。

    在田野裡耕作的農夫跟宮奴的差別不大,唯一的差別或許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陽陵邑,人們都是穿衣服的。

    別看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別,卻不知這就把人從奴隸中區分出來了。

    奴隸見到貴人要嘛隱藏起來,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讓貴人看到他們的臉。

    農夫們則不然,他們與貴人一起走在大路上,雖然依舊對貴人保持尊敬,然而,對於卓氏這種大商人,態度非常的淡然,見到卓氏車隊過來,也僅僅是退到路邊,很顯然是一種出行方便的禮讓,而非尊敬。

    黃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黃土夯制而成的土牆,再加上房頂,門窗構成,奇特的半邊房即便是後世都屢見不鮮,在這個時代則是一種大眾潮流。

    陽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對卓氏也缺乏足夠的敬意,至少,沒有因為卓氏車馬簇簇就免掉他們的進城稅,從隨行管家那張難看的臉,就知道經他交涉之後,可能多交了進城稅。

    陽陵邑的城牆也不高大,估計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裡面是主城,標準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漢皇帝不但要依靠這些城郭抵禦外敵,還要防備自己的部下利用這些城郭來反對他,因此,城牆的高度就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

    經歷過後世數千萬人的大都市之後,這個時代的城郭更像是電影取景地,只是群眾演員更加的樸實,也更加的真實投入。

    街道上的店舖看起來灰濛濛的,只是比較新,畢竟,這座城郭還在繼續發展中。

    兩邊的貨物,雲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論是爬滿蒼蠅的豬肉,還是擺在貨櫃上的綾羅綢緞都沒有什麼看頭。

    至於竹蜻蜓,陀螺,竹馬一類的東西更是讓他看的連連歎氣。

    街市上唯一能夠吸引雲琅的是販賣空白簡牘的商販。

    他一口氣購買了很多,在山上的時候,自己製作簡牘,過程之繁複,對人來說就是一種折磨。

    松煙墨還是鬆散的,就是那種只要不小心掉進水裡就會散掉的那種,與後世那種扔水裡十天半月也沒有任何變化的墨條沒有任何可比性。

    至於陶器,雲琅看到了就會搖頭,這裡黑陶,灰陶,比他自己製作的都不如。

    雲琅的各種表現,一滴不漏的落進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過陪著雲琅轉了一條街,他就發現僅僅依靠收買是沒有辦法讓這個少年人為卓氏死心塌地幹活的。

    不論是珍寶店的奇珍,還是樓上勾欄院裡的美婦,都沒能留住雲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極為出挑的美女與珍寶,雲琅眼中也只有欣賞之色,卻無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個被師門驅逐,被宗族排擠的破落戶眼光為何會如此之高。

    是個人就有弱點,有的貪財,有的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權,有人好酒,有人貪美食甚至變態一點的還有好殺的。

    雲琅似乎很好錢,但是,他花起錢來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從地上撿起來的五兩俸銀,才走了半條街,就被他花的一乾二淨。

    其中購買簡牘跟筆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購買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畢竟是出自縉雲氏,這個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貪婪天下聞名。

    至於把剩下的三兩好銀隨意丟給一個拖著三個孩子跪在一具屍體邊上準備賣身葬夫,葬父的醜陋婦人跟髒孩子這樣也可以嗎?

    「咱們在鐵器作坊吃飯不要錢吧?」

    重新變成了窮光蛋的雲琅側著腦袋問平叟。

    平叟歎了口氣道:「不要錢,每日有僕婦送飯過來。」

    雲琅笑道:「待遇不錯,不過,還是讓他們送一套廚具過來,我準備自己做。」

    「這是為何?」

    雲琅鄙視的瞅了一眼路邊食鋪裡那些連豬食都不如的飯菜道:「我信不過。」

    平叟拍著額頭道:「沒人會下毒。」

    雲琅指指那些售賣火爆的食物對平叟道:「跟下毒有什麼區別?」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鋼鬃直豎之肥豕洗剝乾淨,腹中實棗,包以濕泥,烤乾。而後剝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塗豕身,用巨鼎燒油炸透,切成片狀,配好果蔬,然後再置於小鼎內,把小鼎又放在大鑊鼎中,用文火連續燉三天三夜。據說掀開蓋子之時神靈都會匯聚左右,如此美食難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雲琅努力的把目光從一個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開。

    時代不同,人們吃飯的方式也不同,這沒有什麼好見怪的。

    油脂對漢人來說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熱量來源。

    一頭豬來到了廚房,庖廚們考慮的是如何能夠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極致,而不是考慮什麼味道。

    就像在雲琅經歷過的困難時期,人們更喜歡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為人補充熱量,而不是滿足口腹之慾。

    鐵器作坊開在鬧市最好的地段上,裡面濃煙滾滾,打鐵之聲不絕於耳……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特徵,他們更喜歡熱鬧。

    雲琅分到了一間耳房,房間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間小了一半,裡面只有一張床榻,一張矮几,兩個蒲團,一個衣箱罷了。

    一個長得跟炮豚一樣的丫鬟送來了一盞油燈,點上一個香爐之後就匆匆離去,一刻都不敢在雲琅的房間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雲琅就會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裡的丫鬟長得就可人多了,雲琅不止一次的看見丫鬟抱著自己的衣衫半裸著從平叟的房間裡偷偷溜走。

    一連三天,雲琅過的開心極了,每日裡不是在陽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書院的窗下聽裡面的人授課。

    一兩天不打緊,時間長了,就有僕役要求雲琅提兩條子豬肉來,如果不提豬肉,就不能繼續站在人家課堂外面蹭課。

    於是,雲琅就不慣人家的壞毛病,再也不去什麼書齋聽課了。

    不是他捨不得兩條子豬肉,而是因為人家講的東西他聽不懂,也不敢懂。

    鼓勵自己的兒子割肉煮湯給母親喝,這種事聽起來就反人類。

    沒錢,出去就很沒意思了,街道上碰見了那天賣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還在繼續賣身,蘆席底下的屍身都已經發臭了,那一家四口還在繼續執著的等候,想要再碰見一個像雲琅這樣的傻子。

    鐵鍋,鐵鏟,鐵爐子,就是雲琅等候了三天的東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這三樣東西送來之後,也就出現了。

    這個東西實在是太神奇了。

    給鐵鍋裡放了一點豬油,然後再把蔥花,雞蛋一起攪拌,等鍋裡面的油脂開始冒煙了,就把加了鹽的蛋液倒了進去,刺啦一聲響之後,

    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雲琅抓著鐵鍋的把手翻兩下,一張黃燦燦散發著異香的暗黃色蛋餅就出現了。

    為了滿足平叟的好奇心,雲琅不得不把這個過程重複了三遍,據說最後一次是為卓姬重複的。

    平叟說,去秦嶺尋找野三七的人已經回來了,快馬加鞭之下,三天時間,就有人已經在藍田峪按照雲琅畫出來的模樣找到了這種東西。

    這是一個很好地消息,另外也帶回來了一個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長平公主家的奴僕也在那一帶找到了野三七……

    雲琅很高興有足夠多的野三七可以用來煲湯,無論如何好東西他是從來都不嫌多的。

    在權貴面前,商人基本上就是一個渣渣。

    大將軍府來了一個小吏,拜訪了卓姬,然後卓姬就笑容滿面的一再向人保證,卓氏尋找野三七隻是為家人食用,絕無炮製藥材之心。

    雲琅原以為卓姬跟平叟會非常的失望,結果,兩人在小吏走了之後,依舊笑容滿面,沒有半分頹喪的意思。

    這就很明顯了,他們之間有了交易,這個交易對卓氏非常的有利。

    今天的天氣一點都不好,大雨綿綿的讓人心煩意亂,看到食材中有一大塊五花肉,跟山藥,他決定今天晚上吃紅燒肉燉山藥。

    八角跟花椒他有,就是缺少醬油或者糖霜。

    雲琅很不高興的看著面前這一碗散發著腐肉氣息的醬油,想破了腦袋也想不通用鮮肉來製造醬油是個什麼工藝!

    魚露是利用小魚蝦用鹽醃製之後發酵經過熬煮得到的東西。

    難道是鮮肉也能弄出同樣的效果?

    就在雲琅為醬油跟糖霜煩惱的時候,卓氏鐵器作坊變成了長平公主名下的產業。

    家產被人奪走了,平叟,卓姬卻笑開了花,大手筆的賞賜家僕,雲琅這種人浮於事的人,也得到了一斤好銀的賞賜。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6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9:27 PM 編輯

第三十一章 雲家的祖宗是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後促成的,這樣的事情幾千年來從未改變過,不論是從以前到後世,還是從後世到以前,兩者沒有區別,就像兩千年的時空從歷史中消失了。

    諾大的陽陵邑能讓雲琅產生購買慾望的東西很少。

    因為另一種產品的功效,讓那個胖丫鬟不再躲避雲琅了,如果雲琅肯多烤一點餅乾的話,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這個時代的女子似乎並不喜歡年輕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們對多金的老頭子青睞不已。

    雲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們或許會多看一眼,卻不會主動靠上來。

    如果平叟使一個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無邊。

    雲琅的目的不在什麼春色無邊,他只想找機會弄明白大漢國的土地政策,好從中找到購買始皇陵,建立自己莊園的機會。

    大漢的土地政策很簡單,內容正好是雲琅所喜歡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可以私人持有,國家只負責收取農田稅,

    現在,唯一的麻煩就是始皇陵身處上林苑,這是皇家園林,一般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去打這塊土地的主意。

    「怎麼才能從上林苑弄塊地?」

    傍晚喝茶的時候,雲琅抱著求教的心思問平叟。

    「戰功封爵之後,放棄關外侯的榮耀,要求皇帝給你在長安附近給一處安身之所,然後,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給你劃一塊地。以後給茶裡面不要放芝麻,那東西塞牙。」

    「縉雲氏先祖被人稱為饕餮,這名聲到底是怎麼來的,我身為雲氏子弟為什麼如此陌生?已經被人家笑話兩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縉雲氏先祖的饕餮之名來自平王東遷之前。據說你家先祖在擔任夏官之時連平王敬獻給上天的貢品都不放過,冷豬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麼?」

    「貪官?」

    「大貪官!」

    「冷豬肉而已!」

    「冷豬肉都偷,遑論其他。」

    「我聽說皇帝正在售賣上林苑多餘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過啊,跟你我沒關係,只有羽林有資格購買。你為什麼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那裡的土地比起關中其它地方的沒有好到那裡去,除了沾染了一點皇家名頭,產出不會比別的地方高。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覬覦皇家田產,難道就不怕背上一個大不敬的罪名嗎?」

    「怎麼就大不敬了,我出錢啊。」

    「嗤,你以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錢就能買到的?皇家會在意你的那點錢?一畝地一千三百錢,這是針對那些羽林孤兒的,這裡面還有賞賜的意思在裡面。在皇家園林裡面有一塊地那是榮耀。如果沒有皇家榮耀在裡面,荒地如何能價值一千三百錢?」

    「看來,我想要上林苑裡的一塊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麼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們的父輩不是為皇帝親兵的後代,就是為國征戰捐軀烈士的子侄,不是什麼人都能加入的。」

    雲琅歎口氣,重新烤了一塊茶餅,衝進開水,這一次,裡面沒有丟芝麻,而是丟進去了一把核桃仁,麥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覺得自己嘴裡發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潤澤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從五年前張騫帶來了核桃種子,這東西就在大漢風靡的厲害。

    剛剛種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點點的產出,還不夠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漢現在很富裕,胡商們從遙遠的西域很貼心的運來了大量的核桃在長安售賣。

    價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個錢。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罵一聲雲琅敗家子。

    一次能買來十斤核桃砸著吃的人不是敗家子是什麼?

    雲琅也不解釋,他以前在超市裡看都不看那些包裝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說,只能曲裡拐彎的跟人套話,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這種人套話,危險性極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沒有套出來,反而被他把目的給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幾句,就讓雲琅明白了一個道理,事情只要牽涉到皇家,主動權都只會在皇家手裡,別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別看卓氏很有錢,在這些問題上他們的地位跟雲琅沒有什麼區別。

    這讓雲琅非常的失望,想通過卓氏來達到目的的做法看樣子不能成功。

    相反,平叟對雲琅非常的滿意,放棄野三七讓卓氏做到了借用長平公主的力量來保護卓氏在長安產業的想法。

    雖然每年要給長平公主很多錢,但是,長安的產業算是徹底保住了。

    這一次清算執行《鹽鐵令》皇家不在清算範圍之內。

    一道政令的頒布到執行再到徹底執行,這中間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只要給卓氏,等鹽鐵大戶多一些準備遊說時間,中間可能就會發生非常大的變故。

    雲琅讓鐵匠作坊打造的鐵鍋,是一個非常好的東西,這東西不但比黑陶,灰陶耐用,也比青銅鍋一類的東西便宜的太多了,也方便了很多,這還不包括一種可以吊在篝火上燒水的水壺。

    黑鐵是所有鐵器作坊中儲量最多,用處最少的一種鐵料,如果用來製造器皿,它的消耗量就會非常大而且持久。

    五兩好銀僱傭雲琅這樣的人,平叟覺得非常划算。

    卓姬又在外院看到了雲琅,她的心情很複雜。

    這個少年人能跟臭烘烘的鐵匠蹲在打鐵爐邊上愉快的交談一整天,甚至掄鐵錘打鐵,也能跟那個胖胖的侍女說說笑笑,經常惹得那個侍女笑的前仰後合。

    唯獨面對她的時候,兩隻眼睛裡就散發著銀子的光芒。

    「我家祖上是貪官,身為祖宗的後裔,我要是不貪財都對不起祖宗。」

    這等厚顏無恥的話語,他竟然能夠心平氣和的說出而沒有半分愧疚之心。

    平叟總說他還是一個少年,卓姬卻敏銳的覺察到這傢伙的眼睛並不老實,總是在自己的胸口腰身上轉悠。

    與那些紈褲子哪裡有半分區別?

    不過啊,平叟看人的眼光還是非常準的,且不論野三七,僅僅是那種造型別緻的鐵鍋,鐵壺就一下子打開了鐵匠們的心思。

    由此衍生出來的炊具足足有十一種之多。

    世人對有本事的人總是很寬容的,卓姬也不例外。

    所謂一白遮百丑就是這個道理。

    「他今天起來的很早,喝了一碗粥,進了一個雞子,卻沒有出門,就站在大門口看早起的婦人,看了足足一個時辰。中午的時候他又讓僕役買來了麥面,裹上細蔥用葷油煎過,就著一碗菘菜湯吃了好高的一摞子那種餅……」

    僕役說著話,不由得吞嚥了一口口水。

    卓姬瞪了僕役一眼道:「平先生可還與他在一起?

    僕人見主人發怒低下頭道:「午飯是一起吃的,平先生說美食應該與主人同享,雲氏子說主人看不上這種粗陋的食物……」

    卓姬哼了一聲,煩躁的揮揮手,僕役就連忙跑了。

    矮几上的羊肉湯腥臊難聞,黃米飯乾巴巴的,肉糜上面全是白花花的肥油,清水煮好的菘菜也是淡而無味。

    丫鬟把羊肉湯澆在黃米飯上,端過來,卓姬煩躁的一把推開。

    她很想吃昨晚吃過的韭菜豬肉餡餃子……那些僕婦也是蠢得要死,吩咐下去之後,居然告知沒聽說過。

    這個想法剛剛起來,卓姬就羞愧難忍,堂堂卓氏長女居然會為一頓飯食糾結。

    那個傢伙也是的,整天不幹活,卻一門心思的製作吃食,每一樣吃食看似簡單,卻美味異常,平叟先生也不催促,整日裡與一個毛頭小子混在一起不是喝茶,就是飲酒,再就是一起研究吃食。

    明日長平公主蒞臨鐵匠鋪查看賬目,卓姬卻沒有心思去面對。

    長平公主那樣都好,唯一令人詬病的就是對錢財的執著。

    一個鐵匠鋪有什麼好查驗的?

    想到這裡卓姬又歎了口氣,也不知道平叟有沒有把邊賬抹平,如果被長平查出來鐵匠鋪有兩本賬簿,那就難看了。

    很快,帳房就把賬目拿來了,卓姬瞅了一眼,就放下手裡的算籌,賬目還是那本賬目,只是她已經看不懂了。

    平叟過來的時候還在不斷地打嗝,蔥韭的味道熏人,中間還夾雜著酒臭,剛一進門,卓姬就掩上了鼻子。

    平叟也知道自己身上味道重,不好在卓姬的房間多停留,拱拱手道:「這是新式記賬法,叫做借貸相抵法,乃是老夫新創。」

    說完,平叟就得意的捋捋鬍須,腰板也似乎挺得更直了。

    「跟雲琅無關?我聽聞這些日子你們朝夕相處從不分離。」

    平叟瞅瞅卓姬美麗的大眼睛咳嗽一聲道:「那小子就是無意中看到了賬簿,嫌我做的帳太難看,隨便說了兩句。」

    「這個賬簿我看不懂,長平公主自然也是看不懂的,明日如何交代?」

    平叟大笑道:「看不懂是你們的學問不夠,與我等何干?」

    「如果長平發怒呢?」

    平叟走到矮几跟前盤膝坐下,撫摸著那一本賬簿溫柔地道:「如果她有眼光,就該明白這新式記賬法,比鐵器作坊有用。」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9:46 PM 編輯

第三十二章 饕餮的子孫還是饕餮

    流水賬雲琅極為鄙視,卻沒有辦法從中漁利。

    這種記賬方式雖然愚蠢,繁瑣,卻非常的簡單,只要有足夠的耐心,總會弄清楚賬目的。

    如果雲琅把流水賬變成了貨清簿」、「銀清簿」和「往來簿」,貪污這種事對於足夠聰明的人來說就變得簡單多了。

    「貨清簿」用於記錄商品的購進與銷售事項;「銀清簿」用於記錄現金收付事項,而「往來簿」則專門用於登記往來轉賬事項。

    記賬符號有的用「收付」,有的用「來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賒銷給張三商品一千錢,這筆業務一方面需在兌貨總簿的收方記錄「銷售收入來賬銀」一千錢。

    另一方面需同時在「往來總簿」中的付方記錄「張三去貨欠款去賬銀一千元」。

    對於現金收付事項的處理,則只記錄現金的對方,而現金方面則略去不記。

    例如:銷售商品二千錢,現金收訖無誤,銀已存入本店錢櫃。這一賬項只在兌貨總簿中作一筆「收銷售收入來賬銀二千錢」就夠了,對現金的去向便不再記錄。

    雲琅問過平叟,東家一般半年才查一次賬,如果有人將該收入庫房的銀錢只記錄在賬本上,卻不入庫,這樣一來,負責錢糧的人手裡總有好大一筆錢,直到主人查賬的時候,只要把半年前的賬目弄清楚,他手裡還有新的半年收入……

    這個法子非常的惡毒……也非常的下作。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太宰的錢太少,又不准雲琅打開秦陵去找錢,他只好另闢蹊徑。

    想要在最短的時間裡籌足金錢,這是他目前唯一能拿的出來的方法。

    越是簡單的工具用起來就越是長久,雖然效率不高卻勝在皮實。

    越是複雜的東西執行起來就需要智慧做支撐,沒有足夠的智商,面對繁複的新式記賬法,總能有照顧不到的地方。

    等所有人都熟悉這種出現在明朝中葉的記賬法之後,雲琅覺得自己應該已經積攢夠了足夠多的錢財。

    他現在的目標就是成為卓氏長安的鐵器作坊大掌櫃。

    自然,他不會下作的貪掉卓氏的錢財,只會拿來用一陣子,最後還是要把賬目填平的,也會給卓氏留下一個興旺無比的鐵器作坊,算是作為補償。

    「很多失足的貪官在貪污之前大概也是這麼想的吧……」

    雲琅歎息一聲,瞅著秦陵所在的位置忍不住再次歎息,欠錢這種事雲琅不在乎,他只害怕欠別人的恩情,比如太宰的。

    他從來都沒有想過在一個地方停留太長時間,更不要說守在驪山為始皇帝守陵墓了。

    然而,不徹底的安排好始皇陵,他哪裡都去不了,現在,他只要想起太宰默默垂淚的樣子心中就有萬丈怒火。

    平叟說皇家園林不可圖謀,是因為他從來就沒有朝這方面動過腦子。

    也不敢去想怎麼損害皇家的利益,因為一旦被皇家察覺,後果實在是太嚴重。

    第二天,傳說中的長平公主來了,並沒有多大的排場,四個騎士,六個侍女,兩輛馬車,兩個馬伕,再無其他人。

    想想也對,她今天是來審核她名義上的財產的,不是公主出行。

    雲琅看了一陣子,覺得很無聊,才走進自己的院子就看見一個披著紅色斗篷的羽林背對著他站在那裡。

    「原來你是卓氏的家僕!」

    羽林轉過來的時候,雲琅才發現這傢伙就是霍去病。

    「我怎麼可能是奴僕?誰又能用得起我?」

    「不是奴僕你怎麼會住在這裡?」

    雲琅抽抽鼻子道:「還不是你害的。」

    這句話說的霍去病愣住了,兩道憨憨的蠶眉頓時就扭在一起。

    「如果不是跟你有一年之約,耶耶早就起身去洛陽了。」

    「你是誰的耶耶?」

    「當初在上林苑你就是這麼對我說的,那時候你們人多,我不好還嘴,現在還給你,有什麼問題嗎?」

    霍去病想了一下點點頭道:「確實如此,不過,這是最後一次。」

    雲琅笑道:「只要你不對這樣說我,我絕對不會羞辱於你。」

    霍去病卸掉斗篷,斗篷下面卻是一件錦衣,而非鎧甲,又把掛在腰帶上的長劍卸掉放在樹下的石桌上,攤開雙臂對雲琅道:「來吧,我的鼻子已經好了,不用等到明年。」

    雲琅搖搖頭道:「大丈夫一諾千金,說明年就明年,絕不提前。」

    還以為霍去病會發怒,沒想到他反而收起來架勢點點頭道:「你確實沒有你那一天表現出來的那麼強,那一天是我中計了。我想這個道理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不明白,你為什麼會不逃走?」

    雲琅歎口氣道:「你知道不?那天我肋下挨了一拳,這讓我痛苦了很久,在無人處喊叫的時候,還被三個獵夫所趁。如果不是我用計殺之,你以後會在陽陵邑的男風館看見我。」

    「我不好男風!」

    「我也不是兔子啊!之所以不遠走他鄉,純粹是因為我覺得我還能擊敗你。」

    霍去病果然是霍去病,聽雲琅說他殺掉了三個獵夫,他的眼皮子都沒有眨一下,反而很有興趣的道:「我不會再上當了,只要我不大意你就沒機會。後來我想明白了,我其實能打你兩個的。」

    雲琅冷笑一聲道:「我兄弟也這麼說。」

    霍去病饒有興趣的道:「你兄弟很厲害嗎?今年多大?」

    「還行吧,它今年已經四歲了,打遍我們家那一帶沒敵手。」

    霍去病啞然失笑,拎起斗篷往身上一裹就要走。

    卻聽雲琅道:「我兄弟生下來就會走,一歲的時候就能食肉一鬥,兩歲就能自食其力,三歲已經是我們家的頂樑柱,說來慚愧,我這個做兄長的,還是靠我兄弟養活的。」

    「世間有這樣的奇人?」

    「當然有,我可能不是你的對手,等我兄弟來了再教我兩手,你就不是我的對手了。」

    霍去病仔細看了雲琅一遍,最後搖搖頭道:「你除了身子靈活一點再無長處,即便是出拳也綿軟無力,清明的時候,若不是我一時愣住了,再來一拳,倒地的就該是你。既然你的身手是你兄弟教的,那就把你兄弟找來跟我比比看,看看到底是天生神力的人厲害,還是本公子這雙千錘百煉的拳頭厲害。」

    「我兄弟幫我出戰?」

    「如果你兄弟敢來的話。」

    「那就一言為定,我兄弟聽到這個消息應該非常的快活。」

    霍去病瞅著雲琅笑道:「既然有高山可攀,他山不攀也罷!你兄弟叫什麼名字。」

    「我們人人都叫他大王!」

    「大王?好名字,但願不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之輩,哈哈哈……」

    解開了心結的霍去病來的迅速,去的也快,是一個非常痛快的小伙子,雲琅就喜歡這種大大咧咧的傢伙。

    霍去病看起來很強壯,少年人再強壯又能強壯到那裡去,不論如何,他也沒可能打過老虎的,雲琅深信不疑!

    長平公主手捧賬簿看了良久,緩緩地將賬簿放在手邊,盯著卓姬道:「如果不是想戲弄本公主,就快點把緣由說出來。」

    卓姬笑容滿面,閃身把位置正面的位置讓開,躬身道:「卓姬自然不敢戲弄公主,卓氏門下有一家臣,最近新研究出來一種新的記賬法子,名曰《卓氏記賬法》。有了這種記賬法,不論多麼繁複的賬目,都會變得清晰,且一目瞭然,公主之所以沒有看明白賬簿,非是公主不明,而是這部新的賬簿裡,有一些新的學問,只要公主明白了這種新的記賬法,日後府中財源田畝賬冊,就再也不庸耗費公主大量的精力,且能讓那些不守規矩的奴僕們不敢起貪瀆之心。」

    長平公主笑道:「此言大善,這就命你卓氏家臣為本公主解說一番。」

    說完話左右看看,卻不見了霍去病又揚聲問道:「去病兒哪裡去了?」

    長平的隨侍道:「方纔沒有進來。」

    長平怒道:「快快找來,正是長學問的時候如何能夠缺少。」

    隨侍正要出去,卻看見披著大紅斗篷的霍去病已經進來了。

    隨他一起進來的還有長袍博袖的平叟。

    平叟的身後還跟著兩個丫鬟,她們手裡抬著一個屏風一般的東西也跟著進來,將屏風放在長平公主的對面,就躬身出去了。

    平叟在長平饒有趣味的眼神中從袖子裡取出一隻炭筆,清清嗓子道:「……」

    晚霞已經籠罩了天邊,雲琅與霍去病對坐在小院子裡,一人手裡拿著一根碩大的豬腿骨吃的香甜。

    「你卓氏還真是出人才,就剛才授課的那個老朽,居然能弄出一套新的記賬法來,且聽起來很有道理。」

    霍去病吃完一根骨頭之後,不好意思再拿一根,畢竟他剛才只是說嘗嘗的。

    「想吃就吃,別找借口,那套記賬法我都聽得雲山霧罩的,我就不信你能聽出什麼道理來。」

    客套話被拆穿,霍去病仰頭哈哈大笑一聲,覺得非常有趣,與他相處的人多了,唯有在雲琅面前覺得最是快意。

    「這豬骨頭平日裡也不少吃,為何總是沒有你這裡的滋味濃厚?」

    雲琅丟掉手裡的光骨頭道:「有人說我這人庖廚之術天下第一,也有人說我這人狡計百出從不吃虧,更有人說我是潑皮無賴,毫無良家子氣概,你能碰到我這樣的人確實是你的運氣。」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38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9:49 PM 編輯

第三十三章 卓姬奪肉

    天色漸黑的時候,長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離開雲琅的小院子的時候手扶著門框回頭看著雲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雲琅並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滷肉就要做好了,喜歡的話就再來嘗嘗。」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雲琅臉上的笑意漸漸消失,歎口氣自言自語的道:「總是欺負歷史上的好人,這樣好嗎?現在購買皇陵的兩個條件具備了……為什麼我的心裡還是那麼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來了,一張滿是皺紋的老臉如同脫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銀簪子塞進雲琅的手裡,然後朝那些眼饞的丫鬟們擠擠眼睛。

    瞅著丫鬟們烏泱泱的圍過來,雲琅終於知道這個老賊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漢的女子很實際,對於愛情這種消耗品並不是很執著,能用年輕的肉體換來以後可以依靠的金錢,她們並不在乎與她們同床共枕的人是誰。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慚穢,擠到前面來的都是院子裡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雲琅不要把簪子都給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給她留一枝的時候,發現雲琅正在衝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個,雲琅一股腦的拍在胖丫鬟的手裡道:「歸你了。」

    然後衝著那些圍著她的丫鬟們笑道:「沒了!」

    沒了銀簪子的雲琅馬上就沒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現實的驚人。

    剛剛還一個個笑顏如花的,轉瞬間,就留給雲琅一個個美麗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著一把簪子,臉上不斷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閉著嘴巴,雲琅估計,這是這個可憐的胖丫鬟這輩子最榮耀的一次經歷。

    「你喜歡胖丫頭?」

    「只是不討厭。」

    「她侍寢了?」

    「沒,我還是個孩子啊。」

    「老夫十三歲的時候長子文月降生,十五歲的時候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了。」

    「您老天賦異稟,常人難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發,秋冬守藏,少年時男歡女愛乃是天理,這樣有利於人族繁衍。一過三十,身體如秋日之樹木,落葉以存身,到了五十歲之後,則可以盡情揮霍,享受僅有的余歡。爾少年不知享樂,難道要等到年老時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對平叟老頭的誘惑,雲琅堅定的搖搖頭道:「這是您陰陽家的法門,請恕小子不敢遵從,您大可享盡魚水之歡,小子依舊抱元守一,各取其道豈不妙哉?」

    「可惜了一身好皮囊!」

    平叟見雲琅並不認同他的看法,遺憾的搖搖頭,就走進了自己的屋子。

    卓氏的《鐵器營造法式》一書讓雲琅看的非常失望。

    以前的時候他對古法營造非常的感興趣,總覺得古人能在最簡陋的條件下,將中華文明推到了世界的最高峰,一直致力於恢復古法營造,並以此為榮。

    看了卓氏的看家本事之後,他覺得卓氏這樣的匠人,對中華的文明基本上沒什麼用。

    因為他們家現在用的依舊是歐冶子時代的東西,而且還把這個破爛保護的水洩不通,生怕別人拿走,壞了他們的生意。

    雲琅快速的看完了十幾斤重的竹簡,歎口氣對守在身邊負責藏書的卓氏家僕道:「就這些?」

    家僕傲然道:「放眼天下,誰家的鐵器營造法式能比我家強!」

    「那就完蛋了,故步自封五百年,竹簡都快要被蟲子嗑爛了,你們依舊沒有任何長進!把書拿走吧……」

    家僕鄙夷的瞅著雲琅,這讓雲琅非常的不明白,沿著僕役的目光看過去才發現,胖丫鬟已經躺在他的床上,正對他忽扇眼睛,還他娘的水汪汪的……

    家僕給了雲琅一個曖昧的眼神,就抱著十幾斤重的竹簡走了,走到門口還淫笑著把門帶好。

    卓王孫家就不產什麼好東西。

    不論是人還是物件。

    胖丫鬟很明顯光著身子躲在毯子下面,這一點從起伏的山巒上就能看出來。

    實際上嗎,十七八歲的少女哪裡有幾個醜的?只是不能對比罷了。

    說起來,雲琅更喜歡豐腴一些的女子,可是,絕對不是胖丫鬟這種的。

    這時候把胖丫鬟從床上攆走,雲琅無論如何都幹不出這種事情。

    於是,他拍拍胖丫鬟的臉道:「好好睡,我還有事情。」

    說完就不理會那個姑娘失望的眼神,關上門走了出去。

    站在窗前的平叟眉頭緊皺,事情的發展很出乎他的預料之外。

    原以為雲琅會把胖丫鬟趕出來,沒想到出來的卻是雲琅。

    卓氏的藏書樓就在前院,雲琅很明顯的是去了藏書樓。

    「居然是個情種……」

    天亮的時候,雲琅探手熄滅了油燈,將桌子上散亂的簡牘一捆一捆的整理好,還特意做了一點分類。

    《營造法式》是一門很廣泛的學問,它包括,冶鐵部,陶部,石工,木工,漆器,籐麻,造屋,築橋,修路……堪稱是一部集大成的工部規範典籍。

    昨晚看到的僅僅是上部,也就是他們所說的民部。

    至於下部,應該包含了軍械製造,建城方略農田水利這些高級知識。

    問過哈欠連天的僕役了,那些書,雲琅還沒有資格看。

    雲琅決定睡一覺之後,就去向這裡的主人卓姬要求讀那些書。

    很多時候,雲琅自有地學問用不上,主要是這裡的工業發展還沒有到那一步,需要的工具,以及硬件環境,都不具備。

    想要在大漢做一個博學的人,就必須利用現有的工匠跟工具,一步從封建社會初期直接跨到後現代工業進程中,這根本就不可能。

    沒有電,再厲害的工具也不如一把鐵鍬合適,當然,鐵鍬這東西也很金貴。

    在這裡鐵料是珍貴的,在很多沒有銅的地方,人們甚至會用鐵來鑄錢。

    打造一把鐵鍬所用的鐵足夠打造兩把長矛,或者十個鐵箭頭。

    至於雲琅以前提出來的鐵鍋,之所以會被工匠們接受,純粹是因為,鐵料比青銅便宜的太多,也比瓦罐耐用的太多了。

    在這個世界裡,唯一能讓雲琅滿意的就是小米粥了。

    金黃色的小米粥一碗下肚子,整個人都會變得精神起來,如果再來兩顆流沙蛋,那就再美妙不過了。

    卓氏很小氣,只供應小米粥跟鹽菜,卻不供應雞蛋,雲琅吃的雞蛋都是他派胖丫鬟從集市上購買來的,足夠他們兩個人吃的。

    很奇怪,胖丫鬟以前見了雞蛋沒命,今天看雲琅吃流沙蛋口水流的嘩嘩的,卻死活不肯吃她面前的煮雞蛋。

    「怎麼不吃?生病了?」雲琅最受不了人家盯著他的食物看,就停下筷子問道。

    「您嫌棄婢子。」

    「廢話,嫌棄你是必需的,誰叫你是婢子的。」

    「您嫌棄婢子胖!」

    「這就胡說八道了,胖的好處多的說不完,遇到饑荒,胖人至少能比瘦子多活兩個月,就這兩個月,說不定就是生死的差別。

    別告訴我你沒餓過肚子。」

    胖丫鬟聽雲琅說起餓肚子,不知道想起了什麼,打了一個哆嗦,連忙抓起雞蛋小心的在碗沿上磕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嚐雞蛋的美味。

    雲琅把另一顆煮雞蛋推給胖丫鬟道:「這顆也吃了,我們多存一點肉,將來好應對饑荒。」

    胖丫鬟連連點頭。

    放眼整個鐵器作坊,能圍著矮桌子跟自己伺候的對象一起吃飯的,只有胖丫鬟一個人。

    平叟認為這麼做很不合適,這樣會讓別人看低雲琅的。

    「誰會看低我?」雲琅瞅著平叟笑瞇瞇的問道。

    「那些人!」平叟的手指向那些躲在屋簷下朝雲琅跟胖丫鬟指指點點的人。

    「您覺得我會在乎她們的看法?」

    平叟無奈的搖搖頭。

    「她們的好惡在我看來僅僅價值十個錢,只要我給她們一人十個錢,她們就會把我誇成世上最好的人,只是,這樣做對我有什麼用處嗎?」

    平叟無奈的道:「就算是不為她們,你總要考慮別人的看法吧?」

    雲琅哈哈笑道:您會因為我跟婢子一起吃飯就會看不起我嗎?

    平叟連連搖頭。

    「知我者不怪我,不知我者我管他作甚?」

    「特立獨行者下場一般都不會太好。」

    「這樣卻活的痛快!」

    「陰陽相濟才是王道!」

    雲琅笑著搖搖頭,卻不再與平叟爭辯,衝著這個總想著幫他一把的老人拱拱手,就徑直進了屋子,片刻,就香甜的睡著了。

    胖丫鬟是一個非常盡職的人,也是雲琅最滿意她的地方。

    雲琅說滷肉要小火慢燉,胖丫鬟就守在小爐子邊上,一會加柴,一會扇火,總之,讓架在小爐子上的鐵鍋一直咕嘟,從未停止。

    卓姬進來的時候,胖丫鬟跪在地上,目光依舊沒有離開那口鐵鍋。

    卓姬掀開了鐵鍋,一大股肉香四散開來,胖丫鬟就有些痛不欲生。

    「這是什麼肉?」

    「回主人的話,這裡面是豕肉。」

    「可曾熟透?」

    「小郎說需要慢火燉三個時辰,還差一刻。」

    卓姬點點頭,對身後的僕婦道:「連鍋端去我的房間。」

    僕婦答應一聲,立刻上手,蓋好鍋蓋,端著兩邊的把手就快速的不見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09:55 PM 編輯

第三十四章 影響世界兩千年的美女

    上位者天生就對下位者有掠奪權。

    雲琅現在是下位者,不好發出別的聲音。

    他其實很喜歡現在的樣子,尤其是喜歡上位者擁有一切,下位者一無所有的狀態。

    只要成為上位者,就能夠基本上做到為所欲為,雲琅以為在這個世界裡自己成為上位者的時間不會太久。

    維護卓姬目前的利益,就是在維護他將來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上位者只要不是很無恥,都會在拿走下位者的東西之後,給一點小小的補償。

    當然拿走你一萬兩銀子,再給你一百兩賞賜,那叫安慰,是不想你因為一萬兩銀子沒了最後絕望,從而走上傷害傷害上位者的道路。

    留下的一百兩銀子也叫作種子,等你用一百兩銀子重新發展起來之後,他會再來收割,這種行為也叫作獵殺不絕!

    如果極為無恥的拿走你一兩銀子,而你的作用明顯比一兩銀子大,那麼,恭喜你,好事來了,這個時候你可以正大光明的提出你的要求,以作為補償。

    他之所以拿走你一兩銀子完全是在試探你的馴服程度,一般這個時候,得到的補償要遠大於失去。

    當然,這種行為叫作熬鷹,只要你一直保持馴服的態度,總會有肉吃的。

    雲琅瞅著卓姬高聳的胸部真誠的道:「昨夜看了一夜的簡牘,不想主人家會過來,未能出迎,實在是太失禮了。」

    卓姬大氣的揮揮手道:小郎在陽陵邑過的可還合心意,下人們是否還慇勤?」

    雲琅笑道:「山野之人能得主人家厚愛,雲琅甚為惶恐。」

    卓姬笑道:「如此,這些奴僕都該獎賞才是。」

    雲琅陪著笑臉道:「主人家英明。」

    「英明倒是談不上,自從小郎來到我卓氏鐵器作坊之後,對我卓氏大有裨益,卓姬先前多有不敬,還請小郎見諒。」

    雲琅不得不在心裡暗暗歎口氣,大漢的女子實在是太會動用自己所有的優勢了。

    明知道雲琅的目光盯在她的胸脯上,這個鬼女人不但不退縮,反而驕傲的挺起了胸膛。

    站在太陽下的她,身上薄薄的絲綢根本就起不到多少遮掩身體的作用,暗紅色的紗衣繃緊之後,被太陽照曬之後最高的部位居然會發光……

    敗下陣來的雲琅只好低著頭道:「如今,卓氏外有《鹽鐵令》為禍,內有鐵價高漲為賊,一個操持不當,就有傾覆之憂,不知主人家可有對策?」

    卓姬歎口氣道:我卓氏世代以冶鐵為業,除此之外再無謀生手段,聽平叟說小郎精通百工,不知有何可以教我?」

    雲琅笑道:「這個國家的核心永遠都是皇帝,如果想要過的舒坦些,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得罪皇帝,沒有人能承受的起皇帝的怒火,不管你以前幹的多麼出色,惹怒了皇帝之後,就只有敗亡一途可走,且不可逆轉。」

    卓姬臉上依舊掛著笑容,雲琅即便是隔著薄薄的面紗也能看見,她的鼻子很挺拔。

    「卓氏從無謀逆之心,何談激怒皇帝?」

    雲琅嘿然一笑:「激怒皇帝從來就不用得罪他,只要他需要就能發怒,這是皇帝的特權,對於這一點,主人家應該比我清楚。」

    「皇帝的索求無度,天下人總有不忿者。」卓姬似乎並不在意隨便說皇帝的壞話。

    雲琅笑道:「只要皇帝的兵甲犀利,不忿者也只能閉嘴。好了,我們不說這些沒用的,卓姬,我想要權力。」

    卓姬大笑道:「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你這個小丈夫要權力來做什麼?」

    雲琅笑道:「給天下人做一個真正的鐵匠作坊看。」

    「什麼樣的鐵匠作坊才算是真正的鐵匠作坊?」

    「簡單,物勒工名,以考其誠!」

    「秦法?」

    「沒錯啊,秦國之所以能夠一統天下,與他的格物製造有很大的關係,「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只是其中一項而已。」

    卓姬皺眉道:「秦法嚴苛,工匠稍有差池,就會砍手剁腳,以至於秦國多殘疾之人,此乃是天下公論。你難道也要在陽陵邑作坊實施這樣酷毒的禁令不成?」

    雲琅笑道:「這也是秦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我豈能不汲取教訓?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用這樣的特性來來促成嚴刑峻法所不能完成的事,我以為不是很難。」

    「匠僕無需這些。」

    「主人家指望這些行屍走肉來製造出有靈性的物件嗎?」

    「他們至少可以幹活。」

    雲琅仰天長歎一聲,奴隸主的心思他根本就猜不透,可能對他們來說,控制比提高生產力更重要。

    卓姬見雲琅一副屈原問天的模樣,噗嗤一聲笑了。

    抖抖肥大的袖子,將衣袖掛在黃金絆臂上,抬起蓮藕一般的手臂輕輕攏一下頭髮。

    「你說的這些話以前也有人對我說過,只是他太窮了。雲琅,你說這個世上是不是只有窮人中間才會有好人?」

    雲琅很驚訝一個奴隸主能問出這樣的話,隨口道:「人還是富裕一點的好。」

    「如果人人都富裕了,誰來幫我們幹活?」

    雲琅笑著看了一眼這個美麗的奴隸主,覺得自己還是另想辦法比較好。

    奴隸主本身就是一群天生就該被雷劈的人群,跟這樣的人在一起,很危險。

    至於那一鍋滷肉就當是餵狗了。

    「今後,冶鐵作坊上下兩百五十七人就聽你的調派,平叟是你的帳房,所有銀錢都必須經過平叟之手,然後交於我手。」

    卓姬冰冷的聲音傳來,雲琅一下子愣住了,轉過頭,就看見掀開了面紗之後的那張冷酷的奴隸主嘴臉。

    她的話聽起來很讓人心動,可是每一個字從她嘴裡說出來就有說不出的冷酷。

    「我不知道你想用這座鐵器作坊來達到你什麼樣的目的,可是,鑒於你這些天對我卓氏的幫助,我願意賭一下!我會親自盯著你……

    雲琅笑著搖搖頭,對卓姬道:「等著數錢吧,這將是你唯一需要幹的事情。」

    卓姬依舊冷冰冰的道:「最有錢的是皇家,而陛下最喜歡在軍隊上花錢,如果你能拿到軍隊中武械的訂單,這座冶鐵作坊算你兩成份子有何不可?」

    雲琅轉身就走,卻把大拇指挑的老高。

    這個該死的漂亮奴隸主還真是不辜負她的階級,絕不放過任何壓搾別人的機會。

    她之所以把冶鐵作坊交給雲琅,根本就不是看在他多麼有才華,對卓氏的貢獻有多大,而是看在他能夠接近霍去病……

    非常人行非常事,雲琅回到屋子的時候,就看到霍去病坐在他最喜歡躺的那張籐床上,連鞋子都不脫。

    剛才那一幕,應該被這個傢伙看了一個通透,雲琅的嘴裡一陣陣發苦。

    霍去病的臉上帶著嚴重的譏誚之意,一張嘴就是世上最惡毒的屁話。

    「你打算怎麼通過我,去影響我舅舅上奏陛下,把原本屬於大將作的軍械製造交給你?」

    雲琅咳嗽一聲,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悠悠的道:「那是傻子才幹的事情,製造軍械從來就不是一個好的生意。將士們把仗打好了,就算是我用木棍交貨也是大功一件,要是戰敗了,我就算給每一個將士都交付一柄太阿寶劍,最後追究罪責的時候還是我們的錯。只有剛才那個長胸沒長心思的女人才會覬覦軍械製造!」

    霍去病見雲琅說的有道理,就從床上盤著腿坐起來笑道:「我最討厭被人利用!」

    雲琅看看窗戶上碩大泥腳印歎息一聲道:「我也討厭啊,只是我們逃不脫被人利用的命運,有時候甚至要為自己有利用價值而歡呼!」

    霍去病的屁股在籐床上顛簸兩下道:「平民小戶的東西有時候也不錯。」

    雲琅皺眉道:「覺得我說的話有道理就誇獎我兩聲,誇獎一張籐床算怎麼回事?」

    「君子當虛懷若谷,不為物喜,不為己悲,常心懷天下即為君子之道。」霍去病閉著眼睛背誦了一段很沒意思的話。

    「誰說的?以你的為人說不出這樣的話。」

    「董仲舒!」

    「這傢伙還沒死?」

    「沒有,從泰山出來了,今天給陛下筵講。」

    「你去聽課了?」

    「老傢伙是騙子,說什麼他家有絕世美女準備獻給陛下,我是去看美女的,誰知道老傢伙一直在說什麼天人感應!還說這就是他要獻給陛下的美女!我覺得很無趣就跑出來了。」

    雲琅抽抽鼻子,覺得心裡癢的厲害,鄙視的看著霍去病,這傢伙根本就不知道他錯過了什麼。

    (注,漢武帝三次見董仲舒討論治國良方,其中以天人三問最為有名,最後一次,董仲舒以美女自喻儒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雜以陰陽五行說,把神權、君權、父權、夫權貫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學體系。因為這一套理論對鞏固皇權極為有利,被漢武帝採納,最終完成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終極目的。)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02 PM 編輯

第三十五章 崩潰

    很想看看董仲舒是怎麼慫恿皇帝終結百家爭鳴時代的。

    只可惜,以雲琅目前的身份,連宮禁的邊都沾不上,更不要說去欣賞董仲舒口沫橫飛的千古大忽悠。

    站在百姓的立場,百家爭鳴自然是有好處的,那些有學問的人從各自的角度對同一件事做出解釋,有利於百姓們從中間選出一條最合適自己的理解方式,最妙不過了。

    不過,百家爭鳴這種事本來就跟皇權是對立的,皇權需要一言堂,而百家爭鳴如同一百隻雞在鳴叫,讓皇帝偉大的聲音淹沒在一百種雜亂的聲音之中,這如何了得?

    偉大的始皇帝在操弄三萬名六國美人的同時,還發動了史無前例的廢書坑儒運動。

    這讓其餘九十九家極為得意,沒想到始皇帝在坑殺了儒家博士淳於越等人之後,意猶未盡,順便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

    這下子所有讀書人都得意不起來了……就在他們悲慘命運將要開始的時候,漁陽戌卒造反了,泱泱大秦被楚人一炬成了永遠的記憶。

    現在,偽帝劉徹又要繼續這一事件了,雲琅以為,太宰聽了應該很高興。

    《鹽鐵令》出來了,劉徹想要搜刮更多的民財為己用,董仲舒開始獻他的美女了,從今往後,寰宇之間只剩下劉徹祭天的朗朗之音。

    然後,擊垮匈奴的萬世功業就開始了。

    再然後,漢族人口在他統治年間死去了三成。

    前因後果雲琅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惜,屁用不頂!

    歷史大事件是高級人士玩弄的,雲琅自以為還沒有到那個高級階段,現在要是跳出來說偽帝劉徹的不是,估計會被五馬分屍之後再餵狗。

    無論如何,雲琅的跟腳都必須站在太宰一方,必須自認是老秦人。

    這是他來到這個時代的第一天就注定了的,就像出生在某一片土地上的人,他就該是那片土地上的人民。

    這事跟皇帝好壞無關,不論劉徹是千古一帝,還是千古大昏君,雲琅都認為他是偽帝,至少,在太宰還活著的時候,在雲琅心中,劉徹只能是偽帝。

    「霍兄,不知你可認識司農卿門下之人?」

    雲琅給霍去病倒了一杯茶邀請他飲用。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不自覺的點點頭道:「怎麼,你打算把你的新湯水獻給大司農不成?」

    雲琅搖頭道:「湯水雖好,滋味卻需有心人細品,大司農位高權重,我還是不打擾人家了。」

    「那就是想要司農卿屬下的鐵器製作了,告訴你,別想了,知道不?鹽鐵兩條財路,已經被陛下從少府劃到了大司農門下,任命大鹽商東郭咸陽、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專門負責此事。你們卓氏沒機會從孔僅手裡拿走大司農門下冶鐵事宜的。」

    雲琅笑道:「用商人來管理商人?有意思!」

    霍去病笑道:「東郭咸陽跟孔僅兩人背後還站著一個桑弘羊,那人不算是好人,一旦這兩個商人敢中飽私囊,桑弘羊就敢用刀子砍掉他們的腦袋,沒收他們的家財。你以為大漢已經淪落到了讓一介商人來治理國家的地步了嗎?」

    雲琅笑道:「這麼說,那個東郭咸陽跟孔僅是兩頭待宰的肥豬?」

    「他們是《鹽鐵令》能否成功的關鍵。」霍去病白了雲琅一眼。

    雲琅哈哈大笑,沒想到這個時代的政策出台後面會有這麼多的條件做保證。

    被弄成人質的東郭咸陽與孔僅現在恐怕天天都生活在痛不欲生之中。

    他們只能天天期盼《鹽鐵令》能夠順利實施,一旦失敗,或者出了什麼岔子,他們兩家的財產就會被拿來補漏洞。

    「算了,司農卿衙門裡面這麼複雜,我就不把功勞往他們手裡塞了。霍兄,咱們做一個交易如何?」

    霍去病笑道:「我從不跟商人廝混,之所以跟你來往,純粹是因為我很好奇你那個四歲的兄弟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奇跡。」

    「這件功勞對你舅舅好處極大。」

    「滾開,我舅舅好不容易從賤民坑裡用命爬出來了,你想把他再拖回去?如果真的有什麼如同野三七一般的大功勞,可以去找我舅母。」

    雲琅認真的點點頭道:「給我半個月,我給你家一個大功勞。」

    霍去病愣住了,懷疑的道:「你認真的?」

    雲琅笑道:「我從不騙人!」

    霍去病立刻道:「我舅舅舅母一起說了,你那個鋼筋鐵骨力大無窮的四歲兄弟就是在騙我,這是你的緩兵之計。而且,三輔之地的雲家根本就沒有你這麼一個人。」

    雲琅笑道:「以後會有的。」

    「好大的口氣!」

    「不算大,少年人如果再不說一點狂言,年紀大了再說會被人笑話的。」

    霍去病可能覺得雲琅說的很對,這一次沒有再笑話雲琅,起身道:「你那一鍋好吃的肉被那個女人拿走了,我也沒得吃了。話說,你總盯著人家胸前的兩塊肉看什麼,難道說你準備讓她肉債肉償?」

    「想過,就是覺得有些無恥,就不打算行動了。唉你走門啊……」

    「我不登商賈賤民家的門……十五天之後我會再來……」

    走門丟人,跳窗戶翻牆就是高門大戶的行徑?雲琅根本就無法理解霍去病。

    胖丫鬟哭得稀里嘩啦的,這讓雲琅很是感動,只是胖丫鬟一句「今晚沒肉吃了」的話,讓這種好感立刻消失無蹤。

    這個丫鬟外形看起來蠢笨,其實是一個聰明的女子,至少,在這一晚,她沒有出現在雲琅的床上。

    如果她能夠繼續保持這種聰慧,雲琅打算把她帶去石屋照料太宰。

    此時的太宰一個人坐在火塘邊上愣愣的瞅著火焰上的瓦罐,即便是裡面已經有焦糊味道出來,他依舊一動不動。

    直到老虎嗷的叫了一聲,他才如夢初醒,匆匆的把瓦罐從火上取下來,卻不小心被滾燙的瓦罐燙了手。

    瓦罐跌落地上,碎裂開來,裡面半濕半焦黃的米粥撒了一地。

    他想要狠狠地一腳踢在破裂的瓦罐上,卻硬是收回了已經踢出去的腳,瞅瞅依舊整潔的屋子,歎了口氣,蹲下來,將破裂的瓦罐跟撒掉的米粥收拾乾淨,再找來乾淨的沙子鋪在地面上。

    雲琅不喜歡亂糟糟的屋子……

    卸掉一條野豬腿烤的半生不熟,他一少半,老虎一大半,只是一人一虎吃起飯來都沒有什麼興趣。

    五月的驪山下如同火爐,驪山頂上卻清冷淒寒。

    一輪淡黃色的明月圓圓的掛在天上,帶不來半分的暖意。

    太宰坐在雲琅經常坐的那道斷崖上,瞅著對面黑乎乎的始皇陵不知道在想什麼。

    老虎一巴掌拍開總想靠在它肚子上取暖的母鹿,無聊的趴在地上伸出舌頭梳理自己爪子上的凌亂的毛髮。

    「老虎,你說,他會不會回來?」

    太宰的聲音突兀的出現,嚇了老虎一跳,警惕的站起來,尋找聲音的出處。

    「老虎,你說他會不會回來?」

    老虎終於弄清楚是太宰發出的聲音,就嗚咽一聲,繼續趴下來舔舐毛髮。

    「我總是夢見他回來了,夢醒之後,他的那張床卻還是空的,探手一摸,冰冰涼涼的,你說,他怎麼就不回來呢?我想去找他,可是,始皇陵怎麼辦呢?找到他,他要是不願意從花花世界回來,我又能怎麼辦呢?老虎,大王,你給我拿個主意,說句話啊……」

    雲琅桌案上的燈火飄搖的厲害,一隻肥碩的蛾子剛剛靠近燈火,就被一隻白皙的胖手給捉住了,然後丟到窗外。

    「丑庸,蛾子翅膀上的鱗粉有毒,快點去洗手,以後不要用手捉。」

    正在繪圖的雲琅頭都不抬的道。

    丑庸是胖丫鬟的名字,來歷是卓姬隨口一句,貌醜性溫庸讚許,然後她就有了這個名字。

    這是胖丫鬟最恥於提起來的事情,為了同行姐妹們說這兩個字,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架。

    很奇怪,雲琅說這兩個字的時候胖丫鬟並不生氣,或許是他真的只把這兩個字當做她的名字,而沒有半分嘲笑的意思。

    曲轅犁這東西對這個時代來說已經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大發明。

    大漢朝的兩牛扛一犁的傳統耕作方式,很明顯對農夫非常的不利。

    且不論耕作效率,僅僅是餵養兩頭牛的花費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在近距離的見識過大漢百姓的生存狀況之後,雲琅就覺得自己有責任把曲轅犁給弄出來。

    儘管他僅僅是知道曲轅犁這三個字,對他一個機械工程師來說足夠他把這種先進的耕犁復原,並改進的更好。

    他的案几上擺放著一個簡陋的三角形犁頭,上面銹跡斑斑,犁頭的最頂部還缺少了一塊。

    這種完全沒有鋒刃的犁頭只能依靠兩頭牛的蠻力拖拽前行,鑄鐵製造的酥脆犁頭還要承受兩頭牛作用在它身上的力……

    「摩擦力還是太大,偏轉三十度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看來,還要在犁頭的鋒面添加一點弧度……」

    雲琅隨手將桌案上的白絹揉成一團,廢紙一樣的丟在邊上。

    丑庸趕緊把那塊白絹撿起來,放在另外一個桌案上小心的捋平,她雖然不知道雲琅在幹什麼,卻知道每一塊這樣的白絹價值不菲。

    「平滑的弧度打造不出來,鑄造更是不可行的,鑄鐵強度不夠,除非能夠先炒出鋼來,媽的,老子難道又要弄出炒鋼工藝嗎?那些嘴皮子上的大才,難道就不能低下頭給那些光屁股在田野裡幹活的人想點好辦法嗎?去你媽的白馬非馬,去你媽的莊周化蝶,我去你媽的百家爭鳴,有他媽的一萬個想法卻不知道幹點實事……害得老子想弄一個破犁頭出來還要從頭到尾的發展出一整套冶金工藝來……你們的老娘就是老子一輩子的對手……」

    雲琅面目猙獰,一連串髒話從嘴裡噴薄而出,聲音由小變大,最後乾脆推開窗戶,扯著嗓子對著窗外浩瀚的星空破口大罵!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06 PM 編輯

第三十六章 眼光決定未來

    雲琅的聲音是如此之大。

    以至於整個冶鐵作坊雞飛狗跳,人仰馬翻。

    原本黑漆漆的作坊,燈火相繼燃起,無數衣衫不整的人匆匆逃出屋子,更有護衛光著屁股就提著刀子連聲問「賊人在哪」。

    丑庸嚇壞了,剛剛還溫文爾雅的小郎轉瞬間就變成了惡魔,一張漂亮的臉蛋在月光下變得鬼氣森森,兩顆原本如同墨漆點成的雙瞳也在冒綠光,大有擇人而噬的慾望。

    丑庸帶著哭腔環抱著雲琅的腰,用力的把他往屋子裡拖,而雲琅兩隻冒著青筋的手死死的抓著窗戶一步不退。

    「小郎是在罵我……」丑庸真的哭出來了,她極力的想為雲琅遮掩。

    雖然聽不懂小郎在說什麼,她還是敏感的覺察到,這一番話可能會對小郎不利。

    雲琅清醒之後,發現窗戶跟前站滿了人,丑庸跪在地上不斷地對披著斗篷的卓姬叩頭。

    他一把拎起丑庸拖進屋子,然後惡狠狠地看著院子裡的人怒道:「看什麼看,沒見過老子罵人是不是?」

    說完話就砰地一聲關上大門,又把窗戶關上,對丑庸道:「再給我拿一塊絹布來。」

    所謂主辱臣死,護衛首領卓蒙見雲琅態度惡劣,竟敢當著卓姬的面出言無狀,不由大怒,剛要上前踹門,就被平叟一聲斷喝給阻止了。

    平叟掃視了一遍院子裡的閒雜人等人沉聲道:「都出去吧。」

    當院子裡只剩下卓姬,平叟與兩個年長侍女的時候,卓姬親啟玉唇問道:「怎麼回事?」

    平叟瞅著雲琅印在窗紗上的影子道:「入魔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何事讓他心力交瘁至此?」

    「聽他怒吼的話語來看,他似乎在琢磨一種新的犁具,只是中途遇到了一些困境,遂走火入魔。」

    「好事?」

    「好事!但凡走火入魔之後還能醒過來的人,一般都有大成就。所謂不瘋魔不成活就是這個道理。」

    卓姬點點頭認同平叟的判斷,雲琅能為了卓氏如此殫精竭慮,這讓她心頭大慰。

    「他院子裡的侍女粗陋不堪,明日換兩個精明伶俐的過來。」

    平叟苦笑道:「他可能不同意。」

    「這是為何?你們男子不是都喜歡美麗妖嬈一些的女子嗎?」

    平叟繼續苦笑著搖頭道:「這傢伙不同,他是一個看起來桀騖不馴實際上非常重情的一個人,不論是一個物件,還是一個人,只要在他跟前久了,他就不願意撒手。丑庸雖然笨拙醜陋,卻是他用慣了的人,大女調換丑庸,恐怕他第一個就不同意。且隨他心意吧,至少,過了這段時間,您再施以籠絡手段也不遲。」

    丑庸幹別的不成,倒是熬的一手好粥,尤其是小米粥,金黃金黃的,一碗下去,什麼脾氣都沒了。

    文人的思想,可以燦爛瑰麗,可以天馬行空,甚至可以信口開河,也可以別出蹊徑,可以腦洞大開,更可以空中樓閣。

    唯有格物一道,是一個蓋房子的過程,必須要先從地基開始,然後築牆,然後蓋屋頂,那一步錯了,房子就蓋不成。

    收拾心情想明白這個道理之後,雲琅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喝了一碗粥之後,就把毯子往身上一蓋,萬事明日再說。

    早上起來以後,他就鑽進了冶鐵作坊,昨晚燒化的鐵料,已經變成了鐵水,雲琅不顧工匠們的哀求,硬是往鐵水裡添加磨碎的鐵礦石,一邊添加,還一邊要工匠們攪拌……

    老工匠痛哭流涕,眼看著一爐就要成功的鐵料被雲琅弄得亂七八糟,指著雲琅怒吼道:「敗家子,老夫要去主人那裡稟告!」

    穿著厚厚隔熱衣服的雲琅回頭瞅瞅老工頭皺眉道:「你就不能等會?」

    老工頭可能剛剛哭過,現在精神非常的飽滿,獰笑一聲就離開了工棚。

    雲琅微微一笑,搖著頭對其餘工匠道:「加把勁,中午我請大家吃肉。如果事情成了,從明日起,給你們發工錢,梁翁就算了,他不稀罕,也就不發了。」

    工匠們一聽這話,即便是不信雲琅的話,手底下的動作也變得更快,更有力了一些。

    匠奴對主家來說就是跟牛馬是一樣的東西,只要給口吃的,就可以被主家往死裡使喚。

    現在猛地聽到有人準備給他們發工錢,不論怎麼想,都不妨礙他們的身體對自由跟尊嚴的渴望。

    老工頭梁翁就是沒弄明白這個道理,認為只要拚命為主家考慮了,主家也一定會考慮他們的。

    他已經活了五十多歲,也失望了五十多年,到如今,他依舊希望……

    後世的辦公室政治用在梁翁的頭上有些大材小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雲琅卻恨不起來,覺得如果連一個卑微的老頭子都要恨,他在這個時代恐怕就只剩下造反一條路了。

    梁翁當然是沒資格見到卓姬的,他能見到的人只有卓蒙,而卓蒙在知道了這件事情之後,也沒資格找雲琅的麻煩,只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訴平叟。

    至於平叟的態度則非常的奇怪,罵了卓蒙一句多管閒事,就繼續抱著茶罐子研究他的新式飲茶法……然後羞怒交加的卓蒙就狠狠地抽了梁翁一鞭子……

    一道鞭痕從梁翁的額頭一直延伸到下巴上,隆起的部位皮開肉綻,鮮血淋漓,低窪的地方也有青色的鞭痕。

    雲琅第一次炒鋼自然是失敗了。

    這並不妨礙他邀請那些工匠喝酒吃肉。

    孤獨的梁翁站在遠處,伸長了脖子向這邊看,他發現,工匠們果然是在吃肉。

    撈了最大一根肉骨頭啃的雲琅沒工夫說話,只是用空閒的那隻手指指梁翁,立刻就有梁翁的徒子徒孫們裝了一大碗肉給梁翁送過去。

    匠奴們挨鞭子簡直再正常不過了,梁翁雖然很痛,卻被一鞭子打醒了,雲琅的事情不是他一個匠奴工頭所能參與的。

    一頭二三十斤重的瘦豬,那裡經得起十幾個想吃肉想的快瘋魔的人吃。

    雲琅想去撈第二碗的時候,大瓦罐裡已經連湯汁都沒有了。

    丟下飯碗,雲琅拍拍手道:「這幾天就這麼幹,不斷地往裡面撒礦粉,不斷地攪拌,在攪拌的過程中還要主意爐火,不能減弱火力,一定要用硬火,大火,大風。只要達到我的要求了,我就再殺一頭兩百斤的肥豬請你們吃,帶回家給婆娘娃吃也行,最重要的,你們每人將會分到五百個錢。五百個屬於你們自己的錢……」

    梁翁頂著爛糟糟的一張臉,不知道該不該再相信這個敗家子一次。

    其餘的工匠已經歡聲雷動。

    從今天下午剛吃這一頓肉來看,這個少年良家子還是很有信譽的。

    他們不像梁翁想的那麼遠,只要有口肉吃,有人為廢料擔當,那個答應給他們肉吃的人怎麼說,他們就怎麼幹。

    卓姬的臉色陰晴不定,雲琅連續六天窩在鐵器作坊,沒幹別的,就是在一爐爐的浪費鐵料……至今,堆在外面的廢料已經足足有一千斤。

    平叟放下手裡的茶葉塊子,笑著對卓姬道:「大女的養氣功夫漸長啊,老夫以為大女最多能夠忍耐三天,沒想到六天下來,你不但沒去找雲琅,反而找到老夫頭上,呵呵,在這麼下去,即便是你父親也不是你的對手。」

    平叟說完,見卓姬想要說話,就擺擺手,指著桌案下面的竹筐裡裝著的茶餅道:「老夫為了讓茶更好喝,這些天試著烘焙,結果損失了快二十斤茶,估計還要繼續損失下去……」

    卓姬臉色蒼白,顫聲道:「您說雲琅還會這樣無休止的試驗下去?」

    平叟笑道:「只要試驗成功,過去損失掉的全部都能十倍,百倍,千倍的收回來,更何況那些廢掉的鐵料,只需要再回爐一次就重新成為好的鐵料。」

    卓姬咬著牙道:「您老知道雲琅在實驗什麼嗎?」

    平叟大笑道:「不知,不過啊,再有三天,他無論如何也要給大女一個解釋了。莫非大女以為雲琅只需要肆意胡為而不需要承擔責任嗎?」

    卓姬苦笑道:「大女能給雲琅三天時間,恐怕家父以及家兄不會給他時間。」

    平叟詭異的瞅著卓姬半天,看的卓姬有些羞赧,又有些慌亂。

    「大女為何不跟王孫將陽陵邑的鐵匠鋪子徹底的要過來,從而放棄蜀中的所有財物呢?」

    「這怎麼行?」卓姬目瞪口呆,自己第一次嫁入鄧氏,帶回來的嫁妝價值遠超這座鐵器作坊,僅僅是一座鐵器作坊,根本就不足以維持她豪奢的生活。

    平叟笑道:「那就再看看,反正主人到來還有幾天,也不知雲琅能否在這幾天裡給大女背水一戰的決心。」

    卓姬的目光散亂,瞅著桌案下烤焦的茶葉一言不發。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6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11 PM 編輯

第三十七章 為奴五十年

    又有一爐鐵水變成了渣滓……

    雲琅耐心的等暗紅色半凝固的鐵水被匠奴們從坩堝裡面一點點刮出來。

    他用一根鐵棍攪了一下粘稠的鐵水歎口氣道:「攪動的時間再久半柱香,鐵粉添加的數量再減少一分……」

    「小郎,小老兒已經曉得您要幹什麼,只是,您這樣就真的能弄出鋼來?能否把道理跟小老兒說說,這裡的匠人都是卓氏的家奴,不虞外洩。」

    雲琅歎口氣道:「不是擔心你們洩密,而是說出來你們弄不懂,簡單的說吧,鐵之所以是鐵,而不是鋼,兩者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碳這個東西上。我們添加礦粉再攪動鐵水,就是打算讓鐵水裡的碳被燒光,同時也能讓礦渣跟鐵水容易分離,最後直接通過燒化鐵礦最後得到鋼。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過程,沒想到卻會如此艱難。」

    梁翁一臉的疑惑,他實在是不明白雲琅說的那個碳是個什麼東西,不由自主的和其餘匠人一起把目光落在當燃料的木炭上面。

    雲琅苦笑一聲,用手帕擦擦臉上的汗水,指著另一爐已經快要燒好的鐵水揮手道:「繼續,記著我剛才的話,我們繼續,我見過有人用這個法子得到了鋼水,別人成,沒道理我們就不成……」

    雲琅的話多少給了其餘匠人一點信心,眾人轟然應諾,再一次掀開爐蓋,重複上一次的舉動,只是這一次,他們一邊攪,只是攪動的更加有力,添加礦粉的時候也更加的細心,梁翁突破性的拿著鐵勺不斷地將浮上來的渣滓一一潎掉。

    雲琅聞著刺鼻的酸味,忽然靈機一動,抓了一把石灰丟進了坩堝,並且大聲道:「火力加大,風箱一呼吸一次!」

    火爐中的火苗子騰的一下就竄起一尺來高,火焰呈亮白色,靠的最近的梁翁頭臉上的毛髮立刻捲曲,汗水剛剛從皮膚裡滲出來,轉瞬就烤乾了。

    其餘匠人也好不到那裡去,在爐子跟前連呼吸都成了一種奢望。

    滾燙的空氣進入肺中,五臟六腑如同被放上了蒸籠備受煎熬。

    雲琅一瓢涼水澆在頭上,大吼一聲道:「快要成了!」

    眼看著鐵水由暗紅色變成了亮紅色,梁翁也大叫道:「鐵水與以往不同!鼓風,再鼓風!」

    一人高的風箱,在四個赤裸著上身的大漢費力的推動下,進氣口發出嘶嘶的響動,每一次推動風箱,爐子裡的火苗就高高的竄起來。

    眼看著渣滓已經不再出現,雲琅嘶聲吼道:「出爐!」

    亮紅色的鐵水被倒進了倒好的沙模中,一爐鐵水,只能裝滿六個沙模,每個沙模只有一尺長,一寸寬,一寸深,是標準的五斤重鐵模。

    鐵水倒進了模具,雲琅就一屁股坐在沙子堆上,眼睛死死的盯著那六個正在慢慢凝固的模具,一顆心噗通噗通跳的快要出嗓子眼了。

    他很希望這一次能夠成功,今天已經是第十天了,廢掉的鐵水至少有一噸,用掉的木炭更是不可計數。

    如果在後世,這樣的浪費屁都不算,再來十倍雲琅都不會在乎。

    可是在這個把鐵當錢用的時代,如果再不給卓姬一個交代,恐怕說不過去。

    工匠們耗盡了力氣,跟雲琅一樣坐在沙堆上眼巴巴的看著,那幾個拖風箱的人更是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般張著嘴喘氣。

    即便如此,他們的眼睛依舊盯在那幾塊破鐵上。

    雲琅的鼻子有些發酸,這種如同小狗看食物一般眼巴巴的眼神讓他感觸良多。

    很久以前,他們在攻克一道道難關的時候,也有過這樣的眼神,只是後來就變了,大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人際關係上,很少關心這些事情,即便是有,也沒有那種渴望跟激動。

    梁翁大口大口的喝水,只是手抖動的抓不住木瓢,水灑了一地,順著黝黑乾枯的胸膛成串的掉在沙子上,弄出一個小小的沙坑。

    「一定要成功啊!」

    雲琅重重的一拳砸在沙子上。

    傍晚的時候,雲琅帶著梁翁抱著一個包裹來到了卓姬的小院子。

    平叟也在,漫不經心的喝著茶,卓蒙抱著一把刀子站在門廊下,不懷好意的打量雲琅跟梁翁的脖子。

    雲琅進院子卓蒙不好阻攔,剛要伸出手喝令梁翁滾出去,卻被雲琅陰沉的眼神嚇了一跳。

    「滾開!」

    雲琅的眼神極為堅定。

    卓蒙跨前一步,刀子都抽出來了,就聽見卓姬清冷的聲音從大堂傳來。

    「讓他們進來。」

    雲琅微微一笑,回首對梁翁道:「要嘛死,要嘛自由,等一會你自己選,我只能幫你們到這個份上了。」

    原本猥瑣的低著頭縮著脖子的梁翁赫然抬頭,往日順貼的鬍鬚這一刻似乎都炸起來了。

    「小老兒為奴五十年……」聲音哽咽,再也說不下去。

    雲琅笑道:「留著話一會對他們說。」

    說完就踏進了大堂。

    端起平叟的新茶壺一頓長鯨吸水就把一壺水喝的涓滴不剩。

    「還是那麼難喝,青草味都沒除掉,很失敗!」

    平叟笑道:「今天這麼長氣,看樣子你成功了?就是不知道值不值你廢掉的兩千多斤鐵水。」

    雲琅露出潔白的牙齒大笑道:「我想要更多!」

    卓姬掀開面紗露出潔白如玉的面積,微啟紅唇笑道:「我是商賈,商賈自然是要看看貨色之後然後講價錢的。」

    雲琅笑了,瞅瞅不動如山的卓姬,再看看搖著羽扇跟他媽的諸葛亮一樣的平叟道:「最討厭你們這些資本家裝模作樣的樣子,明明好奇的快要死掉了,還非要裝出一副萬事都在掌握中的模樣。」

    卓姬一張俏臉頓時變得通紅,至於平叟,則笑的更加雲淡風輕,老臉上的皺紋聚在一起很像一朵盛開的菊花。

    雲琅沒有繼續說下去,成功以後的人可以囂張一下,卻不能沒有止境。

    麻布攤開,一塊黑黝黝的鐵塊放在卓姬的矮几上。

    「先看貨,我們再論價錢。」

    卓姬對鐵器不懂,平叟走過來滿不在乎的用手指彈彈鐵塊,臉色微變,抽出一把小刀子在鐵塊上敲擊了一下,

    叮……

    聽到這個聲音,平叟就衝著卓姬點點頭然後就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卓蒙,用你的刀斬斷這塊鐵料!」

    卓蒙立刻抽出雪亮的長刀,長刀在空中轉了半圈,然後在卓蒙吐氣開聲中重重的斬了下去。

    「叮……又是一聲響,只是這次聲音大的多。

    雲琅瞅著平叟笑道:「什麼壞習慣啊,用百煉刀斬鐵?這能試驗出什麼?就是粗鐵,這麼厚的一塊鐵料,他也斬不斷啊。」

    「鋼刀斬鐵,貴族們試驗好鋼或者好刀的不二法門,確實很沒道理,不過大家都喜歡,你就將就吧。」

    鐵料被長刀斬出來了一個半分深的口子,至於,卓蒙手裡的刀子,已經彎了。

    卓姬認真的檢查了鐵料上的口子,滿意的點頭道:「不錯,總算兩千斤鐵料沒有白白浪費。聽著,從今天起,你每月的食俸與平公相同,另外,再給你院子裡添兩女四男六個僕役,另有馬車一輛,拉車騾子一匹,錦緞十匹,麻布一百匹,絹絲五十束,黃金十斤。」

    雲琅聽得很認真,平叟也滿臉笑容準備恭賀雲琅,畢竟,一步登天這種事情不是年年都有的。

    「完啦?」

    雲琅張嘴問道。

    卓姬一張臉有些黑,還是繼續道:「再給你一座陽陵邑的房子。」

    雲琅搖搖頭道:「我的功勞你之前給的那些已經足夠多了,甚至有些奢華了。我問的是他們你給什麼賞賜!」

    卓姬有些疑惑,不知道雲琅是什麼意思,難道說家奴也需要厚賜,往日裡,不是給幾頓飽飯,幾件衣衫就可以了嗎?

    梁翁噗通一聲雙膝跪地,連連叩頭道:「老奴別無所求,只求主人能給老奴放籍。」

    「放肆!」

    怒喝的不止卓姬,平叟,卓蒙一起斷喝,聲勢驚人,大廳裡的溫度似乎都降下來了。

    梁翁渾身顫抖,顯然驚懼到了極點,不過,在雲琅期盼的目光中梁翁還是抬起淚痕斑斑的老哽咽著道:「老奴為奴五十年……」

    話說了半截卻怎麼都說不下去,心中太多的苦楚堵住了他的嘴,讓他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平叟的臉色鐵青,一字一句的道:「一日為奴,終身為奴的道理你難道不懂?」

    見梁翁磕頭磕的額頭都出血了,雲琅心中微微歎氣,看樣子梁翁選擇了退卻。

    「自女媧造人以來,良賤已定……」平叟見梁翁不敢說話,準備乘勝追擊。

    不見得吧?昔日的始皇帝今安在?昔日皇族或者身死族滅,或者淪落為奴,誰說女媧娘娘造人之後就把人的身份給定死了?我大漢高祖揭竿而起,斬白蛇賦大風從一小小亭長終成大業,誰說身份不可改?即便是楚霸王項羽,也不過是說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就縱橫天下不可一世,聲威煊赫之時,即便是高祖也要退讓三分。誰說身份不可逆?」

    卓姬疑惑的看著雲琅,不解的道:「你喜歡奴隸?」

    雲琅沉重的搖搖頭道:「我討厭奴隸,非常的討厭,討厭他們唯唯諾諾,看到了就想踹一腳,討厭他們長著人的模樣卻跟牛馬一樣的生活。我是人,所以就會認為長得跟我一樣,說的話跟我一樣的東西就該是人,所以我見不得一群披著人皮的牲口,如果老天真的要他們當牲口,就不應該再給他們一張人皮。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奴隸跟牲口一樣只會被動的幹活,想要他們把活幹好,干精通,這不可能,那是人才能做到。接下來,我要幹的事情全部都是屬於人才能幹好的事情,你這裡全是奴隸,我要他們還不如要一群真正的牲口,至少,他們的力氣更大!」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15 PM 編輯

第三十八章 失敗的奴隸解放行動

    平叟疑惑的瞅著雲琅道:「你這樣想是不對的。」

    雲琅聳聳肩膀笑道:「就事論事,奴隸沒有立場,沒有進取心,不適合操作精細的事情。」

    卓姬似笑非笑的道:「其實還有一種解決辦法,那就是把這些匠奴賣給你。」

    雲琅笑道:「這主意不錯,賣給我之後我會給他們解良文書。」

    卓姬的瞪大了眼睛道:「你不是為了控制這些人才提出這樣難題的?」

    雲琅搖頭道:「拿著你的錢,用著你的人,浪費著你的物資弄出來的東西自然是你的,這一點沒什麼好說的。」

    說著話從懷裡掏出一塊絹帛放在桌子上道:「這是配方跟流程示意圖。」

    平叟長長的吐了一口氣,取過絹帛仔細的看了一遍對卓姬點點頭,就繼續閉目沉思。

    他到現在都沒有弄明白雲琅的目的所在,必須盡快想通。

    「小老兒六歲能幹活的時候就進卓氏為奴,至今已五十餘年……我父是匠奴,我母是僕婢……四十指婚才有了我,每日辛苦卻只能果腹,寒天臘月,家無取暖之物,家父家母相擁取暖,將我包裹其中……及天亮,家母身體已經冰冷,猶自將我環抱其中……家父剝除家母衣衫裹在我身……只願我……能活下去。」

    梁翁說的悲苦,卓姬眼中已有淚光,平叟眉頭緊皺,他們雖然同情梁翁,卻沒有改變心思的意思。

    至於卓蒙臉上則浮現出幸災樂禍的模樣,很顯然,梁翁說的這一幕他很常見。

    「到我成年,主家以我勤勞能幹也為我婚配,來年生子,一子亡,越年生子,二子亡……十年六子……只餘一女……」

    隨著梁翁的故事逐漸延長,不論是卓姬還是平叟眼中都有了不耐煩的意思。

    在他們看來,今日已經聽了太多奴隸的話語,而梁翁竟然還沒有停止的意思。

    雲琅在邊上笑瞇瞇的,還不斷地打量他們的神色,似乎像是在看一場猴戲。

    這讓卓姬變得有些羞怒,梁翁的事情就發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這故事越是悲慘,就越是能夠證明卓氏為富不良。

    平叟卻從雲琅戲謔的表情中發現,這傢伙為梁翁他們出頭是假,目的似乎在測度卓氏的胸懷氣量。

    而卓氏對梁翁等人的處置結果很可能會影響讓雲琅走火入魔的那個犁頭……

    「你這麼說其實沒用!」

    打斷梁翁悲苦訴說的人是雲琅。

    在座的所有人都瞅著雲琅準備聽他繼續說。

    「你的悲苦本身就是他們造成的,你指望從他們這裡得到救贖,這不是緣木求魚嗎?聽著,老梁,你應該這麼說……」

    梁翁抬起滿是淚水的老臉疑惑的瞅著雲琅,而平叟則是一臉的無奈。

    「老子不幹了,有本事就把老子砍死,你卓氏的新式冶鐵法只有老子掌握了,而那這個叫做雲琅的傢伙一點都不可靠。萬一他抽身走人了,卓氏就再也沒人會新式冶鐵法。現在,要嘛給老子解良文書,要嘛一刀砍死老子!還有我閨女的解良文書一起給我。如果你們這麼做了,我老梁這一輩子就賣給卓氏了,保證忠心耿耿,新式冶鐵法只會裝在腦袋裡帶進墳墓!」

    卓蒙大怒,一腳踹翻梁翁道:「白日做夢!」

    梁翁怯懦的指著雲琅對卓蒙道:「是他說的,不是我說的。」

    梁翁的一句讓卓姬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平叟苦笑著對雲琅道:「你看看,你看看,沒有擔當,如何為人?」

    雲琅的一張臉變得通紅,還有點氣急敗壞,跳著腳道:「他要不要是他的事情,老子給不給是老子的事情,只要老子想給,他就得拿著,有我在,他們就算是想繼續為奴都不成!」

    平叟哈哈大笑,指著雲琅道:「這才是你啊,這才是一個上位者。」

    卓姬原本努力想要控制住不笑的,聽了平叟的話再也忍不住了,笑的花枝亂顫。

    他們兩人笑的越厲害,雲琅的臉色就越是難看,眼看著就要爆發了。

    就聽卓蒙抽出刀子道:「有本事把你剛才說的話再說一遍。」

    剛剛用威脅的法子讓梁翁改口,卓蒙覺得這法子對雲琅也應該有效。

    暴怒的雲琅瞅了一眼這頭蠢驢,一張俏臉變成了鐵青色。

    平叟一看不好,張嘴道:「手下留情!」

    平叟還是說晚了,只聽錚的一聲金鐵交鳴之音。

    一支一尺來長的鐵羽箭就插在卓蒙的大腿上,卓蒙慘叫一聲,鋼刀噹啷落地,那支鐵羽箭竟然穿透了他肥厚的大腿,雪亮的箭簇從大腿的另一端露了出來。

    眼看著卓蒙抱著大腿在地上翻滾,卓姬拍案而起道:「你好大的膽子!」

    話音剛落,屋子裡就呼啦啦湧進來一群卓氏家奴,七八把長矛對準了雲琅,只要主人一聲令下,雲琅身體上立刻就會多出七八個血洞來。

    平叟的眼珠子轉的如同走馬燈,他似乎想起了什麼,才要喝止家奴,就聽雲琅大聲道:「霍去病,你要是再不出來,老子就死定了。」

    卓姬吃了一驚,霍然站起四處觀望,平叟卻一臉的死灰,再無精神。

    「沒事,你死不了,繼續啊,再殺兩個我就出來了,你剛才用弩箭傷人的模樣很果斷啊。」

    一扇窗戶被推開了,霍去病那對可笑的眉毛就重新出現在雲琅的視線中。

    他把短弩收進後腰,大笑道:「我說過十五天,就是十五天,不會有錯。」

    霍去病無視面色鐵青的卓姬,跟坐在桌案後一臉痛色的平叟道。

    「你說的大功勞已經成功了?」

    「需要的材料已經試驗成功,大功勞也就唾手可得。」

    「桌子上的那個東西就是材料?」

    雲琅點點頭道:「確實如此,不過,那是卓氏的東西,我們說的大功勞不是這東西。」

    聽雲琅這麼說,平叟立刻睜開了眼睛,這一刻,老傢伙的眼神亮的驚人。

    霍去病把目光從那塊鐵上收回來遺憾的道:「可惜了。」

    然後重新看著雲琅道:「你真的要給這些匠奴解良文書?」

    雲琅看了一眼抱著柱子偷偷看他的梁翁咬咬牙道:「自然是真的。」

    「這是為何?」霍去病露出了與卓姬,平叟一樣的詫異表情。

    雲琅笑道:「這些天與這些人日夜勞作,雖說艱苦,卻非常的愉快,這就難免生出一些同袍之情。」

    卓姬怒道:「就為了這些?」

    雲琅怒道:「難道還不夠嗎?」

    平叟一張老臉重新皺成了一朵菊花苦笑道:「少年任俠啊,這種事我們可以好好說的,卓氏家奴十餘萬,解良幾個不算什麼。」

    雲琅哼了一聲道:「求人的事情我不做!」

    「所以你寧可把事情弄到現在的地步?」

    「誰讓你們不快點答應的,那傢伙還嘰嘰歪歪的威脅我。」

    平叟指著快要被嚇死的梁翁道:「你以為一個匠奴有瞭解良文書就成良人了?把解良文書給他們,他們更活不下去。」

    雲琅不解的瞅著霍去病,只見這傢伙呲著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良人是要繳納賦稅的,一個沒有繳納過賦稅的人,不算良民。會被官府捉去成為官府的匠奴,修皇陵,修水利,築城,開塞,隨軍隊遠征,呵呵,用處多著呢。除非……」

    「除非什麼?」

    「除非他們成為你的部曲,由你繳稅,基本上就沒有問題了。」

    「當我的奴隸跟當卓氏的匠奴有什麼區別?不都是奴隸嗎?」

    霍去病滑稽的眉毛左右動動大笑道:「似乎是這樣的,你可以對他們好點啊,哈哈哈哈」

    霍去病無良的大笑,平叟沒心肝的大笑,卓姬掩著嘴嘲笑,就連趴在地上努力拔鐵羽箭的卓蒙都有些幸災樂禍。

    當一個階級想要完全控制另一個階級的時候,基本上不會給你半點空子鑽。

    除非你足夠優秀,優秀到讓所有人只看你本人,而不看你的身份。

    事實上,嚴格算起來,雲琅自己比奴隸還要慘,因為他是野人,還是一個有著老秦人身份的野人。

    只是他從一開始就以良家子的身份出現在世人面前,不論是他表現出來的教養,還是學識,技能都不是一個奴隸該有的。

    這才讓所有人忽視了他的身份,以為他是同類。

    獵夫們如果不小心弄死了一個奴隸,立刻就會有奴隸的主人找上門,如果不能賠給奴隸主足夠的錢財,按照《大漢律》他就會被奴隸主弄走代替那個死去的奴隸。

    而獵夫弄死一個野人,與弄死一頭野獸沒有什麼差別。

    雲琅確實沒有誠心誠意的幫助奴隸獲得解放的心思,他只是看不下去,從而用梁翁他們來試探一下,看看有沒有改變身份的可能,另外,也為自己將來更進一步做點準備。

    眼看人家的網織的密不透風,而梁翁似乎也沒有堅持到底的決心,雲琅長歎一聲準備放棄。

    梁翁卻一下子從樑柱後面跑出來,抱著雲琅的雙腿,帶著無限的期望仰頭哀求道:「小老兒願意成為小郎的部曲!」

    雲琅咦的驚叫一聲,他還是很不習慣被人跪拜,好不容易從怪異的感覺中清醒過來,苦笑一聲道:「你現在倒是精明!」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23 PM 編輯

第三十九章 少年人論匈奴

    沒有努力就沒有收穫。

    這句話在大部分時期是很有道理的,至少,梁翁努力之後就有了收穫,他跟他閨女以及多病的老婆從今天起就變成了雲琅的部曲,同時被開革出卓氏的還有胖丫鬟丑庸。

    至於別的匠奴,卓姬一個字沒提,平叟也好像忘記了雲琅的要求,霍去病根本就沒把這事當做一件可以擺上檯面說的事情。

    於是,雲琅也只好選擇性忘記。

    炒鋼的工藝,在卓姬,平叟親眼見證下,再一次獲得了成功。

    剛剛獲得了一點獎勵的匠奴們工作的更加精心,同樣的一鍋鐵水,獲得的鋼料比上一鍋還要多一些。

    這也證明了雲琅剛才說奴隸幹不好活的論斷純屬屁話。

    一個人做事說話一定要縝密。

    看看卓姬,平叟看雲琅的眼神就知道,這兩人已經在嚴重懷疑他的人品。

    至於卓蒙就遭罪了,雲琅的鐵羽箭又有一個名字叫做鐵羽狼牙箭。

    因此,想把這種羽箭從腿上拔出來非常的受罪,因為所有的狼牙箭除過匈奴人用的真正狼牙箭之外,都是有倒刺的。

    一邊是卓姬等人歡天喜地的慶祝新式冶鐵法的誕生,一邊是卓蒙被兩個殺豬匠模樣的大夫綁在案子上拔狼牙箭。

    歡喜中帶著疼痛才是這個世界前進的本質,因此,雲琅也很快就忘記了自己造的孽,跟霍去病一起愉快的吃肉喝酒,順便商量一下應該把曲轅犁放在哪裡製造。

    平叟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曲轅犁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卓姬也是清楚地,本來兩人還對曲轅犁有一些想法。

    在霍去病避嫌不去看炒鋼過程之後,他們倆就非常知趣的忘記了曲轅犁。

    他們相信,這時候絕對不能把霍去病當做一個小孩子看。

    事實上他們的判斷是對的。

    如果給霍去病換一套女人衣衫,他就立刻會變成偉大的長平公主。

    因為他跟雲琅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出自長平公主之口的,根本就沒有他的任何智慧在裡面。

    看的出來,霍去病這個人很討厭當別人的傳話筒。

    「曲轅犁的真實效果如何?」

    「是現在鐵犁效用的五倍,還能幫助農戶少一頭耕牛,如果家中無牛,兩個壯勞力也能拖著耕犁幹活,就是不如耕牛快而已。」

    「曲轅犁一架造價如何?」

    「不知道,不過,整架耕犁的費用大多在犁頭上,只要炒鋼工藝能夠得到大範圍的應用,耕犁的價格就能迅速的降下來。」

    「曲轅犁從不見史冊記載,僅憑空想無濟於事,必須先製造出一架來,然後方能徐徐推進。」

    「同意,可是我是一個窮光蛋,最近又被卓氏從冶鐵作坊攆出來了,手頭只有三個婦人,一個老漢,無力製造。」

    「這部分的費用由大將軍府來出……」

    「先給我一百萬錢……」

    「你要這麼多錢做什麼?難道說一架曲轅犁需要這麼多才能做出來?」

    「在一架完整的曲轅犁做出來之前,我至少製造十架以上的廢品,你沒見炒鋼法出現之前,我弄廢了多少鐵水嗎?」

    「好吧,我如實稟報回去……」

    一大堆沒有意思的談判話說完之後,兩人都懶懶的躺在床榻上,把腳擱在窗戶上,多餘的一句話都不想說。

    有人陪著發呆是一種享受。

    雲琅就是這麼認為的,還以為只有自己一個人喜歡沒事幹發呆,沒想到,霍去病也有這毛病。

    直到丑庸端著瓦盆告訴雲琅麵團已經醒好之後,兩人才算是活過來了。

    「我一直不喜歡蒜頭!」

    正在揉面準備扯面的雲琅忽然聽到沉默了很久的霍去病說話了。

    「蒜頭金貴著呢,沒聽說張騫剛剛帶回來的時候大家打破頭了爭,你好好的把蒜頭剝乾淨,馬上要用!」

    「吃了之後嘴臭……」

    「拌面味道很香……」

    「我是說,這東西來大漢才四年,現在遍地都是了,就像匈奴人,以前從來不會出現在關中,現在,上林苑偶爾都會有匈奴的探子了。」

    「這麼說,雲中一代豈不是滿世界都是騎馬的匈奴?」

    「差不多了,我舅舅說匈奴人現在越發的猖狂了,他們已經不滿足我們送去的美女,開始自己來搶了。」

    雲琅指著勤快的掃著院子的醜庸道:「我家裡的女人很安全。」

    霍去病丟下蒜頭道:「我家裡的不安全!」

    雲琅把麵團翻了一個身,然後用瓦盆扣住,習慣性的抄起自己的茶壺嘴對嘴喝了一口道:「所以你舅舅該出征了?」

    霍去病搖頭道:「有人不同意。」

    雲琅長吸了一口氣道:「不同意算是老成謀國的看法。」

    霍去病詫異的看著雲琅道:「你也不同意?」

    雲琅笑道:「我不同意有個屁用,只是覺得沒商量好怎麼出征,就慌亂出征,即便是打贏了,也沒有太大的意義。」

    霍去病一拳砸在雲琅攤開放在案几上的手怒道:「外敵入侵,生靈塗炭,陷邊城百姓於水火之中,如何容得我們細細思量。」

    雲琅的臉紅的如同秋日的晚霞,這不是感到羞愧,而是被霍去病鎯頭一樣的拳頭砸在手上導致的疼痛引發的。

    「愚蠢,匈奴人坐在馬背上來去如風,劫掠如火,絕不在同一個地方停留三天,等你去了雲中,匈奴人說不定早就跑去了晉陽,等你追到晉陽,人家說不定早就跑去了河西。抓不住匈奴,只能把我們的將士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兵疲將乏之下,匈奴人要是再回馬一擊,死的人更多。」

    「咦,你怎麼這麼熟悉匈奴人?莫非你就是匈奴派來的探子?」

    「哎呀,該死的,我怎麼就忘了我還身懷如此重任,多謝霍兄提醒!」

    話不投機半句多就是這樣的,一個被戰爭榮耀沖昏頭腦的少年人,聽不得半點關於失敗的論斷。

    他認為只要自己出馬,就絕對不會有失敗這回事。

    大漢直到現在依舊對匈奴持守勢,完全是因為現在掌兵的將領全部是屍位其上,哪怕其中一位還是他舅舅。

    如果換成他掌兵,一定能讓所有的匈奴女人懷上漢種,也能把匈奴所有的牛羊弄回大漢供全國百姓大嚼,更能讓匈奴單于跪在偽帝劉徹的面前瑟瑟發抖,然後,自己胸前掛著一枚八十斤重的金牌上書天下無敵!

    「這確實很麻煩啊,怎麼才能拖住匈奴人不讓他們亂跑呢?」

    霍去病終究是不同的,在少年狂想病爆發的同時還能有一點憂慮,這非常的難得。

    「其實很好辦啊。」

    「計將安出?」

    「其一,從皇宮裡弄百十個絕色美女放在一座小城裡,整天大張旗鼓的跳舞唱歌,讓匈奴的探子看清楚每一個美女的漂亮模樣,然後回去稟報給單于知道。那些對我們丑公主都趨之若鶩的大小單于們一定會發瘋,大家都想要美女,然後就千里迢迢或者萬里迢迢的跑來搶美女,嘿嘿,我們趁機布下重兵,然後哈哈哈……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這法子不成,灌夫兩年前用過,其中一個美女還是他閨女,結果不太好,匈奴人搶走了美女,順便弄死了灌夫麾下一千三百人……」

    「呃,灌夫是誰?」

    「左將軍,以前是中郎將,以武勇冠絕天下,結果這一次很倒霉,丟了閨女,也丟了官職,只好在家喝酒罵人,最近罵人罵的起興,連丞相田蚡都沒放過,我舅母說他快倒霉了。」

    「好吧,前面的話就當我沒說,不過啊,這個灌夫也太沒腦子了吧?竟然用自己的閨女上場?」

    「這其實也不怪灌夫,人家拿閨女引誘匈奴是忠心耿耿的表現,反正他有二三十個閨女丟一個就丟一個沒什麼。他只有六千兵馬,誰能想到匈奴一次會來五六萬人?就因為他閨女都被搶跑了,陛下才會對他這一次兵敗持寬容態度,畢竟對國朝忠心耿耿嘛。」

    「你以後如果這樣表現你的忠心,最好離我遠點,我怕天上打雷的時候跟你在一起,很容易被牽連。」

    「你剛才還說用美人引誘匈奴來著?」

    「那是用皇帝家的美女好不好?」

    「呀,我忽然發現你好像對陛下很不滿。」

    「沒有的事,只是覺得小戶人家經不起折騰,反正皇家喜歡送美女給匈奴,一次一個跟一次一百個區別不大。」

    「那是和親,現在已經不多了,當年高祖被匈奴困在白登山的時候,皇后可是一次給單于送了九十九個美女。就這,匈奴單于還不滿意,特意寫信來問咱們六十歲的老皇后,表示他對皇后非常的傾慕,問老皇后有沒有親自來匈奴遊玩一遭的意思。」

    雲琅吃麵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加快,能聽到這樣的皇家密辛很難。

    「老皇后怎麼說?」

    「老皇后一點都不生氣,說她年紀大了,不能侍奉英雄,所以就派些年輕的去……」(老皇后呂雉,此處為史實,非作者胡說八道)

    「噗,咳咳咳……」

    雲琅差點被一口麵條噎死。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8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28 PM 編輯

第四十章 嚴謹的科學發展觀

    這個世界最美妙的就是少年人……他跟雲琅以前見過的少年人一樣不太靠譜,一樣喜歡做白日夢,一樣對未來充滿了希望,一樣喝高了之後就會鬼哭狼嚎……

    很好!

    太好了!

    頂呱呱啊!

    雲琅覺得自己可以跟少年人一起混,尤其是跟霍去病這種明顯有妄想症的少年人一起混太安全了。

    即便是發瘋,人家也會大度的曬然一笑,然後道:「年輕真好啊……」

    如果總是跟太宰這種被始皇帝嚴重洗腦並且對一個死人至死不渝的人在一起,他遲早會走上恐怖的反漢復秦的不歸路。

    如果跟平叟這種沒事幹就講究陰陽調和並且將所有陰暗心思都歸咎於天地陰陽變化的人一起混,雲琅覺得自己要是不變成一個脫離實際只喜歡耍嘴皮子靠腦子算計人的惡棍才怪。

    如果跟卓姬這種驕傲的如同孔雀一樣沒事總是喜歡開屏,並且露出醜陋光屁股的人一起混,雲琅覺得自己遲早有一天會跟她有一腿。

    以上三種可能實在是太恐怖了,沒一樣是雲琅想要的。

    霍去病就著一碗麵條跟一頭蒜喝了一罐子烈酒,兩三壺濃茶,結果就是劇烈的發酒瘋,然後被大將軍府的馬車接回去。

    至於卓氏的馬車,酒醉的霍去病也不願意去坐。

    平叟雙手插在袖子裡,笑瞇瞇的目送霍去病的馬車離開。

    然後就對雲琅道:「手段不錯,算是籠絡住了一個貴公子。」

    雲琅笑道:「你知道我志不在此,何苦拿我來說笑。」

    平叟搖搖頭道:「這不是笑話你,而是在羨慕你。你知道這世上每日有多少人在追逐肥馬塵土嗎?能做到你這個地步的據我所知一個都沒有。想要往上爬,沒有青雲梯是不成的,即便有滿肚子的才華,也需要人引薦才能一展胸懷。老夫當年如果有你現在的機遇,何苦蜷縮在卓氏充當一個食客。」

    雲琅笑道:「平公也有一襟懷抱未曾施展嗎?」

    平叟笑道:「晚了,晚了,如今只能依靠腰裡的幾個銅錢,調戲一下小女子。」

    說著話從袖子裡取出幾片簡牘文牒遞給雲琅道:「小郎胸有溝壑,必不在意民籍這等小事,從爾縉雲氏祖地辦理,必定遷延時日,有聽聞小郎與故鄉父老不甚和睦。老夫遂自作主張,為小郎在陽陵邑辦理了民籍,從今後,小郎就是藍田縣人氏。只是藍田縣自從高祖二年大饑荒之後就更名為渭南郡,戶籍大多流失。到八年前,藍田縣又被陛下劃入上林苑,又在去年修建了上林苑鼎湖宮。一連串的變革下來,藍田縣中的民籍已經散亂之極。正好給了老夫可乘之機,買通一二胥吏,成就了小郎藍田縣上戶之名。文牒在此,小郎只需填上父祖之名,就成關中子弟。」

    平叟笑瞇瞇的表情讓雲琅心中一陣陣的發寒,這個老傢伙竟然不聲不響的在調查自己。

    如果自己沒有表現出過人之處,恐怕這就是這傢伙對付他的一個把柄。

    現在眼見自己跟霍去病結為摯友,立刻就把調查監視說成了置辦文牒,把自己可能對卓氏的最後一絲怨恨也填補的乾乾淨淨。

    做事真真正正是滴水不漏。

    雲琅抓了簡牘一把,卻沒有抓回來,另一頭被老賊抓的緊緊的。

    雲琅只好鬆開簡牘,拱手道:「小子欠平公一個人情,他日但有用到小子的地方,雲琅必不敢忘。」

    平叟哈哈大笑,一把將簡牘拍在雲琅的懷裡道:「一家人說兩家話,小郎真是太客氣了,哈哈哈哈哈哈。」

    得到了雲琅親口承諾,平叟就滿意的背著手走出小院子,經過一個小婢身邊的時候,還在人家屁股上重重的抓了一把,可見這個老賊的心情是真的很好。

    雲琅回到房間瞅了一眼簡牘,就知道自己上當了,痛苦的揪著頭髮把腦袋往案幾上撞……

    簡牘很舊,一看就是有年頭的東西……上面的文字也沒有錯,只是在寫名字的地方被人用抹布擦洗掉了原來的字跡……

    既然藍田縣的戶籍大多遺失,也就是說官府手裡留底的名冊是不全的,現在全靠百姓手裡的文牒來登記戶籍。

    雲琅自己大可製造一個假戶籍,然後去渭南郡官府登記也是沒問題的。

    自己既然接受了平叟他媽的好意,自己沒戶口的事情已經徹底的暴露了。

    丑庸見雲琅糟蹋自己,驚恐的站在一邊不敢說話。

    就聽雲琅呻吟著道:「還是太年輕啊!」

    丑庸聽了這話,立刻就不害怕了,溫柔地攬著雲琅的肩膀道:「再過兩年,小郎的身子就長成了,小婢等著您就是了……」

    自從卓氏有了新的冶鐵方法,卓姬的一顆腦袋就再也沒有低下來過。

    別人家冶鐵,她家煉鋼,僅僅是兩個字的差別,就讓卓氏冶鐵作坊的檔次提高了十倍。

    這個狠毒的女人,明明知道她老爹已經快要被《鹽鐵令》折磨死了,不但不伸手幫忙,反而還跟他老爹哭哭啼啼的要陽陵邑的作坊。

    也不知道肥胖如豬的卓王孫是怎麼想的,帶著一群跟他一樣胖的兒子呼啦啦的來到了陽陵邑,滿足了女兒的要求之後又呼啦啦的離開了。

    可能是蜀中的形勢太嚴峻,他僅僅在陽陵邑停留了一天。

    就是不知道這位偉大慷慨的父親在聽說卓氏冶鐵作坊有了賺錢的新工藝之後,會不會被自己的不孝女活活的氣死。

    卓王孫來的那一天,卓姬不允許任何奴僕在外面胡亂走動。

    更不允許雲琅走出他的小院子一步,為此,雲琅的到了一大堆精美的食材。

    雲琅的小院子說小,其實並不小,除過中間的正房之外,兩邊還有耳房。

    丑庸現在是得了意的,把自己的房子安排在左手最靠近雲琅臥室的地方,整日裡指揮著梁翁老兩口跟一個瘦弱的小姑娘幹這幹那。

    知道雲琅喜歡乾淨,整個小院子裡連一棵雜草都看不見,即便是有泛鹼的浮土,也會被梁翁的老婆跟閨女掃出去,再用石錘把地面捶結實了。

    雲琅小院子裡的飯食永遠都是令人期待的,只是平叟最近不太來了,他實在是忍受不了跟四個奴隸吃一樣的飯菜了,並且極為痛恨雲琅的自甘墮落。

    不知道他堅持什麼,反正面子大於天是肯定的。

    這種頭可斷,血可流髮型不能亂的堅持讓雲琅非常的感動,覺得這傢伙還是有缺陷可以讓自己攻擊的。

    一個沒有任何道德缺陷的人云琅一般是不跟他接觸的。

    和這樣的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經是罪孽了,再呼吸同樣的一股空氣,會讓他發瘋。

    平陽公主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她是偽帝劉徹最忠實的擁護者,是天下婦人紛紛效仿的女德標桿,是大將軍衛青少年時期的性衝動對象,是霍去病最嚴厲的指導者,更是雲琅這個可憐人的最大債主。

    「一百萬錢,十天就花用乾淨了,不知小郎是如何花用的,可有賬簿可以查驗?」

    平陽公主的聲音聽起來很動聽,如同黃鸝鳴叫一般清脆,只是話語裡的意思就讓人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實上,誰要是被人查賬,心情一般都不會太好。

    新式記賬法已經糊弄了卓姬很多天了,雲琅也因此從中獲得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說這一次製造曲轅犁用的鋼,就是平白無故的用賬目製造出來的,雲琅不但沒給卓姬一個錢,反而從她的帳房那裡拿到了兩萬四千錢。

    當然,這點錢在卓氏冶鐵作坊最近龐大的交易往來中是微不足道的。

    卓姬想要弄明白,以她用算籌的方式計算,估計需要計算到明年春天。

    長平公主這人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只要抓住你的一根毛,她就能順著這根毛最後把你隱藏在黑暗中的裸體全部揪出來。

    新式記賬法對她一樣具有強大的蒙騙性,只是她固執的認為製造一架曲轅犁,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十天之內花銷一百萬錢。

    「你且來說說,為何曲轅犁明明已經製造好了十一架,你卻在賬目上勾銷了其中的十架,而且兩千一百斤鋼料,為何在打造之後就成了兩百八十三斤?其餘的鋼料哪裡去了?」

    這就不講道理了,科學研究最大的支出就是材料的浪費。

    以前雲琅在機場帶著兄弟們攻關的時候,就是這麼幹的,否則,大家哪來的獎金發,哪來的館子可以下,哪來的錢在高檔會所裡抱著美女唱甜蜜蜜?

    長平公主根本就不懂得什麼叫做核銷,做好十一架曲轅犁核銷十架,這是科學常理,精益求精嘛,科學總是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的,前面十架只是為第十一架做鋪墊的,是曲轅犁一型,到曲轅犁十號,都是試驗型號,一旦第十一號曲轅犁定型了。

    身為科學家,就必須有保密意識,把過程記錄成冊,而後再把那十架全部銷毀,避免洩密,這是非常正常的一個流程。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32 PM 編輯

第四十一章 不容拒絕的女魔頭

    「如何銷毀的?」

    長平公主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即便是已經三十歲的人了,長長的眼睫毛依舊很彎,很翹,眨巴起眼睛來如同兩把小刷子。

    「自然是丟進爐子裡燒了!」

    雲琅大大方方的攤開手表示自己問心無愧。

    「少掉的鋼料呢?這個總燒不掉吧?」

    「燒不掉,不過,我們為了能讓鋼料更加的耐磨,有的添加了一些石灰,有的添加了礦料,有的還往裡面添加了磨碎的瓷器……最後,都變成了廢渣,只好丟掉。」

    「廢渣呢?」

    「被卓氏撿走了重新冶鐵了……」

    雲琅總覺得長平公主是在撿芝麻丟西瓜,這麼大一架曲轅犁不看,偏偏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糾纏很沒意思,他總不能說,她給的一百萬錢其實只用了二十萬,剩下的都被他通過霍去病換成了黃金,打算過兩天送去驪山?

    長平公主不知道為什麼莞爾一笑,轉身就開始仔細觀察面前的這架曲轅犁。

    不得不承認,在雲琅的指導下,這架曲轅犁充滿了工業時代的流線美感,尤其是暗青色的犁頭呈一個美妙的弧形,且被雲琅分成三塊,最後拼裝上去。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最容易損壞的犁頭,可以多次更換,有效的減少了損耗,僅僅這一項發明,雲琅覺得自己拿走八十萬錢一點都不多。

    「試驗過了嗎?」

    「公主不在,我等不敢輕易將這東西展現於人前。」

    貪污人家的錢歸貪污錢,該給人家的尊重以及為人家考慮這兩點是不能丟的。

    有了這兩點,人家最後最多說一句貪婪,卻不會說你辦事不靠譜。

    這樣一來,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了不起他們下次把錢看緊些就是了。

    果然,聽到雲琅這樣說,長平公主的臉色好了很多。

    親自撫摸著這架製作的非常精良的曲轅犁輕歎一口氣道:「如果此物真的能夠為百姓節省一頭牛,一百萬錢也算是花的千值萬值了。」

    雲琅點點頭表示理解。

    在這個破時代裡,飼養一匹馬,一年的飼料價值相當於中戶人家六口一年食物的價值。

    一家飼養一頭牛的耗費也價值三口人的食物價值。

    在很多中戶人家,牛的地位比人重要。

    對雲琅來說,製造這樣的一架耕犁,對他來說基本上難度不大,如果不是材料壁障,給他一群木匠,他能一天生產出一百架來,畢竟,曲轅犁是唐代的產物,工藝不可能太過精細。

    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雲琅還是很喜歡做的,當然,如果這個時代就開始重視專利權,並且給專利費的話,雲琅是不會想到貪污這回事的。

    陽陵邑城裡就有很多的農田,這是這個時代城池的特點。

    一旦被大軍圍困,城裡的人至少還有一點土地可以耕種,不至於被活活餓死。

    一頭牛拖拽著曲轅犁在土地上滑行,鋒利的犁鏵劈開了黃色的土地,健壯的耕牛隨著農人的吆喝聲,一道筆直的犁道出現在土地上。

    曲轅犁與以往的犁鏵完全不同,它在翻開土地的同時還能借助犁鏵上的弧面將土地翻倒在一邊,相當於將原來的土地轉移了近一尺的距離。

    別看這只是一個小小的挪動,卻對農作物保墑進氣殺死蟲卵有極大的作用。

    霍去病剛才差點被嚇死,他很擔心雲琅扛不住將兩人貪污錢財的事情招出來,因為他也拿來五萬錢。

    雖然雲琅很鎮定的化解了,他依舊心頭惴惴不安。

    直到曲轅犁展現出它強大的威力之後,心頭的不安才轉變為驕傲。

    長平公主顧不得自己華麗的衣裙,站在犁道裡親自比量了翻耕的深度,還赤手捏碎了一小塊黃土,轉過頭對一個宦官模樣的人道:「隋越!滾過來看清楚,仔細看清楚了,這將是我大漢農耕的無雙利器!」

    戴著黑色高帽的宦官隋越連忙跑進地裡,學著長平公主的樣子,測量了翻耕的深度,又點了一柱香記錄了一柱香裡耕地的數目。

    好一通忙活之後才諂媚的朝長平公主施禮道:「僕,記下了。」

    長平公主傲然一笑道:「記下了,就把這架耕犁帶進皇宮,給陛下看看,我等著明年秋日聽到莊稼豐收的消息。出嫁的公主,就不進皇宮了。我從未向陛下要過官職給別人,這一次,你稟報陛下,就說我要一個羽林郎的職位賞賜功臣。」

    隋越大有深意的瞅瞅雲琅,然後笑著躬身道:「僕,一併記下了。」

    霍去病得意的用肩膀撞撞雲琅小聲道:「看樣子我們要多一個夥伴了。」

    雲琅嚴肅的瞅著霍去病道:「先說清楚,我當羽林郎沒問題,可是我不上戰場!」

    霍去病怒道:「羽林,羽林,為國羽翼,如林之盛,為皇帝之護衛,如何能不上陣殺敵?」

    雲琅也跟著怒道:「我這種人百年都出不了一個,一旦上陣戰死了,你不覺得可惜嗎?」

    「不上陣你為什麼一定要我舅母為你謀一個羽林郎的職位?你以為羽林郎是什麼人都能擔任的嗎?」

    「第一,我要羽林郎的職位,純粹是為了在上林苑要一塊地研究種地!第二,曲轅犁一旦在全國得到運用,大漢一年可多收一兩成的糧食,至於節省的糧食,耕牛不算在內。我立了這麼大的功勞,要一個羽林郎來玩玩很過分嗎?

    「你可以當文官啊,不要羞辱羽林之名。」霍去病大怒之下強忍著揍雲琅一頓的心思轉過身去,不再理睬雲琅。

    雲琅跟霍去病的爭吵長平公主看在眼裡卻很不在乎,在她看來那不過是小孩子耍脾氣,一會就會好。

    眼看著隋越將曲轅犁擦拭乾淨裝上馬車,這才朝雲琅招招手,笑容和藹可親。

    「曲轅犁的名頭你擔不起!」長平背著手很偉岸的瞅著遠山語重心長的道。

    「確實如此,公主殿下只需給我一點小小的金錢上的補償!」

    對於長平奪走曲轅犁的事情,雲琅一點都不生氣,她說的那句話一點錯都沒有,以雲琅的目前的地位,拿不到這件大功,即便是拿到了,估計下場會很慘,不如不要。

    「老實說,一百萬錢,你拿了多少?」

    「十萬!」

    這時候是交心的時候,再隱瞞就會引起長平的怒火,畢竟一個上位者是不會判斷錯的,即便是判斷錯了,也是下屬的錯。

    雲琅連磕巴都沒打就報出一個小得多的數字,如果說八十萬,估計長平會翻臉。

    長平滿意的點點笑道:「跟我預料的差不多,哼,在我面前到底還是說實話了。」

    「公主殿下法眼無差,雲琅羞愧無地。」

    「好了,曲轅犁不錯,那十萬錢就算是賞賜給你的,去了你的賊名。

    小小年紀正是為國建功之時,卻偏偏喜歡財貨,真是讓人恨之入骨。」

    「沒辦法,從小窮怕了,見到錢財就習慣往懷裡揣,拉都拉不住。」

    「男子漢大丈夫只要建功立業了,區區錢財不過是糞土一般的東西。要把眼光放長遠,不要計較目前的得失,你年紀幼小,將來的路還長,不要被一點財物遮住了你的眼睛。」

    雲琅躬身道:「瑾受教!」

    長平公主歎口氣道:「我自從出了皇宮,就不願再進去,為了你這個孽障,又開口求人,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雲琅無辜的眨巴一下眼睛,他記得目前得到的一切應該是自己拿曲轅犁換來的,怎麼到了長平的嘴裡,就變成了恩賜?

    霍去病極為隱蔽的輕輕一腳踹在雲琅的腿彎裡,雲琅雙膝一軟,噗通一聲就跪在地上。

    長平極為憂鬱的道:「這一拜本公主受了,從今往後,你也算是我大將軍府的人了。」

    說著話還慈愛的撫摸了雲琅的臉繼續道:「可憐的,少年就失去雙親,又被族人貶斥,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楚。好在以後不用了,大將軍府就是你的家。爾今後當與去病兒,伉兒、不疑、登兒相互扶持,相親相愛,為我大將軍府增添榮光。」

    雲琅覺得腦子很亂……先是莫名其妙的有了一個家,然後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四個兄弟,再然後自己要為大將軍府增光添彩。

    一瞬間,他缺的東西好像全齊活了,剩下的只有磕頭這一條路好走了。

    成為羽林郎對他拿到始皇陵那塊地很重要,跟霍去病當兄弟好像也沒有什麼壞處,至於另外三個還不認識,衛青的三個兒子似乎沒有什麼本事,應該不難對付。

    這時候如果磕頭這些都能拿到,萬事大吉。

    如果拒絕……

    雲琅愉快的認真磕頭,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很傻,完全是一副我很喜歡,我很驚喜的模樣。

    長平公主嫌棄的揮揮衣袖,對雲琅跟霍去病道:「去玩耍吧,今天准你們晚歸!」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4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36 PM 編輯

第四十二章 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麼了,居然會把你當子侄對待。對我都沒有這麼好過。」

    霍去病跨坐在窗戶上,兩條腿不斷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隨風飄蕩的腿。

    雲琅躺在軟塌上,接受丑庸慇勤的按摩,隨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換一條,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許是我的長相比較出眾的緣故?」

    「你貪生怕死,你陰險狡詐,你還滿嘴謊話,你還卑鄙無恥的貪污錢,這樣的人在長安一般都會被五馬分屍,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現在還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真是沒天理啊!」

    霍去病將腦袋靠在牆上無力地又道:「我軍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們都是孤兒,個個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每日裡沒完沒了的騎射訓練,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聲不吭。論起騎射,他們比你強一萬倍,論起膽氣,他們也比你強一萬倍。他們每日裡夜思夢想的就是能夠成為一個羽林郎。可是啊,你卻比他們任何一個人都快的成為了羽林郎。」

    丑庸跟雲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氣的幫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這些天沒日沒夜的在絹帛上畫圖形,還要盯著木匠打造農具,有時候半夜都要爬起來去看鐵匠們有沒有偷懶。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曬黑了。」

    雲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覺得自己最近過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這樣的人跟羽林裡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氣的傢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沒有什麼可比性。

    「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這本身就是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後也要向勞心者的方向前進,我很怕你到時候練的連腦袋裡都是硬邦邦的肌肉。那樣的話,你還想封侯?做夢去吧。」

    霍去病點點頭道:「我說這些話的目的就是想要說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書。我以前只要拿起兵書就頭痛,看樣子還是要堅持看下去啊。」

    雲琅笑道:「看不進去書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書能長進,有些人呢看書只會越看越糊塗,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書,他們是上天的寵兒,天生就知道自己該怎麼做。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種人。」

    霍去病笑著朝雲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見過郎將。」

    雲琅抬抬手道:「免禮,下次先從窗戶上下來兩條腿並齊,正過衣冠再行禮不遲。」

    霍去病笑道:「郎將說的極是,標下這就依律行事。」

    說著話兩條長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欞上腰間發力,張開雙臂,老鷹撲食一般就朝雲琅飛過來。

    早就有準備的雲琅翻身下了床榻,隨後就把茶壺丟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聲慘叫,砰的一聲鋪在床榻上,又觸電一般的跳起來,捂著胯下呼呼喝痛。

    雲琅惋惜的看著被弄碎的瓦壺,覺得這東西一點都不好,喝起茶來一股子土腥味,還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獨苗……」

    「你如果再算計我幾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這一棵獨苗了。」

    「我心裡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這種人進了羽林,該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進嗎?」

    「不能,我還準備加緊再弄點功勞好跟陛下要驪山底下的那塊地,明年開春還要種穀子,農時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進羽林純粹就是為了要地?換一塊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個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來不錯,實際上一塌糊塗。知不知道啊?種地也需要大學問,你看看驪山那塊地,背山面水,陽光普照,山澗又有無數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庫,只需連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來一把大火燒山,燒山的灰燼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麼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再說了,在皇家園林裡面蓋一座莊園,沒事幹去山中狩獵,空閒時在山澗釣魚,沒勞力了就請獵夫去幫我在園子裡抓野人,你覺得這日子過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種地?」霍去病的兩隻眼珠子快要掉出來了「成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種地?」

    雲琅弄乾淨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選了一個舒適的位置躺了下去,打著哈欠道:「誰告訴你羽林郎就不能種地了?誰告訴你種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頭了?沒了種地的,你們吃什麼,餓不死你們!」

    霍去病喟歎一聲道:「我是為你好,羽林中郎將公孫敖那一關你不好過。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馬伕,也避免不了練習陣法。知曉軍中避諱,一日都不得閒,稍有忤逆,就軍法從事,輕則軍棍,重則斬首從不寬貸。你散漫慣了,如何能夠受得了約束?」

    雲琅大笑道:「說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進羽林是吧?」

    霍去病認真的道:「你會成為羽林之恥的,知道不?你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帶壞。
我不敢想軍中那些直爽的漢子遇到你會是一個什麼結果!我以前什麼東西都能吃,自從跟你吃了幾頓飯之後,家裡的飯菜已經無法下嚥,軍中看來更不用想了,以前我決計幹不出貪污這種事……現在居然貪污家裡的……」

    「好吧,好吧,我進羽林之後別人不問話,我絕對不主動跟別人說話成不成?」

    霍去病鬆了一口氣點點頭道:「這還差不多,不過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時,我會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敗我兄弟再說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該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厭煩了,現在就走!」

    雲琅對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隨口問道:「明日還來?」

    「當然!」

    話音剛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戶外面。

    「可能是名將的原因吧。」

    雲琅自言自語。

    但凡是名將,似乎對軍隊的純潔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們對合格戰士的要求,就像吳起喜歡用目不識丁的農夫,李靖喜歡野蠻的山人,戚繼光從來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個道理。

    想想也是,面對明晃晃的刀槍,奔騰咆哮的戰馬,飛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亂飛的石頭,面容扭曲猙獰的敵人,只有服從性極好的人才會義無反顧的向前衝鋒。

    聰明人一般都會避開這種場面的,比如雲琅就是這樣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從前一種人群裡出現,他們經歷過聰明人做夢都不敢想的事情,做過聰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錘百煉之後,只要活下來,都是極為了不起的人。

    聰明人很少能夠成為英雄,因為他們足夠聰明,能及時的將自己從危險的境遇裡解脫出來。

    有時候為了解脫,就顧不上別的,叛徒就是這麼出現的……

    霍去病就是一個標準的軍人,和雲琅相比他要一絲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雲琅不小心打開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幹不出貪污這種事情。

    他的心裡還是很清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雲琅跟他做朋友這沒問題,事實上雲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個朋友。

    雲琅想要成為他的戰友兄弟,他的潛意識告訴他,這非常的不靠譜。

    雲琅當然知道自己是個什麼貨色,一個連武藝都練不好,卻能對逃跑這種事另闢蹊徑的人,上了戰場唯一的優點就是能比別人跑的快些,還是向後跑……

    當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處太多,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塊地弄成自家莊園的路徑。

    上戰場當軍官就算了,雲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軍隊一定會成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戰鬥的那一部分。

    畢竟,一個喜歡逃跑的軍官,手底下總會有一群喜歡逃跑的屬下,只要到了軍中,雲琅一定會跟磁鐵一樣把所有膽小懦弱或者還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戰場!」

    這是雲琅給自己制定的最後底線,哪怕丟官丟人也不上戰場。

    他覺的自己一介後世人,跑來漢朝為一個歷史上出現過的皇帝賣命,實在是一件無法理解的事情。

    沒有做到反漢復秦,已經是他對這個皇帝這個時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這麼一想,雲琅馬上就高興起來,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強大。

    沒事幹就琢磨點吃的,他搓著手在屋子裡來回轉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還沒有想好今天晚飯的菜單,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40 PM 編輯

第四十三章 萬事就怕認真

    「我家小郎要做官了!」

    雲琅剛剛起床,就聽見丑庸依靠在門框上朝外面幾個丫鬟高聲道。

    雲琅會心一笑,這確實是一件讓人歡喜的事情,既然是歡喜的事情,丑庸大聲宣揚也沒什麼錯。

    人生在世,能有歡喜感覺的事情不多,陞官發財自然算。

    至少,這是一種能力得到肯定的標誌。

    世上值得快樂的事情遠比悲傷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點就快活一點。

    雲琅發現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的時候盡務實了,吃飯都撈干的吃,現在不一樣了,居然關心起人們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沒來,官服沒穿上,印綬沒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這件事情落實了,雲琅打算大肆的操辦一下,讓大家一起樂個夠。

    今天是個好天氣,事實上大漢的天空只要沒有陰雲,天空都是湛藍湛藍的。

    偽帝劉徹沒工夫理睬雲琅那個芝麻大的一個小官,他正親自扶著犁頭在皇宮裡耕作呢。

    很小的時候他就跟隨父親練習過耕作。

    皇子皇孫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裡面的尖子。

    為了討好重視農耕的父親,劉徹可是在耕作上下過苦功的。

    僅僅看筆直的犁溝,就知道他絕對是一個幹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歲的劉徹已經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紀。

    僅僅從今年頒布的年號元朔,就能看出這個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經不滿意大漢國暮氣沉沉的狀態,準備有所作為了。

    (漢武帝改年號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時的漢武帝,已從少年皇帝長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業的雄心壯志,「元朔」體現出了漢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後面扶犁,大將軍衛青干回了馬伕的老本行,在前面牽著牛。

    不大功夫,一整塊地就已經犁完,泛黃的土塊暴露在陽光之下,散發著泥土特有的腥味。

    劉徹放下耕犁,解開掛在絆臂上的衣袖,逕自走上田壟,坐在一張軟塌上,立刻就有宮人將備好的溫湯端過來,將皇帝的腳放進水盆細心地擦拭。

    衛青牽著牛扛著耕犁也上了田壟,自有宮人牽走了牛,衛青自己扛著耕犁來到劉徹身邊,輕輕地把耕犁放下,對正在喝蜜水的劉徹道:「僕檢視過了,犁頭並未有損壞或者缺損之處。」

    劉徹回頭看看那塊被翻耕過的土地道:「確實是好東西,長平這一百萬錢花的值。詔,長平獻「元朔犁」有功,賜,黃金十鎰,蜀錦一千匹,珍珠一鬥,白壁兩雙,榮,儀馬一雙,屏山一對。」

    手捧簡牘伺立一側的尚書郎魏苟立即執筆記述,片刻而成,然後拿給皇帝過目。

    劉徹掃了一眼就揮手示意存檔。

    衛青從頭到尾都笑瞇瞇,既沒有太激動,也沒有什麼失望之色,靜靜的看著皇帝擬詔。

    「是不是很失望?」劉徹看了一眼衛青問道。

    衛青躬身道:「本就無所求,何來的失望?」

    劉徹哈哈大笑道:「仲卿這句話說得好,一點散碎錢財就奪了造福農桑的大功,放在別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放在你衛仲卿身上朕覺得很合適,你想要的只能用戰功來獲得。去歲你走了一遭龍城,果敢冷靜,深入險境,直搗匈奴祭天聖地龍城,首虜七百人,雖然取得勝利。然,另外三路,兩路失敗,一路無功而還,朕深以為恥。」

    衛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後,請給臣三萬鐵騎,臣將出雁門,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虛實。」

    劉徹笑道:「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嗎?」

    說完話,等宮人給他穿上鞋子,朝衛青揮揮手就徑直去了大殿。

    衛青低頭看著跟前的曲轅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宮。

    臨出門的時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門口,笑瞇瞇的將一枚小巧的青銅印綬,以及一個木箱子獻給了衛青。

    「這是長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經准了。」

    衛青曬然一笑,命僕從捧上,就上了戰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時候,長平已經在欣賞滿屋子的賞賜,甚至取出一匹寶藍色的蜀錦放在剛剛進來的衛青身上比劃一下道:「不錯的蜀錦。」

    衛青看著長平學著劉徹的樣子問道:「不覺得失望嗎?」

    長平笑道:「得來的容易,自然不會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戰功之外的任何功勞。」

    衛青搖搖頭道:「功勞倒在其次,而是這曲轅犁不,現在叫做元朔犁,不該這樣就被埋沒了。陛下今日試用之後還說是一個好東西,卻不知為何會如此冷淡的對待。在我看來,製造此物的功勞不比為夫探龍城的功勞差。探龍城,為夫進爵關內侯,雲琅製造元朔犁,卻只有一個小小的羽林郎。」

    長平看著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歲的孩子,要那麼高的官爵做什麼?夫郎也宦海沉浮這麼些年了,難道還不知道官爵必須與實力相匹配的道理嗎?沒有足夠的實力,卻身居高位,這不是在賞賜他,而是在戕害他。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雲琅雖然怪心思多謝,終究年幼,只要在公孫敖的麾下磨練幾年,長大之後,陛下自然會記得他的功勞。畢竟嗎,元朔犁是要頒行天下的,這可不是一年兩年能做到的。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發揮出來了,那時候再另行封賞,就沒有現在這些麻煩了。」

    衛青笑道:「去病兒昨夜找我,說雲琅不適合羽林。」

    長平大笑道:「就因為那是一個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讓她進了羽林,換了別的地方,天知道他會闖出什麼禍患來。夫郎可知道這次製造元朔犁,他從中獲得了多少好處?」

    衛青皺眉道:「全部給他我也覺得少,怎麼總是在幾個錢上糾纏不休?」

    長平笑道:「這可不一樣,少年做賊跟成年做賊是兩回事。我更恨這個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裝進去了,明明貪污了不下三十萬錢,偏偏告訴我貪污了十萬錢……不對,可能還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細細追查一番

    衛青目瞪口呆的瞅著老婆小步快跑離開的背影吶吶的道:「至於嗎?」

    「怎麼就不至於了!去歲四路大軍偷襲龍城,知道為什麼就我舅舅一路人們成功了嗎?」

    「為什麼?」

    「只有我舅舅沒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陽,夜晚觀星就能認路。」

    「就這?」

    「這還不夠厲害?」

    「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還要強一點。」

    「撒謊!」霍去病一張臉變得通紅,他無法忍受雲琅小看他的親人偶像。

    「你別急啊,對了,司南這東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屬下的太史令在長安北府有一座觀星台,觀星台上就有一塊青銅盤,盤子上有一柄烏勺叫做司南,我去年還玩弄過。很好玩啊,無論怎麼轉動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你滾開,我再也不要見你了。

    正在給兩人烹茶的醜庸嚇壞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剛剛還談笑言歡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發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腳踹開窗戶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雲琅,只見雲琅對她歎口氣道:「他不是在生我們的氣,而是在生自己的氣。」

    「為什麼啊?」

    「可能覺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爐子裡的松果取出來,我一個人喝不了那麼多的茶水,自己家的東西一定要省著點。再把梁翁喊過來,讓他修理一下窗戶。」

    丑庸是個聽話的姑娘,衝著雲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顆充當燃料的大松果夾出來,澆上水然後拿去窗台上晾曬。

    霍去病一走,雲琅就有些孤獨,主要是平叟,卓姬他們兩人不知道在忙什麼,已經七八天不見人。

    雲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還沒有下來,沒有羽林官身,就沒辦法帶著大量的東西回驪山。

    也不知道長平是怎麼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現在還辦不好。

    傍晚的時候,卓氏鐵器作坊似乎變得很熱鬧。

    正在看簡牘的雲琅終於忍不住丟下手裡的簡牘,走出房門。

    一眼就看見卓姬那輛掛著風鈴走起路來叮叮咚咚作響的馬車。

    平叟從後面一輛馬車上跳下來,身手矯健的不像是一個老人。

    「把後面的錢箱全部搬下來,十六個,一個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沒瘸吧?仔細數著,少一箱小心老夫剝了你的皮。」

    雲琅把身子靠在門框上,往嘴裡丟了一顆炒黃豆嚼的嘎吱作響。

    卓姬看到雲琅沒好氣的給了一個大大的白眼轉身就走,招呼都懶得打,在她身邊還有一個戴著花頭巾的白面男子,瀟灑的走在卓姬身邊,看到雲琅靠在門框上的無賴模樣,居然皺起了眉頭。

    不過,他還是有些風度的,並未說什麼難聽的話。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從雲琅手裡拿走一點炒黃豆指著僕人們費力的從馬車上抬木頭箱子。

    「五百萬錢!」

    「有我的份沒有?」

    「沒有!」

    「為何?我還是鐵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錢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這不可能!」

    「怎麼不可能,長平公主找了四十個帳房,用籌算算了八天,發現你從櫃上偷錢了,就是還不明白你是怎麼偷走的。雖然不至於送官,你還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49 PM 編輯

第四十四章 我是冤枉的

    看完熱鬧,有沒有錢好拿,雲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間,繼續看自己沒看完的《左傳》。

    《左傳》相傳是春秋末年魯國的左丘明為《春秋》做註解的一部史書,與《公羊傳》、《谷梁傳》合稱「春秋三傳」

    雲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須先從《左傳》開始,即便這本書是《春秋》的簡讀版,雲琅依舊看的很艱難。

    主要是古人實在是太懶,為了少刻幾個字,就用最簡潔的話語來說明一個艱澀的問題,這讓雲琅吃盡了苦頭,還每每被平叟恥笑。

    讀書是雲琅打發時間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於錢財,雲琅並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為了買地,跟準備好將來的贖罪錢。

    他覺得這個世界裡錢財的用處不是很大。

    他做出來的飯菜他覺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製作的衣衫他穿起來最舒服,至於房子,皇帝的宮殿裡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銅柱,還不如山洞暖和。

    至於贖罪錢,這個很重要,太史公司馬遷就是因為付不起六十萬錢的贖罪錢,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為心中有《史記》這個執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雲琅認為自己將來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雲琅覺得自己活到二十歲,身體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會被人家割掉……

    左傳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沒辦法了才摸索著在竹簡上刻了《左傳》,也不知道是不是這麼回事,總之,霍去病就是這麼嚇唬他的。

    看樣子,凡是想要寫點歷史的人,下場都不太好,齊國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兩人因為一句「崔杼弒其君」的話被人家斬首了。

    第三個還帶著自己九歲的兒子一起來領死,因為太慘,人家才放過了他們父子,但凡那個崔杼的心再硬一點,就那一句話就要死五個人了。

    就這,南方的史官聽說這事之後還兼程前來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絕了,他們好繼續跟著死……

    雲琅的書沒有讀多久,可能會去上了一個廁所的卓姬又帶著一群人馬快速殺到,非要他交代是怎麼從卓氏錢櫃裡撈錢的。

    「我是冤枉的。」

    雲琅放下簡牘,再一次對圍著他轉悠了足足一柱香功夫的卓姬道。

    「錢的數目不對,帳房說你拿走了兩萬四千錢。」

    「賬目對嗎?」

    卓姬咬牙切齒的道:「賬目是對的,平叟也算過了,是對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錢。」

    「你的錢?」卓姬的聲音一下子變得尖利起來,昔日的優雅跟高貴全都不見了。

    「你的錢?你哪來的錢?所有進入卓氏錢櫃裡的錢都應該是卓氏的,裡面的每一個錢都是!」

    雲琅歎一聲對平叟道:「我早就說過,不能讓女人看到錢,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會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錢是從哪裡來的,說說……」

    雲琅再次歎口氣道:「這是大家不多的生財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說出來?一旦說出來了,我最多退兩萬四千個錢,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這點錢了。」

    平叟大怒。指著雲琅道:「還真是賊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錢,關老夫何事?」

    雲琅不理睬平叟,瞅著卓姬道:「你確定要我把這個蓋子掀開?說實話,我幹的是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櫃都會幹的事情。這種事情絕對沒有傷到主家的收益,又讓大掌櫃能有一些多餘的好處,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絕,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嗎?」

    卓姬有些遲疑,她可以懷疑雲琅,這沒關係,反正這傢伙馬上就要去當官了,以後官民有別,打交道的時候應該不多。

    問題是雲琅把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現在借重平叟的地方還多,萬一雲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請辭之外再無他路好走。

    雲琅見卓姬猶豫,就繼續笑著道:「知道這世上最難以對付的人是誰嗎?是胥吏!你見過胥吏用腳踹百姓納糧的糧斗了嗎?你見過胥吏用大斗進,小鬥出的借貸方法了嗎?你可能都不知道什麼是偷梁換柱,什麼是以次充好,什麼是無中生有,什麼是一把火燒的真乾淨……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裡,聽到司馬相如幾句狗屁不通的瑰麗句子就激動地難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許。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聽別人的故事為古人落淚,卻看不見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現在,你還準備掀開這個蓋子嗎?先申明,這個罐子裡裝的除了蛆蟲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這些最噁心的東西。你真的確定要掀開看看?」

    卓姬一臉的糾結,平叟一臉的茫然,只是當平叟看到卓姬糾結的表情,心頭微微發寒。

    咳嗽一聲道:「說出來吧,你如果不說,老夫只有請辭一途了。你說的這些有的老夫見過,有的老夫聽說過,有的,老夫簡直聞所未聞,想來都是一些鬼蜮伎倆。老夫自付為人還算清正,為一點清名計,也幹不出那些下作事情來。」

    「哈哈哈哈哈……」雲琅大笑起來,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簡牘,抖抖袖子就準備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說出來吧,至少說清楚你為什麼會從賬上拿走了兩萬四萬錢,而賬目居然是平的,為什麼找不出任何漏洞。這事關老夫一生清譽。」

    雲琅轉身瞅著平叟道:「無中生有的法門而已,至於賬簿為什麼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賬上的黃金成色變好了,火耗減損了,價值上升了。按照以往的規矩,洗煉黃金的秘藥是我做出來的,我拿走多餘出來的東西有什麼不妥嗎?」

    卓姬眉頭一動,一錠小巧精緻的金錠就從袖籠裡滑到手中,她舉著金錠對著太陽看了好久,不得不滿意的點點頭,這確實是一塊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塊發烏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錠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認卓姬那塊跟他手裡金塊一樣重的金錠,在價值上至少要超過半成以上。

    卓姬長出了一口氣,向平叟斂身施禮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點點頭,一把拉住雲琅的手道:「為何不早說?」

    雲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說怎麼會有這樣的把戲好看。如此也好,雲某走的時候也就不用過於留戀了。」

    丑庸早就不喜歡住在這裡了,這裡的每一個人都說她長得醜運氣卻好,還有一大群把臉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樣的女子自從知道小郎馬上要當羽林郎了,沒羞沒臊的打著各種借口往小院子裡跑。

    梁翁已經在昌樂市上找了另外一個青磚小院子,比這裡還要清爽,至少沒有叮叮光光的打鐵聲。

    見小郎要走,立刻歡喜的背上了早就準備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愛的茶壺抱在懷裡,簇擁著小郎就要離開這個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剛才貶斥的司馬相如!小郎不給某家一個交代嗎?」

    花頭巾司馬相如搖著蒲扇擋在門口,笑吟吟的看著雲琅。

    雲琅抬頭看了一眼司馬相如,這傢伙長得很高,嘴巴上留著一些短髯,可能是因為經常吃肉的緣故,鬍鬚黑亮,根根直豎,再配上一雙丹鳳眼,一張稜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雲琅當場羞辱了,依舊能夠笑面以對,不得不說這傢伙確實有泡妞的本錢。

    至少相貌,風度無可挑剔。

    雲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尤其是看不起你這種用文章得來的名聲,騙自己女讀者的人。跟你們對比起來,凌辱女人更能讓我接受一些,雖然會被砍頭,至少人家確實是在認真犯罪。你們是一邊禍害人家妻女,一邊還要高舉著雙手說這他麼的不關我事,是這個死女人自己撲上來的……」

    卓姬的一張臉變得通紅,轉瞬間又變得鐵青,至於司馬相如從來沒有遇見過雲琅這種人,竟然被他一番話噎的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眼看著雲琅跟丑庸主僕二人,揚長而去。

    「豎子無禮!」

    雲琅跑的不見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來。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麼走啊。不激怒你,他怎麼從剛才大女製造的錢財漩渦裡爬出來?不激怒你,他怎麼帶著他洗煉黃金成色的秘方走?」

    經過今天的事情,平叟覺得自己累極了,他忽然有些羨慕雲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乾脆,如此的毫無徵兆,讓他準備拉攏的後手全無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個女人,容易被一些外來的因素掌控心緒,猶豫不決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點。

    想到這裡,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馬相如,歎了一口氣,背著手走進了自己的小院子。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53 PM 編輯

第四十五章 人生就要當機立斷

    「小郎,你等等我啊……」

    雲琅走的很快,背著大包裹的醜庸在後邊緊緊追趕,卻被襦裙裹住雙腿,跑不起來。

    雲琅停下腳步,從丑庸肩上取過一個包袱背在身上,然後,繼續大步流星的趕路。

    「小郎我們幹嘛要走的這麼急啊?梁翁他們還沒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們知道我往黃金裡面摻雜黃銅讓金子變漂亮的事情,會有大麻煩的。」

    「可是,那是一個好辦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黃金磨成粉末,靈液(水銀)上面黑乎乎的東西都給撈出來了……」

    「傻妞,我在鑄造元寶的時候又往裡面加了銅……」

    雲琅並不擔心有人會察覺,所以,當著丑庸的面他也敢說。

    他堅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幾十年前才剛剛在希臘被研究出來,沒道理現在就能被大漢人氏廣泛掌握。

    給平叟新式記賬法不過是掩人耳目之計,計算雖然繁複,卻依舊在他們的知識範圍之內,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遲早會把繁複的賬目變得簡單。

    就像長平(再解釋一下,長平就是平陽,只不過此人改動較多,所以換名字了)做的那樣,找一群帳房來,只要把賬目分解,沒什麼難度,就是時間長點而已。

    至於給金子裡面添加雜物,這在大漢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較傻,往裡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鉛,把一個個漂亮的金錠弄得跟縱慾過度一樣頂著一個青了吧唧的面孔,誰看不出來啊?

    硼砂是個好東西,乾涸的鹽湖底部就有,不過,在大漢,人們把它叫做月石,神醫們一般把它拿來治病。

    雲琅拿來當做黃金跟銅的粘合劑,效果很好。

    當黃銅跟黃金完美的融合之後,黃銅自然就變成了金子,在這個沒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時代裡,這就是真理。

    不離開卓氏,長平不可能將羽林郎的官職給雲琅的。

    這是雲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則,以長平的地位跟尊榮,吃飽了撐的才會在金錢上跟雲琅為難。

    長平家自從出了一個馬伕大將軍關內長平侯,他們對搜羅人才這種事就非常的熱衷,並且獨佔性很強。

    一個衛青就能讓長平家三十年無憂,再來一個年輕的比如霍去病一類的,就能五十年無憂……

    一代一代總要出人才的……這樣,家族才會鼎盛千秋。

    騎驢找馬是這個世界上永遠都能通行的法則。

    在卓氏撈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後,就一定要早點離開,時間長了,人就會生感情,再走,絕對沒有現在就走這樣來的寫意。

    陽陵邑並不算大,不過,二十萬人的城池在這個時代已經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繞著街市走了半個城池,就來到了雲琅在大槐裡的新房子。

    雲琅在大漢選房子同樣會用後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裡就在縣令家不遠處,督郵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裡。再過一條街,就是長平侯家的豪門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兩斤麥芽糖僅僅夠她吃到家門口。

    內城的房屋與外城房屋最大的區別就是有沒有磚頭。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黃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門頭屋簷上添加一點磚帽。木板製成的大門大多塗成黑色,鑲上一個鐵門栓,看起來似乎不錯,只是大街上塵土飛揚的沒辦法落腳。

    內城的房屋講究就多了,雖不能說處處雕欄玉砌,卻也處處清爽,尤其是雨後的青磚,泛著潤潤的青色,讓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臉去蹭,你不疼嗎?」

    就在雲琅打量督郵家大門的時候,丑庸可能是跑熱了,正把臉貼在磚牆上貪涼氣。

    見雲琅發怒,丑庸嘀咕一聲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裡的梁翁聽到雲琅的聲音,連忙打開大門掃帚都來不及丟,就歡迎主人進家門。

    青磚的門樓並不高大,黑漆的大門也顯得樸素,這樣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顯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個金餅子,這讓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這個金主在,雲琅自己並沒有花費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會想辦法再從長平那裡弄點錢。

    這是一個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後面的二層小樓上,兩邊是兩排尖頂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邊,將左邊留出來充當客房。

    樓前左側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轆轤,粗大的木頭上滿是繩子勒出來的印痕,看樣子已經用了不少時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個雅致的人,靠著牆邊還種了兩排竹子,竹子堪堪長成,三長高的竹子如同兩排遮陽傘,正好給不大的院子裡留下一片濃蔭。

    地上的青磚已經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兒小蟲正在用鏟子鏟地,估計是擔心雲琅會被這些青苔滑倒摔死。

    「應憐屐齒印蒼苔,小扣柴扉久不開,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啊不,一枝青竹窺鄰家……哈哈哈。小蟲,青苔別鏟掉了,留著,給某一個不喜歡走門的混蛋留著,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聽到這個變音期的公鴨嗓子,雲琅的眉頭就皺起來了。

    「你站在牆頭幹什麼?就算我不在乎,鄰家難道不會報官嗎?」

    「誰敢報?隔壁就是我家!」

    雲琅四處瞅瞅疑惑的道:「長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條街上!」

    霍去病從牆頭攀著竹子跳了下來,順手在小蟲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後笑道:「你難道不知道整條街都是我們家的嗎?」

    「混蛋!」

    「確實很混蛋,家太大,有時候會迷路,太大了也很沒意思啊。」

    「我是說你幹嘛在小蟲身上擦手?男女有別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蟲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誰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髒了,自然要找個地方擦。呶,給你一把錢,換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雲琅很生氣,可是作為當事人的小蟲,卻一臉嬌羞模樣接過銅錢,斂身施禮之後就跑了,她沒有被羞辱的自覺,反而因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亂如麻。

    就連梁翁夫婦二人,也靠在廚房門上傻笑……看樣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們就會把自家十二歲的閨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間。

    總體上來說,大漢國的實用性哲學在這個時候是佔了上風的。

    幾十年來的黃老哲學已經深深地影響到了這個國家。

    國家對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稅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倫理上的約束並不嚴格。

    歷經戰國,以及秦末大戰,在後來的軍閥混戰之後,丁口減少嚴重。

    每一個新興的王朝都會施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這個時代對於倫理道德的要求遠沒有雲琅經歷的後世嚴苛。

    在雲琅認為是過不去的事情,對大漢百姓來說屁都不算。

    想想兩千年來的倫理進化成果連屁都算不上,這就讓雲琅有些氣急敗壞。

    「我要西面的那一間!」霍去病指指二樓西面的那間涼房。

    「不成,那一間要改成茅廁的。」

    「你把茅廁修建在臥室邊上?」

    「對啊,這樣方便!」

    「你就不嫌臭?」

    「誰告訴你茅廁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駁一下雲琅,不過,考慮到這傢伙總能給人帶來驚喜,就決定等他弄完之後再做評判。

    既然隔壁是長平家,雲琅就覺得沒必要客氣,站在二樓上就能看見人家的後花園。

    十幾個造型威猛的獸頭噴出的水柱足足頭半尺粗,水柱砸在漢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轟鳴。

    有錢人家就是這樣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氣勢。

    「從你家接一個水管子過來讓我沖廁所行不?」

    「獸頭是陛下賞賜的,你要從上面接水槽引水沖茅廁?」

    「你家地勢高,我家地勢低,不從你家引水,難道讓梁翁每天提水上樓?」

    「對啊,僕役就是這麼用的!你每日沖茅廁能用多少水,讓僕役提水。」

    「我還要在茅廁裡洗澡……」

    霍去病乾嘔兩聲,揮揮手決定結束關於茅廁的談話,他今天是來告訴雲琅他舅母明日要過來。

    丑庸很自然的霸佔了樓下一層左面的房間,安頓好之後,就開始給雲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綠的茶葉泥,配上油炸過後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開水一煮,鮮香撲鼻。

    雲琅弄不到茶葉,這些茶葉還是從平叟那裡搶來的,炒茶是沒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剛開始還有些喝不慣,時間長了也就喜歡上了這種帶著鹹味的茶湯了。

    至於放糖去茶葉苦澀這種事情他已經不敢想了,陽陵邑的柞漿(蔗糖)是真正的價比黃金。

    「我想搬出來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幫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幫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來住。」

    「為何?大院子住膩味了?打算品嚐一下小戶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總有些人讓我看了不舒服。」

    「估計你要是搬過來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斷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斷你的腿。」

    「我會好好說的,就說是我自己想要過的寬鬆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會打斷你的腿,可能還有我的!」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0:58 PM 編輯

第四十六章 淮南王秘術

    在一個吃野菜已經成為日常的時代裡,吃一盤經過馴化的白菜,就是一種享受。

    其實薑汁菠菜這道菜是雲琅最喜歡吃的綠葉菜,至於薑汁白菜就差了那麼一點意思,主要是白菜發甜,沒有菠菜的那股子清爽味道。

    雲琅很希望已經出使西域的張騫能夠把他心愛的菠菜帶回來,不要讓這道菜到了唐朝才出現。

    他能想像的道,在西域,菠菜這東西一定長得漫山遍野都是……

    長平要來,家裡總要準備一點菜餚招待的,霍去病說的很清楚,長平過來的時候不用儀仗,不帶多餘的隨從,就帶著霍去病跟兩個宮女過來。

    這就是當通家之好來交往了。

    梁翁體弱多病的老婆很細心,一缸黃豆芽被照料的白白胖胖的……只可惜沒有菠菜……

    粉條也沒有……為了添加一點好看的顏色,只好用薺薺菜了。

    一勺子熱油澆下去,蔥蒜的香味就瀰漫了整間屋子。

    豆腐不小心做稀了,最後變成了豆花……不管了,霍去病也已喝了兩碗,估計長平也喜歡。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紅燒蹄膀,瓦罐子裡小火煨了一天,筷子輕輕一戳,就有晶瑩的油脂從紅亮的外皮缺口處流出來,噴香酥爛,輕輕一抖骨肉就會自動分離。

    沒有污染的大草魚本來非常適合紅燒,只可惜雲琅家裡的豆油太少,只好加了薑蔥清蒸,大火熏蒸之下,外面的魚皮爆開,露出裡面蒜瓣一般的白肉,沾上用蔥姜醃過醋水,這味道應該比什麼羊肉鮮美的多。

    雲琅沒見過大戶人家的廚子是怎麼做飯的,不過,就那兩個給長平打頭陣的侍女不斷流口水的樣子,雲琅就不再對長平侯家的飯菜抱什麼希望了。

    雞這個東西天生就適合燉湯,一砂鍋飄著淡淡油花,卻清澈透明的湯水,再配上一整只黃澄澄的肥雞,只要撒上碧綠的小蔥,就是一道再好不過的開胃湯水。

    「我舅母喜歡吃素!」

    已經開始吃第四個豬蹄的霍去病滿嘴油花,含糊不清的指導雲琅。

    雲琅面無表情的用勺子指指霍去病道:「你不是說從來不吃豕肉的嗎?」

    霍去病笑道:「以前哪知道豕肉這麼好吃。」

    因為是分餐,每種菜餚雲琅都做了兩份,一份專門給長平準備的,另一份是他跟霍去病的。

    有潔癖的霍去病現在已經對兩人吃一份飯菜沒有絲毫的抗拒了。

    在大漢以前,庖廚從來都是一個很高級的職業,甚至有過因為做飯做得好成為權貴的傳奇。

    只是這幾年風氣不好,人們漸漸不大看得起庖廚,認為這是賤業。

    不過主人親手做羹,本身就是對客人最大的尊敬,雲琅為了拍長平的馬屁,也算是無所不用其極。

    長平沒有動用儀仗,可是她的馬車本身就是儀仗,再加上一個喜歡耀武揚威的馬伕,僅僅走了一條街,大槐裡的所有官宦都知道了一件事新搬來的那家人與長平交情莫逆……

    站在門口迎接長平的時候,雲琅有一種屁股上被人蓋了章子的感覺,那個章子上還刻著公主專用四個字。

    什麼時候見長平,她都是一副母儀天下的模樣,即便是下馬車這種小事,她也能做到邁腿而身體不對,頭上的金步搖只是微微晃動,人就已經下了馬車。

    下了馬車還不抓緊進院子,而是朝四周斂身施禮,然後收穫一大堆「微臣不敢」的屁話。

    好不容易進了院子,總有長相妖艷男女僕人也不問雲琅這個主人,就往雲家不斷地塞東西。

    從吃飯的金碗銀筷到上好的白玉蓆子,酒水,乃至於鑲金嵌玉的屏風,馬桶,鋪地的紅氈一樣都不缺。

    長平笑瞇瞇的坐在上首,滿意的看著面前的佳餚,似乎非常的滿意。

    然後她就命服侍她的宮人,將雲琅跟霍去病面前的佳餚,一份份的賞賜給了那些送東西來的官宦人家。

    到了最後,雲琅跟霍去病面前就只剩下一盤子涼拌豆芽……

    「還算有心!」

    長平用雲家特有的銅勺子挖了豆花吃了一口,閉上眼睛仔細的品嚐,然後就命宮人去廚子那裡要秘方……

    五道菜吃了一遍,就要了五次秘方……

    霍去病跟狗腿子一樣的蹲在舅母跟前,一道道的講解,反正雲琅做飯的時候他就站在一邊看著,而且,他已經吃飽了。

    雲琅沒工夫吃僅有的豆芽,光是寫菜譜就用來一柱香的時間。

    等他放下毛筆,長平已經吃完了,正在擦嘴,還有些不好意思的說:「今天中午沒什麼胃口,沒想到晚膳倒是進的多。」

    雲琅很想回答她,是啊,能把五道菜差不多吃光的女人還真是不多見。

    長平是從來都不剩飯的,她剛剛吃完,手裡捧著霍去病敬獻的擂茶,吩咐宮人們把剩飯吃光,不准剩下一粒米……

    兩個宮人似乎也很開心,裝了兩大盤子米飯,然後就各種竊喜,看樣子不可能剩下什麼飯菜。

    「擂茶?這倒是新鮮,味道不錯,喝了五臟六腑都舒坦,走的時候拿一點。」

    話音剛落,見雲琅眼巴巴的瞅著她,莞爾一笑指著宮人帶來的籐箱道:「在裡面,看你猴急的樣子,一個小小的羽林郎就把你盼的脖頸都長了,可憐的……」

    雲琅很想罵人,又不敢,只好傻笑著打開箱子,瞅著裡面的鎧甲跟印鑒傻笑。

    「十天之後就跟去病兒一起去郎中令公孫敖那裡入籍,想要更大的官,就要看你自己了。侯府只能幫你打開大門,至於走到那一步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將相本無主,男兒當自強,我能做的,能幫的以此為限,男兒家不好扶持過甚,如果受不了軍中苦楚,就回來,少府還是能進的。」

    雲琅捧著印信施禮道:「長輩賞賜,雲琅無話可說,大恩不言謝。」

    長平笑瞇瞇的道:「小郎可曾在淮南停留過?」

    雲琅迷惑的搖搖頭道:「蔡地在西,淮南在東,雲琅未曾去過。」

    長平歎息一聲道:「想來也是,只是這豆羹之術你是從何處習來?」

    「豆羹?」

    長平見雲琅一頭霧水,就指指已經被宮人吃乾淨的豆腐腦碗。

    雲琅皺眉道:「這是豆花,也叫豆腐腦,如果用麻布包裹,放在木盒,壓上重物,就會變成豆腐,如果放在淺盤裡面繼續壓搾,就會變成豆乾。小子還從未聽說過什麼豆羹!」

    長平歎口氣道:「蔡地雲姓找不到你的蹤跡……」

    雲琅一臉黯然的從懷裡取出申報完畢的戶籍記錄簡牘遞給長平道:「我現在是京兆陽陵邑人氏。」

    「中山國亂,波及蔡地,逃戶無數,雲氏已經不可考。雲琅,你告訴我,你因何會淮南王秘術?」

    雲琅聽到長平說蔡地雲氏已經不可考,繃緊的頭皮立刻就鬆弛了下來。

    只是,淮南王秘術是什麼?

    長平繼續歎口氣道:「去歲,淮南王進京,給陛下敬獻了名曰豆羹之物,聽說是黑豆製成,我恰好在座,有幸分得一碗,與你今日所作豆花極為相似,只是一個干,一個稀,與你所說的豆腐更為相似,只是你做的豆花聞不到絲毫的豆腥味,也比淮南王敬獻的豆羹白潤的多,你做和解?」

    只要長平不追究蔡地雲家,雲琅就毫無畏懼,皺著眉頭小聲道:「淮南王是磨豆腐的?」

    「磨?」

    「是啊,把豆子泡水發脹,然後放在石磨上磨成漿,用麻布過濾掉渣滓,然後放進大鍋裡燒煮,如果此時不點鹵,就是豆漿,喝起來與牛乳相似,每日喝一碗有延年益壽之功效。如果將少量鹽滷水倒進豆漿裡面,豆漿就會變成豆腐腦也就是豆花一樣的東西,只要再把豆花挖出來,用麻布包裹,壓上重物豆腐就成了。」

    長平愣住了,過了片刻才道:「這麼簡單?」

    雲琅皺眉道:「這應該是人人都會的手藝啊,我還奇怪,家中老僕出去購買豆腐,他竟然沒有買回來,只好自己做,難道說……諾大的陽陵邑沒有豆腐吃?等等……您說的淮南王秘術就是怎麼做豆腐?」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01 PM 編輯

第四十七章 可憐的人

    迷迷糊糊的雲琅總覺得哪裡不對頭,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個想當皇帝想瘋了的人。

    難道說豆腐是他發明的?

    一個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國,研究什麼豆腐啊?

    雲琅別的迷糊,有一點卻很清楚,離淮南王越遠越好。

    在這個完全屬於偽帝劉徹的時代裡,誰敢跟他作對,只有死路一條。

    不論是匈奴王,還是大臣,還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順眼的,最後都死無葬身之地。

    長平公主走的時候,雲琅赫然發現,他居然答應了長平合夥開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種植豆菽之後的田地再種黍粟,收穫要高於去年種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脹氣,不耐受,因此一直作為牲口的口糧種植。吃了豆腐則不會有脹氣一說,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處顯出來了。這些天哪裡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來了,算你大功一件!」

    長平走的時候,交代的話有些語重心長,看得出來她的憂思很重。

    雲琅總覺得國家大事關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塊地買下裡,然後在上面種滿大樹荊棘糧食,果樹,弄一個大大的莊園,把可憐的太宰奉養到死,然後愉快的在大漢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這個時代裡高手如雲,酷吏如雨,陰謀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個心思重而且殺人不眨眼的大魔頭,不用擔心會被異族欺負,過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錯了,沒必要強出頭。

    世界上的能人異士無數,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歡出風頭的。

    丑庸關上大門,梁翁的老婆跟小蟲一起給雲琅做了一碗麵條,

    雲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飯,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頭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淚吧嗒吧嗒的掉了下來。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聽雲琅抽噎著道:「以後不要給我拿獨頭蒜……」

    籐箱裡的鎧甲很合身,這樣小的鎧甲軍中並不多,直到雲琅在胸甲裡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這傢伙把他的鎧甲拿來了。

    以前做夢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鎧甲,現在它就安靜的放在箱子裡,雲琅卻沒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雲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軍的武器已經是漢軍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國出品依舊是質量的保證,從這一點上看,大漢目前的戰爭潛力,還比不上大秦一統天下的時候。

    在高樓酣眠最大的好處就是容易中風,穿堂風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為什麼喜歡袒胸露乳在高樓上酣眠,雲琅覺得這些傢伙完全是為了出名而不顧自己的身體健康。

    到處漏風的房子睡一夜就傷風,鼻子塞得厲害,勉強起身之後,讓丑庸打來冰涼的井水,咬著牙把臉塞進去,全身打了幾個寒顫之後,渾渾噩噩的腦子終於漸漸變得清明。

    他最強大的武器就是腦子,現在是非常時刻,一個應付不對,就會成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漢廷尉府殺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寧可殺錯不可放過的典範。

    想要人家重視你,你就必須要對人家來說有用處,想要人家特別重視你,你就必須表現出相應的價值。

    因此,雲琅在籌建豆腐作坊的時候,非常熱心,強迫自己喝了一鍋小米粥的雲琅,一大早就開始繪圖,準備製造豆腐坊裡所需的所有器具。

    這一次,長平沒有直接把錢交給雲琅,而是派了一個管事過來,負責所有器物的製造以及錢糧的支出。

    至於開店的地方,就在長平侯府的後花園,他們在牆上開了一扇臨街的門,利用了靠著圍牆修建的一大排平房,這裡還有水,有陽光,有空地,作坊的場地問題就算是解決了。

    十幾個明顯是官家匠作的人在雲琅提出需要大量木桶,蒸籠,木盒之後,他們鋸木頭的聲響一天都沒有停止過。

    想要打造巨型鐵鍋,現在只有卓氏有這個實力,那個管事去了一趟之後,就臉色鐵青的回來了。

    大鍋的造價不菲……

    這是一樁讓人非常難以理解的事情,卓姬利用了長平的名頭才保住了陽陵邑的鐵器作坊,現在不知道發什麼瘋竟然敢為難起長平侯府來了。

    管事怒氣沖沖的去找主人去了,一副很難纏的樣子,雲琅覺得事情很不妙,卓姬是個傻蛋,平叟決計不是。

    沒有十拿九穩的把握,得罪長平就等於得罪了死神。

    平叟在日落時分來找雲琅喝茶,氣色灰敗,不斷地喝茶卻一句話都不說。

    「既然已經決定翻臉了,你現在就指望你們背後的人能夠幫你們挺住,如果挺不住,或者人家抽身走了,你們想死都沒地方埋。」

    「幫幫我,幫幫卓姬!」

    「我現在也很倒霉,別看當官了,還沒有白身的時候自由。人家要砍我,我連喊冤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人家會說對我執行的是軍法。」

    「丞相!」

    聽到這個名字,雲琅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一個嗝,然後整整一晚上就一直處在打嗝狀態中。

    「丞相啊!」

    丞相,秩萬石,月俸六萬錢,率以列侯出任。

    偽帝劉徹任命御史大夫公孫弘為丞相,因其無爵,封為平津侯。從此之後,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漢書?百官公卿表》云:「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丞相對百官有選舉、任官、黜陟、刑賞的權力。

    皇帝對丞相禮遇隆重。按照大漢任免丞相的儀式規定,皇帝本人親自出席朝會,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員必須到會。

    丞相晉見,皇帝必須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見。

    丞相奏事畢,辭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門。

    丞相病重,皇帝要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藥。

    丞相死後,屍體從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親自上門弔祭,並賜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見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現在的丞相就是廣平侯……薛澤。

    大漢朝的那些風雲人物雲琅多少是有些記憶的,比如田蚡,比如公孫弘,至於薛澤,說實話,他真的沒有半分記憶。

    「你覺得是薛澤厲害,還是衛青加上長平公主厲害?」

    「自然是衛青加上長平公主厲害,只是,長平公主發怒,卓姬與我最多沒了家產,一旦得罪了薛澤,明日就是我們的末日。現在這樣做不過是飲鴆止渴罷了。」

    雲琅奇怪的道:「他一個堂堂丞相,看上你們卓氏冶鐵什麼了?」

    「曲轅犁!」

    雲琅驚訝的道:「曲轅犁關你們卓氏什麼事情?要找應該找衛青或者長平才對啊。」

    平叟痛苦的道:「是在我卓氏出產的,丞相認為既然卓氏能造出第一架,就能造出第二架。」

    「那就去造啊,犁頭是你們打造的,廢品還留在你們手裡呢,照著樣子再打造一個不就完了?」

    「長平公主不許!」

    「那麼,長平知道不知道薛澤在打曲轅犁的事情?」

    平叟絕望的道:「我就是剛剛從長平侯府門過來,今天在那裡與卓姬跪在門口一整天,公主不見我們。」

    雲琅不由得笑了出來,看著平叟道:「人家兩個大貴族不願意硬碰硬,所以就只好逼迫你們了是不是?其實只要你們死了,這事也就沒了,對不對?」

    平叟慘笑一聲道:「確實如此!如果不是司馬相如為了當官把曲轅犁的事情說給了薛澤聽,也不會有我卓氏現在的困境。」

    雲琅笑道:「你覺得找我有用嗎?」

    平叟顫抖著雙手捧著茶杯喝了一口茶道:「老夫六神無主……」

    眼看著平叟佝僂著身體跨出門檻,雲琅苦笑一聲道:「我這裡還有一幅圖,圖上的器具名叫耬車,原本是與耕犁配套的播種農具……」

    話剛剛出口,雲琅臉色突變,指著面有愧色的平叟道:「你們做的好絕!」

    雲琅只覺得自己的太陽穴痛的厲害,眼前無數金星飛舞,這些天被壓下去的不適,一瞬間就全部湧了上來,努力的睜大了眼睛,眼前卻越來越黑。

    他最後聽到的就是醜庸的尖叫聲,丑庸的聲音一向很大,這一次卻聽得不是很清楚。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06 PM 編輯

第四十八章 夢境與現實

    孤兒院的那棟白色的三層小樓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如同神殿。

    神殿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柳樹,柳樹的枝葉繁茂,硬是在清朗的天氣裡遮出一片蔭涼。

    雲琅搖著小磨盤讓它轉的飛快,雲婆婆用大勺子往磨眼裡放泡漲的黃豆,一勺子黃豆下去,石磨周圍就有白色的豆漿流淌出來,最後沿著石磨的凹槽流進石磨下的一個鐵皮桶裡。

    磨豆漿是雲琅每天要做的工作,誰叫他是所有孩子中年齡最大的那個呢。

    胖嘟嘟的小朵把手指含在嘴裡,癡癡的瞅著鐵皮桶裡的豆漿,怎麼攆都不願意離開。

    她最喜歡喝豆漿了,當然,如果有剩餘的豆漿能做成豆花,她就更加喜歡了。

    只是雲婆婆手裡的笸籮已經空了,裡面並沒有多餘的豆子,也就是說,今天大家只能喝豆漿,卻不能吃到美味的豆花了。

    「婆婆,我想回去修飛機。」雲琅把最後一點豆子磨完之後就急不可耐的對婆婆道。

    雲婆婆的眼珠有些渾濁,不如以前那麼清澈,這是白內障的前兆,不過,雲琅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依舊不敢直視婆婆的眼睛。

    「行啊,累了就換一種活法,沒必要總是繃的緊緊的,你這孩子,什麼都好,就是不會跟女人打交道,這都是命啊。」

    「婆婆,不是我不好,主要是滿世界都是王八蛋,你的小琅被人坑的很慘。」

    雲婆婆笑了,只是牙床上缺少了兩顆牙齒,讓她的笑容顯得有些滑稽。

    「你呀,如果肯心黑一點,就不會被人家坑了,孩子,你是孤兒院裡最聰明的孩子。」

    「您也笑話我,我比小朵兒他們聰明我知道,因為現在除了我之外,別的弟弟妹妹都有殘疾,我跟他們唯一的區別就是我不會尿褲子。」

    「胡說!」雲婆婆探出濕漉漉的手在雲琅腦門上寵溺的拍了一巴掌。

    「都是婆婆沒本事啊,你本來有更加遠大的前程,卻因為我這個老婆子跟一群傻子弟弟妹妹,就近選了一個什麼狗屁學校啊,出來之後最好的前程就是修飛機,唉……說了你也不聽。」

    雲琅掏出手帕把靠在他腿上的小朵兒嘴角的口水擦乾淨,然後笑道:「修飛機沒什麼不好啊,至少薪水高,一個月能多買不少黃豆呢。」

    「屁話!你選擇修飛機只能給我們多買點黃豆,如果你能有更大的出息,豈不是可以給孩子們買花生,磨花生奶喝?如果能再出息一些,不就能把這座小樓給推倒重建一座?如果有大出息,婆婆還想去梵蒂岡朝聖呢。」

    「去啊,我不是剛剛給了您二十萬嗎?去意大利足夠了。」

    「混賬,那是你貪污來的錢,怎麼能用這錢去朝聖?用在孩子們的身上,還能化解你的罪孽,放在上帝的面前,只會讓地獄之門打開。」

    「哈哈哈,婆婆,我覺得我更喜歡地獄一些……」

    雲婆婆凝重的看著雲琅,沉重的道:「這是褻瀆!」

    「我覺得用地獄的手段解決問題更容易一些……婆婆你要去哪?」

    雲婆婆轉身走了,她走到哪裡,她的身後就變成了黑暗,走到哪裡,那裡的光明就會崩塌……

    雲琅驚恐的抱緊了小朵兒,小朵兒小小的身體卻如沙子一般從他的懷裡散碎,最後流的涓滴不剩。

    「婆婆」雲琅撕心裂肺的大吼一聲,翻身坐起。

    冷汗濕透了重衣,額頭的汗水小溪一般涔涔的往下流淌,雙目恐懼的盯著面前的磚牆,身體抖動的如同秋日的落葉。

    「小郎,您怎麼了,您別嚇我……」丑庸驚恐的聲音把雲琅從無邊的恐懼中拖拽了回來。

    他的眼珠子重新恢復了靈動,低聲道:「給我煮一碗薑湯,多放姜,三碗水煎成一碗,再給我多準備一些涼開水,涼開水裡加一點鹽,讓我再睡一覺,身體就會恢復。」

    丑庸慌亂的出去了,雲琅就看到了騎坐在窗欞上孤獨的喝著酒的霍去病。

    「我小的時候疾病纏身,非常的麻煩,我母親就給我起了去病這個名字,可能真的起作用了,從那以後我就很少生病。愉快的活到了現在。」

    霍去病的聲音聽起來淡淡的,似乎還有一點冰冷,他所謂的愉快,絕對不像他描述的那麼讓人歡喜。

    「沒那麼愉快吧?」

    「去你妹的,私生子能他娘的愉快到那裡去?」霍去病學說別人語言的天賦非常的強大。

    雲琅笑了,指指霍去病,再指指自己道:「差不多啊,我一直很奇怪,像你我這麼優秀的人,為什麼我們的父母好像都不太喜歡我們。」

    霍去病在確定雲琅不是在笑話他之後,點點頭道:「衛伉今天早上還說我是野種來著。」

    「我不是挑事啊,要是我絕對不會忍的。」

    「我沒忍啊,我把他的肋骨打斷了一根,看在我舅舅的份上,我要他記住,以後再敢說我一句,我就打斷他一根肋骨,聽仵作說人有二十四根肋骨,所以,他還有罵我二十三次的機會。」

    「你舅舅怎麼說?」

    「什麼話都沒說,他一般不管這些小事情的,只要別打死打殘。」

    「我能動手揍他嗎?」

    「為何?」

    「因為你舅母正在坑我。」

    「那你就揍錯人了,你該去揍平陽侯曹襄,那才是我舅母的兒子,唯一的兒子。」

    「那人好揍不?」

    霍去病歎口氣道:「不好揍,主要是因為這傢伙病的海枯石爛的,估計你一拳頭就能活活打死他,死掉一個關內侯,還是曹參的後人,不抵命實在是說不過去。」

    「那就算了,給一個死人抵命一點都沒意思。」

    「那個耬車給了吧,我們他娘的實在是太小了,狗屁的能力都沒有,看以後吧。」

    「可以,請長平公主幫我在上林苑驪山下,渭水邊要一塊地,我打算在那裡實驗新農具,當然,實驗完畢之後,那塊地應該屬於我私人。」

    「多大?」

    「不超過三千畝,少了無法試驗出效果。」

    「理由?」

    「這個就需要你舅母自己去找了,我只要去那裡劃地就好。」

    「為什麼一定是上林苑?」

    「我一無所有,只敢跟陛下要他的地,也只有陛下在滿意新農具之後才會心甘情願的給我土地,且沒有後顧之憂。如果不小心要了別人的地,我擔心性命不保。」

    霍去病冰冷的臉上浮現出一絲笑意,拍拍雲琅的肩膀道:「好主意,等我獲得了軍功,我們一起在上林苑裡置辦莊園,驪山腳下,渭水邊上,確實是一塊好地方。」

    「順便告訴你舅母,豆腐作坊的工藝,器具我已經弄好了,只要按圖索驥就沒有問題。至於合股就算了,請你舅母折算成銀錢給我,我想要去種地。秋日草木枯黃之後,正好放火燒山,灰燼可以肥地,只要趕在上凍之前把土地翻好,明年開春就不會耽誤農事。」

    霍去病笑的咕咕的如同貓頭鷹,用力的拍打著雲琅的肩膀道:「早就告訴你不要過於展露鋒芒,滿陽陵邑里基本上沒好人,你拿出來的好東西越多,惦記你的人就越多。

    這一次是那個司馬相如拿你的元朔犁向薛澤邀功,薛澤在聽說這事是我舅母在操辦,立刻就打了退堂鼓,然後,哈哈哈,然後你就被人家裝坑裡了。我以為你起碼會置之不理,或者見死不救,最好的結果就是你能向我舅母哭訴哀告,沒想到你居然入彀了,這完全出乎我的預料之外了。別說我,就是事情的始作俑者我舅母也愣住了,她只是想試試你人品,結果……哈哈哈,她現在尷尬的都不知道怎麼見你。」

    「少替你舅母說話,皇家人天生就是陰謀家,整天一步三計的算計人,她才不會有內疚這種感覺,意外可能是真的,至於尷尬,還是算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過啊,我舅母對我說「你可以為友」,這句話出自我舅母之口,算是對你人品的最高褒獎了。」

    霍去病這一次離開的時候沒有跳窗戶,雖然還是有翻牆的壞毛病,卻用了梯子。

    他剛走,梁翁全家以及丑庸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圍在雲琅身邊像是在哭屍體。

    「城裡不好待,等我病好之後我們就去城外種地去,安安靜靜的過自己的日子……」

    梁翁連連點頭道:「種地好,種地好,關上大門就是自己的天地,好人經不起外面這些人的折騰。

    老奴還想伺候小郎長大,成親,開枝散葉呢。」

    只有丑庸噘著嘴道:「我們幾個也種不了多少地啊。」

    雲琅笑道:「你看我的樣子像是能趕著耕牛種地的人嗎?」

    梁翁嘿嘿笑道:「傻大女,小郎自然能找到種地的人。」

    丑庸這才露出了笑容。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08 PM 編輯

第四十九章 劉徹的大嘴巴

    耬車,是一種播種工具,就是因為有了這種農具的出現,田野裡的麥子,高粱,谷子,糜子一類的作物才會形成整齊的行列。

    排成行列而不是一大片種植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通風,這對作物生長極為有利。

    樓車的出現,對於減輕農人耕作強度,以及提高作物的產量都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

    為了把這一段話寫在簡牘上,雲琅用了七八斤簡牘,如果算上先前樓車的構成以及製作方式,使用的簡牘足足有五十斤。

    「因何會寫的如此繁瑣?」

    「工藝流程不敢刪減,只求最詳。」

    「你家門外的那一箱金子你真的不收?」

    「為什麼不收?當然收!還有那一箱子茶餅也不會放過。」

    「卓氏的賠禮非常有誠意啊。」

    「都是小人物,也都是傀儡,有什麼好生氣的,只是從今後,只在金錢上有往來就可以了,至於人情,已經被他們消耗光了。」

    東西被丑庸跟梁翁費力的抬上二樓,人卻沒讓進來。

    霍去病打開箱子,驚訝的吼叫道:「你家的金子為何成色如此之好?」

    說著話還往自己懷裡揣了兩個金錠。

    「知道是我家的你還往自己懷裡揣?如果你舅母肯讓我把她家的金子全部重新冶煉一番,兩成的火耗,就能把金子全部變成這個模樣。」

    霍去病計算了一下,然後疑惑的道:「這樣一來我舅母沒有什麼損失,你也沒有什麼好處啊,你為何如此熱衷?」

    雲琅看著箱子裡的黃金迷醉的道:「我就是喜歡黃金金燦燦的模樣,這才是財富的本來面目,灰不拉幾的東西怎麼能表現出黃金的價值?」

    霍去病舉著兩錠黃金仔細的在太陽底下研究,被雲琅一把奪過來丟進箱子。然後一屁股坐在箱子上,他覺得再讓霍去病研究下去,他的金子還會減少。

    「我舅母進宮去了,成不成的等到她回來就知道了,當今陛下的心思很難猜,沒人知道他想些什麼。很多自以為瞭解陛下的人,現在快死光了。田蚡的大兒子昨天也倒霉了,武安侯的爵位被革除了,陛下似乎正在有計劃的清除關內侯爵。」

    「所以說要上林苑的土地有難度?」

    「這就要看陛下對耬車跟你以前進獻的元朔犁有多重視了。」

    雲琅心裡很著急,他很擔心太宰的老毛病會復發,這一次出來的時間太長了。

    然而,他什麼都做不了,只能被動的等待,這種命運被人家決定的感覺,雲琅已經很習慣了,就目前而言,他還沒有打破樊籠的能力。

    中午的時候身體依舊虛弱的雲琅勉強喝了一碗粥就躺下休息了。

    霍去病則回到長平侯府幫雲琅打聽消息,他一直不明白雲琅為什麼一定要把家安在上林苑,無論如何都想不通,只好聽之任之。

    雲琅躺在床上,腦袋裡卻如同開水沸騰一般,將來到陽陵邑之後自己的行為過濾了一遍。

    基本上沒有大的漏洞,除了那個喜歡研究豆腐的王八蛋淮南王害他遭受了池魚之災以外,沒有什麼太出乎他預料之外的事情。

    蔡地雲氏,只是史冊上一段話,雲琅以前研究自己姓氏的時候看過,他甚至記不清楚那段話說的那個時代。

    長平的調查有了一個明確的結論,那就是查無此人。

    這具青澀的身體,給了他極大的方便,如果不是因為年紀的緣故,他相信,以長平的謹慎,他一定會繼續深挖下去的。

    長平坐在回家的馬車上也在思量雲琅的問題。

    這個少年給了長平太多的驚喜與驚訝,有時候讓長平覺得這個少年人就不該屬於這個世界。

    他的談吐,行為,禮儀,學識全部證明,他不是一個平民子弟。

    想要調教出這樣一個懂百工,通曉四藝的人首先就應該擁有一個博學的老師。

    然而,蔡地卻因為中山國之亂,已經成了斷壁殘垣,不論有沒有雲氏的存在,終不可考……

    不論是新式冶鐵法,新式記賬法,還是曲轅犁,亦或馬上就要出世的耬車,這些新的事物給了大漢極大的幫助,所有的物事都找不到出處,讓雲琅的身份籠罩在一團迷霧中。

    長平知道,自從大漢統治世界之後,這片國土上的名山大川中,還隱藏著無數的隱士。

    這中間或許就有雲琅的老師。

    在大漢沒人敢輕視這些無名隱士,當年商山四皓出山,一舉奠定了高祖太子劉盈的皇儲之位,這讓大漢皇室記憶深刻。

    長平已經不再懷疑雲琅是淮南王的人,只要看看他敬獻的這些東西,再說他是淮南王的人就是一個大笑話了。

    如果淮南王手上有了元朔犁跟耬車,他早就名滿天下,被百姓視作賢王。

    皇帝對絹帛上的耬車視若珍寶,大匠作親自領命按照圖紙製作耬車,並且將元朔犁與耬車視為皇國最高機密,直到施行天下之後才會解開。

    雲琅要求的上林苑土地,皇帝一口回絕,直到長平再三解說有必要在皇家禁苑裡面建立一座司農寺農莊,皇帝才勉為其難的答應,在驪山腳下,渭水之濱劃出一塊三千畝的土地,專供研究培植張騫得自西域的那些良種。

    「兩千萬錢!這就是這三十頃荒地的價格!」長平看了面前這個臉色蒼白的少年良久,才緩緩說出了皇帝的原話。

    「這麼說,農莊不但要為朝廷免費培植新莊稼新作物,還要用關中良田價格的十倍來購買這一片荒地,公主,這是陛下的另一種拒絕方式嗎?」

    長平公主點點頭道:「應該是,這還是陛下看在你已經是羽林郎的份上給的恩賜。當然,這價格是陛下隨口說的,陛下說完之後自己都笑了。但是啊,君無戲言,假如你真的拿出兩千萬錢,這塊地就是你的,且無人敢動你的土地分毫,即便是我漢家皇族也不能。」

    雲琅忽然笑了,蒼白的臉上浮起兩坨紅暈,這讓這個少年在這一刻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兩隻拳頭握的緊緊的,青筋暴露,微微有些顫抖,只是臉上的笑容依舊和善。

    「就憑陛下開了口,這三十頃地就值兩千萬錢,再加上長久兩字,這塊地我買了!」

    雲琅的拳頭還是重重的敲在案几上,只是表情變得有些猙獰!

    雲琅的表情變化全部落在長平的眼中,她端起擂茶啜飲了一口笑道:「你得先有兩千萬錢!」

    「我只有大概兩百萬錢!」

    「不錯啊,十來歲的少年一口氣拿出兩百萬錢的可不多。

    剩餘的一千八百萬錢你打算怎麼辦?」

    雲琅撓撓腦袋尷尬的瞅著長平道:「能不能先欠著?」

    「哈哈哈哈……」

    長平笑的花枝亂顫,胡亂用手指指著雲琅上氣不接下氣的道:「欠陛下錢的人你算是我國朝自開國以來的第一個。」

    雲琅笑道:「這沒有什麼可笑的,只要運作得當,兩千萬錢沒有您想的那麼多。

    國朝為籌措軍資鬻爵的時候兩千萬錢只不過是民爵樂卿的價格,不算多。(漢武帝有鬻爵的習慣,價格奇高。)」

    長平笑道:「鬻爵是國朝大政,豈能與土地相提並論?你先想想怎麼弄到一千八萬錢吧!」

    「真的不能欠錢?」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耬車沒有賞賜嗎?」

    「有,所有財物本宮為你換成錢財,大約一百萬錢。

    如果你還有耬車一類的東西要賣,可以直接找本宮,總會給你一個好價錢。

    時間不急,陛下既然已經許諾了,只要你有兩千萬錢,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劃地。」

    長平走的跟上次一樣愉快,沒有半點尷尬或者要幫助雲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說的完全不同。

    雲琅歎了口氣,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個人的價值搾乾,是不會鬆開魚餌的。

    「陛下發話了,你現在就算是想不買也不成了。」霍去病帶來了一個不算大的箱子,裡面放著十幾個顏色各異的金錠,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蘆就有七八個,估計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禮物。

    「在大漢最賺錢的買賣是什麼?」雲琅將小箱子還給了霍去病,他很缺錢,但是啊,缺的是兩千萬錢,不是霍去病手裡的幾十萬錢。

    「東海有魚鹽之利,本一而利十。」

    雲琅搖頭道:「算不得,區區十倍利,就要冒著違反國法被殺頭的危險,我們不幹。」

    「朔方牛羊滿坑滿谷,匈奴不知買賣,常常以一柄鐵刀就能換取良馬兩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雲琅搖頭道:「匈奴喜怒無常,這樣的生意做起來,被匈奴人搶劫殺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聽說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顏色周正的扶余奴,經常獲利千倍,萬倍。」

    雲琅已經不指望霍去病能給出一個好的答案了,原來,捕捉高句麗人為奴,從高句麗這個國家還沒有建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

    「難道還有更加賺錢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氣,他在軍中也算是見多識廣,這些法子都是聽校尉們閒談的時候說起的,被雲琅鄙視,讓他很不舒服。

    「其實我有一個能在最短時間中賺大錢的法子,就怕這事開始之後,就再也收攏不住了,我們如果干了,遺臭萬年是肯定的……」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6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14 PM 編輯

第五十章 良心,是賺錢的毒藥

    雲琅才把如何買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說了,這個非常具有正義感的少年就把雲琅按在地上,掐著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這事忘掉。

    「誘之以利,驅百姓不勞而獲之心聚斂錢財,堪稱喪心病狂!流毒天下!」

    這就是霍去病對賣彩票這事的看法。

    「你看不習慣,你信不,我要是給陛下出這樣的主意,他說不定就會把那塊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給他提供了一條民不加賦而國用足的好辦法。不用官家出面,找一個豪商出頭,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證,一年弄幾億錢不算什麼。」

    「不行,你要是缺錢,我們一起想辦法,這法子絕對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們將來還要建功立業彪炳史冊,不能因為這件事就壞了名聲。」

    霍去病的態度非常的堅決,可見這傢伙也是一個心理不夠強大的廢物。

    想了好一陣子,雲琅不得不承認自己也他娘的是一個沒用的廢物,因為他也不敢把這法子在這個經濟全靠農耕的世界裡傳播出去。

    會死人的……絕對會死人的,可能會死好多人……

    「以後這種變態的法子不能想。」

    「我剛剛還在想著把這個法子賣給你舅母呢!」

    「她也不會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錢很多,我舅母的錢更多,他們不會用這個法子斂財的。」

    「我說賣給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給我錢,我就把這法子賣給卓姬這些商人!」

    「你這是要挾!」

    「對啊,你看看我這些天過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挾的有多可憐了。只許她要挾我,不許我要挾她,沒這個道理吧?」

    霍去病捂著耳朵大聲道:「換個法子,換個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們一起上陣撈軍功,軍功還是很值錢的。」

    雲琅苦笑一聲,攤開腿坐在木地板上,傷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飯慢慢的吃,紅高粱米飯吃起來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類的葉子,不但味道苦澀,還需要嚼很長時間才能吞下去,兩片臘肉被切的如同紙一樣薄,幾乎是透明的,舌頭舔一下就化了。

    這在後世,估計金貴一點的豬都不願意吃。

    自從雲琅站在二樓大吼我怎麼這麼窮啊,梁翁,丑庸兩個就再也不準備好吃的飯食了,雲琅還有高粱米吃,他們四個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飯。

    梁翁非常樸素的認為,小郎之所以喊窮,純粹是因為大家把小郎吃窮了。

    家裡的錢財是用來買地的,這一點全家都知道,勒緊褲腰帶買地是他們心中再正確不過的行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後永遠都不會餓肚子。

    為了將來的富足,他們心甘情願現在吃苦。

    霍去病對這樣的飯食似乎很適應,一大碗高粱米吃乾淨之後,又把那些粗糙的綠菜塞嘴裡三兩下吞嚥下去之後笑道:「還是比軍中的飯食可口。」

    雲琅吞下最後高粱米,放下碗筷瞅著碗裡的剩下的幾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製作出一種新式軍糧,你舅舅願不願意出錢購買?」

    「不用,將士出征,一伍攜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乾三斤,醬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騎兵呢?

    「倍之!」

    「這能吃飽?」

    「山野有飛禽走獸可供獵取。山澗有野草木芽可供撿拾。」

    「你們是野炊還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戰!好了,你就不要打軍伍的主意了,軍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動分毫。」

    雲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著窗外的夕陽道:

    「還是賣彩票來錢快,在這世上,只要想當好人,就一定會委屈自己,忍受磨難只為求一個心安。那些壞事做盡的人卻個個活的龍精虎猛,快活無邊的,真是羨慕啊!」

    霍去病小聲道:「其實沒必要這麼著急的,我舅母其實正在為你想辦法呢。昨日舅母回府的時候對我舅舅說,你是一個長著七竅玲瓏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見。雖然放之朝野會是國家的蠹蟲,放之鄉野一定是百姓的禍患,卻一定要供養起來,一旦國朝需要,就能解決大問題。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遲早會解決這事,甚至不用你花錢。

    雲琅堅決的搖頭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幫著我把地拿回來了,我以後一定會還錢,你知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最貴的就是不要錢的東西。」

    「我舅母都誇你是國士了,你還要怎樣?」

    「算了,不跟你說了,國士一般都是死後才被稱為國士的,活著的沒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雖然聰慧,到底還是年幼,弄不明白雲琅話裡的意思,見雲琅聽不進去自己的話,就打算離開,他沒有求這人聽他說話的習慣。

    雲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幫我弄匹好馬,我最近要出一趟門。」

    「去哪?」

    「去天上!」

    「滾!」

    霍去病罵的很厲害,第二天的時候,還是騎來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馬。

    「這匹馬溫順。」

    雲琅騎上這匹馬,在城裡溜躂了一圈之後,終於確定,霍去病說的是實話,這匹馬確實很溫順,根本就不會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會走!

    「小郎,這是一匹專門供婦人女子騎的游春馬,從小就被繩子綁住四隻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會摔跤,慢慢的,它就不會跑了。」

    梁翁愛惜的洗刷著家裡的第一匹馬。

    丑庸跟小蟲聽說這是一匹給女人騎的馬之後,就不願意走開,站在一邊躍躍欲試的準備騎馬。

    雲琅回到房間準備回驪山的東西,山裡缺少的東西都被他裝在一個很大的包袱裡面,到時候只要綁在馬背上就能走。

    其實沒有什麼好準備的,山裡的物資可能還比陽陵邑豐富一些。

    一些膏藥,點心,水酒,調料,被捶的很軟的麻布,兩件深衣,兩頂帽子,被雲琅裝在背包裡,還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掛在馬脖子兩側。

    家裡的黃金在雲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給了長平,就算是定錢。

    收拾好了之後,雲琅就坐在露台上,瞅著丑庸跟小蟲輪換著在院子裡騎馬。

    她們真的很開心,銀鈴一般的笑聲充滿了小院子,讓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氣。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樓,坐在雲琅對面小聲問道。

    「嗯,明天進上林苑,去看看我們的莊園該選在那裡才合適。」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裡一大筆錢買地,雖說是在置辦傢俬,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擔心會傷了家裡的元氣。」

    雲琅笑笑,從袖子裡取出一個小包袱遞給梁翁道:「這裡有一錠金子,兩錠好銀,你收好了,就作為家裡這段時間的花用,至於銅錢,全在樓上的小箱子裡,鑰匙在丑庸那裡。我不在的時候,你們輕易不要出門,就在家裡按照我留下的圖樣翻修我的房間,霍去病會時常過來,如果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事情,告訴霍去病,他自然就會幫你們出面。」

    梁翁接過小包袱,當著雲琅的面打開,確認裡面的金錢與主人說的一致,就收進懷裡,躬身道:「小郎儘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緊守家院,等小郎回來。」

    雲琅笑著點點頭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驚一乍的醜庸身上。

    直到這時候,雲琅才覺得丑庸跟小蟲都很小,她們還只是孩子。

    這個時代的糧食是自然成熟的,至於人,卻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歲落紅之後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歲就可以擁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著小小的妻子滿街亂逛的場面數不勝數。

    看著他們一個個用成年人的口氣說話,辦事,雲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們卻是認真的,非常的認真,因為,這就是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命運。

    雲琅是一隻在畫面外面飛動的蝴蝶,他不屬於這張圖畫,不論他怎麼煽動翅膀,畫裡面人,鳥,魚,蟲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擾。

    這讓他有一種極為深奧的自豪感,就像一個隱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著芸芸眾生,如同神祇一般的俯視。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19 PM 編輯

第五十一章 定計

    披上羽林郎的紅斗篷,就該縱馬狂奔,這不關囂張不囂張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讓斗篷飄起來,如此才能彰顯羽林郎之威。

    游春馬自然是跑不起來的,雲琅的披風就只能有氣無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從來就沒有不囂張的羽林郎!

    因此,守規矩的雲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頭大馬從雲琅身邊昂嘶一聲就過去了,踢起來塵土籠罩著他,等游春馬從塵土裡出來之後,他早就變得灰頭土臉。

    「窩囊!」

    一個羽林騎從雲琅身邊走過,鄙視的眼神差點把雲琅從馬背上弄下去。

    他回頭一看,身後全是羽林騎,看鎧甲的樣式都是些小卒,鎧甲遠沒有雲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宮騎,最重上下尊卑,雲琅這個羽林郎在前面不願意快走,他們也只好跟在後面慢慢走。

    游春馬是馬匹中最好看的一種馬,肥碩健壯,整潔,再加上剛剛被丑庸跟小蟲整理過鬃毛,那些羽林軍雖然心有不滿,卻不敢上前打擾。

    只是剛剛被駐紮在細柳營的北營軍超越,才讓一個脾氣爆燥的羽林爆發了。

    雲琅笑道:「有緊急公務的就趕緊滾,沒有緊急公務的就一起走走。」

    一個年齡看起來二十來歲已經是人群中最大的一個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屬那一營,卑職在羽林已經三年了,還是第一次見到您。」

    雲琅取出印信丟給那個羽林道:「我叫雲琅,剛剛加入羽林,還沒有去公孫校尉那裡點名,你看著眼生很正常。」

    看過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將印信還給雲琅,拱手道:「原來是擊敗了霍去病的雲郎官,孫沖見過郎官。」

    雲琅笑道:「還沒有在校尉那裡報名入帳,還算不得羽林,孫兄客氣了。」

    孫沖有些苦澀的道:「未曾報名,已經官至羽林郎,雲兄好運氣。」

    雲琅見孫沖說的苦澀,噗嗤一聲笑道:「沾了長平公主的光,否則我沒資格入羽林。」

    聽雲琅這麼說,孫沖臉上的晦暗之色頓時就消失了,在馬上坐直了腰身,點點頭道:「原來如此!既然郎官喜歡慢慢觀賞美景,我等就不打擾了,日後營中再會。」

    說罷就隨便拱拱手,帶著一群羽林沿著大路狂奔而去,又給雲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塵。

    這一次,雲琅是有準備的,灰塵剛起,他就用斗篷包住頭臉,等灰塵散去之後,才掀開斗篷,那些羽林已經跑得不見蹤影。

    這就是雲琅想要達到的目的。

    沒必要跟這群人過於親近,按照史冊記載,最早的一批羽林戰死的概率大於九成九,萬一跟他們成朋友了,以後會非常的傷心。

    對於那些為國戰死的英靈,雲琅總來都是報以最大的尊敬來對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願意自己身邊的人成為英靈,他不敢想像那是一種怎麼樣的痛惜……

    說明自己是依靠長平公主的威勢進的羽林軍,一來可以讓那些經過千錘百煉之後才成為合格羽林的將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來,關係戶的名聲出去之後,將會減少非常多的麻煩,同時獲得一部人的理解,很顯然,孫沖就很理解雲琅,一個沒本事的關係戶而已,或許能佔一時的先機,卻對他們這些想要從軍中撈取戰功光宗耀祖的人沒有威脅。

    就雲琅騎游春馬的樣子,都不可能被選中送上戰場。

    有了長平公主的名頭,即便是公孫敖都不會對雲琅太過分。

    最多視而不見……恰恰,這是雲琅最喜歡的一種存在方式。

    聽霍去病說,羽林會把最好的戰士送去軍中,然後,最好的戰士會在軍中衝鋒陷陣,所向披靡。

    冷兵器時代裡,最勇猛的戰士往往是人家重點照顧的對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顧的對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來書寫成的。

    雲琅期望羽林軍成為大漢的中流砥柱,因為這是他心中謀劃最重要的一環,也是他唯一能讓皇帝忌憚並且永遠關注他,卻不會傷害他。

    關中的麥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裡如同癩子的頭皮。

    沒毛的地方是已經收割的麥田,沒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裡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讓人看著就歡喜。

    這一次,雲琅沒有走進糜子田采火穗吃,守衛在田地邊上的宮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著每一個路人,防止他們走進田地裡偷谷子。

    農忙時節,山林裡的獵夫們不見了蹤影,再加上雲琅的紅披風有鬼神辟易的效果,總之,他一個獵夫都沒有遇到。

    傷害羽林的後果是可怕的,不論是國法還是羽林中別人的都不會放過兇手。

    而羽林中人處置這種事情的時候,一般都是以事發地為圓心畫一個圓圈,然後把圓圈裡的所有生物統統幹掉。

    襲擊建章宮騎與謀反同罪!

    游春馬很聰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後,就不願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對它有著天然的威懾力。

    不過,這種馬也非常的死心眼,當雲琅跳下馬牽著它前進的時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著走,雖然很驚慌,每一步卻踩得很穩。

    雲琅沒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個獵夫的小屋裡準備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確定身後有沒有人追蹤。

    這座死過人的木屋,很顯然被獵夫們拋棄了,裡面再也沒有準備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裡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結成塊。

    雲琅拖來了一顆枯樹,用寶劍砍成柴火,不一會就升起來了一堆火。

    傍晚的時候,山嵐陣陣,風從平原上,河面上吹過來,引發了陣陣松濤。

    一個人的時候,雲琅總是非常的自在,不論是煮茶,還是烤肉,都得心應手。

    游春馬越來越不安,雲琅笑著忍住了想要呼喚大王的衝動。

    他相信,只要他走進松林,老虎大王就該收到他到來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會知道,他或許不相信雲琅會出賣他,卻一定會探查一下雲琅有沒有被有心人盯梢。

    飯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麵條,雲琅的米飯,老虎的豬腿一樣都不能少。

    當游春馬驚懼的圍著雲琅轉圈子的時候,就聽門外有人道:「把馬牽出來,要不然一會被老虎嚇得屎尿齊流的,還怎麼吃飯。」

    聽到這個熟悉的聲音雲琅心裡就暖和,剛剛把門打開,就被老虎撲倒在地上,好在,他很有先見之明的戴上了一張面具,才逃過老虎的舌舔。

    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馬的韁繩,將它牽了出去,這才沒有波及到剛剛做好的飯食。

    跟老虎親熱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溫熱的豬腿上,把豬腿叼在一塊乾淨的木頭案子上,這才用兩隻爪子按住開始大嚼。

    「又長高了一些,咦,從哪裡弄來的羽林軍服,還是郎官!」

    雲琅把印信遞給太宰,得意的道:「偽帝劉徹給的。」

    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這是昔日大秦的宮騎的腰牌,去掉了最上面的秦鈕,就成羽林郎官印信了。這次出去有什麼收穫?」

    雲琅笑道:「收穫就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資格購買驪山腳下,渭水之濱的土地,倒霉的就是偽帝開價兩千萬。」

    太宰咬咬牙道:「如果變賣遺物,應該可以湊齊這筆錢。」

    雲琅嘿嘿笑道:「少傻了,這是人家在為難我,我一個孤兒,要是能輕易地拿出兩千萬錢,人家才會懷疑呢。說白了,根本就不是錢的事情,皇帝跟一個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話。」

    「那該怎麼辦?」

    「其實是好事,你別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壞毛病。只要我憑借一己之力賺到了兩千萬錢,這塊地就鐵定會屬於我們。我現在要做的就是慢慢敲定腳跟,讓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最後做成這一樁可笑的買賣,並且讓他成為鐵一樣的事實。」

    太宰歎息一聲道:「我久在深山,對這些已經非常陌生了。」

    雲琅瞅瞅太宰已經大半花白的頭髮,心頭一軟低聲道:「我來辦,你不用擔心,我不在的日子裡,你可曾發病?」

    太宰苦笑道:「都是賤毛病,你在的時候心神鬆懈,萬病齊發,你不在的時候,我就什麼事情都沒有。」

    「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頓都不能少,我們還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上修建一個大大的莊園,讓這裡成為人煙密集之地,只要經過幾年改造,我想,即便是當年修建皇陵的人復生,也認不出這裡的原貌。將始皇陵從天外天搬進人間,才是對他最好的保護。」

    太宰點點頭道:「你是對的,我們以前只是簡單的防護,只要有人進來,就會被斬殺,這些年死在這裡的人越來越多,終究有一天,會被人看出蹊蹺來的,殺人隱瞞,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8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22 PM 編輯

第五十二章 騙人是一輩子的事情

    跟太宰在一起算是雲琅最輕鬆的時刻,端著飯碗邊吃邊聊,讓他很容易就找到跟雲婆婆在一起的感覺。

    不論說的是什麼,對不對,都不用顧忌,就像他以前跟婆婆討論貪污這種事情一樣。

    婆婆只會跟雲琅討論此事可行不可行,而不會在道德層面指責他。

    只因為婆婆對雲琅的品質有著絕對的信心,但凡有一點可能性,他都不會去幹這種事情。

    話說到這裡的時候,很多人可能會對他們兩個人的道德一起發出質疑之聲。

    只可惜,在很多時候,不是你想當好人就能當好人的。

    當雲婆婆為讓所有孩子吃飽飯,有衣服穿,有機會治療,山窮水盡之時去賣血,去跪地求人的時候,雲琅就不認為自己的貪污是什麼可恥的事情。

    拿到那些所謂的髒錢也沒有任何的不安,只有無盡的喜悅。

    天大地大,先讓弟妹們吃飽飯才是最大的道理,至於別的,再說吧!

    只有當婆婆跪在簡陋的十字架下整夜懺悔的時候,雲琅才會難過。

    不是為自己的行為難過,而是為自己不能弄到更多的錢財而難過……

    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全都是所謂的精緻利己主義者。

    別人,乃至他的女朋友這樣指責他的時候,他一般都是沉默不語的。

    無論如何貪污都是錯的……這個最正確的普世價值觀讓雲琅所有想要辯解的話最終都堵在喉嚨裡,一個字都出不來。

    「老虎給你斷後的時候,發現了兩個身份不明的人,不過,他們距離你很遠,只知道你進入了這片山林,卻不知道你在山林裡幹什麼。

    在他們想要走進山林的時候被老虎嚇跑了。」太宰吃了兩口麵條就放下飯碗,擔憂的對雲琅道。

    雲琅一邊吃飯一邊含糊的說道:「長平公主對我的來歷一直抱有懷疑,卓氏冶鐵作坊的陰陽門下平叟也對我的來歷持懷疑態度。追蹤我的人不外乎來自他們兩人。不要緊,只要他們沒有看到你,我總會自圓其說的。」

    「問題是謊言就是謊言,總有被戳穿的一天。」

    「那不一定,我如果能夠持之以恆的騙他們一生,謊言也就會變成真實。」

    「你確定你能騙他們一生?」

    「這是我努力的方向。」

    「不回去看看?」

    「不看了,我來就是來看你跟老虎的,該看的全看了,明天就該測量這片土地,看看莊園究竟該安置在那裡比較好。」

    「安置莊園的地方一定要避開陵寢,也不能損害靈丘,你下回再來的時候,我帶你進一遭皇陵,方便你確認。」

    聽太宰這麼說,雲琅皺起眉頭道:「怎麼還沒有把墓道封死?」

    太宰歎息一聲道:「始皇帝留下遺旨,說他還會回來的!」

    雲琅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腦門上痛苦的呻吟道:「你信嗎?」

    太宰的眼神有些忽閃,低聲道:「信吧,畢竟徐福當年敬獻了不老藥的。」

    「帶著三千童男女遠渡重洋的徐福回來過?他敢回來?」

    「始皇帝大葬的時候回來的,還親自將一枚不老藥放進了始皇帝的口中。」

    「哦……你看,這就是騙人有始有終的典範,我想,做完這件事之後他一定披髮入山,不知所蹤了吧?」

    「沒有,當場伏劍自殺……;臨死前還說自己會歸來,始皇帝也會歸來!」

    雲琅呆滯住了。

    過了片刻才欽佩的道:「吾輩楷模!」

    太宰猶豫了很久,才對雲琅道:「按照太宰法度,每一任死去的太宰都會被安置在皇陵裡面,我這一生已經完蛋了,你如果想要放下斷龍石以絕後患,我想,我想留在裡面……」

    雲琅再一次放下晚飯歎息一聲道:「沒好好活過,那就好好的活,怎麼就要一條道跑到黑,把自己的一生弄得如此悲傷,也要讓我傷心?」

    太宰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輝,興奮的拉著雲琅的手道:「如果你不是用那種神奇的方式出現,我只會認為我的死亡只是殉葬。自從我發現你從半空中平白出來,我就覺得神靈確實是存在的,太玄奧了,你不知道,當我發現你被燒焦之後都能重現生機,差一點以為你是始皇帝復生,如果不是後來確定你不是始皇帝,我早就向隱秦一族發出始皇帝復活的消息了。」

    雲琅目瞪口呆……

    「如果我過來的時候,對你說的是朕回來了,這句話,你是不是就會立刻納頭就拜?」

    太宰連連點頭道:「那是自然,我父祖等了一生,我等了這麼些年,你說我會是一個什麼反應?」

    雲琅絕望的朝後倒過去靠在老虎軟軟的身上呻吟道:「虧大了,虧大了……原本可以當皇帝的,結果成了守墓人……果然是他娘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老虎趁機舔了雲琅的臉一下,他就像是挨了一記耳光一般,臉上頓時沒了知覺,大怒之下,張嘴就咬住老虎毛絨絨的耳朵,用力的咬,一人一虎又糾纏在了一起。

    太宰笑了,笑的極為開心,一碗麵條被他吃的酣暢淋漓,精神上的愉悅讓他的人生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剩下的談話就變成了垃圾話,太宰努力的要把隱秦一族的秘密告訴雲琅,雲琅總是顧左右而言他,照顧一個始皇陵已經讓他心力憔悴了,再來一棒子矢志要反漢復秦的老秦人,他覺得自己將來的人生一定會偏離他混吃等死這個偉大目標。

    他不想成為一個名垂青史的人,更不想成為一個著名的反抗暴政的英雄。

    這兩種人的下場都不是很好。

    天快亮的時候,太宰狠狠地擁抱了一下雲琅就要帶著老虎走了。

    老虎叼著雲琅的衣襟不願意鬆口,即便被太宰紅著眼睛踹了兩腳,依舊不願意鬆開……

    雲琅抱著老虎碩大的腦袋淚如雨下……

    什麼樣的事情也不能阻礙太陽從東邊升起。

    因此,雲琅站在一處高坡上,看著紅日感慨萬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麼人或者什麼神從錦繡現代丟垃圾一般的丟到大漢。

    遇到了一個把殉葬當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標的蠢貨,還丟給他一個埋著一個偉大皇帝的陵墓給他,要他繼續守著。

    雲琅知道太宰相幹什麼,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進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屍骨為要挾,要雲琅把這座皇陵當成自己親人的墳墓,而不是一個裝滿各種奇珍異寶的寶庫。

    挖祖墳跟挖寶庫是兩個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雲琅這種重親情的壞毛病,才這麼肆無忌憚的禍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點好品質,一旦有就會被人家利用。」

    雲琅面對越來越炙熱的太陽,長歎一聲,就回到了樹蔭裡,關中七月的太火熱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過,壞事中總有好事發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爾也會向上跳動一下,如同詐屍,給悲傷的人最後一絲安慰。

    游春馬會跑了!

    畏懼老虎的自然本能,讓它突破了後天的禁錮,在荒原上狂奔起來。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於雲琅的紅色披風被風扯得筆直。

    好幾次差點從馬背上掉下來。

    卓蒙單膝跪地隱藏在草叢中,看著雲琅在荒原上縱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來的長弓緩緩收了起來。

    自從腿上被雲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兒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後,他就很想在雲琅的腿上也來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給他取弩箭的時候所說的話忍痛,忍著,再忍著……快出來了,再忍忍,還有最後一根倒刺……

    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個時辰,最後還是大夫用銼刀銼平了後面的鐵羽,把弩箭硬生生的從後面懟出來了。

    幸好,傷口沒有潰爛,如果潰爛,就要把整條腿鋸掉,如果傷口再潰爛……卓蒙就不願意想了。

    殺掉雲琅這種事他曾經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張能把水凍成寒冰的臉,他就立刻打消了這個念頭。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28 PM 編輯

第五十三章 鹹魚

    就在他咬牙切齒的放下長弓的時候,在他不遠處的一棵樹上,也有一個收起了長弓。

    他領到的命令有兩個,一個是保護雲琅不要出意外,另一個就是看看雲琅在幹什麼。

    昨晚突然出現的老虎嚇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開他坐騎的脖子之後不吃,卻立刻消失的老虎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這讓他非常的擔心,雲琅會被老虎吃掉,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那個長的如同兔兒爺一樣的少年,不可能打的過那頭錦毛斑斕猛虎。

    所以,當雲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時候,沒人知道他的心裡有多麼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個和善的人,這是大漢國上下公認的,長平侯爺也是一個待下寬鬆溫和的人,這也是大漢國上下公認的。

    只有他們這些公主與侯爺身邊最親近的奴僕,才知道公主跟侯爺是多麼的和善……

    來之前,郎福已經仔細閱讀過,其他人搜集到的關於雲琅的所有文書,包括雲琅身邊的武器模樣,跟衣食習慣,以及所有傳聞跟調查事實。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繼續不斷地豐滿這個文書。

    已經有很久沒有被派遣過這樣的任務了,這讓郎福非常的重視。

    卓氏有暗算雲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計較。

    雲琅在測度土地,並且繪製了山川地形圖。

    這是跟蹤了雲琅一整天之後得出的結論。

    至於昨晚雲琅脫離視線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結論,那就是雲琅在那片山林裡有一個小小的破舊的臨時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間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經腐爛不堪的屍體。

    其中一具屍體脫落的頭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鐵針,拔出來之後經過比較,發現與雲琅身上的鐵針如出一轍。

    另外一具屍體腦袋上也插著一根鐵針,位置也沒有第一具屍體上的正,看樣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於第三具屍體胸口上巨大的創傷,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屍體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麼回事。

    看完屍體,郎福對雲琅的欣賞之意就更加的濃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復原出事情發生的經過。

    此子,極善操弄人心!

    這是郎福在鑒定雲琅報告上,下的最後一個定語。

    雲琅帶著一匹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兩天,在這兩天裡,他已經大致對皇陵以及這裡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瞭解。

    當他來到一片荒草生長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兩千年來這裡的地貌沒有翻天覆地的變化的話,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計算,他腳下這片距離始皇陵五里遠的土地就該是兵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層不適合植物生長這是一個常識。

    雲琅準備把這一片土地當做自家的陵園,只要是自己莊園裡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這裡。

    他相信,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死亡,這裡遲早會變成一片巨大的亂墳崗!

    反正這裡的夯土層很厚,不擔心有人會向下挖幾十米。

    至於埋在地底深處的兵馬俑,正好守衛這裡死去的靈魂。

    不知不覺,一幅山莊圖,就在雲琅的筆下形成了,那裡是農田,那裡是谷場,那裡是墓園,那裡是莊園都有了非常明確的佈置。

    最後一筆落下的時候,正是太陽西下的時候,渾濁的渭河被殘陽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紅。

    有幾處波浪泛著金花,美的如同一張油畫。

    「始皇帝真他娘的會選地方,把這地方選座自己的墓地。在這裡修建莊園,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沒誰了吧?」

    再次欣賞了一下自己的傑作,雲琅滿意的收回了絹帛。

    游春馬再次驚慌起來。

    雲琅朝不遠處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馬,不用揚鞭,游春馬就瘋狂的沿著大路狂奔起來。

    雲琅隱隱聽見一聲悲涼的虎嘯,長歎一聲,把身體伏低,減少一點風阻,好讓游春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進入不遠處的羽林軍營。

    事實證明,游春馬跑的還是不夠快,等雲琅來到羽林軍營的時候,軍營已經關閉,這個時候,就算是皇帝來了,大營的大門也不會打開。

    原本不是這樣的,自從周亞夫不讓文皇帝半夜進細柳營之後,大漢軍隊就有了這樣的規矩。

    同樣沒有能進入軍營的人很多,沒人鼓噪,紛紛找了一塊乾爽的土地,倒頭就睡,準備等明日再進軍營。

    雲琅也是如此,只是剛剛躺下,就聽到躺在他身邊的羽林飢腸雷鳴。

    剛剛就是這個羽林見他是郎官,把一小塊乾爽的細沙地讓給了他。

    雲琅的乾糧還剩下很多,軍營外面禁止大聲喧嘩,他就取出一塊餅丟在了那個羽林的身上。

    羽林驚呼一聲,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頂上,果然,已經有一個傢伙舉著弩弓瞄準了這裡。

    他趕緊低下頭,抱著餅子狼吞虎嚥起來。

    一塊餅吃完了,他如同蛆蟲一樣挪動到雲琅身邊低聲道:「多謝郎官,不知還有沒有這種麥食,我家小弟也沒吃。」

    「你妹啊,剛剛吃的時候怎麼沒想到你弟弟?」

    「標下沒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個,剛才餓昏頭了,沒想起來。」

    雲琅沒好氣的又丟給他一塊餅……

    給出了一塊,然後就給出了兩塊,很快,他的乾糧包袱裡就一塊餅都沒有了。

    城寨上面的軍士非常的好奇,城門外邊原本亂七八糟橫躺著的晚歸軍卒,現在已經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間,雲琅漂亮的郎官鎧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個巡營的郎官怒罵道:「身為郎官,也沒有及時回營,這是羽林之恥!今天帶隊出操的郎官是誰?」

    「徐正!」另一個身著郎官鎧甲的羽林惡聲惡氣的道。

    「不對啊,老徐已經回營了,晚飯我們一起吃的,還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誰了,到時候挨鞭子的時候就知道郎官晚歸是個什麼滋味了。」

    這些話雲琅聽得真真切切,低聲問旁邊的羽林:「你們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氣無力的道:「全副武裝,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沒有歸營,沒有晚飯,明日也沒有早飯,還要繼續出操。三次未能歸營者,革出羽林衛。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來報名入軍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標下勸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後報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離開,養好精神再來。這些天,公孫大魔頭不知道發什麼瘋,死命的操練,再來兩次,耶耶就要被逼死了。」

    「怎麼會這麼慘?」

    「慘?這算什麼,郎官,看您細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勳之後,就您這樣的,要是不被公孫魔折騰死才是怪事情。」

    「為何?」

    「為何?公孫魔總是說現在的羽林全是廢物,進羽林衛的人一代不如一代,還說你們這些功勳之後,依仗長輩恩澤,輕易就能進羽林,自己還不學無術,文恬武嬉最壞風氣。

    「郎官也不放過?」

    「郎官?郎官算什麼,檢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齊流啊,就是上個月岸頭侯張次公家的老二張自。因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發誓,說什麼再也不會落後。結果,十天前又沒能按時回營,覺得沒臉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著送來,人都被抽爛了……慘啊!」

    「這他娘的還是親耶耶嗎?」

    「這話問得好,是親耶耶,只是母親是侍婢,這麼說兄弟你是嫡子?」

    「獨苗!」

    「啊哈,獨苗來什麼羽林啊,將軍不會讓獨子上軍陣的。」

    「誰要上軍陣了,耶耶是來羽林混日子的,順便看看有沒有機會混點便宜軍功!」

    周圍的羽林軍校聽了雲琅的話,齊齊挑起大拇指誇讚道:「有志氣,來羽林不想出戰,又想混軍功的,您是頭一位!」

    雲琅低聲笑道:「萬一成功了呢?告訴你們,人,一定要有夢想,沒夢想他娘的跟鹹魚有什麼區別。」

    「有道理啊,鹹魚兄,小弟在此祝你混軍功成功!」

    「哈哈,客氣,客氣……」

    疲憊的軍校們嬉笑了一陣子就鼾聲如雷。

    天亮的時候,卻再也找不見那位鹹魚兄,這讓很多軍校以為自己昨晚只是作了一個夢。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5:5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46 PM 編輯

第五十四章 我想有個美麗的家

    「我想有個家,一個只需要三千畝的家,在我疲倦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我想要有個家,一個只需要三千畝的地方,在我受驚嚇的時候,我才不會害怕……」

    雲琅是唱著歌回陽陵邑的。

    游春馬在老虎的威脅下,徹底釋放了奔跑的天性,現在,不讓它跑,它都不幹。

    或許是這匹馬被訓練過,舞步走的很漂亮,哪怕是揚起前蹄昂嘶,也會呈現出最美的一面。

    跑起來不但快,而且穩當,最重要的是人家見識過老虎這種大場面,在路上遇到耕牛,驢子一類的動物,沒有絲毫的畏懼之心。

    哪怕是在集市上突然聽到鑼鼓聲,它也巋然不驚,甚至都懶得看聲音的來源。

    雲琅覺得這樣的寶馬很難得,決定有空的時候跟霍去病再要兩匹。

    至於不會跑這種事對他來說已經不是事,只要讓它們多見見老虎就好了。

    馬頭才出現在大槐裡,就聽見梁翁扯著嗓子大呼:「小郎回來了,小郎回來了,丑庸快去準備熱水,小蟲準備飯食……小郎回來了。」

    他自己一個箭步衝過來,拉住游春馬的韁繩,淚眼婆娑的衝著雲琅流淚。

    「被人欺負了?」

    梁翁搖頭。

    「錢丟了?」

    梁翁繼續搖頭。

    「小郎你不在,老奴這心裡空落落的。」

    雲琅理解的點點頭,主人家要是不在,如果超過一定的時日還杳無音信,官府會把僕人抓去問話的,一般來說,沒什麼好下場,被重新發賣已經是最好的下場了。

    被丑庸跟小蟲一人一隻胳膊拉著進了家,雲琅全身都感到舒暢,就是這個院子實在是小了點,霍去病兩個縱越就翻牆過來了。

    「我見豆腐作坊都已經開始出豆腐了,先拿兩百斤過來讓我大補一下,這四天,可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霍去病不理睬雲琅要豆腐吃的屁話,張嘴就道:「你真的去看地了?」

    雲琅得意的從懷裡掏出一卷子絹帛丟給霍去病道:「好好看看,這才是人住的地方。」

    霍去病看地圖沒有阻礙,事實上這個時代的地圖就是看圖說話,有樓閣的地方自然是莊園,有草木,水池的地方自然就是花園,有墓碑的地方自然就是墓園,被分成方方正正格子的自然就是農田。

    看的出來,整座莊園處在一個緩緩地斜坡之上,從渭水之濱一直延伸到驪山腳下,背山面水,左高右低,正是難得的好地方。

    「你看啊,我在這裡發現了一道山泉,泉水豐盛,可以在山谷裡修建大壩,留住這些泉水,讓泉水池子裡的水面升高,然後在這裡放置水車。讓水車自動把低處的水引往高處,這樣一來,高處的這片荒原就會變成水澆地。一般大水車可灌溉農田六、七百畝,小的也可灌溉一、二百畝。你別看我,我不會告訴你水車是什麼樣子的,除非你舅母快點把地弄給我,否則我打死都不說……水流從高處傾瀉而下,在帶動水車將水提到高處之餘,下游還可以安裝水磨……你不用問,水磨是什麼我也不告訴你,想要知道就催……好了,好了,再掐就掐死了。」

    霍去病終於鬆開了手,瞅著雲琅道:「你怎麼會這麼多的機關消息之術,莫非你老師是墨家矩子?」

    雲琅木然的瞅著霍去病道:「跟我在一起是不是總覺得腦子啊不,心思不夠用?」

    霍去病搖頭道:「沒有……」

    「真的?」

    「好像有一點,只要你不說水磨,水車之類的東西就沒有問題。」

    「好吧,我以後再也不說這些東西了。」

    霍去病高興的道:「這樣好,這樣好,明天我帶你認識一些人,岸頭侯家的張自你知道吧?」

    「這人沒被他耶耶打死?」

    「快了,不過啊,他終於通過羽林測試了,雖然檢校校尉沒了,變成羽林郎,他還是決定在長相思宴請眾位兄弟。你以前不是羽林的人,不能去,現在是郎官了,有資格去。」

    雲琅想想那個叫做張自的可憐鬼,吞嚥了一口口水道:「你其實是想讓我看了張自的慘狀之後打退堂鼓吧?」

    霍去病哈哈大笑,拍著雲琅的肩膀道:「沒有的事情,只是讓你看看好漢子是什麼樣子的。」

    雲琅笑道:「你怎麼就知道我在羽林混不下去?現在想看我笑話還早了點。」

    說著話探出身子對院子裡的梁翁道:「今天不要吃高粱米,你們也不准吃黑豆糜子,全吃稻米,不準是糙米!」

    霍去病撓撓頭髮道:「你不過日子了。」

    雲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你舅母會幫我出買地的錢!」

    「為何?」

    「因為你會告訴你舅母,水車跟水磨這兩個事情,然後她們就願意為我出錢了。先說明,這筆錢我是不還的,同樣,我的水車,水磨做好之後,你舅母拿去幹什麼我也不問。」

    「這兩樣東西價值兩千萬錢?」

    「我只能說,一兩架可能不值,放眼全大漢就千值萬值。如果你舅母嫌貴,我可以把這東西賣給別人,我相信,丞相薛澤應該很有興趣。」

    霍去病滿意的拍拍雲琅的肩膀道:「這個忙我幫了。」

    「你越來越無恥了。」

    「跟你在一起,我如果不無恥一點,可能活不下去,你看,我甚至打算多讀一些簡牘,好讓我變得更加無恥一些。」

    霍去病還沒有回家,長平就已經知道雲琅在驪山腳下干的所有事情,包括他殺了三個獵夫的事情。

    衛青聽了之後,微微一笑,就進了後堂,繼續研究他的軍略去了。

    既然雲琅這個人有自保能力,他就不願意再管。

    在他看來,這個世界上作重要的力量就是來自自體的力量。

    外來的幫助永遠都是只能起輔助作用的,幫得了一時,幫不了一世。

    是英雄就該出頭,不是英雄就活該倒霉,世上每天都有不世出的奇才降生,死掉的遠比活下來的多,沒見世界有什麼損失或者大變化。

    外面傳來了霍去病的腳步聲,長平揮揮手,郎福就隱沒進了厚厚的帷幕。

    長平想不明白,雲琅明明沒有足夠的錢購買那塊地,為什麼要先勘察地形地貌,設計莊園的模樣,難道說他還有其餘的來錢門路?

    如果是有人在後面大力支持,長平就要好好地思量一下雲琅的那個依舊不清不楚的來路。

    事情沒有想通,卻看見霍去病翹著雙腿橫坐在窗前的軟榻上,把兩腳搭在窗台上,伸長了手去夠盤子裡的酥梨。

    「想吃酥梨就坐起來吃,這樣不像話。」

    霍去病笑道:「在自己親人面前還不能做到自由自在,這日子過得也太沒意思了。」

    「守禮是為了修身,修身是為了克己,克己是為了利天下,這是君子的德行。」

    霍去病咬了一口酥梨道:「我以前很守規矩,後來發現還不如一個野人一樣的傢伙,可見守規矩跟聰明以及成大事沒有關係。」

    「雲琅回來了?他出去幹什麼了?」

    「給自己看修莊園的地去了。」

    「這麼說,他有錢了?」

    「沒有錢,還是只有我拿回來的那兩百萬錢。」

    「既然他沒有錢,現在看地做什麼?莫非是要給自己一點激勵?」

    「不是的,他連莊園的大致模樣都畫好了,就等著開工。」

    「誰會為他出錢?」長平的語氣不知不覺就變得陰冷起來。

    霍去病好無所覺,看著長平道:「雲琅覺得您會幫他出錢。」

    長平一愣,然後笑道:「這是兩千萬錢,不是二十萬錢,即便是咱們侯府,出這麼大的一筆錢,也要仔細掂量一下。」

    「水車,水磨!」

    霍去病一字一句的把四個字說的清清楚楚。

    「什麼?」長平聽得愣住了,她不明白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

    「水車不用人力,牲畜就能把低處的水提高到高處,一架大水車可澆灌田畝六七百畝,一架小水車也能澆灌田畝二三百畝。」

    長平細長的眉毛跳動一下,看著霍去病道:「水磨呢?」

    「水磨能把所有穀物的殼去掉,還能把麥子的外皮去掉,磨成麵粉,讓產量比粟,高粱這些東西高的麥子真正變成主糧。」

    長平皺著眉頭沉思了片刻,對眼巴巴看著她的霍去病道:「可有實物?」

    霍去病搖搖頭道:「沒有!」

    長平怒道:「實物都沒有,就漫天要價,正是豈有此理!」

    霍去病擔憂的道:「雲琅說,如果舅母您不願意出這兩千萬錢,他就準備去問問相國薛澤有沒有興趣。」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50 PM 編輯

第五十五章 皇帝不能惹

    在任何時代裡,科學技術永遠都是最昂貴的貨物。

    之所以沒有在歷史上看到那些發明者大發其財的原因,就是古人比較羞澀,恥於談錢,或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發明對一個國家有多麼的重要。

    不過,這一點可以從沈括,黃道婆的歷史地位上就能窺出一斑。

    都說一招鮮,吃遍天,普通百姓對這有著極為深刻的認識,只要家裡的店舖有別人不知道的秘技,他們就能死死的守住一輩子,或者幾輩子,生生世世用這些秘技養家餬口。

    士大夫們則是大度的,他們時時刻刻以天下人的福祉為己任,只要有點發明創造,就會刊印成書,恨不得讓天下人都知曉他是如何的聰明,從而換取更大的名聲,好繼續魚肉百姓。

    總之,都有利益進項。

    雲琅跟這裡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樣的,他知道自己將要推出的水車,水磨對這個國家有多麼的重要。

    所以,他的要價非常狠!

    霍去病說長平會幫他取得那塊地,雲琅不這樣看,一旦長平幫他取得了那塊地,那麼,那塊地說白了依舊是長平的。

    一旦自己對長平沒有用處了,那塊地會分分鐘被收回。

    他想要一塊完全屬於自己的一塊地,雖然在皇權社會下,這個想法是一個偽命題,他還是想要最大的保障。

    對於大漢的人來說,雲琅覺得自己有著強大的智慧上的優勢,如果甘心做傀儡,是對他智慧的羞辱。

    長平沉默了良久。

    她不是在思考錢的得失,而是感慨雲琅的桀騖不馴。

    不願意受制於人,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特徵。

    而降服一個英雄,是所有勳貴們夢寐以求的大業。

    這是世界上利益最大的一種投資。

    她之所以會忘記衛青曾經是她家馬伕的事情,從而委身於他,就有這種心思在裡面。

    在這個時代裡,女人嫁過幾次不重要,要看她嫁的是誰。

    雲琅想要的那塊地,就是一塊荒地。

    當然,這在皇家看來是這樣,只要他們願意,天下所有的地都會是荒地。

    皇帝之所以開那個變態的價格,其中就有調侃長平的意思在裡面。

    如果長平堅持,那塊荒地對皇帝來說沒有任何意義,給了長平也只是一句話的意思。

    在這個地廣人稀的時代裡,稀缺的不是土地,而是可以幹活的人。

    長平忽然發現,雲琅最大的本事不是什麼稀奇古怪的想法,而是能通過一些方法,讓一個人頂兩個三個,乃至是十個人用,而且還是在減輕人勞作辛苦的情況下。

    兩千萬錢當然很多,可是長平不準備自家出這筆錢。

    一旦水車,水磨出現之後,如同元朔犁一樣,最大的受益者是皇帝,因此,這筆錢應該由皇帝來出。

    「這個孽障最慣撒潑耍賴,這一次就讓他得逞一回。」

    霍去病聽了舅母的話非常吃驚,張口結舌的瞅著舅母道:「您還真的答應了?」

    長平走下錦榻,探手摸摸比她高出半頭的霍去病腦袋,歎口氣道:「快點長起來啊,舅母已經很累了,現在已經淪落到了跟一個小鬼頭鬥智鬥勇的地步,真是不堪!」

    霍去病愣頭愣腦的瞅著舅母命人準備車馬,看樣子是要進宮。

    只好離開,去書房裡找舅舅,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舅舅開解。

    「舅母進宮去了。」霍去病規規矩矩的站在衛青面前。

    衛青放下手裡的地圖絹帛,坐直了身子道:「這麼說雲琅贏了?」

    「您怎麼知道?」

    「這與兩軍對壘沒有多大差別,一方還在以逸待勞,另一方已經在準備得勝歸來的酒宴,如果主將不是眼高於頂的蠢材,他大半是要得勝的。」

    衛青聽霍去病解說了水車跟水磨的功用之後笑道:「是好東西,拿來換地是一個很穩妥的法子,如果拿來換爵位,換官職,恐怕會有殺身之禍!」

    「為何?」

    衛青憐惜的看了一眼外甥,決定把事情掰開了揉碎了給這個還不明白人世險惡的外甥好好說說。

    「皇家園林乃是皇家顏面,威不可犯,以力,以威,以勢,以錢,以恩都不能損益分毫。唯有農桑是不同的,所謂社稷,一為宗廟,二為農桑,此謂之國本也。皇家飛龍在天,高不可攀,唯宗廟與農桑能讓飛龍落地。也唯有宗廟與農桑才能讓皇家低頭而無羞辱之念。皇家可用的手段數不勝數,列侯以下皆為螻蟻,即便是列侯,在皇家這架車馬面前也不過是一些比較強壯的螳螂。雲琅不管是利誘你舅母,還是威脅你舅母,最後的目的都是為了將你所說的水車,水磨獻給皇家,也就是說,這件事從一開始目標就是正確的,要土地也不過是捎帶的一個小目標。對皇家有所求的人,皇家都會喜歡,至少不會惱怒。雲琅以小博大,在皇家看來是可笑的,這樣做說不定會引起陛下看熱鬧的興致,很可能會同意把那一塊地賜給雲琅,看他還能不能繼續帶給皇家一些驚喜。」

    「這麼說,這傢伙成功了?」

    衛青笑道:「陛下未曾點頭之前說成功還為時過早!」

    天色漸黑的時候,長平的車駕駛入了皇城,她已經很久沒有踏進過這座宮城。

    不論是黝黑的城牆,還是那些如同泥雕木塑一般的守衛,以及夾著腿匆匆來往的宦官,都讓長平生起無限的感慨。

    未央宮漆黑一片,在月色下如同一頭擇人而噬的猛獸,靜靜的蹲伏在黑暗中。

    長樂宮裡卻燈火輝煌,絲竹之音裊裊,還未走進,就有甜膩的脂粉香透窗而出。

    紗冠烏衣的黃門令隋越迎了上來。

    面色悲慼的長平迅速換上了一張平和的笑臉,對隋越並不顯得如何親切,卻也不疏遠。

    「今日有張美人新編的《采薇舞》,陛下正在觀賞,意興正濃。」

    長平笑道:「張美人身姿窈窕,輕捷如燕,她的新舞不可不看,本宮來的倒是時候。」

    「誰說不是呢,陛下與上大夫韓嫣也看的興致勃勃,一個勁的叫好呢。」

    長平的眉頭微微皺一下,旋即平復如初。

    雁翅般羅列的宮人推開沉重的宮門,絲竹之聲大作,還隱隱有男人在唱歌。

    此時雖是季夏,長安依舊燥熱無比,宮門打開之後,卻有一股涼氣撲面而來。

    對著門的是兩座一丈餘高的冰山,冰山上有錘鑿雕刻出來的山川湖泊河流模樣,河流中滿是殷紅的葡萄釀,流經湖泊的時候又與蜜山相融,六個宦官不斷地用酒勺舀酒,讓這座紅色河流源源不斷。

    看到眼前這一幕,長平心中咯登一下,皇帝不喜葡萄釀的苦澀滋味,平時也從來不飲葡萄釀,這些價值巨萬,被張騫萬里迢迢帶回來的葡萄釀,如今只能淪為觀賞之物。

    「長平,這座江山社稷冷山如何?」皇帝清朗的聲音從大殿深處傳來,在他開口的那一瞬間,曲罷歌停。

    長平斂身施禮道:「倒也別緻!」

    皇帝大笑道:「這可是張嫣費盡心思所做,葡萄釀的酒氣被冰雪激發,嗅之令人昏昏然,遠比喝起來爽利!」

    皇帝說著話,從大殿深處走出來,親暱的拉著長平的手,將她按在一張錦榻上坐下來,繼續笑道:「你多年未曾回宮看過,今晚就宿在永巷(初期為未成年公主,嬪妃的住宿地,後來成為了宮廷監獄)你的秀春殿依舊為你留著,裡面的陳設一點沒變,只是日日有人灑掃。」

    長平笑道:「不敢回舊居,回去了就會想到父皇……」

    皇帝笑道:「母后那裡你也不去嗎?她日日都思念著你。

    癆病鬼死了,你也嫁給了豪傑,應該忘了以前的齷齪才是。」

    長平笑道:「陛下說的是。」

    皇帝哈哈大笑道:「那就先看看張美人的舞,朕剛才與張嫣打賭,看張美人在他肚皮上作舞能幾時跌倒。眼看著就要跌倒,卻被你破壞了,姐姐當自飲三杯。」

    劉徹袒胸露懷,白皙的胸膛在猛烈的燭光下似乎在發光。

    長平探手掩住劉徹的衣襟道:「你小的時候根骨就弱,冰山陰寒,莫要為了貪涼就招來病患。」

    劉徹笑道:「無妨,朕現在強壯的可以打死一頭猛虎。」

    長平輕啐了一口笑罵道:「還是那樣口無遮攔,還記得你被大角羊追的滿園子亂跑,大喊救命的模樣嗎?」

    劉徹尷尬的抽抽鼻子道:「那隻大角羊最終被朕給吃掉了。」

    一個油頭粉面的青年男子笑吟吟的端著酒杯過來,長平立刻放下了面紗。

    劉徹更加的尷尬,朝那個男子揮揮手,就重新拉住長平的手道:「姐姐夜裡進宮,可是有什麼事情?」

    長平見張嫣去了殿外,就重新掀起面紗笑道:「姐姐被人要挾了。」

    劉徹愣了一下,馬上笑道:「誅他三族如何?」

    長平奇怪的看著皇帝道:「你就不問問是非曲直嗎?」

    劉徹喝了一口酒笑道:「我姐姐性情淑均,曉暢國事,從不以一己之私誤國,能要挾姐姐的,定是惡徒無疑。」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53 PM 編輯

第五十六章 永不放手

    長平笑道:「如果殺人能夠管用,姐姐手底下還有幾個可用的家僕。」

    劉徹笑道:「如此說來,姐姐是接受了人家的挾持?」

    長平白了一眼劉徹道:「不接受怎麼辦?他手裡有我劉家想要的東西,我不但不能傷了他,還要千方百計的籠絡他。如果姐姐不受人家挾持,人家就會去找你的相國,最終東西還是會落在你的手裡。你不吃虧,姐姐卻會落人笑柄。」

    劉徹笑道:「薛澤不會跟姐姐爭的。」

    「會的!」

    「咦?薛澤什麼時候這麼有膽量了?」

    「事關農桑,就算是從我這裡奪走,你又能說什麼?這本身就是宰相的職責。阿彘,元朔犁可還好用?」

    劉徹皺眉道:「農耕之利器,只是精鐵難覓,以致難以推廣。」

    「卓氏炒鋼術已經成型,功效百倍於鍛造,阿彘不知?」

    「量少,難以為繼,軍械當為先。假以時日工匠多了,才能鋪展開來。

    怎麼,這一次出現的又是什麼新東西?」

    「水車,水磨,只要有活水,水車不用人力就能將低處的水源源不斷的提升到高處,至於水磨,據說可以不用人力就能把麥子磨成麵粉,從而避免麥飯難吃之憂。」

    「在哪?拿來!」

    「還未製造,就等陛下在上林苑撥一塊土地然後試制!」

    「哈哈哈哈……姐姐這是想省下兩千萬錢是也不是?也罷,能讓姐姐連夜進宮,可見成功已經是應有之事,只是上林苑的土地慣不能賜與外人。既然水車,水磨功效斐然,那就賜予姐姐,而後由姐姐自行發落。若水車,水磨不能彰顯其能,始作俑者斬首!」

    長平見目的已經達到,就不願意繼續留在長樂宮,這裡的氛圍讓她非常的不喜歡。

    既然進了宮,母親那裡無論如何都要走一遭的,站在長樂宮外,聽著裡面又起的靡靡之音,長平暗自歎口氣徑直向永寧宮太后住處走去。

    雲琅躲在屋子裡的兩天沒出門。

    第三天出門的時候,人憔悴的厲害。

    每一次有新東西出現,對他來說就是一次恐怖的煎熬。

    水車是全木料器具,水磨是木料與石料的結合體,雲琅知道這兩種東西的運作原理,不代表他自己就能製造出這兩種東西來。

    圖紙上的東西,往往在實際生產中會遇到很多問題,這一點雲琅有著清醒的認知。

    他實在是沒想到一個木匠居然能牛到這種程度,僅僅是看了一眼雲琅畫的圖紙,就冷笑一聲,連霍去病的面子都不給,轉身就走,嘴裡還嘀咕著「瞎胡鬧」一類的屁話。

    不論霍去病跟雲琅如何陪笑臉,人家一樣不給面子,說什麼要修造宮殿,沒工夫做小孩子的玩具云云。

    至於石匠……雲琅就沒有見過他的臉,一般情況下他都是趴在地上的,從一進門就跪拜,直到離開一直都在地上……

    他倒是滿口答應,看他恐懼的樣子,估計雲琅要他製造火箭他也會答應。

    一個比後世工程學巨擘還要牛的木匠,一個比奴隸還要沒地位的石匠,雲琅不明白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

    「公輸家的人就是這樣子,他們是百工中的異數,太祖高皇帝在蜀中之所以能夠立足,托賴公輸家良多。蜀中棧道,多為公輸家所制,開國之後雖未封侯,卻有木侯之稱,即便是陛下,對公輸一族也多有避讓,人家看不上我們也是情理之中,我去請舅母幫忙再找其它木匠就是了。」

    人家木匠比較高貴,雲琅也沒有辦法,他已經弄明白了,能修建宮殿的木匠,確實當得起巨擘,你說人家是建築師也說的過去。

    尊敬人家的本事,這也是在變相的抬高自己,很多時候,雲琅覺得自己跟那個木匠差不多,干的都是同一類別的事情。

    雲琅的木匠之道與旁人不同,四十斤重的青銅鋸子,三十斤重的鐵鋸子,這本就不該是人使用的工具。

    刨子,鑿子,墨斗,鑽子,當他媽的釘子都需要雲琅自己打造之後,他就發誓,不再弄什麼新東西出來了。

    長平回來之後雲淡風輕的告訴雲琅,他可以去上林苑找上林署劃地了,三千畝一分都不會少他的,可是,皇帝要水車,要水磨,如果兩種東西不能滿足皇帝對這兩種物件的幻想,他將人頭落地。

    「始作俑者砍頭!」

    霍去病聽到這個消息都不自覺的摸摸脖子,這話別人說出來可能還是玩笑。

    即便是劉徹開玩笑說出來的這兩個字,也會有人嚴格的執行。

    所以,水車跟水磨就是雲琅的生命。

    大漢木匠製作木器是不用釘子的,雲琅不管,他想用釘子,用釘子連接木頭只是兩錘子的事情,如果製作卯榫,太費時費工了。

    直到這個時候,雲琅才知道,自己在街上雇不到幫自己幹活的人,尤其是現在,正是農忙的時節裡,他能動用的人只有梁翁,丑庸,小蟲,跟梁翁多病的老婆。

    一大早出門去買奴隸的梁翁直到下午才回來,即可交加的梁翁先是猛猛的喝了兩大瓢涼開水,然後才對雲琅無奈的道:「價錢太高了,熟壯勞力快趕上一畝地的價錢了,生勞力也要八百錢,哪個年月都沒有這個價啊。小郎您還要一家一家的買,人家就欺負您心善,故意把娃娃掐的哇哇叫,就等著老奴上當呢。不過啊,今年的糧食長得好,眼看就要收割了,糧食價格倒是掉的厲害,大戶人家都在賣舊糧騰倉庫呢,咱家沒有糧食地,小郎,是不是多買一些存著?」

    「那就多買些,我們家裡很快就有很多人了。」雲琅覺得老梁說的很有道理。

    不過,這傢伙剛剛過了幾天好日子,就好像已經忘記了他自己也是奴僕這麼一個事實。

    這事並不怪雲琅,雲琅想要給他們自由,他們也不敢要,只要成了百姓,他們馬上就要面對高額的賦稅。

    不說別的,僅僅是梁翁每年三個月的勞役就會要了他的老命。

    「熟勞力跟生勞力?」第一次聽說還有這樣的稱呼。

    梁翁連忙解釋道:「熟勞力就是主家不要再次發買的勞力,不過啊,多少都是有問題的,否則大忙的季節,主人家不會賣勞力的。生勞力就是獵夫們捉來的野人,他們不服管教,一有機會就會跑掉,兩個人幹活,就要配一個看管他們幹活的,不划算。」

    聽了梁翁的解釋,雲琅就明白了,陽陵邑的奴僕市場是個什麼狀況。

    按照他曾經學過的史書記載,大漢國從戰國時期就已經結束了奴隸社會,開始了封建社會。

    原則上奴隸這種人,在大漢已經不存在了,實際上,從未斷絕過。

    如果沒有奴隸,卓王孫家裡的三萬僕從算什麼?長平侯家裡的五千奴僕算什麼?

    雲琅家裡的四個奴僕又算什麼?

    別人家裡的奴僕多,有自家的木匠,鐵匠,瓦匠,甚至還有陶匠,織工,繡女,主人家想要幹什麼,一聲令下,吩咐下去,立刻就有完成。

    雲琅家不成,只有一個鐵匠,丑庸對自己的定位是以色娛人的女僕,小蟲酷愛刺繡,以前沒有好料子跟絲線供她刺繡,自從來到雲家之後,已經會繡一點荷包了,至於梁翁老婆,是雲家不會做飯的廚娘。

    貪心不足蛇吞象就是這樣的。

    雲琅長歎一聲……頭大如斗。

    還以為自己用水車跟水磨就能挾制長平弄到三千畝地。

    現在看來,地弄來了,想要把秦陵一帶變成圖畫裡的模樣,僅僅依靠他們家裡的五個人,大概需要好幾百年……

    卓姬坐在錦榻上,懷裡抱著一個嬌小的小丫鬟,看得出來,那個被她抱在懷裡的小丫鬟,就是一隻波斯貓一類的玩物。

    她的手指在小丫鬟的脖頸上不斷地來回滑動,不到十歲的小女孩竟然發出令人心旌搖動的呢喃聲,真是變態至極。

    「想買奴僕啊!」卓姬慵懶的散開頭髮,把腦袋靠在小丫鬟的胸口上,似乎在回答,又像是在自言自語。

    「還想要木匠啊?你也知道,家裡的木匠不多啊,作坊裡的活計多的幹不完,沒有多餘的奴僕賣給你。」

    「我們還是有交情……」雲琅呲著大白牙嘿嘿的乾笑。

    「呀,快別提我們的交情了,你又偷,又是騙,又是發脾氣的,已經把我們的那點交情折騰光了,您說是不是啊雲郎官?」

    說著話還扭動一下自己豐碩的臀部,大夏天的穿的又薄,稍微扭動一下,白花花的小腿就露出來了。

    雲琅不得不把目光落在平叟的身上,這個老混蛋老神在在的品著茶水,對眼前的這一幕就當沒看見,假裝自己是透明人。

    儘管嚴格的來說,這兩個惡人對不起雲琅的地方,遠比雲琅對不起他們的多。

    可是形勢比人強,雲琅如果不想一輩子被長平公主當棋子使喚,就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找卓姬幫忙,至少,卓姬帶來的危險還在可控範圍之內。

    「你在長平公主那裡弄不到奴僕,在我這裡也一樣弄不到。甚至,滿長安三輔你都沒可能弄到足夠的人手去修建你那個三千畝大小的莊園。」

    卓姬一句話,讓雲琅一下子就明白了,這些天光忙著找勞力了,卻忘記了自己之所以找不到勞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有人不願意讓他找到勞力。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2 11:57 PM 編輯

第五十七章 我不造孽,天造孽

    聽到要僕役的事情沒戲了,雲琅當然不會繼續停留,站起身就走,臉上諂媚的笑容也沒了。

    卓姬歎口氣道:「你就是這樣一個人,用到人家的時候,趴在地上都成,一看沒用處了,立刻就翻臉。長氣的跟你才是這裡的主人一樣。你就不能再有點耐性聽我把話說完?」

    雲琅指指自己的臉皮道:「我是二皮臉我知道,問題是我沒有時間再跟你們客套,如果水車,水磨修不起來,別說臉皮,腦袋都保不住。」

    卓姬憤怒的把面前的果盤推到地上,雙手拍打著錦榻道:「那就快點滾,快點被皇帝把腦袋砍掉,我也眼不見為淨!」

    雲琅笑嘻嘻的靠近錦榻,找了一個角落坐下來道:「計將安出?快點,保人頭的功夫沒時間瞎扯。」

    卓姬的小腿很漂亮,光滑的如同白玉,就是纏繞在上面的襪子繫帶很礙眼。

    「看什麼呢?」卓姬閃電般的將小腿收回裙子底下,腰身一曲,豐隆的臀部卻變得更加圓潤。

    雲琅吞嚥了一口口水道:「你的腿生的好看。」

    「登徒子!滾開!」

    平叟老神在在的繼續品茶,茶壺在他手裡很穩,不論是雲琅無賴的模樣,以及卓姬嬌媚的狀態都不能讓他放下心愛的茶壺。

    只是見雲琅跟卓姬有繼續打情罵俏的趨勢,才抱著茶壺道:「想要不受人家鉗制,只有一個地方有可能弄到足夠的僕役。那個地方,長平公主的手還伸不進去,可以說,在那裡,你的才智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

    雲琅看著平叟非常的警惕。

    陰陽家從來就不出什麼好主意。

    「夫天地陰陽,陽極而陰生,陰極而陽生,兩者相輔相成,妙不可言。長平公主威勢無雙,三輔之內莫敢不從,然此事終究上不得檯面,因此乃是陰勢。陰極陽生乃是必然之事,極陰之地必有陽眼生,那塊地方就是你的陽眼。」

    雲琅聽得一頭霧水,瞅瞅卓姬,她也好不到那裡去,看樣子今天做主的人該是平叟才對。

    「什麼地方?」

    「上林苑!」

    雲琅洩氣的推開卓姬的美腿,仰面朝天的躺在錦榻上,一邊忍受卓姬踹他,一邊道:「上林苑裡連野獸都快沒了,哪裡來的人?」

    平叟笑著遞給雲琅幾片竹簡,雲琅看過之後,疑惑的道:「上林苑去年被獵夫捕獲的野人就有三百五十六人之多?」

    平叟笑道:「還有被梟首的一百八十一人,還有被販賣的婦孺皆不算在內。」

    雲琅皺眉道:「上林苑中居然隱藏了這麼多人?」

    平叟歎口氣道:「皇帝八年前劃長安、咸陽、周至、戶縣、藍田五縣土地的半數為上林苑,縱橫三百里,有灞、滻、涇、渭、灃、鎬、澇、潏八水出入其中。那裡土地肥美,物產豐富,原本就是人煙稠密之所在。有人不願為宮奴,又不願意遷徙去偏遠之地,自然就會有無數的隱戶。」

    「你的意思是要我收攏這些隱戶?皇帝發怒怎麼辦?」雲琅不是沒考慮過這事,只是覺得不怎麼靠譜這才作罷。

    「遵照國法而行,怎麼會觸怒陛下?」

    「怎麼個遵照法?」

    「你的莊園在上林苑,這是最大的便利,直接從獵夫手裡就地購買就是了。如果能通過霍家小郎動用羽林去捉,效果更好,五十萬錢,就足以讓軍中那些窮漢們眼紅。」

    雲琅沒了繼續聽下去的興致,坐起身道:「那樣會死人的,死很多人。不論是獵夫們還是羽林都沒有把那些所謂的野人當人看。與其死很多人才能達成目的,我還不如直接跪在長平面前求饒。我的膝蓋痛一些,好過別人被長槍穿胸,割頭取耳。」

    說完話,認真的對卓姬道:「你的小腿真好看。」

    然後就笑著離開了卓氏鐵器作坊。

    卓姬抱著膝蓋看著平叟道:「一個賊偷,騙子,無賴,混賬,驕傲,聰慧的混蛋,偏偏有這樣的堅持,您說怪不怪?」

    平叟笑道:「大人物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堅持,我更看好他了。」

    「包括讓我故意露出小腿?」

    「你該多露一些的……」

    「司馬成了相府的謁者,秩四百石。」

    平叟搖頭道:「你需要一個靠的住的男人,不需要一個玩物。」

    「可惜了那些詩賦。」

    「你不是也會作賦嗎?想看了自己作就是了,深淺不過是一些辭藻罷了。」

    「我年紀大他太多,等他成年,我已美人遲暮。」

    「相信老夫吧,少年人成長的速度遠比你想像的快,對於一個懵懂的少年來說,美艷的婦人才是他們的毒藥!」

    雲琅回到家裡的時候,他就吃到了可口的麵條,這對他來說已經是莫大的享受。

    白色的麵條上面還放了一些青菜,中間還臥著一顆生熟相宜的太陽蛋。

    雲琅吃的非常香甜,他似乎忘記了劉徹那道冰冷無情的旨意。

    「家裡有石磨了,以後記得磨一點炒熟的芝麻,做一點芝麻鹽調味。」

    丑庸乖巧的答應了一聲,就拉著東張西望的小蟲下了樓。

    主人家心情不好,家裡的也就沒有什麼歡樂可言。

    平叟的主意其實不錯,如果羽林跟獵夫捕獲野人的時候能夠不死人,雲琅會欣然笑納。

    只可惜,這種事在大漢永遠都不可能發生。

    雲琅可以對別人製造的殺戮袖手旁觀,因為這是別人製造的罪孽,他覺得自己一個外來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至於自己製造殺戮,這不符合雲琅的是非觀。

    高傲的木匠再也沒有來過,卑微的石匠滿口答應,卻也沒有來過。

    就連霍去病也沒有來過,估計是被長平給禁足了,這讓雲家徹底變得安靜了下來。

    雲琅再也沒有出門,而是在家裡繼續在絹帛上寫寫畫畫,丑庸她們經常能看到雲琅房間裡的燈火在四更天的時候依舊亮著。

    一記炸雷在天空響起。

    一場暴雨不期而至,它來的是如此的迅猛,如此的讓人猝不及防。

    豆大的雨點敲擊在雲琅的窗欞上,辟里啪啦的作響。

    雨點碎裂之後化作雨霧,從蒙在窗戶上的青紗縫隙裡鑽進來,讓整間屋子變得潮乎乎的。

    院子裡已經開始有積水了,梁翁披著蓑衣,清理院子裡的排水溝。

    丑庸跟小蟲兩個費力的推著接雨甕讓它去該去的地方。

    梁翁多病的老婆裹著皮襖坐在窗前,擔憂的瞅著在雨地裡忙碌的丈夫跟女兒。

    大槐裡是陽陵邑里的高尚住宅區,一般情況下,高尚住宅區都被建造在地勢比較高的地方。

    排水溝通暢之後,院子裡的積水很快就排光了,沿著街邊的石渠去禍害住在低處的人。

    「雨太大了,地裡的莊稼要倒霉了。」

    換過乾爽衣衫的梁翁抱著一碗茶湯,擔憂的道。

    丑庸漂亮的頭髮被雨水澆得濕漉漉貼在腦門上,一邊用干麻布擦拭頭髮,一邊道:「咱們家有沒有糧食地,操這個心做什麼。」

    梁翁苦笑道:「傻女子,地裡的糧食糟了災,市面上的糧食就會漲價。」

    丑庸抬頭瞅瞅二樓疑惑的道:「咱家都被糧食塞滿了,小郎的房間裡都堆著半房間的麥子,夠我們吃一輩子的。」

    說起這事,梁翁就得意,這事是他幹的,小郎之說多買糧食,他就一口氣買了一千石,如果不是家裡實在是沒地方堆糧食了,他還能買來更多。

    家裡有糧,遇事不慌,這是老梁這種吃過大苦的人一輩子追求的夢想。

    沒想到現在就實現了。

    「趁著大雨,別人還沒反應過來,再買一些,越多越好。」

    雲琅坐在二樓,聽見了老梁他們的閒談,心頭一動,就趴在窗戶上吩咐梁翁。

    說到買糧,梁翁立刻就來了精神,二話不說,就披上蓑衣,出門買糧去了。

    「小郎,買來的糧食往哪裡放啊?」

    丑庸很擔心她漂亮的房間被糧食給佔了。

    「放在你的床上!」

    雲琅說完話就重新關上了窗戶。

    小蟲笑的嘎嘎的,丑庸拿雲琅沒辦法,卻一把拉住小蟲道:「你今晚就睡在糧食口袋上!」

    小蟲連連點頭道:「好啊,好啊,最好把我的屋子用糧食給塞滿。」

    事實證明,有糧食憂患意識的人不僅僅只有梁翁跟雲琅。

    梁翁跑第一趟的時候,雨停了,糧價還是往日的價格,等他跑第二趟的時候,又開始下雨了,糧價就漲了一成,當他跑第三遍的時候,黃豆大小的雨點又開始傾瀉,糧價已經上漲了三倍。

    即便如此,拿著錢也買不到糧食了。

    「已經下了三天,這一次真的是遭災了,小郎你沒看見,城外全是人,都在田地裡冒雨收糧食……男女老幼算是全上陣了。老天爺啊,這麼大的雨,谷子,糜子全部倒在爛泥裡都散架了,這可怎麼收喲!」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00 AM 編輯

第五十八章 令人失望的大漢

    大雨下了整整七天,即便是這樣,天色依舊未曾放晴,天空中還是有濛濛雨落下來,讓人安寧不得。

    受創最重的並不是京兆尹,而是河東郡跟弘農郡,其中弘農郡平地水深一丈,房屋倒塌無數,百姓只能困居高處,與逃避水災的蛇蟲一起嗷嗷待哺。

    河東郡境內六條河流齊齊潰堤,大水漫延河東,一十六縣竟成澤國。

    右扶風山林眾多,一場大雨引發山洪,從右扶風到京兆尹的道路全部被衝垮。

    官府一氣征發民夫八萬,日夜不停的搶修從右扶風到京兆尹的道路。

    河東,弘農已經顧不上了,官府一心想要搶通右扶風,先把裡面的大軍接應出來,應付即將到來的民變。

    大街之上風聲鶴唳,除非有辦法,否則沒人上街,現在,街道上全是軍兵,轉瞬間,一座繁華的陽陵邑就變成了一座死城。

    雲家的大門關閉的死死的,不掛誰來都不開門,家裡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有強盜跑進來就麻煩了。

    「只準吃個半飽,沒事就喊餓,不能讓人知道我們家有糧食,官府正發瘋般的籌糧呢。」

    梁翁趴在門縫上朝外看看,然後就喝罵端著大碗吃飯的小蟲。

    小蟲被耶耶鐵青的臉色嚇壞了,連忙把飯碗藏在背後。

    雲琅站在二樓上,輕易就能看見外面。

    大槐裡還算是安靜的,越過前面一大片低矮的平房,西市,東市全都是人,哭鬧聲即便隔著老遠都清晰可聞。

    雲家的東面是長平侯府,西邊是上林署監事家,一個鬍子老長的傢伙,跟雲琅一樣站在樓上眺望遠方。

    見老傢伙看過來了,雲琅就遙遙躬身施禮,老傢伙也拱手還禮。

    看了一陣子,兩人不約而同的轉身進了房間。

    對雲琅來說,這場雨並不算大,他見過更大的,關中在他的時代裡曾經暴雨半個月,滿世界的新聞都說關中遭災,可是,也僅僅是新聞上吼幾嗓子,在雲琅他們這些群眾一人捐出了一百元之後,災荒好像就過去了。

    沒聽說把誰家的糧食拉走救濟災民,也沒聽說把誰家的壯勞力拉走去修路。

    倒是那些商人們歡呼著要求去重建災區,最後一個個賺的肥頭大耳朵的。

    一百元就過去的事情,至於嗎?

    於是,在軍兵上門的時候,雲琅大方的給了一萬錢,那些軍兵就不再理睬雲家一屋子的老弱病殘。

    「福兮禍所依,禍兮福所伏!」這是雲琅這幾天經常說的一句話。

    每日裡都歡喜的看著別人家強壯的僕役被軍兵們用繩子串起來帶走。

    官身是個好東西,至少在賄賂的時候人家知道這是自己人,不會出現告發這種事。

    商人就倒霉了……只要遇到災年,他們就是這個世上最大的肥豬……

    「我出了一百萬錢啊……一百萬錢啊……他們怎麼還是把我家的僕役全部帶走了……」

    第一次看見卓姬靠在糧包上痛哭,雲琅心裡很舒服。

    「趕緊住嘴,人家不僅僅要壯男,聽說連壯女都不放過!」

    雲琅的嚇唬性的言辭自然對卓姬沒有什麼威懾力。

    「作坊裡現在全是婦人,一個男人都沒有……我只好搬過來……平叟看家。」

    好不容易聽卓姬顛三倒四的把話說清楚,雲朗無奈的道:「住過來沒問題,只能睡糧包上了。」

    聽雲琅這麼說,卓姬才注意到雲琅這間被糧包塞得滿滿噹噹的房間。

    「天殺的,你怎麼會有這麼多糧食?」

    「在你們都以為新糧馬上收穫,清除舊糧空倉庫的時候買進的。就一個字,便宜!」

    卓姬苦澀的道:「出舊糧進新糧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今年也不例外。誰成想,再有十天新糧就要下來了,偏偏這個時候下雨。老天爺這是不給人活路啊。」

    雲琅見卓姬雙目通紅,明顯好久沒有睡好了,就攤開自己的床鋪道:「睡一會吧,我去給你熬粥,白米粥!」

    說完就走了出去。

    卓姬挪到床鋪邊上一屁股坐下去,這時候才發現身體沒有一處不是酸痛的。

    屋子裡滿是糧食味道,說不上難聞,也說不上好聞,只是不難受罷了。

    少年的床鋪很乾淨,也沒有怪味道,皂角的清香有些濃郁,毯子鬆鬆軟軟的像是才被炭火烤過,只有那只塞滿了蕎麥皮的枕頭很奇怪,不過,枕上之後不像木枕,玉枕那樣硬,更不像錦枕那樣鬆軟,軟硬適中,很舒服,卓姬準備回去之後也弄一個這樣的枕頭。

    細雨濛濛的天氣裡本就適合睡覺,卓姬腦袋剛剛挨上枕頭不久,就沉睡了過去。

    事實上,不管長安三輔發生了什麼事情,也不會缺少她一張安全的床榻。

    來到雲家借宿是平叟的主意。

    自從老天開始下大雨之後,平叟就要她無論如何也要住進雲家來。

    這讓卓姬又是羞恥,又是難過。

    可是平叟鬚髮虯張的指著天上的大雨怒吼「你看,你看,連老天都在幫他……」

    這些話,讓她無所適從。

    卓姬知道平叟不會害她的,尤其在平叟已經把家眷從蜀中搬來長安之後,就更加的確定這一點。

    關中大災,讓長平鉗制雲琅的事情成了泡影,長平已經沒有心情和時間去鉗制雲琅了。

    諾大的關中,如今已然全速運轉了起來,救災,防災,防止災民暴亂,才是重中之重。

    現在,只要雲琅願意,他想要多少僕人官府都會賣給他,只要他能保證餵飽這些人的肚子,保證他們不造反就成。

    或許是這兩天太操勞的緣故,卓姬一覺睡到了傍晚才悠悠醒來。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巨大的糧包,她才霍然驚醒,想起這裡是雲家,不是鐵器作坊。

    在平叟的堅持下,卓姬這次過來,連丫鬟都沒有帶,平日裡,只要她睡醒,立刻就會有人伺候她穿衣洗漱。於是,她就愣愣的坐在床上,有些不知所措。

    門,吱呀一聲響了,丑庸帶著笑意走了進來,手裡還端著一盆水。

    「大女,您起來了呀,小郎剛才還問起您。」

    卓姬愣了一下道:「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丑庸笑道:「丑庸,還是您給起的名字。」

    卓姬看著丑庸豐滿的臉蛋,發現這丫頭也不是很醜,至少笑起來兩隻眼睛彎彎的很是讓人舒服。

    「這名字不好,改了吧!」

    穿好衣衫的卓姬看著自己在水盆裡的倒影說道。

    丑庸搖搖頭道:「小郎說這是一個好名字,只要沒人笑話的名字就一定是好名字,還說賤名好養活。婢子現在過得很好,正好應驗了這個說法。」

    「在這裡沒人笑話你?」

    「只有小郎總是嫌棄我笨!」

    「那就不是笑話了,他幾乎嫌棄這個世上所有的人。」

    丑庸立刻笑逐顏開,張著嘴笑道:「小郎是世上最聰明的人。」

    對於丑庸這種明顯沒有立場的話,卓姬自然付之一笑。

    睡了一天,中飯都錯過了,自然感到腹中飢餓。

    雲家人吃飯的樣子很奇怪,東一個西一個的,從主人那裡就沒有什麼好習慣。

    雲琅見卓姬一直在看他,就放下飯碗道:「沒規矩是吧?」

    卓姬皺眉道:「吃個飯而已,你總是抖腿幹什麼?」

    雲琅歎口氣道:「我這是在安慰自己,努力的告訴身體,好好吃飯,這些飯菜很好吃!」

    卓姬看了一眼自己的餐盤道:「有稻米粥,有今日祭祀雨神的胙肉,有雞子,還有豆腐跟綠菜,這可是一等的餐飯。」

    雲琅丟下筷子無力地道:「你沒吃過川菜,沒吃過湘菜,沒吃過孔府菜,沒吃過潮州菜,更沒有吃過真正的關中菜,當然覺得這些東西很好吃。」

    「聽都沒聽過!」

    雲琅重新端起飯碗,狠狠地喝了一口粥道:「吃飯,吃飯……」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3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06 AM 編輯

第五十九章 帝流漿出必有妖孽

    想吃辣子雞,沒辣子,想吃大盤雞沒粉條跟土豆,想吃火鍋……

    算了……雲琅把剛剛寫在地上的菜名用腳抹去,心中有說不完的惆悵。

    這些菜都是他最喜歡吃的,他甚至有些無辣不歡的嗜好。

    在大漢,不是沒有製造辣味的東西,其中芥末跟茱萸就是最出名的兩種。

    這兩種東西確實能夠製造出辣味來,可是,跟雲琅想要的復合辣味相去甚遠。

    沒有辣椒,雲琅連臭豆腐都懶得弄,眼看著昨日從豆腐作坊里拉來的豆腐被丟掉。

    丟棄腐爛的食物,對梁翁來說就是要他的命,死死的抱著豆腐籃子哀求雲琅,這樣的好東西千萬不能丟,他一個人就能馬上吃掉。

    雲家的人都喜歡吃豆腐,這一籃子豆腐是梁翁昨日捨不得全部吃掉,專門給雲琅留的,誰知道僅僅過了一夜,豆腐就酸了。

    「如果家裡餵了豬可以給豬吃,總之,凡是腐爛,發霉的東西都不能吃。」

    卓姬眼看著梁翁含淚把豆腐倒掉,砸吧著嘴巴道:「嘖嘖,確實是金貴人啊,豆腐作坊裡的豆腐可不是用來在西市上賣的,只有富貴人家才有機會從豆腐作坊裡弄一點嘗嘗鮮。你就這麼倒了?一點都不知道糧食的金貴。」

    雲琅面無表情的道:「糧食之所以比黃金賤,是因為它本身就值這個價錢,即便偶爾有大的波動,也是市場的選擇,最終,它還是要回歸它本來的價值的。不要把糧食跟道德聯繫在一起,他不過是跟絲綢,麻布,一樣的生存必需品。」

    卓姬很喜歡跟雲琅說話,一來此人說話的方式非常的有趣,明明是標準的關中腔調,卻能給人一種新奇的異域風情。

    「你存這麼多的糧食做什麼?即便是有災荒,到了明年,糧食又會從地裡長出來。等到雨停,其餘地方的糧食也會全部湧到長安,不如現在賣掉,還能有一個好價錢。」

    雲琅搖搖頭道:我準備留足自家吃的,剩餘的全部送去上林苑。」

    卓姬拍手道:「好辦法,山外遭災,沒道理山裡面會風調雨順,那些野人遭受的災害恐怕更大。這時候帶著糧食去上林苑,不用捉拿,那些餓肚子的野人也會自動來你家覓食。這樣就能做到你想要的不死人而最終獲得奴隸是不是?」

    雲琅無語的瞅著眼前的這個漂亮的女奴隸主,歎息一聲道:「山外面的人多少有條活路,山裡面野人的死活誰管?現在正是青黃不接的極致時候,夏秋日還有野菜之類的東西可以勉強果腹,如果到了冬天……山裡面的場面一定是慘不堪言。天災之下,再談論什麼奴隸,我擔心會遭受天罰,這些糧食就是送給他們吃的,不管來不來我家當僕役,先吃飽肚子再說,別變成了野獸口中的糧食。物傷其類,人同此心,無論如何,這種心緒要有。」

    卓姬費解的搖搖頭,繼續低著頭吃飯,只是餐盤中的飯食,沒有剛才吃的時候那麼香甜。

    晚飯後,平叟提著一包茶葉來訪,滿意的看到卓姬霸佔了雲琅的房間,心情大好。

    跟雲琅一起坐在屋簷下喝茶,他並有什麼不適應,依舊悠閒自得。

    炒熟的芝麻一粒粒的用手指沾著吃,非常的享受。

    對於雲家有這麼多的存糧,他也絲毫不感到驚訝。

    他拍著雲家堆積在門口的糧包笑道:「聽說小郎準備把糧食帶去上林苑,看來已經有了計較?」

    雲琅笑道:「不過是以心換心而已。」

    平叟點頭道:「這才是正途啊,小郎孤身一人在這險惡的人世行走,處處小心,步步謹慎這才走的長遠。錢買來的僕役沒忠心,搶來的僕役只會恨你,用心換來的僕役,如果小郎能夠辨別其中居心叵測之輩,自然是最安穩的。即便是人數少,用起來放心,一個人頂一個人用,反而比買,或者搶來的要管用的太多。只是不知小郎何時啟程?」

    雲琅歎口氣道:「怎麼也要等霍去病從禁足中被解脫出來才行。您也看到了,憑我的本事,沒辦法把這麼多的糧食運出陽陵邑。」

    平叟大笑道:「遲一些好,遲一些好啊,人不到絕境的地步,感受不來你給他救助的意義。」

    雲琅笑道:「糧食還是少了些……」

    平叟朝樓上努努嘴,然後拍拍雲琅的肩膀,就瀟灑的告辭離開。

    如果一個女人對一張鋪開的白紙,不論是揮毫作書,還是潑墨作畫,意境都非常不錯。

    可是,當一個女人拿著小刀子費力的削竹簡,刮竹簡,烤汗青,鑽眼,最後用牛皮繩把竹簡穿起來,這個過程基本上就是苦力勞作,與美麗沒有半點的關係。

    講究一些的讀書人,用來書寫文章詞句的簡讀都是自己製作的,甚至於對竹子殺青多少都有一定的要求。

    很顯然,卓姬就是這麼一個人,從她手裡的竹簡顏色來看,她喜歡青竹皮。

    見雲琅站在門口,卓姬就放下手裡的竹簡道:「剛剛起了作賦的心思,結果竹簡做好了,卻沒了那個心思。」

    雲琅輕笑一聲指著案几上的古琴道:「寒雨連夜,災民哭嚎,官吏叱吒之聲不絕於耳,縱有詩意還是留待日後散發。這個時候不如聽你彈琴!」

    卓姬鄙棄的瞅瞅雲琅斷然拒絕道:「知音少!」

    雲琅坐在門檻上,尷尬的道:「聽說你跟司馬相如就是一曲定情?說來聽聽。」

    卓姬臉上頓時就有了羞惱之色,不過,在眼珠子轉動一圈之後,她歎息一聲道:「男子總是薄情寡義的。」

    雲琅點點頭道:「這倒是真的,所以我們就不要談什麼感情了,直接進入商業談判進程如何?你需要我做出什麼樣的承諾跟質押,才肯幫我弄五千石糧食回來……」

    雲琅渾身濕漉漉的從樓上下來了,腦門上還有一大片紅斑,甚至有些發腫。

    當然,茶壺砸在腦門上,然後碎裂,就會造成現在的狀況。

    女人發狂之後往往力大無窮,以雲琅的機敏,也沒有躲過卓姬的餓虎撲食,生生的被她咬住耳朵,大叫了很久才逃脫。

    丑庸幽怨的幫小郎擦拭耳朵上的血,還不時的恨恨朝樓上看一眼。

    她覺得小郎太沒有眼力了,如果想要女人,找她就好,她一定不會發出任何奇怪的聲響,更不會咬破小郎的耳朵,也不會用茶壺砸他。

    弄成現在的樣子何苦來哉!

    雲琅止住了疼痛,見梁翁一家三口都詭異的看著他,乾咳一聲道:「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梁翁寬容的一笑,然後把老婆,閨女趕回房間,又衝著丑庸咳嗽一聲,見丑庸不願意走,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將她硬是給拖回了小蟲的房間。

    這個時候一定要喝點酒才應景……

    腦袋挨揍,小兄弟卻腫脹的厲害,成年人的腦子,少年人的身體,再加上一個美艷的婦人,最後遭罪的一定是這具無辜的身體。

    身為過來人的雲琅豈能不知道卓姬在幹什麼,經過這麼多次的暗示,他要是再不明白,那顆腦袋就白長了。

    以前當工程師的時候,他對自己窮人的身份很滿意。

    主要是自己不算太差的長相跟那張能說會道的嘴,再配上一顆七巧玲瓏心,讓他非常的有女人緣。

    從相識到熱戀的過程永遠都是美麗的,只是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事情往往就會發生變化。

    每一次的分別都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知道經過多少次之後,他忽然發現,這樣似乎也不錯。

    生命裡的每一段旅程都有一個別緻的人陪著度過……

    於是,一個只求開始不求結果的渣男就這樣生生的被人家鍛煉出來了。

    現在有了重新開始的機會,雲琅就不太願意穿新鞋走老路……好吧,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具身體還太小了……

    有的孤兒重情,渴望得到自己缺少的情感,把感情看的比命重。

    至於雲琅,他本身就喜歡孤獨,尤其是跟人接觸多了之後他就越發的喜歡狗!

    清冷的月輝灑遍大地的時候,雲琅的心情也就變好了,連續這麼多天都是陰雨天,月亮一出來的時候就顯得格外的皎潔,格外的明亮。

    空氣中的水分實在是太多,以至於月光似乎變成了有形的物質,絲絲縷縷的……

    這或許就是傳說中的帝流漿。

    據說這東西每六十年才出現一次,也只有這一年七月十五才會有帝流漿……

    凡草木成妖,必須受月華精氣,但非庚申夜月華不可。

    因庚申夜月華,其中有帝流漿,其形如無數橄欖,萬道金絲,纍纍貫串垂下……

    「老虎該沐浴一下這月光的……」

    雖然目光被高牆擋住,雲琅似乎依舊看見了老虎蹲在山上,對月咆哮……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時可掇?……憂從中來,不可斷絕。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闊談宴,心念舊恩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或許是心有所感,雲琅將這一句足足唱了三遍,才轟然倒地……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4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10 AM 編輯

第六十章 墨家矩子

    「你昨晚唱歌了!」

    卓姬見雲琅從丑庸的房間裡出來,就急切的道。

    雲琅的腦袋痛的厲害,昨晚被梁翁他們拖進丑庸的房間,剛開始的時候還有一點知覺,後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他的頭很痛,嘴巴很渴,非常的想喝水,可是家裡除了蹲在門口曬太陽裝聾子的梁翁之外,丑庸,小蟲,以及梁翁有病的老婆全都不見了。

    聽卓姬問的急切,一邊弄茶水一邊煩躁的道。

    「我這人會的多,時不時地就會唱一兩首歌,下回給你唱更好聽的,打擾你睡覺的事情,你就忘了吧!」

    「不是,你昨晚唱的那首短歌確實不錯,就是差一句有氣勢的結尾,以至於這首短歌只有自艾自憐卻沒有了高山大河般的氣勢,最終難免落入了下乘。」

    「有這種事?我昨晚唱了什麼歌,讓你如此感慨?」

    弄到茶水喝的雲琅終於復活了,腦子也變得靈光起來。

    卓姬惋惜的看著雲琅道:「看來也不過是靈光一閃的巧合而已,終究年輕,才智有限,再過上十年,你就能寫出更好的短歌來。幸好我早晚幫你記著,要不然,難得的一首好歌,就白白的被浪費了。聽好了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聽了第一句,雲琅額頭的汗水就嘩嘩的往下淌……他記得曹操的這首《短歌行》最後一句是山不厭高,海不厭深,周公吐哺,天下歸心!

    他很想立刻摀住卓姬的嘴,這個女人的聲音又高又嘹亮,隔著兩條街估計都能聽得清清楚楚。

    曹操就是唱完這首歌,然後被人家周瑜一把火燒的屁滾尿流……雲琅現在覺得自己的脖子癢得厲害,可能會有一把鬼頭刀正在思念這個位置。

    在漢代唱這首歌的人就沒好下場……曹丞相都不能倖免。

    一臉惶恐的雲琅快被汗水淹死的時候,卓姬又女高音唱完「繞樹三匝,無枝可依」之後,就遺憾的停了下來,對雲琅道:「意猶未盡啊……」

    「沒了?」雲琅滿懷希望的問道。

    「沒了,你昨晚就唱到了這裡,還淒慘的唱了三遍,然後就醉倒了……你今天沒事,不妨好好想想,把最後一句補上!」

    聽卓姬這樣說,雲琅快要跳出來的心終於安定了下來,抹一把腦門上的汗水道:「就這樣吧,這世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留點遺憾其實挺好,有時候殘缺也是一種美,更多的時候能救命!」

    就在兩人閒談的時候,有人敲門。

    老梁打開門之後,就發現眼前站著兩個老者,一人頭髮斑白,卻面如冠玉,三綹長鬚飄在胸前,氣勢不凡,身上的衣衫做工,刺繡雖然上乘,卻有些破舊。

    另一位身著灰色深衣,五短身材,腹大如鼓,頭髮上的插著的青玉簪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不等老梁見禮,深衣老漢就丟給他一把錢道:「打擾高鄰了,我等是被謳者的歌聲引來的,想要再聽一遍,還請主人家莫要見怪。」

    深衣老者說完,就自顧自的走進了院落,與同伴大刺刺在座位上坐定,指著卓姬道:「謳者好顏色,再來一曲!」

    梁翁不敢阻攔,只能手足無措的看著雲琅,雲琅揮手示意梁翁離開。

    呵呵的拱手笑道:「還未請教長者大名。」

    三綹長鬚的老者笑道:「記住了,這位就是我大漢執掌樂府的大樂令韓澤,常在陛下身邊走動,你一介羽林郎還惹不起,快快奉酒,如此妙音不可無酒。」

    大樂令韓澤大笑道:「大名鼎鼎的旁光侯劉穎,文帝子孫,竇後血脈也來用老夫小小的大樂令來威脅孩子了嗎?」

    聽到此人是旁光侯劉穎,原本一臉怒氣的卓姬,立刻就換上了一張滿是微笑的臉,重重的在傻乎乎的思考膀胱問題的雲琅腰上扭了一把,然後上前一步道:「小女子無意吟唱一首新詞,沒想到驚擾了貴人。貴人稍安,且容小女再次唱來。」

    劉穎並沒有看卓姬那張漂亮的臉,而是很有深意的瞅著雲琅道:「少年人心如熊羆,膽如猛虎,依仗元朔犁就能在上林苑獲取三千畝地營造莊園,真是罕見啊。韓澤,你以為能與陛下賭鬥的人,是我一介散侯所能嚇唬住的嗎?」

    卓姬色變,雲琅上前一步道:「總之是利國利民之事,也是陛下仁慈,公主大度,國道昌明,才有這樣一個小小的賭局。」

    韓澤欣賞的瞅著雲琅那張雲淡風輕的臉道:「旁光侯素來喜歡機關消息之術,浸淫此道四十年,為天下人共仰,李師是皇族子孫,同時也是墨家矩子。」

    聽韓澤這樣說,卓姬的身體抖動的厲害,墨家自墨翟,禽滑釐之後,墨家分為相裡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鄧陵氏之墨三支。

    墨者多來自社會下層,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為教化天下目的。

    他們以裘褐(破羊皮)為衣,以跂蹻(草鞋)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樂,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湯蹈刃,死不旋踵」。

    卓姬很害怕雲琅的師門就是墨家……墨家秘術從不外傳,一旦外傳,遂九死也需追索。

    平叟曾經猜測過雲琅的師門,只是被雲琅好舒適的性格打消了他對雲琅是墨家子弟的懷疑。

    現在,人家墨家矩子劉穎都追過來了,卓姬才猛然間想起雲琅說過,他是師門棄徒的說法,她的身子抖動的更加厲害了。

    「孟子說,天下之說,不歸楊,就歸墨,(說的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楊朱,與主張「兼愛」的墨子)雲郎官,你師出何門?」

    劉穎坐了下來,雲琅才發現這個穿著舊衣服的傢伙腳下確實踩著一雙草鞋。

    雲琅笑道:「矩子捨本就末了,您既然是被卓氏大女的歌喉引來,何不,先喝口茶水,聽聽讓兩位念念不忘的新曲子如何?」

    劉穎楞了一下,一雙纖長白皙的手放在案几上,輕聲道:「唐突了。」聲音低沉,竟然有些黯然之意。

    雲琅拱手道:「長者稍安,雲家有一些新奇的湯水供奉,且容雲琅去準備一下。」

    雲琅去了廚房,心驚膽戰的卓姬也跟著去了廚房,剛趕進去,就一把拉住雲琅的手哀求道:「千萬別告訴我你是墨家的棄徒。」

    雲琅手下不停,一邊熟練地將茶餅掰碎放進茶罐,一邊笑道:「當一個皇族子弟成為墨家矩子之後,墨家基本上也就完蛋了。不用怕他們,他們快完蛋了。」

    「你到底是不是墨家棄徒啊?」卓姬的眼淚都快下來了,她卓氏冶鐵作坊,現在用的就是雲琅給的冶鐵法子冶鐵。

    如果墨家開始追索,她不敢想那個後果。

    雲琅快速的把幾盤子糕點擺在餐盤裡,遞給卓姬道:「放心吧,我跟墨家八竿子都打不著。」

    卓姬抱著木盤懷疑的道:「真的?」

    雲琅笑道:「自然是真的,比他們高級的太多了。」

    高級這個詞,卓姬已經明白是什麼意思了,既然雲琅這樣說,應該是真的,只要雲琅不是墨家,今天來家裡的兩個人,不管身份多麼尊貴,也不外乎是兩個客人而已。

    卓姬端著綠豆糕,以及花花花綠綠的米糕出去了,雲琅透過門縫,再次打量了一下來的這兩個人。

    他確信,那個樂府大樂令確實是因為卓姬的歌喉來的,因為這個老漢,前些天他見過,就是那個跟他一起站在二樓看陽陵邑的人。

    不過,這樣的人一般都很遵守禮數,即便是想過來,也會先派僕役過來說一聲,得到主人家的歡迎之後才會來。

    像這樣蠻橫的拍門而入,恐怕是就是出自那位膀胱的慫恿了。

    茶水沸騰了,香味四溢,不論是韓澤還是劉穎都對這種藥湯很喜歡。

    三人就這種南方嘉木讚歎不絕,更對雲家的糕點持肯定態度。

    當然,卓姬的演唱也是非常成功的,樂府大樂令對這首《短歌》極為推崇,當場要來白絹,在上面親筆記錄下來。

    雲琅偷偷地看了一眼,結果一頭霧水,白絹上佈滿了大大小小的圓圈或圓點、以及大小不一的方框,如同塗鴉。

    茶水喝了兩輪,大樂令韓澤愉快的跟卓姬用一張古琴來為這首新歌定音。

    劉穎則一臉哀愁的道:「世人不知墨家為何物久矣。」

    雲琅看著劉穎沉默了片刻,小聲道:「水車,水磨之事矩子可知?」

    劉穎點點頭。

    雲琅笑道:「我有一個困難。」

    劉穎的臉上也浮現出笑意,拱手道:「郎官請說,只要有益於我墨家,萬事皆可商量。」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4 PM

第六十一章 脆弱的古代人

    膀胱放在人身上是一個很重要的器官,自然,旁光侯也就不是等閒之輩。

    敢無視長平公主的人,在大漢不是很多,一來,皇帝對這個同胞姐姐非常的尊重,二來,一連嫁了三個關內侯的人誰敢小覷?

    劉穎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想要水車跟水磨的發明權,也就是說,他想要雲琅告訴別人,這兩樣東西其實是他們墨家的發明……

    雲琅現在是窮鬼,有三千畝地卻沒有能力蓋房子,劉穎很有錢……

    水磨已經給皇帝了,至於是誰發明的他覺得無所謂。

    利益交換要比接受別人施捨好一萬倍……尤其是長平,她並非是施捨,而是要挾,是控制。

    在後世的時候,雲琅不覺得自己很自由,只要不犯罪,就可以無視所有人。

    也沒有誰一定要把他攥在手心裡當奴隸使喚。

    在大漢,他一樣討厭被人家控制,這讓他覺得自己跟大漢土著沒有什麼區別。

    明明多進化了兩千多年,如果日子過得跟梁翁一樣,不如死了算了……

    卓姬雖然在跟韓澤弄音符,眼睛卻總是不由自主的看雲琅跟劉穎。

    見雲琅露出了那種人畜無害的奸笑,就知道他可能又達成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

    「這麼說,水車,水磨都將由我墨家的人來修建?」劉穎小聲道。

    「當然,當然由你們來修建,我出圖,你們按圖施工,施工完畢,你們拿走圖就是了。

    至於我這裡,會給陛下再出一份圖,至於出處,我會告訴別人,是從你們墨家的機關消息中得到的啟發。」

    劉穎瞅著雲琅道:「你其實可以加入我墨家的,你現在年紀還幼,等老夫百年之後,以你的才智,不難成為墨家矩子。」

    雲琅很想罵人……這種不值錢的許諾,但凡是大人物都用的很順手,是世界上最無聊的騙術,尤其是拿來騙年輕人,簡直無往而不利。

    雲琅不答話,劉穎就歎口氣道:「現在的年輕人已經沒有兼愛世人之心,整日裡享受醇酒美婦,再無古人淳樸之心。」

    雲琅羞澀的笑道:「小子荒唐慣了,讓長輩見笑了。」

    「無妨!」

    劉穎大度的擺擺手,他今日得到了想要的東西,自然心滿意足,至於沒有騙到雲琅,只是一個小小的挫折,無損大局。

    墨家沉寂的太久了……董仲舒在未央宮上的一席話,讓劉穎似乎已經看到了墨家的末日。

    墨家主張的兼愛,非攻,沒一個是現在皇帝所喜歡並接受的。

    一心想給皇帝一個新墨家形象的劉穎,在與雲琅達成協議之後,就決定三天之後,墨家進駐上林苑,開始著手修建雲氏莊園。

    劉穎跟謝澤離開之後,卓姬咬著嘴唇輕聲道:「你還缺少多少糧食?」

    翻看著帛書的雲琅歎口氣道:「昨日還缺很多,今日已經不缺了。」

    卓姬小聲道:「旁光侯?」

    「是啊,他決定幫我出人,出錢,出糧食修建雲氏莊園。」

    「為什麼啊?」

    「因為我手裡有一顆梧桐樹啊,有了梧桐樹再找金鳳凰就不是很難了。」

    卓姬有些難堪的道:『其實卓氏在終南山的莊園裡還有一些存糧。」

    雲琅笑道:「那就運來,全當是我借的,莊園建成之後,我還需要很多糧食來招納野人。

    等我家的莊園有了產出,我再加倍還你。」

    卓姬愣愣的看著這個往日對她尖酸刻薄的少年很久,才黯然道:「你怎麼就沒能早生幾年?」

    雲琅搖頭道:「早生兩年也不娶你,這一點你完全可以放心。」

    原本泫然淚下的卓姬聽到這句話,已經流出來的眼淚一瞬間就被眼睛裡的怒火蒸發的乾乾淨淨,見一隻胖手在她面前晃悠,一把抓過來就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丑庸發出殺豬一般的叫聲。

    卓姬抬頭才看清楚,自己嘴裡的咬的是醜庸的胖手,而雲琅手裡卻抓著丑庸的臂膀……

    「小郎,被咬破了。」

    丑庸抽嚥著把流血的手放在雲琅面前抱怨。

    雲琅無奈的道:「誰叫你剛才偷偷摸摸的伸手問我要錢來著?正好被人家拿個正著。」

    丑庸咧開大嘴哭道:「今天上街,看到一匹青綢,最適合給小郎做衣衫,我們身上的錢不夠,才讓夥計抱著青綢來家裡取,誰知道大女會咬我。」

    雲琅瞅瞅丑庸手背上的那一圈滲血的壓印,倒吸了一口涼氣道:「太狠了!」

    能治療丑庸傷口的自然只有錢,能彌補丑庸受傷心靈的,也只有錢。

    總之,一小塊金子放在丑庸手裡之後,這丫頭也不知是聰明還是蠢,立刻就笑開了花,緊緊的攥著一小塊金子就喜滋滋的跑了。

    當丫鬟當久了,對於擰,捏,掐,扭包括咬這些傷害早就習慣了。

    老梁在一邊道:「那些金子能買兩匹青綢。」

    雲琅大度的揮揮手道:「我今天找到了一個大金主來幫我們修建莊園,這點錢不算什麼,今晚,弄隻羊,我們煮羊肉湯喝。」

    老梁佩服的看著自家小郎,不知道說什麼好,現在的陽陵邑里一片愁雲慘霧,只有自家的莊園要開始起大房子了,這得多大的本事才能辦到。

    下午的時候,霍去病回來了。

    這傢伙來到雲家的時候,幾乎處在一種半死狀態。

    披風早就變成了泥巴披風,鎧甲的縫隙裡也全是泥巴,就連他的臉上也佈滿了泥點子,都已經干了,一說話,臉皮上的泥屑就刷刷的往下掉。

    梁翁,小蟲,丑庸忙著給他燒熱水洗澡,這傢伙躺在屋簷下的蓆子上喝了滿滿一壺茶水,才交代了他這些天的去向。

    長平侯府在藍田的莊子倒霉了,這一次倒霉的很徹底,一股山洪從山裡裹挾著巨石泥漿浩浩蕩蕩的將長平侯府家的莊園摧毀的乾乾淨淨。

    聽起來很解氣,可是,再聽到霍去病哀痛的話雲琅也有些不忍心。

    長平侯府食邑三百戶,經過這一場洪水之後,就剩下一百戶不到了……

    「慘不忍睹!泥漿中混雜著屍體,太陽一曬,就惡臭十里。

    屍體太多,要盡快埋掉,否則一旦起了瘟疫,那裡的人就要全部殺掉。

    舅母仁慈,不忍心這樣做,就下令府裡所有人都參與救援,埋屍體。

    忙了半個月,才清理完畢,下手雖然快,還是有幾個僕役上吐下瀉的回不來了。」

    雲琅抽抽鼻子,就皺著眉頭對梁翁道:「給澡盆裡添加醋,多多的添加,然後再煮一些柳枝水兌進去。」

    霍去病驚訝的道:「這是為何?」

    雲琅不自覺的離霍去病遠些,然後才道:「清除你身上的疫病。」

    霍去病叫道:「我沒疫病!」

    「每個得了疫病的人都這麼說。」

    「我真的沒有!」

    「那也要被醋水跟柳枝水煮過之後才能確定,等一會我會讓梁翁把水弄熱些,你要在裡面多泡一陣子,全身都要泡到。」

    「這能預防疫病?」

    「能減弱疫病,並殺死你攜帶的疫病。」

    「你怎麼知道?」

    「你廢話很多啊,其實我應該用石灰水泡你的,現在,家裡沒有石灰窯,只要用醋代替。」

    霍去病很無恥,當著丑庸,小蟲,老梁的面就脫得赤條條的跳進了木桶,剛進去又閃電般的竄了出來,疵牙咧嘴的指著木桶道:「燙啊--」

    「你慢慢適應。」

    雲琅沒心情看霍去病的光身子,背著手出了洗澡間。

    見卓姬趴在二樓朝下看,雲琅就對卓姬道:「趕緊回作坊,如果家裡有發燒打擺子的人,就趕緊隔離,如果可能,就帶著作坊裡的人先離開陽陵邑,去你的南山莊園裡躲幾天。

    我感覺這裡快要發疫病了。」

    卓姬被疫病這個字嚇壞了,這兩個字在大漢幾乎就是索命閻羅般的存在,它可不分什麼貴族,奴役,只要沾染上了一樣會死。

    「回去之後,記著給作坊裡下一道令,不准任何人喝涼水,必須煮開了喝,也不要吃生食,另外,再管管你作坊裡的人,不准他們隨地便溺。

    如果有人得痢疾死了,或者打擺子,就一把火把屍體燒成灰,要不然,死的人會更多。」

    雲琅說一句,卓姬就一臉慘白的點一下頭,從來就沒人知道疫病是怎麼得來的,且不說雲琅說的對不對,至少他說出來了一個辦法。

    原本對這事毫不在意的霍去病,也聽見了雲琅的話,光著身子打了一個哆嗦,就咬著牙重新跳進了澡桶,這一次,他雖然很痛苦,卻咬著牙一聲不吭,並且按照雲琅的吩咐,把腦袋也沒進熱水裡。

    雲琅看著家裡的四個人道:「女的去廚房,用你們常用的木桶裝水洗澡,同樣是熱水,同樣加醋,同樣加柳枝水,身上的衣衫換掉之後,裝在陶盆裡用水煮開再晾曬。

    小蟲,你要是再敢啃生蘿蔔你看我會不會打斷你的腿。」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14 AM 編輯

第六十二章 鳥獸散

    大災之後必有大疫!

    放在後世這句話就變成了大災之後防大疫。

    一旦發生了巨大的災情,災區裡面就會充滿了把全身裹在白色防化服裡面的恐怖的人,背著一個噴霧器滿世界的噴灑藥水,不但殺毒,也殺蚊蟲。

    雲琅相信這是一個必須的手段,以後世強大先進的衛生防疫能力,每次都如臨大敵,在這個生態脆弱,人人喜歡滿地便溺,吸收天地靈氣的時代裡,如果可能,他想把家裡的這幾個人包括他自己全部泡進巴斯消毒液裡煮一遍。

    雲家最不缺的就是爐子,主要是主人很難伺候,總是需要熱水,自然就會多備幾個鐵爐子來燒水。

    不一會,在濃煙滾滾中,又燒好了一大桶熱水,梁翁驅趕著三個婦人進了廚房洗澡,他自己等小郎泡過之後,也趕緊泡進了藥水裡。

    雲琅不准霍去病再用清水洗身體,換上雲琅的衣裳,兩人的身體上散發著同樣酸溜溜的味道,坐在屋簷下開始喝茶,吃點心。

    棗糕這種東西,霍去病就吃不夠,一個人吃了一盆棗糕,這才意猶未盡的放下盆子,喝了一口茶水。

    「我想回去,雲琅,你別怪我,我知道我舅母在難為你,可是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我說了,卻招來了禁足……可是……」

    雲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快回去,就按照我家的法子辦,主要是不能喝生水,吃生食,不得隨地便溺,發現有人發熱,鬧肚子就一定要隔離,家裡多備紗帳,不能有蚊蠅。」

    霍去病感激的看看雲琅,咬咬牙,穿著雲琅的衣裳就翻牆進了長平侯府。

    以德報怨自然不是雲琅的本意,只是疫病這東西太過惡毒,一旦真的爆發,後果太恐怖……

    在大漢,一個村莊發生疫病,那就封鎖一個村莊,如果一個鎮子發生了疫病,就會封鎖一個鎮子,如果一座城發生疫病,他們就會封鎖一座城……只許進,不許出,直到疫病徹底結束……

    「收拾東西,我們明日一大早就出城,去上林苑。」

    雲琅對梁翁吩咐道。

    「小郎,咱家在上林苑裡沒房子,去了住在那裡?」

    「松林裡有一間木屋,我們暫時住在那裡,就算是那裡有野獸,也沒有城裡的疫病可怕。」

    梁翁點點頭道:「確實如此,這就去準備。」

    很快,梁翁就找來了三輛馬車,四個人忙忙碌碌的往馬車上裝行李。

    傍晚的時候,疲憊的卓姬回來了,她身上也是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看來也用醋洗了一個澡。

    卓姬看著忙碌的醜庸,以及被堆得高高的馬車,不解的問道:「你們要去那裡?」

    雲琅把一床厚厚的羊毛褥子丟上馬車道:「出城!」

    「出城?為何?」

    「躲疫病!」

    「疫病是可以躲開的嗎?」

    「廢話,人煙稀少的地方,疫病發作的可能就少,人煙稠密的地方,疫病發作的可能就高,這是常識。」

    「等等,我也跟你們出城!對了,你要去哪裡?」

    「上林苑!」

    「那裡是荒野,你不如跟我去終南山!」

    雲琅上前一把抱住卓姬,在她耳邊輕聲道:「謝謝你,你算是第二個真正關心我的人,這份情誼我記住了。」

    卓姬這一次沒有發怒,她能感受的出來,雲琅這一次擁抱她沒有佔她便宜的意思,只是一門心思的想要表達感激之心。

    「終南山裡有糧食,如果你需要的話,隨時可以去拉。」

    雲琅笑道:「你以後如果有什麼過不去的難題,記著來找我,一次一斤黃金,童叟無欺。」

    卓姬笑了起來,她記得當初在渭水河畔,雲琅就說過這樣的話,那時候她覺得自己被人勒索了,現在,這句話重新出現,她卻覺得自己佔了很大的便宜。

    「什麼時候幫我解決問題能不收錢?」

    「這不可能,如果我免費幫你出主意,後世子孫一定會怪我奪了他們的衣食。」

    「好,等你的莊園修建好了,我登門祝賀!」

    「快去準備吧,無論城裡會不會有疫病爆發,人煙稀少的地方總是安全一些。」

    跟雲琅相比,大漢的人總是顯得遲鈍一些,天明的時候,在霍去病的護送下,雲琅帶著家裡的一千擔糧食出城,並沒有受到城衛的為難。

    看樣子長平已經吩咐過了。

    「你真的不要護衛守護嗎?」

    「不用。」

    「你保護不了你的四個僕役。」

    「只要在山林裡,我就能!」

    「為何?」

    「因為我有糧食!」

    「這話說反了吧?就因為你有糧食,才是招賊的根源。」

    「放心,我會用愛心來感化他們的。」

    「我想罵人!」

    「這裡天高海闊,只要不罵我,你可以隨便罵,就算是罵你舅母,我也裝作聽不見。」

    霍去病歎口氣道:「昨日,我舅母對我說,她很擔心你活不到成年。不是每一個人都像她一樣只會用懷柔手段,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在你擺脫羈絆之後像她這樣的溫和的放棄。」

    「劉穎是一個貪婪的人,而且還有些無恥,我知道他打的是什麼主意,且看吧!」

    霍去病擔憂的道:「旁光侯看似平和,其實心胸最是狹窄不過,陛下之所以棄用旁光侯,最大的原因就是此人野心太大。拋棄了皇室的尊嚴,穿著草鞋充當墨家的矩子,以墨家之名,行他收攏人心之事,是一個心機深沉之輩,你要小心。」

    雲琅整理一下游春馬的馬鬃無所謂的道:「看樣子皇家好人不多啊。」

    霍去病看看周圍無奈的道:「四十幾個藩王兩百多公主,一個個相互傾扎,好人活不長的。」

    「看來以後要遠離諸侯王,更要遠離皇帝才能活得好啊。」

    霍去病笑道:「無所求自然要遠離,有所求自然要靠攏。」

    「所以我選擇了把上林苑當家,這樣做不但能獲得皇家的庇護,也能最大限度的遠離皇家。霍兄,在這個世界上生存我們需要足夠的智慧,皇帝如同一個能湮沒一切的黑洞,你要小心,別沒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卻把生命搭在上面。」

    「你今天說的話很怪,有點像是在交代後事,難道說你不去羽林了?能拖到現在,將軍已經是看在我舅母的份上了,再不去,會有人來捉你。」

    雲琅看著兩邊蕭瑟的山野,長吸了一口氣道:「我已經給公孫將軍去了一封信,說明了這裡的事情,短時間內,他應該不會來煩我,畢竟,水車,水磨關係到百姓生計,將軍會有計較的。」

    霍去病搖頭道:「我總覺得你哪裡不對,你在刻意的疏遠所有人。」

    雲琅笑道:「目的達到了,繼續在那個危險的漩渦裡掙扎,你覺得是好事?以後想要見我,就來上林苑吧!」

    「你不回陽陵邑,也不去長安了?」

    「躲閃都來不及呢,如何會主動粘上去?」

    「這麼說,你的目的就是這三千畝地?」

    「對啊!」

    「我們這些人算什麼?」

    「朋友!」

    霍去病淡然的點點頭算是默認了,雲琅表現出來的疏離感,依舊讓他很不舒服。

    雲琅取出那柄紅玉匕首,遞給霍去病道:「你饞這柄匕首很久了,現在送給你。」

    「算是我幫你運糧出陽陵邑的報酬嗎?」

    「滾,這柄匕首比這些糧食加起來都值錢。」

    霍去病臉上終於有了一絲笑意,拍拍雲琅的肩膀道:「讓你兄弟準備好,明年清明,我們好好地惡戰一場。」

    車隊很長,一千擔糧食就佔據了五十輛馬車,糧包摞得高高的,這讓雲琅非常擔心馬車脆弱的木頭輪子能否承受這樣的重壓。

    走了三十里地之後,他終於放心了,那些車輪雖然給人的感覺很脆弱,卻吱吱呀呀的走了三十里路之後依舊在堅持。

    城外一片破敗。田野裡還有倒伏的莊稼,這些莊稼的禾穗被剪走了,地裡依舊還有宮奴在不死心的翻檢地裡的莊稼,看樣子是想撿拾一點漏掉的禾穗。

    「大災已經釀成,今明兩年,他們的日子難過了……」雲琅指著那些赤身裸體的人,一臉的黯然。

    「大災之後總有關於疫病的謠言,城裡的人也將離開,一來是為了躲避疫病,二來方便去鄉下就食,總之,就是一場鬧哄哄的鳥獸散。」

    霍去病明顯更加關心城裡的人。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6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17 AM 編輯

第六十三章 倉促的開端

    回到了驪山腳下,雲琅覺得自己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歡呼跳躍。

    黛色的山頂,松濤陣陣,旁邊的渭水,濁水滔滔。

    腳下的平原如同一張綠毯從腳下鋪開,延伸到了遠方。

    他張開雙臂,像是在擁抱整片大地。

    聽到遠處的虎嘯狼嚎,雲琅的臉上浮現笑意,梁翁,丑庸他們卻瑟瑟發抖。

    霍去病看著雲琅如此陶醉,不由得有些羨慕,這裡環境雖然險惡,卻是一方自由的天空。

    雲琅陶醉完畢,見丑庸,小蟲臉上滿是淚水,就指著群山對她們道:「以後這片土地就是咱們家的。」

    丑庸抓著雲琅的胳膊道:「有老虎……」

    雲琅莞爾一笑,拍拍丑庸的頭頂道:「那也是咱們家的老虎!」

    丑庸喜歡自家的東西多多的,比如自家的馬,自家的牛,自家的豬羊,自家的雞,可是小郎說的自家的老虎,她還是接受不了。

    「老虎咬人!」小蟲也在一旁發抖。

    「這裡的老虎不咬人!」深知瘟疫厲害的梁翁咬著牙騙自家閨女。

    霍去病看著這奇怪的一家人,大笑兩聲,就命僕役們將馬車趕進了松林。

    他似乎很熟悉這裡,幾乎沒有走岔路,就來到了那座木屋前面。

    一座木屋肯定是不夠住的,霍去病帶來的僕役中間有高手,在他的指揮下,開始伐木。

    長平家的部曲實力非常的強大,雲琅眼看著這群人拿著他新製作的超級工具,輕易地鋸斷一顆顆大樹,然後再把巨木分成小段,那些壯漢然後就兩兩分開,扯動大鋸,輕易地將那些木頭分成兩半,埋在事先挖好的壕溝裡,七八顆大樹並排用長釘釘起來就成了一堵牆。

    修理樹幹剩下的樹枝也沒有浪費,與收割來的蘆葦編織之後,就搭在修建好的尖錐形的房頂上,然後把活好的泥巴丟上去,上面再鋪設一層,然後再鋪一層泥巴。

    如此三次之後,在日落之前,三間還掛著新鮮松樹枝子的木頭房子就被蓋好了。

    雲琅看了,很是滿意,雖然門窗都是粗樹枝編織成的,卻非常的結實,雖然簡陋,卻處處透著大氣。

    「這是軍中的營造閥門,用了你拿來的釘子之後,不用卯榫,也不用捆紮,建造起來就更快了。不知不覺,我已經用了你很多的獨門秘技。」

    雲琅笑道:「自從你把自己的壓歲的金葫蘆都拿出來之後,我覺得我的東西你都能用,以後不要再說這樣的傻話。」

    「如果我要你的那些東西你會不會怪罪?」霍去病想了很久之後才小心翼翼的道。

    雲琅歎口氣道:「我做的所有圖,你那一天不翻個十遍八遍的?」

    霍去病拍拍自己的腦門,然後認真的對雲琅道:「以後,只要是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

    雲琅這才滿意的點點頭,覺得自己又做了一筆划算的買賣。

    長平家的部曲們似乎非常喜歡雲家的工具,尤其是斧頭跟各種鋸子。

    他們甚至顧不上吃完飯,趁著天邊還有一絲亮光,抓緊清理小屋前面的空地。

    很不錯,大樹被鋸斷之後就變成了大桌子,粗大的梁木被鋸斷之後就變成了凳子,一道一丈高的圍欄就很快出現了。

    他們乘著月光,再用夯錘將地面齊齊的夯了一遍,鋪上運來的新河沙,二更時分,一座古樸的小院子就出現在了雲琅面前。

    雲琅拍著粗大的樑柱道:「這可是軍中修建軍寨的法門啊。」

    霍去病笑道:「他們本身就是我舅舅的部曲,自然通曉軍中營造之法。」

    新建成的房間還住不了人,部曲們往每一個新房間裡丟了很多的炭火,由於木料都是濕的,並不擔心起火,燒紅的炭火遇到濕木柴之後,很快就冒出大量的濃煙,諾大的房間如同蒸籠一般。

    這樣的熏蒸要進行兩天才能把木料外面,以及裡面的蟲子全部熏死,炭火也要燒死那些沒有被連根拔出的大樹,讓它的根部碳化,從而變得不容易腐朽。

    「你為什麼到現在還是不願意接受我舅母贈送的奴僕?至少他們還是有一些勇力,可以保護你不受歹人傷害。」

    雲琅出神的瞅著被煙霧籠罩的房子,過了片刻才答道:「我喜歡光屁股打天下的感覺,那種從無到有的過程才是人間最大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雖然我知道這又是屁話,不過啊,聽起來很長精神。明日清晨,我們就要走了,你自己好自為之!」

    雲琅看著黑乎乎的驪山笑道:「只要這座山裡還有山神,我就不會出事。」

    霍去病找了一張毯子跟部曲們靠在一起不一會就呼呼大睡。

    雲琅走進了原來的木屋,見梁翁還沒有睡,就小聲道:「外面有人守衛,放心睡吧。」

    梁翁揚揚手裡明晃晃的斧頭道:「從今往後,這裡就要靠老奴這柄斧頭來保護大家的周全。」

    雲琅笑道:「我看見鐵匠爐子也支起來了,我們從今後就一邊看墨家人幫我們建設莊園,一邊打點鐵器。」

    打鐵是梁翁的老本行,提起這些,他就來精神,見三個婦人睡得深沉,就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給他們蓋上,蹲在雲琅身邊道:「我們打點什麼好呢?」

    「鎧甲,戰具!」

    梁翁聽了渾身打了一個哆嗦,連連搖頭道:「小郎,這個真不成,被官府捉到會砍頭的。」

    雲琅笑道:「我們是在為羽林軍打造鎧甲戰具,哪來的麻煩呢?」

    梁翁長出一口氣道:「嚇死老奴了,還以為您要私造軍械呢。」

    雲琅歎口氣道:這是沒法子的事情,你家小郎我身子骨看起來還算結實,卻經不起羽林軍的摧殘,更不能丟下你們去邊關取戰功。只好用鎧甲戰具來換取不去軍營的特權,如此,能保住我的官職,也能換來羽林對這裡的保護。」

    梁翁慚愧的道:「老奴剛才還覺得小郎太莽撞了,沒想到小郎早有安排,早知如此,老奴何必這般擔心。」

    雲琅笑道:「早點睡吧,明日,墨家人就會到來,上林署的人也會到來,我們要丈量出三千畝土地,恐怕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衛青跟長平兩個,管家的時候用的軍法……所以那些部曲三更天才睡去,五更天就已經起來了,摸著黑站在院子裡報名。

    被吵醒的雲家五口人齊齊的趴在窗戶上朝外看,天色還暗,看不清人臉,只能影影綽綽的看見百十個高大的身影。

    隨著一片嘈雜的腳步聲過後,院子裡很快就安靜了下來。

    霍去病並沒有跟雲琅打招呼,帶著僕役部曲趕著空空的馬車回陽陵邑去了。

    糧食被整整齊齊的碼在一個木頭棚子下面,墊著厚厚的木料,糧食堆上上滿是乾草,即便是下雨,也不會浸濕糧食,這些人想的非常周到。

    太陽出來的時候,一家人才開始站在諾大的院子裡欣賞自家的房子。一丈多高的圍牆給了丑庸三個婦人極大的心理安慰,再不像昨日那般膽戰心驚,多少有了一些笑臉。

    濕漉漉的房子依舊在冒著白煙,白煙中夾雜著大量的水汽,那些部曲走的時候,又給上面鋪了一層碳灰,足夠燒到晚上的。

    「下午的時候,就要把碳灰清理出去墊牆根,木頭裡面的水汽已經逼得差不多了,再燒下去,說不定會著火。」

    還沒有來得及吃早飯,就有人開始敲木門,篤篤的聲響如同啄木鳥敲擊空樹幹。

    三個婦人立刻就鑽進了木屋,梁翁也不由自主的握緊了斧頭。

    雲琅瞅了一眼大門笑道:「燒水,烹茶,待客!」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20 AM 編輯

第六十四章 散播文明的方式

    荒野中的劉穎才是真正的墨家矩子模樣。

    麻衣,草鞋,斗笠,披髮,木杖,被摩挲的泛著紅色古意的水葫蘆,往門外一站,器宇軒昂的厲害,傻子都知道來了一位世外高人。

    「矩子請進,榮小子奉茶。」

    劉穎搖搖頭道:「不必了,我們是來履行承諾的,不是來喝茶的。」

    雲琅不由自主的向他的身後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涼氣。

    在他身後,軍隊般站立著七八百名大漢,與劉穎一般無二的打扮,像軍隊多過像文士。

    雲琅愣了一下,不明白他們是怎麼來到上林苑的,尤其是他們很多人中,腰上還掛著長劍,有的腰裡還別著一柄大鐵錘,更有過分的,背後交叉背著兩柄長刀,一看就知道這人不好惹。

    八百個這樣的人進了皇家禁苑,也不知道偽帝劉徹能不能睡著覺。

    劉穎似乎看穿了雲琅的擔心,就笑著道:「郎官放心,劉氏子弟進入自家花園,還用不著向陛下報備。」

    雲琅吃了一驚,吶吶的道:「這些人都是皇家子弟?」

    劉穎點頭道:「家族百年傳承,總有一些親眷家世已然沒落……」

    「矩子還是進院子吧,小子不僅僅是想請矩子喝茶,主要是有一批工具需要矩子接收,有了這些東西,施工進度就能提高不少。

    不怕矩子笑話,小子還準備在這座莊園裡過今年的冬天呢。」

    劉穎的眼睛一亮,哦了一聲,就很自然的進了們,目光首先就盯在梁翁手中的斧頭上。

    也不見他如何動作,劉穎就已經到了梁翁身邊,那柄斧頭已經落進了劉穎的手中。

    大喝一聲,斧頭在空中畫了一個半圓,就落在了雲家的木頭樁子充當的凳子上。

    斧頭似乎沒有受到阻礙,直徑一尺的木樁子就應聲裂成兩半。

    劉穎的手輕輕一抖,斧子就翻滾著重新飛起,他單手捉著斧頭查看了一下鋼口,歎息一聲道:「百煉鋼用在斧頭上了,可惜。」

    雲琅笑道:「以墨家兼愛,非攻之精神,用在斧頭上才是正途。」

    劉穎把目光從斧頭上收回來笑道:「如果郎官這樣看待我墨家,那就太偏頗了。」

    劉穎並不打算給雲琅解釋一下墨家現在的精神文化,即便受到質疑也一笑了之,非常的有風度。

    帶著雲琅風格的各種工具被抬出來之後,劉穎的眼睛有些發紅,兩隻耳朵也變成了紅色,自然脖子也變成了著名的紅脖子。

    「這是我給矩子的禮物!」

    這句話一定要快點說出來,劉穎的手已經摸到劍柄上了。

    「只求矩子能夠快快趕工,小子實在是不想在這樣的破房子裡過冬。」

    工具箱子很重,劉穎單手就拎在手裡,從他青筋暴跳的手背來看,他是不準備撒手了。

    「這有何難,有這八百墨家子弟,起一片山莊還用不了四個月……郎官靜待,第一場雪落之前,這裡會出現一座新的莊園。」

    雲琅指著他手裡的工具笑道:「矩子需要盡快將這些工具散播出去,如果遲了,卓氏鐵器作坊就會說這些東西都是他們的首創。」

    劉穎冷哼一聲道:「區區商賈,也配!」說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此後的三天裡,雲家的人就沒有邁出大門一步,在他家的門外,是一座非常熱鬧的工地。

    參天大樹一顆顆的被砍倒,大片的灌木林子被耕牛一片片的連根拔出,石壁上燒火取石頭的火焰徹夜不息,一輛輛運送曬乾的木料,青磚,青瓦的馬車源源不絕。

    雲琅不知道劉穎動用了多少人力,僅僅是工地上,人數就不下一千人。

    很巧,雲琅看見了那個不把雲家當回事,驕傲的如同上帝一樣的木匠,他現在,看不到任何可以讓他驕傲的地方,一樣的麻衣,一樣的燈籠褲,一樣的草鞋,站在泥地裡,指揮一群人幹活。

    只要稍有不對,旁邊站著的墨家子弟就會大聲的呵斥。

    雲琅從房頂上下來,歎息一聲,怪不得劉穎敢說大話,墨家子弟現在根本就不幹活,他們是監工,是打手,唯獨不是什麼事情都親力親為的墨家。

    施工圖給出去了,就沒有雲琅什麼事情了,這也是人家劉穎要的效果。

    莊園是雲家的,劉穎卻是修給皇帝看的,這或許是他向皇帝表達臣服的一種方式。

    竹林,水窪,草坪,山溪,瀑布,松林,花池,溫泉,樓閣,院落,假山,亭台,想要全部修建好,大概需要雲琅付出一輩子的時間。

    事實上,劉穎在看到圖紙的時候,也驚訝的合不攏嘴,然後,他就粗暴的砍掉了這裡面大部分的工程……

    這就是為什麼雲琅連續三天窩在家裡不出去的原因所在。

    佔便宜沒佔到就是吃虧!

    這樣的日子,不能去找太宰,也不能去看老虎,這讓雲琅有些傷心。

    老虎總是在晚上嚎叫,它知道雲琅就在這裡,卻因為這裡有太多的人而不能過來。

    忍耐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煎熬,更是一種折磨。

    來到這個世界僅僅一年,雲琅就感受到了足夠多的惡意。

    貴族之所以成為貴族,就跟他們孜孜不倦的剝削窮人有關,雲琅想要突破階級的束縛,就要面對所有勳貴的打壓,這不是那些人在有意識的打壓,而是一種本能,畢竟,山頂上的位置有限,不能容納下所有人。

    一無所有的雲琅,唯一能夠依靠的就是他的智慧,以及他從他的世界帶來的那些精神財富。

    卓姬的古琴彈奏的很好,雲琅卻對音樂沒有任何的天賦,不論是胡笳還是塤,他都吹不響,更不要說演奏了。

    第五天的時候,雲琅打開了木門,走出了松林,第一次站在高處俯視這片繁忙的工地。

    劉秀就坐在高處,他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即便是跪坐著,腰板依舊挺得筆直。

    他是劉穎的外甥,至少劉穎就是這麼介紹的,他自從拿到了那套工具之後就離開了上林苑,把這裡所有的事情都交給了劉秀。

    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貴族的影子,僅僅是那一雙滿是繭子的雙手,就讓雲琅在第一時間把他規劃到窮人的行列裡面去了。

    「應該先蓄水,而不是先挖池塘。」雲琅善意的指著泡在水裡挖泥的勞力對劉秀道。

    「我們需要泥製作泥磚,修建圍牆的時候,多少泥磚都不夠用的。」

    劉秀依舊看著工地,卻沒有看雲琅。

    「三千畝地全部用圍牆圍起來這不可能。」雲琅明知道這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話,他依舊問了出來。

    「我們要修建的是一座莊園,不是城池……」劉秀似乎不願意跟雲琅多說話,站起身就離開了,把雲琅丟在原地。

    「墨家的人都很冷淡。」雲琅對跟在他身後的梁翁道。

    「很無禮!」

    梁翁附和道。

    他們今天的任務就是繞著這片土地走一圈,看看上林署的官員,是否按照地契上的數量給雲家劃夠了三千畝土地。

    如果不是劉穎參與了土地丈量,上林署給雲家劃分田畝的時候會用井田劃分法,也就是一步寬,百步長為一畝……比通用的大畝會少八成……

    這個該死的世界裡全是坑!

    在劉徹之前,這個國家施行的是無為而治,也就是說,國家對百姓的事情大部分是放任自流的,亂的一塌糊塗。

    雲家最具欺騙性的人就是醜庸,她每天早上在水潭邊上汲水的時候,總能遇見一些向她討要食物的野人婦孺。

    雲琅跟梁翁出現的時候就一個都看不見。

    雲家建造莊園,其實就是一個破壞原生態的一個過程,三千畝地其實很大,在修建莊園的時候,首先要清理的就是各種野生動物,自然也包括野人。

    丑庸認為這很不公平,雲家蓋房子,就把人家的房子拔掉,把那些人攆的像兔子一樣滿山亂跑。

    雲琅跟梁翁出來的另一個目的就是看看這裡的野人合不合用。

    雲家的莊園馬上就要修建好了,三千畝地的地方只住五個人,這也太空曠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0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22 AM 編輯

第六十五章 丑庸的黃饃饃

    三千畝地很大,雲琅跟梁翁一起轉悠了一整天,除了看見幾隻野雞跟兔子,一個人都沒有看見。

    回到家就看見丑庸跟小蟲兩人正在賣力的磨面,小小的石磨跟前已經堆了好大一堆糜子面。

    不僅僅如此,昨日她們就磨了很多糜子面,學雲琅那樣連夜揉好,放在瓦缸裡發酵一晚,現在,磨盤邊上堆滿了蒸好的黃饃饃。

    雲琅從磨盤上取了一個黃饃饃,咬了一口,味道還不錯,有點發甜,他就不愛吃這東西。

    剛剛蒸出來的黃饃饃還算不錯,放涼之後,咬一口就跟咬在沙子上差不多,鬆散的厲害。

    梁翁跟著雲琅轉了一天,也早就餓了,跟著取了一個,大口的吃了起來。

    雲琅的眼睛餘光忽然發現,丑庸跟小蟲兩人正仇恨的看著他跟梁翁。

    等他想要看仔細的時候,發現兩個丫頭又低下頭賣力的磨面。

    「瘋了,工匠們的伙食又不歸我們管,你們弄這麼多的黃饃饃做什麼?」

    「我餓!」丑庸回答的很快。

    「好,我以後就盯著你吃,你要是不吃完,我打破你的腦袋灌進你肚子裡去。」

    雲琅憤怒的用指頭點著丑庸的腦袋,這個傻丫頭說話根本就不過腦子。

    小蟲陪著笑臉道:「能吃完,我也喜歡吃!」

    雲琅哼了一聲,就進了剛剛烤乾的新房間,他喜歡這種帶著原始粗獷感覺的房子。

    對於小丫頭們吃飯,雲琅是從來不管,也從來不限制的,他認為吃飯是一個極其愉悅的過程,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打攪都是不可原諒的。

    家裡的糧食多,雲琅從來都沒有挨過餓,對於糧食他沒有多大的感覺,既然丑庸她們喜歡吃,那就吃,無非是多做了一些,算得了什麼。

    梁翁若有所思的咬著黃饃饃進了房間,從雲琅這裡混了一大杯茶水之後,小聲道:「這兩娃不對勁啊。」

    雲琅笑道:「喜歡吃就吃,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吃一點也正常,等以後家裡養了雞,給她們一人添個雞蛋,身體吃的壯壯的比什麼都好。」

    「小郎,不是要管她們吃喝,主要是這兩個丫頭在遭謊哩。自從家裡開始吃白面以後,她們對糜子碰都不碰,現在突然喜歡吃了,真是怪哉!

    雲琅笑道:「吃東西就不要管了,你先幫我弄些竹簡回來才是正事。」

    梁翁笑著答應了,雲琅對家裡這兩個醜丫頭不是一般的寵溺。

    不像是對僕役,更像是長兄對弟妹的樣子。

    梁翁沒有猜錯,雲琅這個人因為在孤兒院待得久了,很容易就把自己帶入到長兄這個身份裡去。

    當然,首先要能進入他的心裡才成。

    雲琅對水的要求很高,劉穎派工匠從山泉邊上引來泉水因為是水溝的方式引來的,雲琅嫌棄水裡有土腥味,所以,每日清晨,丑庸就會帶著小蟲去一里地以外的泉眼處汲水。

    這一天也不例外。

    天剛亮,丑庸就跟小蟲偷偷摸摸的出發了,梁翁皺著眉頭悄悄地在後面跟上。

    這個時間去汲水,外面的工地上人很少,他很擔心兩個孩子的安危。

    水罐子不裝在背簍裡,抱在懷裡算怎麼回事?

    背簍裡裝滿了東西,還用麻布蓋上,她們要幹什麼?

    眼看著兩丫頭蹦蹦跳跳的向泉眼處走去,梁翁握緊了斧頭,繼續跟上。

    泉眼就在不遠處,甚至不用穿過松林,堪堪在松林的邊上,有一大股泉水從松樹根底下冒了出來,雲琅將它稱之為松根水,乃是烹茶的上品水源。

    丑庸跟小蟲來到了泉眼邊上,放下罐子,就警惕的朝四周看,確定沒有什麼人了,才把雙手聚攏在嘴邊學布谷鳥叫。

    「布谷,布谷!」

    馬上,松林裡也傳來了「布谷,布谷」的叫聲,在遠處跟蹤的梁翁,一張老臉一下子就變得陰沉起來。

    他決定就在這裡看著,看看這兩個死丫頭到底在私會何人。

    先是一個赤著上身的半大小子從松林裡鑽了出來,等了片刻,沒發現有什麼危險,就朝林子裡忽喝了一聲:「出來吧,丑庸姐姐給我們帶吃的了。」

    話音剛落,就從松林裡湧出十幾個大大小小的孩子,急切的向丑庸跟小蟲伸出了手。

    「今天吃的很多,每人都有,不要搶,先給小的吃。」

    很快,丑庸跟小蟲掀開背簍,從裡面取出黃饃饃一個個的遞給那些孩子。

    梁翁攥緊斧頭的手慢慢鬆了下來,靠在松樹上看遠處那些孩子就著泉水狼吞虎嚥的吃黃饃饃。

    丑庸把最大的一個黃饃饃遞給最先出來的少年道:「褚狼,這個給你!」

    少年接過黃饃饃露出潔白的牙齒笑道:「多謝丑庸姐姐。」

    丑庸有些不痛快的道:「快吃吧,幹什麼不好,非要當強盜。」

    少年尷尬的一個勁的衝著丑庸賠不是,從他絮絮叨叨的廢話裡,梁翁聽出,就是這小子前兩天搶劫了丑庸。

    怪不得那一天丑庸回來的時候,裙子上滿是泥巴,問她還說是摔跤了。

    就目前的樣子來看,這丫頭根本就是在幫那個小子隱瞞!

    那些孩子沒人吃了一個黃饃饃,手裡還拿著一個,兩個大一點的孩子幫丑庸,小蟲的罐子灌滿了水,幫著背到他們最能接近院子的地方,這才放下背簍,一頭鑽進了松林。

    每天這個時候,雲琅已經起身了,在院子裡跑上幾十圈,鬆開筋骨之後,就要吃早餐了。

    見小蟲跟丑庸背著背簍進來了,皺著眉頭道:「每天不要這麼早就出去,等人多了再去,這個時候老虎都沒回山洞呢。」

    小蟲下的脖子一縮吐了一下舌頭,丑庸則笑道:「早上的泉水乾淨。」

    雲琅笑道:「這倒是真的,早上空氣清冽,泉水的味道要比中午好上一個檔次,就算是涼著喝也清心潤肺。不過啊,你們還是不要大清早就出去了,等以後家裡有了男僕,讓他們去。」

    丑庸放下背簍,拉著雲琅的袖子歡喜的道:「咱家要收男僕了?」

    雲琅在飯桌前坐定笑道:「那是自然,不但要收男僕,還要收很多人進來,這麼大的一片地方,只有我們五個可不成。」

    丑庸用力的抱著雲琅的手臂,將他的手臂用兩個已經頗具規模的胸脯包裹起來,繼續扭著道:「年紀小點的男僕也收?」

    雲琅奇怪的看著丑庸道:「如果你的家人在,不管老少我們都要,帶回來就是了。」

    丑庸連連點頭,目光有些呆滯,不知道在想什麼。

    雲琅雖然很享受這種軟綿綿的感覺,他還是把胳膊從丑庸的懷裡抽出來,準備吃梁翁老婆給他準備的美味早餐。

    美味早餐就是一大碗加了肉臊子的白麵條,兩碟子山野菜,離開了陽陵邑之後,基本上就沒有豆花吃了。

    剛剛吃完面前的白麵條,見丑庸跟小蟲吃麵條吃的貪婪,就打趣道:「你們不是喜歡吃黃饃饃嗎?怎麼又吃起麵條來了?」

    小蟲驚恐的看著丑庸,丑庸是撒謊撒習慣的,張嘴道:「黃饃饃留著午飯時吃。」

    梁翁提著斧頭從外面走了進來,聽見了雲琅跟丑庸,小蟲的對話,惡狠狠地對丑庸跟小蟲道:「麵條放下,喜歡吃黃饃饃,以後就吃黃饃饃!」

    雲琅見丑庸跟小蟲的眼淚就要下來了,無奈的朝梁翁揮揮手道:「吃飯呢,多什麼話。」

    說著話,把小蟲她們的飯碗往她們面前一推道:「快吃,難道還真的想吃黃饃饃不成?」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1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25 AM 編輯

第六十六章 第一次拒絕

    (開篇之前先說一個事情,天啊,誰告訴諸位兄弟姐妹我要把卓姬寫成一個好人了?她本身就是一個壞人反派好不好?現在出現的人物,除過太宰已經確定不會傷害雲琅之外,就連霍去病都在慢慢磨合之中,至於丑庸她們,說句實話,就是一個笨丫鬟而已,要不然為什麼起名叫丑庸?)

    梁翁自然把發現的事情跟雲琅講了一遍……

    雲琅歎息一聲,不得不佩服上蒼的眼光,什麼人善良,什麼人惡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轉悠了一天都遇不見一個想要招攬的野人。

    丑庸跟小蟲兩人背個水都能遇見一大群……

    雲琅想要的人手是什麼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腦袋裡想的是什麼,半大小子就不一樣了,雲琅以為,除過他這種變態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還是很容易把握的。

    莊園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時間,可是,莊園的長期修建任務,沒有三五年休想有一個雛形,想要完全建設成功,那是一輩子的事情。

    修建莊園的過程,就是一個凝聚人心的過程,等莊園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長大了。

    親手修建好的莊園,對他們來說,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雲琅要修建的不是莊園,而是一個家。

    雲琅嚴令梁翁不要去打擾丑庸跟小蟲救濟那些孩子的行為。

    在他眼中,這些孩子就是一隻隻正在往篩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蟲就是支著篩子的木棒跟繩子,只要這些小麻雀蹦躂到了篩子底下,如果再把繩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會被篩子扣在下面……

    雲琅把話說明白之後,他與梁翁兩個相視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兩個陰謀家。

    小蟲跟丑庸很聰明,她們知道成袋子的取糧倉上的糧食,會被天天清點糧袋的梁翁發現,於是她們就找來一根竹管,打通竹節再一頭削尖,只要插進糧袋,裡面的糜子就會順著管子流出來,每隻袋子裡都取一點,梁翁根本就發現不了。

    「怎麼可能會發現不了?這兩個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後面的袋子,袋子上到處都是窟窿,為了不讓窟窿淌米,還用草團堵住,這麼明顯的事情,老奴怎麼可能發現不了?這兩個孩子不會是傻子吧?別沒有把人騙來,反而被那些小子騙走?老奴看過了,其中一個小子鬼精鬼精的,兩句話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頭說的哈哈大笑。」

    雲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糧食,丑庸跟小蟲就會立於不敗之地。」

    梁翁搖搖頭道:「難啊,卓氏大女那麼聰慧的一個人,不就是被窮酸司馬相如從蜀中騙到長安來的嗎?您不知道,這女子長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雲琅沒有女兒,哪裡會明白父親對女兒的各種擔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沒有進入篩子之前,他沒有阻止丑庸跟小蟲繼續偷糧食的打算。

    羽林軍的樣子很像機器人,坐在馬上的樣子也很像,不過啊,一個個好像有些傻,都已經到了大門前了,也不知道下馬,直勾勾的坐在戰馬上,就這麼堵著大門。

    雲琅打開大門,就看到了公孫敖那張醜陋的臉,說他醜陋,其實還是誇讚他了。

    面門上被人橫斬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現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樣。

    「拿來!」公孫敖的聲音嘶啞,如同鐵器互刮,難聽的沒邊了。

    「將軍還是進屋子詳談吧!」

    雲琅的鎮定出乎了公孫敖的預料之外,不過,他是一個實在的行動派。

    翻身從戰馬背上跳下來,卻沒有站穩,其餘的羽林軍並沒有露出什麼鄙夷之色,雲琅自然也不會,霍去病早就說過,公孫敖從龍城回來之後,就變成瘸子了。

    腿部受傷的人不好跪坐,公孫敖卻跪坐在雲家的蓆子上面,沒有半點的不適應,只是一雙眼睛殺氣騰騰,似乎總想幹掉雲琅。

    「長平侯說你在研究如何在長途跋涉的時候節省戰馬,畜力的損傷,可曾有了結果?」

    雲琅給公孫敖倒了一杯茶水,見他沒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經成了。」

    「有用嗎?」

    「很有用,就是,將軍來的不是時候。」

    「看東西還要挑揀時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孫敖似乎在笑,眼角卻在不斷地跳動。

    雲琅莞爾一笑,用指節輕輕地敲著桌子道:「將軍可能覺得雲某在羞辱您,事實上雲某沒心情戲弄將軍,軍國大事,傾覆只在一念之間,如何看重都不為過。您甚至以為雲某是在利用長平侯來壓制您,好獲得一些便利,如果將軍如此以為,那就太小看我雲琅了。」

    「某,不能先睹為快嗎?」

    雲琅的解釋,公孫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雲琅敢拿軍務開玩笑,在大漢,拿軍務開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殺光了。

    雲琅搖搖頭道:「請恕雲某無禮,說句實話,茲事體大,將軍還沒有資格看。」

    對雲琅的這句話,公孫敖反而沒有什麼怒火,長平侯與其餘三路人馬遠征龍城,損耗最大的並非人員,而是戰馬,挽馬,以及馱運物資的牲畜。

    僅此一戰,大漢國就損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雲琅真的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他確實沒有資格先睹為快。

    「誰有?」

    雲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長平侯以及長平公主在聽說有這樣的法子之後,他們就立刻告辭了,沒有半分想要聽的意思,這也是我為何一定要住進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雲琅點點頭道:「這一點雲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護,自然要做有益於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個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孫敖對雲琅的回答很滿意,點點頭道:一旦事畢,即刻回營。」

    雲琅笑著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孫敖的面前道:「我這個羽林不上陣!」

    話說完,見公孫敖又有發怒的徵兆,苦笑道:「活著的雲琅,比死去的雲琅值錢些。」

    公孫敖認真的看著雲琅道:「如果真能解決大問題,你這樣的人上了戰陣確實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戰陣,本將就能將你就地正法。」

    雲琅朝公孫敖拱手道:「將軍如此看重,是雲琅的幸運,然而,此事已經上報了,至今還沒有人前來,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沒人來?」公孫敖吃了一驚。

    雲琅黯然的搖搖頭,衛青出征雁門關在即,他想幫這個國家一把,卻沒有人理會。

    「或許他們以為是一個笑話吧!一個小小的羽林郎為了博上位,弄出來的一個笑話吧。」

    公孫敖將面前的茶水一飲而盡,站起身道:「既然別人不當一回事,我就去問問陛下,羽林軍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損失一匹馬也是好的。」

    雲琅點點頭,看著公孫敖道:「白送的東西沒人在意,將軍如果見到陛下,就說,在送出辦法之後,我還想要張侯從西域帶回來的種子,每樣一份即可,就種在上林苑的這個莊園裡。」

    公孫敖聞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雲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現在相信你真的有辦法了!你且稍待,某家這就快馬去長安!」

    公孫敖是一個坐起力行的人,讚了一下雲家的好湯水,就跳上戰馬,向長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騎術很好,坐在馬上,立刻就成了一個彪悍的騎兵,再也看不出有半點殘疾的意思。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1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28 AM 編輯

第六十七章 第二次拒絕

    國王的歸國王,上帝的歸上帝……自己的當然歸自己!

    不斷地改變自己的生活,才是雲琅最關心的問題,他想吃胡蘿蔔,想吃捲心菜,想吃茄子,想吃菠菜,想吃各種瓜,還想吃葡萄,吃蘋果,想吃哈密瓜,想用甜菜熬糖……

    如果有人能從遙遠的美洲再把辣椒,西紅柿,土豆弄回來,雲琅就覺得自己的生活已經大圓滿了。

    馬蹄鐵是個什麼東西?能吃嗎?一個操弄不好,被匈奴得到了,大漢國會更慘。

    雲琅相信,有了這個東西,大漢騎兵的奔襲速度會更快,會在匈奴人還沒有來得及掌握馬蹄鐵技術的時候,就把他們趕到歐洲去。

    那裡的百姓更加的蒙昧,也更加的能夠忍受匈奴人的殘暴。

    大漢國的地理位置不好,北面是一望無際的沙漠戈壁,以及草原。

    殘酷的生活環境自然能夠養育出一群彪悍野蠻的種族。

    以種地為生的漢人,天生就不如與野獸搏鬥,與天地自然搏鬥過的匈奴人善戰。

    他們的戰士幾乎是天生的,只要能夠平安的長大,自然就是一個合格的戰士。

    漢人的戰士卻需要持之以恆的訓練,最後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戰士。

    好在漢人的種群很大,這才勉強有了跟野蠻人戰鬥的基礎,如果,大漢是一個很小的國家,諾大的中原,早就變成野蠻人的牧場了。

    雲琅的立身很正,他不一定喜歡偽帝劉徹,卻對這片大地上的百姓充滿了好感。

    跟他們在一起,他的疏離感很輕,即便是一時感到寂寞,也不過是時空造成的,他相信,只要給他時間,他會融入這個種群的,畢竟,他本身就屬於這個偉大的種群。

    不論是曲轅犁,還是水車,水磨,還是將要交出去的馬蹄鐵,要錢只是很小的附帶,讓這個種群在這個最強大的時代裡能夠變得更強大,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過程是曲折的,目的卻是正確的,只是,好東西想要送出去,卻不被人重視的感覺,這讓雲琅覺得自己虧大了,有一種受到侮辱的感覺。

    他很期待,這一次來的會是誰!

    丑庸跟小蟲兩個小丫頭如今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每一次成功的從家裡偷到糧食,都能讓她們兩人歡喜好久。

    家裡的小石磨已經被她們找了一個拙劣的借口搬到她們房間裡去了,兩人放著好好地新房子不住,偏偏要住進運來的破房子裡去,只因為那座房子距離雲琅跟梁翁最遠。

    雲琅笑瞇瞇的看著兩個小丫頭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徑,心中卻在按照她們拿走的糧食來計算,將有多少小麻雀進入自己的篩子……

    總是這麼偷糧食,有時候她們也會小小的內疚一下。

    「丑庸姐姐,我們總是偷糧食,我覺得有些對不起小郎,這都是他辛苦掙回來的糧食……」小蟲忽然停止推磨,低聲道。

    正在把糜子麵往一起收攏的醜庸也一下子僵在那裡了。

    這些天她們沉浸在救助別人的快樂中,不知不覺的就忘記了,她們拿走的每一粒糧食都不屬於她們。

    小蟲說的話很是讓丑庸難過,在跟雲琅在一起的時候,她就會忘記自己是一個奴僕的事實。

    從小就是奴僕的醜庸,哪裡會不知道她之所以能過現在的日子嗎,純粹是因為雲琅的大度與善良,如果自己做的很過分的話,就會失去主人的寵愛,再次變成一個真正的奴僕。

    她跟小蟲現在做的事情,就屬於奴僕完全不該做的大忌。

    丑庸丟下手裡的簸箕,無力地躺在床上,無神的眼睛瞅著房頂,想起那些淒慘的孤兒,他們的臉一張張的從他眼前滑過,這讓她的眼淚嘩嘩的往外淌,過了很久,才再一次變得堅強起來。

    「如果被小郎發現,就讓他打我一頓好了……不,打我兩頓……」

    明知道是奢望,丑庸還是抱著最後的幻想這樣道。

    「丑庸姐姐,我不敢了……」小蟲想起可怕的後果,小小的身子都在顫抖。

    丑庸一邊揉搓著手裡的糜子面,一邊咬著牙道:「如果我們不給褚狼他們吃的,他們就只能去當強盜,他們那麼小,能搶劫誰呢?你想看小豬,小豹,小布頭他們都死掉嗎?」

    小蟲一下子哭了起來,抱著丑庸的胳膊道:「我們不能總是偷啊,糧包已經被我們弄走一層了,我耶耶這些天看我的眼神都不對。在這麼下去,瞞不住的。」

    丑庸木然的道:「能瞞一時就瞞一時,我還有些小郎給的簪子,跟外面的工匠換一點糧食,讓褚狼他們吃幾頓飽飯,把身子養的再壯一些,小郎說不定就會看上他們,收回家裡當僕役。」

    小蟲流著淚點點頭,再次搖動了石磨,只是這一次,兩人都沒有什麼心情說話,屋子裡沉悶的厲害。

    雲琅再一次打開家裡大門的時候,歡喜的表情立刻變得黯淡了下來。

    門外是一個宦官,一個年級很小的宦官,抱著一柄雜色拂塵,坐在馬車上高傲的看著雲琅。

    大漢的很多宦官並未閹割,眼前的這一位就是如此。

    只不過,一個喉結高高並且有青虛虛胡茬的男子,一切都徹底女性化之後,就讓人看的噁心了。

    雲琅對同性之間的某些感情並不反對,只是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男性心理發生了某些變化,大腦的認知承認他是女性。

    至於眼前的這位他不過是想通過特殊渠道獲得榮華富貴的玩物而已。

    「給事黃門侍郎米丘恆曰……」

    「砰!」

    雲琅沒有給這個宦官把話說出來的機會,直接關上大門,不論那些人怎麼敲門,他都不理不睬。

    他的整個心胸都被憤怒填滿了……這一刻他真的有反漢復秦的想法。

    「你會知道咱家的厲害!」一個尖利的聲音從門外傳來。

    「告訴米丘恆,想要知道什麼,就提你的人頭來見我!」

    雲琅背著手站在門內,朝外面大叫一聲。

    馬車骨碌碌的駛走了,聽聲音似乎很急促,宦官叫罵的腔調很有趣,完全沒有陽剛之氣。

    梁翁憂愁的看著雲琅,不知道說什麼好。

    雲琅長出一口氣,拍拍梁翁的肩膀,瞅著院子裡已經樹好的拴馬樁,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劉徹每日要批閱五百斤重的奏折,即便是如此,在晚飯後還要看大量的絹帛密書。

    寫在簡牘上的奏折,是各地的官員所寫,寫在絹帛上的密書,卻是繡衣使者所書。

    劉徹看完簡牘之後,還會將簡牘上的內容跟絹帛上的內容比對一下,然後才會作出決定。

    雖然不是所有的簡牘都能找到與之對應的絹帛,這個過程劉徹卻不會漏掉。

    今日的簡牘格外的多,劉徹看完之後,已經是三更天了。

    剛剛喝了一碗溫熱的羊奶,站起身活動一下腰身,一個烏衣宦官就匍匐在地輕聲道:「羽林郎雲琅膽大妄為,驅逐了黃門,還聲稱,若要再見他,需要拿黃門首級敲門。」

    劉徹的眉頭輕皺,活動著發酸的脖子道:「這麼說,去上林苑的人不是米丘恆?」

    宦官低聲道:「給事黃門侍郎米丘恆昨日要籌辦未央宮屬玉堂殿翻修事宜,因此派遣了小黃門周永前往。」

    劉徹兩隻手抖了抖,看著明亮的長信宮燈道:「朕的旨意是派他前往,既然他不願意奔波,說明他已經沒有用處了。斬兩奴之頭為雲氏敲門磚。著令中衛大夫張湯替朕走一遭,若雲氏之法可行,賞賜萬金,絹帛百匹,官升羽林千擔司馬,匹配行走十六,滿足其討要的種子。若其法不能行,斬之。」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1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35 AM 編輯

第六十八章 天下鷹犬

    荒原中被平整出來了大片的平地,僕役們拉著飛錘夯地,巨大的砸夯聲與勞動號子聲讓松林裡的鳥雀全部都搬離了,以至於雲琅在清晨再也聽不見清脆的鳥鳴聲。

    人多的好處就是野獸不敢來了。

    這是一個進退的問題。

    原本在荒原上晃蕩的野豬不見了,藏在草叢裡的豹子也不見了,至於聰慧的狼群,它們走的更遠。

    飢餓的僕役們在荒原上把所有能吃的東西都放進瓦罐裡面煮,即便是敏捷的田鼠他們都不放過。

    劉穎在建造莊園上投入很大,他對雲琅是大方的,對那些幹活的僕役跟工匠卻是吝嗇的。

    雲琅看到了那些工匠們的生活狀況,卻只能袖手旁觀,突兀的當好人的結果,就是成為最終的壞蛋,雲琅乾脆不理不睬。

    哪怕這座莊園最後成為血淚莊園,也不是他的錯,莊園裡的冤魂即便是要索命,也只能去找劉穎而不是他。

    不論劉穎是不是一個貪婪的人,不得不讓雲琅佩服,他是一個一言九鼎的人。

    工程進度很快,平地上堆滿了磚瓦,木料,就連高處的水庫,也初見雛形,一尺寬,半尺厚一米長的麻條石已經把山澗圍堵起來,留給水車轉動的水槽也單獨分列出來了,只要堵上水口子,再把麻條石的背面堆上土,夯實之後,山溪的水流就只能從水車水槽裡向下流。

    到時候洶湧的溪水會在這條百米長的水槽上帶動水車旋轉,也會帶動水磨工作,如果可能的話,雲琅還想在上面修建一座水力沖壓機。

    水槽的盡頭,還有一個類似千斤閘的裝置,用絞盤固定,不論是提升千斤閘,還是放下,都很方便。

    山洪來的時候就把水閘全部打開洩洪,水量不足的時候又能放下水閘蓄水。

    水車跟水磨才是莊園中最重要的東西,在這方面,劉穎堪稱下了大本錢。

    在水車,水磨還沒有開始轉動產生效益之前,雲琅哪裡都去不了。

    每天早上,雲琅都會坐在院子裡閉目沉思一陣子,歸納一下這幾日的得失。

    這是一個很好的習慣,有助於培養縝密的思維,以前的時候可以馬虎,現在可不敢偷懶,在這個世界裡自己幹的事情遠比以前幹的事情危險的多。

    雲琅沉思的時候也是這個古樸的院子最美的時候,一個白衣少年跪坐在氈子上,身邊有冒著蒸汽的水壺,面前有高高的竹簡,還有喝剩下的殘茶,斑駁的陽光落在身上,有些落在他烏黑的頭髮上,如同一幅靜態的畫。

    這個時候也是院子最安靜的時候,丑庸最喜歡看小郎思考的樣子,覺得他像神仙。

    昨晚,太宰來過,所謂的來過,也不過是來到附近,一枝羽箭帶著一片帛書飛進了屋子,箭頭是被折斷的,帛書裡的內容讓雲琅感到全身暖和。

    太宰不希望雲琅冒險,囑咐他一旦發現事情不對,就立刻逃離,他會在松林裡接應。

    雲琅固執的拒絕了,這是他唯一能夠把始皇陵買下來的機會,一旦錯過,此生無望。

    兩天前拒絕了小黃門,他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偽帝劉徹的冷漠,讓他對這個世界有些失望。

    而丑庸跟小蟲表露出來的痛苦,又讓雲琅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希望。

    這兩種感覺是矛盾的,是衝突的,甚至是荒謬的,一會溫暖,一會冰冷的感覺讓他覺得自己像一個精神分裂者。

    等待的感覺不好,這等於把選擇權交給了對方,自己一方處在被動的狀態。

    這不是雲琅的做事方式,也違背他對劉徹的認知。

    人命這東西劉徹從來都不在意,他很小的時候就手握權柄,對建功立業,超越三皇五帝上有著執著的追求。

    從小接受的帝王教育裡,也沒有珍惜人命這一條。

    如果付出人命能夠得到大收穫,他並不在意會死多少人。

    原野是亙古存在的,只是上面被人類的車馬攆出了一條大路,現在,這條大路上有一輛牛車吱吱呀呀的駛過來。

    一隻瘦長的手掀開簾子,露出一張清臒的長臉,頜下無須,嘴唇上倒有一叢濃密的短鬚,見雲琅站在大門前就笑道:「某家張湯。」

    這個名字在長安三輔能止兒啼。

    中大夫張湯之名之所以能夠威震三輔,跟他從不通權達變有關。

    皇太后的侄子犯了錯,他就砍皇太后的侄子,平民百姓犯了錯,他就砍平民百姓,在他的眼中只有皇帝跟律法,而沒有人情或者其他東西的存在。

    他自詡為皇帝鷹犬而自傲,不在意世人的譭謗,更不在意史書上的留名。

    這讓他很自然的成為了一柄劍,一柄專屬皇帝使用的寶劍,且鋒利異常。

    雲琅躬身施禮道:「茲事體大,張公不該獨自一人來。」

    張湯笑吟吟的從牛車上下來,指著車伕道:「這不是兩個人嗎?郎官認為不夠,某家這裡還有兩顆用來當敲門磚的首級!」

    張湯說著話,那個高大的車伕就從車轅底下取過兩個包裹,放在雲琅面前,打開之後,裡面有兩顆死不瞑目的腦袋。

    「一個是給事黃門侍郎米丘恆的首級,另一個是小黃門周永的,雲郎官勘驗一下。」

    雲琅蹲下來,重新把包裹包好,站起身道:「已經備好了,張公可以帶走了。」

    雲琅拍拍手,梁翁就從院子裡牽出遊春馬,交給了雲琅。

    雲琅把韁繩放在張湯手裡道:「張公可以牽走這匹馬,如果覺得可行,再把馬還回來。」

    張湯繞著游春馬看了一圈,沒有看出什麼不同來,就笑道:「有蹊蹺?」

    雲琅笑道:「戰馬,牲畜遠途奔行,最不耐磨的就是蹄甲,雲某聽說,長平侯遠途奔襲龍城戰馬損耗過半,其中四腿是因為蹄甲破裂,現在,長平侯不用擔心了。」

    張湯看看已經走到遠處的馬伕,跪在地上抱著一條馬腿看蹄甲。

    只見一條半環形的鐵片被幾枚小釘子牢牢地釘在蹄甲上,不由得抬頭看了雲琅一眼,直到把四條腿全部看完。

    拍拍手站起來笑道:「可能長久?」

    雲琅撫摸著游春馬笑道:「已經將馬掌釘上月餘,馬掌損耗不到一成,估計再用三月不成問題。」

    張湯感慨的拍著游春馬的脖子道:「戰馬與游春馬是不同的。」

    雲琅笑道:「我家的游春馬會跑,這些天馱載著雲琅日日奔行。」

    「騾馬可行?」

    「可行!」

    張湯歎口氣道:「看過郎官手段,張某才知世人何其愚蠢!」

    雲琅笑道:「戰馬,挽馬,騾馬分六組,三組有蹄鐵,三組無蹄鐵,期間又分戰時,平日,遠途,驅使一月之後,再看結果。

    張公下次再來的時候,記得還我游春馬,也記得將我要的種子帶來。」

    蹄鐵太簡單了……

    簡單到了讓張湯看到這東西,就大概可以預估出結果。

    見雲琅這樣說,就指著牛車道:「千擔司馬的印信,與種子俱在,郎官現在就要嗎?」

    雲琅笑道:「這是自然,不知道這裡的種子有沒有適合夏秋日栽種的。」

    張湯從懷裡取出一枚紅布包裹的印信,遞給了雲琅,又收走了他的郎官印信。

    種子也被梁翁從牛車上取下來,牢牢地抱在懷裡。

    「還有一些黃金與絹帛,不日就會送到,另外,你可以招收一十六名官俸部曲。」

    「勞煩張公將陛下的賞賜兌換成糧食,即便是國庫中的陳糧也無所謂。」

    「哦?要糧食?」

    雲琅指指蒼茫的上林苑歎息一聲道:「多活幾個人罷了。」

    「聚攏野人?」

    「野人也是人,也是我大漢的子民。」

    「這個說法新鮮,待某家回去思索一下,如果陛下不反對,你再施行吧,否則,國法之下,無人能逃。」

    雲琅笑了一下,從袖子裡取出一套馬蹄鐵的原型遞給張湯,看看天色抱拳道:「天色不早,雲某就不留張公飲茶了。」

    「正和某意!」

    張湯小心的將馬蹄鐵以及鐵釘收進懷裡,就從袖子裡取出一個金擊子,輕輕一敲,一聲清脆的嗡鳴就久久的迴盪在荒原上。

    一隊羽林從松林裡鑽了出來,趕車的馬伕也一樣從松林裡鑽了出來,迅速圍攏在張湯的周圍。

    張湯見雲琅有些驚訝,就笑道:「你的頭顱不錯,可惜今日未能取之,甚憾!」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0 06:12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48 AM 編輯

第六十九章 冰冷的心

    張湯一離開,荒原就變得春暖花開。

    軍司馬,在大漢已經不是一個小官了,遑論是羽林的軍司馬,掌軍中賞善罰惡職能,羽林軍中位置僅僅在公孫敖之下。

    建章宮騎也就是羽林雖然只有兩千人,卻是皇帝親軍,地位超然,即便是最底層的軍卒,也是謁見過天顏的。

    只是,羽林軍隸屬南軍,負責皇城守衛,很少成建制的派出作戰,往往都是挑選軍中最勇悍者編入北軍屯衛上陣殺敵。

    雲琅成了軍司馬,就已經確定,只要他自己不犯傻,就不可能帶兵出征。

    對於這個結果,雲琅還是很滿意的,前些天見識了羽林訓練的殘酷,現在好了,直接成了長官,再也不擔心被公孫敖當狗一樣的虐待了。

    張湯帶來的種子不多,只有一小袋,除過幾種瓜子雲琅是認識的之外,其餘種子他也不認識,他吃過胡蘿蔔,還從來沒有見過胡蘿蔔種子。

    不過啊,有西瓜種子,還是讓雲琅非常的開心,留著口水不斷地幻想明年夏日裡吃冰鎮西瓜的場面。

    這完全是苦中作樂的想法,雲琅到現在後脊樑都有冷汗。

    自從張湯把兩個宦官首級放在他面前的時候他就知道,如果自己的辦法不靈光,張湯下一個動作就是砍掉他的腦袋。

    腦袋跟西瓜的區別很大……不過,終於了卻了一件心事。

    只希望這馬鐵蹄能夠幫到大漢的百姓,因為軍隊的每一分損耗,最後的承受者就是百姓。

    一場陰雨過後,大隊的羽林從雲家工地上走過,斗篷殷紅,腦袋上的野雞毛也如同樹林一般茂盛。

    雲琅站在路邊,看見了霍去病,也看見了公孫敖。

    霍去病的一張小臉繃的緊緊的,公孫敖似乎很興奮,用拳頭在胸甲上重重的敲一下,還指指他的馬蹄。

    雲琅探手丟出一個銀壺,公孫敖伸手接住,搖晃一下,滿意的沖雲琅翹起大拇指,被戰馬馱載著從雲琅面前呼嘯而過。

    羽林軍這是要去平叛了。

    右扶風遭災之後,有很多百姓遁入了山林,然後就有一個叫做張奇的人在殺了一頭巨大的野豬之後,就自稱奔豕大王。

    收攏了幾千流民,嘯聚山林,還趁著鄠縣縣令下鄉查看災情的時候,把縣令以及縣尉給一鍋端了,還把縣令攜帶的糧食分發給災民,號稱要平天下。

    雲琅相信這個奔豕天王很快就要被人像抓豬一樣的抓回來,然後在長安選一個好日子被五馬分屍。

    那些為了一口吃的跟著他一起造反的百姓,估計也只有死路一條,一千兩百羽林,足夠把整個右扶風翻個底朝天的。

    送別了羽林,雲琅就打算忘記這回事,想多了,萬一想到自己也曾經想要反漢復秦,就覺得脖子痛。

    家裡的伙食最近好了很多,只要是菜餚裡面忽然多了蘑菇這麼一個選項。

    蘑菇中有毒的遠比沒毒的要多得多。

    雲琅從來就不敢在這個時代采蘑菇,因為後世吃的好多蘑菇都是經過好幾千年脫毒之後才沒有毒性的,萬一吃到一個熟悉的覺得沒毒的蘑菇把命送掉,那就太不值得了。

    「沒有毒!」

    丑庸往嘴裡塞了好大一筷子,還上下跳兩下,證明自己沒被毒死。

    這種蘑菇雲琅認識,叫做雞樅,以前常吃,尤其是做成雞樅油之後,用來拌麵條簡直就是人間美味。

    拿水煮著吃,實在是糟蹋了……

    「小郎,真好吃!」

    丑庸跟小蟲兩個嘗到雞樅油拌飯之後,認為自己以前吃的根本就不是蘑菇,是雞肉。

    雲琅自己也吃了很多,丟下飯碗道:「以後盡量不要吃蘑菇,這東西弄不好就會讓我們中毒。」

    「沒事的,他們常吃!」

    小蟲剛剛說完話,一張小臉就變得煞白,同時,丑庸的一張臉也變白了。

    雲琅怒道:「以後不要沒事幹就去跟那些勞役,工匠們混在一起,更不要把家裡的糧食偷偷給他們,這不是我們家應該管的事情,他們都是有主人的,我們管多了,人家會以為我們有什麼別的心思,想要拐帶他們的奴僕!」

    「婢子再也不敢了……」丑庸認錯的速度出奇的快。

    同一時間,小蟲也跪在地上,痛快的認錯,沒有半分的猶豫。

    雲琅怒道:「拿糧食就拿糧食,把糧食口袋戳的都是窟窿幹什麼,罰你們兩個把戳壞的糧食口袋都給縫補好,沒弄好就不要吃晚飯了。」

    兩個小丫頭迅速的去了堆放糧食的地方,賣力的把空了半截的糧食袋子抽出來,一袋袋的背去她們的房間,把糧食倒在床上,然後開始縫口袋。

    冷眼旁觀的梁翁等兩個丫頭進了屋子,才小聲的道:「小郎,這樣下去也不是個法子啊,這兩孩子最近連覺都睡不好,小蟲母親還說小蟲最近總是做噩夢。」

    雲琅搖頭道:「再等等吧,張湯一天不發話我們一天就不能下手。天子腳下,辦事要牢靠,不能有漏洞把柄被人家捉住。那些孩子都是些機敏的孩子,你追了這麼些天,找到他們的巢穴了?」

    梁翁搖搖頭道:「沒有,主要是不敢深入林子,擔心裡面有野獸,最近老虎叫喚的更加凶了。小郎你也要小心,每次您出去散步的時候老虎就叫的越發凶。」

    雲琅長歎一聲道:「慢慢來,慢慢來,穩妥,穩妥第一啊!」

    一匹白色的駿馬從石板上飛馳而過,馬蹄鐵踩踏在石板上崩出一團團的火星,在黑夜中顯得極為明顯。

    馬上騎士一直來到未央宮前,才翻身下馬,氣都沒有喘均勻,就單膝跪地,等著面前的皇帝檢閱。

    劉徹等宮衛將那匹馬捆在架子上,翻出蹄子,這才走過去細細的看了戰馬的四個蹄子一遍。

    「十一天,跑了多遠?」

    騎士雙手舉著一個牛皮筒子大聲道:「回稟陛下,臣八月初九日離開長安,一路上曉行夜宿,雙馬輪換,八月十四日就到了並州晉陽,修整一日,八月十五日往回趕路,方才趕回長安,全途三千里有餘,有並州刺史印信為證。」

    宦官接過牛皮筒子,烤開了火漆,抽出裡面的絹帛看了一眼拿給皇帝道:「起奏陛下,並州刺史印信查驗無誤。」

    劉徹滿意的點點頭對騎士道:「不錯,賞賜絹帛十匹,下去吧!」

    騎士謝恩之後,被宦官攙扶著出宮去了。

    劉徹再次掃視了一眼依舊翻著的馬蹄子歎口氣道:「四條鐵片,幾枚鐵釘,讓朕付出的代價太大了。雲琅身世探查的如何了?」

    一身黑色官服白玉為佩的張湯從黑暗裡走出來躬身道:「終不可查!」

    「龍城之戰,牲畜戰馬損失幾何?」

    「一萬萬四千萬錢」

    劉徹再次喟歎一聲道:「四枚鐵片啊!看在這麼多錢的份上,不可查,就不可查吧,告訴他,一旦水車,水磨成功,朕不吝關外侯!」

    張湯跪倒在地啟奏道:「太過!」

    劉徹大笑道:「上林苑內的關外侯,有什麼過不過的。」

    張湯聞言笑道:「陛下聖明!」

    「他要收攏上林苑內的野人?」

    「正是,為此,雲琅不惜將陛下賞賜的銀錢準備要微臣幫忙換成糧食。還說,野人也是人,也是大漢的子民,陛下德被四海,如天上紅日,光芒當照耀我大漢國土上的每一個子民才是。」

    劉徹點點頭道:「見識還是有一些的,不過,還是年幼,說話不知輕重,既然賞賜了田畝,那就連農戶一併賞賜,百戶為限。既然他認為野人也是人,那就讓他自己收納野人吧!」

    張湯讚歎道:「陛下仁慈萬民稱頌!」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1 08:25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12:53 AM 編輯

第七十章 塵埃落定

    世上最恐怖的動物是什麼?

    答案人。

    雲琅無法從學術層面來講述這個問題,只能從眼前的現實來判斷。

    自從這裡來了兩千個飢餓的勞役,方圓五里之內,除了松鼠還敢在樹上亂竄之外,就只有鳥兒在天空飛翔。

    就連野兔這種隨地可見的動物,也攜家帶口的遠遁深山。

    雲琅走在松林裡心情舒暢。

    自家的跟別人家的確實有很大的不同,哪怕是枯樹枝,他也想撿回去燒火。

    自家的東西省著點,別人家的別放壞了。這是他在孤兒院裡學到的社會精髓。

    一頭斑斕猛虎猛地從灌木叢裡竄出來,一下子就把雲琅撲倒在地,一條濕漉漉的大舌頭就辟頭蓋臉的舔下來了。

    雲琅護著臉無奈的道:「以後不敢這樣撲出來了,萬一我不小心把別的老虎當成你,死的可就太冤枉了。」

    很長時間沒見老虎,老虎興奮地勁頭一時半會還過不去,陪著他嬉鬧了一陣子,雲琅就找了一個乾燥的地方,靠在老虎的身上絮絮叨叨的說著廢話,跟以往一樣。

    「說實話,這個世界比我以前待得那個世界好多了,人也善良一些。當然,這個世界會認字的全是王八蛋,他們不陷害一下,坑一下,鄙視一下別人就覺得不足以顯示自己聰明。一個個高高在上的跟他媽的神一樣,以消遣他人為樂,以坑別人為榮,至於那些不識字的,在他們眼裡就不是人,只配跟牛馬一樣的活著。老虎,你說我怎麼才能痛快的抽這些王八蛋的臉呢?讓他們一個個排隊跪好,咱們戴著鐵手套一巴掌一巴掌的抽過去?別舔我的手,你舌頭上有倒刺,我的手之所以這麼粗,就是你沒事幹舔的。你看啊,這片地以後都是咱家的,那些幹活的人,等他們把活幹的差不多了,就把他們全部攆走。我們自己找人進來,這樣啊,你就能大大方方的出現在咱家的院子裡了。林子裡的那些人你不要咬他們,他們以後就是咱家的人,你以後想要吃好吃的,全靠他們辛勤幹活……」

    老虎身上很乾淨,太宰現在也學會給老虎洗澡刷毛了,一身金黃色的毛皮鑲嵌著一些黑色的條紋,漂亮極了。

    沒有寄生蟲的老虎當然是一頭最漂亮的老虎,只是,這傢伙長得越發的大了、

    巨大的爪子按在地上比碗口還大一些,每回看到老虎的爪子,雲琅就會想起霍去病,也不知道這傢伙到時候能不能經得起老虎的大爪子拍打!

    老虎是雲琅唯一可以掏心窩子說話的對象,哪怕是太宰,也有很多話不適合對他說,至於霍去病,不能說的話就更多了。

    跟老虎分別的時候,不論是雲琅還是老虎,心情都不是太好。

    就像兩個約會過的情人,誰都不願意先離開。

    直到老虎鑽進了樹林,雲琅才懶洋洋的向木屋走去,就在剛才,有兩隻松鼠全程觀看了雲琅跟老虎的嬉鬧,雲琅想用石頭滅口,可惜沒成功。

    回家之後,發現院子裡多了非常多的糧食,一個面無表情的胥吏,取出一片帛書,要雲琅用印。

    雲琅看看家裡堆積如山的糧食,覺得張湯的部屬應該不敢貪污,就掏出司馬印信痛快的用了印。

    「軍司馬屬戶百家,只是需要軍司馬從野人中招攬。」

    看得出來,胥吏在努力的忍著不讓自己笑出來。

    雲琅笑道:「卻不知每家可有人數上限?」

    胥吏笑道:「法無禁止皆可行!」

    雲琅笑道:「我喜歡這句話,真心喜歡。」

    胥吏辦事,自然是要收取一些好處的,即便他不貪污,好處是不能少的,這一邊是公務,一邊是人情,婉婉不可混為一談。

    黃老之術治國,最大的好處就是放任自流,劉徹雖然雄心勃勃的想要改變,卻不是短時間內能夠成功的。

    游春馬回來了,只是馬蹄子上的馬蹄鐵不見了蹤影。

    這很能說明問題那就表示皇帝不允許雲琅再用馬蹄鐵。

    對於這個時代的工匠,雲琅其實是佩服的,能用斧頭把一整塊木頭辟成一塊平坦木板的手藝一般人做不到。

    水車上的水斗跟橫桿居然是用一根木頭製作成的,如果非要形容,雲琅只能說那是一柄巨大的木勺……

    漢人是直接的,如果整座高達三丈的水車能用一塊木頭雕刻出來,他們一定會這麼幹的。

    劉穎對水車的外形做了很多改變,變得雲琅都快要認不出來了。

    他頓時就覺得劉穎這個人很噁心。

    別人修改設計,是為了往好的方向發展,他倒好,是他娘的在復古!

    好在基座這東西他們實在是想不出怎麼復古沒有多大的改動,木槓組成的齒輪組他們也沒有那個聰明勁來改動,依舊保持了原樣。

    整座水車在劉穎他們不懈的努力復古下,變成了一個巨大的轉盤,帶著幾十把勺子。

    一旦轉盤開始轉動,就像是一個巨人在不斷地用勺子把水從低處舀到高處,非常的具有創意。

    相比之下,水磨就好多了,主要是水磨這東西他就是一個水輪帶動一隻石磨盤轉動,是一個簡單的機械,可以改動的地方實在是不多。

    作為悠閒級別的建築物,劉穎把大量的時間用在了這兩樣東西上面。

    如今,基座已經安置好了,勞力們正在加固水庫大壩,就這一點,雲琅不作絲毫的讓步,必須將石牆後面的土層夯結實,他可不願意出現豆腐渣工程,到時候倒霉的就是雲家的莊園。

    日子一天天的過,樹葉也一天天的變黃,雲家莊園也一天天的在變幻模樣。

    主家居住的三層小樓已經有了模樣,只要覆蓋上瓦片就是一個好去處。

    只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過兩里地以外的長門宮。

    雲琅知道那座宮殿裡住著一個千古怨婦陳阿嬌。

    長門宮雖然是冷宮,卻依舊是金碧輝煌的,偽帝劉徹從來都是一個說話算數的人,他將長門宮修建成了一座金屋,完美的詮釋了他幼年時期的誓言金屋藏嬌。

    只是他真的把阿嬌藏起來了,用一座金屋子藏起來了,

    就像是在一座金籠子裡關著一隻金絲雀,而他從來都不看。

    驪山腳下到處都是溫泉。

    劉穎最欽佩的就是雲琅對溫泉的運用,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雲琅會在莊園底下挖無數的明渠,引來滾燙的溫泉水在明渠中流淌,而後蓋上石板,木板,如此一來,即便是寒冬,這座莊園依舊會溫暖如春。

    至於到了春日,溫泉水就會被引到別處,明渠中就會有清涼的泉水灌進來,又能在炎炎的夏日裡保持清涼。

    雲家莊園的景致不算好,甚至是附近十里的美景中最差的一處,除了適合種地之外,簡直一無所取。

    關中之地溫泉甚多,在給雲家修建莊園的同時,他已經在有意識的籌劃另一座宮殿,準備在在皇帝而立之年作為禮物獻上。

    相比房屋的建設,雲琅更在乎地面,關中的山上多得是沉積岩,由於沉積的時代不同,它們呈片狀存在,只要開採出來,就是最好的鋪設地面的好材料。

    尤其是這東西的顏色呈青灰色,非常符合大漢人的審美觀點。

    又有了新的發現,劉穎也就不再省錢了,他很想看看雲琅到底還有多少好東西沒有拿出來。

    水車豎起來的那一天,張湯又來了。即便這傢伙有泰山崩於前而不色變的本事,當他看到那一柄柄大勺子自動將水從溝渠裡舀出來倒進加高的木槽中,還是顫抖的如同秋天寒風中的樹葉。

    水磨的運轉也是同一天,他飽食了一頓美味的麵食,然後就無情的離開了,以前還說東西成了雲家有可能封侯。

    在水車,水磨都開始運轉之後,不論是皇帝,還是他,都彷彿忘記了這件事。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1 12:1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01:08 AM 編輯

第七十一章 被遺忘的人

    忘記雲琅的不僅僅有皇帝以及長平,張湯這些人。

    劉穎也離開了雲家莊園,只留下不足五百人的僕役繼續給雲家硬化地面。

    雲家的主樓起來了,只起來了一座大致的框架跟頂棚,木製的閣樓裡面空蕩蕩的,除過地板之外什麼都沒有。

    主樓邊上的雲樓,以及塔樓也起來了,同樣是一座毛坯樓,粗大的木頭裸露在外面,看起來非常的刺眼。

    好在地基的用料非常的紮實,這些難看的樓閣還算是結實,雲琅最擔心的下水跟給水也已經解決完畢,路面硬化的也不錯,不論劉穎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工匠僕役們的活計干的還是不錯的。

    谷場平坦,農田整齊,只要將農田上的灌木雜草燒掉之後,被分割出來的大片農田在明年開春就能耕種了。

    五百名工匠在用完最後的一車石板料之後,連招呼都沒有跟雲琅打,就離開了。

    鼠目寸光是劉氏家族的通病,用你的時候千好萬好,用不到你的時候,就會不理不睬。

    背信棄義,忘恩負義也是劉氏家族的通病。

    相比韓信,英布,以及被剁成肉醬被眾人分食的彭越。

    雲琅覺得自己被皇家遺忘已經是最好的一個結果了。

    什麼侯不侯的,張良晚年想要隱居都戰戰兢兢的,自己能在達到目的的同時可以全身而退已經是上天保佑了。

    出山是為了始皇陵。

    出風頭弄錢還是為了始皇陵。

    出仕當官還是為了始皇陵。

    在外面裝孫子,當送財童子依舊是為了始皇陵。

    如今,目的終於達到了……

    時間雖然很短,雲琅卻覺得過了很久。

    如今,站在沒有門窗的高樓上遠眺始皇陵,雲琅覺得鼻子酸酸的。

    如果說他以前面對始皇陵,只是覺得這是一個巨大的寶庫,現在,再看始皇陵,他就覺得這座陵墓開始有了生命……

    工匠們走了,僕役們走了,三千畝地的雲氏莊園,就只剩下雲家五口人。

    人走,鳥獸前進,這是必然的。當梁翁看到一頭吊睛白額猛虎在院子外面徘徊的時候,就覺得自己的前路一片漆黑。

    好在那頭猛虎僅僅是看了一眼大門,順手拍死一頭不知死活的野豬就離開了。

    雲琅提著一個籃子,籃子裡面裝著換洗的衣衫,還有一些醜庸,小蟲撿回來的野栗子,每一顆都非常的飽滿,再加上一隻雞跟一些糕點,就非常的豐富了。

    「小郎,您不能再去溫泉了,外面有老虎。」

    梁翁見雲琅又要去泡溫泉,連忙出聲阻攔。

    雲琅笑著搖搖頭道:「不妨,前幾天就見過那頭老虎,送了他一隻雞,我們現在交情不錯。你看看,人家不是送咱們一頭野豬嗎?快點收起來。」

    梁翁很想告訴雲琅,家裡該進一些人了,比如一直被丑庸跟小蟲餵養的那些孩子。

    見雲琅並不在意,就生生的把話嚥下去了。

    雲琅剛剛走進松林,老虎就從大樹後面跳躍出來,跟雲琅頭頂頭的玩耍一會,就咬著籃子跟雲琅一起去洗澡。

    雲家的地盤被劃定了,野人們也就自動搬離了這一片山林,於是,獵夫們也就不願意進雲家莊園了。

    太宰自然也從繁瑣的巡山任務中解脫出來,他每日最大的樂趣就是坐在斷崖上看雲家莊園一點點的從荒原變成莊園。

    最愉快的就是老虎,他現在可以肆無忌憚的在雲家莊園範圍內稱王稱霸,而不擔心有獵人傷害他。

    溫泉池子是雲琅最喜歡的地方,自然也是老虎最喜歡的地方。

    清澈透明的泉水遠處岩石上流淌下來,在山坳裡匯聚成一汪清水。

    清澈見底,被陽光一照,如同一汪滾動的玉液。

    老虎把籃子放在水池邊,然後就噗通一聲跳了進去,快活的游動幾下,然後就仰面朝天的躺在一塊石板上,愜意的露出大腦袋,張著嘴問雲琅要吃的。

    那隻雞就是給他準備的,雲琅把雞撕開,一塊一塊的喂老虎。

    一隻雞對老虎來說不過是餐前甜點罷了,再說了,這傢伙總吃熟食對他並沒有好處。

    光溜溜的躺在老虎身邊,瞅著老虎金黃色的皮毛隨著水波蕩漾,非常的羨慕。

    他的頭髮也已經長得很長了,現在已經可以挽髮髻了。

    以前總覺得男人挽髮髻跟女人似的,現在看習慣了男人挽髮髻,也就不覺得那麼難為情。

    秋天的陽光有些毒辣,不過,躺在溫泉水池子裡卻沒有那種坐在大太陽底下的感覺。

    露在水面上的皮膚被風一吹,反而有些冷。

    雲琅把腦袋潛進水裡,老虎也跟著把腦袋鑽進水裡,在水底跟雲琅比賽吹泡泡。

    米酒一直泡在水裡,這東西就是要溫熱之後喝起來才好。

    老虎的酒量不好,喝一口就瞌睡,不一會忽嚕聲就響了起來。

    太宰走路從來都不出聲,卻瞞不過老虎,老虎的耳朵抖動了兩下就繼續酣睡。

    取過雲琅手裡的酒壺,太宰喝了一大口笑道:「怎麼?想收那些孩子了?」

    雲琅歎息一聲道:「總要問過你才成!」

    太宰笑道:「你怎麼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豢養的?」

    「在這片荒原上,成人都在苦苦求生,這些孩子怎麼可能活這麼久?再者,他們居住的山洞居然就在始皇陵上,我就不信以你的細心,會發現不了?」

    「這些孩子原本都是我準備好的太宰五代!」

    「你偷的?」

    「不是,都是沒了爹娘的孤兒,被人家從村子裡丟出來的,被我撿回來之後,安置在那個山洞裡的。」

    「這麼說,他們都見過你?」

    「沒有,我都是等他們快要餓死了才抱他們去山洞的。以為我是山神。」

    雲琅點點頭,打了一個哈欠道:「等我睡醒了,我們就去辦事。」

    躺在溫熱的水裡睡覺是一件非常消耗體力的事情。

    等雲琅睡醒之後,老虎早就上了岸,趴在一塊大石板上曬太陽。

    太宰靠在一棵樹上假寐,他已經習慣這種休息方式了。

    雲琅出門了,梁翁也不在家,丑庸,小蟲今天特意多備了一些食物,準備給褚狼他們送過去。

    自從工匠們走了之後,丑庸跟小蟲就很難有借口再弄到多餘的糧食。

    當兩個丫頭背著背簍來到泉水邊上,不論她們怎麼學布谷鳥叫,也沒有人走出來。

    兩人一想到已經三天沒有給褚狼他們給糧食了,就相識一眼,丟下水瓶,撥開一叢灌木背著背簍就鑽了進入。

    沿著一條被踩踏出來的小徑走了兩里地,就看到一個小小的洞口。

    丑庸跟小蟲毫不猶豫的就鑽了進去,剛剛想要張嘴忽喚褚狼。

    就聽見山洞裡響起一聲震耳欲聾的老虎咆哮。

    「嗷……

    一個少年跌跌撞撞的從山洞深處跑出來,剛剛向丑庸伸出了小手,一頭毛色斑斕的猛虎就從踩著巖壁跳躍過來,一爪子將少年拍倒在地,並且用爪子按著少年的腦袋衝著目瞪口呆的醜庸,小蟲咆哮一聲。

    「嗷……

    小蟲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就軟軟的倒在地上。

    丑庸的頭髮被老虎的噴出來的強大氣流吹得向後飄飛,一股濃郁的烤雞味道讓她差點窒息,她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著面前的老虎,既不躲閃,也不昏厥,就這麼直愣愣的站著。

    「畜生,滾開啊……」褚狼從山洞裡衝出來揮舞著一個火把,想要把老虎趕走。

    野獸都是怕火的,即便是老虎這樣的猛獸也不例外。

    唯獨這頭老虎是意外,他探出爪子一爪子就拍飛了褚狼手裡的火把,見火把跌落到山洞根部才放心的將褚狼撲倒在地,伸出殷紅的舌頭去舔舐他的臉。

    山洞頂部的透氣孔中有一道陽光落下來,灑在老虎猙獰的腦袋上,讓老虎如同神獸。

    褚狼努力的抱住老虎粗壯的腿,慘笑著向丑庸大吼道:「快跑啊……

    剛剛摔倒的那個少年紅著眼睛向老虎撲了過去,卻被老虎鋼鞭一般的尾巴抽在肚子上,身體如同折斷一般向後倒飛,撞在山洞牆壁上,軟軟的滑下來,半坐在地上。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2 01:2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01:07 AM 編輯

第七十二章 雨落無聲

    丑庸莫名其妙的憤怒了起來,舉起背簍重重的砸在老虎頭上。

    背簍裡的糜子麵弄了老虎一腦袋,老虎忍不住打了一個大大的噴嚏,爪子不由得一鬆,褚狼趁機從老虎爪子下滾了出來,一把抓住背簍,趁著老虎晃腦袋的功夫牢牢地扣在老虎的頭上。

    老虎跳了起來,它的後背甚至碰到了山洞頂部,爪子裡的尖刺猛然彈出,兩把就把背簍撕的粉碎。

    褚狼抱起那個靠牆傻坐著的兄弟,拉著丑庸就向外跑,同一時間,醒過來的小蟲已經爬到了洞口。

    山洞並不大,老虎被人用背簍扣住腦袋,真的生氣了,顧不上腦袋上的糜子面,一個虎躍就凌空飛了過來。

    褚狼只來得及大力推了丑庸一把,就被老虎尖利的爪子扣住肩膀倒拖了回去。

    「老虎啊……」

    小蟲從山洞裡爬出來,看到外面的陽光,第一反應就是大聲的叫喚。

    丑庸被褚狼大力的一推,雖然出了山洞卻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見小蟲像一隻沒頭的蒼蠅胡亂跑,大聲喊道:「快去找小郎……

    雲琅躲在大樹後面,瞅著家裡的兩個蠢丫頭無奈的拍拍額頭。

    見小蟲馬上就要勇猛的衝進一片荊棘林,歎了口氣,裝作路過的樣子從大樹後面走了出來。

    小蟲看見了雲琅,尖叫一聲就撲了過來,卻被地上的籐蔓絆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往前挪動兩步,抱著雲琅的腿嚎啕大哭。

    「有老虎!」

    雲琅低下身子拍拍小蟲的腦袋對丑庸道:「帶她回去,我去看看。」

    說完話,就鑽進了山洞。

    在小蟲的眼中,自家小郎幾乎是無所不能的存在,眼看著雲琅走進了山洞,歡喜的對呆滯的醜庸道:「這下好了。」

    丑庸打了一個激靈,立刻就發瘋一般的向山洞跑,一邊跑,一邊喊:「小郎快回來,真的有老虎,真的有老虎。」

    不等她跑到山洞,就看見一頭斑斕猛虎從山洞裡竄了出來,而他家小郎,正騎在老虎的身上,用力的掐著老虎的脖子。

    老虎胡蹦亂跳,想要把雲琅從背上掀下來,雲琅卻抓緊了老虎的頂瓜皮,無論老虎怎麼蹦躂,他都騎的穩穩地。

    一群小少年從山洞裡發一聲喊就衝了出來,老虎見勢不妙,馱著雲琅一頭鑽進樹林,幾個閃躍之後就不見了。

    「小郎……

    丑庸尖叫一聲,就踉踉蹌蹌的向老虎跑掉的地方追了過去。

    褚狼一把抱住丑庸艱難的道:「你別去,我去!」

    丑庸看著褚狼被鮮血染紅的肩膀,來不及說話,就看見褚狼跳過灌木叢,勇猛的向松林深處奔去。

    丑庸淚眼朦朧的瞅著面前的一群孩子,捶著胸口大哭道:「是我害了小郎啊……

    老虎馱著雲琅熟門熟路的穿過松林,越過峽谷,攀上驪山,最後重新來到了溫泉池子邊上。

    現在的老虎很難容忍自己骯髒,滿身的糜子面讓他的毛髮髒亂不堪,見到溫泉池子,毫不猶豫的一頭扎進水裡。

    太宰靠在大樹上似乎剛剛醒過來,瞅著正在洗手的雲琅道:「幹嘛要這麼麻煩?」

    雲琅笑道:「我現在學會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無緣無故的幫助,更不要相信任何無緣無故的忠誠。這世上的每一樣東西都需要我們自己去爭取,我只相信自己爭取來的,不相信憑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讓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後你以上位者的姿勢出現,讓他們感恩戴德是不是?」

    雲琅抖著衣服上的糜子面無奈的道:「不要說得這麼難聽。這件事其實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們救了出來,他們至少知道我是重視他們的。另一方面,就是你說的施恩與人。」

    「還不是一樣?」

    「我承認,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過之後,我就擔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論感情,一旦上升到論感情的地步,就很難拒絕他,我知道這是一個缺陷,可我總是不想彌補上這個漏洞。因為這樣,讓我感覺我自己還活著。」

    太宰笑道:「隨你怎麼做吧,反正你的目的與我是一致的,我就裝著沒看見過程。你不是說過只有壞蛋才能長命百歲嗎?既然如此,你就不要總是當好人。」

    與太宰的一番話,讓雲琅覺得渾身燥熱,他乾脆再一次跳進了溫泉池子裡,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頭。

    無力地把腦袋耷拉在岩石上,瞅著湛藍湛藍的天空覺得很沒意思。

    太宰把一顆栗子塞老虎嘴裡讓他咬開,然後剝出一顆黃澄澄的栗子肉,隨手塞雲琅嘴裡道:「知道不,這段時間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輕鬆的日子,每天坐在斷崖上看腳下的莊園一點點的起來,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雲琅吃著香甜的栗子道:「我們以後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該如此快活才對。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過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遲。」

    太宰瞅著遠處的始皇陵,笑容漸漸地褪去逐漸變得堅毅起來。

    「我想要更長久的快活!」

    雲琅沒有看見太宰的臉,更沒有聽明白他話裡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邊跟老虎嬉戲,一邊向太宰訴說自己接下來的打算,他不僅僅要自己過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讓身邊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帶著滿身的傷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沒了生氣的醜庸立刻就爬起來,沒看到雲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軟軟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蟲也跟著哭,兩人都哭得發軟沒了力氣,褚狼只好做了兩個滑竿,跟兄弟們一起扛著,把她們送回家。

    才到家門口,就看見梁翁站在牆上鬼哭狼嚎的,同樣上牆的還有他那個多病的老婆。

    「小郎帶著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來了力氣,從滑竿上跳下來,打開院門一看,一隻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門前,好奇的看著她……

    今天家裡吃飯的人多,丑庸跟小蟲以及梁翁的老婆三個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飯菜。

    只是,給雲琅的是白米飯,其餘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舊吃的非常香甜一點臘肉被他們退讓了很久才落在一個最小的女孩碗裡……

    雲琅很高興……

    別的孩子距離雲琅很遠,就連梁翁都不敢靠近,這就讓雲琅吃飯的過程變得很麻煩。

    大王不知道怎麼了,他的盆子裡全是肉不吃,偏偏長大了嘴巴等雲琅往他嘴裡餵飯。

    一盆子白米飯,雲琅沒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裡敢在雲琅飯盤裡夾菜的只有年紀最小的小蟲,十幾片好吃的臘腸被小蟲不知不覺的給吃光了。

    事實上,她的注意力也沒放在臘腸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貼了?」

    雲琅抬手就給了老虎一個嘴巴子,這傢伙剛剛吃完生肉,嘴上還沾著血,就敢把嘴巴往雲琅的飯盤裡塞。

    老虎吧唧一聲,就用舌頭把嘴上的血漬全部舔舐乾淨,見雲琅飯盤裡也沒什麼特殊的東西,就低下頭繼續吃的野豬肉。

    小蟲趴在雲琅身上,小心的一點點的拿指頭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雲琅一把抓住,結結實實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蟲慘叫一聲,屁股著火一般的跑開了。

    雲琅見那個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過來。

    褚狼站在雲琅面前,多少有些侷促,剛才丑庸姐姐說了,小郎是個好人,也是一個有本事的人,他年紀輕輕甚至已經是一千擔的官員,如果他們能在雲家當僕役,以後就不用擔心餓肚子了。

    「爹娘還在嗎?」雲琅輕聲問道。

    褚狼搖搖頭。

    「還有親眷可以投靠嗎?」

    褚狼繼續搖頭,見雲琅指向了他的那些夥伴,他連忙道:「他們跟我一樣。」

    雲琅看了一眼焦急的醜庸,笑道:「聽丑庸說你們打算進家裡當僕役?想好了嗎?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還是要告訴你,當僕役之後,就再無改變的可能,你還想當僕役嗎?」

    褚狼看看一臉喜色的醜庸,認真的點點頭,單膝跪地道:「請主人成全。」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2 01:35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3 08:24 AM 編輯

第七十三章 歡樂的原野

    一個若大的宅院裡如果沒有人,就該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會在很短的時間裡變得破敗,甚至坍塌掉。

    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裡永遠都有人居住,不論這間屋子有多麼簡陋,也比空曠的廢宅更讓人感覺舒適。

    家裡人口多了,雲琅就打算搬去莊園裡居住,儘管那裡還非常的簡陋,依舊被丑庸跟小蟲認為是最英明的決定。

    家裡的游春馬日子過的不好,因為它要兼顧多重角色。

    沒活幹的時候它就是游春馬,會被二十幾個小子,小丫頭爭著騎。

    有活幹的時候它就是挽馬,需要拉上馬車去荒原上帶柴火回來。

    每當家裡的糧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時候,它還要拉著磨盤在原地轉圈。

    有老虎在,雲家莊園附近根本就沒有什麼大型野獸敢來,後來,連兔子野豬這樣的低智商動物也消失的不見蹤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動,而不虞有危險,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時間就被釋放了出來。

    褚狼帶著一群大些的孩子拿著雲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莊園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後把灌木堆放在遠處的田野裡,只要等柴火曬乾,這些灌木就會被一把大火燒掉,成為地裡的肥料。

    雲琅帶著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蟲一起裝扮自己的家。

    怎麼裝扮呢?傢俱是不用想了,大漢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們寧願接受權貴的蹂躪,也不願意放下身段去為普通人服務。

    所以,雲琅能做的就是用漆來讓整個莊園變得生動起來。

    說到漆,這東西在大漢實在是太普遍了,這種從漆樹上獲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種顏料之後就有了把普通東西變成藝術品的神奇功能。

    於是,大漢貴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東西,人們統統給他上一遍漆,有些東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後,就變成了真正的藝術珍品漆器。

    《鹽鐵論》中說得好,在大漢,漆器已經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須的器物,蜀中,兗州,一帶種植的漆樹已經有上萬畝的規模。

    給木頭塗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蟲,防腐蝕,防止陽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東西。

    唯一的麻煩就是很貴。

    在大漢,錢不值錢,值錢的是貨物,很多時候人們不願意接受錢這個誰都能隨便製造的東西。

    在大漢,以貨易貨才是最正確的貿易方式。

    雲家的莊園沒有產出,自然就沒有貨物,雲琅積攢的兩百萬錢,買了十頭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耬車之後,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裡的糧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雲琅購買耕牛,農具寧可去集市上花大價錢去買,也不肯跟長平,或者卓姬張口,即便這樣能夠省很多錢。

    長平得知這個消息歎息了一聲,就去忙著準備衛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風平叛,沒人能幫她轉圜一下與雲琅的關係。

    皇家的兩千萬錢賣地,已經成了長安市上的一樁美談。

    雲琅用元朔犁,耬車,水車,水磨來換取皇家的三十頃地已經成了長安市上的最大笑話。

    水車,水磨暫且不論,僅僅是元朔犁與耬車經過皇家專賣之後,獲利何止兩千萬。

    長平知道皇帝曾經許諾的關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經忘記了這件事。

    假如此事再無人提起,皇帝也會更愉快的裝作忘記了自己曾經說過的話。

    雲琅自從出現在陽陵邑之後,跟他接觸的人基本上都獲利不菲,唯有雲琅付出了這麼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頃荒地。

    世人對恩人的態度很奇怪,知恩圖報的人很少,更多的卻是希望對自己有恩的人早點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沒人再提起雲琅,長平也不能說,至於卓姬,如今因為元朔犁的緣故日進斗金的,估計早就忘記雲琅的存在了。

    長平很容易在腦海中營造出一個淒風苦雨般的雲琅,卻不知被人遺忘,就是雲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們的身子很輕,平日裡又在山野間奔跑習慣了,沒人在意給高樓刷漆是一個苦差事,一個個吊在繩子拖拽的木板上,對自己輕易的就把難看的木頭覆蓋上美麗的顏色而歡喜不已。

    田野裡的大火,日夜不息,每當一塊土地上覆蓋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會帶著十幾個半大的小子用曲轅犁把那裡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後把田地裡的草根,樹根挑選出來,準備曬乾之後繼續燒。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極大的提高了勞動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樹葉落盡的時候也開墾出來了六百畝地。

    如果不是雲琅勸阻,那些興奮地孩子們說不定會把剩下的一千八百畝地也翻耕一遍,雖然,這已經遠遠地超過了他們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雲家莊園最好的時間。

    丑庸,小蟲以及梁婆在廚房裡忙碌著,那些趕著耕牛會來的孩子,以及給高樓刷完漆的孩子們會興奮地鑽進家裡的溫泉水渠裡洗澡,這裡的水雖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來洗澡卻足夠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們一個個正襟危坐在飯桌前,渴盼的目光總是離不開廚房。

    如果看到餐盤裡有肉,就會有一大片讚歎聲,並一起感謝老虎給他們帶來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盤裡只有鹽菜,一個個就哀歎不絕,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點都不盡力。

    雲琅坐在大長桌子的盡頭,當他拿起筷子開始吃飯,也就宣告了吃飯比賽的開始。

    這種場面下,即便是最沒胃口的人,也能多吃兩碗。

    沒人記得家裡什麼時候多了一位戴著高帽的教書先生。

    每日裡吃完飯後的一個時辰,就是他們去松林中的老院子裡接受教育的時候。

    每天都要認識十個字,否則,下場淒慘。

    衛青帶著親衛離開長安的時候,第一場雪已經落下來了。

    大雪的到來,也就預示著冬藏真正的開始了。

    冬藏首先的條件就是有東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場大雨毀掉了關中近半的糧食,對於靠天吃飯的大漢人來說,只能依靠減少一半的口糧來渡過。

    在大漢,沒有國家賑濟災民的習慣,黃老之術的要義就在於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鎮壓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開放山澤,允許百姓進入類似上林苑一類的地方自己去覓食。

    糧食不夠,就上山狩獵,下河捉魚。

    就連皇家也要參與。

    上林苑裡頓時就人滿為患,潔白的雪地上滿是被人踩踏出來的腳印。

    因為是官府阻止的狩獵捕魚活動,所以,雲家這一塊私人土地的權益得到了保障。

    沒人在這一帶搜捕野獸。

    渭河到了冬日,一條渾濁的河流立刻就變得清澈見底。

    一條條的大網橫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頭粗細的網眼,就知道他們這是在進行滅絕式的捕撈活動。

    雲琅站在河邊,欣賞眼前難得一見的的大場面。

    因為是流水,所以,大網一旦掛了一陣子,立刻就會收網。

    這裡的漁民很聰明,在河道上拉了兩條橫向的粗大麻繩,麻繩上掛滿了鐵環,如果要收網,只需要把麻繩上的鐵環拉過來,整條大網就會收攏到河邊。

    然後就是波瀾壯闊的收網階段。

    看著在漁網裡蹦跳的各種魚,雲琅覺得這一網至少有五百斤。

    一條半米長的魚落進了雲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鯰鬍子魚我都要了,用錢還是用糧食換?」

    扯網的漁把頭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鯰鬍子魚,換不換?」

    雲琅歡喜的舌頭都快吐出來了,腦袋點的跟撥浪鼓一般。

    「鯰鬍子魚全給老子留著……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4 10:3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4 10:40 PM 編輯

第七十四章 陰險的雲琅

    以前在孤兒院的時候,雲琅就喜歡吃鯰鬍子魚。

    雲婆婆烹調的鯰鬍子魚堪稱人間美味。

    碩大的鯰鬍子魚狠狠地過兩次油之後,然後就斬成大塊,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蔥姜蒜花椒爆香,紅燒肉一樣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塊丟進去加上黃酒一燜。

    只要魚肉出鍋,那香味能把人饞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飯,米飯,高粱米上一擱,再澆一勺子魚湯……

    天啊,人間從此別是洞天。後來有點錢了,雲琅就學著跟人吃清蒸魚,據說這種吃法比較高級,能體現出食物的本味來……

    只是,一條腥不拉幾的魚放進盤子裡,加幾片蔥姜,倒點蒸魚油弄出淡不拉幾的魚,實在是難以入口,於是,雲琅每次都面含微笑優雅的吃著清蒸魚,速度很慢,很多時候,桌子上其餘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魚依舊優雅的擺在盤子裡,非常的好看。

    且不論是兩個腮的鱸魚,還是八十個腮的鱸魚,下場都差不多,每個吃到清蒸魚的人都說鮮……卻不願意多吃。

    西北人大魚大肉慣了,沒有一條精緻的南方人舌頭,就不要裝模作樣,喜歡吃鮮味,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鯰鬍子魚最大的好處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著黑光的魚肉丟進滾燙的熱油裡面,僅僅是魚皮爆裂的聲音就能足足繞樑三日。

    雲琅給魚過油的時候,大鍋邊上就圍滿了饞涎欲滴,不,饞涎已經滴下來了的食客。

    二十個腦袋加上一隻老虎腦袋把大鍋圍得嚴嚴實實。

    「要大火,大火……」

    褚狼見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給力,立刻把兄弟拉開,自己蹲在爐子邊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揮舞,火苗子一下就竄起一尺高。

    蔥姜蒜,花椒在熱油裡剛剛翻了一個滾,味道還沒來得及竄出來,一大盆子已經炸好的肉段就劈頭蓋臉的落了下來,所有的香味都被魚肉籠罩,只能一絲絲的進入魚肉。

    幾勺子肉湯進了大鍋,雲琅把巨大的蒲草編織的鍋蓋扣在大鍋上,對身邊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後,就好!」

    食客們齊齊點頭,包括那顆老虎頭。

    世上有一種客人非常的討厭……專門趕在人家吃飯的時候來拜訪。

    平叟就是這樣的客人。他帶來了雲琅想要的茶葉,跟一些趕製好的工具。

    雲琅一點都不喜歡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葉只有平叟那裡才有,至於工具,現在已經是卓氏最大的錢財來源。

    安排好隨行的車伕跟護衛之後,平叟隨著雲琅一起進了雲家主樓。

    在雲琅的幫助下脫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問道。

    「你莊子裡的小僕役為何會惡狠狠地看著我?老夫似乎沒有傷害過他們吧?」

    雲琅給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們確實很恨你啊。」

    平叟頓了一下道:「沒道理!」

    「怎麼就沒道理了?我剛剛做好了美食,你就帶著五六個人來了,你們多吃一口,他們就會少吃一口,人是你帶來的,他們不恨你恨誰?」

    平叟用力的呼吸兩口,然後就哈哈大笑,拍著手道:「好運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們恨,老夫也認了,這頓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話剛剛出口,平叟的臉色就變了。

    一頭斑斕猛虎懶洋洋的上了樓,先是用綠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後湊到平叟身邊聞聞,最後就吧唧一聲趴在雲琅身邊,把腦袋擱在爪子上閉目養神。

    平叟是一個見過大風浪的人,猛虎進來的時候雖然驚駭,見老虎對他沒有惡意,很快就恢復了往日的那種平和的模樣。

    「這頭猛虎是你豢養的?多長時間了?」

    雲琅笑道:「兩個月吧!」

    平叟滿含深意的瞅瞅雲琅身邊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話鋒一轉,把一封帛書放在雲琅面前道:「這是卓氏鐵器作坊的兩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滿意,滿意了,我們再說別的。」

    雲琅將帛書推還給平叟道:「我以後打算埋頭種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會了。」

    平叟似乎料到雲琅會這樣說,捋著鬍鬚呵呵笑道:「你這樣的大才,可不是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納的。

    大丈夫縱不能展翅高飛,也一定要高歌猛進,像你這樣一頭鑽進泥裡算怎麼回事啊。」

    雲琅皺眉道:「我也想飛,也飛了,結果被你們一腳踹進了火坑裡,又高歌猛進了,結果……呵呵!」

    「百折不撓方為大丈夫!」

    「趕緊拉倒吧,我回來之後仔細思量了我這半年多的作為,結果驚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運氣好,現在墳頭上的草都有兩尺高了。

    還百折不撓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撓了一次就被五馬分屍了。

    我決定了,以後就種地,給國家好好種糧食,熬到成年就娶一個醜老婆,別人看了會吐的那種,也不擔心被紈褲搶走,再生幾個醜娃娃,把這一輩子安穩的過完,我就算是賺了。」

    平叟皺著眉頭道:「你用半年時間給自己弄了三千畝地,還弄了一個碩大的莊園,還是一千擔的官身,這些都不說。

    僅僅是長平公主發話將你當子侄看這一點,就足以自傲了,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你看看司馬相如,三十幾歲的人了,為了一個比馬伕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賣了自己的紅顏知己,還委曲求全的不惜給薛澤家的子侄授課,他還不是在繼續為官身拚命?

    知足吧,老夫覺得你十年內弄一個侯爵出來不是難事!」

    雲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換一個好點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衛青,夠資格了吧?」

    「還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爺的褲襠裡弄來的功勳我不幹,平公,你不用勸我了,我就打算種地了。

    這年頭其實安全第一才是正確的事情。」

    平叟笑道:「長平公主果然沒有猜錯,你說我們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實上,這件事是不是應該反過來說?」

    雲琅坐直了身子笑道:「佔便宜的說我這個吃虧的在利用人,這話倒是新鮮,說說。」

    平叟欽佩的看著雲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還竊竊自喜的以為佔到了多大的便宜,卻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個舉動都在你的算計之中。」

    平叟見雲琅想要反駁,擺擺手道:「且聽老夫說完,你一個布衣少年,無緣無故的突然出現在荒野上,從籍籍無名到名滿長安只用了半年時間。

    先是在路邊用一隻鹿引起眾人矚目,而後就故意激怒霍去病與你大戰一場,你用取巧的法子戰勝了霍去病,並且還弄下了一個清明之約。

    讓老夫這等時時關注長平侯府的商賈,對你有了一個新的認知,因此,當你出現在荒野上的時候,與老夫對弈一局,讓老夫對你印象深刻。

    並且立即慫恿大女將你收歸門下。

    於是,你就有了一個可以讓別人看到你施展才華的地方,僅僅是冶鐵一項,就讓卓氏從《鹽鐵令》的對立者,變成了合作者,就讓老夫將你視作天人。

    而你還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勝心,在短短時間裡跟他結為摯友,然後再利用長平心懷天下的心思,弄出來了一個曲轅犁,通過長平直達天聽,並且給自己弄了一個皇帝親軍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處,老夫已經對你的佈局跟謀算佩服的五體投地,然而,你猶自不足。

    知道皇帝對於曲轅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們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裝委屈的拋出了耬車……

    天啊,然後你就原形畢露的要求皇家給你一塊地,還必須是上林苑裡的地。

    知不知道啊,當皇帝答應之後,老夫震驚的徹夜難眠啊!你是一個什麼樣的妖孽啊……大漢國什麼時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這種事情了?

    兩千萬錢……天啊,你會在乎兩千萬錢?

    從知道皇帝給出兩千萬錢這個價錢的時候,老夫就知道這三千畝地已經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拋出了水車跟水磨……幾乎一個錢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塊地。

    可笑,長平,卓姬還準備為你籌錢購買,你卻另闢蹊徑的搭上了旁光侯劉穎,利用墨家急需名聲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為你修建莊園。

    知道陛下為何會忘記你的功勞嗎?

    不是陛下捨不得一個名義上的關外侯,而是陛下已經對你生出了忌憚之心。如果不是你把莊園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會更加的擔憂。

    整個過程堪稱天衣無縫,水到渠成……在這個過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處,不論是卓姬,還是霍去病,亦或是長平,劉穎,乃至陛下。

    每個人都有實實在在的好處,你用事實告訴所有人,你對這個世界,這個國家是有益的……

    於是,長安三輔就有了一個叫做雲琅的羽林司馬,一個只會給所有人帶來好處的羽林司馬。

    一個人人都想親近,人人都想見識一下的羽林司馬。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4 10:41 PM

本帖最後由 劍離 於 2017-9-17 04:34 PM 編輯

第七十五章 東窗事發

    「如今,你已經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唯一的麻煩就是年齡太小,所以你就招收了一些跟你同齡的少年野人當僕役。

默默的留在這座荒僻又安全的所在,一邊調教自己的僕役,一邊等著身體慢慢的長大……老夫不敢想你長成出山的那一刻會是什麼樣子,只知道,你比老夫見過的所有人都穩,都聰明,都博學,還知道進退……所以啊,卓氏的這兩成份子就是我們的投名狀,沒有別的意思,只想在別人前面先抱住你的粗腿,免得以後沒機會。」

    平叟說很多話,丑庸端上來的飯菜已經有些涼了,平叟並不在意,就著白米飯吃的很是香甜。

    一碗魚肉吃的精光,又對著那碗青菜湯感慨了很久,下雪天吃青菜的人家在長安三輔幾乎沒幾家,其中就包括皇室在內。

    雲琅一直不回答,事實上他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通過平叟的描述,他彷彿看見一個羽扇綸巾,風流倜儻,彈指間就讓檣櫓灰飛煙滅的雲琅。問題是這人不像他啊……

    從一開始,他的目標就非常的明確,就是為了把始皇陵弄成自家的,至於把那些東西散出去,跟謀算有個屁的關係。之所以把那些東西散出去,唯一的原因就是受不了光屁股在農田里操勞的那些漢人。

    他記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把戶口從孤兒院往學校遷的時候,民族那一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寫著一個碩大的漢!也就是說,他跟那些光屁股在農田里勞作的人,都是一夥的。

    要是沒辦法幫這些人也就罷了,問題是自己腦子裡裝了幾百上千種可以改變他們生活的法子,這時候要是再不說出來,就不是願意不願意的事情,而是品質有問題的事情了。

    雲婆婆允許雲琅不擇手段的去達到目的,卻不允許他不善良。

    這句話聽起來似乎很矛盾,其實是很有道理的,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欺負,雲婆婆不希望雲琅被人欺負,為此,一個信奉天主的嬤嬤能去學校揪著欺負雲琅是孤兒的老師的頭髮,潑婦一樣的撕打。

    出門之後,卻能把兜裡不多的一點錢,施捨給一個長滿膿瘡的乞丐。奇怪的教育方式,自然就培育出雲琅這種與一般人腦回路不一樣的人。

    雲琅吃完了飯,天色也就黑了。

    冬日裡的天黑的早,褚狼他們吃完飯之後,就匆匆的去了松林小院,太宰還在那裡等他們,去晚了,後果很嚴重。

    平叟看著那些孩子一個個都抱著沙盤,驚訝的問道:「你在找人教你的這些小僕役認字?」

    雲琅懶懶的攤開腿,把一張毯子蓋在自己的腿上,頭枕著老虎軟軟的肚皮道:「一天認十個字,認不全的會挨打。」

    平叟滿意的點點頭道:「該的,老夫就學的時候,一天只能認五個字,認不全的話,也會挨打。只需一年,他們就能認識很多的字,接下來再教授學問也就順理成章了。」

    雲琅抓著老虎的爪子把玩著道:「剛才說的那些話以前怎麼不對我說?」

    平叟瞅著老虎道:「缺一個突破口!」「什麼樣的突破口呢?」

    「你是如何準確的找到卓氏這個突破口。」「現在找到了?」

    平叟點點頭道:「找到了,看到老虎的第一眼起,我就找到了,也明白你為何會找到我卓氏,並且把最大的一塊好處給了我卓氏。」

    雲琅按著老虎爪子上的肉墊,不斷地讓埋在肉墊縫隙裡的爪子彈出,又收回。

    「是你卓氏運氣好!」

    「不是,是你無恥的偷看了我家大女沐浴,然後覺得心中有愧,給的一點補償!」

    雲琅皺眉道:「這就有點毀人清譽了。」

    平叟大笑道:「帶著老虎偷看女人沐浴這種事你都幹的出來,還談什麼清譽!不過啊,話說回來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是人之常理,既然看了我家大女的身子,難道就沒有一點什麼想法?」

    剛剛還是蓋世高人的平叟,一瞬間就變成了一個淫猥的老漢。

    「老夫閱女多矣,卓氏大女不論從學識,風姿,教養,形貌都是上上之選,小郎,你看過了,難道還能無動於衷?

    你的明月玉牌,可就掛在大女的腰上……」

    雲琅看看傻乎乎的老虎,長歎一聲,這一次算是被人家抓了一個正著,偷看女人洗澡是件很不好的事情,人家不但不生氣,看樣子還準備把人都給送過來。

    平叟見雲琅終於把帛書拿走了,一張老臉笑的如同一朵盛開的菊花,他覺得自己給卓氏幹了一輩子的長工,唯有這一次,是最成功的一次投資,也是最大的一筆投資。

    兩個喜歡喝茶的人湊在一起自然是要喝茶的,換著法子喝茶,是兩人最大的樂趣。

    「你最好找人從蜀中帶些茶樹苗子回來,我打算種在驪山。」

    平叟瞅瞅窗外的大雪,搖頭道:「茶樹生南國,這裡種不活。」

    雲琅笑道:「溫泉邊上應該可以,說不定還能種出滋味不一樣的茶葉。」

    平叟笑道:「這很方便,老夫回去就修書一封,讓犬子捎帶過來就是,犬子對茶葉一道也頗有心得,不如就在你門下擔任謁者如何?」

    雲琅笑道:「謁者可是宰相府才有的官職,別忘了我僅僅是一個千擔司馬,俸祿還沒謁者高。」

    平叟哈哈大笑道:「無妨,無妨,現在不能當謁者,不表示以後不能當謁者,你現在是千擔司馬,不代表以後不能成為關內侯。」

    兩人喝茶談話一直到了後半夜。窗外的白雪沒有停歇,簌簌的落下,讓這個平安的夜晚,顯得更加的靜謐。天亮的時候,平叟吃過早飯就準備回去了。雲琅將他送到大道邊。

    兩人的目光一起被道路上的幾個雪包吸引了,從雪包的外形來見,裡面應該是人。一夜大雪給了平叟,雲琅一個美麗的夜晚,卻給了這些人一個何其殘酷的寒冬。

    護衛撣掉雪包上的白雪,一具具屍體就暴露了出來……男女都有,表情卻是一致的,漆黑得面龐上都掛著一張詭異的笑臉。(凍死的人都是笑臉)

    平叟長歎一聲,就上了馬車,車輪碾著白雪離開了雲家莊園,雲琅讓孩子們在門口搭建了一個棚子,開始煮香濃的小米粥,那些想要喝粥的人,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幫著掩埋屍體。

    因為看到了外面的慘狀,家裡的伙食檔次急劇下降,肥美的鬍子魚變成了一碗碗的魚湯,白米飯,麵條也變成了糜子面跟小米粥,更多的時候還是豆子粥……

    即便如此,雲家的糧食依舊消耗的很快,每天來這裡喝粥找活幹的人更多了。雲琅沒有停止施粥,卻規定只給婦孺們喝,至於壯年男人,還是需要自己去山野裡找草籽,樹根一類的東西充飢。

    官府也來了,沒給雲琅帶來一粒米,只是給了一張匾額,上書良善人家!

    繡衣使者也來了,仔細調查了雲家,認為一屋子的小孩婦人跟一個糟老頭實在是沒有聚眾造反的可能,在喝了雲家一頓米粥之後,也走了。

    張湯來的時候看著圍在雲家大門口的婦孺,冷冷的說了一句莫要生事!然後也就走了。

    卓姬派人送來了五百擔糧食,自己卻沒有露面,長平送來了一千擔糧食,說是欠雲家的,現在還上,人也沒有來。

    事實上,自從雲琅決定在門口架粥鍋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出大門一步,從頭到尾,幹這事的人是梁翁,與丑庸,褚狼他們……

    事實證明,主人對一件事情撒手不管之後,後果非常的嚴重。

    當雲琅在一個晴朗的日子裡走出家門才發現他已經成了一個擁有四百多僕役的奴隸主,原本在門外喝粥的人,全部住在了雲家繼續喝粥。拜他先前那道命令所賜,雲家的僕役全是婦人跟小孩,一個成年男子都沒有。

    雲琅在弄清楚了事情之後,又回到房間,緊緊的關上房門。不久,膽戰心驚的梁翁,丑庸,褚狼他們就聽見主人的房間裡發出了一聲淒厲的狼嚎。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4 10:5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4 10:58 PM 編輯

第七十六章 自作自受

    雲琅躺在床上,腦門上蓋著濕麻布,不斷地呻吟著,緊皺的眉頭即便是睡著了也擰成了一疙瘩。

    「報應啊」雲琅從昏睡中醒來,瞅著趴在床沿上已經睡著的醜庸,感慨出聲。

    如果他當初不是很陰暗的利用丑庸,小蟲的同情心去收攏褚狼他們的話,丑庸,小蟲,褚狼他們絕對不會有膽子往家裡塞這麼多人。

    都是他縱容的結果,怨不得別人。官府的賬冊上,已經登記了這些無家可歸的人去處,上面明明白白的寫著在雲家執役。

    家主雲琅名下已經有四百三十八個僕役……年紀最大的五十七歲年紀最小的兩個月……成年男丁一人!

    雲琅相信,自己現在一定是整個長安三輔奴隸主中最大的笑話。他也相信,官府中的那些屁用不頂的蠹蟲現在恐怕已經笑的直不起腰了。

    把這些人開革出家門,只是雲琅一句話的事情。然而,當年雲婆婆寧可自己餓肚子也要收養孤兒的珠玉在前,雲琅無論如何都幹不出把人攆走這樣的事情。

    家裡一下子進來了四百多人,原本空曠的莊園頓時就有人滿為患的感覺。不論是穀倉,還是塔樓,廂房,馬廄,藏書樓,亦或是太宰居住的松林居,處處人滿為患。

    好在梁翁,丑庸他們知道主人對整潔有著近似變態的要求。於是,家裡的人雖然穿的破破爛爛,卻還算乾淨,畢竟,雲家最不缺少的就是熱水。

    家裡的人多了,雲琅他們開墾出來的六百畝土地就不夠用了。必須全部開墾完畢才能滿足這些人對食物的要求。

    冬天,大地被凍得硬邦邦的,直接犁地,只會活活的累死耕牛,弄壞犁頭。

    於是,在褚狼的帶領下,大大小小的人都參與了找柴火這個工作,當柴火鋪滿田地的時候,一把大火下去,田野重新變成了火海。

    大漢最讓雲琅滿意的一點就是植被太茂盛,這些婦孺們努力找到的柴火足足讓田野燃燒了兩天。

    當地皮還都燙手的時候,褚狼就帶著所有的大孩子們開始犁地,婦人們跟在後面撿拾地裡的草根,樹根,好曬乾之後繼續燒火。

    不用雲琅管,褚狼他們幹的很有章法,燒一片地,就犁一片地,等臘月到來的時候,剩餘的一千八百畝地竟然被他們齊齊的犁了一遍。

    閒下來的婦人們,甚至開始在地埂子邊上編織籬笆,好預防將來可能出現的野豬,狐狸一類的害獸。

    她們吃的是如此之少,干的卻是如此之多……

    以前的時候,大漢國沒有元旦這麼一個說法,一般都是根據皇帝的生辰來定年節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春種,夏長,秋收,冬藏變成人們參考時間的對照物之後,每年的最後一個月的結束,就變成了一個需要慶祝的節日。

    雖然還沒有被皇家承認,百姓們已經自發地這樣做了。

    雲琅最近總是感覺到餓,主要是稀粥這東西根本就吃不飽人,粥喝多了,每天肚子裡面的水光當,光當的,跟大牲口差不多。

    既然年節就要到了,雲琅就想怎麼著,也要給家裡的僕役們每人一套衣裳,每人一雙鞋子,如果可能,再弄些羊毛毯子回來,雖然家裡有地熱,可是,在寒冬臘月天,如果不蓋東西還是冷得厲害。

    總讓太宰去搬他同袍的遺物也不是個辦法,這樣做太危險了。

    家裡的糧食,如果是二十幾個人吃,能吃好幾年的,可惜,現在有四百多張嘴,估計吃到四五月就會沒吃的了。即便是全家喝稀粥,也只能堅持到六月,中間至少還缺一個多月的口糧。

    雲琅決定先不管了,先過好一個年節再說。長安三輔流傳著一句名言,買東西,找張湯!

    雲琅進了陽陵邑之後,找的第一個人就是張湯,這人雖然耿直酷毒得讓人噁心,不過,相對來說,他也是最公平的一個人。

    中衛大夫的衙門在長安城,張湯如今卻坐鎮在陽陵邑,這裡是長安三輔最大的一個縣城,同時也是長安最大的物資集散地。

    張湯最拿手的事情就是把一個小小的罪名最後弄成一個滔天大罪,最後好抄別人家。別奇怪,每當國朝出現大災難的時候,那些被國朝養肥了的肥豬們就會被皇帝拉出來宰殺幾頭拿來充飢。

    張湯就是幹這事的人。這傢伙就是一個窮鬼,如果雲琅沒記錯的話,這傢伙最後被砍頭抄家的時候,家裡連成串的錢都找不出來。

    「爾收容四百餘婦孺所為何來?」窮鬼張湯把玩著雲家漂亮的金子,隨口問道。

    「我說是我管教不嚴造成的惡果,您信不信?」

    張湯的三角眼神光很足,看了雲琅半天才點點頭道:「信!」

    雲琅奇怪的問道:「您這就信了。」

    張湯指著他的眼睛笑道:「法眼無差,再者你說的是實話,本官為何不信?一句話就能解脫的麻煩,你拿著最好的金子來買麻布,買糧食,買皮裘,本官為何不信?」

    雲琅遺憾的看著自己的金子歎口氣道:「那就幫我算便宜點,就當是賑濟災民了。」

    張湯搖搖頭道:「國法無情,不可苟且,爾可以從這卷賬簿上尋找你需要的東西,價目就在上面!」

    說完就把手裡的金子丟給胥吏,轉身出去了。

    雲琅仔細的看完了賬簿,倒吸了一口涼氣對胥吏道:「這上面的東西我全要了。」

    胥吏笑瞇瞇的道:「雲司馬,人不可過貪,張大夫能夠給出剛才的那一番話,小人非常的吃驚,按照賬簿上的價錢賣貨,這還是下官僅見。」雲琅遺憾的放下賬簿道:「糧食麻布,農具,種子,能買多少買多少吧。」

    胥吏笑道:「這就對了,這才是您莊子上必須的東西,一下子湧進來四百多婦孺,張大夫就算是幫襯一把,也無人能說什麼閒話。」

    裝東西的地方不在官府的倉庫,而是在別人家!男丁一個個被捆得結實,跪在冰冷的地面上,腦袋低垂著,脖子上架著鋼刀。女眷們一個個靠著牆根站立,鬼哭狼嚎的,一幫紈褲子嘻嘻哈哈的站在前面,對那些女眷指指點點,挑肥揀瘦。

    胥吏指著那些紈褲子笑道:「這些都是長安城裡的王侯子弟,平日裡最喜去那些破家的大戶人家挑選女眷回去糟踐。也不知道他們哪來的興致,也不怕有朝一日這樣的慘劇落在他們家!」

    聽這個胥吏這樣說,雲琅覺得這傢伙很牛,連忙拱手問道:「還不知官人名姓!」

    胥吏笑吟吟的道:「下官王溫舒!」

    好吧,雲琅聽了這傢伙的名字就想趕緊拉了這家倒霉蛋的糧食跟麻布走人,中尉府就沒有好人,這個王溫舒,也是偽帝劉徹麾下赫赫有名的酷吏。

    被抄家的這戶人家姓來,以前是梁王府上的國相,才回到長安不到兩年,主人就死了,主人剛死,官府就來抄家了。

    冤枉不冤枉的誰知道?反正雲琅很少對政治人物產生過同情心。

    政治就是一門鬥爭的藝術,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與對錯無關,也與人的品行無關,是政治鬥爭中必須的犧牲品。

    就在雲琅帶著褚狼等人努力拉別人家產的時候,婦孺堆裡忽然跑出來一個小男孩,一把抱住雲琅的腿哀求道:「小郎救救我!」

    雲琅瞅瞅那些對他橫眉豎眼的紈褲,再看看腳下的小男孩,正要推脫,卻看見一個婦人悲慼道:「求小郎給他一條生路!」

    話音剛落,那個婦人就掏出一把刀子照著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下去……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4 10:5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5 12:47 AM 編輯

第七十七章 兩重天

    婦人距離雲琅不太遠,刀子刺進胸膛的時候雲琅卻來不及阻止,他眼看著那個婦人兩隻眼睛直勾勾的瞅著他然後倒在地上,手指卻一直指著那個已經傻掉的孩子。

    雲琅蹲下來看了看婦人中刀的位置,就知道沒救了,這一刀堪稱穩准狠的典範,一刀入心,可見這個婦人的死志是何等的堅定。

    婦人倒地的時候,血噴湧的老高,以至於沾染到了雲琅的臉上,這讓他非常的不舒服。

    低頭見那個孩子長大了嘴巴,眼睛快要從眼眶裡掉出來了,他歎口氣,手掌在孩子纖細的脖子上用力一捏,孩子就軟軟的靠在他身上昏厥了過去。

    王溫舒踱著步子走過來,用腳扒拉一下那個死去的婦人歎息一聲道:「可惜了,這是這家裡顏色最好的一個……」

    剛才的突發事件讓那幾個紈褲子弟愣住了,原本他們看中的就是這個婦人,只是王溫舒要價太高,準備合夥湊錢買下來……

    雲琅的出現讓他們的打算落空了,他們很想衝過來找雲琅的晦氣,只是看見雲琅掛在腰上的羽林腰牌,還是純黑色的高級軍官,不知道雲琅的底細,只好忍著,只是看雲琅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王溫舒朝幾個紈褲子弟拱手笑道:「這是一個意外,下官保證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了,幾位請繼續。」

    雲琅把那個抱上了讓褚狼照顧好,衝著王溫舒抱拳道:「這孩子一併賣給本官吧。」

    王溫舒苦笑一聲道:「自然可以,只是來氏族人不能平價賣出,這是陛下對來氏族人的懲處。」

    雲琅笑道:「這是自然,使者儘管從本金中扣除就是。」

    王溫舒笑著點頭,指指地上的屍體道:「不如這具屍體也請雲司馬代為處置?」

    雲琅無言的抱抱拳,算是承了人家的情。

    雲家的馬車,牛車,騾車,驢車上裝滿糧食,麻布,農具與鹽巴等家用物事之後就駛出了來氏。

    王溫舒的辦事效率驚人,進門的時候還看見門口跪了一群男人,轉瞬間,那些男人都變成了無頭屍體,一堆堆的橫在院子裡,滿地都是已經凝固的獻血。

    有衙役在用溫水清洗那些被砍下來的人頭,估計沾滿血跡的腦袋不好給貴人驗看。

    雲家來的都是些半大小子,看到這個場景之後,一個個恐懼的發抖,只有雲琅跟褚狼還算是好些,只是雲琅完全是一副無所謂的表情,而褚狼則捏緊了拳頭,不知道那些死屍讓他想起了什麼。

    這些小子們來陽陵邑之前,一個個興奮地快要飛起來了,野人能進入到城市裡,對他們來說是一樁天大的好事。

    在路上的時候,一個個央求雲琅在陽陵邑多停留一天,現在,看了這一幕之後,他們只想趕快離家這片讓他們感到恐懼的地方。

    繁華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對他們已經沒有了任何吸引力。

    雲琅一直強忍著心頭那股子想要嘔吐的慾望,正好看到有一隊羽林軍也押送著大批的糧秣準備回上林苑,雲琅就跟領頭的郎官,打了一個招呼之後,雲家的車隊就跟羽林的車隊混編成了一支隊伍。

    跟著軍隊走的好處就是不用上稅,在大漢國,進城要交稅,出城如果攜帶貨物也要交稅。

    雲琅雖然沒有正式進入軍營,名聲卻已經傳遍了羽林軍,兩千人的羽林軍,雖然人數少,卻軍法森嚴,上下尊卑不但明確而且滲透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

    儘管雲琅還沒有進軍營,玉林郎官依舊以部屬之禮見了雲琅,而且很聰明的沒有問起雲家的馬車上為何會多出一具女屍。

    「這麼說,將軍他們該回來了?」

    雲琅坐在羽林的馬車上,拍著糧包問道。郎官姓李,叫李染,雲琅不知道他是不是跟飛將軍李廣家有關係。

    李染抱拳道:「三日前收到軍報,將軍他們已經剿滅了叛賊,五天之後就會班師回營。」

    雲琅感慨的道:「都是他娘的這場災害鬧的。」

    李染搖頭道:「賊骨頭就是賊骨頭,今日不叛,明日也會叛亂的,早點剿滅,我們也好放心去北面。」

    雲琅點頭道:「這話在理,匈奴才是我們的心腹大患,不把匈奴斬盡殺絕,我們就沒有好日子過。」

    李染看著雲琅好半天才道:「司馬為何久久不願入營?」

    雲琅笑道:「你看我像一個驍勇善戰的猛士嗎?」

    李染見雲琅語氣和藹,就尷尬的搖著頭道:「沒見您顯露過。」

    雲琅笑道:「還是別顯露了,一顯露就成笑話了,我的本事不在軍陣上,在如何把你們裝備成世上最精銳的戰士,如果上陣,還要依靠你們。」

    李染嘿嘿的傻笑,不知道該怎麼接雲琅的話。傍晚紮營的時候,李染就已經喜歡上了雲琅,因為雲琅竟然用他的頭盔,做出來了一種叫做鍋盔的麵食。

    只用了一點葷油跟燙熟的麵團,加了一點鹽就做出來非常美味的麵食,這東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麵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後,就讓李染欲罷不能。

    最重要的是,這東西製作方便,隨便點堆火,將士們用自己的鐵盔就能做飯……

    「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種軍糧,還沒有完成,我準備以這東西為基礎,製作出真正適合將士們吃的食物來,一來要保證美味,而來,要保證方便,第三,做出來的東西一定要耐儲存……」

    雲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說了些什麼,天亮之後,就忘記了,如今的荒野一點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風,好讓他在危險來臨的時候全力保護他。

    當雲家的車隊進了雲家莊園之後,他就連李染這個人都忘記了。

    緊張了一路的少年們,在踏進莊園的那一刻,就歡喜起來了,他們歡樂的情緒感染了雲琅,他站在一個最高的糧車上,跟那些少年們一起盡情的嚎叫。

    家裡的婦孺們也很高興,她們總是擔心自己這些人會把主家吃窮了,現在,又有新的糧食來了,由不得她們不歡喜。

    那個小男孩跟他母親的屍體,雲琅交給了梁翁去處理,這方面他應該很有經驗。

    美美的洗了一個澡,然後吃了一頓羊肉湯,雲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來的時候,丑庸已經點上了油燈,跟小蟲兩個坐在溫熱的地板上,小聲說著話。

    見雲琅起來了,就端來了一碗熱粥,讓他充飢。

    「那個孩子安頓好了?」

    丑庸點點頭道:「安頓好了,只是,小郎您沒有發現她是一個女子嗎?」

    雲琅搖搖頭道:「當時啊,事情發生的太快,太慘烈,她母親給本就沒有給我拒絕的機會,就直接自殺了,血都噴到我臉上了,我除了答應還能怎麼做?哪有功夫看哪個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著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來,是要伺候您呢,還是要我們伺候她。」

    雲琅歎口氣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歲不到十歲的樣子,針對她做什麼?這世道活著就算是不錯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著歎口氣道:「好吧,讓她跟著我,學學咱家的規矩,也讓她知道知道,她已經不是大戶人家的女子了。」

    小蟲怏怏的道:「人家還會寫字呢,會寫墓碑!」

    聽小蟲這麼說,雲琅的眉頭就擰了起來,抬手就給小蟲後腦勺一巴掌。

    「你學了兩個月的字,連你耶耶跟你母親,還有你的名字都不會寫嗎?」

    小蟲委屈的瞅著雲琅道:「會寫名字,可是我不會寫墓碑。」

    丑庸連忙摟住小蟲低聲道:「快閉嘴吧,墓碑上寫的就是名字!」

    「啊?」小蟲不由得張大了嘴巴。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5 11:34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5 11:43 AM 編輯

第七十八章 死心眼的老秦人

    紅袖站在雲琅面前的時候,如同一隻受傷的小獸,一個勁的往相對熟悉的醜庸懷裡鑽。

    雲琅看了一眼紅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蟲為什麼會擔心,並且嫉妒了,才九歲的孩子,就長成禍國殃民的模樣,難怪她母親拼著一死也要把她交給看起來人畜無害的雲琅。

    「七天後再去看你母親一眼,然後就跟著丑庸,小蟲好好的過日子,聽王溫舒說你母親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這裡的環境可能還要比你在來家好一些。好好吃飯,好好睡覺,好好長大……就算是對得起你母親的犧牲了。」

    紅袖怯生生的點點頭,只是大大的黑眼睛裡依舊滿是不安。

    原本發麻布這種事情雲琅是交給梁翁跟丑庸的,誰知道丑庸硬是給雲琅穿上裘衣將他按在一張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視著下面歡喜的等待領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婦人們。

    老虎就趴在雲琅身邊。

    只是這傢伙現在威風全無,滿莊子的大小孩子們最喜歡跟老虎一起玩鬧,早就沒人把他當做獸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們才知道,大王發威的時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謝小郎……」

    「小婦人給小郎磕頭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時的雲琅就是一尊擺在神龕上的泥雕木塑,一臉的威嚴,讓所有人把自己這個家主認了一個遍。

    僅有的一點綢布,被丑庸,小蟲理所當然的瓜分了,連小蟲老娘都沒資格領。

    雲琅就不喜歡穿綢緞衣衫,拿東西冰冰涼涼的,還滑滑的,穿上那東西就像給身上裹了一條蛇。

    麻布這東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後才能做衣裳,這難不倒那些婦人,這一點,雲琅很放心,婦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紅袖也分到了一點麻布,不算多,卻足夠她做兩套衣衫的,丑庸抖開紅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斷地比量著,說是能做兩套裌襖,剩下的還能做兩雙鞋子,看的出來,紅袖很高興。

    家裡的糧食多起來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從漁把頭那裡換來的魚早就被褚狼他們給製作成鹹魚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鹹魚。

    雲琅瞅瞅自己碗裡的半截黑了吧唧的鹹魚,心中歎了口氣,一個偉大的後世人,日子竟然淪落到了吃鹹魚的地步……

    老虎同樣是不吃鹹魚的,那東西有刺,無奈的嚼著高粱米飯,吃一口,就沖雲琅咕噥一聲,委屈極了。

    雲琅心裡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進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餓的眼睛發綠的傢伙們鑽進山林,莫要說野豬,豹子,狼一類的東西,就連老鼠他們都不放過……

    紅袖很怕老虎,看的出來,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懼,向老虎靠攏,還顫巍巍的把自己碗裡的鹹魚拔掉刺準備餵給老虎吃。

    一丁點鹹魚,老虎一口就吃沒了……

    雲琅笑著搖搖頭,這就是一個聰明的,自己當初不就是這麼幹的嗎?先不討好太宰,先從老虎身上下手。

    吃過中午飯,一群婦人就帶著老虎進山去找她們需要的染料了,紅袖也想去,卻被丑庸給罵了一頓,然後就跟著小蟲一起帶著驢子去水磨那裡裝褚狼他們磨好的麵粉。

    雲琅跟太宰喝了一會茶,就重新開始設計雲家的房子,這是沒辦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擠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裡,畢竟,藏書樓,馬廄一類的地方本來就不是給人住的地方。

    「為什麼一定要做這麼多的架子?」

    「這叫三腳架,磚牆起來之後,只要把三腳架搭在房頂,再鋪上檁條再鋪一層麥草泥,最後鋪上瓦片,一棟房子就建成了,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磚石的法子。結構簡單,婦人孩子們能也能把這樣的房子蓋起來,最重要的,這樣的房子是一長條,只要把溫泉溝從房子底下鋪過去,一整棟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無言的點點頭,這方面,雲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話。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圓之夜,我們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遲早都要見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點點頭道:「十年前,還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個人了,也不知道這個五年,還能剩下幾個人。」

    雲琅放下手裡的毛筆,揉揉眼眶道:「五年聚會一次?」

    「五年後的第一個月圓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別人在幹什麼?」

    「謀劃反漢復秦大業!」

    「怪不得他們的死傷會如此慘重!」

    太宰歎息一聲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漢子啊!」

    雲琅想了一下,沉聲問道:「他們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搖頭道:「這種秘辛如何能讓所有人知道?贏氏後人已經不知所蹤,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這種事情還是就我們兩人知道最好,沒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為身受皇恩,願意赴湯蹈火,這種恩情是有時間限制的,四五代人過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說不定會有人生出別的想法。」

    「這不可能,都是鐵骨錚……」

    「別鐵骨錚錚了,凡是鐵骨錚錚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來家的下場,叫罵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腦袋,求饒的還是被人家砍掉了腦袋,兩者之間的區別沒你想的那麼大。想要復國,漢國初期是最好的時候,那時候大秦的舊貴族還沒有被殺光,漢國新的貴族還沒有形成統治,錯過了這個機會,就要等,等很長的時間。就像楚國滅亡的時候,人家在吶喊,楚雖三戶,亡秦必楚!我們也得有這樣的決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頭看著房頂,悲傷的道:「如今是漢室最強大的時刻,等到漢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雲琅當然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有可能完成這一壯舉的時間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後的綠林赤眉起義才有可能,當然,前提還必須是先剷除掉混進起義軍隊伍裡的敗類,劉秀!

    雲琅從來沒有把反漢復秦大業當成一回事,事實上,他對難度太高的事情沒有多少興趣。

    不論是對大秦,還是大漢,他都沒有多少感覺,之所以親近大秦,完全是因為有太宰這個傻蛋的緣故。

    他覺得騙著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時間過完,最後把他的屍體安放進皇陵,最後把斷龍石轟隆一聲放下來,將這座皇陵徹底的關進大地深處,雲家以後的人,繼續守衛這座皇陵的意義就變了。

    守祖墳跟看守皇陵完全是兩回事。

    如果不提反漢復秦大業的話,太宰這些日子過得很不錯,再也不是孤零零一個人了,身邊總圍繞著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許是這傢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對待那些求知慾旺盛的孩子居然沒有半分的厭煩。

    雲琅問清楚了二十天後聚會的地方,覺得有必要做一些佈置,雖然那個地方距離皇陵很遠,依舊讓他感覺到了一絲絲危險。

    家裡還有四百多婦孺呢,如果跟前朝餘孽真正攪合在一起,來家的昨日就是雲家的明日。

    雖然太宰只說雪山下,青草地,六個字,雲琅已經基本上知道了他們聚會的地點。

    雲琅可不想為了一個莫須有的大秦義士,賠上家裡的四百多條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雲琅想殺死這些人……畢竟嘴巴最嚴實的人,只有死人。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5 11:44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5 11:58 AM 編輯

第七十九章 絕後患

    雲琅回到莊園躺在躺椅上看竹簡曬太陽的時候,小蟲帶著紅袖,牽著驢子回來了。

    紅袖渾身濕淋淋的,凍得直打哆嗦,剛進門,就被兩個婦人牽著去了溫泉溝,這樣的天氣裡掉水裡,沒凍死就不錯了。

    「紅袖沒用,小水溝都跳不過來……」

    「水溝就這麼寬一點……」

    「一樣的水溝我能跳三個……」

    小蟲不但誇張的用手指比划水溝的寬度,一邊敏捷地在地上跳來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寬的水溝。

    雲琅捲起竹簡,輕輕地在腦門上敲兩下道:「你慫恿她跳水溝,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沒有慫恿她,要她騎在驢子上過水溝,她不肯,見我跳過去了,她也要跳,然後就掉水裡了。」

    雲琅擺擺手道:「紅袖還沒有適應咱家的生活,你讓她慢慢來,總會好的,現在去給她煮一碗薑湯,看著她喝下去,然後裹著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覺發發汗,別受涼了。」

    小蟲撇撇嘴道:「有錢人家出來的就是不成!」發完牢騷,這才氣沖沖的去煮薑湯了。

    平民小戶人家的閨女想裝大戶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戶人家的小姐想要適應平民小戶的生活同樣不容易。

    都需要一個過程,只要邁過這個坎,生活就會變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氣很好,陽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陰處依舊殘留著一些白雪。

    雲家的每一個人都很忙碌,婦人們帶著笑容,在前面的院子裡煮麻布,準備給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來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礦物,雲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這樣的衣料雲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藝不過關,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麼顏色,身上就會是什麼顏色,尤其是內褲,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讓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雲琅的衣衫永遠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著青色,黃色,如果他但凡有一點審美情趣,都不會穿這樣的衣衫。

    原野裡又燃起了大火,這是勤快的孩子們在給田地燒草木灰,自從聽雲琅說這樣能增加糧食產量,他們每天都在幹這樣的事情。

    水車源源不斷的撥開水面的浮冰,將水從低處送到高出,然後再沿著水渠流淌進高處的水塘。

    一旦開春,水塘裡的水就會順著水渠流淌進田地裡。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車日夜不停地向裡面注水,現在連水塘的三成都沒有裝滿,

    雲琅跟梁翁兩個人在鐵匠房子裡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雲琅想要的鐵臂弩。

    這東西動力強勁,一旦扣動機括,三支鐵羽箭就會飛出去,百步之內,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鐵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隨身攜帶,雲琅只能把這東西當做一個可以移動的炮台使用。

    偏心輪製作失敗了,這樣的鐵臂弩,雲琅用盡吃奶的力氣,才能拉上弦,他試過了,最多拉動三次,就是他的極限了。

    而牛筋製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險,隨時都有斷裂的危險。如果不是雲琅把蠶絲揉進牛筋,這東西很可能會未傷敵,先傷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後的準備了,雲琅就帶著老虎,梅花鹿,讓他們幫著背著自己剛剛製作的所有武器,拖著一個小爬犁就向驪山的後山進發。

    驪山是一座孤獨的山丘,即便秦嶺近在咫尺,他們也不相連,雲琅需要穿過整座驪山,一路向白雪皚皚的雪山進發,最後找到有雪見青的後世洪慶山就算是到地頭了。

    真正說起來,雲琅可能比太宰這個在驪山生活了一輩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驪山周邊的地勢。

    驪山對他來說就是一個籠子,而驪山對雲琅來說,卻是一個立體的存在,他不僅僅見過航拍下的驪山,也見過被人製作成沙盤的驪山,不管這座山有多大的變化,山形地貌的改變終究有限。

    事實上老虎是認識路的,看樣子太宰曾經不止一次的去過洪慶山一帶,有他帶路,雲琅跟梅花鹿跟著走的飛快。

    這一次去殺人的決定,是雲琅反覆斟酌之後得出來的決定,雖然是冒險,卻是值得的。

    他準備看情況再說,有機會幹掉這些人,他就幹掉,沒機會幹掉就跟他們匯合,看局勢發展再論。

    總之,以幹掉這些人為自己的最終目的。

    後世的人種廟不見蹤影,而這裡已經是驪山的最高處,那些古怪的石頭還在,只是沒有後世那麼惟妙惟肖,看來還需要風雨再雕琢上兩千年才能成型。

    天上陰雲密佈,冬日裡總不會再有旱雷下來了吧?

    雲琅對自己上一次的遭遇記得很清楚,就是在人種廟,一團火球突然炸開,把自己炸上天的……

    躲在石頭後面的雲琅眼睛咕嚕嚕的轉了好幾圈,也沒有看到有旱雷出現,終於鬆了一口氣從石頭後面鑽出來,老虎不明白雲琅為什麼會這麼小心,用頭拱著他繼續前行。

    上了山,自然是要下山的,然後,雲琅就下了整整一天的山。

    下山的過程中,收穫不錯,四隻野雞,兩隻斑鳩,老虎還捉到了一頭小野豬。

    如果不是雲琅阻止,老虎甚至想把那頭最大的野豬也弄死,這些天委屈他吃糧食,他已經忍無可忍了。

    天快黑的時候,雲琅在一條結冰的小溪邊上宿營,他堅持不准老虎把那頭小野豬囫圇吃掉,在他看來,那太髒了。

    把野豬剝洗乾淨去皮之後,一頭小野豬就不怎麼夠老虎吃了,這傢伙直到吃了三隻野雞,這才罷休。

    雲琅燉了一鍋野雞斑鳩湯,就著發酵面製作的鬆軟鍋盔吃了一些,然後就疲憊的靠在老虎身上,睡著了。

    梅花鹿臥在雲琅的腳下,不斷地吃著夜食,兩隻耳朵警惕的聽著帳篷外面的動靜,它忘記了,這座山裡最恐怖的猛獸就睡在它的身邊。

    從後半夜開始,天上就開始落雪渣子,山裡的氣溫太低,等不及空中的水汽凝結成雪花,就變成雪渣子掉了下來。

    雲琅看著面前綿延無邊的竹林,覺得很洩氣,這東西長得密密匝匝的,連下腳的地都沒有,如何越過這片林子?

    就在雲琅手足無措的時候,老虎卻有了新發現。

    一串腳印出現在竹林的邊上,腳印很新,沒有被雪渣子掩埋掉,按照雪渣子落下的速度來看,這串腳印的主人最多是在半個時辰前走過這裡的。

    雲琅歎了口氣,瞅瞅自己腳上的靴子,這靴子的印痕他簡直太熟悉了,跟他腳上的一模一樣。

    這種帶有高跟並且分左右的靴子,這個世界上只有兩雙,一雙穿在他腳上,另一雙穿在太宰的腳上……

    腳印是從山的另一側延伸過來的,難怪老虎沒有嗅到他的氣味。

    這就是說,如果雲琅早半個時辰出發,他會在這裡遇到太宰。

    現在距離月圓之夜還有六天……

    得出這個結論,就讓雲琅傷心了,太宰居然騙他,說什麼聚會是在月圓之夜,恐怕月圓之夜結束才是真的。

    有了腳印,雲琅就決定跟著腳印去看看。

    竹林很大,雲琅隨著腳印足足走了半天,才從一個小小的溪谷中穿過竹林,面前卻出現了一大片的松林。

    出現松林就說明雲琅又在上山,竹子還沒辦法在半山腰上存活。

    太宰的腳印執著的上了山,雲琅卻不想上去了,他想等等再說,目標地就在那片松林後面,沒必要那麼著急。

    找了一個僻靜的地方,點了一小堆火,把昨天吃剩下的野雞烤烤隨便湊活了兩口,就把梅花鹿跟老虎安置在這裡,自己一個人拖著小爬犁上了山。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6 02:0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6 02:18 PM 編輯

第八十章 殺陣 (一)

    天色暗下來了,一小堆火焰就成了一個明顯的目標。

    一個毛茸茸的人枯坐在火堆邊上,不吃也不喝的,只是不斷地往火堆裏丟柴火。

    雲琅頂著一片麻布趴在一叢枯草上,面前放著那具鐵臂弩,鐵臂弩被兩根支架給支起來了,前面視野遼闊,背後是一顆巨大的鬆樹,鬆樹周圍灑滿了三角刺,雲琅不認為有誰會從這棵鬆樹邊上不受傷害的過來。

    不僅僅如此,在三角刺的外圍,以及這個小山穀的入口處,雲琅還綁了很多的絲線,只要絲線被觸發,雲琅身邊的小鈴鐺就會響起。

    雪渣子依舊在往下掉,雲琅透過鐵臂弩的望山,能清晰的看到太宰在輕微的咳嗽著,他的咳嗽聲,也傳出去老遠,他似乎沒有任何想要遮掩的意思。

    雪沫子簌簌的落著,落在太宰的裘衣上,也落在橘黃色的火焰上,更落在雲琅背上的麻布上。

    雲琅有些不滿意,這個家夥居然脫掉了手套,從懷裏取出一壺酒開始喝,很久以前,雲琅就不允許他喝酒,他的肺已經出毛病了,喝這樣的冷酒沒好處,就不知道放在火堆上烤烤?

    雲琅製作的連身狼皮衣褲很暖和,身下又是軟綿綿的幹燥的枯草,趴了一一陣倦意襲來,雲琅就決定小睡一會。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雲琅悠悠醒來,打著哈欠抬頭瞅瞅天空,不知什麼時候雪停了,大半個上弦月露了出來。

    「黔夫,今年只有你來了嗎?」

    聽到太宰熟悉的聲音,雲琅打了一個激靈,連忙朝火堆邊上望去,只見火堆邊上多了一個高大的人形。

    雲琅疑惑的瞅瞅眼前的小鈴鐺,不明白那家夥是怎麼走進這個小山穀的。

    「太宰,皇陵使者也只剩下你一個人了嗎?」

    太宰痛苦的點點頭道:「閾值三年前就死了。」

    那個高大的身影蹲在火堆邊上烤著火道:「我們死的人太多了,大秦複國遙遙無期,我們等不住了。」

    太宰慢慢的坐下來看著面前的大漢道:「那就放棄吧,從今天起,你們可以忘記自己的使命,過普通人的日子去吧。」

    大漢抬起頭看著太宰笑道:「沒有錢糧,怎麼過日子啊?」

    「五年前你們拿走了三十鎰黃金,明珠十鬥,說是要在巨鹿起事,為何毫無動靜?」

    黔夫吐了一口口水道:「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起事?事情剛剛謀劃好,就被繡衣使者發現,平子負當場戰死,華盛被繡衣使者活捉,就在巨鹿被活活車裂,我如果不是連夜逃奔邯鄲,也難逃車裂之刑。

    今年又在右扶風蠱惑山民造反,剛剛立了一個傀儡奔豕大王張奇,沒想到這個家夥居然膽大包天的弄死了縣令,然後就被羽林軍給盯上了,沒法子,我們只好再次奔逃。

    現在我們已經心灰意冷了,太宰,拿出秦皇寶藏,我們兄弟分掉之後就各奔東西,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太宰悲涼的道:「這些年,為了支持你們起事,寶庫之中已經沒有半個錢可以拿出來了。」

    黔夫冷笑一聲道:「秦皇寶藏何等的豐富,豈能是我等拿走的那點錢糧所能掏空的。太宰,你沒有子嗣,沒有家人,要那麼多的財寶沒有用處,不如拿出來給我們大家分分,也算是好聚好散。」

    太宰重重的低下頭,聽得出來,這家夥哭的非常淒慘。

    黔夫歎息一聲,也坐了下來,取出一只觱篥輕輕地吹了一下,雲琅就聽到耳邊的小鈴鐺有了微微的響動,他不由得順著絲線向南邊看去。

    兩個敏捷地身影在月光下,幾個起落,就快捷的來到山凹處。

    黔夫對後面來的兩個人道:「閾值已經死了,太宰說寶庫裏已經沒有錢了。」

    一個尖利的聲音毫無來由的響起:「這不可能,秦皇寶庫乃是大秦的複國之資,如何能如此輕易地就被我們掏光。」

    太宰抬起頭瞅著那個瘦高的身影道:「蓬度,再大的寶庫被你們孜孜不倦的掏了八十年,也會掏幹的。」

    蓬度冷笑一聲道:「既然如此,你就帶我們去看看那個空蕩蕩的秦皇寶庫。」

    太宰漠然道:「陛下陵寢之地豈是爾等外臣可以進入之地?」

    黔夫笑道:「陛下已經死了,如今漢室運道正隆盛,天道已經變換不是我等區區之力所能扭轉的。太宰,領我們去陛下的陵寢看看,我們隨便拿走一些陪葬之物就走,絕不打擾陛下的陰靈。」

    一柄劍從太宰的袍子底下穿出,眼看著就要刺進黔夫的腰肋,就聽叮的一聲響,太宰寶劍的去勢被一柄長刀斬斷,黔夫迅速倒退幾步,與蓬度衛仲站在一起。

    太宰寶劍齊胸,指著黔夫等人道:「拿走我的命可以,想要覬覦陛下陪葬休想。」

    衛仲歎息一聲道:「太宰,我們從幼子之時就朝夕相伴,如今,你為了一個死人,就像我們伸出寶劍,心中就沒有慚愧之念嗎?」

    太宰淒聲道:「衛仲,我們這些人中,你的學識是最淵博的,你覺得我能做背棄陛下的事情嗎?」

    衛仲搖頭笑道:「當然可以,要你打開皇陵,取走一些陪葬之物的主意本身就是我想出來的。從小你就是一個淡薄錢財的人,所以啊,你才會成為太宰,掌管秦皇寶庫。

    你剛才說的沒錯,經過這年的靡費,再大的寶庫也經不起這樣花銷,五年前你拿出的那筆錢,應該是最後的家底了,這一點我是篤信無疑的。我們其實也不是一定要進入皇陵,只要你給我們一百鎰黃金,我們立刻就走,去燕地,齊地做我們的富家翁,你覺得如何?」

    太宰悲憤的仰天長嘯,他無論如何都沒有預料到自己的生死兄弟,會無恥到這個地步。

    雲琅好不容易等到這三個人站在了一條線上,立刻扣動了弩機,低沉的嗡鳴聲在夾雜在太宰的長嘯聲中幾不可聞。

    然而,站在最外側的衛仲卻向左面撲了出去,即便如此,他的肩頭依舊竄起一溜血花。

    中間的蓬度卻沒有衛仲的好運氣,被鐵羽箭穿透了腦殼,天靈蓋都被強大的衝擊力給掀起來了,鐵羽箭去勢不衰,不等黔夫躲閃,鐵羽箭就牢牢的釘在他的肩頭,突如其來的疼痛,讓他忍不住慘叫出聲。

    躲在一塊石頭後面的衛仲大吼道:「太宰閾值沒有死是吧?閾值,你這個暗算;老兄弟的混賬,有本事出來與耶耶大戰三百回合!」

    太宰愣住了,不過,他很快就反應過來了,黔夫從肩頭拔下來的那根鐵羽箭只有雲琅有。

    事已至此,太宰長歎一聲,坐在火堆旁,瞅著蓬度爛西瓜一樣的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雲琅依舊趴在地上,他不相信衛仲,黔夫這兩個人知道他的所在,尤其是在這樣的一個晚上。

    事件爆發後,雲琅就一直在看著眼前的小鈴鐺,他很想知道這三個家夥到底有沒有同夥。

    等了足足半柱香的時間,鈴鐺依舊沒有動靜,雲琅透過望山,正好看見黔夫暴露在外面的後背,於是,他再一次扣動了機括,第二根弩弦帶著第二支鐵羽箭再一次飛了出去。

    電光火石之間,驚惶失措的黔夫胡亂揮舞著手裏的長刀,卻被鐵羽箭從後背鑽了進去,而後又從前胸鑽了出來,最後叮的一聲釘在了岩石上。黔夫高大的身體轟然倒地……

    太宰痛苦的閉上了眼睛,不敢看黔夫狂吐鮮血的那張臉。

    雲琅殺完黔夫之後,就再也找不見衛仲了,不過,雲琅並不著急,他眼前的鈴鐺一陣亂響,這家夥居然在兜著圈子快速的接近中。

    太宰也從鐵羽箭的落點找到了雲琅的立身地,他迅速的跳起來,向雲琅這邊狂奔。

    雲琅把身體稍微向大樹邊移動一下,抖掉鐵臂弩上包裹的亂草,讓黑黝黝的弩弓暴露在月光之下。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6 02:09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6 02:25 PM 編輯

第八十一章 殺陣(二)

    鈴鐺一直在響,從鈴鐺的層次上來看,衛仲正在從左面迅速地接近,脆弱的絲線,在這個夜晚中幾乎不可探查,即便是被腿絆到,也會隨著腿的衝力斷開……

    雲琅將全身裹在麻布中,抱著手裏的短弩,靜靜地看著左面。

    鈴鐺聲忽然停止了,雲琅依舊一動不動,耳朵裏全是太宰怒吼的聲音,完全沒有響動的鈴鐺還有三個,也就是說,衛仲如今正在他左面十五米外的巨石後面。

    「閾值出來,你親手殺死了你的兄弟,就不能站出來面對面的殺死我嗎?」

    衛仲的聲音從巨石後面傳來。

    雲琅手裏的強弩對他的威懾性很大,他躲在石頭後面,看不見雲琅,又擔心被強弩所傷,因此,很想逼迫雲琅出來。

    太宰終於趕到了,他害怕的全身發抖,唯恐雲琅被衛仲所傷,見到衛仲再也不肯多說一句話,舉劍就刺。

    衛仲連連招架,卻被太宰逼迫的連連後退,眼看著就要退出巨石範圍了,衛仲大喊道:「好,我走,我什麼都不要了,我走!」

    太宰停住手裏的劍,喘息著道:「好,你走吧!」

    衛仲的眼珠子咕嚕嚕的轉動,看看太宰,又看看雲琅藏身的地方大聲道:「閾值,你出來,讓我看看你。」

    太宰搖頭道:「他不會出來的。」

    衛仲恨恨的看著太宰道:「他是誰?他不是閾值,閾值不會這樣凶狠的對救過他性命不止一次的兄弟下手。」

    太宰歎口氣道:「閾值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射殺蓬度跟黔夫的是始皇帝陛下的第五代太宰!」

    衛仲臉色大變怒吼道:「你讓一個外人進入了皇陵,卻不讓我們這些跟你生死與共了幾十年的兄弟進去,天理何在?」

    太宰痛苦的搖搖頭道:「你們要偷皇陵裏的陪葬物!這是盜墓賊的行徑,你們已經沒有資格再說自己是皇帝陛下的衛士!滾,滾得遠遠的,再也不要來這裏!」

    衛仲恨恨的看著太宰緩緩地離開了巨石,只聽嗡的一聲響,有弩箭破空的聲響。太宰色變,一句手下留情還沒有喊出來,就看見衛仲捂著胸膛,艱難的指著太宰,然後頹然倒地。

    太宰雙膝一軟,跌坐在地上,嘴裏喃喃自語:「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

    雲琅從山壁處走出來,坐在太宰的身邊低聲道:「不能留情,你是曉得的。」

    兩地淚珠從太宰的眼眶裏滾落,他低聲道:「以前在營地的時候,我跟衛仲的情誼最深,我的劍術幾乎都是他教的……黔夫,蓬度,也是……那時候黔夫的胃口最大,練習劍術的時候卻不允許吃飽飯,晚上餓的嗷嗷叫,我們也很餓,每一次都是衛仲出去給我們偷吃的……被師傅捉住,打的很慘,他卻從來都沒有出賣過我們……

    我知道他們這一次是絕望了……我也知道他們確實盡力了……只是,真的沒有一百鎰金子啊,如果有,我一定會給他們的……他們這些年的辛苦頂得上一百鎰金子,哪怕是一萬鎰,只要我有,我一定會給的……哈哈哈哈……」

    太宰近似癲狂的捶打著自己的大腿又說又笑。

    雲琅趁機翻檢了一遍衛仲,黔夫,蓬度三人的屍體,他沒有搜索他們的身體,只是在確定他們全部死亡之後,就把火堆移到太宰的身邊。

    將麻布披在他的身上,雲琅就開始艱難的用鏟子挖坑。天亮的時候,又開始下雪了,雲琅終於挖好了三個坑,本來想挖一個的,見太宰實在是傷心,就幹脆挖了三個。

    天色大亮的時候,雲琅才發現,這裏美的驚人,天上白雪紛紛揚揚的下著,地面上白雪皚皚,卻有一團團的綠色頑強的從雪層下面露出來,肥厚的葉面上即便覆蓋了白雪,依舊生機勃勃,這就是大名鼎鼎的雪見青。

    太宰坐在雲琅鋪就的厚厚枯草上,即便是天亮了,他依舊在喋喋不休的訴說著往事。看來他們兄弟的情誼確實豐厚……

    雲琅很小心的吧地面填平,還用腳齊齊的踩了一遍,努力讓墳地與周圍的環境沒有什麼大的差別。為此,他甚至從遠處移栽了幾棵雪見青栽種在上面,又從鬆柏枝子上取來了白雪,均勻的灑在墳地上。

    站在遠處仔細的打量了一遍墳地,隨著新的白雪覆蓋,如果不是仔細看的話,應該看不出什麼端倪來。只要這個冬天過去,到了春日,萬物勃發的時節,這三個人的蹤跡將被大自然永遠的抹掉。

    太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裏不可自拔,雲琅也沒打算將他喚醒,沉迷在往日的快樂中,也好過面對這樣殘酷的事實。來到這個世界一年多的時間裏,雲琅發現,這世上全是狠人,你如果不對他們狠,他們就會狠狠的對待你。

    殺完人了要幹什麼?自然是立刻離開殺人現場……

    清除掉炭火,雲琅將太宰抱上了爬犁,自己拖拽著爬犁,沿著先前上來的雪道艱難的下山。

    回到自己的營地,已經是中午時分了,老虎見到雲琅回來了快活的撲了上來,見太宰躺在爬犁上,上前聞聞,就乖乖的回到了帳篷,臥在毯子上無聊的舔舐著自己爪子上的毛髮。

    雲琅餓極了,好在老虎不知道從那裏弄來了一只黃羊,他自己已經吃了半只,雲琅將剩下的半只黃羊挑完整的地方,用刀子切割下來,丟進鍋裏煮,他現在很需要熱量,估計太宰可能更加的需要。

    聽著鍋子裏煮肉的動靜,雲琅疲憊的將身體靠在老虎的肚皮上,梅花鹿親暱的用腦袋蹭著他的腦袋。

    太宰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了,且鼾聲如雷……

    沒有佐料,黃羊肉並不好吃,冬日裏的黃羊也太瘦,沒有什麼油脂,更何況老虎抓來的這只黃羊實在是太老了。

    煮了很久,雲琅才能勉強咬動。

    太宰依舊在酣睡,把自己的毯子也蓋在太宰的身上,雲琅就幾乎是在用全身的力氣跟那只老羊腿較勁。

    鼾聲停止,太宰睜開眼睛,奇怪的看著雲琅道:「你怎麼來了?」

    正在啃羊腿的雲琅眨巴兩下眼睛,一臉無辜的道:「你帶我來的啊!」

    太宰皺眉道:「不成,你不能去,等我確定了你再去見他們不遲!」

    雲琅瞅著太宰道:「難道他們會心懷不軌不成?」

    太宰敲敲腦袋道:「這一次我們沒錢給他們,可能會出事情。」

    雲琅放下羊腿,從鍋裏舀出一碗熱羊湯,把鍋盔掰碎了泡在碗裏,遞給太宰道:「你身體太差了,不如你告訴我他們在哪裏,我去就是了。」

    太宰搖頭道:「不成,總要給他們一個交代,我這一覺睡了很長時間嗎?」

    雲琅認真的點點頭道:「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太宰迅速地把羊湯跟鍋盔吃完,把飯碗放下,拿起自己的長劍對雲琅道:「你留在這裏,我去見他們,已經晚了一天,他們該等急了。」

    雲琅眨巴一下眼睛道:「要是沒人去呢?」

    太宰把裘衣穿好,看看外面的小雪道:「那也要去!」說完話就走了出去。

    雲琅沒有阻攔,讓太宰白走一趟未必是壞事。

    看得出來,他因為受的刺激太大,腦子為了自我保護,選擇性的遺忘了昨晚發生的事情。

    雲琅只希望他一輩子都不要想起這段慘事。

    只要太宰不強求,老虎一般是不願意跟著他的,這一次也一樣,老虎瞅著太宰離開,也無動於衷,繼續認真的舔舐自己的毛皮。

    天已經快要黑了,等太宰到那裏的時候,天色應該就全黑了,這樣他應該什麼都發現不了。

    太宰睡過的被窩裏依舊有餘溫,雲琅舒服的鑽了進去,拍拍老虎腦袋要他看好門,然後隨手從皮囊裏抓了一把豆子丟給梅花鹿,抓抓老虎的皮毛。弄順溜了,就枕在上面,聽著外面簌簌的落雪聲,長歎一口氣,就閉上了眼睛。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7 12:20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7 12:32 PM 編輯

第八十二章 卓姬要嫁人了

    雲琅在這個小山溝裏停留了三天。因為太宰執意要在這裏等待三天。

    第四天的時候,太宰才跟著雲琅離開。他似乎很開心,沒有半點失望的樣子。

    雲琅不是很確定太宰是不是真的得了忘記了那個晚上發生的事情。

    他決定,只要太宰不提起,他準備一輩子都不說。很多時候,無知是一種幸福……

    再一次回到人種廟所在的地方的時候,雲琅虔誠的在朝陽中跪拜了下去,太宰不明白雲琅為什麼要這麼做,就只好站在一邊看著。

    雲琅不願意,也不敢在這個地方多停留,感謝過女媧娘娘的不殺之恩之後,他就趕緊催著太宰下山。

    太宰想帶著雲琅去皇陵,雲琅不願意,他覺得現在無論如何都不是一個好時候。

    「從斷崖處就能進去,哪裏有一條專門留出來的小路,也是一個通風口,可以掃除皇陵裏面的穢氣。 斷龍石也在這條小路上,如果撥動斷龍石,斷崖就會垮塌掉,徹底的封死皇陵。」

    太宰絮絮叨叨的,看起來有些神經質。

    雲琅無奈的道:「這些話等你快死的時候再對我說,現在說實在是太早了,我還沒有做好接管皇陵守護任務的準備。」

    太宰笑道:「裏面有奇珍異寶無數……」

    雲琅翻了一個白眼道:「能拿出來換錢不?」

    太宰認真的道:「不成!」

    「不成你說什麼,看了拿不到,你這不是在害人嗎?」

    太宰幹笑一聲道:「我就是隨口說說……」

    很多時候,始皇陵對雲琅來說,就是一個博物館一類的存在,那裏面奇珍異寶無數,卻只能看看,長學問是極好的,如果拿出來……還是算了,不論在大漢,還是後世,都會死的很慘。

    尤其是在大漢,很有可能會被活埋

    斷崖邊上的房子依舊在,只是冷冰冰的沒了人氣,用火烤了一天才把裏面的寒氣驅逐幹淨。

    太宰看著滿屋子的竹簡木牘,長歎一口氣,說是要在這裏停留幾天,好把這些東西全部都送進皇陵宮衛那邊去。

    雲琅答應了,這個工作不好交給別人,不是他幹,就是太宰幹,離開家已經快十天了,再不回去,估計家裏就要亂了。

    從斷崖上俯視雲家莊園,在皚皚白雪的映襯下美的驚人,主要是莊園裏升起的縷縷炊煙,讓人有從天上俯視人間的感覺。

    梅花鹿留給太宰,幫著拉爬犁運東西,老虎是一定要回家的,這家夥對於雲家來說,是一個類似保護神一般的存在。

    當老虎背著東西懶洋洋的出現在平原上,首先高呼的就是那些撿柴肥地的孩子們。他們一擁而上,抱著老虎的脖子如同見到了親人。

    看到這些孩子們,雲琅回頭瞅了一眼驪山,他現在非常的確定,太宰根本就沒有失去記憶。所有後面發生的事情都是在演戲……

    有時候雲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聰慧,他總能從一些蛛絲馬跡中找到與眾不同的地方,這讓他的生活永遠都不幸福。

    雲琅坐在孩子們拉柴火的爬犁上,讓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夥們拖著他回家。至於報酬,就是他們在山上沒有吃完的鍋盔。

    老虎得到解脫之後,在雪地上蹦躂幾下,就不見了蹤影,雲琅很懷疑,這家夥是不是嗅到了母老虎的味道。

    家裏到處都是染料酸不拉唧的味道,穀場上的繩索掛滿了五顏六色的麻布,各種顏色都有,只是顏色都不是很正,這是婦人們對於染衣服的時候對於時間跟溫度掌控的都不是很好造成的。

    在大漢,這已經很不錯了,至少,在雲家莊子,每個人,不論男女都開始穿內褲了,這已經是一個了不得的進步。

    桑麻,這是農家永遠都繞不過去的一個話題,關中自古以來就有養蠶漚麻的習慣。

    雲琅剛剛回家,就被一群上了年紀的婦人追著要蠶種,再有十幾天,天氣就要轉熱,就到了曬蠶種的時候了,農時可耽誤不起。

    雲琅的眼睛瞪的比牛眼還大。

    「養蠶?」

    「是啊,是啊,這可是大事,老婆子以前在家裏養了一房蠶呢,五月出新絲,能賣不少錢,也更換不少糧食回來……」

    「可是咱家沒有桑田……」

    「這不要緊,六裏地以外就有一片老桑樹林子,今年就採桑枝扡插,明年就有桑田了,今年的蠶種,可以吃老桑樹上的葉子……」

    「還有麻,也要早點點下去,家裏的地多,所有的田埂上都要點上麻,不好的地上也要種麻……」

    「家裏水塘多,要養一些鴨子,還有雞,這活計輕省,孩子們就能幹,還要養豬,養羊,尤其是豬,一把草就能養大……」

    被婦人們圍住,雲琅的腦袋都快要炸了。

    「梁翁!」

    雲琅大吼一聲,婦人們嚇了一跳,見梁翁快速的趕過來,就知道家主可能要發話了,連忙豎起耳朵聽。

    雲琅指指那些婦人對梁翁道:「滿足她們所有的要求,你看著指派,安置,不管是桑蠶,還是漚麻,還是豬狗牛羊雞鴨鵝,你統統看著置辦,實在不成,就帶著她們回一趟陽陵邑,每人發一百個錢,順便去走走親戚,最後再把她們要的東西帶回來,坐牛車去……」

    梁翁瞅瞅那些婦人沒好氣的吼道:「家主才回來,能不能等家主歇息一下再說?現在去找醜庸,把要買的東西記下來,一百二十八個大人,一人一百個錢也領了。不要再圍著家主,像什麼樣子。」

    梁翁轟走了婦人們,很狗腿的湊過來道:「家主辛苦了,要不要準備好洗澡水?還是直接在熱水溝裏洗?」

    雲琅懨懨的道:「熱水溝吧,那裏的水熱一些,讓醜庸把換洗衣衫直接拿過去,臭的受不了了。」

    「家裏來了客人……」

    「管什麼客人啊,洗幹淨了再說,另外,再給我弄一碗小米粥回來,先墊墊肚子。」

    不用雲琅吩咐,梁翁就快速的將雲琅包在麻布裏的鐵臂弩收進了庫房,見雲琅去了熱水溝,就飛快的去通知醜庸,小蟲她們給家主拿換洗的衣衫。

    熊皮襖,狼皮褲十天沒下過身,這些東西保暖是保暖,可他不透氣啊,才脫掉衣服,雲琅就把衣褲丟的遠遠的,至於狼皮靴子,更是被他丟出了八丈遠。

    這些東西本來就硝製的不好,這一路上又是雪,又是汗水的,再混合上皮子本來的味道,雲琅已經忍耐很久了。

    赤條條的鑽進熱水溝,被溫泉水一激,全身都發癢,如同有一萬只虱子同時在撕咬他,長吸一口氣,坐在溫泉水底的石板上,如同受刑的烈士,咬緊牙關,等待這一股子刺癢勁頭過去。

    「你家的老虎呢?」卓姬清冷的聲音就從頭頂傳過來。

    雲琅摀住胯下無奈的道:「我在洗澡!」

    卓姬冷笑道:「我洗澡的時候你好像也沒有避開!」

    雲琅苦笑道:「誤會,誤會!」

    卓姬笑道:「看了我洗澡,還知道留下一枚玉牌,算是看我洗澡之後給的賞賜?」

    雲琅不想在這件事情上糾纏,越是糾纏自己就越是沒理,幹笑一聲後道:「聽說平叟你要成親了?司馬相如文采不錯,跟你珠聯璧合,是很好的一對!」

    卓姬點點頭道:「確實如此,別人也這麼說,你到時候來不來?」

    雲琅連忙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卓姬點點頭道:「去盯著也好,我成親之後第二天就要回蜀中了。」「這是為何?」

    「因為我耶耶想要陽陵邑作坊的冶鐵秘方。」

    「你準備給?」

    「不給不成,官家對我們的產量不滿意,我父兄有準備斷我的鐵料來源,與其給別人,不如給我耶耶,我也好要一些補償。」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7 12:21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7 12:46 PM 編輯

第八十三章 低級與高級

    兩人的談話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卓姬也下了水溝。

    「女人一生沒有多少盼頭,總要做出犧牲的,很多時候都身不由己。」

    「我覺得你不一樣啊,你很厲害,坑了你爹,坑了你兄弟,現在又要從他們手裏要好處,他們會答應嗎?」雲琅盡量低著頭,不去看卓姬那對嫣紅的肉山。

    「所以啊,我要嫁給司馬相如啊,聽說陛下喜歡上了他的詩賦,他很快就要飛黃騰達了。然而,僅僅喜歡是不夠的,他還需要拿出大量的錢財來討好那些黃門,好讓他的詩賦更多的出現在陛下的案頭。我需要他的官職來應付我耶耶跟兄長們,他需要我的錢財去撈取更大的官職,你不覺得這很公平嗎?」

    卓姬塗滿蔻丹的長指甲在雲琅白皙的胸口滑動,最後挑起雲琅的下巴道:「那天看的放肆無理,今天怎麼裝起君子來了?是我的身子不好看嗎?」

    雲琅瞅著卓姬嬌豔的面容,伸出一根手指點在她的面頰上,輕聲道:「代價太大了。」

    卓姬笑道:「你如果再大五歲,我的新郎就會是你。」

    說完這話將雲琅的手放在她的胸膛上笑道:「相比你剛才說的那句憐香惜玉的話,我更喜歡純粹的情慾……」(本來想再寫點的,害怕被和諧,只好這樣了,很對不起主角)

    醜庸趴在桌子上,瞅著桌子上明亮的燈焰發愣,桌子上的飯菜已經熱了三遍,而小郎還沒有洗完澡。給小郎送換洗衣服的時候,水溝裏的動靜很奇怪,還準備去看看,卻不小心發現了卓姬的衣衫,醜庸就連忙放下衣衫跑回來了。

    小郎不喜歡卓姬,他們為什麼會在一起洗澡呢?

    醜庸很想問坐在另一張桌子上一個人下棋的平叟,這個老頭很聰明,在卓氏的時候她就知道。

    平叟今天的興致很好,抿一口茶水,再落一枚棋子,左手落的黑色棋子已經被白色棋子圍的死死的,只有一口氣可以延伸,棋盤終究是有邊線的,落子到最後,黑棋終究是要被邊線堵死最後一口氣的。

    月光照進水溝,卓姬仰面朝天躺在雲琅的身上,面龐被月光照得慘白,幾縷淩亂的頭髮覆蓋在眼睛上,沉重的呼吸聲與潺潺的水流混為一體,兩人都有些無話可說。

    「就是這個樣子!」

    卓姬將頭靠在雲琅的頸項間呢喃道。

    「什麼?」雲琅低聲問道。

    剛剛才結束的不知道是第幾次的癲狂,讓他的腦袋空空的,失去了幾乎所有的思維能力。

    「就該是這個樣子!」

    卓姬轉身騎坐在雲琅的腰上,認真的對雲琅道。

    「你想說什麼?」

    雲琅被卓姬飽滿的胸膛刺激的又有些蠢蠢欲動。

    卓姬狡黠的笑道:「我是說,我的日子過的就該是這個樣子,自由自在,無法無天,誰都不能限製我,誰也不能命令我,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快活的把這一輩子過完。」

    雲琅撓著腦袋疑惑的道:「我今天剛從山上下來,先是被一群婦人攔住要蠶種,要漚麻,要豬羊,雞鴨鵝,好不容易脫身,你又出現在我身邊,直到現在,我還一腦子的漿糊,你又說這些沒頭沒尾的話……」

    卓姬大笑道:「我是說,我從今往後,只為我自己活!我要彈琴,我要作賦,我要走馬獵鷹,我要爬最高的山……」

    卓姬神情激昂,身子扭動的幅度很大,已經沉浸在她的幻想當中不可自拔……而雲琅覺得腰不斷地撞在石頭上很痛!

    平叟滿意的喝了一口茶,幾乎是一口吸幹了茶壺。

    黑棋終於被他活活的給圍在中間,雖然還有一口氣,卻已經無路可逃,於是,他愉快的將一枚白子落在天元的位置上,再看看被圍住的黑棋,嘿嘿一笑,大聲叫道:「醜庸,給耶耶拿酒來!」

    男女親熱這種事雲琅以前做過很多次,卻沒有一次有這一次這樣癡迷跟熱了,熱烈。

    雲琅確定,是卓姬的名字讓他陷入了癲狂之中……

    這是一種非常古怪的感覺,曆史與時空產生了錯亂,也產生了扭曲,雲琅一會覺得自己在天堂,一會覺得自己在地獄……

    世界對他來說變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諾大的蛋殼中只有兩個人的存在,或許可以準確的說,是兩具肉體的存在。

    當卓姬最後一聲尖叫過後,兩人齊齊的倒進了水中,整個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體被緩緩流動的水流簇擁著順流而下。

    「你會遊水?」

    「蜀中女兒有幾個不會遊水的,那時候我們可以光溜溜的在水裏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親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來之後,就再也沒有那樣快活過了。」

    「你真的會嫁給司馬相如?」

    「會,你們男人怎麼這麼討厭,佔了一次便宜,就覺得我應該永遠都是你的?笑話!」

    雲琅苦笑道:「這種事我早就習慣了……」

    「咦?在我之前你還有過很多次嗎?」

    「夢中」

    「哦,那就不用說了,少年人的春夢很噁心!」

    雲家的洗澡用的水溝不算長,沿著小路拐了一個彎之後,就會流進暗溝,水流的盡頭是一道木柵欄,眼看就要到頭了,卓姬站起身,攀著水溝邊的石頭溯流而上。

    雲琅沒有動彈,被水流壓在柵欄口,幹脆就坐在那裏,目送卓姬走回了出發點。

    她走的很幹脆,沒有多少留戀,只是在上岸的時候,回頭看了雲琅一眼,或許是月光的緣故,她的臉很白……

    雲琅走回自己房間的時候,平叟依舊在喝酒,他似乎已經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著雲琅聽不懂的歌。

    醜庸狐疑的看著雲琅,擺放餐盤的時候都有些慌亂,肉湯灑了一桌子,還只顧看雲琅的臉。雲琅把肉湯倒在米飯上,一口菜沒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飯之後,就回屋子睡覺了。

    第二天,雲琅起來的很晚,吃早飯的時候,梁翁告訴他,卓姬跟平叟已經走了。

    「不是要你帶著人進城去買蠶種跟家畜去了嗎?怎麼還在家裏?」雲琅打斷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連忙道:「這就去,這就去。」

    吃完了飯,雲琅丟下飯碗,四處找不見老虎,就皺眉問道:「老虎那裏去了?」

    正在收拾殘羹剩飯的小蟲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飯就沒見老虎。」

    雲琅歎了一口氣嘟囔道:「沒一個靠譜的啊……」

    身為地主兼奴隸主,太陽高昇的時候不好好睡個回籠覺實在是對不起這兩個名頭。

    躺在床上,雲琅才發現自己一點睡意都沒有,不論是跟太宰生出來的嫌隙,還是跟卓姬跟進一步的關係,都讓他煩惱。

    正確的地點做正確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卻一定是正確的。

    太宰的三個生死兄弟被雲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論太宰恨不恨那三個人,太宰也會從這件事情上看到雲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後患。

    該下手的時候比狼都狠!

    儘管雲琅做的事情沒有錯,他卻很難接受,這才有了後面的事情,他極力的想要忘記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現在,估計正在糾結中。

    雲琅很想告訴太宰,直接把斷龍石拉下來這才是不留後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進入始皇陵,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這一點還做個屁的始皇帝忠臣。一點決斷都沒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個瘋狂的晚上,與其說是兩情相悅,不如說是卓姬單方面的發洩。

    心高氣傲的她忽然發現,即便是已經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時候,依舊逃不脫男人的羈絆。

    她目前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建築在沙灘上的城堡,一場大浪過來,全部將不複存在。

    高級人有高級人的煩惱,低級人有低級人的煩惱,一個關乎靈魂,一個關乎肉體。

    雲琅準備好好的當一個低級人,只關心柴米油鹽,只關心地裏的莊稼,只關心圈裏的豬羊……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8 08:16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8 08:26 AM 編輯

第八十四章 太噁心了

    雲家的婦人們很聰明,去城裏的時候,每人帶了一點家裏產的綠菜。

    隆冬臘月裏這就是最好的伴手禮,帶著一小捆子綠菜去拜訪親友一點都不失面子。

    雲家溫泉水道上種的青菜,無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過留了一些供雲琅吃的青菜,其餘的都被婦人們割走了。

    小白菜這東西長得快,種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發芽,十天半月又會長得綠油油的一片。韭菜就更加的沒問題了,割掉一茬,馬上就會長出一茬。

    雲琅不在乎,反正家裏的青菜吃不完,讓她們拿去走親戚也是不錯的,這些婦人幹起活來可是賣了死力氣的。

    醜庸就不這麼看了,她認為長在雲家土地上的東西都是小郎的,那裏容得下那些婦人如此糟踐。

    錙銖必較才能家財萬貫,這就是大漢奴隸主以及地主商賈們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漢國內的奴僕跟農夫,以及工匠們想不勤奮一些都不成,因為沒人願意白白的給他們半分好處。

    一月很快就過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來了,只是寒風依舊統禦著這片大地,或許只有山間淙淙流淌的小溪,水邊漸漸漸漸變得濕潤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來的消息。

    太宰從山裏回來了,要求雲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雲琅粗暴地拒絕了。

    「放下斷龍石,一切都將煙消雲散……」

    「如果始皇帝複活呢?」

    太宰見雲琅在用看白癡一樣的目光看著他,連忙改口道:「我帶你去看看,總不能讓你一輩子守護始皇陵,卻連始皇陵是個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試探我,說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斷龍石放下來,讓山崩掉,我就燒高香了。說實話,我真的不想再殺你的兄弟了,再來一次,我們兩個連見面都沒有法子見了。聽我的話,放下斷龍石,讓始皇帝好好的在裏面安息,我們在外面好好的過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聽雲琅這麼說,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罵道:「混賬啊,老夫已經在努力忘掉這件事,你為什麼還要提起來?啊?你就不能聽聽老夫的話,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讓始皇帝見見我給他選的新太宰,然後我好安心去死?你就當可憐可憐我這個苦命人成不成?」

    雲琅聽太宰這樣哀求自己,依舊把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陽底下過幾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個婦人想要成親我都幫你辦。我也求求你,千萬別死,你可憐,老子比你還可憐,說起來,我在這裏就你一個不是親人的親人了,你總想著死,你也不想想我一個人可憐不可憐?」

    太宰安靜了下來,紅著眼睛瞅著雲琅,猛地一把將雲琅攬在懷裏哽咽道:「我活著好難受啊……」

    雲琅紅著眼睛道:「我把卓姬給睡了,以後還要睡別的女人,會有好多孩子,每生一個孩子,我們就有了一個親人。你好好的活著,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們就會有很多親人,不再是兩個孤魂野鬼了。你說好不好?」

    太宰鬆開雲琅,扶著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緊了,我這個身子骨已經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幾年。斷龍石還是不要放下來,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屍骨以及那些兄弟們的屍骨都放進去,我這些天,把衛仲,黔夫,蓬度的屍體也挖出來了,做成了骨頭架子,你莫要恨他們,一起放進去吧!」

    雲琅黯然點頭道:「好吧……」

    太宰一臉幸福的笑道:「我就知道你會答應的。」

    雲琅長歎一聲道:「你都開始安排後事了,我能不答應嗎?」

    安排後事的絕對不止太宰一個人……

    「我死了以後要穿這件大紅色的,一定要穿這件大紅色的!」醜庸不知道腦子裏的哪根筋不對頭,一大早就抱著一襲大紅袍服衝著雲琅吼。

    雲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著床鋪道:「好,好,莫說這件紅色的,你把那套綠色的穿上也沒問題!」

    「那套綠色的也給我?」醜庸眨巴著不算大的眼睛,不確認的問道。

    「都給你……」雲琅痛不欲生。

    說完話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腦袋。

    昨晚聽太宰說了一晚上忠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著,又被醜庸給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來的喜服,她知道雲家就沒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給雲琅準備了兩套,還給陪雲琅去參加她喜宴的丫鬟也準備了兩套,一紅,一綠賽過狗屁!

    小蟲太小了,穿上那套綠色的衣衫跟裝在麻袋裏一樣,那套紅色的小一點,醜庸卻死拽著不放。

    雲琅不想去參加卓姬的婚禮,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幾天前他還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溝裏抵死纏綿呢,現在就要去參加人家的婚禮?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貼的平叟看得很開,笑吟吟的道:「成親?你怎麼會看成是成親?這就是一樁買賣,你情我願的有什麼不好?大女從此可以徹底的擺脫父兄的糾纏,司馬相如從此也有了走馬章台的本錢,對誰都有好處的事情,你不妨看開些。」

    「我總覺得怪怪的……」

    「有什麼好奇怪的,在大漢,這樣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婦人,哪一個不是這麼幹的?不說別人,大名鼎鼎的館陶長公主嫁給堂邑侯陳午就是一樁買賣,長公主給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個是堂邑侯的了?很多時候啊,館陶長公主在館舍與情人幽會,堂邑侯一般都會躲在書房裏不出來,等事情完畢之後,還要問公主有沒有盡興……」

    聽平叟說這些八卦,雲琅腦門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為唐朝的公主就已經夠彪悍的,沒想到大漢的公主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平叟瞅了雲琅一眼沒好氣的又道:「你以為堂邑侯吃虧了?老夫告訴你啊,人家可是佔大便宜了。

    想當年,秦末大亂,陳午的祖父陳嬰被百姓推舉為大王,麾下足足兩萬餘人,雄心勃勃的陳嬰聽他母親說,他陳家祖上就沒有出過顯赫的人物,突然顯貴不只是福是禍。不如投靠別人,一旦別人成功了,這樣還不失一個侯爵之位。於是陳嬰就投靠了項梁項羽叔侄,讓人馬只有八千的項梁一時異軍突起,顯赫之極。

    只可惜項梁戰敗,他又成了項羽的部屬,項羽戰敗,他又投降了我大漢。嘿嘿嘿,這樣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開國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數第二,封戶也只有六百,其實到了這個時候陳嬰已經很滿足了,和他同樣是三姓家奴的人,墳頭上的草木種子都已經變成大樹了,唯有他平安無事。按理說,陳嬰死後,堂邑侯也就該完蛋了。

    可是,人家沒完蛋,就因為陳午把館陶長公主伺候的好,陳家的封戶從六百戶變成了一千八百戶,後來更是變成了八千戶!什麼都沒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親,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長門冷宮,堂邑侯還是堂邑侯,什麼都沒改變……你說說,一人榮辱在家族盛衰之間算得了什麼?」

    聽了平叟講古,雲琅腦袋上的細汗很快就變成了瀑布汗,從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這個確實不好評價,反正自從陳午兩年前死掉之後,館陶公主就與一個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處,據說連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間早就傳遍了,雲琅在陽陵邑居住的時候就聽說過。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雲琅一眼道:「莫說你與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馬相如知道了又怎麼樣呢?以你羽林司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樣以禮相待!」

    雲琅仰天大吼一聲道:「太噁心了,我不去!」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8 08:17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8 08:32 AM 編輯

第八十五章 誰是誰的金山?

    「哈哈哈哈……」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貓頭鷹,那笑聲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笑完了,轉身就走,一句話都不說。

    這反而讓雲琅有些心虛,連忙拉住平叟道:「說清楚啊。這麼走了我心裏不踏實。」

    平叟笑吟吟的看著雲琅道:「終究有一個要臉皮的,老夫還以為大漢儘是不要臉的潑皮。

    雲琅苦笑道:「事情已經幹的很不要臉了。」

    平叟瞅著遠處的驪山歎息一聲道:「你與大女相會,是在她嫁人之前,一個孀婦,一個少年,春風一度不過互為安慰而已……

    (這首《別離》乃是孑與寫書之中慨然之作,送給大家一笑而過。一場春夢了無痕,醒後分散各西東,君騎白馬過大河,妾乘青牛上東山,再會已是異鄉客,拱手笑問客何來。)

    就如同老夫對你說的,大女性子高傲,當初十三歲嫁人,十八歲守寡,如今也不過二十三歲罷了。她這六年是如何過來的,老夫知之甚詳,一個好女子卻沒有好歸宿,只能寄情於三尺古琴,縱把手指彈破,杜鵑啼血,誰又能知她心音?

    初見司馬相如之時,以為可以托付終身,又有誰知道一曲《鳳求凰》之下隱藏了多少齷齪心思。曲轅犁一事,此人終於拋開了臉面,露出真容,蠅營狗苟之輩為鑽營,為求得一官半職,兩年恩情一朝拋棄,全忘了卓姬當壚賣酒之艱辛。

    人事無常,世事艱辛,一朝拋卻,前路全開,哈哈哈,如此境遇聽起來荒唐,說起來汙穢,卻無人知曉這是上蒼對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場荒唐戲,你不去也罷……」

    平叟揮揮手就上了馬車,很快就驅車上了古道,車馬轔轔,被護衛家僕簇擁著去了陽陵邑那座繁華的地方。

    雲家的蠶種在太陽地裏靜靜地孵化著,依舊是一個個的小黑點,有些卻已經發亮了,聽看守蠶種的劉婆說,那些發亮的小點,就是快要孵化出來的幼蠶。

    雲琅長歎一聲,回到屋裏,在竹簡上匆匆寫道:「你有一間房子,背山面河,左鬆右竹,廊下有四時之花,池下有不涼之香湯,無車馬之喧鬧,無塵埃之浸染,只有嚐不盡的山珍,用不盡的美味,可以調素琴,閱古經,朝看日出,暮觀霞靄,直至老死!」

    寫完之後,雲琅再次歎息一聲,女人總是要哄騙的,不管她有多聰明,有多堅強,既然已經得手了,多哄騙一下沒壞處,置之不理才是禽獸行徑。

    將竹簡裝在一個錦囊裏,喊來了褚狼,要他騎馬去追平叟,務必把這個錦囊親手轉交給卓姬。

    等蠶從麻布上孵化出來,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劉婆而言,卻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對春天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地皮變得濕潤了……

    卓姬坐在臥室裏,她的妝容已經無可挑剔,兩個專門負責調妝容的婆子依舊在忙碌,哪怕是一根頭髮絲,也不容錯亂。

    妝容不是給司馬相如看的,而是給賓客們看的,長安三輔到處轟傳著司馬相如一曲《鳳求凰》抱得美人歸的傳奇,那就不妨讓司馬相如再驕傲一些。屋子裏堆積著十幾箱子綾羅綢緞,金餅子,雲琅重新煉製過的金餅子,即便在燈光下,依舊熠熠生輝。

    這些都是給司馬相如的酬勞……

    司馬相如進來的時候,目光落在綾羅綢緞以及金餅子上,他很滿意,瞅著跪坐在胡氈上的卓姬,多少有些驚豔。

    很快,他就重新調整了心態,彬彬有禮的道:「該去見賓客了。」

    卓姬瞅了司馬相如一眼道:「稍等片刻,平叟也該回來了。」

    司馬相如皺眉道:「可還有什麼未了之事?」

    卓姬笑道:「你我今日一聚,明日便各自東西。我走蜀中大河,你去齊地大海,天各一方,長卿當保重才是。」

    司馬相如笑道:「我去齊國任詹事府詹事,此事你出力良多,長卿得償所願,此恩永世難忘。」

    卓姬笑道:「多記一些恩情,將來下手的時候就會輕些。」

    司馬相如幹笑道:「何至於此?」

    卓姬笑道:「但願如此!」

    話已經說完,被燭火照耀的亮堂堂的房間變得寂靜。門外的平叟咳嗽一聲抬腳進來,尷尬的司馬相如隨便拱拱手就趁機逃開了。

    卓姬見只有平叟進來,冷著臉道:「他不肯來?又是一個沒良心的。」

    平叟笑道:「但凡是有點臉皮的都不會來。」

    卓姬怒道:「我就是要這些沒良心的人看看我的下場!」

    平叟知道卓姬此刻的心情,也不以為甚,從懷裏掏出一個錦囊遞給卓姬道:「禮物來了。」

    卓姬好奇的打開錦囊,取出裏面的竹簡,瞅了一眼上面的話,眼淚就撲簌簌的流淌下來。

    將竹簡遞給平叟道:「我終究有一個安身之地是不是?」

    平叟沒有看竹簡,而是把竹簡捲起來重新裝進錦囊還給卓姬道:「鎖起來,以後有用處。」

    卓姬咬著牙道:「當然要鎖起來,從他嘴裏要句話比登天還難。」

    說完話就看看黑漆漆的夜色,站起身道:「該去讓那些人羨慕一下了,也好讓那些人知道司馬長卿不但抱得美人歸,還收穫了一座金山!」

    平叟笑道:「卓姬的金山!」

    卓姬笑道:「沒錯,我的金山!」

    老虎出去了兩天,才病懨懨的回來了,回到家沒幹別的,從鹿群裏找了一頭比較肥碩的公鹿一口咬死,就叼著重新跑出去了。

    「你就不能把老婆帶回家來啊?」暴怒的雲琅在後面跳著腳罵。

    老虎卻像是沒有聽見一般,很快就鑽進了鬆樹林子。鬆林裏傳來陣陣虎嘯,應該是兩只老虎的叫聲,一應一和的看樣子還是比較恩愛的。

    這段時間,雲琅是不允許家裏的人去鬆林的。大王可能不會傷害家裏的人,大王今年的老婆就很難說了,都是吃肉的,而雲家的孩子經過一個冬天的大補之後,一個個肥肥胖胖的很是可口,被母老虎吃掉那就太糟糕了。

    笸籮裏全是雞雛,足足有十個大笸籮裏裝的全是雞雛,還有十幾只黃嘴的小鵝,鴨子沒聽說過,至少陽陵邑裏沒有鴨子。

    家裏的孩子都被雞雛,小鵝吸引,沒事也不出家門,都是聽話孩子,知道出去之後很有可能會喂老虎。

    醜庸正在跟梁翁商量,要不要把家裏的青菜拿去城裏賣,冬天是弄不成的,路上要走兩天呢,再好的青菜被凍上兩天之後,也會變成爛泥。

    現在不同了,渭河邊上的冰都開始融化了,只要用麻布包裹好,就不會凍壞,現在的青菜,在陽陵邑可是能賣大價錢的。

    雲琅忙著跟一群大孩子一起蓋房子,大漢的十二三歲的少年跟後世那些還在上六年級的孩子有著完全的不同。

    家境好點的,成親的都有,也不再有人認為他們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屁孩。

    先蓋的是一長溜平房,裏面有三間屋子的那種,外面會有一個小院子,再蓋一間小屋子當廚房就很好了。

    說是孩子們蓋,實際上出力的還是請來的工匠,孩子們負責打下手,按照雲琅的計算,等家裏的十幾棟平房蓋好之後,以後的房子就該交給他們蓋了。

    劉穎在雲家莊園幹的唯一好事就是留下了很多的磚瓦,雲琅需要的樓閣只蓋了三座,其餘六座這家夥根本就沒動工。

    最好的一片地方,被雲琅空出來了,既然給了卓姬一個承諾,這裏就該有一座人家的小樓。

    處處都是工程,處處都是工地,不論是引水,還是下水,抑或是沿著熱水渠留出來的菜地,在冰河解凍之後,雲家的莊園再一次變得繁忙起來,雲琅對建設一座真正的莊園有著持之以恆的毅力。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9 11:36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9 11:44 AM 編輯

第八十六章 春天的麻煩

    家,還是自己親自修建起來的才有歸宿感。對人或者野獸都是一樣的。

    劉婆的蠶種終於孵化出來了,老虎卻把自己睡覺用的毯子銜著去了鬆林。

    開春的時候,雲琅希望能種很多的油菜,即便是給荒坡上播種油菜種子這樣的事情他也想試試。

    這樣的話,到了六月天,這裏該是滿山的金黃。

    生活跟夢想差別很大,雲琅這時候寧願多做一點夢,很多時候,他認為自己活得太過現實,就是缺少一些夢。

    蠶種黑黑的在麻布上蠕動,劉婆帶著一些婦人,很小心的將蠶種用毛筆一點點的掃進了笸籮。

    笸籮裏面有剪得很碎的桑葉,桑葉也是新發出來的,還有些泛黃,劉婆說了,桑樹是一種有靈魂的樹,它知曉每家的蠶在什麼時候需要什麼樣的葉子……

    田地裏已經開始忙碌了,雲琅站在一張籐條編製的籐牌上,被牛拖著在原野裏晃蕩,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能把田地裏的土塊壓碎,壓平,澆上一遍水之後,等到真正春暖花開了,就重新犁地,磨平,播種。

    上林苑裏排名第一的地主是皇帝,排名第二的地主就是雲琅,野人們不敢去找皇帝,一些實在沒有食物吃的野人,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雲家。

    也只有在雲家附近,才不會有獵夫來捉他們。

    雲琅很想幫幫他們,可惜,他自己的糧食也不多了,現在的陽陵邑已經到了拿著錢也買不到多少糧食的地步了。真正造成糧食緊缺的不是去歲的那場大雨,而是衛青的出征……

    皇帝明明知道那場大雨造成了糧食歉收,如果他肯打開府庫救濟一下災民,這場災難很快就過去了,以大漢充沛的糧食儲備,一場中等的災難還不至於餓死這麼多人。

    只可惜,皇帝的大軍要出征了,衛青雖然只帶走了一千六百人的親兵,然而,跟在他後面的行軍長史卻帶走了十六萬擔糧食,以及無數的牛馬牲畜。

    對皇帝來說,消滅雁門關外的匈奴,一雪恥辱,比關中的災民更加的重要。

    「消滅匈奴當然比關內的百姓重要!這還用得著想?」太宰對雲琅的奇怪思維覺得不可理解。

    「為何?難道不該是先照顧國內百姓嗎?」雲琅嘴裏的面條都沒有吞下去,就吃驚的問道。

    「始皇帝當年也是這樣做的,蒙恬大將軍當年修造長城驅趕匈奴七百裏的時候,關中百姓也吃不飽肚子,始皇帝還是驅趕這些吃不飽肚子的百姓去修築長城去了。」

    雲琅就無法理解太宰的思維,這家夥遇到事情基本上不動腦子,直接從始皇帝生平事跡中找一段,然後生吞活剝的套用上去,就成了他的思維,且不可動搖。

    雲琅無奈的瞅瞅太宰,跟古人沒法子談平民主義,看來啊,這東西是一個舶來品。

    太宰無法接受一個沒有皇帝的世界,就像蜂群,蟻群沒法接受沒有蜂王,蟻後一般,皇帝是一定要有的,要不然大家的生活就沒了章法,沒了方向。

    雲琅覺得這樣很沒意思,他覺得自己就不需要一個皇帝騎在腦袋上指揮他前進的方向,沒了那東西,他可能會生活的更好。

    「小郎,文婆跟韓婆打起來了,撕扯的很凶,梁翁上去勸了一下,就被抓破了臉。」

    醜庸氣喘籲籲的進來,來不及給太宰施禮,就衝著雲琅嚷嚷。

    等雲琅過去的時候,兩個衣衫不整的婆子已經不打了,各自坐在地上呼天搶地的哭泣,期間夾雜著各種雲琅聽不明白的罵人話語,偶爾有兩句能聽明白的也是對方與各種動物亂來的激烈描述。

    雲琅來了,;兩個婆子一人抱著雲琅的一條腿哭的更加大聲……

    雲琅直到現在還不曉得這兩個婆子為什麼打架,路上問過醜庸,她居然也不知道。

    對這兩個婆子,雲琅是沒辦法的,只好瞅著文婆的兒子小文問道:「說清楚!」

    小文覺得老娘這樣做讓他很沒臉面,見家主問起就連忙道:「我母親覺得韓婆婆可能偷了她晾曬在外面的苦丁……」

    文婆聽兒子這樣說,更加瘋狂的怒吼道:「就是她偷的,昨日裏還有半笸籮,今天就剩下一個底子了,一樣多的苦丁,就她家的最多,不是偷了我們家的,還能是哪裏來的?」

    韓婆聽了之後,先是一聲高亢如雲的尖叫,然後指著文婆道:「我本來挖的苦丁就比你家多……」

    雲琅閉上眼睛,過了一會睜開眼睛道:「苦丁是啥?」

    文婆的兒子連忙端來一個笸籮給雲琅看。

    「苦苦菜啊……」

    春日裏什麼樣的野菜最多?毫無疑問,就是苦苦菜跟蒲公英。

    尤其是春日裏剛剛發芽的苦苦菜,上面小小的葉片,下面卻有一根潔白肥厚的根莖,苦味還不是很濃鬱,用來做小菜是最好不過的東西。

    問題是小菜不重要,重要的是雲家莊子裏面有一百多個沒了丈夫的婦人……

    春天到了,草木複蘇,人性也在複蘇中,人一旦沒了飢餓這個危機壓迫,立刻就會把注意力轉移到其它方面。

    雲琅可以去找卓姬,老虎可以去山林裏找母老虎,家裏的母牛正在梁翁的主持下有計劃的配種,驢子也有母驢為伴,圈裏的母鹿也整天被公鹿嗅屁股……

    空氣裏蕩漾著春天的氣息,也洋溢著濃濃的荷爾蒙的氣味……於是人的脾氣就變得暴躁起來了。

    這一刻雲琅終於改變了對皇帝的看法,在這片大地上,由於眾口難調的原因,確實需要一個不講理的皇帝!不講理的皇帝可以用不講理的方式平息大部分的事件。

    雲琅原本想要弄一些壯勞力回來的,卻被這些婦人們集體給抵製了,她們寧願幹活累死,也不願意家主弄一些成年男人回來,傷害她們的孩子,為此,她們整天跟牛馬一樣的幹活,不論是犁地還是砸石頭,砍樹,所有的工地上都有她們的身影。

    雲琅不想跟她們講理,就扭頭瞅著文婆,韓婆的孩子們……

    韓婆的兒子很大氣,從自家的笸籮裏分了一半苦丁給文婆,文婆的兒子小文對韓婆的兒子韓大道:「今天砍柴的時候,我多挖一些苦丁給你。」

    韓大點點頭,就去拖拽他憤怒的母親。兩個十歲的孩子如同大人一般交談,顯得很是平靜,母親的作為讓他們覺得羞恥。

    這是太宰灌輸給他們的信念,也是太宰教會孩子們,讀書人與一般人的區別。早就會寫自己名字的孩子,即便是年紀幼小,做事也透著大氣。

    兩個婆子也好再鬧,無論如何,兒子的顏面還是維護的,只是相互怒罵兩句,就鬆開雲琅的腿跑了,直到這個時候,這兩個該死的婆子才意識到雲琅是家主。

    「以後有事情,直接通知家裏最大的一個孩子,就不告訴這些婦人了,沒孩子的婦人跟孩子還小的婦人照舊!」

    雲琅朝著梁翁大叫。要梁翁去管一群婦人真的很難為他,一群除了孩子再無長物的婦人,只要沒死,凶悍起來老虎都怕。

    吵鬧結束了,所有的人又去幹自己正在幹的事情了,就連太宰也在製作簡牘準備抄書給孩子。

    最無聊的就是雲琅,霍去病以權謀私的用羽林軍輜重送來重達八十斤的書信他已經看過三遍了,閑著沒事準備再看一遍。

    信裏面的話很有意思,比如說他陣斬叛匪十六人的事,他在信中用整整八斤的份量闡明,他殺的真的是拿刀拿槍的叛匪,不是手持木棍,鋤頭的饑民……

    雲琅每次看到這裏就會會心的一笑,真是太有意思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19 11:36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19 11:52 AM 編輯

第八十七章 改造與衝動

    霍去病在砍人的時候知道區分那些事該死的,那些不是該死的,這就是一個極大的進步。或許這也是一個極大的錯誤。誰知道呢,反正雲琅覺得這是好事,至少讓他的心裏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間相處是一個相互影響的過程,跟著壞朋友可能變得更壞,跟著好朋友可能會變得更好。只有跟雲琅這樣的人交朋友,可能會變成一個不好不壞的混蛋。

    善良起來,世界充滿了光輝,哪怕是飛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揮手驅趕走而已,如果惡毒起來,即便是天使在身邊,他也會用最粗暴地方式褻瀆。

    這是後世人的特點,雲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來,並且準備在大漢發揚光大。

    祖先們總是喜歡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不如變成雙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覺得兩面三刀是一個美麗的普世價值觀,應該隆重推廣,並且將之發揚光大。

    老虎回來了,才一個月的時間這家夥就變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癟的,前胛骨高高的聳立著,毛髮也失去了光澤,最要命的是這家夥的毛髮裏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來就懶洋洋的趴在雲琅腳下,叫聲跟小貓一樣虛弱……這就是一個沒出息的。太宰說,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這家夥還是喜歡泡熱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後,就跟著雲琅來到了熱水溝裏,才鑽進去,雲琅就看到無數的黑色小蟲從毛髮裏鑽出來在清澈的熱水裏掙紮,很快就被水流衝走了。

    讓這家夥站在大盆子裏,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個時辰,才算是殺滅了它身上的寄生蟲。老虎回來的時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來了,醜庸跟小蟲兩個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張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幹淨。

    「這就是一個沒良心的。」

    醜庸用手點著老虎的鼻頭笑道。

    「毯子就給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還要生兒育女呢。」

    老虎明顯不同意醜庸的說法,等到毯子曬幹了,他就趴在上面,誰動跟誰呲牙咧嘴。

    百獸之王沒了威風,每日裏最喜歡吃肉糜,這是一項非常大的開支,主要是這家夥現在只吃不狩獵。

    「這家夥現在跟偽帝劉徹是何其的相像啊……」

    雲琅探出一只腳用腳底板揉著老虎的肚皮對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給簡牘穿牛皮繩,笑著搖頭道:「不怕他不幹活,只怕他什麼都吃,如果僅僅是咬死,卻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對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親不願意再給她供應鐵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價的事情。她為了增加自己說話的籌碼,跟司馬相如成親了。」

    「走了,就走了,沒什麼,她並非你的良配。」

    「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雲琅一眼道:「沒有共患難,也沒有共榮華,唯一有的就是銀錢上的一點糾葛,根基薄弱,經不起風浪的。只看她這一次嫁給了司馬相如就知道,人家愛對你並無愛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間的雲霧變幻莫測,你莫要太看重了。」

    雲琅想起那晚兩人隨波逐流的場景不由得笑道:「隨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長安不出來了,也不準備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裏也沒有多少東西可以讓他狩獵的。

    在過去的那個冬天裏,上林苑裏的野獸糟了大難,成群結隊的百姓們在荒原上組團打獵,他們可不理睬什麼獵殺不絕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還是帶崽子的,他們一概不放過。

    這樣做對雲家莊子是個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沒有什麼害獸回來禍害雲家的莊稼。

    農婦們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頭上剛剛露出一點青色,她們就把蒜頭分瓣種進了田野裏。其實這個時候種蒜還有點早,架不住雲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們才不顧農時種下去了。

    說起來很可憐,中原諾大的大地方就產不出幾樣好東西,蒜頭,蘿蔔,以及剛剛種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張騫從西域帶回來的。

    雲琅很想知道張騫為什麼沒有把棉花種子帶回來,多大的遺憾啊。不過,也不算什麼,吐魯番,高昌不算遠,將來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個強大的人,這體現在他的自信上,也體現在他的行動上,跟這樣的家夥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滿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後再做適當的打擊,是個不錯的主意。

    因為,這樣做可以使他奮進……

    這家夥把所有的話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簡上說完了,來到雲家的時候,就顯得很自然,不用解說自己半年時間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說他在這半年的時間裏到底幹了些什麼。

    雲家對他來說跟自己家沒有多少差別,因為雲琅把他的壓歲錢都拿去買東西了。丟給梁翁,醜庸,小蟲一些粉色的石頭之後,就坐在雲琅的椅子上,等雲家的家主回來。

    「芙蓉玉!」

    見梁翁他們在發傻,霍去病懶洋洋的解說了一句。

    以前他對下人可不是這個樣子,多說一句話就好像玷汙了他的貴族身份。

    雲家待著太舒服,於是,霍去病就把腳放在桌子上,把身體的重量全部交給了椅子。

    半夢半醒之間,覺得耳朵癢的厲害,轉過頭,就看見一頭吊睛白額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裏來的力氣,僅僅用雙臂,就把身體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樓的樓板,腰上一用力,整個人就翻上了二樓。

    雲琅把肩頭的籐條編製的農磨放在地上,仰頭看著霍去病道:「你怎麼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搖搖頭道:「沒什麼,你養的老虎?」

    雲琅搖頭道:「準確的說是他在養我,我兄弟,今年四歲,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張臉漲得通紅,長出了一口氣道:「這就是你那個只有四歲,卻力大無窮的兄弟?」

    雲琅拍拍繞著他轉圈的老虎的腦袋,很無良的笑道:「沒錯。」

    「有兵刃,有鎧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給你一匹馬你能跑的比老虎還快。」

    「你總是騙我!」「你好騙啊,不騙你騙誰?」

    「我下來的話,老虎會不會咬我?」「不會!」「別騙我!」

    霍去病終身一躍,就站在了地上,強忍著恐懼,將手放在老虎的腦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幫他撓肚皮,他會更加高興。」

    「我要的是這頭老虎臣服與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沒辦法了,你們打一架吧!」

    雲琅轉身就走,將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裏。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雙大眼睛陰冷的瞅著這個陌生人,霍去病動一動,他的腦袋也就跟著動一動,將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醜庸用棒槌攆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濕透了。

    雲琅端著一碗綠了吧唧的東西從屋子裏出來,瞅著脫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裏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憊的搖搖頭道:「我也想養只老虎。」

    雲琅指指鬆林道:「那裏邊還有一頭母老虎,估計是懷孕了,再過三個多月就會產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頭小老虎回來,這個願望還是可以達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沒辦法了,據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從小養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聲音變得尖利起來。

    「那就準備過一天到晚穿鎧甲的日子吧。」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0 02:0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0 02:12 PM 編輯

第八十八章 春水蕩漾

    雲琅從來都沒有勸阻別人的習慣,他認為一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非這人會影響到他的命運。

    因此,他可以勸阻太宰不要做那些無意義的事情,比如反漢複秦,至於卓姬想要通過婚姻借用司馬相如的官威去對付想要侵吞她財富的父兄,霍去病想要養大老虎的事情。

    以前的時候他看到別人要跳樓,也只是報警,剩下的他什麼都沒做,眼睜睜的看著那個人從樓頂縱身一躍,最後被摔的稀巴爛,他的心情很平靜。

    生與死說起來是一個很大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選擇的,就沒什麼好傷心的,有時候,對某一個人來說,死亡不一定就是壞事。

    霍去病對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一個完整的規劃,那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反擊匈奴大業中去。

    殺死每一個匈奴是他心中最高的理想,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他這個偉大目標服務的。

    雲琅養老虎是用無盡寵溺的法子來讓老虎離不開自己,霍去病養老虎的法子只有一個,那就是征服!

    春天裏,每一個人都很辛苦,於是,雲家從開始耕種以來,就一直在吃幹飯,中間甚至還有烤餅子做加餐。人在出苦力的時候,如果還吃不好,身體會垮得很厲害。

    雲琅從不對人說農活有多幸苦,這些天,他也在下地,身為雲家不多的壯勞力,他更加的辛苦。

    很多詩人羨慕田園生活,卻不知道田園生活是一種最苦的生活,他們喜歡看到別人在農田裏勞作,喜歡看見別人揮汗如雨,把這當成一幅畫卷,或者一首詩。

    如果要他們去辛苦勞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耕地的跟看人耕地完全是兩回事。

    「你也能吃得下這種苦?」喜歡吃面條的霍去病小聲問道。

    雲琅停下手裏的筷子道:「我又不是你這種紈褲子弟,種子種到地裏秋天才有飯吃!」

    霍去病歎息一聲道:「我怎麼就紈褲了?每天四更天就起來打熬力氣,二更天了還在看兵書戰策,想紈褲都沒有時間。」

    「你舅舅到現在都沒消息嗎?」

    「沒有,大軍出了邊塞,想要消息只有等戰況有了定論才成,或者勝,或者敗,如同賭博一般啊。我舅母在家裏也是忐忑的要命,整天神叨叨的,脾氣暴躁的讓人不敢近身,五天前才處死了兩個僕役。你放心,她現在沒時間找你的麻煩。」

    「找我麻煩?」雲琅詫異的問道。

    霍去病看著雲琅道:「我舅母覺得她被你算計了。」

    雲琅苦笑一聲道:「曲轅犁,耬車,水車,水磨,豆腐作坊,比不上她付出的這塊地嗎?」

    霍去病不好腹誹長輩,低聲道:「馬蹄鐵實在是個好東西,將軍要我代他向你致謝,還說羽林現在剛剛剿匪歸來,正是修養期,你家裏如果事情多,可以晚一些去軍營。至於我舅母,以經被我舅舅勸住了,我舅舅說了你弄出的馬蹄鐵,讓他軍中的戰力至少增加了兩成!」

    雲琅重新端起飯碗道:「能讓我安安靜靜的在這裏活到老死,就是對我最大的寬容了。」

    霍去病吃一口苦苦菜,可能不合口味,皺著眉頭吃了下去,對雲琅道:「我舅母之所以覺得被你算計了,原因就是這塊地,她認為你最終的目的就是這塊地,為了這塊地,你似乎有些不計代價的意味在裏面。說說啊,這塊地有什麼好的?」

    雲琅歎口氣道:「有人對我說過,獻慇勤不能無緣無故,看來這句話是對的,我確實付出太多,以後會記住的。」

    霍去病點點頭,既然雲琅不想說,他也不問,吃過午飯之後,就跟著雲琅下地了。

    今天的太陽很不錯,紅豔豔的掛在天上,不冷也不算熱,扶著耕犁眼看著鬆軟的土地順著犁鏵的邊沿被拋出,霍去病難得的安靜了下來。

    兩個人的話都不多,一個犁地,一個踩著磨平地,廣袤的原野上只有微風拂過,一切都是那麼的平靜。

    「你見過匈奴人嗎?」

    一塊地犁好了,也磨平了,霍去病將牛身上的曲轅犁卸掉,讓它自由自在的吃著剛剛發芽的青草。

    「沒見過,應該是窮凶極惡之輩。」

    「我也沒見過,聽我舅舅說,不需要提前知道,匈奴人在該出現的時候就一定會出現,我們要做的就是殺死他們而已。」

    雲琅想了一下,覺得衛青這話說的沒錯,既然已經是死敵了,所有瞭解匈奴人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死他們這一個目標。

    確實沒必要進一步的瞭解他們。

    「我舅舅說草原很大,大的幾乎沒有邊際,張騫說戈壁也很大,也是大的沒有邊際,比戈壁還要大的是沙漠,那是匈奴人死後要去的地方,他們的靈魂在沙漠裏被風沙磨礪之後,又會變成匈奴人,比以前還要厲害。」

    「這是胡說八道,草原沒有你想的那麼大,戈壁沙漠也是,尤其是沙漠,只是一片沒有長草的荒地罷了。匈奴人被你砍一刀也會流血,被你把腦袋剁下來之後也會死,他們不是從沙漠裏死而複生的,死了就是死了,新的生命只有在女人的肚子裏才能孕育。跟我們一樣,也需要經曆幼兒,少年,成年,最後死亡這麼一個過程。匈奴人之所以更加厲害,完全是因為他們的身體更強壯,戰技更加的嫻熟,他們的將軍越發的會打仗了,不要相信那些奇怪的傳說。」

    霍去病點點頭,又道:「農耕結束,你掄錘子我燒火,我們兩個重新給我打造一套武器吧。」

    「你的武器不是已經很好了嗎?都是百煉鋼,我看過,我們兩個打造,最好的狀況也不過如此。」

    霍去病搖搖頭,拍著身邊的犁鏵道:「那些武器斬殺了不少叛賊,上面被叛賊的血糊滿了,我以後要出征匈奴,這些叛賊雖然是叛賊,卻也是我大漢人,我如何能用沾滿漢人鮮血的刀子再去斬殺匈奴?那會玷汙我大漢血脈!」

    無論如何,霍去病都是純粹的大漢主義者,放眼世界,除了大漢,剩下的全是蠻夷,在他眼中,蠻夷就算不得人。

    事實上,這也是大漢人目前的統一認識,哪怕去問乞丐,他也會這麼說的。

    「要凶狠的,還是要漂亮的?」

    「自然是凶狠的,如果能淬毒那就更好了」

    「……」

    從耕田到播種,中間足足用了半個月的時間,當雲琅跟霍去病站在一望無垠的田野上,瞅著平坦的良田,滿足感油然而生。

    「等我立功了,我就去找陛下也要一塊田地,跟你作伴,這樣一來你就不顯眼了。如果可能,我會多找一些羽林孤兒一起要這裏的土地賞賜,等我們上了戰場,妻兒老小就交給你照顧,我相信你一定能把他們照顧的很好。」

    雲琅站在剛剛綻發出新芽的柳樹下得意的道:「這話倒是真的,我最拿手的其實就是照顧人。這輩子幹的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照顧人。」

    霍去病大笑道:「那就這麼說定了,我在前方廝殺,你在後面幫我穩定軍心。我要殺到龍城去,我要把這些該死的匈奴人全部殺光,即便不能,也要把他們驅趕到地獄一般黑暗的北方去。」

    雲琅笑道:「誌向不錯,不過啊,你好像忘記了我是司馬,你是郎官這麼一個嚴重的事實。我的官職比你高三級,羽林軍中,我堪稱老二!等你成了羽林軍的老大,再說這話不遲!」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0 02:07 P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0 02:23 PM 編輯

第八十九章 一覺睡成千古恨!

    當青蒜頂出地面的時候,衛青終於有了消息。

    「車騎將軍此次出雁門,陣斬匈奴千長以下三千四百三十三人,俘獲裨小王巴彥洞以下一百七十六人,繳獲牛羊四萬八千頭只,深入右穀蠡王屬地六百裏。如此大勝,臣謹為陛下賀!」

    丞相薛澤兼任大司馬之職,特意在未央宮大殿之上當著百官的面,向皇帝稟報了這個皇帝早就知道的消息。

    隨後滿殿朝臣紛紛拜倒,舉著笏板為皇帝賀。

    劉徹將黑色的袍袖揮一揮,眾臣各自歸位,他又命黃門取過薛澤手中的笏板,提著硃筆在笏板上修改了幾筆,然後讓黃門還給薛澤道:「這幾處數字不實,按照這個數字昭告天下吧!」

    薛澤拿到笏板之後一看,只見笏板上原來記錄的陣斬三千四百四十三人變成了一萬四千四百四十三人……皇帝改動的很認真,一筆一劃都不少……

    跟霍去病一起進城買東西的雲琅聽見了宣禮官朗誦的數據,看著霍去病道:「一場了不起的大捷,我們去喝酒吧!」

    霍去病的眉頭皺的很緊,從舅母那裏聽來的數字可不是這樣的,既然是宣禮官念的,他不好說什麼,催一下戰馬,與雲琅一起並騎進了陽陵邑。

    雲家的小院子還在,只是裏面住著兩個老嫗,五十多歲的年紀,看起來足足有八十歲,佝僂著腰給雲琅打開了家門,迎接家主回來。

    這兩個老嫗,已經沒了勞動能力,被雲琅打發到這裏看家,他四處看了一遍,還不錯,屋子很幹淨。

    「婆子們每日都打掃一遍……」

    聽老婆子絮絮叨叨的說話,雲琅隨手取過一包麥芽糖遞給了老嫗道:「沒事幹就到處走走,沒必要一直守在家裏,這麼一把年紀了,還能活幾年,活得高興一些才是正理。」

    婆子歡喜的接過麥芽糖,她們嘴裏的牙不多了,吃不了硬東西,最大的愛好就是含一點麥芽糖吃。

    霍去病最不耐煩的就是雲琅跟下人絮叨,想把手裏的戰馬韁繩給婆子,又怕戰馬性子暴烈把婆子踢死。

    就自己牽著戰馬送到馬廄裏,倒上清水飼料之後,就使勁的催促雲琅快些走。

    今天還要去卓氏挑好的鐵料呢,哪來的功夫跟下人胡扯。

    雲琅的遊春馬根本就不敢往霍去病的戰馬身邊湊,剛剛湊過去,就被一蹄子給踹過來了。

    「你就不能管管你那匹破馬,他總是踹我的坐騎。」

    「嗤……你那也好意思叫坐騎?大漢國脾氣剛烈些的女子都不騎的廢物,侯府養了七八匹呢,被我的棗騮踹死了,我再賠你一匹。」

    「你的棗騮?還不是見到大王腿就軟,屎都被嚇出來了,我家遊春馬至少敢在老虎身上亂蹭!」

    提起老虎,霍去病就沒話說了,恨恨的跺跺腳,就強忍著性子看雲琅安慰遊春馬。

    卓氏的鐵匠鋪子在城西,雲琅跟霍去病去的時候,才發現半年多不見,這裏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

    至少在規模上比雲琅當大掌櫃的時候大了兩倍不止,看樣子這裏的生意很好。

    新來的大掌櫃是平叟的二兒子平沅,是一個胖子跟精瘦的平叟一點都不像,看來是報應!

    老家夥慣會以權謀私,就這德行還想著把他不成器的大兒子塞到雲家當大管家呢。

    平沅對雲琅跟霍去病的到來非常驚喜,親自陪著兩人在鐵匠作坊裏亂竄。

    「雲司馬,霍郎官,主人走的時候早就有吩咐,但凡是您兩位來了,只要是我卓氏有的,一定會拿出來請您兩位過目。」

    平沅知道雲琅才是鐵匠一行的行家,見雲琅對他拿出來的精鐵嗤之以鼻,連忙解釋道。

    雲琅不理會平沅,對霍去病道:「不成啊,鐵料裏的雜質太多,黑裏泛黃說明鐵料裏面含硫,冶鐵的時候沒有把這東西燒掉,導致鐵料變脆,還很容易上鏽。燒的時候,炭火太軟,供風不足,導致爐溫太低,沒有徹底的讓鐵料液化,成品鐵料裏面有夾砂,是廢品。」

    聽雲琅一番話,平沅的臉一下子就變成了苦瓜,好好的精鋼被雲琅一說,立刻就一錢不值了。

    雲琅瞅著平沅道:「沒貶低你們鐵料的意思,事實就是如此,別家的鐵料如何?」

    平沅精神一振,立刻就派人取來了大漢最大的冶鐵商人孔僅家店舖裏的鐵料。

    雲琅瞅了一眼,將兩塊鐵料敲擊一下,隨手丟在地上對霍去病道:「全是垃圾!」

    霍去病皺眉道:「這麼多,沒一塊能看入眼的?」

    雲琅搖頭道:「沒有,比我以前監工的時候還差,這些鐵料用來打造農具有餘,用來製造兵刃就是笑話了。」

    說完話有對平沅道:「如果不想給你主人招災,就盡量不要去碰軍械製造。」

    說完話,就帶著霍去病直接去了鐵礦場,平沅能不能聽進去是他的事情,與雲琅無關。

    看到滿場子的黃鐵礦就沒有話說了,如果卓氏想製造硫酸,這東西自然是好東西,如果不製造硫酸,這東西完全就是廢物。

    現在雲琅才知道卓姬被她父兄害得有多慘了,為什麼會不惜代價的嫁給司馬相如,好借用司馬相如那點官威來對付父兄。

    將冶鐵好原料雲子礦(赤鐵礦)與黃鐵礦混著坑自己閨女,這樣的父親也真是奇葩,商業對手都幹不出來的事情,被他們成功的利用自己閨女的信任給辦到了。

    「這是從蜀中運來的鐵礦,鐵把頭不敢用……我就少少的摻了一點加在雲子礦裏面冶鐵……」

    平沅顯然是一個知道內情的。

    既然卓姬已經正在蜀中處理這件事,雲琅也就不想多說,霍去病說的沒錯,閑事管多了會招來猜疑。

    他讓鐵匠鋪裏的夥計從大堆的黃鐵礦裏檢出一些混雜的赤鐵礦,足足有五百斤,就讓鐵建鋪子送去雲家莊園。

    霍去病很認真的付了錢,平沅想不接都不成,這方面他是跟雲琅學的,能用錢解決的事情千萬千萬不要指望用人情去解決。且不論是誰的人情。

    走出卓氏鐵匠鋪子之後,霍去病就一直在奇怪的眼神瞅著雲琅,問他看什麼,他只是搖頭,什麼都不說。

    回到雲家小院子之後,他才笑道:「你把卓姬給睡了?」

    雲琅身體一震愣住了。

    霍去病笑道:「看來是真的。」

    事已至此,雲琅也丟掉臉面道:「你怎麼知道的。」

    霍去病笑的嘎嘎的,見雲琅面色鐵青,這才止住笑聲道:「該知道的全知道,不知道的自然不知道。你以為孀婦是好佔便宜的?人家付出了,就一定要收回一點利息。我母親跟姓霍的有了關係,然後姓霍的就養了我母親十一年,直到我舅舅發跡之後,才算是斷了聯係,因為我舅舅的關係,現在再聯係姓霍的,吃虧的就是我母親跟我舅舅。直到現在我母親都說那時候的做法吃虧了……」

    雲琅痛苦的發現,大漢女子沒有隱瞞情人存在的習慣……從皇帝到平民都沒有這個習慣。

    她們喜歡讓別人知道她們是有情人的……這樣做唯一的用處就是可以確定孩子的生父……翻開大漢史冊……這樣香豔的故事層出不群!

    雲琅努力的吞著飯,他很不習慣大漢女人的這種做法。

    霍去病一邊吃飯一邊看著雲琅道:「這不算什麼,別人說我舅舅是陛下的庶子,我舅舅都沒有反駁,你這點事算什麼。」

    事實證明霍去病這個大嘴巴就不會安慰人,他越是安慰雲琅,雲琅就越是想哭。

    一覺睡成千古恨啊!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1 09:50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1 09:59 AM 編輯

第九十章 拖欠俸祿的大漢朝

    雲琅覺得很難融入到大漢民族裏面去,儘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漢族人,身份證上是,戶口本上是,肉體跟靈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舊感到艱難,後世的大漢族跟現在的大漢族一點可比性都沒有……

    跟人偷個情都會被宣揚的滿世界都知道,雲琅這時候很想跟狗摟著睡一覺。

    打鐵,是最好的宣洩精力的法子,不論晚上做了多少春夢,白天只要掄著錘子一口氣砸百十下鐵塊,保證什麼心思都起不來。

    家裏有煤石,是雲琅用糧食跟野人們換來的,煤石是不能冶鐵的,必須先弄成焦炭才成。

    這跟燒木炭基本上是一個流程,先是在一個半封閉的爐子裏將煤石堆積起來,然後用柴火點燃,然後讓煤炭在缺少氧氣的環境下慢慢燃燒,讓煤石裏面的煙氣,雜質全部從煙囪裏飛走,等煙囪裏不再冒煙氣的時候,就把水灌進去……最後得到焦炭。

    這個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會被燒成灰,留下來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錯了。

    代價很大,效果卻非常的明顯,焦炭雖然不容易點著,這東西如果不配合鼓風機,很難保持持續的燃燒。

    為此,雲琅不得不再製作一個水力鼓風機作為維持焦炭持續燃燒的氧氣供應設備,當然,如果需要大火,還是需要有人在一邊用力的扯動風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燒的太多了,很多時候,只要用猛烈拉動風箱,木炭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燒完,而焦炭不會,他至少能維持三次到四次煆燒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脫掉上衣衣衫僅僅穿著短褲的霍去病很耐看。

    這家夥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塊腹肌稜角分明,常年練習射箭,讓他的胸肌比大漢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長腿,長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錢,如果不是那兩條有些可笑的眉毛,這就是一個極為標準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對雲琅跟患過白化病一般的潔白皮膚嗤之以鼻!他認為雲琅這樣的人就該出現在南風館,而不是進羽林稱為勇士。

    煉鋼是一個力氣活,把家裏的幾個壯勞力全部佔用了,其實也就是雲琅,梁翁跟褚狼罷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馬槊!他舅舅就有一柄馬槊!

    然而,對於雲琅來說,製作馬槊的槍頭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鍛打出百煉鋼,兩邊弄成鋒刃,再配上幾道血槽,成三稜破甲錐模樣,最後再淬火,槍頭就算是成了。

    想要製作馬槊桿子那就麻煩了。

    這東西一般都是選最好的桑樹,或者柞樹的桿子,雞蛋粗細,至少需要三米長,然後把這個桿子破成細條,棄掉裏面脆弱的樹芯,泡在桐油裏面一月,然後拿出來風幹,纏上絲麻銅絲一類的東西塗上魚膠,然後繼續泡油裏面一個月,然後繼續纏繞絲麻銅絲,然後繼續泡油……

    等這個東西在用大力彎曲之後能夠成一個大圓,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這個程度,三年時間就過去了。

    最後裝上槍頭,槍攥綁上防止血流到槍桿上影響握槍手感的槍纓,以及同樣有殺傷力的槍尾,一桿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這東西最大的好處就是殺傷力大,正面交鋒,魚鱗甲,皮甲幾乎會被一擊而破,大漢的鎧甲雲琅見過……

    怎麼說呢,就是由幾個鐵片鏈接成的一個東西,僅僅能護住要害防護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傷弄成隔幾天再死的傷,隔幾天再死的傷或許能活下來,重傷還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傷,不會有什麼改變。

    整整一個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與雲琅討論製造軍械的快樂當中。

    漢人最討厭的毛病就是顯擺……

    出來了一個寒光閃閃滿是鋸齒可以刺,可以砍劈,還可以鋸槍頭,霍去病就會回一趟羽林軍。出來了一個中空裏面可以裝毒藥的槍尾,霍去病又會消失一兩天,回一趟羽林軍。

    跟雲琅討論鎧甲,然後被雲琅將大漢魚鱗甲,皮甲批駁的一文不值之後,霍去病也會消失幾天……

    這就是大漢人的習慣,依舊留存了一些原始的習慣,比如抱團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東西。

    這是一個依舊靠著集體才能生活的時代,個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舊小的可以忽視。

    一個單獨的農夫是沒有辦法進行生活的,一個單獨的獵戶同樣也沒有辦法生活。

    在與大自然的搏鬥中,漢人。羅馬人儘管已經是最強大的種族,依舊處於劣勢。

    長安城外五裏之處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嶺,有時候,餓急眼的野獸還會竄進成立偷偷地叼走一兩個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鬥的過程中,他們養成了相互溝通,相互學習的習慣,只是在對待發明者的態度上,他們顯得非常吝嗇,甚至認為用你發明的東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態度。

    雲琅傷心的懷念著後世……儘管後世也保留了與大漢差不多的態度。

    孔夫子教學不收學費,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現。

    鬼穀子把他的兵法傳的滿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驕傲在支撐。

    魯班恨不得把他的發明塞進每一個人的腦袋裏,這是他老人家悲天憫人的心態在作怪。

    雲琅不這麼想……他覺得自己好窮……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讓你睡覺的時候大笑三聲之後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舊飢餓,還是睡不著的。

    雲家的糧食用處很多,野人們在山裏抓一只鹿,就會來雲家換糧食,野人在山裏挖到了一棵別緻的植物也會拿來跟雲家換糧食,野人在山裏弄到了一塊煤石,也會來雲家換糧食,有的時候,野人裏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會被他們的爹娘牽來換糧食……

    雲家是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連野人都不欺騙……

    「小郎,您看看這個小女子,眉眼長得多好啊,雖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幾天飽飯很快就有模樣出來……咱們家買下來好不好?」

    雲琅瞅瞅黃頭髮流鼻涕的小姑娘點點頭。

    「小郎,您看這朵花多漂亮啊,咱們家買下來好不好?」

    雲琅瞅瞅野人抱在懷裏的野百合點點頭。

    「小郎,您看這一籃子桑葚……」

    雲琅看看桌子上自家僕婦摘來的桑葚,歎口氣還是點點頭。

    點頭多了,糧食就少了……家裏的夥食也就變差了……

    那些被雲家收攏的婦人們,還是會源源不斷的往雲家帶人,帶東西,而雲家的男性壯勞力,依舊是三人!

    匈奴總是來,邊關總是在打仗,因此,邊關的人很喜歡往三輔之地逃難……

    壯勞力誰家都想要,婦孺誰家都不想要,寧願跟妻兒老小一起餓死也不願意分開的人正在迅速減少……雲家的婦孺人群卻在飛速的壯大。

    「你就是一個色鬼!」

    霍去病從羽林軍中回來之後看到滿院子跑的都是婦人小孩之後就給雲琅下了一個定語。

    「是啊,很麻煩,夜夜春宵也顧不過來,你應該幫我分擔一些。」

    「有辦法,你弄的那個鎧甲實在是好東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買,要不,就讓他們用糧食換?」

    「那會累死我的。」

    「其實,你可以不累的,他們喜歡自己打製自己的兵刃,鎧甲,你只要教會褚狼,讓梁翁看著,就沒問題了。」

    「也行,一套鎧甲要多少糧食合適?」

    「一千擔吧!」

    「賤了!」

    「羽林孤兒能有多富裕?」

    「鐵料自己想辦法,我不管!」

    「本來就是如此!」

    「那就先給我弄三千擔糧食回來,家裏快斷糧了。另外啊,我聽說周亞夫給自己弄了五百套鎧甲當陪葬,就被皇帝給逼得活活吐血死了,軍械製造上的麻煩要他們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靜,瞅著雲琅道:「廷尉不查羽林軍,有事都是中使來查問,郎官以上將領的處置,需要陛下自己審理。你是羽林司馬,給自己的部屬換甲冑本身就是職責之內的事情,放心吧,沒人會多事的過問羽林軍的事情。」

    雲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擔司馬,可是到現在,自己都沒有領過俸祿,就連忙問霍去病:「我的俸祿呢?」

    霍去病撓撓腦門,瞅瞅外面的天色道:「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災,就沒有……」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1 09:51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1 10:08 AM 編輯

第九十一章 我高興

    一個官員要是混到靠俸祿過日子,他這個官就當很沒意思了。

    張湯就是一個依靠俸祿生活的人。

    他來到雲家查看西域種苗生長狀況的時候,人已經變得很瘦了,顴骨都高高的聳起,只是這家夥面色依舊紅潤,精神勃發的厲害。

    這個人就是一個喝涼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給他官職,給他審問犯人的權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風都成。

    來到雲家,把吃派飯的銅牌子丟給雲琅,然後就讓梁翁帶著他去了田野。

    胡蘿蔔很好吃,雲家已經吃了一茬了,現在是第二茬,張湯從地裏拔出一顆指頭粗細的胡蘿蔔,在水渠裏清洗幹淨就開吃,最後連秧子都沒放過,吃的比羊都仔細。

    「長勢很好,要記得留種,秋後上繳種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對官員的時候一般不敢說話,跟在後面的雲琅連忙道:「這是一定的。」

    雲家種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連架子都不需要搭建,雲琅見張湯又有下手的意思,連忙阻攔道:「這東西剛剛長出來,留種其實就是剪下枝子扡插,想要留種扡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張湯點點頭,指著才一根指頭高的核桃苗道:「這東西也是?」

    雲琅搖頭道:「不是,這東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後等核桃殼裂開之後種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種。」

    「這個留種二十斤!」

    雲琅見張湯又指著冬瓜苗子發號施令,還加倍,這明顯是在懲罰自己給他解說核桃,葡萄留種的不當言辭。

    可是冬瓜這東西,明顯是關中的東西,已經種植好幾百年了,他難道不認識?

    雲琅連忙道:「大夫好眼光,這東西產量大,下官準備重點培育,秋後上繳種子三十斤還是可行的。」

    冬瓜是雲琅準備的儲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種了很多,他甚至準備用冬瓜來醃製瓜條給孩子們當零食吃。

    至於販賣?還是算了,在大漢,還沒有形成商業環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於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如果能在一個很小的圈子裏形成自給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隸主最大的勝利。

    自從呂不韋用皇帝做了一樁大買賣之後,那種人口買賣的生存土壤已經被皇室給剷除了,也就是因為呂不韋的行為,讓每一代的皇族都對商人虎視眈眈。

    最悲劇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張湯對雲家種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對態度,他認為應該種糧食……雲琅沒辦法告訴他在人的食物構成中,油脂遠比糧食能產生更多的熱量。

    這一點在張湯吃飯的時候得到了驗證。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裝進了食盒,這東西是他帶來的,是一個漆盒,純黑色的,上面星星點點的鑲嵌著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後,在純黑色的漆面上散發著淡淡的螢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個藝術品,如果裝了七八根雞腿,雞翅,跟半個豬蹄膀,大半條紅燒鯰鬍子魚,半盒子白米飯就變得很有生活氣息。

    張湯小心的蓋上蓋子,親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湯汁,遞給親隨道:「日落之前,快馬送回家裏。」

    親隨領命,提著漆盒,就跳上了戰馬,八十裏路,快馬只需要一個半時辰就能趕到。

    張湯見雲琅在看遠去的騎士,毫不在意的揮揮手道:「家中還有老母在堂!」

    雲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張湯搖搖頭,繼續就著剩下的黃饃饃吃著野菜,似乎覺得這不是一個需要解釋的話題。

    「聽說你最近在製造甲冑兵刃?」張湯用最後的一點黃饃饃擦拭了一下餐盤裏的湯汁,滿意的吃下去之後才問雲琅。

    「不是在製造,而是在修造羽林們的武器!」

    「那就是在製造!帶我去看看。」

    雲琅帶著張湯來到雲家小小的鐵匠房,裏面正有一個膀大腰圓的家夥在掄大錘敲打面前的鐵條。

    見雲琅進來了,就讓梁翁夾著鐵條重新放進焦炭火中煆燒,自己擦一把汗道:「還不到百煉!」

    雲琅看一下爐子裏的火苗道:「爐溫可以再高一些,煆燒的時間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徵兆,現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來。免得這塊鋼鐵太脆!」

    壯漢瞅瞅張湯皺眉道:「中大夫來此所為何事?」

    張湯饒有興致的翻檢著木頭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邊架子上一柄馬槊頭,再瞅瞅爐火裏煆燒的鐵塊,笑吟吟的道:「公孫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孫敖笑道:「沒錯,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風有了損傷,不堪使用,就拿來這裏重新鍛造一番。如果有不妥之處,還請中大夫海涵,末將這就改過。」

    張湯笑道:「這有什麼不妥的,公孫校尉既然在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適的。」

    說完話有對雲琅道:「以後凡是在這裏修造的武器甲冑,必須記錄在冊,每隔一月,交於本官查驗。」

    說完就走了,甚至沒有跟公孫敖打個招呼。

    雲琅自然很高興,只要自己做了記錄,有了地方呈現,雲家製造軍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後如果有麻煩,也會有人站出來證明一下雲家是在為將士們修武器,而不是別有用心的在國朝體製之外製造武器。

    「呸!」

    公孫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對雲琅道:「怎麼不關好門讓豺狗進來了?以後少跟他扯關係,誰扯誰就死的更快!」

    說完話見爐火裏的鐵條重新被鍛燒成了亮紅色,就讓梁翁夾出來,小錘領路,大錘發力,鐵匠房裏又響起了叮叮噹噹的打鐵聲。

    雲家的主樓,是看風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張湯坐在二樓跟雲琅喝著茶水,欣賞日落的美景,誰都沒有說話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頭,天邊漂浮著一片巨鯨一般的雲彩,被陽光鑲上了一道金邊,旁邊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雲片,宛如巨鯨鼓蕩起來的波濤,雲隨風走,巨鯨也在慢慢漂移,過了一會,巨鯨就被高天上的狂風撕扯成碎片,很快就變成一群在波濤中飛躍的海豚,最後,終於什麼都不是了,太陽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總在律法的邊緣遊蕩……很危險!」張湯的聲音很低沉。

    「沒法子啊……」雲琅指指真正院子裏吃晚飯的僕婦孩子們歎了口氣搖搖頭。

    「你不必這樣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誰來做呢?」

    「這是天道!」

    「這不是天道,給她們一點糧食,她們就能活,能被糧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個是一個,等我完蛋了,幫不了她們了,我至少問心無愧,即便是倒黴了,我也能告訴他們我盡力了。她們如果再死,就跟我沒關係了。」

    「求心安?」

    「必須的!」

    「這些孩子長大之後你雲家就成大地主了,一個擁有很多壯年且忠心耿耿的僕役。」

    「您想多了,他們長大之後,有的可能會成為商人,有的可能會成為農夫,有的可能還會成為官員,有的甚至可能會成為為國殺敵的將軍,誰知道呢。」

    「你準備等他們長大之後全部放良?」張湯吃驚的看著雲琅,他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雲琅會這樣回答他。

    「雲家只有三千畝糧食地,可養活不了這麼多人!」

    「沒有土地可以買,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別的地方買,大漢並不禁止土地買賣!你這樣不求回報的做,到底是為了什麼?」

    雲琅哈哈大笑道:「我高興!」
作者: lin234    時間: 2017-9-22 10:28 AM

第九十二章大將軍劉婆

    “你高興?”霍去病的驚詫聲好大。

    “對啊,我高興!

    老子如果想要求官,這不是難事,今年春天陽陵縣還因為我在去年冬天收攏了災民,且活人無數,給皇帝上書保奏我為孝廉。

    你也知道孝廉是個身份,只要願意,就能當一個小縣的縣長。

    如果求財,假如這顆心黑一些,臉皮再厚一些,老子現在早就腰纏萬貫了。

    既然我沒心思當官,也沒心思求財,我活的高興一點,活一些人求點心安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霍去病瞅著雲琅看了半天,嗤的一聲笑了出來,他不覺得雲琅會成為一個聖人。

    這家夥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強,不可能無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報。

    “你這話說出來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燈底下,繼續編織自己永遠也編織不完的竹簡。

    “本來就沒有希望別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頭張大了嘴巴嗷嗚的叫一聲,算是回應了雲琅的問話。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見雲琅跟老虎扭作一團,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準備,我們該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們的根,每個人都要有跟腳的,我的跟腳可能還有選擇的餘地,你的跟腳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裏面的好東西,忍不住想拿怎麼辦?”

    “那就拿唄!玩膩味了記得放回去就成。”

    “帶大王一起去。”

    “那就帶著,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畢竟守衛皇陵好幾年了。”

    “先保證,你不會在皇陵裏幹什麼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殺這種事情不能做,你必須做出保證。”

    太宰煩躁的丟下手裏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為什麼會去找死?一句話,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實早就想看看,只是擔心你會幹一些亂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這還差不多,時間到了我告訴你,你準備三牲香燭,龜甲,我寫文表。,記得給我弄幾塊玉圭,白玉的就好,千萬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來我自己雕刻,漢制與秦制不同,萬萬不可出錯!”

    祭拜皇帝很麻煩啊……

    三牲這就很要命。

    豬羊好說,麻煩的是牛……雲琅拚命地搜刮三輔之地剩餘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時間,才弄了十六頭。

    這十六頭牛,全部在官府的冊頁上,少一頭都會有大麻煩。

    事實上,大漢大規模的用牛耕田才剛剛開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車,曲轅犁出現之後,耕牛的價格才起來了,以前耕牛雖然已經開始使用,卻沒有騾子,驢子那麼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認識到耕牛的作用之後,才下了不准隨意宰殺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實只要首級就成,碩大的身子基本上沒用,看樣子莊子裏的人又要大吃一頓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這東西的買賣是有限制的,雜色玉基本上有錢就能買到,只有白玉屬於皇族專用,非常討厭的是這東西根本就沒地方買。

    不過啊,霍去病有……

    雲琅覺得牛頭也應該找霍去病,長平公主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裏沒事幹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漢是最高級的食物,且沒有之一的說法,什麼虎鞭,熊掌,豹子膽,象鼻子都要靠後。

    皇帝的禁令對皇家人基本上沒有多少約束力。

    “你看,就是這個樣子,我想做到獨立,事實上卻做不到,要用鐵器就必須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須找你,家裏用的鹽巴只有東郭鹹陽那裏有得賣,更不要說蓋房子,修花園這種事情。

    何況,我還不敢把家裏弄得太舒坦,萬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話我就得搬家,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著上身,趴在沙模子上,雲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為了製造出一個標準的鎧甲模子,他只能這麼幹。

    確定合適了,霍去病才從沙子上爬起來,雲琅專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體壓出來的模子上刷水。

    雲琅會一點鈑金,技術卻不是很好,以前機場上有一個很牛的大師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狀,且不用任何模具。

    雲琅沒那個本事,只能先製作出模具,再把鐵板貼在模具上,一點點的按照模具的形狀把鐵板敲成鎧甲。

    沒錯,雲琅跟霍去病商討之後,他打算給自己製作一副鐵板鎧甲,一具能嚴格保護上身的鐵板鎧甲。

    這需要不斷地實驗最後才能成功,所花費的銀錢自然不會少,據霍去病說,這些錢都是長平掏的。

    這幾天家裏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裏的蠶已經成熟了,劉婆她們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繭山。

    每一個格子裏都放一條身體肥胖的大蠶,這些蠶已經不吃東西了,放進繭山之後開始胡亂動彈。

    雲琅萬萬沒有想到,當初就買了五百張蠶種,現在居然會有這麼多的蠶……

    那些僕婦們細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徹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後,那些房子全部變成了蠶吐絲的地方。

    至於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著這些寶貝吐絲。

    劉婆已經兩天沒睡覺了,聲音嘶啞的厲害,訓斥起人來也絲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經在養蠶的過程中培養起來了,所有婦人都在她的指揮下井井有條的幹活。

    雲家莊子裏的火把徹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錯!”

    霍去病難得誇讚一聲。

    雲琅看著螞蟻一般忙碌的婦人們,歎息一聲道:“昨日入城市,歸來淚滿襟,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

    霍去病瞅了雲琅一眼道:“這有什麼問題嗎?”

    雲琅搖頭道:“沒問題!這都是貴人們該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後就該這麼想,你話裏的遍身羅綺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從來都不穿絲綢!”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絲綢,這些僕婦們養出來的蠶吐出來的絲線最後賣給誰去?她們拿什麼養家?”

    “《市場論》啊,霍兄大才!”

    雲琅的拇指翹得老高。

    “開始吐絲了——”只有醜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聲音。

    然後就看見她嘴裏塞著一個小笤帚被劉婆給趕出來了……

    雲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們兩個都沒見過蠶吐絲的場景。

    走進最大的一個蠶室,頓時被眼前的場景給震撼的不輕,放眼望去,整個屋子裏全是呈8字形搖動的蠶腦袋,一根根肉眼幾乎不可見的蠶絲被吐了出來粘結在繭山上。

    劉婆驕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著眼前這些吐絲的蠶,眼中有說不出的溫柔。

    她是這裏的王!

    雲琅跟霍去病兩個閑散人員不能打擾劉婆最幸福的時刻,悄悄地退出來之後,雲琅就吩咐醜庸給劉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剛才嫌我說話大聲,往我嘴裏塞笤帚!”醜庸有些委屈。

    “這時候家裏她最大,別說往你嘴裏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裏塞笤帚我也只能忍著。

    你說說,剛才的場面好看不?”

    “好看!”

    “壯觀不?”

    “壯觀!”

    “這就對了,每一條吐絲的蠶就是劉婆的底氣,這跟每一位軍卒是大將軍的底氣是一樣的,傻丫頭,你剛才違反軍規了,不信,你問問在軍中無故喧嘩是個什麼罪名。”

    “斬首示眾!”

    霍去病冷冷的道。

    醜庸縮了一下脖子,二話不說就匆匆的跑去廚房給劉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這個婆子確實不錯!”

    “這話你說兩遍了。”

    “這樣的婆子從哪找?將來我搬出來之後也需要這樣的婆子。”

    雲琅笑道:“你如果肯對你家裏的婆子好一些,這樣的婆子你家裏的也會有的。”
作者: lin234    時間: 2017-9-22 10:44 AM

第九十三章大漢皇帝亂揮刀

    “小郎,老嫗估計啊,咱們家這一季桑蠶,能產六千束絲,接下來,就要開始煮繭繅絲了。

    家裏的器具不全,要盡快添置。”

    劉婆今天收拾的很幹淨,頭發油光光的梳在腦後,隱約有點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這個老婦人坐在雲琅面前再無昔日唯唯諾諾的模樣。

    說到六千束絲,雲琅對這個數字是沒有概念的,他僅僅記得在某一個青銅器上,曾經記載過匹馬束絲的典故。

    也就是說,一匹馬,一束絲可以兌換五個青壯奴隸!

    那個時代估計要遠比西漢早,不過,以西漢的社會發展,一束絲也不會便宜到那裏去。

    “一束絲可以換一袋米!”劉婆擔心雲琅這種不學無術的富貴子弟對一束絲沒有概念,用手比劃了好大一袋米,好讓雲琅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白米!”

    說完話,又補充了一句。

    雲琅一句話不說,就在家裏的大櫃子裏找竹簡,劉婆賣身的竹簡,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劉婆面前道:“想恢複良人身份不?”

    劉婆眼中垂淚,哽咽著道:“老嫗跟女兒兩人如何做良人?老嫗願意在莊子上給小郎做牛做馬一輩子,只求您容老嫗將女兒養在身邊,待到她出嫁的時候恢複她的良人身份。”

    雲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沒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僕役,還談什麼良人不良人的。”

    劉婆愣了一下道:“沒有?”

    雲琅笑道:“男孩子是沒法子的事情,他們只要過了十二歲就要繳納賦稅,為了逃避賦稅才給他們訂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歲之後才算成人,我們為什麼要訂立身契啊?”

    劉婆端端正正的一頭磕了下去,雲琅攔都攔不住,劉婆磕頭完畢之後流淚對雲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雲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說我也知道我是!

    這是你的身契跟三兩好銀,存好了,給閨女當嫁妝。”

    劉婆破涕為笑,收起了三兩好銀,卻把身契留在原地,見雲琅不解,就笑道:“老嫗還是繼續當僕役的好。”

    “聰明人啊!”雲琅挑起大拇指誇讚一下。

    見劉婆笑眯眯的看著他,就笑道:“沒想到養蠶的利益這麼大,既然是一個好路數,我們就不能放過。

    劉婆,你從仆婦裏面挑出三十個人,咱們家準備建立一個大大的專門養蠶的作坊,現在規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長成之後再建一個大大的,如果可能,我們就建立一個有五百人規模的養蠶場。

    你來當養蠶場的掌櫃。

    你現在就下去做準備,要買還是要做什麼器具,就找你閨女跟醜庸她們列出單子,然後去陽陵邑購買,沒有的我們找工匠做。”

    劉婆無端得了一個大掌櫃的身份,又是歡喜又是擔心,被雲琅鼓動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幹事了。

    沒想到第一次養蠶,就弄了六千束絲,如果把養蠶事業規模化,利潤還會進一步的提高。

    這個世上還沒有人能比雲琅更清楚規模化養殖的利益有多麼的令人心動了。

    雲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農夫,既然是農夫了,當然要走養殖這個符合身份的行當。

    等家裏的牛羊豬雞鴨鵝多起來了,一個個的都給它規模化養殖,就算沒有防疫措施有可能會損失一些,不過,不要緊,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經得起兩次的損失。

    更何況,現在這個時代有沒有雞瘟,豬瘟還兩說呢,至於羊瘟,牛瘟,馬瘟還是存在的。

    大漢的馬廄裏面往往會有一只猴子在裏面亂跳亂蹦躂,被人稱之為“弼馬溫”,據說馬廄裏養猴子就能避免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曆史有記載。)

    馬牛羊被成群結隊飼養的時間太長,出現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豬,雞,鴨,鵝還從未被大規模飼養過。雲琅很想試試。

    大漢農民之所以會過得如此淒慘,最大的原因就是生產力極其低下,農具極度的落後,農業最發達的關中都是這副模樣,不難想象關中以外的地方是個什麼模樣。

    刀耕火種,應該是一種普遍的生產方式。

    “我是不是應該找時間去趟軍營啊?公孫敖將軍拿走了長刀跟馬槊頭尾之後就不再來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裏的銼刀,讓雲琅的耳朵清淨了一會。

    “為什麼?難道說將軍喜歡我吃空餉的樣子?”

    “不是的,將軍跟我的意見一致,寧願你在這裏吃空餉,也比讓你去軍營帶壞別人好得多。

    你僅僅的軍營外面趴著睡了一晚上,就已經把鹹魚的大名傳遍了軍營,最要命的是你還用最短的時間升遷到了軍司馬的位置。

    再讓你進了軍營,天知道那些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們,會幹出什麼事情來。

    靠一張嘴巴就能升遷到軍司馬這個位置上的,你是第一個。”

    “哦,那就算了,我讓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沒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裏,話說,我真的不能把這種雙肩背的背囊介紹給兄弟們嗎?真的很好使。”

    “想都別想,一旦家裏的麻收獲了之後,我就要製作長絲厚麻布,最後用來製作這種和背包換東西。

    你們現在沒有結實的材料,做出來的不合適,還是不要做了,免得壞了我的名聲。”

    霍去病笑道:“還以為你真的不在乎呢。”

    雲琅搖頭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為在這個時候我必須大度,整個國家變好,我才能變得更好。

    如果別人都沒飯吃,就我一個人吃的腦滿腸肥,最後的下場是大家圍著我的屍體開一場饕餮盛宴。

    孔僅已經完蛋了吧?聽說張湯正在他家清點財貨賣他家眷呢,東郭鹹陽正在幹什麼?這一次僅僅是買民爵就花了三千萬錢,他真的需要那個一錢不值的民爵?不過是花錢買平安罷了。”

    霍去病皺眉道:“看來必須有軍功才好點。”

    “拉倒吧,周亞夫的戰功不比你舅舅大?他還是開國功臣周勃的子孫,還不是被賢明的先帝給逼死了?

    魏其侯竇嬰身份何等的高貴,七國之亂的時候率領大軍破七國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時,結果如何?

    就因為灌夫那個長了一張大嘴巴的家夥得罪了田蚡,連累魏其侯也死無葬身之地。

    我算是看來了,大漢陛下有橫著揮刀亂砍的習慣,只要超過他揮刀高度的家夥,不論是誰,都是被砍成兩截的下場。

    你以後上了戰場就去殺敵,回來了就跟我學著種地,你富貴一點沒關係,千萬不要給皇帝留下一個位高權重的印象,一旦這個印象造成了,也就離死不遠了。”

    霍去病抬頭瞅著天花板道:“我已經被你帶壞了,以前要是聽到這些話,我會發狂,一定會砍掉你的腦袋,現在聽到了,為什麼會覺得很有道理?”

    雲琅敲敲他的腦門道:“這說明你已經開始獨立思考了,這很重要,比你立下軍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還是想殺匈奴!“

    “殺啊,我也想殺,身為大漢人要是不殺幾個匈奴那就太遺憾了,就是沒什麼機會!”

    霍去病拉著雲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會找到機會的,到時候可以帶上你,你這人打仗不行,把輜重交給你應該很放心。”

    雲琅笑道:“才不跟著萬裏遠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後,給我留幾個惡跡斑斑的,讓我練習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麼成?這是殺俘,不是殺匈奴!”

    “我就想這麼殺,被俘虜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頭的,我裝扮一下劊子手不成嗎?”

    霍去病露出自己滿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會有這一天的。”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3 09:12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3 09:42 AM 編輯

第九十四章 沒飯吃就沒尊嚴

    長安三輔目前的場面很緊張。沒錯,就是很緊張。

    由於衛青的大軍殺了右穀蠡王屬下的很多人,右穀蠡王發誓報複。

    消息是從軍中傳來的,準確的說,是從衛青帶回來的大軍中傳來的,著讓皇帝非常的惱怒,衛青剛剛回到長安,就被使者帶進了皇宮。

    天快黑的時候才從皇宮裏走出來,神情憔悴!

    邊軍難得進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細柳營,掌管軍隊的將軍,校尉們卻被安排進了館驛。

    羽林軍也進了細柳營,這支軍隊將暫時由他們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至於雲琅,羽林軍中的每一個人似乎都忘記了還有他這樣的一位軍司馬的存在。

    雲家土地邊緣位置上栽滿了麻,這東西生長的很快,還會產一些麻籽,這東西用來搾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來的油餅發綠,雲琅不是很喜歡。

    說到油餅,雲琅立刻就饞了……

    可以說,自從他來到這裏之後,他總覺得嘴裏寡淡的厲害,總是想吃點什麼東西彌補一下,可惜,這裏的很多食物只有餵飽肚子的功能。

    僕婦們正在清理麻樹上的嫩枝,好讓麻樹長得修長一些,這樣剝下來的麻就能長一些。

    最好的麻樹能長到兩米高,雖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長了三個月,就已經有半人高了。

    鬱鬱蔥蔥的很有規模。

    麻樹林子裏有男女繁衍生命的聲音傳來,一些僕婦捂著嘴吃吃笑,雲琅黑著臉繞道離開。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根據梁翁的說法,這些婦人才來雲家半年多的時間,就有懷孕三四個月的人存在。

    他極力撇清自己,聲稱這事與他無關,畢竟,在諾大的雲家就他一個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遠處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現在彪悍的劉婆,丟下手裏的桑葉,舉著一根長棍子就殺進了麻田,頓時,麻田裏面就慌慌張張的跑出好幾對赤身裸體的男女……

    這一幕都在雲琅的眼皮子底下發生,他頓時覺得家裏應該多幾個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漢人跟後世的漢人完全是兩個概念,來到這裏一年多,雲琅終於弄明白了這個事情。

    前者粗獷,後者精細的多。既然都粗獷了,那麼,很多細節就沒辦法追究。

    都說這個時代的信息傳播太慢,距離太遠,一生只能愛一個人,很明顯,大漢人是不這麼看的。

    愛不到遠處的愛人,她們就就會就近找一個……很多軍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卻在家裏給他生了兩個孩子,他回來之後,依舊會愉快的把孩子養大……

    「這不能忍啊!」雲琅聽了太宰的說法之後,三觀都崩塌了。

    「怎麼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傳宗接代的,這麼幹,要老婆幹什麼?最後還要幫別人養大孩子……」

    雲琅盡量的挑選了一個符合古代人觀念的說法。

    「狗屁,官府都認同的事情,你有什麼資格反對?」

    「什麼?官府會讚同別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將士的老婆?」

    太宰歎口氣道:「你直到現在還沒有瞭解戰爭是怎麼回事嗎?殺敵一萬,自損三千這是一場仗打下來之後最好的狀況。更多的是殺敵一萬自損八千!百姓人一般認為,男人上了戰場就等於死掉了,已經死掉了……她還要活,一個孤獨的婦人能活?

    他們可沒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沒有你的本事轉瞬間就聚攏數百人為你所用,她們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個……作為自己老邁之後唯一的依靠。百姓知道這個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這個道理,因此,在這一方面都非常的寬容。

    將士百戰歸來,能有一個家已經不錯了,如果不喜歡,大可再去娶一個婦人,重頭再來,一旦國家開始征招,他們這些老兵是首選,於是,這樣的事情又會重來……久而久之,將士們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雲琅撓著腦袋疑惑的道:「我還聽過許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講述家裏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戰歸來,最後全家團圓……」

    太宰停下手裏的活計,看著雲琅道:「就因為稀罕,所以才會成為故事,就因為少,才會被人讚頌……」

    雲琅覺得太宰有時候簡直就是哲人。這話說的太精闢了。

    瞅著婦人們從田野上歸來,雲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縱有千般不是,「倉稟實而知禮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句話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

    從霍去病嘴裏雲琅得知,衛青這一場大戰,其實並未佔到多少便宜,準確的說,他沒有遇到右穀蠡王的主力軍隊。

    大軍這一次出關,僅僅是橫掃了六百裏線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軍戰損了一千四百餘人……

    馬蹄鐵經過這一場戰役之後,被證明是有效的,除過累死,病死,被敵人殺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頭牲畜是因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這十六頭因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頭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馬蹄鐵中途脫落……

    帝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犧牲了大量的戰士,餓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後取得的戰果,並沒有皇帝預料的大。

    雲琅知道,匈奴對於大漢來說就是一柄插在後背上的利刃,他讓大漢流血不止,不論是劉徹還是百姓都無法忍受這樣的痛苦,因此,這樣的戰事還會繼續下去,只要劉徹不死,戰爭不止!

    被俘虜的匈奴人在長安市上被斬首,或者被五馬分屍,或者被處以桀刑,總之,大漢早在先帝時代就已經取消的刑罰,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與匈奴撕破臉皮的劉徹,已經用行為證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頭,更不可能停止對匈奴的戰爭。

    張湯的護衛又來到了雲家,沒說話,只是遞上了張湯家那個漂亮的食盒。

    雲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則,一句話都沒說,讓醜庸跟小蟲給食盒裏裝滿了雲家精心烹調的食物,那個吃飽了飯的護衛就提上食盒騎上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節,在春雨的滋潤下,雲琅甚至能聽到植物生長的聲音。

    家裏水塘多,因此蚊蠅也就多,緊接著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來,這些惱人的家夥們,能大聲地吟唱一整夜,惹得雲琅經常徹夜難眠。

    半夜的時候擁被坐起,瞅著大漢明亮的月亮,一發呆就是一夜。只有天亮之後雲家莊子裏濃厚的生活氣息,才能讓他擺脫時空錯亂的感覺。

    想想也沒什麼。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進,太宰的視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現在也長得很胖了,醜庸越來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輕,小蟲也開始抽條了,一個黃毛丫頭很快就要變成大姑娘了。

    醜庸正在院子裏教訓老虎,要他不準再沒事幹就吞一只小雞,然後再把雞毛吹得到處都是。

    雲家還是有背水的習慣,只不過換成了小蟲跟紅袖,她們只需要背雲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並不算是辛苦。

    紅袖好像忘記了母親的慘死,也好像忘記了全家被殺光的慘劇,如今穿著跟小蟲一般無二的麻衣,背著背簍去泉水口子處背水。

    心情看起來似乎不錯,但願她能從噩夢中走出來。

    家裏的僕婦們很自然地認為,雲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醜庸,小蟲,跟紅袖。

    雲琅也喜歡給他她們留下這個印象。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3 09:12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3 09:50 AM 編輯

第九十五章 膽小如鼠的雲琅

    雲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謁那些死去的護衛長輩的遺骸。一具具的骷髏排成了軍陣站在幽幽的燈火裏,骷髏上的黑眼眶裏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動。

    山洞明明是封閉的,卻不知道哪來那麼些灰塵,弄得骨骼上全是這東西。

    好在雲琅用馬尾巴毛製作了幾把大刷子,不過,即便是有大刷子,兩個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塵,也用了一整天。

    來的次數多了,這裏的骷髏對雲琅來說再也沒有恐怖陰森的感覺,一邊幹活,一邊聽太宰講述這些人的過往,他甚至有些親切。

    「這位就是陵衛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韓完,慣用的兵刃是一跟鐵棍,是真正的百人敵猛士,如果身貫重甲,能只身破盾陣!」

    雲琅仰頭瞅著這具高大的骷髏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壯的腿骨,歎息道:「可惜這樣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時候,經常掛在他的胳膊上蕩鞦韆,跟我關係非常的親厚,你以後給他們身上覆蓋泥塑的時候,記著,他有一臉的大鬍鬚,左手有六根手指!」

    雲琅笑道:「這是自然,不過,到時候你親自監工就是了,現在莊子裏的人還不能被信任,再過五年吧!」

    「我死了以後你怎麼給我覆蓋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個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會給你塑造上去,手裏還會有朝笏,還會給你穿衣服,臉上會貼金,放在最前面,你將是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個。」

    「哈哈哈,說得好啊,不過啊,你還是在我死後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幹淨,休想偷懶連我的屍體一起塑造進塑像裏去,這樣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損壞的。」

    「那就把你澆築進金鐵裏面,這樣幾千年都不壞。」

    「滾!」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間,見老虎依舊在酣睡,就歎口氣道:「這家夥指望不上,原本準備在我死的時候帶它一起走的,現在不成了,他還要陪你。」

    雲琅疲憊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個哈欠道:「我死,他都不會死,如果我要死了,就會讓他回到山林裏去,做一個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會變成灰色的,這跟他的經曆有關,從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鷲一樣總是圍繞著他飛。

    越是擔心死亡,死亡就離他越近,被雲琅殺死的最後三個夥伴,將他心頭最後一絲求活的慾望給熄滅了。他現在與其實說是活著,不如說已經死了。

    山洞的最後面擺著三具潔白的骨骼,他們是如此的新鮮,以至於骨頭還保持著一點彈性跟光澤。

    「他們三個你見過,記得按照他們的相貌來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們也就會原諒你。」

    太宰探手彈彈其中的一具骨骼,聲音發悶。

    「不需要他們原諒,既然他們想要傷害你,我殺了他們就沒有什麼愧疚之心,更何況,我去後山,目的就是斬草除根!」

    太宰並不生氣,瞅著雲琅笑道:「你是對的,在事不可為的時候斷尾求生才是大道。如果把我換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會做出與你一樣的選擇,我耶耶總是說我生性猶豫難成大事,他們的眼光很準。你比我更合適當一個太宰,我不管了,這裏的事情我都交代給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再過一個月,我帶你拜見過陛下之後,守衛皇陵就徹底變成你的使命,我就在莊子裏教教孩子們讀書,看看你的孩子什麼時候誕生,等我這具身體徹底腐朽之後,我就去陪陛下了。」

    雲琅沒好氣的拉動鐵環,巨大的鐵鏈緩緩地下沉,鐵鏈上的火焰逐漸被那些濃稠的油浸滅。

    雲琅舉著火把在前面開路,太宰走在中間,老虎跟在最後面,兩人一獸沿著階梯緩緩向上走。

    「其實啊,從第九個台階開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級台階,都有一個小小的石柱,用錘子將凸出來的一個石柱砸進地面,這些台階就會凸出去一大塊,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階梯,階梯會送你去另外一道門,門上有一個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個缺口,用力的往裏面推,那扇門就會打開……」

    雲琅不等太宰把後面的事情說完,就打斷他的話。

    「現在說太早了,還是你帶我進去比較好,說實話,就算是你帶我進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難道我會害你?」

    雲琅也跟著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沒意見,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進去過兩次,沒有問題啊。」

    「天知道第三次進去是個什麼模樣,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當年能把太宰老祖宗當鹿給射殺,再弄點陷阱在自己的陵寢裏面,弄死另外一個太宰對他來說不算事。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會毫無保留的對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後沒有還手之力的情況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還要多疑。」

    雲琅怒道:「我就一條命!一旦弄錯,就會死掉!不珍惜一點怎麼成?始皇陵對我的誘惑還沒有大到拿命去換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難聽的笑聲在山洞裏發出巨大的轟響,甚至有一些塵土砂礫都從頭頂上簌簌的往下掉。雲琅根本就信不過這個時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麼快做什麼?放心,山洞不會坍塌的,我現在才明白你為什麼會拿出那麼多的好東西給劉徹了。」

    太宰匆匆的趕上雲琅的步伐,嘴上卻不停。

    「為什麼?」

    「還能為什麼?你怕死!從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討好官員開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鐵,再用曲轅犁,耬車,水車,水磨,馬鐵蹄討好每一個人開始,你都是有計劃地為保命做準備。

    以前還以為你是為了皇陵,現在看來,你就是一個膽小鬼,天啊,我活了這麼些年,怕死的人我見過很多,從未見過像你這般怕死的!小子,你記住,你越是怕死,死亡這種事他就偏偏會找到你頭上,只有跟他對著幹,才能長命百歲。」

    雲琅以前跟現在就靠騙人活命呢,堪稱騙子的祖宗,心智堅如鐵石,如何會被太宰的這幾句話撼動心神。

    舉著短弩爬出了山洞,雲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轉動,發現沒有人這才讓太宰跟老虎爬上來,老虎剛剛爬上來,就一頭鑽進了山林,找尋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雲琅身邊,取出水葫蘆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麼這麼怕死啊?你說說你,智慧,應變,人情,世故,哪一樣都是上上之選,偏偏就是膽小!說你膽小也不算正確,至少你一個人就敢殺掉獵夫,又敢一個人跟蹤潛伏,殺掉三員大秦悍將。方式,法子且不論,就這份膽識在陵衛中也能排進前三,你偏偏又給人膽小如鼠的感覺,真是怪異。」

    雲琅歎口氣,往嘴裏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說的,在跟老天掙命!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險我一定要摒棄,不需要的爭執我一定要退讓,我來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寶貴的性命浪費在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上?」

    太宰瞅著雲琅當初突然出現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邊的雲琅,不由自主的點點頭道:「你確實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4 09:27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4 09:40 AM 編輯

第九十六章 悲慘的李敢

    皇帝是一種生物。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皇帝總說自己是龍。不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對龍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在東方的神話體係中,龍高興的時候可以興雲布雨,不高興的時候就會掀風鼓浪造成無邊災害。善惡只在一念間。

    西方神話體係裏的龍,除了喜歡金幣之外,就是喜歡抓一個漂亮的公主關在塔樓裏,公主對他來說是沒什麼用處的,他之所以這樣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無聊,搞點事情讓人間忙亂。

    秦皇,漢武,是兩個功標千秋的兩頭龍。

    一頭正躺在雲琅腳下的墳墓裏等待起死回生,另一頭正在人間掀風鼓浪,意氣滿滿的準備絞殺匈奴。

    對與錯不要緊,反正都是萬世功業。

    山陰處的野蔥長得正好,雲琅收割的不亦樂乎,太宰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剛剛才說完進入皇陵的法子,這個人怎麼沒有半點心動的表現,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蔥?

    難道說偉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還比不上一頓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來了,沒有發現附近有人,這讓雲琅非常的開心。他不相信有誰能在小小的山林裏避開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進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問道。

    「皇陵的事情只適合在皇陵裏面說,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輩子都不提是不是?」

    說完話,就怒氣衝衝的逕自走了。

    雲琅跟老虎就眼看著他強橫的穿過灌木林走遠了。

    雲琅抓著老虎耳朵道:「老家夥的身子骨好像還不錯。」

    回頭看一眼始皇陵,雲琅就想把這事給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會對太宰以及守衛們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態度,從皇帝的角度,從一個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進皇陵,其實就跟把腦袋塞進老虎嘴沒有區別……

    寧教我負天下人,休讓天下人負我,這兩句話是一種境界,能說出這種話的人一般都對自己有著清醒的認識。

    曹操是梟雄中的梟雄,所以他把這句話說出來了,始皇帝是一個陰損的英雄,所以他不說,只做!

    雲琅當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後世已經參觀完畢了兵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爛爛的泥人,也把雲琅看的血脈賁張,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遠古的精靈站在一起組成無敵的戰陣。

    當然啦,那是在確定沒有流沙掩埋,沒有亂箭飛出,沒有亂石砸下來,沒有翻板,沒有陷阱,沒有殭屍,沒有鬼魂,沒有亂七八糟的吃人蟲子的情況下,他才有那樣的感覺。

    前面站著可以勾搭的漂亮導遊,旁邊站著衣著性感的美女,後面站著一群虎視眈眈的保安,耳朵裏聽著特意製作的遼遠雄渾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瘋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經病了,也確定會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總之來說,安全第一。

    至於現在的始皇陵……雲琅只要想想這些天那些羽林孤兒們在他家打造的各種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進始皇陵,一點都不想進去。

    只有太宰這種把殉葬始皇陵當成畢生追求的人才會不顧那裏面暗藏的殺機,一次次的把自己送進虎口。

    雲琅把手探進老虎嘴,撫摸著老虎的兩顆巨大的犬齒……只要老虎閉嘴,他的手就會從手腕處斷掉,老虎的牙齒比鍘刀都他娘的鋒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無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聲,麻籽地裏頓時就會跑出幾個光屁股男人出來,而家裏的婦人們,卻會用麻籽樹遮掩著自己的身體,瞅著雲琅吃吃發笑……越發的無法無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跑不動了就裝死狗往地上一躺隨老虎幹什麼。

    通過這麼長的時間交往,他們也知道雲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現在確實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腦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幾下,就算是懲罰過了。

    這對他們來說不算事,有些不要臉的還敢遠遠的問雲琅,家裏要不要男僕,有些還挺胸腆肚的向雲琅誇耀他們強壯的身軀。

    一個光屁股男人衝著另一個男人擺姿勢,這他娘的實在是太噁心了,於是,雲琅就讓老虎再懲罰他們一次。

    老虎一年只發情兩個月,人卻一年四季都在發情……或許這就是人類之所以能成為萬物之靈長的原因所在。

    一個憂鬱的年輕人騎著馬走在田間小路上,他的戰馬屁股後面還拖著一輛兩輪的輕便小車,小車上裝著一個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現,戰馬被嚇得好慘,扭身就要跑,卻被馬背上的年輕人生生的給控製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轉子。

    年輕人見老虎並未攻擊他,而是橫臥在小路上,就跳下馬揚聲喊道:「雲司馬可在?」

    雲琅從路邊的桑田裏穿過來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輕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見過司馬!」

    雲琅笑道:「算了吧,我現在都成羽林之恥了,就別來這一套,將軍給你休沐時間了?」

    李敢也是一個痛快的漢子,拱手道:「七日!」

    雲琅攆走了老虎,讓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戰馬這才安靜了下來。

    他羨慕的瞅著老虎道:「如此靈獸,羨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只月子裏的老虎,親自養上三五年,這樣的靈獸你也有。」

    李敢聞言大喜:「原來如此,某定要捉一只回來飼養,將來上了戰陣也有一個好幫手!」

    雲琅搖頭道:「你想多了,軍營裏養老虎,要是被將軍發現你的老虎驚擾了馬隊,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個痛快人,聞言大笑道:「平日裏帶著狩獵也不錯,進了軍中,可能真的會被將軍砍死,那就太冤枉了。這幾日就勞主人家照拂了。」

    雲琅瞅瞅那個巨大的包裹,見一張巨弓露在外面,就歎息一聲道:「四擔弓?」

    李敢也歎口氣道:「只能開三次!」

    「為什麼不用三擔弓?」

    「我耶耶用五擔弓,我兩位兄長都用四擔弓,我用三擔弓很丟臉。」

    「狗屁話啊,你耶耶一輩子的時間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擔弓才讓人看不起,你兄長已經長成,雖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擺在那裏,身高力不虧,就你?現在一副豆芽模樣,還是老老實實的用三擔弓吧,免得傷了身體,後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擔弓。」

    雲琅聳聳肩膀道:「那就沒法子了,羽林軍中盡出棒槌,只要你願意,隨你。」

    十四五歲的少年其實都是病人……他們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歡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情,有時候明明知道是錯的,也會繼續堅持,多撞幾回牆之後就好了。

    用不著別人去教導,教導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羞辱。

    不過,這個階段很短暫,撞牆撞明白的就會成為人中豪傑,撞牆撞傻了的,一般就會成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進了雲家為什麼一定要在滾燙的溫泉水裏泡一個時辰,他拿來的幹淨衣衫也被兩個僕婦拿走裝在罐子裏面煮。

    「我很幹淨!」

    李敢憤怒的大叫,不過,他很快就不喊了,因為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子用一塊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汙垢就從他的肩頭掉了下來。

    「該死的!我經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實是一種莫大的享受,雖然有些痛苦,卻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快感。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其實這是人從嬰兒期就養成的習慣,每一個人其實都渴望被同類撫摸,只是年紀大了之後,就將這種近似羞恥的感覺給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這種快感的時候,即便是不願意也會很享受的。

    當然,變態一點的就會追求更進一步的快感,比如劉徹,比如張嫣,此不為人所道也。

    洗幹淨了的李敢其實算是一個長相不錯的男子,濃眉大眼遺傳自他的父親李廣。

    飛將軍之名雖然強悍,卻也是最讓人惋惜的一位將軍,馮唐易老,李廣難封幾乎成了悲劇的典範。

    至於李敢,就更加的可憐了,他是被霍去病給射死的……

    雲琅蹲在二樓瞅著白淨的李敢在一樓狼吞虎嚥的吃飯,他就覺得很有意思,怎麼才能讓這個家夥把飯一輩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歲吧?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4 09:28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4 09:50 AM 編輯

第九十七章 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張湯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會到來一次……

    雲琅依舊讓醜庸將食盒裝滿,讓張湯的護衛提走……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徵兆,張湯沒有忘記雲琅,也就代表著廷尉衙門沒有忘記雲琅。廷尉府是帝國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們如同站在高處的兀鷲,冷冷的看著諾大的漢帝國。

    張湯不斷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雲琅,萬萬不可行差踏錯!

    想要獲得別人的信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想要融入一個族群,更需要耐心與毅力。

    李敢掄著大錘,不斷地敲擊在暗紅色的鐵條上,每一次敲擊,都會綻出大蓬的火花。他的力氣真的很大。旁邊的水桶裏浸著十餘枝鐵羽箭,每一枝都散發著幽幽的寒光。

    這種羽箭足足有七八兩重,是專門供五擔弓使用的,只有強大的初速度才能給這樣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殺傷力。

    這是雲琅建議由李敢來完成,這樣沉重的羽箭,李敢還用不了,他準備當做父親的壽禮獻給父親。

    雁門關一戰,李廣也出動了,只可惜他什麼都沒有撈著,身為衛青的後衛,他走過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衛青取走頭顱的匈奴屍體,是他做過與戰爭唯一有關的事情。

    皇帝賞賜了衛青,李廣什麼都沒有得到,他麾下的戰士,同樣一無所獲。李敢希望這一袋鐵羽箭能夠給父親一點小小的安慰。

    雲琅很忙,他忙著謄抄《百工譜》,這東西是李廣家的一部藏書,李敢這人不願意欠別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來了《百工譜》讓雲琅看。

    這時代的書籍,只要是稍微珍貴一點的,都是孤品,雲琅決定謄抄一部留在家裏,等自己徹底的安全了,安穩了,再試著把紙張做出來,把這些書籍全部刊印成書。

    孤品,善本,實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謄抄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一部書謄抄完畢之後,他對這本書的內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書,這上面記載了很多關於城池營造方面的工藝,剩下的就是馬車製造。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後雲琅才發現,大漢人對於如何營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詳。

    雲樓,箭樓,垛口,藏兵洞,甕城,內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佈置,守城人員的安排,突擊兵力配置,如何預防敵人有秩序的進攻,上面都有詳細的解說。

    至於馬車製造,在這個時代它的製造工藝不亞於後世汽車製造。

    大漢馬車的種類複雜、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輅,皇太子與諸侯王乘坐的王青蓋車、「金鉦車」。

    行獵用的「獵車」、喪葬用的「轀輬車」、載猛獸或犯人的「檻車」等等。

    類型繁多,種類各異。貴者乘車,賤者徒行,這是大漢人顯示身份的一個分界嶺。

    所以出門乘車與否彰顯著人們的身份與地位。而乘哪種車,有多少騎吏和導從車,又表明了乘車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漢,不同等級的官吏都有相應的「座駕」。

    這些車雖然名稱各異,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別的只是構件的質地、車飾的圖案、車蓋的大小和用料、馬的數量等。

    另外,除大小貴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車外,還規定了導從車和騎吏的數量。如三百擔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輛導車,後有兩輛從車;三公以下至二千擔,騎吏四人。

    像雲琅這種一千擔的官員,在勳貴面前,連乘坐牛車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馬!

    一部殘缺的《百工譜》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跡太小,很多地方還殘缺不全,雲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彌補上殘缺的部分。

    看到馬車,雲琅就想了好久,他覺得等雲家人口再多一些,開一個馬車鋪子還是不錯的。以他對舒適的理解程度,估計會讓雲家的馬車鋪子在最短的時間裏興旺起來。

    透過紗窗,褚狼他們還在院子裏大呼小叫的遊戲,醜庸就站在邊上不斷地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專注。這可能就是愛情!

    雲琅搖頭一笑,愛情這東西已經跟他沒有什麼關係了,以前就覺得跟後世的姑娘們有隔閡,現在,隔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又多了足足兩千多年。

    等雲琅謄抄好《百工譜》之後,已經是三天之後了。

    李敢看了雲琅謄抄的《百工譜》,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丟鐵匠爐子裏,自己又按照雲琅謄抄的《百工譜》重新謄抄了一遍,這家夥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雲家的早餐是小餛飩,雲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經吃了一盆,油煎的雞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後才看著雲琅的飯碗道:「我剛才吃的也是這東西?」

    雲琅歎口氣點點頭,就讓醜庸再給他裝一盆。這一回李敢先是撈出一個餛飩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飯食確實好吃,霍去病沒撒謊。」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夥眼睛長在腦門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過,本事不錯,行軍佈陣有模有樣,比我們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們一起來,我準備烤一頭小豬。」

    「跟他?還是不要了,很無趣。」「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這就回家,讓管家給你送兩千擔糧食過來,你修訂的《百工譜》值這個價錢。」

    雲琅點點頭道:「你再問問同袍,誰家有這樣的書,就給我送來,我可以不要錢幫他修整甲冑跟武器!」

    李敢點點頭,吃完了餛飩就將竹簡綁在自己的戰馬拖拽的小車裏,他踩著左面的馬鐙上了戰馬,然後將兩腿垂下來,穩定了身體之後看著雲琅道:「你這人不錯!」

    雲琅笑道:「每一個跟我接觸過的人都這麼說,你如果來的勤一些,你會發現我這人比你想的還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動一下酸澀的脖子俯下身小聲對雲琅道:「能不進軍營,就別進軍營,你這樣的人不該待在軍營裏。」

    雲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這麼說。」

    李敢拍拍雲琅的肩膀笑道:「下回來給你帶葡萄釀,當然,前提是不會被我耶耶打死。」

    說完話,就騎著戰馬出了雲家的大門,獨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沒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陽陵邑,估計要在荒原上獨自過一夜,他卻沒有雲琅對於安全的擔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這是一個無畏的人。

    無畏是一種很好的品質,只是這樣的人一般沒有太好的下場,他們一般會低估困難,會認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勁就能摧毀困難於無形。

    他們是軍陣上最好的敢死隊,也是開拓世界最好的衝鋒者,披靳斬棘,絕塵越壑更是不二人選。

    然而,一旦開始衝鋒的時候,他們往往就會忘記他們的後背,很多這樣的猛士傷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後背。

    雲琅用力的搖搖頭,他發現自己現在很容易陷進一種悲傷的情緒裏,尤其是看到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就覺得自己的立場在發生變化。

    「我不是上帝!」

    雲琅輕輕地咕噥一聲,就轉身回到了房間,瞅著堆積在桌案上的《百工譜》拍拍。

    對躺在桌案旁邊的老虎道:「我們還是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頭嗷嗚了一聲,算是同意了雲琅的說法。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5 08:09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5 08:25 AM 編輯

第九十八章 陳阿嬌的怒火

    雲琅是一個嬰兒。對於大漢來說,他僅僅是一個不到兩歲的嬰兒,探索世界的過程,需要小心翼翼。

    當嬰兒第一次睜開眼睛看世界的時候,或許是新奇的,或許是恐怖的,也或許是沒有意識的。

    雲琅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嬰兒,這有助於他迅速的融入到這個世界中去。

    大漢的天空清澈無比,白雲纖塵不染,同時,也表明,這裏並非是雲琅熟悉的工業化世界。

    太宰依舊在生雲琅的氣他已經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給了雲琅,卻沒有收到應有的驚喜跟狂歡,這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即便雲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飯,也得不到一點好臉色。

    「多吃點豆腐啊,你本身鈣質流失嚴重,不多補鈣的話,骨頭會酥掉的。」

    「我喜歡吃肉!」太宰夾起一塊最肥的豬肉,一下子就填嘴裏了。

    「牙都沒幾顆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湯!」雲琅給太宰裝了一碗大骨頭湯推過去。

    這些天啊,雲琅一直在回憶自己曾經讀過的關於盜墓賊跟考古發掘的小說跟記錄。就是為了能陪著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這家夥實在是不足以信任,總要準備好了,進去的時候才會放心,面對始皇帝,雲琅覺得不論多麼小心都不為過。

    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丟掉,簡直無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雲琅很想跟考古隊一樣弄幾萬人把陵墓掀開,等自己看完,做完記錄之後再把陵墓給填上。

    這樣做,至少安全。

    至於盜墓賊的法子,雲琅想想就心驚膽顫,那些該死的作者為了增加故事的可讀性,給書裏面設計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盜墓!

    不過啊,這樣也不錯,至少按照故事裏講述的那樣,準備過度也比準備不足要好。

    「今天,劉婆她們要開始繅絲了,您不準備去看看?聽說婦人們煮繭繅絲的時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滾!」

    「行,行,不願意看婦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燒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麼把鵝卵石變成白色粉末的嗎?」

    「滾!」

    「好,好,我聽野人說,他們居住的地方有兩個專門做泥人的老漢,我準備把他們弄回來,專門給陵衛們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裏的筷子停頓了一下,還是慢慢搖搖頭道:「你打算等兩個工匠做完泥塑之後就殺掉他們?」

    雲琅也愣住了,過了好一陣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殺衛仲他們的時候可是一副鐵石心腸啊!」

    「不一樣,衛仲他們是知情人,他們死了,我們就安全了,那兩個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樣,他們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請他們來幹活,幹完活再殺了,這事我實在是幹不出來。」

    「那就學手藝!」

    「誰學?我一天忙的要死,讓別人學跟讓匠人塑像有什麼區別?最後還不是要殺掉?」

    「我學……」

    從太宰那裏出來之後,雲琅的心情很好,一個人總想著去死,大部分都是因為無聊。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條狗一般,他哪裏還有時間去想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其實啊,給陵衛造像這回事,雲琅早就有別的好辦法,那就是雕刻十幾個模子,然後把屍骨放進模子裏面,倒進泥漿,等泥漿幹透了,打開模子,一個塑像就造好了……

    現在,他更願意讓太宰一個個的捏製,將近兩千具骸骨,夠他弄十幾年的。

    劉婆弄出來的場面很大,煮繭的地方就在溫泉口子邊上,溫泉水是不能用來煮繭的,於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種好法子,先是將定製的大木桶沉浸在滾燙的溫泉裏,然後把泉水倒進去,隻要一夜,七八個巨大的木桶裏的泉水,也就變成了滾燙的熱水。

    這些熱水取出來倒進煮繭的大鍋裡面,將蠶繭浸泡在滿是皂角的熱水裏,浸泡一段時間之後,再放進另外一口水溫更高的鍋裏麵煮,然後再撈出來放進水溫低的鍋裡面……很辛苦。

    最後開始繅絲,一排排的木頭架子,上面有一個個的飛輪,婦人們找到繭頭之後,就會抽絲,四五根蠶繭組成一根絲,隻要輕輕轉動飛輪,蠶繭就歡快的在水裏翻滾,一根根幾不可見的絲線,就會纏繞在飛輪上……非常的神奇。

    最神奇的事情就是,雲琅坐在家裏,眼看著婦人們抬著一筐筐的蠶繭出去,拿回來的卻是一盤盤乳白色的絲線……

    驪山腳下蓋房子確實很漂亮,隻可惜這裏地下水很豐富,地上潮濕的厲害。

    還沒有進入夏天,磚牆上就起來了一層水漬……

    雲琅決定用白色的石灰把牆壁刷一下,這東西不錯,不但防潮,還能起到殺蟲子的作用,再用石灰跟沙土,黏土混合之後做成三合土,把地麵再鋪一下,應該能起到非常好的防潮作用。

    鵝卵石渭河邊上,山溪裡面多的是,挑選拳頭大小的一股腦的倒進挖好的柴窯裡面,然後就點火猛燒,等石頭全部都燒透了,取出來的就是石灰。

    用的時候隻要泡進水裏,石灰跟水反應之後,就成了石膏泥,拿來刷牆再好不過了。

    雲琅很懷念徽派建築中的青磚白牆,準備把雲家莊子也弄成那種模樣,雖然建築充滿了大漢風格,隻要有了青磚白牆,雲琅說這就是一種新的建築藝術,有誰敢反對?

    雲家的半大小子就是家裏的頂梁柱,一個個都是男子漢,幹起活來很麻利,即便是燒石灰這種重體力活,他們也幹的有聲有色。

    在雲家,一旦孩子們開始不管豬,牛,羊,雞,鵝就說明這個孩子已經長大了。

    石灰是要燒一天一夜的,好在雲家根本就不缺少木柴,開辟這片莊子的時候砍下來的雜木柈子堆了足足一畝地,十年都燒不完,即便是雲家一直在燒木炭,也沒有消耗多少。

    雲琅滿意的看著綠油油的群山,覺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沒有辦法把這些樹全部砍光,在大漢高喊環境保護會被人罵成傻子的。

    雲家莊子冒起來的股股濃煙,五裏地之外都能看見,充分說明了這裏的人氣很旺盛,是好事!

    一個宮裝女子站在閣樓上,正在遙望雲家莊子裏冒出來的股股濃煙,青天白日下,煙柱衝天而起,蔚為壯觀。

    女子的面容精致,妝容一絲不苟,蔥白一般的手指纖長,指甲上的蔻丹嫣紅的刺眼,看了一陣濃煙,就輕啟朱唇道。

    長秋,冒煙的地方是著山火了嗎?

    一個戴著烏紗冠的宦官躬身道:啟稟皇後,冒煙所在乃是雲氏莊園,估計是在燒炭吧。

    咦?上林苑什麼時候也有外姓可以入住了?

    啟稟皇後,雲家的主人有大功於我大漢,因此蒙陛下賞賜,才得以進入上林苑。

    什麼大功?說說。

    也沒什麼,就是製作了一種新的耕犁,陛下命名為元朔犁。

    美人笑道:總算不是一個幸進的小人。

    大長秋小心地看了一眼美人的臉色,低聲道:皇後,這些話不可再說。

    美人聞聽此言,勃然大怒道:怎麼就說不得?他劉徹擁千百美人夜夜笙歌,身邊盡是一些奸佞之徒,就連衛子夫這個賤婢也被抬舉成了皇後。

    我陳阿嬌身處名門,當年一句金屋藏嬌就讓我母親為他劉徹登基操碎了心。成親的時候你儂我儂,就因為一些奸佞之徒的讒言,他就狠心的剝奪了我所有的榮光,劉徹!你好狠的心啊!

    大長秋對陳阿嬌間歇性的發瘋似乎並不吃驚,把身體稍微側一側,果然,一個朱漆托盤就被摔在了地上,然後,就是發簪與袍服……
作者: arms71499    時間: 2017-9-25 08:10 AM

本帖最後由 arms71499 於 2017-9-25 08:37 AM 編輯

第九十九章騙鹿

    自從雲家的大池塘裏多了三十幾只鵝,池塘裏的魚就多了起來。

    這很奇怪,鵝是吃魚的……隨地大小便的鵝糞好像又能養魚……

    這就很有意思了。一個小小的生態圈就形成了。

    這個池塘裏的魚,雲琅是不吃的,醜庸她們倒是很喜歡,自從雲家有了新的做魚方法,她們就會變著法的撈魚吃。

    紅燒,紅燒,還是紅燒……

    雲琅不想家裏除了紅燒魚之外,再有別的吃魚方式。

    吃過鵝糞便的魚他不想吃,想吃野生魚就要去雲家莊子左邊,那裏是長門宮的範圍,雲琅不敢進去。

    劉徹放逐老婆的地方,野男人進去了,下場很可怕,不是陳阿嬌下場可怕,是野男人的下場很可怕。

    雲琅試著在渭水裏釣魚,枯坐了一整天,也沒有什麼收穫,期間還有幾個閑的沒事的野人跑來告訴他,在渭水撈魚要用漁網。

    滿驪山的野人現在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往雲家背煤石,雲家對這東西的需求幾乎沒有止境。

    現在已經基本上形成了一條產業。

    煤礦在十裏之外,可惜道路不通,沒法子用大車去拉,全靠野人一背兜一背兜的背過來。被煤炭弄得渾身黑乎乎的野人,現在看起來更像是野人了。

    「滾開,每回都騙我的油餅吃。」

    雲琅對煤炭工人沒有歧視,相反,他更覺得親近。凡是靠自己雙手吃飯的人,在雲琅眼中差別不大。

    「小郎君,北邊的園子裏有一群美人,你就不想去看看?」煤礦工人瞅著雲琅籃子裏的油餅流口水,依舊不斷地給他提供美人的消息。

    「別想了,我不去,你們也不準踏進那地方,誰進去誰死,知道不?」

    「董大就去過,還跟一位小娘嘿嘿嘿……」

    「他還活著?」

    「活著啊,還撈了一支銀撓頭,現在天天去。」

    雲琅取出一個油餅丟給煤礦工人道:「幫我一個忙,揍這家夥一頓,打到他不敢去北邊為止,要不然,他會害死你們所有人的。」

    「那就再來一個油餅!」煤礦工人非常的豪爽。

    最後,雲琅半籃子油餅都沒了。

    回到家裏,雲琅就鄭重的告誡家裏的所有人,不準去北邊,至少不準踏出雲家莊子地界一步。

    他甚至給家裏人下令,沒事幹就在莊子北邊種樹,種那種長的快,而且還高大的樹種。樹底下栽滿荊棘,荊棘裏面種滿花椒樹,總之,雲家的一條狗都不許去那邊。

    老虎更是被雲琅帶著去了北邊,揪著老虎耳朵告誡了這家夥一萬遍,不準去那邊。

    北邊山青水秀的基本上沒有高大的喬木,更不要說灌木了,不到一尺高的草叢,對老虎沒有什麼吸引力,因此,不用雲琅說,老虎也不願意去那邊。

    長門宮很大,陳阿嬌的活動範圍只能是長門宮附近兩裏地,雲琅看見了騎著遊春馬在草地上瞎逛的綵衣宮女。

    長相看的不是很清楚,雲琅也覺得沒必要看清楚。

    家裏多了兩個會捏泥人的老漢,捏出來的泥人惟妙惟肖,鬚眉可辨,就是不點眼珠子。

    其中一個老漢說了,沒有點眼珠子的泥人是泥人,點了眼珠子的泥人就變成了生靈。

    這讓雲琅很懷疑這兩個家夥是女媧轉世,因為把泥巴變成人,是女媧娘娘的獨門本事。

    人跟野人的區別只是一件衣裳罷了。

    兩個洗幹淨的老漢,穿上新麻衣,竟然有了那麼一點仙風道骨的意思,整天坐在門廊下,笑呵呵的看著家裏的僕役們忙忙碌碌。

    劉婆她們忙碌了半個月,才把家裏的蠶繭統統弄成了桑蠶絲,不要說雲琅,就是在家裏混飯吃的霍去病跟李敢兩人,也有歎為觀止的感覺。

    「六千四百四十七束絲!」劉婆的兩只手已經被熱水泡的沒了肉色,依舊驕傲的對雲琅道。

    「泉水邊上的作坊要蓋頂棚,要起房子,眼看著秋蠶又要煮繭繅絲了,等不起!」

    劉婆的話說的理直氣壯,聽起來很無理,可是,即便是霍去病,李敢兩個徹頭徹尾的奴隸主,也沒有覺得劉婆這樣長氣的說話有什麼不妥。

    看來,在大漢國,還是很尊敬有本事的人的。

    雲琅自然是同意了劉婆的建議,讓她自己去組織家裏人蓋房子,自己人弄不好的地方,請外面的高價木匠就是了。

    「養了一季桑蠶,你就把去年的投入全部找回來了。」霍去病比較中意雲家的鍋盔,抱著一個大餅,掰著吃。

    「他去年都投入了些什麼?」李敢好奇的問。

    霍去病放下鍋盔拍拍手上的渣滓笑道:「這些人的口糧跟衣衫。」

    「這麼好賺?」李敢有些吃驚。

    雲琅搖著鵝毛扇笑道:「作坊化勞作就是這個樣子,如果家裏的婦人們會紡織,會織綢布,會染色,養桑蠶這活就跟鑄錢沒區別,而且比鑄錢來的輕鬆。」

    李敢笑道:「綢布可以當銀錢使喚,可能比銀錢還好出手一些,是一門好營生。我家裏也有不少桑田,回去告訴我母親,看看能不能也把家裏的僕婦聚攏起來養蠶。」

    霍去病嗤的一聲笑道:「你得先有一個這麼能幹的管事!大家族裏的僕婦有幾個是能幹事的?莫說僕婦,就是男僕,也一個個唯唯諾諾的,在主人面前大氣都不敢出,稍微有點地位的僕役,一旦被提拔,幹的第一件事就是欺辱比他還要弱小的僕人。要他們幹事情,難啊!對啊,雲琅,你是怎麼弄的?」

    雲琅搖著鵝毛扇如同諸葛之亮,微笑道:「無他,惟行黃老之術爾!」

    「黃老之術?已經過時了,現在陛下正在推行儒術!」

    「儒術?李敢,你來告訴我何為儒術?」

    李敢瞅著天空,好半天才轉過頭對霍去病道:「老霍,你知道不?」霍去病搖著腦袋道:「去年的時候董仲舒進宮給陛下講解儒術的時候,我跑去聽了,聽了一會覺得沒意思就出來了。」

    雲琅見霍去病跟李敢齊齊的看著自己,就笑道:「仁義禮智信就是儒,也是儒家的五種道術。這五種美好的品性是儒家希望人能夠具備的五種美德,身懷這五種美德而不顯露的人被他們稱之為君子。儒家的終極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每一個漢人都改造成君子,一旦成功,天下就會出現道不過三代,法不二後王這樣有秩序的場面。」

    只要看看兩人吃東西的樣子,雲琅就知道自己的話白說了,說句老實話,剛才說的那些東西,他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所謂學問,就是沒事幹不經意的多說一些別人聽不懂的話,久而久之別人就會遠離你,並且認為你是一個高人。

    在大漢這社會裏,沒有兩把刷子真的是沒辦法混的,有學問的人一見面就會張嘴問你:「何為道?」

    你要是說不出個一二三來,就會被人恥笑的。

    尤其是在大家夥玩曲水流觴的時候,酒壺上說不定就擱著一只竹簡,上面就寫著這個問題,要是回答不上來,連酒都沒得喝。

    因此,雲琅就找太宰幫他惡補了很多這方面的知識,只是太宰在很多問題上也說不清楚,雲琅只好自己彌補。

    雲家的鹿群在草地上狂奔,雲琅,霍去病,李敢三人騎著馬在後面緊緊追趕,不時地彎弓搭箭,一支支圓頭羽箭將野鹿衝擊的東倒西歪。

    母鹿自然是不會參與這種粗暴活動的,跟老虎依偎在一起,享受老虎粗暴地撫摸。

    母鹿又懷孕了,這家夥自從沒有了食物危機之後,就懷孕懷的很勤快,老虎似乎也知道這家夥懷孕了,粗大的爪子從來不去碰母鹿的肚皮,而是扣在母鹿的脖子上,指甲都露出來了,只要一用力,母鹿的脖子就會被撕開。

    一個像虐待狂,一個像受虐狂,它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顯得非常和諧。

    「你家的鹿不好捉。」李敢從戰馬上跳下裏,擦試一把汗水對雲琅道。

    「我只要想吃鹿肉了,就會派老虎去捉,時間久了,這些鹿也就會一些奔跑逃脫的技巧。」

    「我們今晚就吃鹿肉吧?」

    「不成,只要;鹿群逃脫了追殺,回到了鹿圈,人家就有活下去的資本,我們要講道理!」

    「你跟一頭鹿講道理?」

    「為什麼不呢?你以為我家的鹿都是從哪來來的?都是自己跑來的,鹿圈是我劃定的一個絕對安全區。只要在這個區域裏面,所有的鹿都是絕對安全的,而且還有人定期投放食物,它們在這裏交配,生育不會有天敵來傷害它們。久而久之,驪山所有的鹿群都知曉這裏是一個安全的地方,都會來這裏生育後代。」

    「然後你再從中偷取人家的幼鹿自己飼養是不是?」

    「對啊,是這個道理,人之所以是人,就因為我們比較聰明,鹿群就沒有陰謀這個概念,所以我們就能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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